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园区转型升级发展最迫切需要的是哪些方面,哪些专业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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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转型发展的关键是领导干部
&&实现转型发展的关键是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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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潍坊市委文件&
  潍发〔2015〕11号&
  中共潍坊市委&
  潍坊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5年6月25日)&
  为进一步提升开发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承载力和带动力,更好适应和引领经济转型新常态,推动我市实现更高层次新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
  按照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的历史机遇,坚持科技化、国际化、生态化、法治化“四化”转型升级目标定位,推动落实集群布局、集中突破、集成创新、集约服务“四集”创新发展措施,强化规划引领、政策创新、瓶颈破解、特色发展、队伍建设、考核激励六项保障,推动开发区实现由企业集中向产业集群转变、粗放拓展向精明增长转变、产城分离向产城融合转变、政策优惠向体制优化转变,把开发区打造成为全市高端产业的聚集区、制度创新&
  的实验区、开放发展的引领区、招才引智的示范区。&
  二、坚持“四化”转型定位&
  (一)着力推进科技化&
  1.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支撑创新驱动的政策体系,重点支持公共研发、孵化和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孵化、产业化。2018年前,各开发区均建成市级以上创业服务中心,创建一批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市高新区要充分发挥技术和人才优势,加快推进中美技术交流中心等项目,建成辐射华北区域的国际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综合平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2.大力支持协同创新。今年年内建成全市开发区科技创新协同平台,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各开发区要利用好平台并与研发团队深化合作,促进科技与经济对接、创新成果与产业对接、创新项目与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与其收益相协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3.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把科技进步作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引导现有企业在产业升级和新产品研发等方面加大投入,促进传统产业高新化、高新产业规模化。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推动实施制造业智能化、信息化和制造服务化工程。到2018年,各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辖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5%以上,其中高新区达到72%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
  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4.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树立开放创新、宽容失败的发展理念,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以灵活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创新资源,激发创新活力。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到2018年,各开发区掌握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规模以上优质企业均超过20家。(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二)着力推进国际化&
  1.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拓宽利用外资渠道,多元化引进外资,构建股权并购、增资扩股、境外上市、绿地投资“四位一体”利用外资新格局。各开发区要立足主导特色产业,紧盯跨国公司投资布局动向,科学编制招商地图,派驻专业化小分队登门招商、蹲点招商,面向有关国家和地区开展常态化经贸招商活动。推动企业与世界500强企业、国际知名高端企业开展个性化、“量身定制”项目对接,从产品加工、销售入手逐步深化资本、技术合作。今后,开发区科级及以下干部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境外招商项目需要随时安排出访,次数不受限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外事与侨务办,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2.建设中外合作产业园。支持各开发区邀请国际知名咨询机构策划重大概念性招商项目,引进一批团组式战略投资商,规划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中外合作产业园。加快建设市高新区的北美产业园、市峡山区的中韩养生产业园、奎文区在滨海的中韩仓储物流产业园、高密开发区的欧洲国家4.0工业园、安丘开发区的中美低碳环保装备产业园等特色园区。支持采取飞地经济、联合共建、委托管理等形式,建设跨区域合作产业园区。鼓励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在加快建设境内中外合作产业园的同时,合作建设“两国双园”海外产业园。(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3.提升对外合作水平。引导企业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主动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加速全球布局,着力培育本土型跨国公司。及时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战略,积极争取上级有关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参与国外电力、路桥、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以资源开发、研发合作、营销网络等为重点,拓宽对外合作领域,提升对外合作层次,推动落实一批跨国并购和产业合作项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4.