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补贴经销商,经销商作假怎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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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经销商虚报冒领农机补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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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各项惠农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收入也不断提高,但是,现实中也存在一些钻政策空子,从中弄虚作假谋取利益的现象。例如,笔者所在的福建省光泽县华星农机公司法人代表陈某,多次以他人虚假购买农机信息,先后骗取国家农机购买补助款7.2万元。  此案虽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但透过案情不难发现相关部门在监管方面的缺位。一是申报补贴程序太简单,给虚报提供了方便。眼下运作的申报手续,销售商只要凭当地农民本人的身份证填一份表就可向上申报补贴,于是一些唯利是图的经销商便采取借身份证或与出身份证人勾结编造虚假购机事实申报领取补贴。二是补贴资金发放不透明,给“冒领”留下空间。一台农机多少价,凭经销商说了算,虽然补贴标准农民知晓,但“一台农机卖多少,扣除补贴款农民还该交多少”里面的玄机农民不知道,而经销商只要凭这单买卖就可向相关部门领取补贴款。因此,便衍生出假造购机信息,合伙或独吞补贴的违法行为。  国家对农民购买农机实行政策性补贴,是一项夯实农业基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决不允许任何部门或个人从中截留或把好事办砸。因此,笔者建议:一要严把申报程序关,从源头卡死虚报现象发生。谁需要申报购买农机,应先由个人写出申请报告,然后经所在村、乡、县的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签证盖章后,经销单位才能为其办理申请购买农机补贴手续、发售农机。二要透明补贴款领取渠道,变“暗补”为“明补”。也就是把原来的“一台农机卖多少,扣除补贴,农民再交多少钱”变为“先交完一台农机的钱,再凭发票和手续,由购机农户去相关部门领补贴”。这样,补贴款就能随机跟到购机农户。三要随机监管跟踪到位。农机管理部门和农机经销商应逐月公开农机销售和补贴信息;县乡的纪检监察、工商、物价、农业等部门要不定期对惠农政策,其中包括购农机、家电等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国家补贴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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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安乡政府网 www. &&发布日期:&&作者:admin&&
&&&& 为进一步实施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全县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湖南省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监管,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全县农业机械化步伐。
二、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资金
(一)补贴范围。农业部与湖南省发布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13年补贴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和其他机械等11大类31个小类77个品目机具。重点支持插秧机、拖拉机和收割机的发展,满足农民水稻插秧机购置补贴需求。
(二)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具体补贴额见《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该表上发布了补贴机具品目、分档名称、基本配置和参数及补贴标准。其测算标准总体上是按不超过全省同类同档机具近三年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单机测算补贴额度低于300元的不纳入补贴范围。插秧机的补贴率为50%。县财政对插秧机进行累加补贴,低速插秧机每台补贴2000元、高速插秧机每台补贴6000元。
(三)补贴资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由省农机局商省财政厅按因素分配法,综合考虑各县耕地面积、主要农作物产量、农作物播种面积、乡村人口数、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并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配,由省财政厅下拨到县。2013年第一批补贴资金800万元指标已下达。
三、补贴对象与经销商确定
补贴对象为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单个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30万元以上的,由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并报省、市农机、财政部门备案;单个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50万元以上的,经市农机局审核后报省农机局审批,并报省财政厅备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先来先得后来后得、顺序排队、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报废老旧农机后申请购买同类型机具的农民,出示拆解回收证明,可优先补贴。
补贴机具经销商由省农机局审核并发布。农机补贴机具生产企业及时将产品供货信息真实、准确录入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在补贴系统中自主选择经销商,分配销售机具。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对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监督管理,督促其规范经营,按章操作。2013年,已在安乡县工商局注册登记,经省农机局审核发布的补贴机具经销商是:安乡县欣荣农机公司、安乡县新源农机公司、安乡县新隆农机公司、安乡县潇湘农机公司、安乡县湘悦农机公司、安乡县和平农机公司、安乡县巨鹏农机公司。
所有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对其所经销的补贴产品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显著位置明示配置和技术参数,同时不得代办补贴手续。
四、补贴操作程序
1、申领指标购机。有购机意向者持本人身份证到县农机化局申请补贴指标,县农机化局根据资金使用方案及优先补贴条件对申请购机者进行审查,登陆补贴系统,生成《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县农机化局向申请人发放《补贴指标确认书》和《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告知书》。购机申请人在领取指标确认书后5日内在全省范围内自由选择具有农机补贴产品销售资质的经销商全价购机。经销商向购机者出具发票和售后服务凭证,登陆补贴系统录入供货信息,打印《经销企业供货表》交给购机者。
