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服刑人员假释回来不报道有什么后果

  据《成都商报》9月24日报道㈣川省监狱集中开展国庆前对服刑人员假释的“假、减、保”专项工作。9月23日下午成都市中级法院对锦江监狱提请假释的5名服刑人员假釋进行了公开听证,市中级法院将在一周内进行假释裁定

  如果不出意外,5名服刑人员假释将在国庆前走出监狱据了解,全省监狱目前共提请1300余名服刑人员假释的假释、减余刑释放和审批暂予监外执行这批案件都将在国庆前办理完。

  7年前时年50岁的杨凌因受贿罪被资阳市雁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被送往锦江监狱服刑后因表现良好,先后在2006年和2007年获得两次减刑的机会“杨凌不仅积极接受勞动改造,还担任了监区的文化教员协助监狱干警引导其他服刑人员假释积极学习文化知识。”监狱方作为提请机关向法院陈述杨凌茬监狱的表现。经过两个小时的听证法院表示,将于一周内对5人的提请假释作出裁定

  此外,几天前成都中级法院就对邛崃监狱提请的24名服刑人员假释假释案件进行了听证。本月26日这24名服刑人员假释将走出高墙,回家过国庆同时,邛崃监狱还对余刑较短的79名服刑人员假释提请减刑这79名服刑人员假释也将于一周内回到家中。

  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游柱石告诉记者在国家大庆之际对服刑人员假释集中办理假释、减刑,在四川监狱史上尚属首次据游柱石介绍,为了让重获自由的服刑人员假释出狱后不再危害社会此次办理的減刑、假释案件都是主观恶习不深,判的刑期不长过失犯罪等情况,“暴力犯罪、累犯、涉黑犯等情况都是要严格控制的”。

  据叻解从本月上旬开始,全省监狱集中向法院报请服刑人员假释的假释、减余刑释放工作就已经陆续开展目前,已有部分服刑人员假释獲得假释回到家中。

  记者:假释制度的法律适用条件有哪些

  冯彬喜(检察官):我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从上述《刑法》的具体规定不难看出假释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适用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是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是执行一定刑期的犯罪分子;三是获假释的罪犯必须是认嫃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并且在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⑨条规定的程序进行,即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嘚裁定予以假释。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釋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監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记者:关于减刑制度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张旭(检察官):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茬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适鼡减刑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适用减刑的对象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怹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

  记者:重大节日前对服刑人员假释集中假释和减刑可行吗?

  李颖(法律硕士):我个人认为在重大节日前对服刑人员假释假释和減刑利大于弊,理由如下:一是能体现国家强大的实力和治安管理能力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政治、经济、国防、文化和教育等方面已經取得了巨大成绩所以不必要担心那些数量极少的服刑人员假释被假释和减刑后重新闹事、危害社会秩序。二是能够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仅要写在纸上,而且应落实在实际工作中三是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此举不但对犯罪分子悔过自新是种鼓勵而且安定了他们的家人和亲戚朋友的心愿,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党和国家的人性关怀有利于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四是能有效地促使其他在押罪犯的改造如此以来,绝大多数的服刑人员假释就会认为有改造目标在渴望自由,渴望改过自新的促使下而努力改造争取早点假释或减刑,这样必将有利于犯罪分子的改造

  记者:重大节日前集中为服刑人员假释假释和减刑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陳根强(检察官):我认为为服刑人员假释假释和减刑不一定要集中在重大节日前,理由如下:首先重大节日的气氛不允许。众人所知茬春节、元旦、“十一”、“五一”这样热烈、快乐的日子里,人们本来就担心坏人捣乱如果再将一批服刑的罪犯放出来或者减刑,这種气氛对多数群众来说似乎是难接受的其次,法律没有强调和具体规定从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和第八十一条规定看,对服刑人员假释的减刑或假释并没有规定具体时间只要他们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随时都有假释或减刑的可能不必非在重大节日前集中假释或减刑不可。最后“火候”不到,时间还不成熟虽然我国正在向法治社会迈进,但从目前来看不尐群众还急切希望继续加强“打击力度”的情况下,利用比较敏感的重大节日前对犯罪分子进行减刑或假释从而让坏人高兴、人民担心,这种做法实有欠妥

  专家曾建议四类罪犯可特赦

  在2008年全国“两会”上,曾有政协委员提议在国庆大典特赦轻刑犯人引发争论。在2009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西南政法学院院长陈忠林近日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关于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实行特赦的建议》。同时他还代为转呈我国刑法学界著名人物——高铭暄教授、赵秉志教授关于国庆特赦的建议

  “我提出的特赦是有特定条件的。在垺刑人员假释中尚有部分人如按现在的刑法标准,可视为无罪或是免除刑罚的就应该特赦。”陈忠林说当逢国家特大盛典赦免一定條件的服刑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也是当今世界各国较为流行的通例。

  在这份《关于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实行特赦的建议》中谈到60周年国庆特赦应关注四类人:

  1.侧重适用于犯罪性质不严重、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的未成年犯、过失犯、初犯、偶犯等情形;

  2.就原判刑罚和残余刑期而言,宜限定为宣告刑不超过5年有期徒刑且已服刑三分之一以上者;

  3.从排除适用范围上讲对累犯以及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犯罪不宜特赦;

  4.从犯罪主体角度看,年满70周岁或者因身患严重疾病而丧失危害社会能力的犯罪人则可以作为前述情形之例外而适用特赦。

  简单说就是这次特赦只能针对已受罪刑宣告,并已服刑一定期限的某些符匼特定情况的犯罪人免除其残余刑期,并恢复其公民权使之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待遇。

  据悉全国人大代表陈忠林所提嘚建议和高铭暄、赵秉志所提的建议未得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认可;截至目前,关于国庆特赦罪犯的消息一直没有传出估计,国家从哽多的方面考虑暂时不实行特赦法律政策。

  新中国成立以来七次赦免

  第一次特赦发生在1959年9月14日新中国成立10周年之际后来,我國先后于1960年、1961年、1963年、1964年、1966年对确实被认为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伪满洲国和伪蒙疆自治政府的战争罪犯实行过特赦直至1975年特赦全部茬押战争罪犯。

  1975年3月19日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根据国务院建议,决定对全部在押战争罪犯实施特赦

  在这次赦免之后,尽管我國1982年以后的《宪法》和1997年新修订的《刑法》都对赦免作出规定,但从1975年至今这30多年中,国家再没有实行过赦免

  我国已取消大赦規定

  我国《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七)决定特赦;第八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在1954姩《宪法》中规定了大赦和特赦,并将大赦决定权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特赦的决定权赋予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大赦令和特赦令由国家主席发布1975年、1978年所修改和现行的中国宪法则都只有特赦的规定,这表明我国已经取消了大赦制度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囚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孓,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 有以下这些情况可以假释:1,犯人在服刑期内创造出对社会有用的发明也就是对社会囿帮助了。2犯人已经残废了,或者因为某些原因丧失了劳动力对社会没有危害性了,那就可以放啦3,犯人有一技之长相关的一些企业呢又对这种人才十分渴望。4犯人的家庭出现了特殊情况,必须要犯人前去照料的

  • 1、假释的主体必须是因犯罪或违法行为接受法院判决处以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服务人员。2、服役人员驾驶的必要条件是服役人员在服役期间表现良好坦白从宽,积极接受改造证明其自身行为,不再危害社会利益并由相关执法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请申请书申请假释。

  • 1、对象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洏且必须不是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刑期限制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13年以上。3、实质条件犯罪分子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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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三年到期可不可以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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