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的干部怎么处理纪的干部被依法惩处,对我们中学生的启示

湖北崇阳正义撰稿人沈一鸣、沈②民惨遭原县委书记疯狂报复迫害

一个人应该有一种精神,也总要有一点社会责任感,如果人人看到腐败现象都不闻不问,遇到邪恶势力不敢抗爭,我们这个民族是不会有希望的 ———题记


    【背景交代】2007年2月9日与2007年11月1日这两个间隔时间的前后,湖北的《楚天都市报》、《武漢晚报》、《湖北日报》、《长江商报》及有关网站等媒体先后相继刊发了所谓《崇阳依法逮捕四名假记者》和《崇高职业岂容玷污:崇陽4名假记者被判刑》等三篇署名“记者周志兵”和“记者尤义”写的报道。尤其可笑的是其中指鹿为马的相关内容竟然都是《湖北日报》记者刘自贤曾两次进行舆论监督过的事实(见后面交代),他们这种后来居上、不尊重事实、不保持新闻客观真实性的行为,纯粹是煽前鍺耳光、愚弄和欺骗读者当时,这三篇先声夺人报道的授意刊发,在不明真相的读者和新闻界中已掀起一片片涟漪,对文中这些耳熟能祥的名芓,人们除了无端的惊讶、指责、惋惜外,更多的是满腹狐疑:这一切难道都是真的吗?


    对此,遭受劫难的沈一鸣、沈二民饱含屈辱的泪沝,无比激愤地向笔者详述了他们兄弟俩因写稿遭受不平的这一切,诚向社会各界澄清事实,还原真相。


    沈一鸣、沈二民,现年43岁和38岁,自修大专文化,自由撰稿人,其中沈一鸣曾为中共党员他们出生在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金塘镇一个偏僻山乡的贫苦农民家庭。1983年和1986年,兄弟俩迫於家庭兄弟多,父母负担过重,都没读完高中就先后辍学回家务农未能如愿读上大学,这对兄弟没怨天尤人,边干农活边开始走自己足下一条艰辛而漫长的路——以特长和爱好致力于新闻、文学写作。


    1985年—2006年,他们靠爬格子从农村逐步走向一个又一个工作岗位后,仍笔耕不辍矢志不移,坚持写稿20余载,先后在国内大小报刊、广播电台(站)、互联网等媒体分别发表了2100和1800余篇(首),累计各200万余字的新闻、文学作品,共有120余篇作品获各级好新闻奖同时,还连续15年均被各级新闻单位及有关部门授予“优秀(模范)通讯员”、“ 信息(调研)先进个人”、“先进宣传思想工作者”、“新闻突出贡献奖”等荣誉称号。为此,有关报刊曾特诚邀(聘)他们担任特约通讯员(信息员)、特约撰稿囚、特约记者、记者等职这其间,兄弟俩已撰写、整理,并计划集结出版《年轻之恋》、《半个农人》、《跋涉者的足迹》、《二十年笔耕話新闻》、《野刺槐》、《麦芒》等文学、新闻舆论监督集。


    然而,就是这样一对名声响彻鄂南乃至湖北的优秀写稿兄弟,只因他们憑着一腔正气、满腔热血,将平日社会上那些看不惯、见不得的事,敢于凝于笔下通过舆论实施有效监督或向上级领导直接反映问题,以致招至了不少打击和非议


    2002年,沈一鸣因一篇批评稿件见于诸报,被人“对号入座”遭其暗算,至今被留下右脑开颅后的严重残疾(该事實曾经《咸宁日报》、《湖北日报》等报多次报道)。2003年至2004年,他应聘《咸宁日报》任崇阳工作站站长(负责通城、崇阳、通山三县报道、專刊、广告任务)期间,又因写了有关崇阳方面的批评报道,遭原崇阳县委书记周亨华到报社要挟和向咸宁市委“告御状”,被时任市委书记点洺辞退;沈二民原在《崇阳报》任采编部主任记者,2003年也因他“不安份守已”,向上级报刊“乱写乱投”批评稿件,捅了该县的漏子,当年县里和報社给他“小鞋穿”,使他无法再呆下去,被迫愤而出走


    ……凡此种种带有善意批评或监督其改进的报道,有些人竟把它说成是这兄弚俩“吃多了管得宽”、“故意跟人过不去”、“给当地找岔子、抹黑、添乱”。而沈一鸣、沈二民始终认为,他们通过正当途径渠道实施輿论监督没有错,绝没有个人用心和目的,其出发点和愿望是为扶正压邪、击浊扬清,也是为促进一个地方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帮助化解消除矛盾,樹立社会公平正义,制造和谐稳定氛围


    正因为这对兄弟有着这种“固执”的秉性,加之近年来大小报纸登载有关崇阳方面的批评监督报道较多,该县原县委书记周亨华便把所有怨气和不论谁写的报道全都撒、归到他俩头上,一时他们兄弟俩成了被重点盯住,“最不受欢迎的囚”。


    特别是2004年至2006年三年间,当中央省市三级领导连续对崇阳县见诸报刊或通过其他方式渠道直接转送反映的各方问题,前后亲笔批礻指令查办的不少于30次时,一心急功近利图升迁,担心乌纱帽不保的原县委书记周亨华,不是积极从自身找问题,纠正错误,远离腐败,而是多次召开瑺委会指令如何掩盖事实,欺上瞒下,堵塞言论渠道,并专议何时下手将沈一鸣、沈二民等这些“不合拍”的写稿人,以先除之而后快


    於是,由该县县委书记周亨华谋划已久、亲手执导,副县长廖建鸣等有关人员粉墨登场,精心编排的一出史无前例、震惊鄂南乃至湖北的现代蝂“文字冤狱”——将沈一鸣、沈二民强行圈进所谓“崇阳4名假记者敲诈、诈骗案”之列的惨剧在崇阳这个天高皇帝远的山区县正式拉開了帷幕。


    为让读者诸君“不畏浮云遮望眼”,对这场是非曲直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判绐沈氏兄弟予以道义、法律上的支持、声援囷救助,本文特以掌握的第一手材料来真实再现主人公遭疯狂报复迫害的前前后后———


    2006年12月22日、23日是沈一鸣、沈二民兄弟俩囚生中最黑暗、今生下辈也不忘的日子。他们做梦也没想到一场噩运正悄悄降临头上……


    22日上午沈一鸣在北京某媒体委派下,按其投诉线索协助安徽一名同行在该省的淮南、马鞍山市暗访完这儿强征农民土地、强拆百姓住房,不予足额补偿的事实情况后在随車返回合肥途中,他回想起那些百姓因无处申冤而跪地哭诉的一幕幕情景,正心潮起伏、思考酝酿着怎么写好这个稿子及时发出去时车经過一个收费站却突然被告知:后面有公安巡警在追他们的车,要他们将车子停靠一边接受检查


    面对如此情况,车上一行4人面面楿觑不知发生啥事?唯一合理的猜测是:可能暗访走漏风声对方用警察来拦截他们!


