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冰冻300年的杀一人为罪政府做事后政府要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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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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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年)
  2012年12月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现状和形势
  一、现状
  二、形势
  第二章& 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原则
  三、规划目标
  四、规划编制依据
  第三章& 战略布局重点
  一、区域布局重点
  二、城乡布局重点
  三、行业布局重点
  第四章& 主要任务
  一、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二、提高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能力
  三、提高气象灾害综合防范能力
  四、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 重点建设工程
  一、海西气象监测预警体系
  二、省气象防灾中心项目
  三、气象台站能力建设工程
  四、多要素自动气象站网建设工程
  五、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六、海峡气象防灾减灾科技能力建设工程
  七、公路交通气象观测网工程
  八、海洋气象综合监测预警预报工程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推进法制化建设
  三、健全综合防御机制
  四、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五、强化队伍建设
  六、完善经费投入机制
  七、提高防御意识
  八、加强国际合作和闽台交流
  附件:福建省气象灾害风险区划
  前  言
  福建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台湾海峡西岸,依山靠海、海岸线长、山区多、地形独特,兼受大陆与大洋气候相互影响,气象灾害种类多、出现范围广、活动频率高,是全国气象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的持续变暖,各类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更加频繁,灾害性天气的影响更加广泛。
  防御气象灾害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编制和实施《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年)》,对于加快福建省各级气象防灾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改善投资环境,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根据《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年)》,由省气象局牵头组织编制。《规划》中所指的气象灾害包括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沙尘等所造成的灾害,以及由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包括城市、农业、林业、水文、海洋、交通、地质、航空、电力等气象灾害。规划基准年为2011年,规划期为年。《规划》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
  第一章& 现状和形势
  一、现状
  福建省历来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提高应对极端气象灾害的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抵御能力和减灾能力”的要求,不断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建设气象灾害预警体系、河海堤防工程体系、水利工程除险保安体系、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和渔港防灾减灾体系等,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不断提升。气象等有关部门依托福建沿海及台湾海峡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等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构建气象灾害预警体系,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做到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灾抗灾工作机制,气象灾害防御效益更加显著,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减灾增效、防灾维稳的防灾减灾理念日益坚定,科学防灾、综合减灾的防灾减灾思路不断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防灾能力明显提升。
  (一)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站网布局由陆地向海洋拓展,建设了一批区域气象观测站、海岛自动站、渔排自动站和风能资源观测塔。开展了雷电、太阳辐射、大气水汽及电离层闪烁和电线积冰观测;增加了移动观测手段,建成移动天气雷达、移动探空雷达、移动自动气象站和移动通信指挥平台。初步建立适应综合观测系统运行要求的分级保障业务体制,明确了各级气象部门的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开展省级维修中心、市级保障中心、气象计量检定平台、新一代天气雷达技术保障分中心建设。建成集地面宽带网、无线备份通信和卫星通信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气象信息网络,实现与中国气象局及上海、广州气象区域中心网络的互联互通;初步建立省、市、县三级专网,建成气象观测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共享系统。建成省、市及部分县(市、区)气象远程视频天气会商系统。
  (二)气象防灾减灾服务能力日渐增强。建立比较完整的基于数值预报模式的天气业务系统,开展精细化预报,气象预测预报服务能力、突发事件应急气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开展气候环境评价和气候变化研究,初步形成省、市、县三级农业气象服务体系,能通过电视、电台、手机、网站、电话、电子显示屏等途径将气象信息传送至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出防灾减灾建议,为各级政府防灾抗灾救灾提供决策依据,为广大人民群众防灾避险提供有效指导,气象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人工影响天气效益显著,气象预警信息覆盖率达90%以上。
  (三)多部门联动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初步建立。颁布实施《福建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逐步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和多部门合作的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环保、卫生、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教育、安监、电力、广电等部门、企业,以及各新闻媒体与气象部门之间的合作更加紧密,防御工作合力不断增强。
  (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法制化建设稳步推进。修订《福建省气象条例》,制定《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初步形成以《福建省气象条例》为主,其它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辅的地方气象法规体系。气象部门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建立了有专兼职执法人员组成的气象行政执法队伍和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服务窗口,气象行政许可工作成效显著,社会影响不断提高。
