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规划广州宅基地报建有规划证没国土证能否报建

有证宅基地不能报建,违法建筑6年却无恙?_网易新闻
有证宅基地不能报建,违法建筑6年却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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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记者 秦小辉
20多年前因规划修路有证宅基地无法报建,可是,10多年前,高速路就“改道”了,至今仍不给报建?4月24日,东莞桥头东江村多名村民在东莞阳光问政平台投诉自身遭遇的同时,还举报桥头镇东江管理区几栋“私人别墅”违建多年却安然无恙。
一个月后,5月25日,桥头镇政府回应称,无法报建并非因修高速公路,而是因宅基地位置已于2006年总规为东部快速延长线线位。而村民所提的“私人别墅”确属违法建筑,镇国土分局自2009年起先后发出4份通知书,责令其停建、自行拆除,并在今年4月告知镇城管分局等责任部门。城管分局方面27日则称,综合执法局自从并入市城管局后,一些历史遗留下的违建都需向市里申报后才能拆除,“(申报)走程序一般需要半年”。
持证地不能建房违建却无恙
近一个月来,一则《合法的土地证宅基地无法报建》投诉在东莞阳光问政平台引发关注。
投诉的网友“青天何在”自称是桥头镇东江村村民。上世纪80年代初,他和同村的7户村民购买了14间,每间40平米的宅基地,并于1990年登记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可是,进入90年代中期,“因为可能博深高速在此处通过,桥头镇政府住建局就下文此14间已办有土地证的宅基地不能作报建住宅。”而后让“青天何在”感到不解的是,“十多年前博深高速已远离桥头迁至惠阳地区经过,但那14间有土地证宅基地多户村民无数次来回村委和镇政府之间”,至今仍无法获得报建许可。
自己的合法宅基地不能报建民房,可是,“现在新的东江管理区附近的工业用地,疑似没有土地证(更不是宅基地)近年却违建了多幢私人别墅就可以?”这让上述村民难以接受。“青天何在”最后希望东莞市住建局及有关职能部门能够给出解决方案。
违建6年已发4份停工书
5月25日,东莞市桥头镇政府经调查后回应称,东江村于80年代将该村位于旧粮仓附近的地块划拨了14块宅基地安排给该村9户村民使用(投诉文中反映的是7户),于1990年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
“投诉文提到博深高速公路可能在此处通过内容不实,该位置在镇总体规划为东部快速延长线线位,并在2006年2月已经市政府审批通过。”桥头镇政府还称,2009年2月,东江村向镇规划房产管理所申报该宅基地时,该位置已被规划为东部快速延长线线位,因其不符合宅基地建设规划要求,故镇政府不予以审批。
而违法用地兴建私人别墅一事,据桥头镇政府称,东江村委会在2009年将位于该村委会办公楼对面的空地以宅基地形式划拨给村民使用,其中有4名村民在没有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实施建设。违建期间,桥头镇国土分局分别于日、12月31日;日;日对该地块发出了四份停工通知书,责令违法事主立即停止违法用地行为,并责令其自行拆除地上非法建筑物。日又以《土地违法行为告知函》形式书面告知镇城管分局等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部门其违法事实。
要向市里申报
一般需时半年
根据职能划分,城市综合管理部门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
“按照程序,像这类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违建需向市里申报后才能拆除。”27日,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桥头分局相关人员坦承,自2013年底,东莞全市各镇街综合执法局撤销并入市城管局后,镇城管局下设的综合执法队也是“刚成立不久,历史遗留问题暂时处理不了,需要根据上面的指示才能有效整治”。该人员也透露,今年来,桥头城管分局也清拆过一些违建,都需要走申报的程度,“(申报)走程序一般需要半年”。
记者亲历多次东莞市、镇清拆违法建(构)筑物行动也证实,一些久拖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的建筑清拆确实都是国土、规划住建、城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
本文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地方版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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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在宅基地建房申请报建无需申办施工许可
[摘要]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昨日出台了《珠海市农村宅基地住宅规划报建管理暂行办法》和《珠海市农民宅基地建设工程管理暂行办法》,今后,农民建房报建在镇级就能享受“一站式”报建服务,程序将大大简化,时间有效缩短,费用也将砍掉一半。据悉,这两个《办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他配套措施将陆续完善。