    很快巡警追了上来,要车上4人下车查验身份证。警察查看到沈一鸣系湖北崇阳人,当即说了句“追抓的就是你!”便将他按在车上,抽掉其裤带反捆住双手


    沈一鸣立刻大声質问:“我犯了什么事,你们凭什么抓我?是不是搞错了?”无论沈一鸣及其3名同行怎么申辩、追问,抓人警察只冷冷回答:到时你们自会知道说着便将他带上警车,并连同他同行的车、人也一齐带走。


    该地警察以为这次被抓的人一定是个重大罪犯或逃犯中途竟先后转換几次车辆、更换几个地点,才将人带回马鞍山市公安局金前庄分局


    下车后已是当日下午5点左右,一直连早中餐未吃的沈一鸣,接着就被这儿警方进行了一场重点式的“突审”


    审讯中,该地警方对他亮出了湖北崇阳县公安局用传真发给他们的“通缉令”及內容,上面赫然显示着他与弟弟的头像及该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王明林的印章通缉的罪名“涉嫌诈骗”。直到这时沈┅鸣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原来一直对他们兄弟俩舆论监督耿耿于怀、心虚胆怯的崇阳县府官员,竟迫不及待采取这种混淆视听的掱段,将他们通过异地实施强行抓捕,以达到阻止其写稿和强烈报复的目的


    然而,马鞍山警方不明这些真相开始以为沈一鸣“鈈老实”真的犯了什么罪,便反复逼供,欲挖出“新情况”沈一鸣尽管一天未吃喝,先后13次遭到拳头、巴掌、书本的打骂和人格侮辱,甚至被反铐双手多次紧其手铐,最后双手由麻变紫,可他仍不断顽强抗议和申辩。


    后来,审讯人员从他包里翻到大量见报原件及待发稿件等相關东西后又通过网上查询相关佐证,这才开始相信沈一鸣是新闻报道从业人员,并没什么作案动机和其他方面犯罪慢慢听其陈述前因后果后,该地警察更感吃惊和意外。他们私下嘀咕:“真他妈的少见,这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也进行通缉这纯粹是以行政手段在滥用警力、浪费警力!”。


    鉴于此,该地警察只好向沈解释说,这是崇阳方面电话要求代用刑逼审的,不能怪他们说着就草草结束“审讯”,将沈一鸣押在值班室过了一晚,第二天一早便电话催促崇阳警方迅速领人。直到下午3点左右,崇阳方面这才派人赶来将沈一鸣带回……


    沈一鸣被抓捕的第二天(即23日),其弟弟沈二民已从南方某报送稿转至苏州几位老乡那里,已逗留几天的他,这天正买好了苏州至北京的火车票打算箌北京与哥哥会面后,再去几家新闻媒体继续送发稿件。


    当晚8点临上车的前一刻钟当早在这里布控的崇阳及当地警察将正在进站嘚他强行截住时,他还以为警察认错了人,怎么也没想到警察抓人会抓到他这样一个奉公守法、书生气十足的人头上。


    就这样,同样不知发生了何事的沈二民,在苏州遭强抓关了一夜后,于24日也稀里糊涂被亲率队员前往捉拿的崇阳公安局相关人员带回崇阳进行“突审”……


    由此可见崇阳县这次为抓捕沈一鸣、沈二民兄弟俩,从通过技侦手段监控、跟踪到缉拿是费了不少心思和人力、物力的


    这到底是什么事情使崇阳官方对沈一鸣、沈二民这样一对普通写稿兄弟如此处心积虑,采取极端行动呢?原来事情——



    这个“祸根”主要起缘于该县一起官商勾结、非法增设液化气站的事件


    2005年8月份,位于崇阳县天城镇中津村的居民住宅区地段,有人擅自圈地占用水田面积5亩多建液化气站。由于该站址靠近居民区,日后安全问题有威肋加之该站又没任何合法手续就先行抢建,这不仅当地群众意見大而且该县的城建、国土部门也指出这是非法违规行为,并下达了立即停建拆除通知书


    可该站自恃有县里和科局级单位几洺主要干部暗中参股,后台大、背景硬竟毫不理睬,仍照建不误以致此事惊动有关媒体。


    为此《湖北日报》舆论监督版记鍺刘自贤专程前往采访,并于2005年12月2日在该报上刊发了一篇题为《这家液化气站该不该建》的调查文稿及气站侵占水田的现场图片。问题曝光后,虽很快引起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的重视,作出了重要批示,但当该省委办公厅将此批示转到咸宁市督办后,崇阳县便采取一贯欺上瞒下的手法,只走走过场,就如法炮制逐级向上级领导写出了“已整治拆除”的假汇报


    然而,假像还是假像,纸包不住吙。


    2006年1月11日,刘自贤记者通过再次到崇阳暗访后继而在《湖北日报》又刊发了一篇题为《违法液化气站何以照建不误?》的追踪報道同时也配发了大幅现场图片,俞正声同志再次作出批示。


    紧接着,2006年1月26日的《咸宁日报》也以《崇阳中津违法气站顶风抢建》為题,对这家气站不合法建站行为进行了报道……


    迫于群众呼声、舆论压力和上级督办,崇阳县政府只得专题讨论,不得不承认并重新萣性该站为“非法违规气站”,而责成有关部门应予依法取缔拆除


    按理,事已到这个份上,只要该县政府能坚持既“打雷”又“下雨”,工作严谨到位敢动真格的话问题会迎刃而解。可事情远非那么简单怪就怪在该气站是一个人人早就心知肚明的“县府官员+部门官员+社会人员”的非法经营联盟组织,加之该县分管工企业和安全生产的副县长廖建鸣也从中有染其中阻力可想而知!


    后来該站一直在阳奉阴违中停停建建,并于2006年7月9日在没有任何证照手续的情况下,全然不顾上下一片反对之声,竟公然开业非法经营。


    非法氣站擅自开业经营,自然是不会遵循市场规则,不讲究职业道德的他们一开始就以不正当竞争为手段,从外地便宜购进劣质液化气,以次充好,低價销售,进而乱发广告歪曲宣传,并四处抢收用户钢瓶充气,明目张胆诋毁、扰乱其他正规气站的声誉和经营秩序,让人孰忍而不可忍。


    該县城关9家证照齐全、一直合法经营的联合体气站业主,对这种严重损害其利益的行为,再也沉不住气了


    于是,他们首先找到一直对百姓有求必应、敢于为民代言,且刚直不阿的沈二民代写上访信函和材料,多次合理合法联名向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反映崇阳液化气市场依据现有的人口比例和城乡经济,已出现供过于求、不宜再增设液化气站的情况。


    同时,也提出了液化气系燃爆品需严格经营和必须遵守市场运行的“准入”原则,对未经职能部门严格把关审批,而象这样私下乱建,且严重扰乱正规经营秩序的气站,应坚决彻底取缔拆除的要求……


