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泗洪县村民马绵阳市全国文明村村集体树木被村官不法占有向县市省公检法信访各部门反应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513|回复: 0
【惊现】安徽省铜陵县高联村干部 腐败《全集》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
【惊现】安徽省铜陵县高联村干部 腐败《全集》
(共18章)
第一章:村官最后的晚餐,何时能散席
第二章:法律政策与地方关系网谁大
第三章:权为行贿所谋,利为己所用
& && && && && &第四章:安徽省铜陵县天门镇高联村的干部还能继续当选基层干部吗?
& & 第五章:强烈要求依法查处《分山到户》、《罢免书》、《请求书》
《泄漏申诉举报人名单》控诉
第六章:& && && &荒唐的听证会,属霸权主义
第七章:& && && & :罢& &免 书
第八章& && && &采访事实真相背后的黑手
第九章:& && && &&&安徽省铜陵县天门镇高联村的黑市
第十章:& && && & 安徽省铜陵县天门镇高联村党支部书记大搞“家族式”的垄断独权
第十一章:& && && && &请求张书记督促严查高联村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二章:& && && && &安徽省铜陵县天门镇高联村的巨额资金& && &&&去向不明
第十三章:& && && && &【惊现】安徽省最“牛”的村官在铜陵
第十四章:& && && &&&安徽省铜陵县高联村干部合同会计腐败内幕
第十五章:& && && & 『网罗天下』 [世间百态]致中国共产党安徽省铜陵市委书记姚玉舟同志的公开信
第十六章:& && && &&& 请求党中央总书记能为百姓主持公道,依法办事,为民解忧刻不容缓!
第十七章:& && && &&&安徽省铜陵县天门镇高联村干部为何被免职又不处理
第十八章:& && && && &强烈要求安徽省铜陵县纪委将案卷移交到县检察院立案查处,依法判刑!!!
村官最后的晚餐,何时能散席
位于安徽省铜陵县天门镇高联村,于2008年12月上旬,村民百姓上访到县、市两级政府,要求落实林权改革,维护村民群众根本利益;在群众的呼声与上级的压力下,高联村委会于12月中旬到各村民组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和学习林改政策,并发明白纸,讨论分山的利与弊,分利入股的好处等等。
通过学习和讨论后,村委会于日召集了原高联村村民户代表会议,在高联小学进行“分山到户”和“分利到户”的投票表决;参加票决的户代表数530户,赞成分山到户的470户,在票决结果形成事实时,村委会只好张榜公布确定“分山到户”,之后于日成立了林改小组、组长、副组长共计25人。
09年春节刚过,林改小组就开始分山工作,开会、讨论、编写方案,用了近一个月的时间写好方案,在林改小组通过后,由组长将方案送到村里和镇里,请求批复好着手实施,但镇里和村里不理睬,并且村书记在会上说你们搞林改,必须将林改全部搞好后才有工资,另外毛竹园不能分,毛竹园是广德县人夏和明承包的,要是分掉我们就要赔偿夏和明的经济损失;还有中德项目也不能分。
在以后的林改工作中,林改小组很难开展工作,高联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拖而不办,据不执行国家政策,欺上满下,分裂林改成员,不遵照党纪国法,违背村民愿意,藐视林改小组,藐视国家法律法规,说什么政策不大于法;这种至人民群众利益于不顾,没有改革方向和意识,不求进取,与人民群众背道而驶,致使村民纷纷上访,破坏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严重破坏了党中央的政策“让农民得实惠,促进和谐社会”的根本遵旨。
高联村委会的所作所为,严重丧失了党员的党性,在这片热土上,他们说了算,政策和法律在这里不能得到落实和维护,他们可以任意地剥夺人民群众的权益,试问这样的村官能胜任吗?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捞进自己的口袋,侵占集体财产,以供他们无度的挥霍,试问这样的宴席不因散去吗?
这样的村官的晚餐,何时能够散席,这就取决于上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乃至中央的重视,彻底清查党内一切腐败,还农民一片青天,让农民群众人人得实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
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搞改革,同时也坚定不移地揭露一切腐败行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党中央政策和法律法规,绝不姑息犯罪分子,把反腐败工作进行到底。
。法律政策与地方关系网谁大
& &动笔之前,经过深思熟虑,抱着希望不大的心里,提笔将记忆中的不平奉献给你们。
中央的政策经常提到关心“三农”,让农民得实惠,然而,现实当中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了吗?事实并非如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事实果真如此吗?
事情发生在安徽省铜陵县天门镇高联村,事情经过要从2008年11月下旬开始说起;2008年11月下旬,我和其他几个村民打听得知中央出台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就是将村集体山场承包到户经营,这是中央的又一大举措,即第二次农村土地改革;之后,我和几个村民起草了材料上访到县、市等主要机关单位,诉求落实中央政策,在上面的压力下,在农民百姓的强烈呼声中,高联村委会不得不于日,在高联小学对村集体山场就分利到户和分山到户进行了投票表决,高联村农户数为724户,参加投票的农户数为530户,同意分山到户470户,同意分利到户56户,弃权4户。最后确定山场分山到户。
然而,投票之后,村委会不闻不问,我和村民们到村里要求成立林改工作小组,在我们强烈的要求下,村委会于日成立了由户代表选举的村林改工作小组,并选举了组长1人,副组长4人,组长也就是我,共计25人。2009年春节刚过,我和副组长其他成员共商林改方案,经过多次会议论证,最后起草了高联村集体林权改革具体操作方案和总体方案,并于2009年3月初,由我送达镇和村请求批复好着手操作,然而,我们林改小组一等就是一年多时间,至今仍然没有批复方案;在我们等待批复文件时,我们又另上访要求县纪委来村清查财务并张榜公布,经县纪委清查时,发现了许多问题,最主要的是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占用和挪用村集体资金购买了商业养老保险;我们发现问题后,多次到县纪委要求将村干部占用挪用的村集体资金的名单公开公布(照片证实)。
在县纪委清查高联村财务时,我们的上访举报材料被县、市某单位泄漏给被举报人和单位,于是,他们利用职务之便,派遣派出所到高联村调查村民是否知道材料内容和本人意愿签字,可笑的是,他们有关职能机关不去调查被举报人和单位的嫌疑和腐败,而是去调查举报人维护法律的行为;我们知道后非常气愤,难道举报人不受法律保护?派出所手拿我们的举报材料在村委会进出,这种拿法律当儿戏、有损我们村民百姓利用的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此事闹到副县长王友贵那里才得以平息。
