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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建设 建立长效机制――七十四团开展“法治团场”创建活动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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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建设 建立长效机制――七十四团开展“法治团场”创建活动纪略
近年,农四师七十四团党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制度建设和干部能力建设作为开展“法治团场”创建活动的关键环节,使团场各项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全面推进了屯垦戍边新型团场建设。近日,该团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法治团场”创建工作既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又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七十四团党委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该团党委在创建工作中开展了以下工作:
强化制度建设
团党委要求各部门建立完整、规范的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化建设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职代会上,对《七十四团经营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建立和完善了涉及全团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的19项内容,共计185条;废除制度2个,新建制度3个。把各项工作限定在规章制度的框架下操作运行,避免了工作的随意性,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严格落实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制度,基层单位一事一议制度,把单位的一切事务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让群众参政议政,让群众说话。建立完善了全委会制度,落实了票决制、民主评议推荐制、考察公示制、任前公示制和诫免谈话制,进一步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建立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公示制度,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落实政务公开
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渠道,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全面清理、规范文件,积极推进服务型团场建设,机关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团党委及其相关部门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团机关院内、各基层连队均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公示办事权限、内容、程序、时限、结果及收费依据标准,简化办事手续。
规范政务行为。团场聘请昭苏垦区司法局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律师担任团场的常年法律顾问。为保证法律顾问服务到位,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顾问职责,建立定期联系制度,确保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
加强执法监督。制度建设是前提,是规范工作行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的重要方式。团党委在制度建设上下工夫,建立多方位的监督机制,使权力行使始终置于公开、公正、公平的监督之下。
加强合同管理
2007年以来,该团加大了对合同的管理力度,把大力开展协作经济、规范各类合同作为团场经营管理制度中的一项内容。一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合同管理委员会成员,不断完善合同管理机制,健全、规范了工作制度,保证了团场合同签订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廉洁性。二是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专项业务台账。三是及时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补充。近年,全团对外共签订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合同、联营合同等各类合同200余份,团场内部签订劳动合同1227份……涉及金额累计达2.3亿元,各类合同履行率达到100%,团场各项工作逐步走向合同化管理轨道,促进了团场经济管理的健康、有序、规范运行,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进程。
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利于人们安居乐业。该团五连是“民主法治连”兵团级挂牌单位,四连、六连是“民主法治连”师级挂牌单位,这3 个“民主法治示范连”达标单位的经济得到较快发展,职均纯收入达到2.3万元,高出全团平均水平6000余元。
近两年,全团有4个基层连队实现了“两无”:即,无一例打架斗殴,无一例刑事治安案件。现在,职工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增强。人们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意识明显提高,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完)(实习编辑:崔宸熙)加快推进兵团八师团场小城镇建设的几点思考
2010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首次提出,“三化”建设要以城镇化为首,带动兵团向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建设道路,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兵团党委六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指出,城镇化是兵团调结构、转方式的首要任务,是拉动投资、扩大内需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结合点。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有利于八师率先实现兵团提出的“两个率先、两个力争”目标,因此本文对如何加快推进八师团场小城镇建设进行研究与思考。
  一、加快团场小城镇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八师实现科学跨越发展的有效途径和载体。小城镇是团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医疗、科技、信息及社会服务的中心,是团场发展工业和服务业的载体,城镇化吸纳了团场农业富余劳动力,拓宽了职工多元增收的渠道,改善了职工的生活环境,提高了职工的生活质量,团场小城镇建设,对推动师市城镇化进程,加快在兵团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
