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整改任务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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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严不实”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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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严​不​实​”​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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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 日至7月5日,市委5个巡察组分别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民政局、三门峡中等专业学校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展集中巡察。各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试行)》,坚持政治巡察,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通过规定的巡察工作方式,顺利完成巡察任务。
  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7月26日至27日,市委5个巡察组分别向5家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巡察情况反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情况如下: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卫计委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问题:
  1.党的领导弱化,领导干部主动担当精神不足,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机构合并后,新班子没有完全融合,存在“两张皮”现象。
  2.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系统内有关违纪问题没有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宽松软,近年来涉医违法问题多发,对违法人员党政纪处分不到位。
  3.纪律意识淡薄,奢靡享乐、变相公款吃喝、滥发奖金补贴、购买土特产等“四风”问题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依然存在,违反“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挤占挪用和滞留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突出。
  4.人事管理不规范,存在机关干部长期不交流、混编混岗和专业人才流失等问题。
  整改意见建议:市卫计委党委要针对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要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主动担当作为,层层传导压力,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扎实推进纪委“三转”,聚焦主业主责,排查系统内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要在系统内开展警示教育,增强纪律意识,严守纪律底线,严防“四风”反弹。要针对财务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完善制度,强化源头防控。要规范人事管理,增强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工商局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问题:
  1.党的领导不够坚强有力,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工商行政体制改革不彻底。
  2.党的基层建设薄弱,发展党员和组织生活不规范、不正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
  3.选人用人问题突出,存在突击提拔干部、超编混岗等问题。干部管理监督不严,少数干部长期不在岗,个别人员违反规定频繁出国(境)。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多发,存在违规大额购买、乱发补贴福利、公车私用等现象。
  5.违反财经纪律,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突击花钱,大额虚列支出等现象。
  6.执法不严不公,存在钓鱼执法、以案谋私等问题。
  整改意见建议:市工商局党组要加强党的领导,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管人管事,积极推动工商事业稳步发展。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整顿涣散党组织,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严肃组织纪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人事管理。结合“一学两抓三严”工作,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严查懒政怠政、纪律松弛等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对突击花钱、虚列支出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开展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治理,建立错案追究、责任落实和倒查机制。
  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问题: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对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松软,对违纪案件处理偏轻,层层传导压力不够。
  2.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到位,部分民政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
  3.对局属二级机构监督管理缺失,基层党的建设薄弱,二级机构班子配备不及时,“三重一大”制度流于形式。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存在公款购买土特产、乱发加班值班费、公款旅游等问题。
  整改意见建议:市民政局党委要进一步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检查审计制度,特别加强对二级机构检查力度,开展对专项资金使用的专项治理。提升监管水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尽快配齐配强二级机构领导班子,坚决落实“五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三会一课”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
  市委第四巡察组向三门峡中专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问题:
  1.学校领导班子拼搏进取的精神懈怠、谋划发展的意识淡化,对学校发展前景缺乏信心。
  2.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民主决策流于形式。
  3.信访稳定工作不力,某些事件形成一定的负面社会影响。
  4.学校党委重业务、轻党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个别党员干部不能站在大局、全局的高度,正确看待和处理个人利益问题。
  5.对十八大以来学校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未通过多种方式进行通报或开展警示教育,及时堵塞漏洞。
  6.财务管理存在廉政风险,大额资金管理使用有漏洞,长期存在违规滥发奖金、补贴,违反规定大量购买土特产,无计划盲目组织教师和中层以上干部出国培训48人次。
