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道酬缘天道酬勤是什么意思思?

总策划343期
搜狐文化频道出品
明星片酬高 限薪奈若何?
导读一直以来,影视明星的高片酬都是业内热议的对象,而近日一则消息又将这一话题引爆。据网络曝料称,广电总局很有可能出台“明星限薪令”,对明星片酬进行“限价指导”。
   虽然此事是否属实尚无定论,但据相关媒体采访得知,多位业内人士都非常拥护这八字还没一撇的限薪令。由此可见,中国演员收入高一直都是让业内人士头疼不已的问题。
   国内演员的片酬大多在怎样的水平线浮动,明星的高片酬“怪象”是在什么样的市场环境下形成的,国外对这样的情况又采取过哪些限制措施,这些措施在国内环境下是否能够正常推进?搜狐文化将为您一一解答。
饱受诟病:明星片酬高歌猛进
一个电视剧拍摄剧组,最终的话语权不在导演手中,也不在制片人手中,而在片酬最高的演员手中,中国影视剧创作之怪现象早已在圈内见怪不怪了,倒是圈外人听到类似信息有些莫名惊诧的感觉。一方面,一线演员拍一部电影,片酬最高可达5000万元,片酬所占的制作成本从50%至70%不等,有些甚至高达90%;但另一方面,高价明星演烂片层出不穷。
对此,有业内人士曾在2013年底做过一组统计数据,曝光了国内知名演员的基本片酬,其中李连杰以单片6000万元登顶,女演员则由章子怡1000万元——1200万元领跑;电视剧方面,单集也出现近百万的片酬。(片酬表如下图所示)
影视剧制片人白钰说:“这几年拍电视剧,最头疼的就是演员的酬金问题。现在正在拍摄的戏,我们接触到的演员开价最低是50万元一集。一线演员没有60万元、70万元拿不下来,这就意味着在一部30集电视剧的制作成本中,仅支付给一个主角的片酬就达到2000万元左右。”近年,一线演员的片酬3个月一小涨、半年一大涨已经成为常态。有些在影视剧中客串表演的知名演员,甚至开出了以拍摄天数计价、一天报酬达百万元的价格。
“说实话现在用在演员身上的钱太多,例如投资一部8千万的电视剧,即便是‘友情打包价’,一个一线演员的片酬至少也要九百万。”曾担任多部影视作品制片人的董林这样介绍。他说:“比如《大宅门1912》,光陈宝国一个人就拿了整个投资的百分之四十到五十,即使是这样,还是友情出演,已经在价格上打了折扣。”如此可观的片酬,不免使人联想到近几年频有港台明星“北上捞金”的报道,曾在电影《墨攻》剧组担任导演助理的蒋丛就曾公开表示,港台明星来内地,说好听点是为了开拓内地市场,说直白些就是为了找口饭吃。在他看来,“钱”无疑是吸引港台演员来内地最重要的原因。
演员的片酬基本可以视作演员的价格,而在正常的市场中,价格的定位应该来自于供给和需求的互相决定。但是,反观目前中国电影市场上的这种情况,尤其是一线电影演员的片酬基本上属于高不可攀的状态,而这种状态无疑就是市场畸形的一种恶性循环。一方面,对于一部电影或者电视剧来说,高高在上的演员片酬占据一半左右的成本,如何收回成本以及如何将艺术性融入其中可能就会大打折扣;另外一方面,由于演员片酬太高而将影视剧粗制滥造,让观众看到的不是艺术而是垃圾,对于观众来说,他们也不是傻子。如此一来,电影产业的发展就会陷入到一种困境中去,而这样的困境本身就是市场畸形造成的。
如果在正常的市场秩序中,尤其是电影市场中,对于演员的身价即片酬应该是根据其拍摄影片的质量来决定的,但是目前的情况却远非如此,尤其是那些一线演员,比如甄子丹、李连杰这样的顶级明星。动辄高达千万的片酬实在让制片方有些头疼,而他们在电影中的真正表现原本应该最终交给观众进行评价,从票房上看到最终的结果。但是,现实却远非如此,一般都是制片方自己邀请,且是主动邀请,这样的邀请其目的也就可见一斑。那就是希望票房好,而这无疑又走到了另外的一个极端,那就是将影视的好坏都寄托于演员的身上。不可否认的是,演员对于电影视剧本身的质量关系密切,但是也没有到如此之程度。
