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工亡现在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条例想用现在的工亡条例处理不给亲属发放每月的抚恤金合理吗

工亡遗属抚恤金发放标准-免费法律咨询-中顾法律网
当前位置: &
长沙民事类律师
& 工亡遗属抚恤金发放标准
中顾法律网投诉平台
中顾法律网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健康和谐的网络交流平台
工亡遗属抚恤金发放标准
用户:A311***
| 湖南-长沙 | 发布: 20:17:00
你好,我姐于2002年在浏阳市妇幼保健不幸因公牺牲,我爸妈的抚恤金一直在200元/月,听说现在标准调了,请问按现在的标准能发放多少?谢谢!
登录中顾法律网会员注册
登录回复咨询可查看联系方式!请勿灌水,否则将取消查看权限!
(咨询请说明来自中顾法律网)
已帮助6894人
您还可以输入1000个字符
(咨询请说明来自中顾法律网)
已帮助469人
您还可以输入1000个字符
(咨询请说明来自中顾法律网)
如果构成工亡可以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
丧葬费:6个月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您还可以输入1000个字符
(咨询请说明来自中顾法律网)
抚恤金的具体数额要参照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的标准,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您还可以输入1000个字符
(咨询请说明来自中顾法律网)
1、抚恤金是单位发给伤残职工的和死亡职工受供养直系亲属的,可以作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2、抚恤金的标准:因公牺牲标准按其基本工资额的40个月计发,病故按20个月计发。
您还可以输入1000个字符
(咨询请说明来自中顾法律网)
1、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
您还可以输入1000个字符
相关法律知识
什么是抚恤金,根据法律,抚恤金怎样分配?
一、什么是抚恤金?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职工死亡时为止。在伤残职工死亡后,已经发放而未用完部分及应当发放部分,属于伤残职工的遗产,可以继承。二、抚恤金怎样分配?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死亡时,定期按一定标准发放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的抚恤金,直至受供养人成年或失去供养条件为止。这种抚恤金是发放给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的,因此,属于直系亲属的财产,不能作为死亡职工的遗产由所有继承人继承。2、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抚恤费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公民,肇事单位应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数额的抚恤费。这些抚恤费是发放给受供养人的,属于受供养人的财产,而不是死者的遗产,不能以遗... >>>>查看原文
温馨提示: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建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相关法律问题
0位律师解答
0位律师解答
0位律师解答
2位律师解答
0位律师解答
相关法律法规
颁布日期:
颁布日期:
颁布日期:
颁布日期:
颁布日期:
专业律师推荐
同城专长律师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号 【济南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备案:20】
版权所有:济南中顾法商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有没有年限限制? - HR专业交流讨论区 --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有没有年限限制?
查看: 5231|
评论: |原作者: 诚信AAAAA
摘要: 员工因工死亡,对无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
员工因工死亡,对无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同时规定,“核定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这个没有明确写明支付抚恤金年限,这个有没有确定的支付的什么时候?
三克油!!我查查当地有没有规定!> 天津工亡抚恤金最低多少?天津工亡抚恤金最低多少?来源:抚恤金时间:【导读】天津工伤保险死亡待遇项目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中供养亲属抚恤金是为了保障工亡人员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让工亡家庭避免遭遇更多打击。那么目前天津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标准为多少呢?
2015年天津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多少?
【回答】:根据下发最新通知规定,2014年底前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13元,最低发放标准1246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85元,最低发放标准934元。
一、刘先生,天津某单位职员,不幸遭遇工伤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回复】:根据天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刘小姐先生去年因工伤死亡,每月依靠抚恤金生活。听说今年抚恤金标准提高了是吗?至少能领取多少?
【回复】:是的,自2015年起,2014年底前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13元,最低发放标准为1246元。
三、目前天津工伤保险死亡待遇包括哪些项目?供养亲属抚恤金每月最低有多少?
【回复】:目前天津工伤保险死亡待遇项目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现行天津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为934元。“天津工亡抚恤金最低多少?”由天津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转载注明出处:相关信息相关评论天津社保办事指南社保局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推荐最新问题工伤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能否一次性领取 - 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您的位置:工伤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能否一次性领取
工伤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能否一次性领取
【摘要】 年近岁末,劳资纠纷案件呈井喷状态,每天都有大量劳动者前来咨询。连着好几个星期都出现了工伤死亡案件,都是属于用人单位一方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情形,由于此类死亡案件劳动者家属倾向于上访到办事处信访办
年近岁末,劳资纠纷案件呈井喷状态,每天都有大量劳动者前来咨询。连着好几个星期都出现了工伤死亡案件,都是属于用人单位一方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情形,由于此类死亡案件劳动者家属倾向于上访到办事处信访办,政府部门的介入使得工伤案件的调解进程加快很多。在参与政府部门调解众多工伤案件过程中,关于工亡待遇中供养亲属抚恤金能否一次性算清并按照什么标准支付的问题是各个参与调解的律师都有疑惑的地方。本人经过大量查询相关案件和各个地方性规定在此做一个肤浅的总结。
问题的来源
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工亡待遇主要有三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都是法律明确要求一次性支付的项目,并且有明确量化的计算公式;而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按月支付,并且该条例第39条规定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供养亲属,应当每年提供由用人单位或者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方可继续领取。以上是针对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此三项工亡待遇由国家工伤保险基金里面支出的。同时该条例第43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在调处此类案件过程中,用人单位就揪住了该条例第39条的规定要求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并且也要求出具相关部门盖章的生存证明,而此时死者家属大都是强烈要求一次性计算清楚,大有拿钱走人、老死不相往来之势。
而该条例乃至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支付的情况。因此,在调处此类案件中关于此项工亡待遇的一次性领取问题难点就来了。那么工亡待遇中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是否可以一次性领取呢,如果可以,按什么标准领取呢?