月份,我和几名副组长多次到县纪委,并打电话要求就村干部用集体资金买养老保险作何处理的答复,县纪委一直消极对待,不给于答复,最后,他们上下串通一气,在村部会议室召开了荒唐的听证会,是否要对主要负责人立案处理,让到场(党员)的人员举手表决,最后几乎所有党员都举手表决不予以立案处理;像这种违法乱纪行为举手就能表决,那么,还要那些司法机关干什么?难道所谓的听证会大过法律吗?高联村的财务栏里所显示的资金,到日共结余资金人民币230多万元,而据实际资金已不到10万元了,其余的资金都到哪里去了?是挪用还是贪污?我们多次询问县纪委,县纪委总是推诿袒护,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
2010年3月,有村民向省水利厅反应牛角冲水库有险情,2004年的除险加固工程没有做好,于是,在本月16、27日,水利厅派人赶赴高联调查取证,调查结果实事实事求是。
日,我向皖江晚报记者反应了有人在山场上非法开矿,11日,记者一行4人赶赴高联采访,事实面前,村委会干部不得不低头承认此矿是非法采矿,但狡辩村里并不知情,记者用事实证明此事村里不可能不知道,最后,这件事也是不了了之。
我们就高联村的许多有损村民百姓利益的事实、有损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尊严,曾多次向有关职能部门反应,他们给出的答复是“我们会尽快处理的”或是“我们会监督某单位处理的”等等一些搪塞言语,我们所等到的是不了了之的结果,至今仍然没有那个职能部门,对高联村的违法乱纪行为做出严肃的处理,政府某职能机关的行政不作为,个人的关系网等,致使,我们村民百姓心灰意冷,大脑一片空白,对天下到处乌鸦一般黑,对各大媒体宣传的举报电话和举报地址,深深地感到那是儿戏。
我和其他村民真诚地希望,高联村的事实能够登报,以引起政府职能机关高度重视,彻底处理违法乱纪的行为,以维护百姓利益,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地方稳定,和谐发展的伟大目标。
权为行贿所谋,利为己所用
事情发生在安徽省铜陵县天门镇高联村:
自09年高联村林改处处受到阻扰时,在困难重重长达一年的林改工作中,林改部分成员和其他村民于2010年3月初向省水利厅反应,位于高联村牛角冲水库有漏水险情,2004年的除险加固工作没有做好,市政府下拨的资金31.6万元打水漂,漏水点仍然在漏水,这对水库的下游两千多人口饮水、人身安全和两千多亩田地灌溉造成了很大的威胁,村民质疑:31.6万元的除险加固工程怎么如此的糊弄,这明显是豆腐渣工程。
省水利厅接到群众的举报,一行3人于日赶赴铜陵县天门镇高联村牛角冲水库调查,第二天在市美华大酒店秘密接访举报的群众;时隔11天,也就是日,水利厅领导再次赶赴高联村牛角冲水库调查核实,并临时开了座谈会,参加的人员有:省厅领导两人、市领导两人、县领导两人、镇里两人、村里两人、群众四人。
据现场座谈我们才知道,2004年的除险加固工程下拨资金为:市里下拨31.6万元,天门镇下拨6万元,高联村下拨6万元,这是天门镇水利站陶某现场向省领导汇报的水库资金使用情况,并且群众现场作了录音。
水利厅调查几天后,我们了解到,2004年高联村的水利支出只有10580元,而且还不是牛角冲的支出,04年的除险加固下拨6万元的资金没有作入账开支,那么,村里为什么这么作呢?这明显是违法违纪行为,这是向上行贿,以巩固自己村官的根基,因为,04年的牛角冲除险加固工程是由镇书记邢应国的老大承包的,村干部为了讨好和巴结镇书记,将村集体资金6万元以除险加固的名义孝敬了邢老大。
我们村民群众非常气愤,向社会呼吁,政府关注,惩治腐败,向有权威的机构和人士请求法律的援助,以打击那些贪污行贿受贿的不法分子,挽回集体经济损失,减轻农民负担。
安徽省铜陵县天门镇高联村的干部还能继续当选基层干部吗?
2009年3月份,铜陵县天门镇高联村村民向县纪委书面反应高联村财务管理混乱,请求县纪委派人来村清查村1998年——2008年的财务,并张榜公布;县纪委接到举报信件后,不久就派员到高联村清查工作,经一个多月的清查工作,高联村的财务收支状况,在村公开栏张榜公布,仔细观察,不难发现许多问题,其中就有村干部占用挪用集体资金购买商业保险;另外还有其它不合理的支出,如:2003年退还农业税:3587.84元;代缴农业税:元;赠送款:3359.00元(赠送何地?何人?);去三亚考察:1460元(谁去三亚考察,考察什么?);2004年村干浮动工资51600元(哪些人?);看望有关负责人:6643.50元看望哪些负责人?); 兴修水利支出:10580元(兴修哪些水利?);2005年慰问金:17980元(那些人?哪些部门?);潘同义手机费:2063.52元;鲍加锁手机费:2030.12元;葛贻舟手机费:2070,00元。村干部养老保险:120408元(谁安排的?是什么人?)——:江和荣:20280.00元;鲍金锁:20634.00元;董万友:20307.00元;叶春:19386.00元;乔光辉:19494.00元;方师荣:20307.00元;(县纪委已查出上述等村干部人员已退出款项,部分仍未退款)。06年支出:鲍加锁手机费2953.21元(支出过大。应退款)、招待费:元(哪些饭店、宾馆?哪些人参加吃喝?),购茶叶:18110.00元(送发给谁?),购香烟:4412.00元(招待何人?)购公文包:2677.50元(送给哪些人?多少个?),村干部养老保险:55393元(哪些人?谁安排的?应退款),慰问金:28977.80元(哪些单位?哪些人?),06年企业奖:52000元(哪些人?)。2007年:上年结余:元,加本年收入元;支出:手机费:6948.03元(鲍加锁、汪向东),通讯补助费:12980.00元(鲍加锁、汪向东),党员活动开支、纪念杯:5000元(110个),购挂历:4000元(谁采购的?多少份?送发给谁?),户户通工程:11891.00元(山塘组、三汪组)——(虚假工程);07年村干部加班、值班费:18200元,人均1400元(虚设名目,贪挪占用村集体资金,造成农民负担过重)。08年收入:元;支出党组代表开会礼品:12900元(杯子180个),办公费:9538.12元,管理费:元(要公布招待费等明细表),考察费:7998.00元。各项小工:85751.55元(要公布小工项目明细表),修小山塘坝路:28594.00元,村庄整治建设:11584.60元(清理垃圾人员工资是谁定的?);07年期末结余:元,加:08年期末总结余:元(经查现帐户上只有几万元,其余巨额资金哪里去了?村帐镇管,怎么管的?失职应追究责任)。
经县纪委查实,村民多次反应,要求将村干部购买的养老保险费退款并张榜公布(如图所示),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年一选的基层领导班子眼看又要付诸实施了,而高联村干部仍然能够进入村委会竞选,他们占用挪用村集体资金,为自己购买了商业保险已经违背了党纪国法,根据《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共产党员在经济方面的违法违纪党纪处分的若干规定》:规定第二十五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财政拨款或者补贴的,追究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共产党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将虚报冒领的钱款合伙私分的,以贪污论,根据个人所得数额和所起作用,依照本规定第四条处理。