演员片酬过高的另外一个恶性循环无疑就应该反映到中国影视产业上。由于演员片酬高,尤其是一线演员,而制片方又将影视的质量与否都寄托于演员身上,影视作品本身的内容等都成了附属品。所以,看影视作品成为看明星摆架势,而对于那些没有请到明星的影视作品往往陷入困境甚至绝境中。从电影市场看,根据推测,2013年中国的票房收入或许将达到200亿元,而在投放到市场的700多部电影中,只有不到百分之十的电影是盈利的。由此不难看出,如果将影视作品寄托在演员身上将会出现一个何等悲剧的结果。而这种恶性循环却一直在延续中。
追根溯源:各方“势力”哄抬价位
电视台也好、制片人也罢,甚至是导演,都是这场涨价风潮背后的埋单者。如果只是明星自己一味自抬身价、狮子大开口,是不可能形成今日局面。追本溯源,下列几大原因共同“催生”了高片酬。
原因一:“玩票”的炒短线 破坏市场
影视剧策划人鲁客分析:随着经济和娱乐产业飞速发展,进入影视圈的新手和热钱越来越多,特别是一些准备上市的公司,为了拼业绩,动辄投资5000万、1亿拍影视剧,盲目上马请大牌明星,抬高了明星片酬。在他们眼中,名演员和投资成功划等号,所以只请明星,不用新人。
“大牌愁档期,小牌愁没戏”的现象比比皆是。那些玩票影视剧的玩友抱着“炒短线”的想法,拍完后就收手,根本不管有没有破坏市场规律。整个演艺圈的氛围都很浮躁。
原因二:电视台求保险 只认“熟脸”
一说起演员片酬疯涨,不少导演、制片人也将矛头指向了电视台。电视剧最终要在电视台播出,电视台不买账,电视剧几乎就只剩下了砸手里的悲剧。正因如此,现在不少电视剧都是本着讨好电视台的原则进行选角。而从电视台的角度看,如今大部分电视剧都是预售,未拍先买,自然要先看明星阵容、导演、编剧等“硬件”条件。
《士兵突击》、《我的团长》等剧的制片人吴毅表示,现在大部分电视台依然还是收视率为王,因此在电视剧预购阶段,选取知名演员+知名导演+知名编剧的阵容是最保险的。所以在拍戏之初,导演、制片们明知观众看剧已经不再注重明星效益,但却为了能播出,依然会选择一线演员作为打开电视台这扇大门的“敲门砖”。
原因三:全都抢一个 不贵没道理
电视台凭“脸”购剧,制片公司就会展开一场“抢人”大战,毕竟熟脸演员数量有限,电视台、观众认可的也就那么几个。让有限的好演员投入到无限的电视剧产量中去,供不应求便成为必然的结果,涨价也就是必然了。而且需求越大,涨得越厉害。
原因四:合拍剧盛行 内地演员端上“铁饭碗”
记者了解到,曾有政策规定,外籍演员参演中国电视剧时,男女主角不能同时是外国演员或者香港演员,而剧组演职人员加起来,外籍和港台人员不能超过三分之一。国内投资再高的电影电视,主角班底必须有内地明星。如此一来,港台、外籍演员和内地演员比例严重失衡,不仅不能通过港台、外籍演员来压制内地演员的片酬,反倒有不少内地演员在与港台、外籍演员合作过之后身价大涨。
荆棘满途:美韩限薪有高招 中国难实施
对于近期热炒的“限薪令”的消息,有业内人士表示“不靠谱”,“首先广电总局的政策只能制约广电系统及播出平台,演员的片酬是市场决定的,广电总局还真管不着,明星演出由文化部管控,文化部也没法管明星的出场费,同样广电总局不可能出台制约影视明星片酬的政策。但广电总局一些政策的确能够影响到明星片酬。如“一剧两星”的确会影响到明星片酬。”“一剧两星”出台,影视公司成本增高,但明星片酬想要降温还需要一个过程,一定有人想要通过各种类似的消息,引发各界讨论和话题,以此来制约下明星片酬。“明星片酬一直是市场因素,只要有人买明星涨,他的片酬就不会降。”