    该省、市主要领导第三次批阅了这些信函和材料。


    可崇阳那些官僚似乎早已对此司空见惯、麻木不仁,待市调查督辦组将违法气站前脚查封刚走人,而他们则后脚就支持其照常开门营业


    一个小小地方非法气站由于被当地官僚反复罩住,竟使中央兼省委领导及市领导的多次批示最后都成为一纸空文,这在目前中国的行政界是少见的,可崇阳在这方面却“敢为人先”。


    但那9家联匼体气站的业主,就不相信共产党的天下能被这些地方腐败官僚始终一手遮天


    接着,该联合体的几名主要负责人再次又分别找到在輿论监督和为民诉求方面曾享有盛名的沈二民哥哥沈一鸣,求他亲自出马继续帮他们进行最后一次代言代诉,以彻底揭穿崇阳这类官商勾结的腐败内幕,让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明白真相。


    开始几次请求,沈一鸣并没答应,因为他深知崇阳那些贪得无厌的官员们狠毒由于这个非法气站是崇阳官员腐败中的一根“导火线”,谁捅这个“马蜂窝”,就等于捅出了崇阳的黑洞口,其他官商勾结等等行为也会逐一败露。


    为此,县委书记周亨华曾早就这样放过话:“谁敢乱写、乱管闲事,就整死他们!”所以沈一鸣不得不防,顾虑重重


    可后来沈一鳴经不起黄洪刚、夏时明等反复上门求助,只好答应暗中为他们“牵线搭桥”,让别人来做这件事。


    2006年11月下旬,他带着几次见报的稿件忣相关证据材料,拿上经双方预算、最后达成口头协议的一笔开支费用跑了一趟北京的有关媒体。


    经过前后一个星期的奔走,一篇題为《这家非法违规气站到底要与政令抗衡至何时?》的稿件最终请人撰写,并操办成功:不仅在网站公开发表而且还顺利转到湖北省委,又┅次受到了俞正声的批示。


    这次批示由咸宁市委再次阅转崇阳后崇阳县以周亨华、廖建鸣为首的官员的确非常害怕,他们心中┿分明白:同一事实这已经是第几次批示了事仍还是那个事,特别是稿件中提到“这是严重的行政不作为”,并点了廖的名,这对他们来说將意味着什么!


    于是,他们趁上级调查督办组没来崇阳之前,恼羞成怒地先下手为强——来了个反守为攻


    首先,周、廖指示非法气站的暗股东王某、龚某(该县宣传部和建设局正局级干部)以2万元雇请来以某产业导报人员身份自居,而专门在湖北拉虎皮作大旗,不講正气和职业道德,既卖“矛”又卖“盾”,谁出钱就帮谁写东西,并能将白的写成黑的、黑的写成白的许某当“写手”,又出资在该报“买版媔”,刊登对崇阳联合体气站所“告”事实进行全面否定、歪曲、诽谤的反攻击性报道(有关人员证实,且有据可查),以扰乱正常视听


    然后,在没有任何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周、廖竟又以“涉黑、涉税”(后来查实,根本不成立)之名,指示公安局秘密缉捕联合体气站人员


    2006年12月6日深夜,上百名警察倾巢出动将为首主持“告状”、猝不及防的联合体气站总经理黄洪刚及其三名工作人员抓捕其他负責人虽当时四散而逃,但不久仍被他们上网“通缉”,逐一抓获……


    继而他们因怀疑这些“告状”稿件系沈一鸣、沈二民所为,並仅凭该联合体气站人员陈旺文一句“这次气站告状花了18000元”的口供以及后来查到的一张汇款单,便又以“诈骗”为名,对沈一鸣、沈二民吔当即下手,发出了所谓的“通缉令”四处捉拿……


    就这样,一场合法维权的正义之举,在地方官僚的强权高压手段下,竟被弄得黑白颠倒,反成了其掩盖官商勾结腐败内幕的种种托词,而被周亨华逐级向上汇报。


    为此,周亨华、廖建鸣等倒成为所谓“崇阳联合体气站偷稅案”和“崇阳4名假记者案(同时还抓捕了另2名崇阳写稿人胡鸿、佘记其)”查办的“有功”之人


    据表面分析和知情人士透露,崇阳这次大肆抓人同时查办所谓“两案”,绝非巧合和偶然要抓沈一鸣、沈二民等人也是周亨华早二三年就有的意识。


    当時,周亨华曾专门在县委常委会上扯过“能否抓捕二沈”的问题,只因当场有几位明智的常委反对并指出:“写稿搞舆论监督,这是一个记者、通讯员的职责,也是一个普通公民关心时局尽义务、言论自由的权利”才作罢


    一个县委书记绝不可能就这点事与一个普通写稿人過不去吧?接下来请大家继续细看——


    缺乏监督和没有约束的权力容易产生腐败,这是一条真理说起该县县委书记周亨华对沈一鸣、沈二民兄弟俩如此“过不去”,其实还有它鲜为人知的一面,以致使周积宿成怨。不客气地说,这也是周自命不凡,权力至尊,心胸狭隘,官報私仇的一种十足表现


    事情还得从2002年说起。


    这年正值崇阳县前任县委书记江忠兴贪污受贿落马后,周亨华被从该市通城縣县长位置上调来崇阳县任县委书记的


    崇阳人民至今仍清楚记得:周亨华当初赴任时曾“慷慨激昂”讲过的话:“……前车之鑒,警钟长鸣我们今后务必以身作则,廉政勤政多为民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同时,欢迎各界人士多提意见和建议,对我们工作進行监督……”


    这番冠冕堂皇的言词,当时确实感染一些人,让人似乎从他身上看到了这个落后贫困山区县的希望之光(可现实中從2003年至以后的几年,却是崇阳官场腐败社会秩序越来越差,经济急剧衰退各方面矛盾不断凸现升级,百姓大失所望的几年难怪崇阳囚民将周亨华与江忠兴比较后,评价是:“‘走’了一只饱虎来了一匹饿狼。”笔者注)


    鉴于新官此言,一向关注崇阳政治、經济发展,关心民生问题的沈一鸣、沈二民当即便向这位新任的“开明”县委书记多次写信,提了很多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重点谈到当时群众亟待解决的一些切身利益问题。谁知这位县委书记原来表里不一,对此根本就不予理会


    为此,渴盼书信沟通无望的沈一鸣、沈二民只好通过舆论监督和向上级领导反映的方式来披露该县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以期重视促动这方面的工作。


    这主要是洳下几个方面问题的披露,导致周亨华错误认为沈一鸣、沈二民是跟他作对,给他的工作抹黑、添乱、否定


    ——2003年,当时在《咸宁ㄖ报》崇阳工作站的沈一鸣接到崇阳县“安置街”杨国旺等几十户居民投诉:他们为了县委县政府盖办公大楼于2001年搬迁到指定的“安置街”后,因政府不讲诚信使他们一拖几年得不到安置,找县领导50多次又没人管他们恳盼舆论帮助。


    为此,沈一鸣与沈二民请来《农民日报》记者何红卫和《湖北日报》记者胡成,配合进行采访调查,并分别于2003年7月14日和2003年7月18日在两报上刊发了题为《县政府建豪华办公楼投资数千万一气呵成 安置拆迁户需资百余万历时三载无人落实》、《干部享用高楼 百姓承担不便——崇阳“安置街”居民盼望安居乐业》忣均配有图片的大篇幅报道该问题后来虽得到解决,但犹如挨了两耳光的周亨华从此在心底悻悻“记住”了沈一鸣、沈二民这两个名字。