  (五)气象灾害科普宣传不断深入。通过建设福建省气象台科普教育基地、厦门市青少年天文气象馆等科普教育基地,宣传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竞赛、气象科技下乡、气象科普进校园、进社区活动,积极参与科技宣传周、世界气象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科普宣传活动,发放气象科普宣传材料,开展气象网络宣传,使社会公众了解各类气象灾害的危害、特点、规律、预警信号及防范常识,增强公众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
  二、形势
  虽然我省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气象防灾抗灾水平、公共服务和应急处置能力、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应对气候变化和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有待加强;气象综合观测业务的基础支撑仍然不足,观测水平不能满足精细化气象预报预测的需求,技术保障的综合能力和水平仍较低;气象队伍整体水平、科技创新能力、科研成果转化能力以及气象文化建设水平还有待提高。
  在全球气候变化和气象灾害频发易发的大背景下,气象灾害防御的形势更加严峻,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康稳定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提高气象事业水平,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已成为当前迫切而艰巨的任务。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气象灾害防御提出更高要求。强调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气象灾害防御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尤其是如何科学防灾、依法防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最大程度地减轻防灾的经济成本和社会负担,已成为气象灾害防御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全球气候变化对气象灾害防御提出新挑战。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持续,超强台风、流域性特大洪涝、全省性严重干旱、高温热浪、极端低温、特大雨雪冰冻等气象灾害出现的可能性增大。受污染物排放和城市建设的影响,大气气溶胶含量增加,雾、霾以及酸雨、光化学烟雾等事件也呈增多、增强趋势。这些频发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气象灾害防御提出了新的挑战。
  (三)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使气象灾害防御面临新的课题。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社会财富迅速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的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的安康福祉所构成的威胁更加严重。尤其是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环境、能源、建设、交通运输、电力、通讯等重点行业受气象灾害的影响越来越大,损失越来越重。做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解决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及其伴生的水资源短缺、大气环境恶化等问题,已成为新的重要课题。
  第二章& 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年)》为依据,以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和区划为基础,以地方多发、频发气象灾害的防御为重点,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作用,综合运用科技、行政、法律等手段,着力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服务、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抗灾工作机制,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全面提高防御能力,趋利避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规划原则
  (一)坚持政府领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领导作用,建立各部门协同配合的气象灾害防御联动机制,积极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二)坚持以人为本,趋利避害。坚持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三)坚持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防抗结合,非工程性措施与工程性措施相结合,实施综合防御。
  (四)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坚持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按照气象灾害防御战略布局的要求,逐步完善灾害防御体系。
  (五)坚持依法防灾,科学应对。坚持遵循有关法律、法规,注重与已批准实施的经济社会相关规划相衔接。尊重科学,注重创新,善于利用先进科技手段进行监测预测,科学合理制定灾害防御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以非工程措施为主、工程措施为辅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和信息发布能力,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水平,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灾抗灾工作机制和“灾害监测预警、灾害信息发布、防灾科普宣传”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一批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关键性作用的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减轻各类气象灾害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不良影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率减少50%以上,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降低50%。
  (二)近期目标(年)
  按照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任务和要求,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和预警网络建设,建设功能齐全的国家气象探测站和防灾应急移动气象站,气象灾害监测率达85%以上;建立多功能、全方位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5%以上;基本完成主要江海防洪、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搬迁安居工程建设;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组织领导体系和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建成非工程性措施与工程性措施相结合的较为完善的综合气象防灾减灾体系。进一步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力争到2015年,实现我省气象现代化水平位于全国先进行列,部分工作在全国领先。