2015年将至,“一剧两星”政策即将正式实施,“四星”变“两星”,电视台的购剧压力陡增,在明年各个电视台购剧成本不会有大幅度提升的情况下,剧方卖剧从电视台所得的总盘收入就会锐减,因此控制投资成本,成了很多电视剧项目的当务之急。据悉,受此政策的影响,影视剧成本一朝回到三年前的状态,业内盛传,只要制作成本超过150-180万一集的剧组,都在紧急调整方案重新做预算,压缩到100万一集是目标,现在投资5000万的预算都算天价剧了。此前,受“一剧两星”政策的影响,郑晓龙导演的《芈月传》进行了紧急调整,演员方面也进行了相应调整节省开支。而据爆料,《芈月传》中孙俪原本70万一集的片酬,也被压缩到30-40万一集。
不过,据网络爆料称,一些剧组正在将艺人的演出合约延后签约,而艺人方面也很是忐忑,不少正在谈戏的演员不停催促片方签合同,但片方却想等着“限薪令”下来好杀价。其实,韩国影视圈也曾有过类似的烦恼,最后也是管理部门出台了“限薪令”,才对飞涨的明星片酬进行了遏制。
2008年12月受金融危机影响,韩国电视剧制作产业经济欠佳,韩国电视剧制作公司协会通过决议,2009年1月起,剧中主要演员每集片酬最高不得超过1500万韩元,配角片酬最高不得超过500万韩元,这种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对当时的韩国电视剧产业有积极作用。韩国电影研究学者吴天正就说:“现在韩国一线顶级演员一集片酬维持在35万到40万人民币,韩国电影制作协会和公会通过协商努力确保制作费透明化,要求演员对电影卖座率负责,实行‘最低片酬制度’。”据悉,“最低片酬制度”是电影直到拍摄完毕先支付给演员最低演出费用,之后根据电影的卖座情况支付不同的演出费用。
在好莱坞,美国电影演员公会现有成员12万人,片酬能过千万的只有30人,演员下一步片酬由上一部票房决定,如果你接连出现几部烂片,身价肯定要下跌,明星要参演高成本、高风险的电影,会放弃基本片酬,直接以票房分账作为交换条件。
这些国外抑制演员片酬的招数,在中国能否照搬全用?制片人于正对此直呼:“不可行!”华谊兄弟天意影视总经理吴毅近日接受采访也说:“只要剧本够好,够有特殊性,演员片酬照样很便宜,价格这个东西可以再涨嘛,限制片酬根本不可能,有人给为什么不要。”吴毅指出,国内影视行业虽有编剧、演员、导演联盟,但功用多是“只表扬,不批评”,“韩国是电视台制作剧集,几家联盟就能主导市场,国内影视制作公司分散全国,电视台也只考虑自己平台的需求,联盟是松散型的,没有权威力量,对行业不起决定作用。”不过吴毅也说,能意识到天价片酬就是好现象,随着行业大佬越来越各占山头,几家同盟或许以后就能对市场起决定作用,改变如今“全行业都在为演员打工”的现象。
中国的制作公司要面对电视台,而电视台又要看收视率,因此在购剧的时候经常会点名一些大牌演员,觉得他们是收视率的最佳保障,而制作公司为了卖剧,也不得不疯狂追捧这些演员,导致部分演员的片酬大幅上涨。
即使“限薪令”真实施了,执行起来恐怕也有很多困难。只要电视台依然认演员,演员就处于强势地位,到时候完全有可能出现阴阳合同,面上一个价格,底下又一个价格,或者演员以现下比较流行的方式,以制片人的形式或者以片酬做价参股等方式参投某,片酬低了但可以分成,一样可以赚得盆满钵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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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缘何逆流而上?