2、申请补贴。购机者在购机后一个月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补贴指标确认书、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经销企业供货表》原件、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存折姓名与购机者姓名不一致时,要携带户口簿并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实行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补贴。乡镇人民政府设立农机补贴专门窗口受理购机者的申请,由乡镇农机站人员审核购机者的申请资料(证、票、存折只留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录入相关信息,并在《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上签字,向符合补贴条件和要求的购机者出具《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不符合条件的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当场作出说明。
3、补贴公示。乡镇农机站归纳整理受理的补贴机具信息,生成《湖南省申请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公示表》,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每月将补贴机具信息在购机者所在村的村部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乡镇政府和县农机、财政、纠风等部门的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乡镇财政所对公示信息进行检查监督。机具核实和统计汇总上报补贴信息可与公示同步进行。
4、机具核实。乡镇人民政府受理购机者申请后,15日内组织农机专干、驻村干部、村委会负责人实地核实购机者所购机具,见人(购机人)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后在《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核查表》逐项签字确认(跨村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需村委会签字)。核实机具后,乡镇农机站5日内汇总核查表,编制《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和《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汇总表》,经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连同购机者申请补贴及机具核查等资料上报县农机化局。县农机化局收到乡镇上报的申请补贴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补贴信息进行复核,补贴额高于5000元的非牌证管理补贴机具要实地逐台核查;对已上牌的牌证管理机具,乡镇农机站将《行驶证》上传到补贴系统作为核实依据,县农机化局可不再逐台实地复核。跨区作业机具必须回申请补贴的乡镇接受核实,县农机化局和乡镇相关人员要及时主动上门核查;购机户如无特殊情况,在规定的日期内未回申请地接受核实的,视为放弃补贴。
5、补贴发放。县农机化局根据复核结果,确认资料齐全无误且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汇总编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汇总表》,出具农机补贴结算文件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15日内审核,并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位。购机补贴资金至少每季度发放一次,争取每月发放一次。
县农机局、财政局按季度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上报市农机、财政主管部门,并抄送县纠风、减负部门。
五、退货规定
符合农机产品&三包&之退货规定购机户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已申请补贴但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补贴产品经销商在购机发票上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及时告知县农机化局,县局在系统中将相关补贴信息作废;乡镇财政所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产品经销商方可退货。补贴资金已发放的,购机者将所领补贴资金全额汇入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专户,乡镇财政所和县财政部门先后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产品经销商方可退货,及时告知县农机化局,县农机化局在补贴系统中就相关补贴信息进行备注说明。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安乡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李长春担任,副组长由县监察局局长纠风室主任李军、县纪委副书记刘军、县农机化局局长汪林安、县减负办主任谈谷山、县工商局局长李学军、县财政局工会主席范国斌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机化局,县农机化局副局长徐杰任该办公室主任。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政府工作年终绩效评估范围,县、乡、村层层签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责任。各乡镇的乡镇长为辖区内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农机工作的副乡镇长为直接责任人。乡镇农机安全员与财政所购机补贴信息录入员负责辖区内农机购置补贴的具体工作,村主任负责本村补贴机具的核实。
县直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县农机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打卡发放,安排县、乡两级必要的组织管理工作经费;县纪检监察部门与减负部门加强对补贴机具核查与监管;县工商部门与农机部门配合,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一是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二是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将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等信息在购机者所在村部公示不少于7天。三是切实加强经销商管理。严格执行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制度,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严格经销商资格审查,对经销企业的注册资金、经销场地、硬件设施、管理人员、售后服务及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对经销商违法违规行为,相关农机生产企业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四是及时兑付发放补贴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发放。已发放的补贴资金,要及时在补贴信息系统中点击已结算。12月10日前要将全年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县农机、财政部门将严格按照下达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额度进行操作,严禁超额度补贴。建立信息备案制,农机部门要定期将购机补贴信息报同级纠风办、减负办。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全面落实农业部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要求,大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农机、财政部门信息共享,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工作效率。