  (三)远期目标(年)
  按照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远景规划、任务和要求,加快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和非工程体系建设。建成预报精细、传递高速的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气象灾害监测率达到90%以上,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8%以上;中心城市、主要江海防洪工程建设、城乡建设基本适应气象灾害防御要求;城乡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技能显著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全面提升,基本适应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的防灾减灾要求。
  四、规划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福建省气象条例》(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
  《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号)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2010年1月)
  《中国气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年)的通知》(气发〔2010〕7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省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闽政〔2010〕33号)
  《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3月)
  《中国气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气象发展规划(年)的通知》(气发〔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闽政(2011)14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2011〕59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生态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闽政〔2011〕84号)
  《福建省气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闽气发〔号)
  第三章& 战略布局重点
  福建省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横剖面近似马鞍形;山丘多、平原少,俗称“八山一水一分田”;海岸曲折,港湾众多,滩涂丰富,海域辽阔。复杂的地形、地貌使得各种气象灾害的风险程度各不相同,城市、农村、沿海、山区、重要江河流域的气象灾害防御侧重点有所区别,农业、交通、电力、环保、水利等行业受气象灾害影响的程度不尽相同,以福州、厦门、泉州三大中心城市为代表的主要战略经济区受气象灾害影响的程度又相对其他地区更高。因此,要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点面结合、全面防御的战略布局,有针对性地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一、区域布局重点
  (一)沿海及海岛地区
  沿海及海岛主要包括宁德、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六个设区市的沿海海岛和半岛,重点是平潭岛、金门岛、厦门岛、东山岛、福鼎和福清核电厂周边区域。沿海及海岛地区气象灾害多、危害大,尤以台风对该地区经济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的威胁最大;大风、海雾对航运、旅游、渔业生产的安全影响较大;同时由于海岛属于资源性缺水地区,干旱对居民生活、生产也有较大影响;因气候变化导致的海平面上升对海岛和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正日趋严重。由于目前海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相对薄弱,海上气象灾害信息发布范围不广,许多渔船和运输船舶难以及时获取台风等预警信息。此外,沿海许多建筑物防浪、防暴潮和防风标准偏低,防灾能力弱,防灾设施和避难设施仍不够完善。
  沿海及海岛地区的防御重点是台风、干旱、大风以及台风、大风伴生的暴潮和台风暴雨。要加强海洋气象台、海洋气象灾害监测网和多部门联合的海洋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完善的海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业务和应急服务系统;提高预警发布能力建设,建设由海洋气象预警电台、卫星广播等组成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开展沿海地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海洋气候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综合评估,使区域内的重点工程建设避开气象灾害风险区,符合防御气象灾害设计基准;修订防浪堤等建筑物防灾标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和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严格控制沿海地区地下水的开采,加强大陆向海岛输水工程、海水净化工程等抗旱措施建设。
  (二)闽东南平原地区
  闽东南平原地区主要包括漳州平原、福州平原、兴化平原和泉州平原等四大平原,海拔80米以下的平原台地占全省土地面积的10%。这一类区域位于九龙江、闽江、木兰溪、晋江等河流水系下游,地势平坦,河网密集。由于降水量变率大、气温高热期长、日照多蒸腾大,如果台风登陆和影响偏多则容易出现洪涝,反之则容易出现干旱。同时,该区域虽然面积较小,但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商贸繁荣。由于区域内中小城镇及农村防洪标准偏低,防洪设施建设进度远远落后于区域经济发展要求,使该区域易受暴雨洪涝灾害影响。
  闽东南平原是洪涝高风险区,又是干旱高风险区。要加快区域气象监测网建设,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服务信息系统建设,重点加强对台风的研究,提高预测预报准确率,科学制订防台抗旱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加强河流水系下游区域、城市防洪工程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三)闽西北丘陵山区
  闽西北丘陵山区以低山丘陵和盆地为地貌特征,是暴雨、强对流、干旱、高温、低温冷害、雨雪冰冻等气象灾害的重点影响区及高风险区。由于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原因,该区域还常由于暴雨引发泥石流滑坡等次生灾害,同时山区雨雪冰冻对林业、交通、电力等行业也有严重影响。
  该区域气象灾害种类多,突发性强,防御难度大,要着力加强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多部门的灾害群防群策,联合防御及信息共享;加强小流域短时灾害临近预报预警,山洪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工程建设按区域特征制定设计标准,并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地质环境的破坏;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加强对山塘及病险水库治理。
  (四)重点战略经济区
  环三都澳、闽江口、平潭综合实验区、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古雷—南太武新区、武夷新区、三明生态工贸区、龙岩产业集中区等重点战略发展经济区域,是福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和先进制造业的集聚区。这些区域人口稠密,交通发达,综合实力强,城市化程度高。同时,这些地区气象灾害的区域性和连带性十分明显,台风、暴雨、干旱、雷电等气象灾害危害程度高,造成损失大,因此也是防御的重点区域。