第四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贪污公共财物,数额不满500元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其中情节轻微的,可免予处分,数额在500元以上不满1000元的给予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数额在10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二十六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3个月,或者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挪用数额不满1000元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其中情节轻微的,可免予处分;数额在1000元以上不满3000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数额在3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占用挪用集体资金一万元以上就要撤销党内一切职务开除党籍,并受到法律的严惩;然而,高联村干部占用挪用巨额集体资金,虽然他们已退款,但他们已经触犯了法律,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可就是在地方关系网的袒护下,他们现在仍然在职工作,是不是法律规定:占用挪用集体资金为个人所用后,退了款就不用追究法律责任了;那么,是不是杀人犯杀人后拿钱给被害人就不用判刑了呢?如此一来,法律的尊严和威严何来之有?高联村干部占用挪用集体资金知法犯法,应严肃处理,明年的选举他们已经没有资格参加竞选了,铜陵县纪委、民政局应提前下文并张榜公布取消村委会干部参加明年的选举资格,铜陵县司法机关应对高联村干部立案处理,将党内一切腐败行为清理出党,造福一方百姓,严格执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占用挪用集体资金,严重违反了党章纪律,这种腐败行为,给共产党脸上摸黑,使后人的前车之鉴,因此,我们百姓向社会各界呼吁,向各大网站、新闻媒体、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同情我们这里的种种遭遇,大义之举,以使政府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执行违法乱纪行为,维护地方社会稳定
强烈要求依法查处《分山到户》、《罢免书》、《请求书》
《泄漏申诉举报人名单》控诉
一、《原高联村民要求落实林改政策,维护村民权益分山到户的联名上访申请书》
根据林改政策,铜陵县天门镇原高联村两委会发布《公告》,于日上午在高联学校召集户代表会议表决,原高联村724户,到会投票530户,赞成分山票470票,赞成分利票56票,作废票4票。赞成分山票占总票率为88.7%,多数票决定林改形式为:分山到户。2009年元月份,原高联村户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了原高联村林改工作小组成员,计25人。元月16日,高联村召集林改工作组成员会议,推选了组长1人、副组长4人、计5人。目前镇、村林改领导小组成员,就涉及林改事宜消极对待,与民争利,非法严重侵害村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干扰破坏林改政策法规。要求林改各职能部门加快推进分山到户进程,担负其各自职责,落实分山林权到户。
二、《罢免书》
根据村民群众的强烈要求,请求依法查处、罢免撤销鲍加锁现任高联村总支书记职务,自任村林改领导小组组长职务,罢免此人现任铜陵县人大代表资格。
在国务院办公厅收件“立案”查处信访案件“立案”信函,转至铜陵县信访局交给县纪委查办。
原高联村村民群众联名签字罢免书的党员群众,要求县纪委天门镇纪委回避查处“立案”事件。
主要理由是:
1、& && && && & 鲍加锁与唐宗仁现在监狱法办,有经济上不轨的牵连和违法乱纪行为,未结案查处,公告于众。
2、& && && && & 毛竹园非法承包问题,原高联村“毛竹园”暗箱操作于07年9月份,由天门镇串连高联村,未经村民会议讨论,未公告于众,未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物权法》、《森林法》等法规操作,冠以“招商引资”项目。严重损害村民群众合法利益和国家法律法规,村民群众坚决要求依照法律党纪国法,严肃依法追究镇、村、领导人的法律责任。
3、& && && && & 原高联村山场处于口上村民组的“一品矿业”于2005年未依法召集村民会议未公告于众,未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物权法》、《森林法》等法规操作,天门镇主要责任人伙同高联村书记等,联串县纪委有头脸、有职权的干部,冠以造假,将一品矿业列入“招商引资”项目。故其中属共同参与行为,有暗中交往聚会,损害村民群众利益行为,有违背中央政策、国家法律行为等。
故此,村民群众请求县纪委、天门镇纪委,应“回避”,此案件调查处理。
三、《要求清查并公布原高联村财务收支账目的请求书》
根据村民自治组织法和依法治村的政策规定,村民群众强烈要求就原高联村1998年——2008年财务收支账目的明细账,全方位、一丝不苟,一笔一笔认真、仔细地公开的加以清查、公布,以维护村民群众应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对涉及开支过大、收入未记账、假公济私、挪用公款等未经村民会议表决通过的各类账务,依法调查,对不合理开支过大的进行审查,对涉及镇干部、村干部的经济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依法“立案”查处,问题怀疑可能涉及到县里、镇里、村里个别干部。故此,近个别干部“地方保护主义”、“关系网”、“人情网”、“全力网”等纷纷出面阻扰袒护。企图逃脱“立案”依法调查处理,真正追究的责任。
四、《强烈要求查处举报人名单泄漏事件》
原高联村村民联名上访信件,向天门镇、铜陵县、铜陵市信访等部门,依法提出的《分山到户的联名申诉书》、《罢免书》、《要求清查并公布高联村财务收支账目的请求书》、《强烈要求维护原高联村村民群众合法权益严肃处理违法、违纪犯罪事实的联名申诉书》。对此村民群众的举报申诉名单,镇、县有关涉案领导暗里向被揭发单位、个人涉及责任问题的人,私下通风报信,泄漏名单,随后镇村干部串通一气,滥用职权,非法指使天门镇派出所、干警治安办等人员,坐警车数日在原高联村11个村民组,四处巡监、晃荡,对有关农户,粗言滥语,恐吓、威胁村民群众的人身安全、生活、生产次序和社会稳定,拿出事先做好的纸张,叫一些不识字或胆小未见世面,或受恐惧、害怕的村民,哄骗其签字,搞欺骗行为,严重损坏“立警为公,执警为民”的司法公正形象。派出所治安办人员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打击黑恶势力,制止打架斗殴的。案件调查职能机构应属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公正无私的纪检部门,纪委、人民检察院应深入基层,走访农户村民和听取社会各界提供的案件线索,予以调查处理“案件”真相,要求依法严肃查处。要求对泄漏机密的铜陵县、天门镇泄漏机密单位个人,依法严肃查处。
综上所述:加快落实分山到户林改政策,严肃追究“毛竹园”非法承包的法律追究责任。依法进行《罢免书》撤销等事项,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违纪违法责任人鲍加锁的法律责任。全面清查账目,公布。公开明细账目,发给村民群众的《账目明白纸》。依法追究泄漏举报人姓名,追究涉案违纪违法领导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尽快给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纵容!