  整改意见建议:三门峡中专党委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强化担当意识和攻坚克难意识,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走出办学困境。要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纪委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要加强资金使用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使用财政资金。要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清理违规发放奖金、补助专项整治,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使用。
  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城管局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问题:
  1.党的领导弱化,城管执法队伍管理涣散,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问题突出。
  2.党的建设缺失,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长期不换届,部分党员不按期缴纳党费。
  3.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违反财经纪律现象较为普遍。
  5.选人用人问题突出,混编混岗严重,环卫聘用人员管理混乱,存在个别干部违规涂改档案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实现象。
  整改意见建议:市城管局党组要突出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要加强党的建设,严格执行党建各项制度,丰富党的组织活动。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两个责任”,研究完善廉政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针对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要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范化解廉政风险。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微信内容来自清风三门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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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20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王永珍 郑璜)
编者按:省委高度重视中央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抓紧推进各项整改落实工作,特别是围绕土地出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等四个方面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抓好专项整治。日前,省国土资源厅、省纪委、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单位负责人分别就四个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本报今日特以“答记者问”形式予以报道。
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就土地出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答记者问
按照省委《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的要求,针对土地出让的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集中力量,抓好专项整治。日前,针对土地出让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如何,对违规低价拿地、囤地和转让土地如何整治等问题,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作出回答。
问:此次整治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答:主要涉及土地出让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包括:经营性用地出让设置排他性条件,“量身定制”定向挂牌;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开发商变更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一些地方化整为零切割出让,规避土地审批;一些地方违规返还、减免土地出让金,征地中损害群众利益,造成社会矛盾;有的开发商低价囤积土地,转手高价转让牟利。
问:如何开展整治工作?
答: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开展整治工作:第一阶段是8月15日前,各市、县(区)政府开展为期一个月自查自纠,边查边改,查找本地区土地出让中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纠正和查处各类土地出让违规行为。第二阶段是8月中旬,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住建厅、财政厅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指导督促各地落实整治任务。第三阶段是8月30日前,完成阶段性整治任务,汇总上报整治工作情况。
问:目前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答:目前各地已基本完成第一、第二阶段性的整治工作,正转入重点督查整改阶段,对有的地方之前自查自纠不够深入的具体问题,督促其进行重新查纠、补缺补漏,对违规问题整改不合格要求返工,严格依法依规处理,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问:目前整治工作已取得哪些成效?
答:在制度建设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闽委办发18号文),省国土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公告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准地价更新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开展了土地出让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工作,建立实施了土地出让网络办文制度、网上交易制度、公告审查制度、违规预警制度、地价查询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从源头防控土地出让领域廉政风险,把腐败行为发现、制止在萌芽状态。在完善体制方面,全省73个市、县已清理规范土地管理议事决策机构,党委主要领导不再兼任此类机构的领导职务,土地出让决策机制得到完善。在制度执行层面,有些方面工作已出现明显改进,闽委办发18号文下发之后,经营性房地产用地违规设定竞买人限制条件的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按照省纪委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方案要求,省国土厅已试运行“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目前在莆田、平潭、龙海等地进行试点;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也已正式开通运行,目前共有44个市县通过该系统出让土地使用权。今年年底前,这两套系统将推广到全省范围,实现土地出让各类业务全程公开和权力运行全链条电子监察。
问:整治化整为零违规分割出让土地的情况如何?
答:通过各地自查自纠和督办,目前有关市、县已采取解除或取消土地出让合同等方式整改了10宗涉及化整为零、分割出让土地的违规行为。为彻底杜绝此类现象,省国土厅已研究建立了土地违规出让的预警处置机制,将用地定额标准、规划控制指标、项目开竣工期限等规定作为硬性约束条件,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加强土地市场监管和违规预警,从源头上及时发现、纠正各类违规行为。
问:整治违规返还、减免和欠缴土地出让金有哪些具体成效?