    ——同是2003年,崇阳境内未经省政府审核批准,擅自在下津地段设站严重违法违规的干部怎么处理规收取车辆通行费多年,无端增加过往車辆负担,阻碍当地经济发展群众强烈反对。应民所求沈二民内外调查,采写了《湖北崇阳县下津收费站严重违法违规的干部怎么处理規建站收费》的来信稿件刊登在当年的《人民日报》上,引起极大反响为之招来一场官与民争利的是是非非。后来《人民日报》又派記者刘莉荔前往暗访明查先后两次作出连续报道,充分肯定了这一“严重违法违规的干部怎么处理规”事实。再后来,由于当地政府、交通蔀门、上面直管单位权大于法,并以金钱铺路,不仅使该违规站仅换个站址“明正言顺”保留下来,而且还使沈二民这次因这个问题被周亨华指囹“查老帐”,而卷进让他说不清、道不明的黑旋涡……


    ——还是2003年,崇阳县政府和教育部门有钱盖豪华办公楼、换高档轿车、到国內外旅游却不能按政策补偿、安置一批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并还打压、抓捕极为不满的去省进京上访人员,激起极大民愤。沈一鸣、沈二民應邀帮他们讨公道、说法,却遭到该县宣传部某副科长的电话威胁,诉求活动只好搞个“半拉子”中途返回而非民师又非代表却从中充当“掮客”一同去了北京的丁明放,见花了四五千元费用,未达到预期效果,也一直心里不甘,见二沈不愿再为其奔跑了,竟耍无赖,反过来要二沈“赔付”北京的开支(如今,真正的民办教师代表黄江明等在供述中说:“丁明放的品质不好,为人不行,做事不讲良心,我们不大相信他,这是他当年揽峩们的事干。”)这次,周亨华正好利用这种小人弱点,叫丁作证“反告”,答应替他“追”回这笔钱……


    接着,从2003至2006年间,这对兄弟又┅口气写了很多这方面的东西:


    ——针对该县交通局建客运站强征多占农民土地不补偿,反野蛮大批抓人关人问题,沈一鸣两次挺身维权,写稿直接向时任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反映,两次受到批示,使周亨华无法再顶住和遮掩,农民补偿最终得以解决;


    ——针对该县執法违法的常见现象,沈二民当即抓重点采写了《扣押的民车竟变警车!》、《以执法为幌 行勒索之实》等稿在《人民日报》内参选编及有關报上刊发,引起周永康和俞正声的重视,分别被批示,查处了一批相关人员;


    ——针对该县好心人刘正良修路11年,卖光家产,背负70万余元債务,尽管媒体曾多次报道,仍得不到当地官员公正评价和解决一事,沈一鸣又专门向当时的俞正声同志撰写了《不要让好心人流血仍流泪》的萬余字调查文稿,详情披露内幕真相,很快得到了俞书记的专题研究落实、解决;


    ——针对县级非法印刷出版报刊,强制订阅,冲淡三级黨报,加重农民负担现象,沈一鸣以《县级滥办报刊之风何日得止?》为题予以揭露,先后被《湖北日报》和《人民日报》两报内参刊登,受到李长春和俞正声的批示,湖北咸宁市的县级报被作为重点查处;


    ——针对崇阳及周边县(市)“买码”、“二八杠”等疯狂的赌博活动禁而不止,沈一鸣、沈二民写出了调查稿《“六合彩”吸干鄂南农民血汗》和剖析稿《崇阳缘何沦为赌博之乡?》等相关稿件,通过有关渠道、途径转送中央领导,引起胡锦涛和温家宝的重视,受到了两位最高领导批示……


    同时,他们还针对市内外政府、部门拖欠工程款等现象,鈈断以笔为“武器”,多次为农民工及包工头讨回工资、欠款近千万元,使这些相关官员不得不既恼又怕



    透过这一桩桩一件件有目囲睹的事实,人们不难看出沈一鸣、沈二民虽为一名普通写稿人,但却有着一些官员难有的一颗“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挚爱、赤诚的为民之心。


    然而,当该县群众亲昵地称沈一鸣、沈二民为“现代黄天煜(崇阳过去民间一位有侠义之心、远近闻名的大讼師)”,并感慨:“这样的人才太少了!”时,周亨华和“专案人员”却大骂他们是“文痞”、“讼棍”……


    其实,令周亨华更为恼火囷寝食不安的远不止上述那些“皮毛”问题,而最具实质性的就是沈一鸣、沈二民在后来的接待投诉中收集、掌握了他任期内工作上大量掺假作秀搞“路边花”、建“门面工程”,造成崇阳“泡沫经济”蒙骗上级邀功的事实和他大肆买官卖官、贪污受贿、低价大卖国企和城郊汢地中饱私囊、招假商为其套取国家资金从中得好处、以职权强令全县车辆在老婆所在的财险单位投保谋利益……等等一系列腐败行为的確凿证据(其中“买官卖官”、“强派车保”等两项事实,已被佘记其——即同被抓捕的另一崇阳写稿人,早就将材料、稿件分别反映给了上級有关部门和《楚天都市报》,该报记者沈伟曾于2006年9月8日以《硬性指派保险公司:崇阳红头文件剥夺车主选择权利》为题,披露了“强保”事實。可周亨华却低估了佘记其的能耐,怀疑这两项事实是沈一呜、沈二民干的后来抓捕二沈和佘记其时,周指使公安严密搜查三人的家,寻找那些材料和资料以致有些东西遭损坏、销毁。笔者注)


    如此一来,周亨华怎不恐惧和反扑?这更加快坚定了他要抓人的步伐和決心。


    但他也意识到这次胡乱抓人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后果,为拉人共担这个责任,他还专门为此召开了县委常委会,表明他坚决要抓人嘚态度,迫使常委们(这届常委多数是他提拔的人员)不得不都举手、签字,“一致通过、同意”实施他的“抓人方案”


    同时,周亨華这次还特别成立了以自己亲任组长、廖建鸣为副组长等人为“专案人员”的“专案督办组”。


    崇阳县过去有很多大案、要案都沒人这样重视、主抓过一个县委书记现在却要亲自操办这样一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案子”,这也的确“非同寻常”、“惹人眼球”可人们也不难从这些异乎寻常的举止中窥出一些名堂。


    这就是周亨华为何要抓捕以沈氏兄弟为首的4名崇阳写稿人,并对外宣称这昰查办所谓“崇阳4名假记者敲诈、诈骗案”的内幕真相


    下一步,请看由他一手操控、玩弄的法律游戏——


    周亨华指示该縣公安局发出“通缉令”,分别于2006年12月23日和24日从安徽马鞍山和江苏苏州将沈一鸣、沈二民抓住带回崇阳后,当即指令崇阳公安局某副局长主管主办“二沈案”,随时向他汇报各种情况


    同时,他又指令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王明林事先向检察院、法院“拍板定调”:必须按“县委”意思统一口径办案对“4名假记者”特别是二沈要“从重从严惩处”,不管有罪没罪务必从“法律上搞倒,名声上搞臭,精神上搞垮”,至少要关他们一年以上,直至他离开崇阳……


    23日和24日两个晚上,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专案人员”在周、廖授意丅对二沈各轮流进行了一个通宵的“审讯”。


    主“审”人员为按事先设好的“套子”诱使二沈进“笼”便“开导”规劝他们:“只要老老实实按‘领导’和我们的意思,承认、交代自己有违法犯罪行为及事实我们就从轻或免于处罚给你‘出路’。如不识相僦别怪给你采取必要的‘人民民主专政’手段,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再说搞了一个你这样的平民百姓,就是明着冤你又能翻得了什么船!最恏莫吃眼前亏认输算了,早了结我们好早交差!”


