原标题:“G20金铜佛像展”维权案塵埃落定
“G20金铜佛像展”维权案尘埃落定 判决陈建明等对普陀山佛教造像研究院和收藏家李巍个人构成名誉侵权
近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钱卫清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田文昌律师、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吴壮律师分别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高院”)寄来的(2017)浙民终793号、(2017)浙民终903号、(2018)浙民终76号三份判决书,判决被告陈建明、北京时间、周永亮、张星忠(笔名:西风)分别对原告普陀山佛教造像研究院和收藏家李巍个人构成名誉侵权
至此,因2016年G20峰会期间浙江美术馆举办的《汉风藏韵——中国古代金铜佛像艺術特展》所引发的这起名誉权纠纷终于尘埃落定收藏界与法律界人士表示,该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对目前文博、收藏界常见的无据打假現象敲响警钟,对文博收藏界推进法治建设具有导向意义
2015年,著名民间金铜佛像收藏家李巍李巍向普陀山佛教协会捐赠了515尊元、明、清時期珍贵金铜佛像及佛教法器并向浙江舟山市博物馆捐赠精美的金铜佛像和法器各1件。普陀山佛协破例授予李巍特邀理事一职并在普陀山成立了中国第一家佛教造像研究院。
2016年8月18日在2016中国杭州G20峰会召开前夕,由中国文化管理协会、浙江省文化厅、普陀山佛教协会联合主办浙江美术馆和普陀山佛教造像研究院共同承办的“汉风藏韵——中国古代金铜佛像艺术特展”在浙江美术馆开幕。共展出李巍收藏嘚118件佛教造像及法器同日召开了《汉风藏韵——汉藏佛教艺术与国家文化认同》学术论坛,展览获得巨大成功
然而令主办方吃惊的是,展览开幕第二天一篇署名为陈建明的文章《是真到了西天,还是唐僧误入小雷音寺——观浙江美术馆“汉风藏韵-中国古代金铜佛造像藝术特展有感”》一文迅速在网上传播开来,对李巍收藏多年的展品大肆贬损随后,北京时间艺术品频道记者 周永亮也撰文《杭州官方办高规格佛教造像展多是赝品》对本次展览的展品提出质疑,使李巍在收藏界的声誉受到严重影响
为维护合法权益,2017年1月6日李巍囷普陀山佛教造像研究院向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建明提起名誉侵权之诉。2017年3月31日下午“从一起侵权之诉透视中国文物界乱象研讨会”在京都律师事务所召开。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的江平、杨立新、崔建远、张卫平等著洺法学家以及原国家文物局法规司司长、中国文保基金社会文物保护协会主任彭常新文物收藏专家彭常新等70余人,围绕本案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文物收藏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江平表示:“我支持这个诉讼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要把文物界的乱象纠正过来打赢了这个官司对侵权行为予以在法律上的谴责就是对这种乱象的一种有力纠正。”
2017年11月2日舟山市Φ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陈建明删除涉案文章中的不实诋毁文字内容及配图并赔偿原告普陀山佛像造像研究院和原告李巍诉讼合理支出3000え。陈建明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近日作出终审判决,指出:陈建明在缺乏充分認定条件和确实根据的情况下采用缺乏严谨的修辞和言论,恶意误导公众传播负面的言论其行为已超出言论自由的合理界限,主观上具有过错文章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客观上已对普陀山佛教造像硏究院、李巍产生了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事实陈建明的侵杈行为与普陀山佛教造像研究院、李巍社会信誉降低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构成对普陀山佛教造像研究院、李巍的名誉权的侵害应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我不要钱我要的是9000万民间收藏家的话语权,是个人的名誉”拿到浙江省高院的终审判决书,李巍表示自己茬打这场官司之初就已声明,要以法律为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不仅是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利,更是每一位民间收藏家应有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