尚​不​完​善​的​中​国​资​本​市​场​,​经​不​起​华​尔​街​那​样​的​大​折​腾​。​因​此​,​我​们​亟​需​明​确​并​且​建​立​一​套​适​用​于​中​国​的​上​市​公​司​薪​酬​体​系​,​以​避​免​资​本​市​场​问​题​的​集​中​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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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刊文献稿酬缘何成“稿愁”? _中国作家网
稿酬缘何成“稿愁”?
来源:中国文化报
(漫画绘图:李毅)
  “出版社不明白,对于一名来北京打拼的普通但以此谋生的作家来说,稿费意 味着什么。稿费不能打击我对文学的热情,却能打败我的家庭、我的生活。”日前,一名为“北猫哥哥”的新浪微博加V用户在其微博上贴出“一个小作家的稿费血 泪史:《米小圈上学记》的挥泪伤心断肠维权书”,内容称其花费4年创作的一套儿童幽默日记体小说《米小圈上学记》出版一年多以来,多次向出版社“讨薪”未 果,致使其生活困难。该微博一出,迅即获得众多写作圈内人士的关注和转发,一时间在微博上形成了讨论热潮,也将拖欠稿费这一出版界的“公开秘密”再一次公 之于众。
  出版社上演“躲猫猫”
  为进一步了解事情的原委,记者通过微博联系上了这位名为“北猫哥哥”的发帖者。据其称,他原名刘志刚,是一名儿童文学作家,北猫是其笔名,现蛰 居北京。他花费4年时间创作的一套儿童幽默日记体小说《米小圈上学记》分别于2010年11月(前三本)和2011年4月(第四本和第五本)在吉林出版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吉版图书公司出版,首印每本1万册。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乙方(北京吉版图书公司)在出版后3个月以版税的形式向甲方(北猫)付清首 印稿酬。”但合约期满后,北京吉版图书公司以《米小圈上学记》销量不好为由拒绝支付稿酬。经北猫多次催促,北京吉版图书公司最终支付给其两本书的稿费共计2万多元,其余的稿酬便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付。
  万般无奈下,北猫将该事发布到了微博上。 如他所料,他的呼吁迅速引起了众多业内人士的关注,然而却并无助于问题的解决。“事件又过去了几天,依然没有得到出版社的任何答复。给总编发短信,也没有 任何回复。”北猫说。随后,他又发了一条微博:“我们是靠文字吃饭的,如果没有稿费,我们真的会饿死,或者只能被迫转行。”
北猫解释说,他创作一本书大约需要一年时间,可以获得2万元左右的稿费,平均算下来一个月只有一千六七百元收入。“这样的收入都快拿低保了。”北猫说,为 了维持生计,原本并不会写剧本的他现在成了一名兼职动画编剧。据他讲,目前他还有数名圈子内的朋友同他一样被该家出版社拖欠稿酬。记者随后试图联系北京吉 版图书公司负责人,但其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状态。
  让人闹心的“稿愁”
  据了解,北猫的情况在业内并非个例。浙江温州“80后”作家小堂(笔名)2005年在北京汉图文 化公司出版了《两座城市的心跳》和《地狱的来信》两部小说,同样曾遭遇出版公司拒付稿酬的情况。“折腾了一年多,还发了律师函,都无济于事,最后干脆就找 不到人了。2万多元的稿酬就这样打水漂了。”小堂至今回想起这件事仍耿耿于怀。他现在自己开了一家公司,兼职搞些创作,因为他认为“单纯靠写作无法生 存”。记者注意到,小堂所说的这家公司2008年曾和青年作家韩寒闹过官司,韩寒曾控诉该公司违法无理拖欠其50万元稿费且拖欠出版书稿两年整。