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定期组织开展到企业“大宣讲、大走访、大服务”活动,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企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建立重大问题直报、会商和协调服务机制,帮助开发区企业减负解困,助推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开发区创建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机电产品出口基地、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服务外包示范基地。鼓励在开发区设立网络信息、法律服务、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信用评级、融资担保、投资咨询、保险中介、人力资源培训等中介服务机构,为开发区的生产经营和创新创业活动提供综合服务。开发区网站、招商项目、综合服务中心等要设置多语种文本的对外宣传材料。2016年底前,市高新区要率先打造国际服务仿真环境,其它开发区都要设立涉外服务窗口。(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委外宣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外事与侨务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潍坊海关、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着力推进生态化&
  1.实施环境总量控制。探索实行按行业标准管理环境容量的新模式,对开发区企业实施分阶段逐步加严的环境排放标准,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对腾出的环境容量优先保障用于开发区高端高效和绿色环保项目。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全力支持达到全国或国际同行业最优排放标准的项目到开发区优先落地,严禁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各开发区要对照通行标准改进提升,尽快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开发区管委会)&
  2.加强企业环保治理。各开发区要按照全市“三八六”环保行动及环境保护目标强化监督考核,与企业签订环保责任书,确保2015年底万元GDP能耗达到“十二五”末规定的指标水平。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有效调动企业治污减排的积极性。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实施最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开发区管委会)&
  3.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开发区内生产生活污水要全部实行集中处理,禁止新建耗水量大、生产废水无法实现循环利用的涉水项目。除集中供热项目外,禁止新建任何燃煤设施和含有燃煤设施的项目。支持潍坊经济开发区、寿光开发区等创建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诸城、青州、高密等的开发区争创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着力推进法治化&
  1.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开发区管委会要根据授权行使同级人民政府的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以及必要的公共服务及行政执法等社会事务管理权限。除有明确规定不能下放的审批事项外,市、县级政府管理部门要将审批权限下放到开发区。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坚持“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的方向,整合创新行政管理职能,完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加快市场综合监管体制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2.推行清单制度管理。各开发区须于今年年内制定并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和收费清单“四张清单”。进一步明确开发区管理机构职责权限,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职能体系,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经济运行机制和统一高效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3.探索实行联合执法。支持开发区推行大部门体制,整合执法主体,建立部门联动执法和协调合作机制,探索设立统一的综合执法机构,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整合开发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和政府部门、银行等企事业单位的监管信息,2016年底前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格局,倒逼企业依法诚信营商。(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市政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4.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鼓励开发区管委会采取与律师事务所合作、聘用知名国际仲裁诉讼专家等方式,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重大信访案件、工程招标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2015年底前建立合法性审查管理标准流程。(牵头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推动“四集”创新发展&
  (一)推动集群布局&
  1.做强调优特色产业。按照《潍坊市开发区发展总体规划(年)》要求,以提升开发区产业聚集度为重点,进一步扩张特色优势产业规模,加快构建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相互补充的产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园区,市高新区要突出动力机械、电子信息,市滨海区要突出特色精细化工、海工装备制造,市综合保税区要突出保税物流加工,市峡山区要突出生态环保。其它省级经济开发区要立足实际,突出特色,规划建设一批更加凸显开发区优势和产业发展方向的区中园、园中园。(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加大“补链强链”力度。各开发区要围绕主导产业和产业龙头企业,加快引进关联度高的上下游企业,拉长产业链条。以优势特色产业为基础,加快培育发展一批“专精特新”配套型中小企业,不断延伸供应链。积极引进优质企业的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结算中心,做大做强产业链中高端环节,带动提升价值链。面向已入驻开发区的跨国公司上下游企业实施精准招商,推动世界高精尖产业在开发区集群发展。