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打工的命送命应陪多少钱


  无证据证明没有过错&nbsp水产门市部老板被判赔17万余元
  17岁的河北省来津只有打工的命仔小吴不幸跌进老板的鱼缸险些送掉性命。近日其与老板的索赔案在南开区法院一审宣判,小吴总共获得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就医交通费等在内的赔偿17万余元

  只有打工的命仔误跌鱼缸险些送命

  调解不成将老板告上法庭

  2008年5月15日下午5时30分左右,天津市王顶堤批发市场某水产品门市部院内有人突然发现,一名男孓正脸朝下漂在一个大鱼缸里不知是死是活。人们迅速将这名男子打捞上来发现此人竟是在该门市部只有打工的命的小吴。被捞上来時小吴已经意识不清,只剩下微弱的呼吸前额及耳后都有裂伤,最长的一处有3厘米深及皮下。

  小吴只有17岁是河北省人,自来津只有打工的命起便受雇于这家水产品门市部医院诊断证明显示,小吴入院时为“淹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吸入性肺炎”至2008年8月28ㄖ因无力负担费用,小吴要求出院时医院为其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仍有“泌尿系感染、肝功能不全”等表述。

  为了讨个说法来津照顧小吴的母亲报了警。民警也曾主持过他家与老板的调解但没有结果,建议他们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告:不安全环境酿不幸

  被告:溺水纯属意外事件

  小吴因为伤势较重没有出庭他的母亲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替他出庭。原告方訴称事发当天,小吴是在鱼缸边上干活时因触电掉进鱼缸的。不幸的发生与老板提供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不安全有关因此,老板应承擔全部责任

  对此说法,被告方水产门市部老板则不予认可他说,小吴的工作就是打杂工作时间从每天凌晨4点到上午9点,其他时間均休息此外,批发市场最忙的时间就在早上上午10点以后没什么事了。案发时他并没有指派小吴去干活,因此小吴应该是在休息時间。因为换水、换氧气都是电动的不需要人工,电控开关离小吴受伤的地点间隔在两个鱼缸的长度以外所以谈不上触电。事发后派出所调解认为属意外事件。被告认为本案纯属意外,与其无关因此不同意小吴的诉求。

  原告方回应称案发现场的鱼缸是分三層阶梯形摆放的,事发后小吴的一只鞋在第二层鱼缸里,另一只在地上鱼缸的第三层上方都是电线。小吴替老板喂鱼其间水泵和电器坏了都由小吴修理。小吴的工作时间是不定时的工作环境内有电、有水,确实存在安全隐患

  被告雇主无法证明无过错

  一审被判赔偿原告17万元

  南开区法院一审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此案中,原告在被告处只有打工的命双方系雇佣关系。依据法律规萣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承担责任本案中,原告小吴在工作场所受伤老板无证据证明其伤情系从事与工作无關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外力所致,故被告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据此,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包括至出院时的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補助费、护理费、就医交通费等共计17万余元

  在判决书的后面,法官附上了本判决所引用的相关法律规定其中提到:医疗费的赔偿數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其后续治疗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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