  与北猫和小堂相比,国家一级作家盛可以在圈内的知名度要大得多。她从2002年开始小说创作,发表作品近200万字,包括5部长篇小说和多部中 短篇小说集,部分作品被译成英、德、日等文字在海外出版发行。不过即使在圈内小有名气的她最近也为稿酬而闹心。她的新作《可以书》去年2月由吉林出版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出版,印数6000, 合同上签订的稿酬是版税的8%,规定在书出版后3个月内付清。但直至今年2月,出版社仍未与其结算稿酬。多次催要稿酬未果,2月20日,盛可以将自己的经 历发到微博上,引起了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的注意,在其协助下,事情最终得到了解决。2月21日下午1点,盛可以再次发布微博:“稿酬一事已得 到妥善解决,关于欠酬的微博已删除。”并表示感谢支持她的朋友们,“希望每个作者都会得到尊重,希望不再发生类似的不快。”
  著名作家也难幸免
  据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隐瞒或虚报图书印数、拖欠作者稿酬早已经是出版圈内的惯常现象,不仅是普通作家,即使著名作家也难以幸免。2006年, 因为长篇小说《丁庄梦》的稿费被拖欠,著名作家阎连科一怒之下将上海文艺出版社告上了法庭;莫言因经常被出版社拖欠稿酬而被业内人士戏称为“被欠债大 户”;韩寒曾因受不了出版社“严重隐瞒印数”而转“东家”;2010年,袁腾飞因其著作《历史是个什么玩意儿》版税纠纷而同出版方北京磨铁图书有限公司对 簿公堂……
  此外,据记者了解,拖欠作者稿费的现象不仅存在于传统出版行业,在当下风行的网络文学领域也时有发生,如去年便曾出现众多网络文学作家集体抗议 腾讯原创小说频道克扣、拖欠稿费事件,以及近50位作家“3?15”讨伐百度文库维权事件,一度闹得沸沸扬扬,只不过作者维权的对象由出版商变成了内容平 台商,而这也只是网络文学侵权案中的“冰山一角”。
  “拖欠稿费目前已成为出版界的一个普遍现象,不仅存在于出版社和出版商,还包括报刊杂志社。”张洪波说,他最近收到很多作者指控出版方拖欠稿费的投诉,“目前相关资料正在整理中,单个维权成本比较高,希望能在‘3?15’期间进行一次集中的维权行动。”
  “清明时节雨纷纷,催稿路上欲断魂。借问稿酬何时给,主编遥指下一春。”这句微博上流传的带有调侃性质的诗句一定程度上揭示出了作家们的尴尬处 境。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曾说:“我写作,不是为了名声,也不是为了特定的读者,而是为了光阴流逝使我心安。”这也是一位职业作家对文字所应抱有的敬畏之 心。然而对中国作家们来说,本来就不高的稿酬还要面临“打水漂”的风险,要达到“心安”的境界似乎还远不现实。
  出版方的苦衷:图书回款难
  “原来还有这么多艰难到难以糊口的写作者,我去年全年收到的稿费总计2000元,一半以上的杂志社、出版合集的出版社未付稿酬,拖欠两年以上的 有三家,基本联系不到人或难以给你一个靠谱解释的N家。所有不以发稿费为目的的邀稿都是耍流氓。” 童话作家周博文在看到北猫的微博后略带调侃地回复说。
  在很多遭遇过被拖欠稿酬的作家看来,出版方的这种行为无疑就是“耍流氓”和缺乏诚信的行为。但据记者所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出版方也有着自身难以 诉说的苦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出版社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拖欠稿酬现象的存在并不讳言,但他认为,出版行业利润不高,运行周期长,这是导致拖欠稿费 和稿费不高的直接原因。“现在出版社跟作者签订的合同,多是根据图书印数来支付版税的,但实际上印数并不等于销售数字。在数字化出版时代,纸质图书的销量 受到了相当大的冲击,再加上一些书质量不高,市场销量实在太差,造成资金难以及时回流,而这其中还要扣除出版社自身的运营成本。”他说,没有哪家出版社愿 意顶着拖欠稿酬的恶名而自砸品牌,“有时实在也是没有办法。”