  重点战略经济区的气象灾害防御,要突出区域联防、点面结合,统筹规划区域性气象观测网络,加强区域内先进探测技术和移动观测系统的协同建设,提高突发性气象灾害的监测能力;建立一体化的精细化预报预测业务和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警业务,发展气象灾害高影响行业的专项预警技术和服务;开展区域气象灾害影响风险评估,合理布局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加强重点战略经济区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二、城乡布局重点
  (一)城市
  以福州、厦门、泉州等中心城市为核心的海峡西岸城市群正快速发展壮大,中小城市迅速崛起,部分乡镇也初具城市规模。受人类活动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影响,城市特有的暴雨内涝、干旱缺水、狭管风、高温热浪、空气污染、雾霾等灾害带来的危害日益严重,导致城市人居环境恶化,影响和制约了城市群的发展和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质量。
  防御城市气象灾害,要大力开展城市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加强城市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增强早期预警、提前防范的能力。气象及有关部门要共享相关的气象数据和参数,为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发展规划和研究制定各类基础设施灾害防御标准,加强城市民生工程的抗灾能力建设提供依据。
  (二)农村
  农村占我省面积一半以上,是气象灾害防御的薄弱地区,台风、暴雨洪涝、干旱、冰雹、低温、霜冻、雷电等灾害对粮食、经济作物、林业、渔业生产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对新农村建设和国家粮食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由于农村信息接收相对不畅,基础设施抗灾能力薄弱,防灾意识不强,防灾避灾能力不高,灾害防御工作亟待加强。
  防御农村气象灾害,要着力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保证信息能够到村入户;建设农村防灾科普宣传与技术培训基地;加强灾害防御宣传和农民防灾避灾技能培训,增加气象科技贡献率,保障粮食等农产品稳产高效;开展新农村建设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防灾能力进行普查,修订农村建筑物和农业生产设施防灾标准;指导地方科学规划农业生产布局和新农村建设,加固、改造现有的农业与农村防灾基础设施和建筑物。
  (三)江河流域
  福建河流众多,水系发达,闽江、九龙江、汀江,晋江、赛江、木兰溪等流域涉及我省20 多个县、市、区,是山区人口主要聚居地和经济活动区。东亚地区独特的季风气候,造成我省江河流域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在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极端强降水和干旱发生概率均呈增大趋势,江河流域洪涝灾害重现期缩短,严重威胁流域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区域经济发展。
  重要江河流域首要防御大范围暴雨和持续性强降水引发的流域性洪涝,要通过工程性与非工程性防御措施的有机结合,构筑完善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持续推进闽江、九龙江、汀江、晋江、赛江、木兰溪重点防洪工程和海堤除险加固,实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加强山洪灾害防治,提高中心城市和县城防洪排涝能力。持续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全面完成规划内各类病险水库加固任务,消除中小型水库和大中型水闸安全隐患,实现各类水库和水闸的正常运行。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流域洪涝干旱联防工作机制,合理布设流域气象、水文监测网,及时获取流域面雨量信息,并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提高流域天气预报的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开展流域降水过程预报;建立健全洪涝、干旱灾害预警机制和应急响应预案;编制和更新流域洪涝、干旱风险区划,调整流域防洪标准,提高抗御洪水的能力。
  三、行业布局重点
  (一)农业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最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行业。目前,我省正着力完善农业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农产品和绿色、生态、安全农产品。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创汇农业、观光农业等呈现强劲的发展态势,也对农业气象灾害防御提出了更高要求。
  农业气象灾害的防御重点是建立健全农业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加强防灾减灾业务服务。要进一步优化农业气象观测站网与试验站布局,着力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健全农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重大农业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信息,实现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的灾前及时预警、灾中跟踪服务、灾后影响评估。增强农业抗御气象灾害风险能力,提高气象服务对粮食安全的保障能力,提高气象科技对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的贡献率,减轻灾害损失,促进粮食、蔬菜等农产品稳产高效。加强空中云水资源综合利用,建立综合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提高农业抗旱能力。
  (二)交通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易受台风、暴雨、冰雹、雷电、低温冷害、雨雪冰冻、雪、大雾、大风等气象灾害影响。交通运输气象灾害的防御重点是发展专业专项的交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技术和预警服务,建立健全交通气象灾害预警发布机制,根据预警标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开展铁路、公路沿线精细化气象灾害影响风险评估,建立交通气象灾害防御设计标准;对高速公路等重大工程建设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为合理规划布局提供依据;着力推动公路、铁路、水路和海洋航运等交通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建立设施共建、资料共享的规范化机制,加强暴雨、雷电、大雾、大风、雨雪、高温等影响交通安全的主要气象灾害的观测,有针对性地增加路面温度、道路结冰、能见度和道路实景的观测;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将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落实到突发交通事件日常管理中,建立预警、应急与快速恢复管理机制。
  (三)电力
  电力安全对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具有重要作用。台风、暴雨、低温冷害、雨雪冰冻、雷电、大风等灾害,常引发电网输电线路故障甚至导致电力基塔倒塌、线路中断。提高电力系统防御气象灾害能力,能够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正常运转。