& && &第六章
荒唐的听证会,属霸权主义
中央林权制度改革出台后,原高联村村民要求林改,落实林权到户,在村民中推选的林改小组实施分山到户时,处处受到阻扰和压制,经林改小组部分成员和其他村民的一致要求,决定书面请求县纪委清查原高联村财务,并张榜公布,清查年限为1998年——2008年;请求书于2009年3月初送达县纪委,不久,县纪委就派员到天门镇,开始对原高联村财务进行清查工作。
2009年4月底,县纪委对原高联村的2003年——2008年的财务清查完毕,并张榜公布账目;我们村民百姓对公布的账目仔细地阅读,感觉账目模糊不清,虚假和漏洞百 出,对此账目怀疑,如:2003年退还农业税:3587.84元;代缴农业税:元;赠送款:3359.00元(赠送何地?何人?);去三亚考察:1460元(谁去三亚考察,考察什么?);2004年村干浮动工资51600元(哪些人?);看望有关负责人:6643.50元看望哪些负责人?); 兴修水利支出:10580元(兴修哪些水利?);2005年慰问金:17980元(那些人?哪些部门?);潘同义手机费:2063.52元;鲍加锁手机费:2030.12元;葛贻舟手机费:2070,00元。村干部养老保险:120408元(谁安排的?是什么人?)——:江和荣:20280.00元;鲍金锁:20634.00元;董万友:20307.00元;叶春:19386.00元;乔光辉:19494.00元;方师荣:20307.00元;(县纪委已查出上述等村干部人员已退出款项,部分仍未退款)。06年支出:鲍加锁手机费2953.21元(支出过大。应退款)、招待费:元(哪些饭店、宾馆?哪些人参加吃喝?),购茶叶:18110.00元(送发给谁?),购香烟:4412.00元(招待何人?)购公文包:2677.50元(送给哪些人?多少个?),村干部养老保险:55393元(哪些人?谁安排的?应退款),慰问金:28977.80元(哪些单位?哪些人?),06年企业奖:52000元(哪些人?)。2007年:上年结余:元,加本年收入元;支出:手机费:6948.03元(鲍加锁、汪向东),通讯补助费:12980.00元(鲍加锁、汪向东),党员活动开支、纪念杯:5000元(110个),购挂历:4000元(谁采购的?多少份?送发给谁?),户户通工程:11891.00元(山塘组、三汪组)——(虚假工程);07年村干部加班、值班费:18200元,人均1400元(虚设名目,贪挪占用村集体资金,造成农民负担过重)。08年收入:元;支出党组代表开会礼品:12900元(杯子180个),办公费:9538.12元,管理费:元(要公布招待费等明细表),考察费:7998.00元。各项小工:85751.55元(要公布小工项目明细表),修小山塘坝路:28594.00元,村庄整治建设:11584.60元(清理垃圾人员工资是谁定的?);07年期末结余:元,加:08年期末总结余:元(经查现帐户上只有几万元,其余巨额资金哪里去了?村帐镇管,怎么管的?失职应追究责任)。
经县纪委查实,我们要求将村干部购买的养老保险费退款并张榜公布(如图所示),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可笑更荒唐的是,县纪委居然在高联村召开党员听证会,是否要对村干部进行立案处理讨论,到场党员举手表决不对村干部立案处理,这种拿法律当儿戏,顶着国家公务员的帽子,不秉公办事,欺上满下,藐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种拉班结派,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于不顾;这种举手就能表决的案件,试问这还要法律干什么?还要法院干什么?还要检察院干什么?荒唐,真是荒唐,归根结底,这就是搞霸权主义。
& & 罢免请求:依法罢免(撤销)鲍加锁,此人现任铜陵县人大代表资格,现任高联村党总支部书记职务,自任高联村林改领导小组组长职务。
罢免理由:鲍加锁自九八年底非法(流动票箱)担任村委会主任以来,后通过各种渠道与当时朱村镇党委书记唐宗仁(现已法办监狱)勾结关系红火。二00一年九月左右,被提升为高联村党支部书记,二00二年至二00四年左右,唐宗仁被调到铜陵县任副县长,当唐宗仁在此任职期间,不久法办后,供认了其贪污受贿违纪违法事实,承认并在电视台新闻曝光讲述了鲍加锁以高联村名义向其不轨过程,在当时铜陵新闻上,鲍加锁也被新闻曝光,上了电视,全县人民看得很清楚,几乎家喻户晓。
二00四年朱村镇与董店镇合并为“天门镇”。二00五年十月高联村与新联村合并(未经村民依法投票表决,少数权力人个人主断,指定亲友拎流动票箱,不到位,暗箱操作)为“高联村”。二00五年支部村委会换届选举违纪违法操作,鲍加锁这位村民党员不满意的人,再次蒙混“过关”,担任高联村党总支部书记和当选县人大代表。
二00八年高联村支部、村委会选举违纪违法情况屡屡发生,百姓看在眼里,这种经常违纪违法犯罪情况,似乎“平常”,即使过问投诉,也受有关“权力网”、“关系网”、“金钱网”同流合污的地方保护主义干扰,未能依法处理纠正。
二00六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方针,原高联村几乎是没有起色,村庄、规划、公路、户户通工程、水塘、渠道、水利建设等规划至今未落实达标。
二00七年九月份,鲍加锁村第一责任人,不但不检查过去的错误,反而又置村民利益于不顾,暗箱“非法”未通过村民会议民主表决,擅自指定将高联村村民共有的集体土地、山场“毛竹园”承包给外商广德县人(未召集村民会议,未张贴招标公告,未测量毛竹园实地面积,未划定四至范围界线,未公告于众人)。毛竹园面积、价格、收益、发包权、承包权、发包年限,他个人说了算,这是封建的“家长制”、“一言堂”,是权力至上,胆大妄为地对抗分裂中央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是胆大妄为地蓄意侵害村民群众权益的恶劣行为。
二00八年十一月份,原高联村村民要求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安徽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村民一致提出申诉要求“分山到户,实行家庭承包经营”。鲍加锁主观独断,不听民意,百般阻扰,瞎说“政策不大于法律,分利不分山”等曲解谎言误导村民群众。鲍加锁作为村民“父母官”第一责任人,不为村民利益生存发展着想,不遵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原则,反而贻害、祸害设难于村民群众。村民懂法的多,懂知识的也多,外地打工青年返乡的多,大学生返乡探亲说理的也多。在村民群众再度上访,强烈声势的催使下,高联村于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在高联学校召集了原高联村户代表会议表决,参加到会530户,赞成分山到户表决票470户,赞成分利到户表决票56票,以绝大多数占88.7%户票数压倒性民意票决定:“分山到户,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这一集体林权改革方式。原高联村干部面对投票结果,只得承认并发布分山到户等内容的“公告”,张贴在原高联村11个村民组。
二00九年元月份高联村干部协同村民上访人员,先后到11个村民组召集户代表会议,推选了村民信任能办实事的“村林改工作小组”成员计25人。二00九年元月十六日,高联村鲍加锁等召集了原高联村11个村民组,推选的“”成员会议,选举产生了本小组组长1人,副组长4人,计5人。鲍加锁在会上并当众预约正月初十到村开会,讨论分山到户具体操作事宜。正月初十(公历日)村林改工作小组成员,奉预约到村,鲍加锁不予理睬不开会,骄狂发紫地说:“你们(指村林改工作小组成员)想分山,自己去办,村里不管”,冷言冷语等骄狂傲慢,并令村其他人员冷清相对林改工作小组。可见鲍加锁在侵犯村民人权上、侵犯村民利益上、侵犯“中央林改政策”上、侵犯《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物权法》、《村民自治组织法》、《劳动法》、《经济合同法》等。在滥用职权“功高盖主”昏庸无能中,对抗中央政策,法律上,所表现的专横独裁,凌驾于党纪国法上,凌驾欺压于村民群众的虎狼心肠,是何等的恶毒!何等的无德无能!相反,愚蠢使之变得更加顽固,更加狂傲。
村民群众知道:有鲍加锁的一日任职,就有村民的一世苦难。为此,经村民提议,特提出“罢免书”。
今受以村民群众委托,受以村民群众众望,受以中央林改政策法律法规支撑,受于良心道德、权益、人格、公平、正义的捍卫与保护。
特发出“罢免书”于铜陵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党委、政府、纪委、政协和有关司法机关及社会各界。