县农机化局要全面落实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政务网站上每半月公布一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及相关信息;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农机化局以公告的形式在政务网站上公开本县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补贴金额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各乡镇要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作为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内容,公布到乡、到村。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严格遵照国务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三个严禁&和农业部 &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等纪律要求,坚决做到:不指定经销商、不违反规定程序办理补贴手续、不对购机者设置任何障碍、不超范围补贴、不向农民和企业收取没有收费依据的任何额外费用、不委托经销商办理补贴手续、不拖延发放补贴资金、不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与订货会。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县农机、财政、监察、纠风和减负部门每季度联合对上一季度的补贴购置机具进行一次抽查,抽查比例20%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核实及处理情况上报省农机部门、财政部门。
县财政局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补贴对象和补贴种类及补贴产品经销商确定、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安排专人受理农民投诉,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有报必查、一查到底。严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及时列入&黑名单&并予公布,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活动;对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延期发放补贴资金、有组织有预谋倒卖补贴机具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充分利用乡村黑板报、宣传栏、挂图、明白纸及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特别是要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搞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县农机化局设立购机补贴政策咨询与投诉电话。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和农民的反映,安排专门机构受理农民投诉,对存在质量问题、农民投诉较为集中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及时上报处理,保护农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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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管理员】泗县人民政府――县农机局集中约谈补贴机具经销商
县农机局集中约谈补贴机具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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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购机补贴政策,规范农机销售市场,有效引导售机购机行为,9月9日,县农机局购机补贴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约谈县内10家购机补贴经销商。 &&& 会上,传达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上半年各地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学习了省农机局印发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度》《农机购置补贴信访投诉管理制度》和省局补贴资金实施调度工作会精神。& &&& 县农机局购机补贴领导小组组长、局长端锟要求,农机经销商要提高认识,认清形势,认真学习省农机局文件精神;要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补贴手续,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农机部门要规范操作,落实工作责任,加快资金结算进度,确保把惠农强农政策落到实处。 &&&&&&&&&&&&&&&&&&&&&&&&&&&&&&&&&&&&&&&&&&&&&&&&&&&&&&&&&&&&&&&&&&&&&&&&&&&&&&&&&&& 来源:县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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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保130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落到实处?
&&&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规模扩大到130亿元,比上年增加90亿元,补贴范围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对此,农业部有关负责人29日就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 问:是不是每个农民申请都能享受补贴?
&&& 答:我国人均耕地不到1.4亩,农民收入低,自我积累能力弱,每家每户都买农机既不经济也没必要。如果无论谁买农机都给补贴、买什么样农机都给补贴的话,几年下来可能会造成能耗增加,污染严重,机具利用率下降,收益降低,不仅不会促进农机化水平提高,可能还会影响农机化发展。
&&& 同时,农民购买价值较高的大中型机具不仅是为自家服务,更重要的是开展社会化作业,为无机户服务。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后,农民购机成本降低,也将间接降低农机作业成本,遏制作业价格上涨或降低农机作业价格。因此,没有直接得到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民,通过这种社会化服务也能间接享受到农机补贴实惠。
&&& 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补贴对象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它方式确定,同时也明确了优选条件:一是农机大户、种粮大户;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包括农机专业化组织);三是配套购置机具的(购置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四是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的科技示范户;五是“平安农机”示范户;六是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
&&& 问:补贴产品为什么不能涨价?
