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在上班时不小心犯下错误,被用人单位接收函模板给开除,能否拿到补贴

如果被公司开除,能得到工资补贴吗
单位管理太乱,车间主任公报私仇,在我不写辞职报告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开除我,我能得到薪金补贴吗,再者公司一直不按时发放工资,已经几个月没拿到薪水了,合同也是一式两份,我根本就没拿到合同
09-11-21 &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的才不需补偿。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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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反错误,它开除你就要补偿。如果你犯错误被开除就没有补偿的公司一直不按时发放工资,向劳动局举报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2016年新劳动法关于开除员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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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劳动法关于开除员工的规定》是有三思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
2016年新劳动法关于开除员工的规定一、公司解除合同补偿  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要看原因。  1、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  2、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被辞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没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作为代通金。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2倍的经济补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参见以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3种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23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中工资的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  四、相关法律规定  1、《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设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扣伙食费、房租费等,劳动者实际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而不是以基本工资、实发工资为基数。  基本工资仅仅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显然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而实发工资并不能真实体现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比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都可导致实发工资低于劳动者实际的工资,显然也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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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二节对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当前位置:&&&&&&
用人单位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条件、标准、期限和申报、审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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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作者:
&&& 8月21日上午,市就管中心召开南京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工作座谈会。南京市残联马兰副理事长、南京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高蘋副主任、南京市财政局社保处肖桦副处长、仇丹平科长、各区残联分管理事长、就管所所长参加了座谈。
&&& 市就管中心高蘋副主任主持会议,并对各区2014年、2015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讲评。各区也针对此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下步如何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作了交流发言,财政局社保处肖桦副处长对《南京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宁残字[2014]81号)文件进行了解读,对各区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最后市残联马兰副理事长为座谈会作了总结发言,指出就业是残疾人最大的保障,要将残疾人就业作为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呼吁各区大力宣传《南京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实施办法》,严格把关,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同时结合八部委文件,共同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今日律师风向标:
我在建筑工地上班,只做了8天,脚趾被砸伤骨折为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是否给与生活费补贴和停工留薪。
我在建筑工地上班,只做了8天,脚趾被砸伤骨折为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是否给与生活费补贴和停工留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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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区
是否有购买社保?工作中受到伤害,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伤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的,申请时需带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厂牌,工资条,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等,还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出院小结等(用人单位如果拿着,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医院要求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的)。
[VIP+版主]
你好,你属于工伤,要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然后要求公司赔偿。
您好,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伤属于工伤,你可以到有关部门做伤残鉴定,每个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不相同。买了工伤保险由保险赔付,没买的话由公司全额赔付。
[VIP+版主]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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