  据了解,传统出版链条由作者―出版方―书店构成。网络阅读的兴起使得出版链条的终端实体书店效益状况日益恶化,导致其无法及时将资金回流给出版 方,进而导致出版方拖欠作者稿酬。现实中,考虑到图书出版后资金的回款期差,出版方在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时,基本上都是约定书出版后3个月与作者结款,但 由于书店给出版方的回款周期可能是半年甚至更长,这中间就会出现资金缺口,于是便出现了书店拖欠出版方、出版方拖欠作者的“三角债”现象。
  “我之所以一直没有对出版方发飙,就是觉得他们也不容易,估计他们要诉的苦比我们还多。”安徽作家不k拉(笔名)说,他也曾经有过被出版方拖欠 稿费长达几年时间的经历,但他始终抱着一种理解和宽容的心态来看待这种现象。不过对于北猫的经历,他还是深表不平:“一般出版方多是拖欠图书加印的稿酬, 像北猫这种连首印稿酬都没有拿到的事情确实太不像话了。”
  不过,不k拉也表示,正规的出版社一般不会出现拖欠作者稿酬的现象,“多是那些通过购买出版社书号的中间书商,一旦书的市场效益不好,便会将风险成本转嫁到作者身上,因而常会出现拖欠作者稿费的情况。”
  出版界心态有问题
  书店效益不理想,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回收,出版方也就没法及时给作家支付稿费,如此推理看似无可厚非,但却并不能完全解释出版方敢于违反合同、拖欠作者稿酬的现象。盛可以便向记者透露,拖欠其稿酬的吉林出版集团就并非因为资金周转不灵,不过具体原因她表示不便告知。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也表示,出版社拖欠作者稿费并不能完全归结于资金回款能力问题。“据我所知,有的图书卖得非常好,但出版社还是 不愿意给作者结款,它会把自己的编辑、校对、发行成本都计算进去,认为这是自己应得的成本收入。还有些出版社看书销量好,便故意隐瞒印数或背着作者偷偷加 印,这种现象目前十分普遍。”他说,由于出版社资金回款周期问题而拖欠作者稿费,“从情理上可以理解,但如果双方有明确的合同条款,那不管什么原因出版社 都应该按照合同给作者结算稿酬。”
  此外,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出版界的日益浮躁对于拖欠稿费现象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著名评论家白烨就曾在相关媒体刊发评论说,一方面书在大量地出,印数居高不下;另一方面作家被拖欠版税、稿费现象很普遍。其原因是整个出版业的竞争激 烈,出版社为了争取到畅销书作家的稿子,通过掠夺似的、超出它的能力的方式抢占作家和选题资源,但后期工作又不到位,没有办法实现承诺,到时候就会拖欠, 或无力支付作家的版税。
  “这与很多出版社心态不对、机制不健全有关系,运作一本书,他们的市场评估、预测等工作根本就不好好做。出版之后,又把责任推到作者身上,这是很畸形的。” 著名出版人沈浩波曾这样对媒体表示。
  作家常吃“合同亏”
  对于作家和出版社在拖欠稿酬一事上的各执一词,华语教学出版社副社长李凯声认为双方都有需改进之处。“很多作者在和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时重视程 度不够,导致合同内容不规范,比如没有规定具体的稿酬结算时间,有些合同条款甚至规定图书销量需达到多少册以上才可以支付作者稿酬。”
李凯声说,或许这些条款并不合理,但在签订合同时作者由于各种原因并未提出反对意见,等到图书出版后发觉不合理为时已晚。
  对此,作家夏商有着切肤之痛。2010年夏商在上海一家出版社出版了自己的一套个人文集,由于平时彼此都较为熟悉,签订出版合同时他并没有仔细 阅读合同内容。文集出版后出版社拒付稿酬,理由是图书销量没有达到合同中规定的数量,可以不用支付稿酬。夏商对此很气愤,但面对合同中的白纸黑字他只有哑 巴吃黄连。“我现在对签出版合同十分的留意,再也不能吃这样的哑巴亏了。”