关于工亡待遇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领取的问题,本人作如下总结:首先该待遇的一次性领取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单位为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另一种是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针对办理了工伤保险的死者家属来说原则上是按月领取,这个是《工伤保险条例》的明文规定,但是如果地方有一次性领取规定的则可以按地方规定执行,从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办理一次性领取手续。针对未办理工伤保险的死者家属来说法律并无具体规定如何领取,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的表述是“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来看,自然是可以按月从职工单位领取,同时也没有排除可以一次性领取。
各地司法实践地方规定
1、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因工死亡,其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可选择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领取标准以供养亲属的年龄、待遇率及工亡进城务工人员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核定。具体标准为:(一)供养亲属未满18周岁的,领取期限按实际年龄到年满18周岁为止;(二)供养亲属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的,领取期限为200个月;供养亲属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上至70周岁的,年龄每增加1岁,待遇减少4个月。(三)供养亲属年龄在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领取期限为60个月。从安徽省的规定来看是可以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并且做了具体量化可操作的规定。
2、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农民工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四项因工死亡农民工供养亲属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支付标准为:配偶为5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他供养亲属为33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子女按照年满18周岁终止领取的供养余年,每供养1年支付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我们可以看出河北省也是做了具体操作规定也是支持一次性计算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
3、《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或者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其常住地不在本市的,可以按照下列标准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一)领取伤残津贴的,最高不超过15年;(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子女不满18周岁的计算至18周岁,其他供养亲属最高不超过15年。通过该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天津是可以一次性领取该项工亡待遇,但是做了限定性条件,要求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经常居住地不在本市。
4、《广州市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非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因工死亡职工,其供养亲属书面申请要求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按下列办法一次性计发,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按2003年劳动保障部令第18号《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下称《供养范围》)执行;(二)按因工死亡职工本人工资以下列标准一次性计发:配偶每月40%,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三)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为父母(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从《供养范围》规定的年龄条件(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起,计算至73周岁,但计发年限最高不超过13年,最低不少于10年。(四)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供养年龄计算至18周岁。不符合计划生育条件所生育的子女不能作为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五)因工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无固定收入;或被鉴定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条(二)、(三)项规定的标准和年限计算;(六)对有劳动能力成年兄弟姐妹的因工死亡职工,其供养亲属确定为父或母一人和子女;对属于独生子女的因工死亡职工,其供养亲属确定为父母和子女(总人数最多为3人)。广州的规定也是做了一定的限制,要求“非本市城镇常住户籍”以及“供养亲属书面申请”,另外通过广州的规定我们可以发现该规定明确说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也可以一次性领取该待遇的情形。
5、另外经济特区城市厦门《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计发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河南省会城市郑州《郑州市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抚恤金和工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计发办法》、山西省《山西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少数民族自治区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新劳社字〔2004〕67号关于工伤保险几个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都有明文规定该项工亡待遇可以一次性计算领取的具体规定。
虽然深圳并无此类问题的相关规定,但是我认为在调处工伤案件过程中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出现的工亡案件我们是可以援引广州市的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工亡则继续依据深圳规定按月领取。
首先大量的工伤案件劳动者属于异地就业,死者供养亲属一般不在工亡劳动者就业的城市经常居住或者工作,如果不能一次性计算领取相关费用,对死者家属日后相关费用的领取的办理手续等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其次,由于用工单位不象社保单位,有国家信誉保证,在没有规定用人单位提供保证金的情况下,谁能保证用人单位会继续经营到被扶养人不再需要领取抚恤金为止?这也是被扶养人对于未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抚恤金最难以放心的地方。
再次国家实行工伤保险的目的旨在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责任风险,既然用人单位自己不愿意参与到工伤统筹中来,愿意自己承担风险,而且《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也规定了此种情况由用人单位来担责,那么一次性计算有何妨呢。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 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昨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调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此举旨在保障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
  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不含依照或者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中,在日前已按浙劳社险〔号文件、国务院令第375号和第586号规定,享受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调整办法
  自日起,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05元。调整后,每名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当地2011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即时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事业单位工资管理条例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