请求依法罢免!&&以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 && && && && &&&第八章
采访事实真相背后的黑手
事情发生在安徽省铜陵县天门镇高联村;日,有村民向皖江晚报记者反应高联村有人在山上非法采矿和修路,当时皖江晚报记者接线后告知村民联系驻铜记者,驻铜记者号码为:;后村民联系了驻铜记者,第二天一早,驻铜记者来电说要来实地采访。
8月11日上午10点整,驻铜记者一行四人赶赴高联村牛角冲水库脚一民房前,村民们拿出有关材料,主要是一品矿业采矿许可证和林地使用同意书,一品矿业的证件齐全可为什么又是非法开采呢,原来他的林地使用同意书的审批地点在磨山,面积只有3.333公顷,而现在开采的地点在竹上(磨山的东面),面积超过了50亩,又没有审批手续;正当记者对此矿的证件摄像时,有村民妇女路过询问是不是记者,四个村民答说是记者,村民妇女对记者说你们应该到杉木山去采访,那山上有人非法采矿,修了路许多公路,山上的杉木几乎全都砍光了,记者听说后非常感兴致,要村民们带路前去采访。
一行八人,大约11点钟到达了杉木山,当时的天气非常热,大概有38℃,记者们一路摄像,山上被毁得令人发紫,到处是一片狼藉,每到一个井口,都有一条大约5米宽的公路;山上横竖复杂的公路,会造成水土流失和环境的破坏,给附近的居民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记者们在每个井口采访时,都有工人正在向外出矿石,记者问工人有没有采矿证,工人都说不知道,在山上,仔细观察,山上的杉木几乎全被砍光了,只有几棵杂树没砍,记者们采访到了半山腰,已经发现了六处井口,据估算,山上一共有十一个井口,九条公路,据说还有村干部带头开矿,村民们反应在对面的山上就是一品矿业;记者们商量下山去一品矿业,下山后已是中午12点30分了,记者和村民们又是饿又是渴,在山脚下小息后,驻铜记者说问题出在村里(村干部),我们去村里采访,你们联系一下,经村民联系,村干部主要负责人都在办公室,然后村民和记者一同前往村部。
在高联村部小会议室,记者、村民、村书记、主任当面采访,记者问主任杉木山采矿村里是否知晓,主任称不知道,记者反问:他们那么大的动作你们会不知道?问得主任哑口无言,记者又问书记他们采矿有没有采矿证?书记说有,并且书记叫人将证复印件拿来,可笑的是,拿来的并不是什么采矿证,而是探矿证,记者正当质疑时,镇里安监人员到场,经过双方论证,最后确定,杉木山采矿属非法开采,村、镇有一定的责任,而且和高联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据了解,几个反应情况的村民都是高联村林改工作小组成员,去年2月份,林改小组向村里递交了一份书面请求,也是政策之规定:林改期间停止山上的一切砍伐和采矿,村里置之不理,一切形成事实后,记者们就要离开高联了,走时,驻铜记者还主动要了村书记的手机号码。
时隔一天,也就是8月13日上午,村民打电话询问驻铜记者,11号的采访何时报导和发表,他说采访的内容虽然真实,但不能报导,之后就挂了电话,村民们不难想象,村、镇可能买通了记者,记者的天职就是真实、客观地报导事实真相,为什么记者采访的事实不报导?其真实内幕让人深思,如此的记者有辱记者的名声,有辱皖江晚报的前途和命运,村民怀疑:村、镇、记者,三者串通一气,行贿受贿,泯灭事实,私下交易,妄想用“黑”纸包住火焰,而置村民百姓利益于不顾,这种违法乱纪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村民们呼吁:记者同志,不要光说不做,请履行自己的职责,请真实、客观地报导,请为村民百姓说句公道话,请牢记胡锦涛总书记的八荣八耻。
请求社会各界的法律援助!
安徽省铜陵县天门镇高联村的黑市
2009年3月份,高联村村民向县纪委递交清查村财务的材料,后在县纪委的清查账目中,有明显的欺诈谎报国家工程——户户通工程,账目显示高联村的山塘村民组、三汪村民组通了户户通,高联村还为此拨款人民币11891.00元,据实际现场,至今都没有修户户通,这是山塘村民组村民、三汪村民组人人知晓的事,高联村委会谎报国家工程,欺诈村民百姓,欺骗国家户户通工程款,虚有的事实,他们也敢将其列为账目入账。
经村民多次向县纪委反应,日下午,县纪委召集镇干部和村民们在一起座谈沟通,就高联村的户户通虚假工程答辩,镇干部王进竟然睁眼说瞎话,说高联村的户户通工程据现场勘察,此工程已经完工并存在;村民们反驳,现在就可以一起去现场勘察,如果有户户通工程,我们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如果没有户户通工程,你王进应付怎样的责任?
座谈答辩至下午5点30分,村民们还要回家,就结束了这次的谈话,但也没有一个结果,在村民们上电梯时,县纪委叶某开口想用金钱买通村民不要追究了,但被村民们拒绝了,此事至今还没有被追究。
我们村民所要说的,只是想要挽回国家经济损失,维护村民百姓利益,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尊严,打击不法腐败分子,给后人以前车之鉴的警告。
安徽省铜陵县天门镇高联村党支部书记大搞“家族式”的垄断独权
& && & 安徽省铜陵县天门镇高联村党支部书记鲍加锁,在村任职十三年党支部书记,他大搞独权垄断,直接指派他的大哥任高联村主办出纳会计,高联村集体的经济大权被“鲍氏”家族所垄断,村集体的经济就等于是他们自己口袋里的私人钱包,想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拿,想用多少就拿多少,不用任何审批手续;像这样的行径已经严重违反了党章党纪条例,导致村集体的经济损失非常严重,给高联村广大村民们造成了经济负担,在他的领导下,高联村的面貌至今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因为高联村集体的经济完全被他无度挥霍,他没有利用村集体经济做过一件公益事业,其部分经济装进了部分个人的口袋里了,他凭借私人关系,独权垄断手段,将村集体经济十万元以上以打白条的方式私自借给他人使用,像这样以打白条的方式借款共有好几张,这种违法乱纪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高联村党支部书记鲍加锁知法犯法应罪加一等, 为什么我们村民向政府职能部门反映高联村干部的经济问题,没有哪个部门认真、负责、深入调查研究,严查村干部的经济问题!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是当今社会依法治国的毒瘤!铜陵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职能机关某些人收受了高联村书记的黑心钱,在金钱的腐蚀下,法律的尊严已经不复存在了;我们村民请求上级政府督促严查高联村干部的“家族式”独权垄断,清查高联村的白条经济问题和贪污腐败行为,退赔村集体经济损失,挽回和减少高联村村民们的经济负担,使村集体经济集中,真正为高联村的面貌发展奠定雄厚的经济基础;我们要求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对高联村党支部书记鲍加锁的种种腐败行为给予严肃严惩处理,打掉这块用金钱腐蚀的顽石,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严肃性,以维护我们村民们的合法利益,维护高联村的社会稳定,使人人知道,法律面前人人一律平等。
请求张书记督促严查高联村的违法违纪行为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
我是铜陵县天门镇高联村村民,我向您反映我们高联村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2009年春在铜陵县天门镇高联村村民的举报下,国务院办公厅于2月25日对村书记鲍加锁作出“立案”,下发县纪委查处,在查处过程中,县纪委个别领导滥用职权,指使天门镇纪委违纪操作,没有公开,以纪以法查处。违反党章党纪,给予包庇从轻处分。我们村民表示不服。
&&为什么我们村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不给予严惩?为什么在日的新安晚报上“检察之光”第2版中的《七旬“村官”晚节不保》里面的内容,那个“村官”只侵吞1.5万元就被判刑1年,那么,请问张书记,我们村干部侵吞的资金是那个“村官”的几倍,而且还是一个集团犯罪,为什么不给予严惩?我们村民百姓请求张书记督促严查高联村干部的种种腐败、违法违纪,以维护国家集体资金的损失,以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和村民们的利益。谢谢关心!