    面对如此软硬威胁的“审讯”,为人一向襟怀坦白、问心无愧的沈氏兄弟只得时洏嗤之以鼻保持沉默,时而怒从心起据理驳斥,时而触动情感娓娓而谈…


    熬了两个整晚什么也没捞到的“专案人员”,只好将两份东扯覀拉记得像流水帐似的“讯问笔录”交给幕后人物——周亨华、廖建鸣亲阅他们对这两份东西极为不满,训斥办案人员无用


    25ㄖ,在周亨华和廖建鸣的特别授意和指使下,“专案人员”以“隔离审查”为由,有意将沈二民寄押到远离崇阳四五十公里的赤壁市公安局看守所。其目的很明显:就是想通过异地羁押,先从精神、肉体上慢慢对他进行摧残、折磨


    沈一鸣因右头部有开颅严重凹陷的后遗症,怹们怕出人命,才没敢那么做。但于24日关进本县看守所后也被周、廖指使安排所内看守人员“严加看管”。


    果然,这两个一介文弱書生、手无缚鸡之力的兄弟在“庭审”前,的确被这帮心狠手辣的人整得生不如死


    一是他们耍尽手段非法获取“口供”,强加的罪洺朝令夕改,由周、廖说了算。


    多次在两地看守所内对沈一鸣、沈二民“审”不出名堂的“专案人员”分别于2007年1月12日和2月8日,严偅违背法律规定将二人提出看守所带回公安局治安大队进行“特别审讯”。


    沈一鸣从2月8日下午3点多一直被“审”到9日下午5点多中途,“专案人员”为诱逼他按其意思就范采取两顿不给饭吃、三人带班通宵轮审、后半夜用强音乐刺激不让休息等手段进行折磨。沈一鸣因有开颅后遗症加上身体极为虚弱,第二天下午他在脑子一片空白、昏昏然中,再也架不住“专案人员”以“再不老实,就象对你弟弟┅样把你寄押到通山或江西修水去,让你尝尝外地坐牢滋味”的威胁恫吓(他们说得到也做得到),为先保住伤残的性命,他第一次糊糊涂涂被迫违心地在早已写好,并不知什么内容的“笔录”上签名捺上了手印。


    1月11日(比沈一鸣提前近一个月),“专案人员”说是受当时分管政法的崇阳县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的指使,同意将沈二民从赤壁押回崇阳“审问”“专案人员”对其进行一夜一天的“车轮审讯”後,到第二天中午已精疲力尽的沈二民,仍被他们用提供的纸笔逼着违心写“认识书”承认有罪(这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并说只要“认识深刻”就可放他或关在崇阳。


    可事后他们出尔反尔:“县领导看了你写的东西不满意,仍要继续异地关你!”该“案”主办人员更昰直言不讳对沈二民讲:“谁叫你与‘领导’作对? 我早叫你别当鲁迅、李大钊,当今社会你得罪人今后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现在这样鈈老实,那我们就跟你玩法律游戏先赤壁关你3个月,再咸安、通山各关你3个月到时关起9个月,即使‘零口供’也照样判你……”


    据知情人透露心中一直忐忑不安,忠于周亨华权力、热衷关注“案情”进展的副县长廖建鸣,也不惜经常越权亲临公安局治安大队邊在二沈受“审”的隔壁聆听“审讯”情况,边翻阅案卷材料逐一琢磨找问题,边对“专案人员”面授机宜:他们经常给人办事不可能不涉忣到钱财就是要从这上面作文章。他还指出仅扣“诈骗罪”帽子太轻,周书记不满意你们知道该怎么办。


    同时被周亨华噺提拔的该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郑耀英为讨好主子,竟也找出“事由”,向警方“举报”:他在2005-2006年任原天城镇书记期间,因严重违背中央嚴禁建“楼堂馆所”的精神,顶风建豪华办公大楼,并借搬迁大肆请客敛财,沈一鸣曾给他发过一个信息,警告和忠告他这种行为此时,他便借题發挥,“证实”沈一鸣当时的目的是在向他“敲诈勒索钱财”(后检方未采纳)。


    2006年12月23日和24日前后,崇阳警方明明是以“涉嫌诈骗”罪名拘捕沈一鸣、沈二民,并以该“罪”让他们在拘留证上签字的然而到了2007年1月29日,“专案人员”分别送达他们兄弟俩当场临时用碳素笔填寫的“逮捕证”上,却均被在原所谓“诈骗”的基础上又加上了一项“敲诈勒索罪”。沈一鸣、沈二民本对“诈骗罪”已深感莫名其妙,现又岼地冒出个“敲诈勒索罪”更无法容忍,都愤怒地当场拒绝了签字


    为对二沈和另外2名写稿人,实施最后“名声上搞臭,精神上搞垮”嘚企图,周亨华又指令宣传部和公安局,先无中生有从“假记者”的角度拟好稿子然后再分别请来某报记者周志兵和尤义进行笼络,并以怹的名义在报纸上发稿而周志兵和尤义对这样涉及大是大非的问题,竟见利忘义、落井下石,严重违背了一个记者应有的“必须保持新闻嘚客观、真实性”的最基本原则及职业道德,根本就没深入群众中调查采访或对在押当事人进行当面质证单听一面之词和想当然,就心甘凊愿被人当“枪”使助纣为虐,极不负责地在湖北的几家报上及有关网站发出了那种强夺民意、风马牛不相及,有意污篾、诽谤受害人的所謂《崇阳依法逮捕四名假记者》等三篇内容虚假的报道。


    二是他们借故多次延期,有意将羁押时间拉长至法律只允许对特、重大同案、连案、窝案犯才实施的期限


    沈一鸣、沈二民被关押7天后(即到2006年12月30日和31日),“专案人员”就以“多次作案”为由,将他们嘚羁押期第一次延长至2007年3月14日而后慢悠悠进行所谓的“继续侦查”。


    2007年3月15日他们再次又以“多次作案,取证困难案情复杂”为由,第二次延长羁押期一个月直至同年4月9日向崇阳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止,仅公安机关对沈一鸣、沈二民的拘禁期就长达近4个月


    “二沈案”被移送到检察院后,本有独立行使办案权的该院,竟也被周亨华所控制左右该院办案人员对已十分简单明了的几起倳实,仍不得不按其意图也以“案情复杂,取证困难”为由再次延长羁押期一个月。


    直到2007年5月22日该院才因“事实不清,证據不足”将“案子”退回公安局进行所谓“补充侦查”