  (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城镇化的过程是产业集聚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过程。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强化了团场小城镇与农业的产业关联度,把小城镇的建设同延长农业产业链结合起来,优化了团场经济结构,促进团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特别是建制镇的设立,对团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内部政企分开、促进团场增效、职工多元增收有着重要意义。
  (三)团场大力发展小城镇具备了良好的条件。近几年,师市团场小城镇建设步伐明显加快,2012年,师市完成师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成13个团场城镇总体规划,117项城镇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和15个中心连队居住区规划的编制报审工作,完成团场155个教育和卫生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及保障性住房1.5万套。2012年,城镇化率达到76.5%,高于兵团城镇化率18.5个百分点。兵团首家建制镇石总场北泉镇对团场建制镇建设具有良好借鉴意义。这些都为团场小城镇建设提供了良好条件。
  (四)团场面临着加快小城镇发展的良好机遇。近年来,团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农业发展条件和职工的收入有了明显改善,为小城镇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对口援疆工作、团场保障性住房建设为加快城镇化建设提供了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进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要科学规划城市群规模和布局,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为小城镇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团场小城镇发展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治区“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在全疆范围内构建和发展各个层级的城市,以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和增加就业为重点,加快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支撑功能强大的城市格局,力争10年内形成若干个中心城市。”兵团城镇的发展已初具规模,拥有石河子、五家渠、图木舒克、阿拉尔、北屯、铁门关6座城市,石河子北泉镇、五家渠市梧桐镇、蔡家湖、阿拉尔市金银川镇4个建制镇和173个小城镇。根据兵团建市设镇规划,未来几年还将设立五星市、可克达拉市、胡杨河市、红星市、玉龙市、乌什水市(龙珍市)等六座城市和五家渠市芳新镇、石河子市下野地镇、图木舒克市草湖镇等三座建制镇。团场城镇化发展面临着全疆城镇化加快发展的大好形势,虽然加快团场城镇化发展的条件已具备,但仍存在诸多的不利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团场城镇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目前团场小城镇的发展,突出表现在城镇发展主要依赖农业积累,二、三产业比重小,优势不明显,产业聚集度和集中度低、结构雷同,缺乏有市场占有率的产业、品牌,农产品的深加工能力低。小城镇发展滞后成为制约师市跨越式发展的重大障碍。
  (二)管理体制不顺。目前,八师除了北泉镇外,其余小城镇均属非建制镇,小城镇建设和规划处于有名无实的自发状态,没能享受国家城镇建设方面的税赋转移支付的财政支持,城镇建设主要靠农业有限的税后利润投入。非建制镇没有政府行政管理权限,其行政职能和法律地位缺失,尤其是团场城镇社会管理主体和公共服务主体缺失,事权和财权不统一,导致公共事业发展与团场非建制镇体制不相适应。团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管理缺乏应有的公共财政资金支持,造成团场城镇基础设施落后和基本公共服务不到位,严重影响团场城镇化进程。
  (三)建制镇税收问题。2012年,师市启动了下野地建镇工作,下野地镇涵盖八师下野地垦区、安集海垦区6个团场,行政区域总面积2800平方公里。拟建下野地镇行政上归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石河子市,下野地建镇后,石河子市的行政区划面积将由目前的456.84平方公里扩大到3200多平方公里,为石河子市的城市发展创造了很大的空间。但因这片区域税收等问题,目前与地方沙湾县协商进展较慢。
  (四)小城镇建设资金严重短缺,筹措渠道单一。目前,团场小城镇的投融资体制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但总的说来仍然主要依赖团场投资,小城镇建设在吸引社会资本上也缺乏有效的机制,不能调动社会闲散资金投入到小城镇建设中来。在当前团场的财政体制和经济发展条件下,团场在小城镇建设上的投入力度还受“吃财政饭”状况的制约,资金短缺就成为小城镇发展的“瓶颈”制约。
  (五)市场尚未在小城镇土地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土地是小城镇建设最重要的资源,但团场在小城镇建设中,用地大都以协议出让为主,很少进行土地挂牌拍卖出让,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造成小城镇建设使用土地普遍存在廉价、土地使用率低等问题。同时,基础设施建设长期落后,难以吸引企业和劳动力向小城镇集中。
  三、加快推进团场小城镇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按照师市党委七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关于“坚持高起点推进,提高城镇化建设水平”的要求,应从提升规划、推进建制镇、聚集产业、吸纳人口、完善城镇投融资机制、完善财务(政)管理体制、提高承载力等方面,全力推进团场小城镇建设,提高团场城镇化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城镇规划,统筹城团发展
  按照生态、宜居、宜业、宜游的发展思路,结合团场小城镇实际,提升城镇规划。做规划时思路要新、视野要宽、眼光要远,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统筹中心城区、中心城镇、重点镇、一般城镇、中心连队居民区、生产作业点,形成功能结构互补、空间布局融合、生态环境协调、基础设施共享、社会服务均等统筹管理的城乡协调发展格局。
  (二)以下野地设镇工作为重点,加快推进团场小城镇建设
  以大力发展兵地融合经济为切入点,推进下野地设镇工作。一是继续加强与地方塔城、沙湾协调下野地建镇,可按照“互利双赢”的办法协商解决税收等利益分配问题;二是建议由兵团、自治区政府层面成立兵地融合发展领导协调机构,协调解决因行政归属所带来的利益和各类纷争问题;三是进一步完善建制镇规划,健全下野地的城镇功能,学习借鉴地方建制镇经验,建立起较完整的财税、行政执法等职能,积极推进下野地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发展相关产业。以产业集聚、人口集中为着力点,加快高层次产业、高素质人员引进,提升下野地城镇建设规模和水平。
  (三)以保障性住房建设为抓手,增强城镇集聚功能
  近两年,团场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加快,2012年完成1.5万套,今年团场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7万套。以团场保障性住房建设为契机,以改善团场城镇环境面貌、提高职工居住质量为重点,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强团场小城镇的吸纳能力。一是结合团场特点,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高品质居住小区。二是做好居住小区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完善的基础设施不仅可以使小城镇吸引更多投资和居住人口,而且可以直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吸纳更多的富余劳动力。三是随着团部周围连队居民向城镇集中,适度合并其他连队,按中心连队标准规划建设,积极推行连队居住区社区化管理,引导职工群众向镇区集聚。