  电力行业尤其是输变电线沿线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是发展电力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技术和预警服务,根据不同预警级别及时发布输电线路预警信息,实现部门间、行业间的信息与资源共享以及灾害协同防御;开展输变电线沿线精细化气象灾害影响风险评估,建立灾害防御的气象设计标准;建立输变电线沿线工程设计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合理规划和布局输电线路。加快推动电力气象观测网建设,并纳入到各类电力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工程项目中,在高温、高湿、大风、暴雨、雨雪冰冻、雷电等气象灾害易发区补充建设电力气象观测站,重点加强影响电网安全的输电线覆冰和雷电等灾害天气的观测,保障我省各级电网的安全经济高效运营。
  (四)环境
  环境与气象条件密不可分,气象条件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环境的优劣。高温、冰雹、大雾、沙尘、酸雨、灰霾等气象因素会直接导致大气环境的变化。提升环境气象服务能力、推动生态气象建设的重点是要加强环境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技术和预警服务,根据不同预警级别及时发布大气污染、沙尘、酸雨等环境气象预警信息,实现部门间、行业间的信息与资源共享以及灾害协同防御;在城乡规划中开展精细化大气环境风险评估,为大气污染扩散等提供合理化建议;推进环境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建立灰霾、大气成分、酸雨等环境气象观测,建立示范系统。同时,加快生态屏障建设,优化森林树种结构,加强湿地、天然林、生态公益林保护和自然保护区、沿海防护林建设,抓紧实施江河流域、交通沿线、开发区、城镇和村庄周边的生态植被恢复工程,构筑较为完善的森林生态和湿地防灾体系。推进森林火灾防控工程,重点加强火灾预警监测、信息网络、指挥系统、扑救设备与保障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不断提高森林防火综合能力。
  (五)水利
  水利条件的优劣直接取决于气象条件。加强流域性洪水、严重干旱、超强台风、山洪等灾害的预报预测预警服务能力,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对于推进水利建设、减轻灾害损失、实现趋利避害具有重要的意义。
  加强水旱气象灾害防御,重点是建立健全水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联合发布机制,建立基层协理员(信息员)机制,做好灾害预警信息进村入户及灾情统计上报,加强在应对气候变化和极端气候事件、防灾减灾方面的组织协调,建立开放的水文气象信息共享机制和高效的会商切磋机制。加强水资源保障体系,实施闽东南沿海供水工程、闽西北蓄水工程,推进长泰枋洋水利枢纽等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厦门莲花水库、龙岩何家陂水库、明溪黄砂坑水库、龙海九九坑水库等蓄水工程项目。加强城市第二水源工程建设,合理规划和建设跨区域、跨流域、跨时空调节功能的水资源配置工程,加快闽江“北水南调”项目前期工作,建成一批具有防洪、灌溉、供水等功能的综合水利枢纽,确保城乡供水安全。
  第四章& 主要任务
  一、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逐步建立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气象灾害综合探测系统,构建气象灾害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和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开展精细化气象预报业务,加强气象灾害预警的发布,不断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一)提高气象灾害综合探测能力
  一是提升灾害性天气监测水平。调整、优化国家和地方气象站网布局,充实观测项目,增加台站密度,提高地面和高空自动化观测水平;加快推进新一代天气雷达在重点区域的加密布设,发展地基遥感观测系统和专用的飞机气象探测系统;风云静止气象卫星实行双星观测互为备份,风云极轨气象卫星实现组网观测,增加雷达测量降水等新的探测能力,构建对地面气象灾害探测系统和空间天气灾害探测系统。建成由地基、空基、天基观测系统组成的气象灾害立体观测网,实现对气象灾害,尤其是对重点区域主要气象灾害的全天候、高时空分辨率、高精度的综合立体性连续监测。
  二是提高气象灾害联合监测水平。建设跨地区、跨部门的包括各类专业监测网在内的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网,全面提高气象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实现到2020年气象灾害监测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二)完善气象灾害信息网络
  统筹发挥公共信息网络和专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作用,加快推进气象通信网络升级换代,使实时探测资料的收集传输和分发时效达到分钟级;建成先进的分布式气象信息存储与共享系统,信息提取和共享能力达到同期国内先进水平。充分利用国家已有的公共资源,建设和完善各相关部门间气象灾害信息实时快速交换网络和共享平台,实现全省气象灾害信息的高度共享。
  (三)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
  进一步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监测预警,以及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预测,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业务系统,提高预报的精细度、时效和准确率。加强部门合作,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业务系统,建设服务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的专业气象服务平台,加强精细化预报能力建设,大力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加强数值预报业务系统建设,建设省级高性能计算机系统,吸收融合各类观测资料,自主研发精细化数值预报模式,积极开展数值预报产品的解释应用工作,为全面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提供科技支撑。
  (四)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
  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完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高信息发布频次,实现滚动发布。到2020年,每天能向公众提供未来10天天气预报,突发气象灾害的临近预警信息至少提前15~20分钟送达受影响地区的公众。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信工具和通信资源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多种渠道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有效地传递给公众,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的群众。加强覆盖城乡社区的立体化信息发布体系,扩大预警信息公众覆盖面。到2020年,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公众覆盖率达到98%以上,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地“进农村、进企事业、进社区、进学校”。
  二、提高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能力
  按照《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年)》的相关要求,全面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在城乡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气象灾害风险因素。