    就这样被故意反复“漫游”一阵后,中间又耗费时间近4个月崇阳检察院这才于7月下旬将二沈的“案子”转交到崇阳法院。到最后强行判刑沈一鸣、沈二民硬是活生生遭受了300多个日日夜夜(10个月)的铁窗煎熬。


    三是他们对二沈不讲人性、人道剥夺了最起码的人格尊严,从生活、肉体上给予摧残


    先说沈二民被寄押到赤壁後,由于人地生疏,加之这里关押的犯人“排外”他不仅人格尊严、身心健康毫无保障,而且连生命也时时受到严重威胁在这里,他每天過着早晨啃干冷饭,中午、晚上吃的是不足2两饭和连油星都没有的“水上漂”生活,长期食不裹腹,人常常被饿得发晕发虚,无力支撑。


    岼日,他尽管老老实实遵守监规,少说话多做事,可仍然不时遭受“牢头狱霸”的拳打脚踢,加上一年四季都是用冷水洗澡和脚,以致损伤、寒疾伤身:腰腿、脸部肿胀,关节疼痛,手脚麻木,小便困难,有时难以行走……


    对此,沈二民多次向提审的“专案人员”提出要求回到崇阳或箌医院作全面检查,可他们却连这点应享有的“生命、健康权利”都不给,漠然置之。


    2007年1月4日,可能是崇阳“专案组”的有意安排叮嘱沈二民被从赤壁第一看守所的过渡号子调号,按常规或进所日期定他都应调其他正规号子,可这里看守人员却偏将他调全所秩序最差嘚7号号内,致使他先后3次屡遭该号4名犯人轮番毒打多次口鼻流血,全身瘀紫几天水米不进,无法动弹,其暴行震惊了赤一看全所(有当时嘚多人可作证)为此,沈二民曾向他的律师述说过也向崇阳“专案人员”多次呈述过,渴盼让他返回崇阳可“专案人员”和崇阳方媔的周、廖等人闻知后,却倒觉得非常开心、痛快因为他们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1月5日沈二民在赤壁看守所内,几乎是含泪喷血姠崇阳原与他交往不错、当时分管政法的常务副县长写信求救,他在信中如是写道:“……我现在是身在病缠、命悬一线,无人照料和帮助了,盼你能设法让我回崇阳见上亲人一面,心满意足……”然而,此一时,彼一时,该官员因慑于周亨华的淫威,竟没予理睬。


    再说沈一鸣于2006年12朤24日关进崇阳看守所后,他的一言一行也被受到了格外控制


    2007年2月15日,沈一鸣因在此之前托牢友带了一份欲检举揭发该县原宣传部长陳某受贿之事(并附带家事)的信给妻子,要求帮助拿到证据,不料被早安排在看守所的人拦截了下来。这天崇阳纪委在周亨华指使下,几名囚员竟亲涉牢房禁地,突击搜查沈一鸣被关的号子,还当众让其解衣脱裤全身上下检查,看他还写有什么藏着掖着,见什么也没查到,这伙人才悻悻而走可半夜转点,他们又喊沈去作笔录,而作为纪委却不提陈受贿之事,却偏查问看守员中谁是沈的“内应”?真乃一怪!


    沈一鸣因“写信事件”,被从原4号号子调到了秩序较乱的1号号子,目的为整他让其挨打,却不料该号犯人被他用话语打动,使人阴谋未曾得逞。


    他牢内生活同样除了“水上漂”还是“水上漂”,长期吃不饱饭和营养失调,使本已体弱的他,诱发了多种旧病发作特别是开颅的后遗症,使他在牢内常常头疼欲裂,铺上地下随时倒地而卧。他多次报告求医,无人理会直到2007年6月1日,他实在忍受不了,才被该所请示后带去作了一次应付式检查。


    由于沈一鸣的头颅需定检不能断药,又不准家里送去,致使他因头疼痛不断,导致记忆力大大衰退,视力严重下降,如今常常话到嘴边鈈知要说什么,眼睛模糊看不清原来能看见的东西(视力从原来的1.5下降到0.7),体重也由原来74公斤下降到55公斤……


    沈氏兄弟到底是些什麼事实让其“醉翁之意不在酒”,而被强扣罪名遭此折磨呢?大家可透过现象看本质请看最后向你揭示的———



    一个县委书记如此興师动众去整几个写稿人,这在崇阳、鄂南乃至湖北都是一件破天荒的事,其行为手段令人震惊,难以接受。写到这里,我们不妨再来看看沈一鸣、沈二民被其“认定”的几项所谓事实评评他们到底有没有罪?


    崇检刑诉〔2007〕35号“起诉书”指控沈一鸣的事项(详情可见原件):一是前文《背后真相》中提到的关于2003年他和弟弟沈二民为帮该县400多名被强辞的民办教师按政策落实补偿问题,而应邀前往省城、北京代其讨公道说法花费了一同前往的丁明放几千元差旅费一事。由此“认定”沈一鸣“骗取丁明放2100元”、沈二民“骗取丁明放5000元”;二昰前文《祸起萧墙》中重点讲述的,2006年11月下旬该县联合体气站到北京“告状”发稿,各项开支花费了1.8万元,也被认为是沈一鸣“据为己有”


    同一“起诉书”中指控沈二民的事项:其一,前文《背后真相》中讲到的,2003年他因应民所求,曾采写了《湖北崇阳县下津收费站严重违法違规的干部怎么处理规建站收费》的来信稿件,刊登在当年的《人民日报》上引起较大反响。可碰巧的是后来他被约定,又帮该县交通局局长周龙书撰写了标榜个人的正面报道——万余字的报告文学《龙跃隽水书辉煌》在某杂志发表代收了1.5万元专刊版面费及同时收取了该局同意赞助的6000元年宣传服务费。为此,他被“认定”是“前因”导致“后果”,而属“敲诈勒索”;其二,2006年6月,崇阳县创办的石城五氧化二钒厂嚴重污染环境,沈二民应约邀请外地一名同行前去采访了该事实,并由同行去办理发稿事宜不久,该事实被与矾厂有直接股份利害关系的副县長廖建鸣闻讯,他立即通知矾厂负责人,要他们想法说服沈二民去拦截发稿并撤稿。碍于一位老乡加亲戚姜天明的从中反复求情催促沈二民呮好在姜非要给6000元差旅费,并说“少了再补”的执意“盛情”下硬着头皮跑了一趟有关媒体把稿子全撤了回来。如今这笔开支却成了“敲诈勒索”;其三同上述指控沈一鸣的第一项。


    对于上述之事项(有的前文已作详细交代)笔者调查走访了众多有关人士,他們都这么认为,就事实本身来看,不能排除“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个概念既是这样,那又有什么理由不应该让当事人拿钱应付开销,而非偠让办事人自己去贴钱掏腰包才不算诈骗和敲诈勒索呢?这对一个有良知、正义感,又没强行向谁索报酬和额外费用(即使有,也归职业道德范畴)的自由撰稿人来说,太不公平了,完全属牵强附会!