  (四)以产业为支撑,促进团场小城镇可持续发展
  团场城镇化建设最大、最突出的问题是承载力不强。以加快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为着力点,增强城镇的承载力,是团场城镇化建设中最艰巨和紧迫的任务。团场城镇化建设应结合团场实际和资源禀赋,找准团场城镇的功能定位,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把基地建设、主导产业的形成与龙头企业的发展密切结合起来,发挥比较优势。通过培育承载、辐射、带动力强的主导产业,尽快提高团场效益,迅速提升城镇经济承载力,同时为团场职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创造条件。加快城镇服务业发展,围绕团场城镇化建设,加快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步伐,以生产基地为源头完善农产品供应链,提高农产品交易、物流水平;推进团场城镇标准超市、农贸市场建设,培育专业批发市场和小商品交易市场;培育壮大旅游业,发展农业观光、绿洲生态和沙漠探险等特色旅游;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坚持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服务,减轻企业负担等措施,吸引中小企业进镇,鼓励新办企业向镇区集中。
  (五)增强团场小城镇对人口集中的吸引力
  人口要素的集聚是满足城镇发展规模的必要条件,小城镇规模小,辐射效应低,会使城镇功能的发挥受到影响。采取多种措施,增强团场小城镇对人口集中的吸引力,扩大城镇规模。一是继续加大团场的住房保障力度,加快建设团场保障性住房,使进镇人口居者有其屋,构建和完善具有兵团特色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二是创新和完善团场的土地有序流转机制,使得土地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效用。实施规模化经营是当今世界发展的趋势,土地集中是人口集中的前提之一,在保留承包权的基础上,逐步改变一家一户的小农式承包方式,鼓励土地向团场农业经营公司集中,实行规模化运作。三是增强团场对人口的吸引力,需要出台人口吸引政策,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团场可成立相应的创业指导管理机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制定创业指导方式,吸引非兵团人口向团场迁移推动自由择业,完善自主创业的扶持机制。同时,对于新兴行业、新型产业等可以建立适当的就业、创业补贴激励机制,进一步推动人口向团场小城镇集聚。
  (六)不断完善团场城镇投融资机制
  团场城镇化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必须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建立以国家兵团资金为引导、金融资金支持、团场自筹、职工参与、各种经济类型组织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资体制和融资方式。一是加快“下野地设镇”步伐,争取下野地镇纳入国家城镇化体系,向国家争取更多的资金用于城镇发展、建设与后续维护。二是将团场闲置资产通过引入市场机制进行资本化运作,可将城镇某些基础设施的经营权、冠名权、使用权等有偿转让或拍卖出去,从而盘活存量资产,为城镇建设筹措资金。三是集中使用对口援疆资金和项目,用于团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心连队居住区建设。四是有条件的团场可组建城镇建设投资公司,做大做实融资平台,建立健全投融资平台市场化、公司化运作机制,尝试采用项目融资。
  (七)积极探索具有兵团特色团场小城镇财务(政)管理体制
  进一步完善团场“一总两分”的兵团特色团场小城镇财务(政)核算体系,探索创新既符合团场企业管理要求,又适应团场小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需要的团场小城镇财务(政)核算体系。明确界定团场生产经营核算和财政管理范畴,扩大团场小城镇建设资金来源,发挥团场“政”的体制职能优势,建立团场小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集机制,强化团场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建立符合城镇社会管理的财政组织架构,创新管理方式,为团场小城镇社、政、企分开创造条件。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争取国家或自治区将兵团团场小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运转费用纳入国家城镇建设和管理专项财政资金支出,增强团场小城镇承载产业和人口的能力,加快推进团场城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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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八团党委中心组学习六五普法推进法治团场建设
一四八团党委中心组学习六五普法推进法治团场建设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11:04:04
&&&& 天山网讯(通讯员陈元英报道)5月12日,一四八团党委中心理论组召开六五普法专题理论学习会议,进一步提升团场广大干部行政执法水平,扎实推进法治团场建设。 &&&&会上,西营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八师石河子市干部职工必读法律选编》,并就选编内校车安全管理、行政强制法等内容进行集中学习和详细解析。 &&&&该团为全面落实依法国基本方略,扎实推进依法治团和法治团场建设,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将普法教育列入中心理论组专题学习重要内容,并编制了虚席辅导材料,下发至各机关科室和基层连队进行学习;同时西营司法所联合团场政法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扩大团场职工和居民法律知晓率,积极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 &&&&认真抓好、贯彻好、学习好“六五”普法作为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一四八团希望团场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学习好、贯彻好“六五”普法工作;机关各科室和基层连队要以“六五”普法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和学习力度,提高全团职工群众法律知识的普及和覆盖率;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力协调,共同促进“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扎实推进团场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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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西营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八师石河子市干部职工必读法律选编》,并就选编内校车安全管理、行政强制法等内容进行集中学习和详细解析。
该团为全面落实依法国基本方略,扎实推进依法治团和法治团场建设,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将普法教育列入中心理论组专题学习重要内容,并编制了虚席辅导材料,下发至各机关科室和基层连队进行学习;同时西营司法所联合团场政法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扩大团场职工和居民法律知晓率,积极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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