安徽省铜陵县天门镇高联村的巨额资金& && & 去向不明
日,,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没有招标公告和方案的情况下,高联村干部将山场毛竹园1500多亩,非法承包给外商广德县人夏和明,租金是每亩110元,承包年限为30年。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毛竹园本来是经济林,经济林不得对外承包,而高联村干部却背道而驶,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违反问计于民的方针政策,却不顾村民百姓有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的权力,专权独断,将集体山场毛竹园非法承包给了夏和明。
承包毛竹园合同书上第四条:承包金交付方式:自合同签字、手续完备之日起首付五年,付款日为承包合同签定之日;而在2009年的高联村林权改革工作中,林改小组要求县纪委依法对高联村财务进行清查并张榜公布,在清查结束公布的财务公开栏里,日的毛竹园租金近70万元并没有显示出来,村民们对此产生质疑:合同书上明明说了9月12日付了近70万元,但这笔巨额资金到哪里去了?是村干部是私分了,还是入了小金库?村民们为此事多次到县纪委询问,县纪委总是遮遮掩掩,说不清道不明,至今还没有很好严肃的处理,在铜陵这个地方,官官相护,某些人行政不作为已习以为常。
在2009年3月份的清查财务中,公开栏里的数据显示:年终结余到日止,总共结余2300000多万元,此巨额资金也去向不明,村民也多次到县纪委问个究竟,县纪委某些人官官相护,搪塞庇护,为其曲解事实,此事也搁置不予理睬,因此我们村民百姓只好求助于社会上的有识之士,请求得到法律上的援助,帮助我们村民百姓伸张正义,惩治腐败分子,还百姓一片青天白云。
& && &&&第十三章
【惊现】安徽省最“牛”的村官在铜陵
安徽省铜陵县天门镇高联村党支部书记鲍家锁,在整个皖南地区堪称‘史上最牛的党支部书记’。任职数十年间贪污,行贿,受贿,破坏选举,拉帮结派,欺上瞒下,抗拒国家林改文件。涉案涉罪多年多项,横行乡里,欺压黎民,无人问津。后在唐宗仁[铜陵县副县长,已法办]贪污腐败案件中向唐行贿数万人民币,遭铜陵电视台暴光而名噪一时。因鲍自奉‘世路难行钱作马,愁城难破酒为军’的人生哲学,大肆用集体的金钱买路,行贿上级有关官吏,交织成阡陌纵横的关系网,人情网,金钱网。视国家法律为一纸空文,不惜反思错误,继续为虎作伥,祸国殃民。在长达多年的统治中作为贪污腐败集团的犯罪魁首,给国家集体和村民带来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更严重地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给和谐社会的稳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因素。
   由于鲍加锁的长期犯罪和不作为现象,造成了村民们的强烈愤慨和揭发,200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予以立案侦查。后在鲍的强大的金钱网,关系网的庇护中不了了之,云消雾散。迫于鲍恶棍的淫威,群众敢怒不敢言。但更加激起了村里一些有文化,有正义感的村民觉醒,由于村民的不断抗战,引起了省委的高度重视,鲍恶棍在今年7月被停止了职务。但时至今日,仍然逍遥法外,口出狂言,扬言东山再起时,对检举群众秋后算帐。现在全村人民高度重视上级纪委,司法部门对鲍加锁的刑事审判。对鲍加锁腐败集团的主要骨干分子潘同义及其涉案成员予以立案侦查。
   时间无声地流逝,温暖而残酷。达摩克利斯神剑已高高悬起,鲍加锁腐败犯罪集团能否得到国家法律公正的审判,高联村人民早已翘首遥盼,拭目以待!
阳光下的罪恶
   安徽省铜陵县天门镇高联村坐落在安徽的皖南山区,是个矿产,林业资源十分丰富的小山村.这里青山绿水,风光绮丽.曾经是铜陵市历史上第一个突破千万元的大村,因而名震江淮大地.
   自从鲍加锁靠不正当手段担任高联村领导以后,这里一切都变了样.鲍加锁打着招商引资的幌子,在村里的土地上四处开矿[其中有许多是非法开采],将集体的山场,违背村民的意愿擅自发给外商承包,从中谋取暴利.致使这个风景如画的高联村,到处都是田塌地陷,污水横流,满目颓废.遍地荒凉.真所谓'国破河山在,城春草木深'啊!
   在鲍加锁的十多年的残酷统治中,他恶意培植亲信,死党,黑恶势力,大肆掠夺集体财产,贪污,行贿受贿,破坏选举,伪造文件,参于巨额赌博,欺上瞒下,祸国殃民.引诱部分村两委成员下水集体抱团贪污腐败,金钱行贿上级有关领导,形成了一座坚不可摧的恶之城.
   在村民的不断揭发和举报中,国务院办公厅于2009年对鲍加锁及其同伙予以力案侦查.但令人不解的是铜陵县纪委和天门镇党委ZF竟将举报人姓名泄露于鲍恶霸,并派派出所下村调查,恣意恐吓威胁村民百姓,并授意其下属非法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听证会,举手表决对鲍加锁犯罪团伙不予立案的荒唐行为.其恶劣行径略见一斑.
   如今在村民不断检举揭发中,在省委,省纪委的高度关注下,鲍在2011年7月份被停止了职务.由于鲍加锁长期行贿上级官吏,用金钱铺路,形成了一定的关系网,金钱网.至今仍逍遥法外.鲍加锁犯罪集团的重要骨干分子潘同义,鲍金锁及其部分成员仍然在村任职,继续为虎作伥,法西斯的屠刀在狂舞...正义和善良只能发出痛苦的喘息.这些都于过去的金钱行贿有关.值得铜陵市县领导和司法界的 深思和重视.希望有关领导坚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将鲍加锁及其团伙绳之以法,更希望铜陵县纪委将鲍案作为典型案件,予以公开处理落实,大力宣传以警示后人.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为国家的 防腐畅廉再立新功!
   我们也热忱希望社会各界对鲍案高度关注,对铜陵县纪委的查处过程予以监督,对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的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对一切敢于挑战国家法律的行为说'不'!
1、村干部挪用村集体资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虽然事后退了款,仍然构成犯罪的,构成挪用资金罪;2、将村集体巨额资金外借他人使用,也是构成挪用资金罪;3、将村集体收入隐瞒、占为己有,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4、村干部在职期间送钱款给他人,他人被法办后承认事实,并且法院有事实案卷,可以直接加以认定,涉嫌构成行贿罪。
综上所述,高联村干部涉嫌经济挪用、占用、用其他非法手段占有的,应依法判刑,为什么县纪委只是给予高联村干部主要责任人党内警告处理?专案组组长曾告诉村民说,村干部挪用、占用资金达到5000元就要立案查处了,那么,高联村干部9人挪用、占用的资金数额如此的巨大,情节如此的恶劣,为什么只是给予党内警告呢?我们认为,高联村干部所犯的罪不适应党内警告,应该依照刑法给予判刑处理,县纪委却背道而施,将有犯罪的事实案件移交给天门镇处理,他们其目的就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维护犯罪分子,其目的何在?!!!
