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敢站出来为依法治国学习讨论记录大法讨个公正

谁敢站出来为治国大法讨个公正?谁又敢站出来为民主持公平正义?
  谁敢站出来为治国大法讨个公正?  谁又敢站出来为民主持公平正义?  我被害人,孟汝河,男47岁、汉族,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林业局、公安局,招商引资户。河北唐山市、丰南区人,现回唐山老家治疗伤病。电话;.  我举报控告;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执法、司法、腐败暗无天日。本案罪魁祸首手握行政、执法、司法、大权的匪首高官,凌清范(任;大兴安岭地工委主任,党组成员,地委政法委副书记,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公安局长、党委书记)领导着,公、检、法、的一群执法警匪官员,无法无天、践踏治国大法、带头顶风违法办案、反对依法治国,说人话不办人事、谎言连天地,没有了人性、就是一群真真实实的,土匪、恶霸、无赖,没有他们不敢做的坏事、贪赃枉法、违法乱纪,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利官官相护上下串连、弄虚作假、隐瞒案情、说谁有罪就有罪、说谁无罪就无罪。三年之内公、检、法、串连把一个刑事重伤害案件、控告一次弄虚作假一次,(以罚代刑、裁判、刑事判决)结了三次案的丑恶罪行,祸害的我被害人,有冤无处伸、有理无处讲,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语。  日18时左右,因我劝说梁凤芝、潘波历(一起同居多年的夫妻关系)以后不要在偷我的鱼去卖钱了、因此被二犯打伤。经大兴安岭地区医院确定诊断伤情是;颈外伤、脊髓损伤、腰部软组织伤,住院6天不见好转、雇佣120转到哈尔滨附属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治疗、确定诊断伤情是;颈、腰椎外伤、颈髓损伤、四肢不全瘫。经手术5—6椎间盘碎裂膨出,打了金骨垫、钛板、四枚螺钉固定在颈脊柱上。专家会诊、要求我转到血栓科进行治疗,因花费不起高额的医疗费用、术后7天雇用120、工作人员、送、抬上火车、回加格达奇门诊医院注射、药品治疗。至今四肢疼痛活动严重受限、注射治疗,大小便靠药品治疗,终身已处在治疗多处病发症、后遗症的痛苦之中。  日早7点左右,我妻子向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林业局、公安局(简称加林公安局)报了案。一百一公里派出所、正、副、所长亲眼目睹我瘫痪在床上不能动弹的事实。加林公安局长张典君、法治科长刘世民、一百一正副所长,被梁、潘二犯买通,对我说的事实、铁证根本不予理睬,事过3天、就把一个瘫痪在床的重伤害,我还在花着高额的治疗费用正在治疗中,于日“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案件,行政拘留7天、罚款300元、了结了本案”放纵梁、潘二犯变卖几十万家产,潘犯一人但罪畏罪潜逃,梁犯不但没被依法追责、反被认定为本案证人,祸害的我至今花费的近30万元的治疗费用都未得到分文赔偿、在治疗伤病痛中、精神上承受着痛苦的摧残、生活在艰难痛苦之中。  我出院后,在妻子的搀扶护理下,向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首匪凌清范、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枉法包庇下级加林公安局长、张典君等违法办案。于日给予维持、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使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裁适当,了结了本案。当时恐吓我聘请的律师再也不敢受理本案了,至今也没有一个律师敢受理本案,护卫他所学治国大法的公正。  日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法院行政庭,季庭长通知我说;孟汝河加林公安局已经通知我们法院了、你是轻伤、已经改成刑事案件了、你去银行花50元钱把行政诉讼撤了吧、你不撤我们法院也不管。  