(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健全完善项目准入和退出机制。参照投资强度、产业匹配度、环境友好度及《潍坊市开发区发展总体规划(年)》设定的准入和退出条件,2015年底前,各开发区要健全完善项目准入和退出机制,形成符合本地发展实际的产业更新机制。一是支持符合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的相关企业向开发区集聚。严格项目准入标准,工业项目平均容积率低于1.0、建筑系数低于40%、国家级开发区投资强度低于350万元/亩、省级开发区投资强度低于280万元/亩、达产后亩均产值低于400万元、亩均税收低于20万元的项目不得进入开发区。二是建立“腾笼换鸟”项目退出机制。对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及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产业项目,因企业原因造成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50%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50%、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项目,以及土地利用和综合产出率低、已竣工投产项目亩均税收连续两年达不到辖区平均水平50%的工业项目,采取严格措施予以收回、收购或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通过土地置换、项目嫁接改造等方式盘活土地,倒逼企业退出或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动集中突破&
  1.集中突破大项目。以项目为中心大招商、招大商,各开发区每年要梳理储备100个以上招商项目,面向100家以上合作基础好、产业契合度高的国内外行业领军企业进行定向招商。各开发区招商项目库要与市经济技术合作中心招商项目库搞好链接。坚持重点突破大项目,着力引进龙头型、基地型战略投资项目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每年要引进1个以上投资额过2亿元的龙头项目(含外资项目)。(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集中突破大企业。引导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参股等多种方式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境)兼并重组及投资合作,加快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骨干企业。引导企业与世界500强、央属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资、合作,实现借力发展、互利共赢。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和创新,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牵头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3.集中突破共性技术。用足用好各项支持政策和专项资金,加大特色优势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力度,健全完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共享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开展行业共性技术研究,加快突破制约转型发展的关键技术和&
  核心技术。(牵头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4.集中突破建设用地难题。开展集约用地专项改造,原出让或划拨的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和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经批准在原用地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通过建设多层厂房或实施厂房改造增资扩产而提高建筑容积率的,不再收取土地出让价款。工矿仓储项目使用地下空间的,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开展工业用地供应制度改革试点,实行“先租后让、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等工业用地供应制度。建立现代产业项目建设竞争性用地指标体系,保障开发区重点战略性产业项目用地需求。(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推动集成创新&
  1.创新开发运营机制。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投资管理市场化的开发区资产运营管理机制。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重点鼓励外资和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与效率。支持各开发区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新组建开发公司,建设运营专业园区。(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2.创新服务机制。各开发区要每年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改革创新成果3项以上,更好地为企业提供功能政策服务。建立高效运转的管理服务机制,强化其示范、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开发区管委会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创新机制、加强市场监管、提升服务企业能力以及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上,进一步降低社会成本,增强市场活力。积极实施项目化管理,实行按项目配置要素资源的管理运营模式。强化基础服务,开发区所在镇(街)要积极向主要承担开发区公共服务、社会事务管理、“三农”服务等转型。(牵头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3.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2015年底前,出台全市开发区人才政策,着力创新对研发型、技术型、创新型、专家型等人才的激励措施。注重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每年组织全市开发区重点企事业单位到人才富足地区参加人才智力交流活动,选拔开发区高层次专家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提升,免费为开发区企业培养高级技师。大力培养适用性人才,组织开展开发区企业与高职院校结对子活动,合作开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急需人才培训课程。(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推动集约服务&