答:根据国家审计署开展2008年至2013年土地出让金审计部署,结合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省国土厅、财政厅已组织开展土地出让金收支情况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目前已追回30.4%违规返还、减免的土地出让金;已追缴71.1%拖欠的土地出让金,并收取了31.2%的滞纳金。
问:怎样防止强征强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答:主要是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补偿,实行“和谐征迁工作法”,严把用地审批关。对征地拆迁补偿方案不合理、不落实,未按规定举行听证,未履行征地告知程序,以及未召开村民代表和被征地农民大会的,视同未履行告知程序,一律不予报批用地。认真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认定被征地农民“知道”征收土地决定有关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听证、告知程序,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问:对整治违规低价拿地、囤地和转让土地问题,目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
答:主要开展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清理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对开发项目未实行公开招投标,以及违规约定对土地出让收益或溢价进行分成的不规范做法进行清理整改。二是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督促各地限期开展清理处置工作,目前已清理出的505宗闲置土地,328宗采取了收取闲置费、无偿收回、协议有偿收回、置换和纳入储备等方式予以处置,177宗虽未完成处置但已落实整改措施。三是改进地价管理工作,要求各市、县定期(每二年一次)开展基准地价修订更新;计划于今年底前开通运行“福建省地价一张图查询系统”,在全国率先实现经营性用地出让成交价实时在该系统公布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和监督。四是查处违规出让土地案件,将近年来省委巡视、审计、土地督察、日常执法发现的土地出让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列出重点线索,督促有关市、县限期调查核实,尽快查处到位。
问:专项整治工作存在哪些难点?
答: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难点问题:一是对当下已经查出的问题,如何进行分门别类、科学整改,确保整改到位,需要尽快研究具体办法;二是对查出问题的性质怎样界定,既要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严格依法行政,需要把握正确的尺度;三是时间紧,有些违规行为的查处需要履行相应法律程序,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如何针对存在问题加强建章立制,形成严格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有待尽快研究解决。
问:对下阶段整治工作做了哪些方面的安排?答:下阶段将按照省委的要求,加大自查自纠和检查指导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一是由省国土厅进一步发挥好牵头作用,深入开展专项督查。在推进专项整治的同时,加强建章立制工作,从规范出让行为、加大公开、完善监管、及时调整政策等方面入手,有效防范土地出让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长效治理机制。二是加强政策指导,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分门别类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指导各地抓紧推进相关整治工作。三是推进分类处理,土地出让存在的问题,有的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比如土地出让金的清缴;有的整改难度大,要走法律程序,耗费较多时间,比如一些闲置土地需要经过听证和诉讼程序才能收回。当前,要坚持先易后难,对于能够立竿见影的整改事项,要立说立行,争取尽快取得成效。四是加强与土地出让金审计工作的衔接。把土地出让问题专项整治与土地出让金审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审计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五是持续抓好闽委办18号文件的落实。要以整改促规范,以整改促制度建设,持之以恒、深入推进闽委办18号文件的贯彻落实,锁紧土地出让管理制度的“笼子”,切实使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聚焦问题迅速行动 加大力度强化整改
——省纪委负责人就违反八项规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答记者问
我省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以来,省纪委、监察厅聚焦问题、集中力量,强化责任、督促整改,整治的效果究竟如何?下一步又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推进?近日,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就此问题回答了记者问。
问:在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过程中,省纪委、监察厅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一是立即部署。拟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专项整治推进会,立即启动整治工作。督促财政、审计、税务部门重点检查“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督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交警总队抓好“闽K、闽O”号牌公务用车的清理和规范;督促省监狱管理局认真落实中央巡视组的整改要求。同时,在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开通举报专区,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
二是明察暗访。对9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进行明察暗访,目前正对发现的18个主要问题进行核实、督促整改和处理。近期,省效能办也在全省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推动机关作风建设。
三是公开曝光。8月8日,省纪委在一天之内,连续公开通报少数单位违规在福州某餐饮场所公款消费问题、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等。从8月8日至9月5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实行周通报制度,目前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上已通报我省2批次共24人。