北山名胜杨氏大宗祠四周&高楼林立&,一幢五层&大洋楼&让古村丧失应有风韵;福溪村一村民在自家宅基地建起高达12层洋楼,还准备配备电梯&&农民违建抢建住宅事件层出不穷,为了破除这一历史难题,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昨日出台了《珠海市农村宅基地住宅规划报建管理暂行办法》和《珠海市农民宅基地建设工程管理暂行办法》,今后,农民建房报建在镇级就能享受&一站式&报建服务,程序将大大简化,时间有效缩短,费用也将砍掉一半。据悉,这两个《办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他配套措施将陆续完善。珠海现状 5年仅报建200余宗今年6月,唐家湾镇银坑新村3户村民未经报批擅自在该村西侧山边开挖土方平整地基进行违法建设,执法人员当场予以制止,但当事人不听劝导,继续抢建,并声称其建设用地为自家宅基地。最后,执法人员只好对违法抢建的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这样的例子,在我市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比比皆是。据了解,我市农村农民建房普遍存在不报建现象,据统计,近5年来,各区规划分局办理农民建房规划报建只有区区200余宗。记者曾经在采访中了解到,许多村民认为,&在宅基地上建房,建什么、建多大规模是自己的事情&,更有不少人觉得,&手续太复杂,怎么办搞不清楚&,也有的村民反映,&当地所有宅基地报建一直未获批准,迟迟无法为子孙后代建楼,家里确实要解决住房的需求。&背后原因 报建时间长费用高这背后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现象发生?对此,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坦言,&一直以来,我市将整个市域划为城市规划管理范围,划定范围提高建设标准本是好事,但忽略了城乡经济发展的差异,以及农民住房的刚性需求,一定程度限制了农村住宅建设的发展。&这样一来,报批把关相当严格,把许多报建申请&关在门外&。但是,其中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农民建房报建的手续繁复,涉及收费也很高&,导致许多农民都不愿意报建。&农民建房报建需要分别到村委会、镇政府(街道办)、国土分局(国土所)、规划分局、区建设局、城管执法、消防、登记等部门进行申报,路途远,手续麻烦。&该负责人介绍,整个报建过程顺利的话也需6、7个月,使农民望而怯步。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农民建房涉及收费高,这也是导致村民不报建的原因之一。&以一户典型的占地80平方米、高5层、建筑面积400平方米的房屋为例,涉及以上收费约元。这笔费用对于我市大部分本不富裕的农民来说,还是难以接受的。&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除此之外,农民住宅建设多头管理,缺乏基层管理主体,以及各区新农村规划编制时间长,深度不够,未能有效指导农民建房工作,甚至政策宣传不够,实施旧村改造周期过长,忽略农民住房刚性需求等都是导致目前违建抢建现象多发的原因。亮点1 报建手续 &一站式&服务&该2项《办法》实施后,将简化各项基建程序,将开工许可简化为施工备案管理,下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竣工验收权限,放宽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建设科科长宋斌介绍,为区别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办理房屋规划报建的程序,适应农民建房形势的需要,我市将正式启用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用于办理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具有农民身份的农村宅基地住宅规划报建手续,但纳入整村搬迁、城中旧村改造、&三旧&改造以及涉及占用农用地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的的农村不在报建受理范围内。据了解,以前农民要跑10个部门以上,报建手续基本才能办下来,但今后只要在镇级就能享受&一站式&受理,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可开工建设。亮点2 报建时间 只需两个月&我们不可能歇工专门去跑报建,资料多,部门多,整个跑下来没个一年半载完成不了,我们自己还要打工啊,哪有时间。&采访中,有村民向记者反映。的确,以前农民建房报建手续繁复,即使顺利,从提出申请到最后获批开工建设需要半年以上,&今后,各规划分局及下属规划管理所将积极与属地政府密切配合,在镇级&一站式&农民建房报建受理窗口设立专门的农民规划报建受理窗口,制订相应的规划报建程序,加快办理农民报建手续。&宋斌告诉记者,同等报建条件,现在最多只需要两个月。亮点3 报建费用 将砍掉一半&高5层,建筑面积400平米以内的房屋,涉及收费1-2万元,其中主要收费包括:购买地形图、拨地和建筑物定位坐标及测量、规划验收测量、房屋产权测量、建筑物结构检测及鉴定费(依申请收取)等,其中与测量相关收费约元,占了很大部分。&宋斌表示,今后将力争减免或降低经营性、技术性服务收费,减轻农民建房负担,争取费用能够砍掉一半。办法解读 让农民盖房不再&蒙查查&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解读《办法》 审批重心下移将报建业务集中到镇级办事机构完成这两个《办法》出台,相当于给农民合法建房留出口子,避免&一刀切&冻结审批造成政策的不适用性,但首先需要制定农民建房的&铁依据&,即加快新农村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近期优先做到农村建设有图可依,远期实现全市新农村规划全覆盖;其次,将农民建房的审批权、规划决定权大胆下放到区、镇、村,将所有农民建房报建业务集中到镇级办事机构完成,让最了解村民的&父母官&指导村民早日住上安居房。