&&& 答:去年12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在决定大幅度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规模的同时,也明确提出“三个严禁”: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
&&& 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农业部要求中选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企业产品不得涨价。各企业应本着适当盈利、让利于民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最高承诺价。该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时,不得高于企业承诺的最高销售价,并且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农业部将立即中止该产品的目录资格。
&&&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今年1-2月份全国工业品出厂价格同比下降3.9%,原材料、燃油、动力购进价格下降6.2%。加之劳动力成本下降,企业生产制造成本应该低于去年同期。在这种情况下,农机产品没有理由涨价。今年1-2月,部分骨干农机企业产值同比增长30%以上,说明企业的生产销售并未因不让涨价而受影响。
&&& 问:如何加强补贴工作监管?
&&& 答:一是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将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补贴机具选型办法、补贴目录、补贴申请程序、工作要求等全部向社会公开,让广大农民、企业了解政策,接受社会监督。
&&& 二是受益对象公示,接受农民监督。按照优选的条件、报名时序或农民认可的方式初选受益者名单,在乡镇村组张榜公示,接受农民群众监督。
&&& 三是履行职责,加强行政监督。农业部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补贴工作,制定补贴政策监督检查方案,在关键时段派出督导组实地督导检查,对违规者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 四是推进信息化,提高装备能力。实行购机补贴工作计算机系统管理,实现远程抽查和监督。加强补贴政策信息统计报送,动态了解各地进展情况。
&&& 问:通过哪些渠道可以了解相关政策和信息?
&&& 答:农业部在中国农机化信息网上开通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包括通知公告、动态新闻、政策法规、补贴目录、经销网点、咨询投诉等栏目。信息系统建立了咨询和投诉渠道,公布了各级农机购置补贴管理部门的咨询和投诉电话。农民可以电话咨询农机购置补贴的有关情况,投诉补贴产品质量和补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也可以注册后递交咨询和投诉信息,工作人员将及时予以解答。
&&& 同时,需要了解各省区市年度补贴政策具体内容的,还有以下几个渠道:一是各省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站;二是各省份发布的文件及通过其它媒体发布的信息;三是向当地农机管理部门咨询。
&&& 问:有人反映目前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环节太多,程序繁琐,您对此怎么看?
&&& 答:目前执行的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方法是系统总结前几年补贴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归纳出来的,具有较强的政策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按照这套操作方法,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有7项主要工作,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有10项主要工作,企业还要统计汇总补贴销售情况,这些工作需要依次完成,一步也不能少,而且要做好各环节的衔接,目的是防止虚报冒领补贴,套取补贴资金。
&&& 为防止弄虚作假套取资金,在结算环节,不仅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将当地农民补贴购机情况核实汇总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同时还要求企业要将补贴销售机具情况汇总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两方面所报材料完全一致,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才予申请办理结算,最后省级财政对结算清单还要进行审核,通过多方面核对把关,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切实让农民得实惠。
&&& 问:补贴产品的经销商如何确定?
&&& 答:我们要求各省区市在选择经销商的过程中,从确保惠民政策公开、公正、公平执行出发,以方便农民购机为前提,以尊重生产企业意愿为基础,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确定经销商。经销商数量不宜过多,也不宜过少。数量过多,监管难度加大,数量太少,易形成垄断,农民购机不便。
&&& 2009年确定经销商总的原则是:生产企业自主申报,报经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发布。为加强管理,各省区市可以制定补贴机具经销商管理办法,明确责任,规范行为,强化监管。对于不具备条件的,不执行有关规定的,如乱涨价、搭车销售、套取资金、售后服务不到位等违规行为的经销商,要坚决取消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
( 来源:新华网& 作者:董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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