四是营造氛围。《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福建人民广播电台、人民网等媒体,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4批次的综合宣传和动态报道。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也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了宣传报道。8月中旬,我们连续三天在省内主要媒体上,通报了我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问:目前全省各地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怎样?答:一是行动比较迅速。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三家牵头单位,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省交警总队、福州交巡警支队,成立“闽K、闽O”号牌清理整改工作组并展开工作。福州、三明、莆田、南平、宁德等地,于7月底前都对专项整治作出部署。
二是措施有力有序。福州、漳州、三明、龙岩、宁德等地已组织开展暗访活动;厦门市把整治范围拓展到工会经费、治庸问责和“会所中的歪风”等方面;泉州市公开通报了2名处级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莆田市着手开发“三公经费”电子监控系统;平潭综合实验区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监督检查办法》,等等。
三是整改深入进行。省委教育工委与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以及省属本科高校签订整改工作责任书;省交警总队及时清理违规悬挂“闽O”号牌车辆,并规范了办理流程;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出台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业务招待费管理暂行规定等。
问:开展专项整治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答:近日,省纪委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分析和梳理。从目前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方面,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看,“四风”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地区和部门还比较突出。一是传导压力不够。省市两级比较重视,但越到基层存在的问题越突出和集中;党政机关抓得比较紧,但一些企事业单位执行不够严格。二是落实时紧时松。往往是在明察暗访期间各地各部门比较重视,但检查一过则容易松懈,甚至反弹。三是存在侥幸心理。有的公款吃喝由公开转为“地下”,进入“农家乐”和培训中心、企业和学校食堂;有的长期租用社会车辆、占用下属单位车辆,搞变相公车私用。另一方面,从专项整治工作看,存在发展不平衡、整改不得力的问题。一是履行责任不够到位。有的地区和部门没有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有的主要领导认识不到位,思想和行动重视不够,抓整改力度不大;个别纪检监察机关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是查摆问题不够深入。有的查摆问题停留在表象层次,从“四风”的角度纠得少,就事论事的多。三是整改成效不够明显。虽然制定了方案、部署了任务,但缺乏即知即改、立改立行的态度和措施,工作成效与省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
问:下一步还将采取什么措施?
答:在8月18日上午省委整改工作专题会后,省纪委随即进行了传达贯彻,按照“倒排进度、强化责任,务求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的要求,从四个方面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加大督查力度。省纪委将以现场督查的形式,督促相关牵头单位抓好整改。8月下旬,拟召开全省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视频会议,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完成好专项整治任务。
二是持续公开通报。8月底前,拟再分两批,通报明察暗访情况和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三是督促落实责任。省纪委、监察厅将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会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开展监督检查,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实行“一案双查”;对整改不得力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是健全完善制度。出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意见、纪委监督责任意见以及责任追究细则等制度,着眼长效,巩固和拓展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加强工程项目排查 着力整改存在问题
——省发改委负责人就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答记者问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就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近日,省发改委负责人就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问:针对存在问题,我省如何抓整改落实?答: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尤权书记、苏树林省长等领导亲自抓落实推进。作为该项整治的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认真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和省领导的讲话精神,迅速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工作方案,并印发《关于落实省委部署抓好有关问题整治工作的函》,明确了各责任单位整改任务分工、目标及时限要求。
在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省发改委密切跟踪,及时督促,做好协调工作。为确保整改到位,提升整治质量,根据省委省政府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委部署有关问题整改整治工作的意见》,分类指导,狠抓落实,切实做到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全面整治。
各地和省直各责任单位围绕项目决策、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管理、规划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等七个方面重点整治内容,重点对使用政府性资金和国有资金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省属、3000万元及以上市县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问:整改工作取得哪些初步成果?