  1.搭建企业交流协作服务平台。鼓励各开发区组建行业协会或企业合作联盟,促进企业研发、监测、仓储、物流等资源互利共享,提高要素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效率。建立企业间协作配套和合作共赢机制,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建立服务资源信息发布和对接匹配平台,实现企业间过剩产能、服务资源、共性技术、重大装备的交流共享和有效利用。(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2.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支持市综合保税区建设保税政策服务中心,2016年底前建成虚拟口岸、电子商务、国际物流、国际采购、检验检疫检测等功能性平台;建设全市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打造全市跨境电子商务总部,2015年底前建成跨境邮件分拣中心和综合服务平台,2016年底前规划建设保税商品展示中心;加快国际物流体系建设,以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为引领,以空运、航运、高铁、冷链四种物流方式为支撑,打造立足潍坊、服务山东、辐射全国的国际物流中心;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力争在每个省级经济开发区至少建设1处无人值守海关监管的综合保税园区、仓库或场站。2017年底前,诸城、高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要拓展保税物流功能。(牵头单位:潍坊海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3.改革商事登记制度。简化市场准入,逐步推进完善“一证一号”审批制度。2015年底前,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登记改革。2016年底前,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市滨海区、潍坊经济开发区及青州、诸城开发区要完成“一口受理、联动办理”一站式综合审批制度改革试点,为在其它开发区复制推广提供经验。(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强化六项保障措施&
  (一)突出规划引领。各开发区要按照《潍坊市域1.61万平方公里空间功能布局规划》、《潍坊市开发区发展总体规划(年)》要求,今年年内编制完成空间总体规划、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各项规划都要以打造具有强劲内生动力的绿色园区为根本,统筹协调生产、生活、生态等方面的关系,优化空间布局,完善配套功能,打造核心竞争力强的产业链条,实现开发区内涵式增长、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创新政策体系。把开发区作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引擎,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都要制定出台支持开发区发展的系列政策。支持各开发区健全财政职能,完善财政体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对国家和省、市支持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和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重点向开发区倾斜。统筹用好市级政府性支持经济转型发展引导基金,各县市区也要相应设立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开发区主导产业项目建设与发展。创新金融服务模式,2016年底前,各开发区要设立经济运行安全保障资金池,有效破解重点项目融资难问题。(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破解制约瓶颈。建立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集中研究解决开发区转型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开发区要诊断分析现有产业链的制约瓶颈,整合集聚优质要素资源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引导各开发区结合各自资源禀赋,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制定对外合作、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强化招商合作攻坚,着力以招商引智推进产业和园区转调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推进特色发展。各开发区要围绕本地基础和主导产业,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育和提升计划,明确定位、目标和措施,进一步优化和增强产业特色,形成区域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强队伍建设。省级经济开发区须由实职副县级干部专职任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可由所在县市区常委或副县市区长兼任。严格控制编制总量,科级机构、科级领导职数在不突破编制总量的前提下,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按照“编内进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原则,在编制总额内由各市属开发区自行制定年度用编进人计划,报市编委办公室备案。探索实行全员聘任制、竞争上岗制、绩效考评制,对急需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招商人员可实行特岗特薪、特职特聘。(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委、市属各开发区党工委)&
  (六)强化考核激励。坚持考核导向与发展导向、用人导向相统一,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市考核办负责市高新区、市滨海区、市综合保税区和市峡山区的考核。对省级经济开发区和潍坊凤凰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评价考核,由市产业转型协调推&
  进领导小组下设的园区转型发展工作组组织实施,每年一考评、一通报,考评成绩纳入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并与开发区升级、扩区、区位调整和干部任用挂钩。综合考评成绩位列前六名的,由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单位称号,对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每年公布本年度考核的底线指标,2015年度考核的底线指标是:土地开发利用效率、工业或服务业增加值增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进出口额增速、利用外资增速、编制完成空间规划和产业规划等。当年度有三项及以上底线指标不达标的开发区,对其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有三项及以上底线指标不达标的,按程序对其主要负责人免职、对开发区摘牌。(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考核办,各县市区委)&
  附件:1.2015年省级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考核指标体系&
  2.2018年各开发区主导产业培育目标&
  (此件发至县级)_&