而针对已经建起的违章房,这两个《办法》并没有具体提及,这需要城管、国土、规划等多部门进行清理统计确权,目前,横琴正在先行试验着手这方面工作。农民建房必须在村庄规划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准建设不等于乱建设,一切要由科学规划来&指挥&。因此,对已完成编制的新农村规划加快进行审批工作;对在编的新农村规划尽快完善,使之达到审批条件;对未编的新农村规划尽快组织编制。此外,规划的审批过程也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一旦生效,所有建设都要&跟着规划走&。除了遵守统一规定的&每户不高于5层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外,今后,基层建设管理机构将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的权利,让农民盖房不再&蒙查查&,一不小心就盖出违章建筑。目前,规划部门正在征集农民盖房的各种户型设计,将来村民们还能免费到规划部门领取图纸,这些标准图主要有岭南、徽派等十几种风格,农民可自愿挑图依样建造靓屋。《珠海市农民宅基地建设工程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五条&宅基地工程应由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目前,许多农民房并没有找相应设计公司设计,也没有进行软基等各种技术处理,一建就是十来层,十分危险,针对这一现状,《办法》要求农民建房一定要找有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图纸设计,以防日后发生质量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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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 举报邮箱:东莞市民房住宅报建问题和证件申请办理问题_阳光热线问政平台
<meta name="description" content="首先我要问一个问题,我在阳光网发这个贴,反映的部门只能选择一个,但是我的问题涉及到好几个部门,我是否需要逐一发帖?&&&&&&&&第一:其实我想问下各位领导,现在东莞市宅基地民房住宅是否不需要报建,如果需要报建,报建的目的是什么,报建有什么用?没有报建的,又会受到什么处罚?&&&&&&&&第二:我之前发过两个帖,是咨询了“房管局”和“规划局”两个部门,首先第一个房管局的我是咨询“农村宅基地民房住宅能否申请办理《房产证》(编号是:132251)”市房管局的回复是:&&&&&&&&您好,您的咨询收悉,现回复如下: &&&&&&&& 私房新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办理房产证: &&&&&&&&(1)《土地使用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民房住宅工程施工许可证》;(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民房住宅工程竣工验收证书》;(6)建筑图纸;(7)《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8)申请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9)其他必要材料。[四层以下(含四层)的,以上有关证件由镇职能部门出具。] &&&&&&&&然后我去了大岭山城建规划所报建组咨询过,大岭山规划所那边回复我是不能办理一书两证等所有证件.另外我也咨询了市城建局“东莞现在是否都停止了一书两证的申请。(编号:132811)”,之后由市城乡规划局给我的答复是:&&&&&&&&东莞《阳光热线》栏目组:&&&&转来的132811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加强我市村居民公寓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东府[号)的规定“全面禁建独院式私房。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独院式私房建设,各镇区应根据本镇区实际情况,妥善解决与私房建设相关的历史遗留问题。在镇区外围以从事农业为主的村组,确需安排独院式私房的,应报市政府审批。日起,除市政府同意的项目,国土部门不再审批新建独院式私房用地,建设部门不再新办独院私房报建,房管部门不再核发独院私房房产证。”,我局不给予独院式私房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关于农村民房住宅建设的具体情况请向当地政府民房报建领导小组咨询。至于土地权证问题建议向国土部门咨询。 &&&&&&&&我想问,“农村宅基地民房住宅是属于独院式私房吗?我的房屋是位于农村住宅区中心,与农村民房并排,而且没有院子,4层半高,这样能定义为独院式私房吗?”&&&&&&&&&&&&第三:我想问东莞市大岭山镇农村宅基地民房住宅报建审批后能否申请以下证件:《土地使用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民房住宅工程施工许可证》;(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民房住宅工程竣工验收证书》;(6)建筑图纸;(7)《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8)申请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9)其他必要材料。