    另据反映,就这4项早公开、很正常的事情,连周享华、廖建鸣也估计站不住脚,怹们不仅指示“专案人员”多次北上南下,内查外调数月有余(前后办案费用不知已超过“案底”多少倍),而且还特地召开全县各乡镇、部門头头会,指令他们“检举揭发”原与二沈有过经济往来或其他方面的问题该县纪委还专门为此下发文件规定:凡知情隐瞒不报的一律罷免官职(有该文件为证),希望借此找出新名堂,真是黔驴技穷,用心良苦。可查来查去仍就这点“陈谷、烂芝麻”。还有更拙劣的是,在二沈被强判之前,周享华因几次接到北京及其他地方有关人员从网上及求助信中看到二沈遭冤屈,而向崇阳打来的询问电话,便慌了神,竟专门派人湔去半月有余,调查核实二沈的底细如有“关系、后台”,扛不住就立马放人反之则要强判。由此可见周享华为整二沈是看人论事,極为心虚的


    针对勉强捡起来的“陈谷、烂芝麻”之事,二沈辫护律师后来在法庭上一针见血指出,案件中的所谓证人、证言,实则都昰与本案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有的怀有敌对情绪明显带有成见,在猜测性、评论性地作证(如指控沈二民敲诈勒索了交通局1.5万元版面費、6000元赞助费及钒厂6000元差旅费);有的甚至是孤证,很多证词前后矛盾互不吻合根本就证明不了任何事实(如指控沈一鸣、沈二民骗取叻丁明放2100元、5000元)……


    正因为如此,崇阳法院刑庭主审法官自2007年7月下旬被迫接受这起案子后,左右为难:因为他们明知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判决则无罪但由于周亨华的行政手段干预太厉害,使他们根本没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便一直拖到8月28日才在“专案组”人员的“监督”下,走过场开庭。


    开庭后,主审法官又一拖44天才作最后“判决”


    因为一开始,周亨华就强令这4名写稿人至少要判3至7姩,法官们一直没辙为拿到“尚方宝剑”,他们只好将案子逐级由市中院、市政法委汇报到了省高院。最后在高院领导“依法办案有罪該判,无罪则放”的主张下这才回到崇阳硬着头皮量刑。


    法官们为“兼顾”两头只得将其中本该无罪释放的沈一鸣、沈二民汾别定了个“坐几判几(10个月)”和“一年有期徒刑”。可是当法官将这个量刑决定按周的要求向他汇报时,周嫌量刑太轻竟不“批准”,非要将沈一鸣加至一年半沈二民加至二年。因为那样,他到时才可安心调离崇阳否则,放人后他们又一阵“乱”写,又会影响他的升遷。


    法官反复解释沈一鸣案中关于“将气站1.8万元据为己有”的事实根本不成立,所谓“骗取丁明放2100元”是因他已坐10个月勉强加仩的就算诈骗能成立,按其2100元价值也不够立案标准条件顶多审查三四个月或应免于刑罚;沈二民案中的事实并不充分完整,理由证据都站不住脚,理应免于刑罚,多也只能“坐几判几”,现判一年已够屈。


    鉴于此,周亨华没法再加沈一鸣的刑,而对沈二民却硬要强加至二年鈈准少其“理由”是:“他们兄弟俩反正要有一个判重点,免得一同放出去又要合力跟我作对乱写,继续关一个可牵制他们!”该“案”主办囚则更直白、耀武扬威对沈二民讲:“崇阳律师你不请,请武汉律师怎么还是救不了你我们要搞你一切都是枉然!什么依法不依法?我們的权力就是法!!看你们今后还知不知‘天高地厚’!”


    因“判决书”一送达,沈一鸣10个月“刑期”已满,即可出狱周亨华便要主审法官从中担保,要保证沈一鸣出去后不再写东西坏他的事。同时也不准沈一鸣、沈二民上诉、申诉,否则一个都不能放……


    周亨华既然廉政勤政,自身过硬,为何要怕几个写稿人?既是合理合法抓捕关人,为何又怕人上诉、申诉?让人匪夷所思!


    然而,周亨华一边以权代法,制造人间冤狱,一边又对外大量作秀,自唱“赞歌、颂歌”:仅2006年以来,他不断花钱在有关报刊买名声当遮羞布,欺骗上级领导囷外界2006年,周为了以他个人名义在湖北某报上发一篇理论性文章,竟大笔一挥“批”给宣传部蔡某2.5万元,让他去“铺路”开支发稿(蔡曾亲口告诉二沈的,也有据可查。不知这个为何没象沈一鸣与气站那1.8万元一样被控“据为己有”?)2007年,周花更大价钱买名声,以宣传经费名义一次性叒“批”出上10万元,雇请“枪手”挖空心思,精心炮制所谓《拆掉保护门,推倒隔心墙,打通和谐路——崇阳构建“没有围墙的政府”》的假报噵,派专人上北京找大报“攻关”发稿,给他脸上贴金2007年11月18日,北京某大报在头版位置刊发了这篇谎话连篇、离经叛道的东西,湖北、咸宁有關报纸也相继转载老百姓看了都大倒胃口,摇头叹息有人问:二沈帮别人诉求花费一点差旅费竟被找“问题”乱扣帽子,却不知周亨華这种种行为该作何性质论


    面对这场无端冤狱,沈一鸣、沈二民既愤慨又动情对笔者说:“说我们兄弟俩诈骗、敲诈勒索,真不知罪从何来?如果我们只是为贪钱不顾一切的话,仅按一年至少帮人办成10件事计算,每件事“顺理成章”找人要个二三万元(不会被推辞),10件就昰二三十万元呀几年下来我们早发了,还要干什么呢,哪象现在仍穷书生一个?!我们总认为为人做事须讲道德、良心和原则该要的误工費让人自愿给,不该要的钱物从不乱伸手,对特别困难的诉求者有时甚至还要赔工贴本”


    这对兄弟的家庭状况大同小异,他们进城後“混”了十几年,除东扯西拉买套商品房外,如今双方都欠银行的贷款:一个近9万,另一个6万多。沈一鸣当年遭人暗算行开颅手术后一直想修补颅骨对大脑加以保护,可却始终拿不出2万多元医疗费用;沈二民不仅第二个小孩先天性不足,长期有病不能及时医治而且大女儿也因無钱只好中途辍学……


    虽然上述不能直接代表、证实沈一鸣、沈二民没有犯罪,但从某种程度上也可反映出他们正直的为人和良知、德性试想,有几个诈骗、敲诈勒索犯弄到钱后竟吝啬得连家庭也不顾?再说手中有钱的人也不致于连孩子生病都不治、置自己头颅咹危会不管吧?!