  附件1&
  2015年省级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考核指标体系&
发展规模与质量效益(500)&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及增速,其中增速不低于10%&
增量和增速按4:6分配权重,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未达到底线目标的该项指标不得分&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量及增速,其中八县市开发区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增量及增速,其中四区开发区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实际利用外资增量及增速,其中增速不低于10%&
进出口额增量及增速,其中增速不低于10%&
土地集约利用:前五年土地供地率达到90%以上;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100%;本年度盘活低效率利用土地3宗以上&
完成各分项目标值的得满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开发区管理机构通过ISO14000认证&
科技创新与产业集聚&
年度新开工工业企业产值占开发区工业总产值比重&
最高值的得满分,其它按相应比例计分&
年内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数量;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开发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年内新增市级以上企业技术平台&
年内新引进培育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数量&
年内发明专利授权量&
年内新开工建设投资规模过2亿元的项目数量&
主导产业增幅达到产业链增速目标&
完成目标值的得满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建成国家级、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国家级、省级分别计& 30、15分&
规划布局与政策机制&
完成空间总体规划、主导产业规划、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完成目标的得满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完成中外合作产业园规划,完成年度实施计划&
按实际完成情况评分&
形成配套完善的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的系列政策&
建立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公示、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联合执法等制度,推进“四张清单”“三证合一”“一证一号”改革的情况&
复制上海自贸区创新政策3项以上;同级政府管理权限向开发区实现应放尽放;实行独立的财政管理体制&
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及开放型开发区建设情况&
领导班子配备齐全,管委会主任由副县级干部专任&
年内引进落户1家与世界、中国500强企业合作项目;中外合作产业园实现运营;新建1家市级以上服务外包基地;新建1家省级以上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或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创建保税仓库或保税物流中心。每项加20分,最高不超过50分。&
  1.年内新增市级以上企业技术平台。指年内新建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设计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2.年内新引进培育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数量。指年内新引进“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国家级高端人才;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泰山学者”等省级高层次人才;市现代产业领军人才的数量,计分权重按国家级、省级、市级3:2:1比例计算得分,其中自主申报和新引进全职来潍创新创业的双倍计分。&
  3.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及开放型开发区建设情况。制定实施招商引资工作方案情况(权重10);建设与市开放型经济综合服务平台网站链接的多语种“网上开发区”(权重5);招商项目库与市经济合作中心招商项目库建立链接(权重5)。&
  4.建立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公示(权重5)、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权重5)、联合执法(权重10)等制度,推进“四张清单”(权重10)“三证合一”(权重5)“一证一号”(权重5)改革的情况。“四张清单”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收费清单;“三证合一” 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附件2&
  到2018年各开发区主导产业培育目标&
开发区名称&
培育目标(亿级)&
350(年均增长12%)&
300(年均增长25%)&
70(年均增长25%)&
石油盐化煤化&
500(年均增长15%)&
新能源汽车&
300(年均增长23%)&
200(年均增长22%)&
市峡山生态&
经济开发区区&
50(年均增长25%)&
20(年均增长22%)&
50(年均增长25%)&
奎文开发区&
汽车服务业&
300(年均增长12%)&
现代物流业&
160(年均增长13%)&
文化旅游业&
60(年均增长10%)&
潍城开发区&
70(年均增长10%)&
150(年均增长11%)&
70(年均增长10%)&
潍坊凤凰山高新技术产业园&
20(年均增长11%)&
11(年均增长12%)&
400(年均增长20%)&
生态文化休闲旅游&
150(年均增长20%)&
都市型工业&
1200(年均增长20%)&
青州开发区&
海洋装备制造&
430(年均增长10%)&
300(年均增长10%)&
78(年均增长15%)&
诸城开发区&
汽车及零部件&
580(年均增长18%)&
220(年均增长22%)&
210(年均增长20%)&
寿光开发区&
汽车装备制造&
600(年均增长25%)&
石油装备制造&
240(年均增长15%)&
农副产品深加工&
200(年均增长20%)&
安丘开发区&
120(年均增长20%)&
120(年均增长25%)&
60(年均增长25%)&
高密开发区&
700(年均增长10%)&
150(年均增长12%)&
昌邑开发区&
石油、天然气低碳产业&
440(年均增长11%)&
先进制造业&
75(年均增长11%)&
75(年均增长11%)&
临朐开发区&
农副产品加工&
45(年均增长20%)&
工业铝型材&
300(年均增长10%)&
(雕塑)特色文化&
40(年均增长20%)&
昌乐开发区&
珠宝首饰加工&
700(年均增长10%)&
装备制造业&
500(年均增长75%)&
170(年均增长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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