[四层以下(含四层)的,以上有关证件由镇职能部门出具。] &&&&&&&&超过四层以上建筑实际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需要到哪里申请这些证件?&&&&&&&&&&&&第四:如果按照城乡规划局所回复的“日起,除市政府同意的项目,国土部门不再审批新建独院式私房用地,建设部门不再新办独院私房报建,房管部门不再核发独院私房房产证。”那么为什么东莞市大岭山镇的城建规划局还予以民房住宅报建?如果没有报建的话,属于违法吗?而且报建为什么只有一张普通的收据,连正式的发票也没有?如果报建只有一张收据而不能申请任何证件的话,报建有什么用?&&&&&&&&第五:能否简单的回复指明,农村宅基地民房住宅能否申请国土证或者集体证,或者能够申请办理什么证件?&&&&&&&&恳请领导重视此贴问题,百姓好不容易熬着辛苦的生活到处借钱来建起一个能遮头的小房,希望能有一个安心属于自己的家,维护好自己权益。 希望领导辛苦一下,帮助下解决这些复杂的问题。 谢谢" />
提问:东莞市民房住宅报建问题和证件申请办理问题&&编号:133683&&
&&&&首先我要问一个问题,我在阳光网发这个贴,反映的部门只能选择一个,但是我的问题涉及到好几个部门,我是否需要逐一发帖?&&&&&&&&第一:其实我想问下各位领导,现在东莞市宅基地民房住宅是否不需要报建,如果需要报建,报建的目的是什么,报建有什么用?没有报建的,又会受到什么处罚?&&&&&&&&第二:我之前发过两个帖,是咨询了“房管局”和“规划局”两个部门,首先第一个房管局的我是咨询“农村宅基地民房住宅能否申请办理《房产证》(编号是:132251)”市房管局的回复是:&&&&&&&&您好,您的咨询收悉,现回复如下: &&&&&&&& 私房新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办理房产证: &&&&&&&&(1)《土地使用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民房住宅工程施工许可证》;(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民房住宅工程竣工验收证书》;(6)建筑图纸;(7)《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8)申请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9)其他必要材料。[四层以下(含四层)的,以上有关证件由镇职能部门出具。] &&&&&&&&然后我去了大岭山城建规划所报建组咨询过,大岭山规划所那边回复我是不能办理一书两证等所有证件.另外我也咨询了市城建局“东莞现在是否都停止了一书两证的申请。(编号:132811)”,之后由市城乡规划局给我的答复是:&&&&&&&&东莞《阳光热线》栏目组:&&&&转来的132811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加强我市村居民公寓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东府[号)的规定“全面禁建独院式私房。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独院式私房建设,各镇区应根据本镇区实际情况,妥善解决与私房建设相关的历史遗留问题。在镇区外围以从事农业为主的村组,确需安排独院式私房的,应报市政府审批。日起,除市政府同意的项目,国土部门不再审批新建独院式私房用地,建设部门不再新办独院私房报建,房管部门不再核发独院私房房产证。”,我局不给予独院式私房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关于农村民房住宅建设的具体情况请向当地政府民房报建领导小组咨询。至于土地权证问题建议向国土部门咨询。 &&&&&&&&我想问,“农村宅基地民房住宅是属于独院式私房吗?我的房屋是位于农村住宅区中心,与农村民房并排,而且没有院子,4层半高,这样能定义为独院式私房吗?”&&&&&&&&&&&&第三:我想问东莞市大岭山镇农村宅基地民房住宅报建审批后能否申请以下证件:《土地使用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民房住宅工程施工许可证》;(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民房住宅工程竣工验收证书》;(6)建筑图纸;(7)《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8)申请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9)其他必要材料。[四层以下(含四层)的,以上有关证件由镇职能部门出具。] &&&&&&&&超过四层以上建筑实际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需要到哪里申请这些证件?&&&&&&&&&&&&第四:如果按照城乡规划局所回复的“日起,除市政府同意的项目,国土部门不再审批新建独院式私房用地,建设部门不再新办独院私房报建,房管部门不再核发独院私房房产证。”那么为什么东莞市大岭山镇的城建规划局还予以民房住宅报建?如果没有报建的话,属于违法吗?而且报建为什么只有一张普通的收据,连正式的发票也没有?如果报建只有一张收据而不能申请任何证件的话,报建有什么用?&&&&&&&&第五:能否简单的回复指明,农村宅基地民房住宅能否申请国土证或者集体证,或者能够申请办理什么证件?&&&&&&&&恳请领导重视此贴问题,百姓好不容易熬着辛苦的生活到处借钱来建起一个能遮头的小房,希望能有一个安心属于自己的家,维护好自己权益。 希望领导辛苦一下,帮助下解决这些复杂的问题。 谢谢
处理状态:已回复
网友:匿名侠&发言时间: 15:10:44&