安徽省铜陵县高联村干部合同会计腐败内幕
2009年元月,因高联村干部消极对待林权改革,林改工作小组负责人(五人)向铜陵县纪委举报高联村集体经济管理混乱,要求清查账目并张榜公布,经县纪委于2009年3月份查实账目,年两年间,高联村干部合同村主办出纳会计共9人,挪用村集体资金共计17万多元为自己购买养老保险,村民们强烈要求县纪委处理村干部会计挪用集体资金的腐败行为,县纪委一直是拖而不办。
2007年9月份,高联村干部将集体山场毛竹园1263亩,非法承包给广德县人夏和明承包,,承包期为30年,承包金是每亩110元,前5年一次性付清,共付给高联村694650元,然而,在2009年3月份的财务公开里没有看到这笔巨额资金,只看到夏和明的保证金10万元,和3年内办厂承诺金20万元;村民对此怀疑,这巨额承包金694650元是不是被村干部私分了,否则,怎么不入账呢?在2011年7月份,有相关人透露,现在县纪委调查的毛竹园租金的账目不是规规矩矩的账目;另外,他们将村集体巨额资金以打白条的方式借给他人使用是真实的,村干部没有权力将集体资金借给他人使用,属于非法挪用,村民要求严惩查办。
另外,还有就是高联村党支部书记鲍加锁利用职务之便做生意,每年村里发放的挂历就是他本人一手操办的,年年都有挂历,可在财务公开栏里只看到08年的挂历账目,这很明显是虚假账目,村民强烈要求政府司法机关严厉打击非法挪用公款、侵害村民利益的行为,严厉查处犯罪行为。
安徽省铜陵县纪委监察室张主任等领导于日到高联村走访了村民,我们村民询问高联村干部有没有经济问题,如果有经济问题就应该移交到司法机关处理;张主任不直接回答村民的问题,对村民的举报做出了说明:1、06年有茶叶账目,08、07、05年都有茶叶账目;2、挂历07年有账目,08、06、05年也有账目;3、目前没有发现经济问题。然后,我们村民指出此账目是假账,在09年的财务公开时就没有看到08、07、05年茶叶账目;08、06、05年没有看到挂历账目;07年毛竹园租金694650元没有看到;张主任还说什么我们举报的“户户通”虚假工程是因为当时由于某项水利工程不好报账而另列的一项工程,我们村民当场指出为什么要这样做?这不就是假账吗?如果你说他们没有经济问题,那么,在今年的1月16日,有干部安排,在铜陵市华源宾馆,说用20万元摆平部分个别村民,当时我们有电话录音,我们将向省里举报用20万元摆平部分个别村民的电话录音,如果他们没有经济问题怎么会扬言用20万元摆平部分个别村民呢?另外,有村民向纪委书记、监察主任反应鲍加锁在某单位赌博的事实,他借钱赌博,赌博后就以集体山上的毛竹抵债,他的行为严重触犯了法律,为什么铜陵县纪委说他没有重大经济问题?我们村民强烈要求严查鲍加锁的种种罪行。
日,安徽省铜陵县纪委调查组办公室,张主任向高联村村民述说调查过程,并且发现了在日-30日,高联村党支部书记将高联村集体巨额资金30万元私自以打白条的方式借给小岭煤矿,小岭煤矿不是高联村的企业,他们没有任何经济往来,而且,2008年小岭煤矿正是跑红时期,根本就不需要向外借钱的,这里面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更加让人怀疑的是日借了钱又在当天还了这笔巨额资金;日,铜陵县纪委调查组对村民说,今天已经免去高联村鲍加锁党支部书记职务,村民询问张主任高联村书记等村干部有没有触犯法律?如果说没有,那么,怎么会免去书记职务呢?被免去职务为什么又不处理?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合同村主办出纳会计挪用集体经济(17多万元)为自己购买养老保险已经触犯了法律,属挪用公款罪,应该遵照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给予高联村大小干部开除党籍,撤销党内一切职务审判,我们村民们强烈要求上级政府严肃处理高联村干部的犯罪行为!!!
县纪委调查组组长告诉村民,挪用集体资金达到5000元就要立案了,那么,为什么高联村干部9人挪用资金共计17多万元到现在还不立案呢?
高联村干部已经触犯了法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什么不能去遵照执行?为什么不能将腐败分子绳之以法?难道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还不能审判! ! ! !
& && && && &&&第十五章
『网罗天下』 [世间百态]致中国共产党安徽省铜陵市委书记姚玉舟同志的公开信
点击:49&&回复:1
作者:达摩神剑之锋芒&&发表日期: 21:09:00
& & 敬爱的中共铜陵市委书记姚玉舟同志您好!
   我们是您的子民,系铜陵县天门镇高联村的部分村民。我们村党总支部书记鲍加锁靠不正当手段在村任职多年,因贪污,行贿,挪用公款,破坏国家政策,侵犯公民权利,滥用职权,聚众赌博等多项犯罪和欺上瞒下,坑害百姓等恶劣行为引起了村民们的强烈愤慨,群众多次举报,国务院办公厅于2009年2月对其立案侦查。
   鲍加锁何许人也?因向原铜陵县副县长唐宗仁[已法办]行贿数万人民币遭铜陵电视台暴光,名噪一时。因阻止国家林改政策,破坏国家一号文件而名震江湖。此人背景极深,靠金钱铺路,买通上级官吏,编织成一张无法逾越的金钱网,关系网,权力网。其鱼肉乡里,欺压黎民,一手遮天,手段残忍,威震四方。其行为群众深恶痛绝。今年7月份在群众强烈的控告中,铜陵县纪委对其犯罪行为予以调查,认定部分犯罪事实清楚,仅停止了鲍的职务,由于鲍加锁的金钱网一直在发挥着巨大的威力,县纪委及天门镇的部分官吏迫于鲍的深厚背景,和金钱的使然,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继而包庇罪犯,导致从此案至今没有进入司法程序。鲍加锁及其主要涉案成员潘同义,鲍金锁等至今仍逍遥法外。群众万般无奈中,只得有求与您,敬爱市委姚书记,望您能在百忙之中亲自关注此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之宗旨,为幸福铜陵,和谐铜陵做贡献!
   姚书记;感谢您的辛苦!人民有求了。
第十六章  
 请求党中央总书记能为百姓主持公道,依法办事,为民解忧刻不容缓!