答:各地和省直责任单位一边排查整改,一边着手完善管理制度,目前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是着力排查纠正存在问题。经初步汇总,各地各部门对以下七个方面重点整治内容排查,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项目决策方面,存在未批先建问题。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管理方面,存在用地手续未办理或不完整和用地存在少批多预征问题。规划管理方面,存在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未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许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招标投标活动方面,存在项目招标方式核准不符合规定、未在指定媒体(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公开、擅自调整为邀请招标、违法采取不招标方式直接发包、串通投标、编制招标文件违法等情形。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施工许可证办理手续不完整、重大设计变更未及时办理手续、未及时验收等。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方面,存在投资超概算、个别建设单位存在不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投标保证金预留时间较长、项目结束未及时进行财务决算等。环境影响评价方面,部分项目已立项未环评或已竣工项目未通过环保验收。目前针对排查问题,各地各部门正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一把手直接抓、亲自抓,着力纠正处理。
二是完善项目管理和项目工程款拨付、招标投标活动管理制度。省发改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省住建厅制定《福建省公共租赁房BT项目标准招标文件(试行)》。省财政厅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性基建投资工程款拨付管理的通知》。结合行业特点,省直相关部门研究起草市政房建、交通、水利、卫计、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加强工程项目建设合同履约、工程款拨付情况等相关信息公开和监督监管的具体措施,目前已陆续出台。省直相关部门还研究起草市政房建、交通、水利等领域BOT工程项目具体规范措施,近期将出台。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均已经出台或拟定BT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三是加强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省发改委对《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进行优化改造,新设“BT项目信息公开”栏目,共设置包括BT项目基本信息、融资建设方案、融资人招标方案、融资人中标结果、融资人信息、合同备案信息、合同履约报告信息、回购移交信息等8项子栏目,确保信息全面,公开彻底。还要求各责任部门按照要求,查漏补缺,在网上全面公开项目有关信息和信用信息,目前公开共享专栏已发布BT有关信息466条。
问: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省发改委牵头制定进一步做好专项整治及对存在问题处理办法的意见,各地和省直各责任单位将进一步集中力量,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是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倒排日期,争分夺秒地抓紧做好各项整改任务,严守时限节点,确保按照目标要求和工作时限整改到位,努力争取提前完成。
二是继续深入排查问题。坚持点面结合,着重排查重点项目、民生工程、投诉较多的项目以及“零问题”、“零案件”地区,发现对整治不认真的,责令“补课”。要对照方案要求整治的重点内容,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意见。
三是切实提高整治质量。对于发现的问题,属于本部门未遵守相关规定的,要按照要求提出处理意见并立即整治;属于建设单位未严格履行相关要求的,立即督促建设单位整治到位。对于一般违规问题,要及时纠正,认真排查;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把解决当前整治工作出现的突出问题与完善规章制度结合起来,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和构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摸清底数核实情况 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省公安厅负责人就领导干部因私出入境证件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答记者问
根据省委的工作部署,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8月1日至8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整治活动。近日,省公安厅负责人就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问:为什么要开展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是什么?
答:针对中央第九巡视组对福建省巡视反馈意见中关于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问题,根据省委的工作部署,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8月1日至8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整治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活动”),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对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将进一步促进加强我省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做到“摸清底数、堵塞漏洞、杜绝违规、规范管理”。
这次专项整治的对象范围是:省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省属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在职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设区市和县(市、区)上述单位在职的副科级以上干部,离、退休的县(处)级以上干部。整治的重点是:个别领导干部弄虚作假、违法违规骗取因私出国(境)证件,一些单位执行领导干部因私出入境证件集中保管制度不严格、管理机制不健全等。
问:如何开展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整治活动?
答:专项整治活动分为四个阶段:清理核实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情况;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规范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目前,公安机关已将全省领导干部持有有效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通报给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省属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由各部门或单位全面清理核实领导干部身份信息是否准确,是否有新增、调动(离、退休)以及行政职级变动、是否持有有效因私出国(境)证件、是否由单位集中保管等。上述单位核实后反馈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汇总分析领导干部持有证件和保管情况,发现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及时通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问:如何加强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签发管理工作?
答:坚持边整边改,加强规范管理,省公安厅积极会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部门,着手健全完善一系列工作规范和制度,强化管控责任,堵塞工作漏洞,完善工作机制。一是研究制定《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要求,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审批制度和证件登记保管制度。二是全面规范各类户籍业务办理规定,推进户籍档案电子化,优化完善办理户口流程,堵塞管理漏洞。三是严格执行公民办理出国(境)证件工作规范,落实面见申请人询问制度,延伸人像识别比对应用范围,开展定期倒查,对领导干部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提高事后管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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