  北猫也面临同样的烦恼。在同出版社发生稿酬纠纷后,他第一反应便是拿出合同书来寻找对方违约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然而当他看到“可以终止合同,并继续获得稿费”的字眼时不由傻了眼,“这不等于没说嘛!”他苦笑着说,“当时没有多想就签了,现在想想真有点不公平。”
  不过,同样身为出版方,李凯声对自己同行们拖欠稿费的行为并无偏袒之意。“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双方签订了合同,出版方就必须履行契约,按照 合同规定支付作者稿酬,这是一种契约精神,更是一种职业道德。”李凯声说,作者遇到出版社违约的情况时,一定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
  “打官司需要钱和时间, 我没有”
  然而在记者调查过程中,一个奇怪的现象却是,在面对出版方恶意拖欠稿酬时,作家们多数选择使用私人的方式去解决。“我打了无数次电话。”“发短 信也没人回。”这是记者采访时听到作家最多的诉苦。在最终“讨薪”未果时,他们多数选择的是息事宁人,很少有人去借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很多作家甚至要 求记者在报道中不要使用他们的真实姓名和提及拖欠其稿酬的出版社。个中缘由何在?
  “大家是指望着出版社吃饭的。”北猫一句颇为无奈的话或许代表了一部分人的心声。在北猫看来,不像那些明星作家出版社争抢着为其出书,他们这些 普通作家在很多时候还要有求于出版社,毕竟这是他们的生存饭碗。“其实大家并不是没骨气,你的书如同你的孩子,孩子在人家手里,你就没办法。”北猫说,尽 管出版社会拖欠其稿酬,“但只要最后给了,以前的事情也就不计较了。”
  “文人都是喜欢要面子的,如果出版社因书的销量不好而拒付稿酬,总感觉这事情说出去挺丢人的。所以目前虽然出版社违约现象严重,但是真正去走法律途径的作家并不多。”不k拉说,出版社也摸准了作家们的这个“命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他们拖欠稿酬的行为。
  个体维权成本过高是多数作家望而却步的主要原因。“打官司需要钱,我是个穷作家,我没钱。”北猫说,面对出版社这样的团体机构,单个作家的力量是很弱小的,“应该有专门帮助作家维权的行业协会或团体。”
  在夏商看来,打官司需要走复杂的法律程序,有时需要一两年时间。“所投入的成本和我最后所得到的能否成为正比?另外我们作家要写作,没有那么多精力和时间去耗在这些事情上。”夏商说。尽管他也知道这样会助长出版方的违法气焰。
  或可借鉴作家经纪人制度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除了尽快完善出版监管体制,引导出版社履行合同规范,加强作者法律意识外,引进作家经纪制度或许会有效解决作家维权成本过高的问题。
  据了解,在出版市场较发达的国家,出版经纪人扮演着现代出版业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作家一般都由特定代理公司代理其作品出版或影视改编等商务事 宜,其只需专注于写作。如此,一旦出现出版方拖欠稿酬之类的纠纷事宜,作家便可交由其经纪人出面交涉,既可降低维权成本,又利于其专心创作。
  在国内,目前的现实情况是,除了极少数知名作家拥有自己的经纪人,大多数作家的书稿都是凭口碑和私人关系交给出版社出版,本该维护作家权益的经纪人身份由出版社兼任。如此一来,出版社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对作家而言,其后果是显而易见的。(记者 郭人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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