现如今世道好像已经变了,像水浒传里的一样,奸臣当道,百姓民不聊生,那些奸臣恶霸搜刮民脂民膏,陷害忠良,用搜刮来的脏银打点上一级权贵,以巩固自己的权力地位;现在的社会也是如此,那些政府某些官员利用职权,相互之间吃吃喝喝,天长日久,不知不觉间就将自己的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将人情凌驾于法律之上,他们拿着国家的俸禄,办事却是阳奉阴违;当地村官十官九贪,当有人向县一级政府举报时,县级政府采用一慢二看三拖延,使百姓在精神上精力上拖不起,自己自动放弃,诸不知百姓的毅力和意志是催不垮的——坚决将腐败分子绳之以法,百姓的信念就是坚持就是胜利。
当百姓向市一级政府举报时,市一级政府像踢皮球一样踢到县里处理,再向省里举报,又是踢皮球踢到县里处理,这样踢皮球似地踢了几年,所举报的线索和问题仍然没有被查处,贪赃枉法的村官仍然逍遥法外,我们百姓就不懂,为什么贪腐的村官们不能被查处?是不是乡(镇)政府或者县政府某些官员收受了他们的钱财?唯恐查到自己的头上来,因此他们这些贪腐的官员极力阻止查处,否则,为什么不能将腐败分子绳之以法呢?难道地方政府的权威大过国家法律法规吗?自古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难道那些贪腐的村官和贪腐的政府某些官员有特权! ! ! ! !
我们安徽省铜陵县天门镇高联村的贪腐村官就是如此,铜陵县纪委调查组经调查,不可否认高联村干部有着经济问题,已于日免去高联村党支部书记鲍加锁职务,免去职务为什么又不处理?还有其他村干部都有经济贪腐问题为什么不一起免去职务呢?他们妄想用金钱(电话录音:用20万元摆平举报人)收买一举报人被我们录了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却仍然不能将贪腐的村官绳之以法!!!是不是人情大于法律?或者唯恐查到自己或身边人的头上来,唯一的对策就是拖,或者不了了之;我们只好向党中央举报,希望党中央总书记能主持公道,依法办事,为民解忧! ! !
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一切贪腐、违法乱纪的行为都将会走上法律的审判台! ! !
& && && &&&第十七章
安徽省铜陵县天门镇高联村干部为何被免职又不处理
铜陵县纪委调查组所调查的高联村经济账目属糊涂假账
安徽省铜陵县纪委监察室张主任等领导于日到高联村走访了村民,我们村民询问高联村干部有没有经济问题,如果有经济问题就应该移交到司法机关处理;张主任不直接回答村民的问题,对村民的举报做出了说明:1、06年有茶叶账目,08、07、05年都有茶叶账目;2、挂历07年有账目,08、06、05年也有账目;3、目前没有发现经济问题。然后,我们村民指出此账目是假账,在09年的财务公开时就没有看到08、07、05年茶叶账目;08、06、05年没有看到挂历账目;07年毛竹园租金694650元没有看到;张主任还说什么我们举报的“户户通”虚假工程是因为当时由于某项水利工程不好报账而另列的一项工程,我们村民当场指出为什么要这样做?这不就是假账吗?如果你说他们没有经济问题,那么,在今年的1月16日,有干部安排,在铜陵市华源宾馆,说用20万元摆平部分个别村民,当时我们有电话录音,我们将向省里举报用20万元摆平部分个别村民的电话录音,如果他们没有经济问题怎么会扬言用20万元摆平部分个别村民呢?另外,有村民向纪委书记、监察主任反应鲍加锁在某单位赌博的事实,他借钱赌博,赌博后就以集体山上的毛竹抵债,他的行为严重触犯了法律,为什么铜陵县纪委说他没有重大经济问题?我们村民强烈要求严查鲍加锁的种种罪行。
日,安徽省铜陵县纪委调查组办公室,张主任向高联村村民述说调查过程,并且发现了在日-30日,高联村党支部书记将高联村集体巨额资金30万元私自以打白条的方式借给小岭煤矿,小岭煤矿不是高联村的企业,他们没有任何经济往来,而且,2008年小岭煤矿正是跑红时期,根本就不需要向外借钱的,这里面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更加让人怀疑的是日借了钱又在当天还了这笔巨额资金;日,铜陵县纪委调查组对村民说,今天已经免去高联村鲍加锁党支部书记职务,村民询问张主任高联村书记等村干部有没有触犯法律?如果说没有,那么,怎么会免去书记职务呢?被免去职务为什么又不处理?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合同村主办出纳会计挪用集体经济(17多万元)为自己购买养老保险已经触犯了法律,属挪用公款罪,应该遵照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给予高联村大小干部开除党籍,撤销党内一切职务审判,我们村民们强烈要求上级政府严肃处理高联村干部的犯罪行为!!!
高联村干部已经触犯了法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什么不能去遵照执行?为什么不能将腐败分子绳之以法?难道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还不能审判! ! ! !
& && && && && && && && && && &第十八章
强烈要求安徽省铜陵县纪委将案卷移交到县检察院立案查处,依法判刑!!!
日起,铜陵县纪委在高联村村民的强烈要求下,由县纪委牵头成立了专案组,纪委监察室张主任担任专案组组长,,对高联村干部涉嫌经济犯罪行为展开了调查核实;7月5日、7月7日,专案组张组长分别向举报人了解了案件其他线索,举报人实事求是地向领导反应了村干部涉嫌犯罪的依据和旁证。
日,专案组长及纪委书记到高联村走访了一些群众,了解了更多关于反应村干部涉嫌犯罪的事实,并且,在当天县纪委宣布免去高联村党支部书记鲍加锁职务,此事高联村大多数村民都拍手称快。
案件调查到8月31日止,县纪委就不想再调查和追究村干部的犯罪事实了,草草地总结了一份调查意见反馈给了举报人之一刘某,刘某在9月2日上午,将县纪委的意见反馈给大家看,上面说明:1、举报人所举报的“户户通”虚假工程,套取国家工程款是事实;2、毛竹园租金694650元去向不明是事实;3、村干部挪用集体资金共计17多万元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是事实;4、村干部将村集体巨额资金外借给他人是事实;县纪委承认举报人所举报的线索实事求是,可在县纪委的意见反馈里注明,纪委将案卷移交给天门镇纪委调查处理,而不是将案卷移交到县检察院立案查处,这种做法让我们村民质疑,为什么调查的线索实事求是却不能立案严肃查处?县纪委有行政不作为嫌疑。
我们村民对县纪委的做法表示不满,通过网站向具有律师资质的律师咨询了有关法律,资深律师宋律师的司法解释是:1、村干部挪用村集体资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虽然事后退了款,仍然构成犯罪的,构成挪用资金罪;2、将村集体巨额资金外借他人使用,也是构成挪用资金罪;3、将村集体收入隐瞒、占为己有,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4、村干部在职期间送钱款给他人,他人被法办后承认事实,并且法院有事实案卷,可以直接加以认定,涉嫌构成行贿罪。
综上所述,高联村干部涉嫌经济挪用、占用、用其他非法手段占有的,应依法判刑,为什么县纪委只是给予高联村干部主要责任人党内警告处理?专案组组长曾告诉村民说,村干部挪用、占用资金达到5000元就要立案查处了,那么,高联村干部9人挪用、占用的资金数额如此的巨大,情节如此的恶劣,为什么只是给予党内警告呢?我们认为,高联村干部所犯的罪不适应党内警告,应该依照刑法给予判刑处理,县纪委却背道而施,将有犯罪的事实案件移交给天门镇处理,他们其目的就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维护犯罪分子,其目的何在?!!!
我们村民强烈要求县纪委将案卷移交到县检察院立案查处,依法判刑。!!!
理性思考,文明发表,传播正能量,做中国好网民,为中国梦添砖加瓦。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文明村镇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