声明:以上留言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和观点。
大岭山回复
根据信访办《领导督办单》信件编号:阳光热线133683号,综合咨询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报建目的
报建是为加强本市农民住房管理,合理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引导农民住房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实现集体经济可持续增长,促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我市农民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于2015年6月10日正式执行。具体内容可上网直接下载《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15】49号)文件阅知。
二、违法建筑处理方面
2008年5月28日东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东莞市在建违法建筑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处理办法》中第九条:对在建违法建筑进行处理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建筑单位和个人做出行政处罚:
(一)对由市国土资源局进行查处的在建违法建筑,由市国资源局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建筑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二)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由市综合执法局(现城管局)责令停止建设的在建违法建筑,经市城建规划局依法审查同意,可予以保留的,由市综合执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建设单位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经市城建规划局依法审查,不能予以保留的,由市综合执法局(现城市综合管理局)责令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对建设单位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市综合执法局(现城市综合管理局)做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可责成市综合执法局(现城市综合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市建设局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第十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
三、报建费用问题
&&& 报建所缴纳的费用属镇村基础设施配套费,该费用不属经营性收费,由镇财政统一负责收取,开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具体用于全镇基础设施配套。
&大岭山镇城市综合管理分局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受理人:大岭山
回复时间: 13: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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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时间: 14: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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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宅基地危房被政府规划,在证件齐全的前提下,可以报建么
如果宅基地危房被政府规划,在证件齐全的前提下,可以报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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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被规划的土地或房屋,新的开工项目是不可能再得到审批的。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现在的很多农村基地还是延续以前的集体土地制度,由于土地权益属于集体,在处理很多事情上都没有明确的概念。随着房屋置换概念的普及度越来越广,但是很少有人了解它,那么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说一说宅基地如何置换?需要哪些证件?
宅基地如何置换?需要哪些证件
你好!如果政府有规划可能不会批准,具体建议你到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咨询。
若政府有新的规划,是不会再行审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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