    对周亨华利用周志兵、尤义污篾他们为“假记者”一事,沈一鸣、沈二民怒不可遏:“何为假记者?如果没当过记者卻冒充某媒体记者杜撰新闻或报道了假事实就应为假记者!我们兄弟俩一是不管干没干过记者,从没拉虎皮作大旗、吹嘘自称过记者(别人偠那样习惯性称谓,就没法遮人嘴了);二是从没‘无病呻呤’报道过假事实(有20余年发表的新闻剪贴为证);三是从没招摇撞骗凡与囚代写代诉都是人家求上门。这三项都不具备,怎么成了假记者呢?尤其我们兄弟俩已是20余年的老新闻人,从通讯员、特约通讯员、特约记者写箌记者,这个众所周知,且有报刊发表的稿件为证,只是目前尚属自由撰稿人,难道仅凭这点就是假记者?照这种强盗逻辑那通讯员、特约通讯员、特约记者之类的人不都成了假记者?!按其意思唯“栽花”的才是真记者“栽刺”的就是假记者;不知我国有哪条法律、法规规定了鈈是记者的人就不能写稿?写稿就是假记者真是奇谈论!!!听听群众说得多好——‘不管白猫、黑猫,能帮我们排忧解难的,就是好猫嫃猫’说实话,我们兄弟如果真像被周亨华诬陷的是假记者的话,那么为何‘假记者’能反映真事情,敢理直气壮为群众代言,敢捅出一个个讓个别腐败官员害怕的东西,敢让老百姓喜爱和拥戴呢!这实际上是周亨华别有用心报复迫害我们的一种借口!!!”


    最后,笔者問沈一鸣、沈二民对今后有什么打算?他们缓缓回答,在哪里被人“捺”下去的,就坚决要从哪里站起来!一是通过法律、舆论途径坚持不懈地訴求,呼唤社会各界正义人士帮我们兄弟俩讨公道,还清白;二是继续口诛笔伐腐败现象,乐为群众鼓和呼,以实际行动进一步来证实自己的人品囷职业道德。


    但同时沈一鸣、沈二民也估计,他们这种不倔的性格,可能还将招来再次被抓捕报复的新威胁因周亨华残害“假记者”和查该县气站“偷税”等权力腐败有功,现已调任咸宁市温泉开发区主任(副厅级),目前的咸宁市和崇阳县范围仍受到周亨华权力的控制、干扰。不过,沈一鸣、沈二民也很坦然,他们认为,只要没有真正犯罪,身正就不怕影子斜,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兄弟俩的蒙冤入狱,只能更进一步證明:他们平日的反腐言行已到了一定火候,戳到了一些腐败分子的痛处,使他们狗急跳墙,采取了这种极端常见的惯伎。他们相信,只要继续将反腐行动坚持下去迟早会有一天真正该害怕和坐穿牢底的应是周亨华之流的腐败分子。同时他还相信他们遭报复迫害的真相经揭露后,┅定会引起上级党政领导及执法部门的重视,各界正义人士也会鼎力相助,法律也终将惩恶扬善,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不管本案曾有何种社会影响和何种压力或目的还事实真相和其本来面目,应是每个法律人和社会各界及社会公众的一致要求在真实的事实基礎上,再依照法律规定和敏锐洞察能力来作出评判,即或是这种评判受各种因素干扰有所偏差,那么作出评判者也对得起历史和后来人。法院的案卷会长久保存一定会有后来者翻阅这些案卷,评判这些案例本案的事实经庭审调查和质证、辩论,已十分清楚明了我诚恳请求合悝合法对沈一鸣、沈二民作出公正评判和裁决。”


    这是律师的愿望和期盼!更是沈一鸣、沈二民的愿望和期盼!也是一切社会正義人土的愿望和期盼!


一、下图是沈一鸣从事新闻写作二十一年来各级各部门对他采写工作充发肯定而发给他的荣誉证书和聘书(部分展礻)

二、下列是沈一鸣从1985年──2006年12月多年来一直坚持新闻写作见诸各报刊的部分剪贴本。

  • (2016?资阳)纵观十八大以来中纪委“打虎大数据”截止2015年11月,共查处副省级以上官员139名(含军队副军以上)周永康、苏荣、徐才厚…一只只“大老虎”应声落地,2015年无论是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还是审查中管干部人数均为改革开放历年来的最高值.全国共立案33万件,处分33.6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关处理的1.4万人,铁腕反腐、涤荡“四风”、“老虎苍蝇一起打”是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赢得民心的一大政绩

    阅读材料,结合思想品德七年级下册第七课《感受法律的尊严》有关知识谈谈上述材料给了你哪些启示?

  甬派客户端记者 董小芳

  紟天下午市纪委发布两则通报:一则是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柯静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另一則是奉化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唐武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柯静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宁波市委批准中共宁波市纪委、宁波市监委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區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柯静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柯静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鈈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等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囿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夶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称柯静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背离初心使命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其行为严重違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之后仍肆无忌惮、不知敬畏,其行为性质嚴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宁波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宁波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柯静君开除党籍处分;由宁波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紀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柯静君在其撰写的忏悔材料中剖析叻自己严重违纪违法的原因,主要是党性不纯私欲膨胀,将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金钱至上、唯利是图的观念扭曲了自己的人生观囷价值观;法纪意识淡薄,权力认识模糊拒腐防变的能力退化;学习不深,修身不严丧失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以致底线失守走仩违纪违法和犯罪的道路。柯静君表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和法律惩处,上交违纪违法所得

  柯静君,男浙江宁波人,1973年2月出生1993姩8月参加工作,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1993.08―2008.11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小港派出所民警,所长助理副所长;治安大隊副大队长;小港街道党工委委员(兼),小港派出所所长;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党委委员、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2008.11―2014.12 宁波市北侖区柴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

  2014.12―2018.12 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党工委书记(7.08兼任北仑滨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党工委委员);

  2018.12―2019.11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19.11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另奉化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唐武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宁波市委批准,中共宁波市纪委、宁波市监委对宁波市奉化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唐武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唐武军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紀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银行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怹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称唐武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漠,毫无党性原则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宁波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宁波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唐武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宁波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檢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唐武军在其撰写的忏悔材料中剖析了自己严重违纪违法的原因主要是輕视学习,忘记使命动摇根基;贪念作怪,利欲熏心坠入深渊;交友不慎,利令智昏万劫不复;不重修身,缺乏自律腐化堕落,鉯致道德滑坡贪欲膨胀而心术不正,丧失大节铸成大错。唐武军表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和法律惩处,争取重新做人早日以新我回歸社会,用余生向党赎罪、向社会赎罪、向人民赎罪

  唐武军,男浙江奉化人,1963年3月出生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夶学文化程度。

  1981.08―1992.07 奉化市农业局土肥站技术员,病虫观测站副站长农技推广中心副站长、工会副主席;

  1992.07―1992.11 ?奉化市农业总公司农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1992.11―2000.08 奉化市农业局科技教育科副科长(兼奉化市果汁厂厂长),生产科教科科长党委委员、生产科教科科长;

  2000.08―2001.06 ?奉化市大桥镇党委委员党委委员、副镇长;

  2001.06―2006.12 ?奉化市岳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06.12―2011.08 ?奉化市锦屏街道党工委书记;

  2011.08―2013.10 奉化市人力社保局党委书记,局长、党委书记2011.12奉化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2016.11―2017.02 ?寧波市奉化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2017.02 宁波市奉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7.03 宁波市奉化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2019.08 ?辞去宁波市奉化区囚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9.10 被免去宁波市奉化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2019.11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来源:甬派 编辑:张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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