我出院后、多次向加林公安局要求给做伤情鉴定,因梁、潘二犯已经被放纵变卖家产逃跑、一群警匪故意拖延伤情鉴定,凌清范又让手下地区行署公安局技术支队长刘法医、把伤情鉴定拖延到5个月零7天后,才于日把一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重伤害作弊鉴定轻伤害。高官警匪凌清范利用职权又和黑龙江省公安厅里面的高官、警匪串连,于日省公安厅鉴定机构把重伤害、四级以上的重残,又作弊鉴定轻伤害、九级伤残。我的外伤损伤在刑法重伤害鉴定标准中比比皆是、证明了我的伤情是重伤害。地区公安局、省公安厅,给我鉴定的伤情是轻伤标准的第四十三条,任何人都能看得出他是一个作弊的鉴定,因为他和我的伤对不上号、根本他就不是我的伤情,在轻伤鉴定标准中他也没有一条证明了我的外伤损伤是轻伤。我颈脊柱上打了固定钛板、在法医学上是特殊医疗依赖、证明了我的颈部外伤是一个铁证如山的四级伤残。我的颈髓损伤、四肢不全瘫,得让医学专家来定论。  因加格达奇区法院不受理行政诉讼,我向大兴安岭地区检察院去控告;于2013年5月份以有错不够罪无法处理结了案。加林公安局法治科长刘世民等警匪明说;你就是告到联合国也白告、也得由我们来处理,国家的冤案有的是。  日在大兴安岭地区、无处伸冤讲理之下,在我妻子的搀扶护理下向省人大上访,在省人大的督促下,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不得不全国通缉,把逃犯潘波历、于日抓捕归案,一群警匪、无赖、就把这一天、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定为了本案当时案发时的那一天。  凌清范利用职权、又让手下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法院、刑事庭长王延成,于日、本案还在疑点重重下,强行把本案按撤诉处理、无罪释放二个被放纵变卖家产逃跑、被全国通缉抓捕归案的重犯逍遥法外。  十八大,最高检、最高法,分别把本案一级一级转到做出违法裁判的加格达奇区检察院、加格达奇区法院,分别回复说;案件已经到期限了我们法院只能做处判决,公安机关、检察院给法院的是什么案件我们就怎么判,潘波历按轻伤害判他最高三年,我们法院、检察院已经带你去省医院鉴定机构,北京两个鉴定机构都不给鉴定、我们也没有办法(因此我才拒不出庭)我们能管得了省公安厅吗、我们能管得了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吗、能管得了凌清范吗。凌清范为首的这一群警匪、无赖,他们手握着人民给予他的权力,利用国家、公、检、法、部门的名号,他就敢在铁证刑事附代民事、本案按撤诉处理的裁判书面前、弄虚作假、新抓新判,回复我说;把一个十年以上的重犯潘波历判了一年零六个月,我身为本案的被害人却不知道是何时判的。可想而知,法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这一群手握国家公、检、法、执法大权的警匪、恶霸、无赖们来说、是多么的可笑,又是多么的无耻。可想而知,潘犯为了把重伤害买一个轻伤害,梁犯为了买一个无罪之人,把变卖的几十万家产全装进这一群执法犯罪分子的腰包。  从此以后,高级法院把一个一样的控告内容,想受理的时候回复说;已经转到大兴安岭地区法院、纪检部门,不想受理的时候回复说;你是重复举报。这个不讲法、腐败的加格达奇区法院,他的上级一次一次的转给他、他一次一次的弄虚作假回复说;已经给你答复了、不要再重复举报了。  案件从始至今官官相护、上下串连、弄虚作假、隐瞒案情,一年一年又一年的、推、拖、压、根本他就没有依法受理过本案。这一群手握国家政府,公、检、法、执法大权的警匪、无赖、犯罪分子们,把一个讲理、讲法治的、执法部门祸害腐败的暗无天日。  让全社会的人们来典论本案、凌清范为首的这一群执法,败类、他们犯下祸国殃民的滔天渎职大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铁证如山,为什么几年几年的控告不受理案件?他应不应该还治国大法一个公正、为民主持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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