  (一)开展全省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工作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全省气象灾害风险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各类气象灾害风险分布情况。建立以社区、乡村为基础的气象灾害风险调查收集网络,建立省级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分灾种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完善气象灾害风险信息上报系统和制度,加强对气象灾害风险信息的综合分析、处理和应用。组织开展基础设施、建筑物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普查,编制承灾体脆弱性区划;排查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找准气象灾害防御的薄弱环节,为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完善防御措施奠定基础。
  (二)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
  建立重大工程建设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对可能受气象灾害或气候变化影响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在项目审批前组织气候可行性论证。在城乡规划编制和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中充分考虑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对工程建设造成的影响。研究制定综合评估气象灾害危险性、承灾体脆弱性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方法和模型、风险等级标准和风险区划工作规范,开展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和评估,为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和编制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应急预案提供依据。
  (三)加强气候变化影响评估
  加强对气候变化事实及演变规律的监测分析,深入研究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气象灾害发生和发展的规律,开展气候变化对极端气象灾害事件,以及对经济、社会、国防、能源、水资源、农业、粮食、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建立集气候变化监测、预测、影响评估、应对为一体的气候变化业务。
  三、提高气象灾害综合防范能力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完善防灾法规和标准,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科学知识,逐步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气象灾害综合防御体系。
  (一)制定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方案
  各地要依据气象灾害特点及风险区划,组织编制防御方案,明确气象灾害的行政管理体制、各部门的防御职责和联动机制、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和防御措施等,完善气象灾害防御领导机制和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有关部门要按照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要求,编制气象灾害防御子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组织实施好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建立气象灾害防御综合效益评估机制,及时分析总结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新问题,不断修订、补充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方案,落实防御工作责任制。
  (二)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
  建立内容完善、科学配套的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福建省气象条例》、《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法》、《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办法》等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当地的气象灾害种类及风险区划,加快推进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防御标准体系建设,增强防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扩展气象科普基地,设立气象科普专栏,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和防灾自救技能的宣传。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定期组织防御演练,提高全社会的防御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
  四、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各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形成科学决策、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气象灾害应急救援体系。
  (一)完善应急预案
  组织制定各类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气象灾害的等级,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救援行动的启动和终止规程、紧急避难场所和转移路线、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各部门职责和联动机制以及应急处置措施等,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适时进行修订和更新。
  (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部门联动机制,实现防御信息的跨部门共享。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提高对干旱、冰雹、大雾、森林火灾、污染物扩散、环境污染等灾害的应急作业水平。加强重点防御区域抢险救灾应急物资的储备,加强应急救援装备、设施、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统筹管理。加强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家和队伍建设,发展、壮大气象减灾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社会动员机制,发挥群众团体、民间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在气象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灾后心理疏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灾害风险保险体系,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在气象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中的作用,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保险,降低受灾风险。积极参与国际性的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建立跨国界的气象灾害联合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
  (三)提高综合防御能力
  充分发挥社区、乡镇在气象防灾减灾中的基础作用。定期对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进行检查评估,推动基层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的规范化和社会化。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中进一步强化基层社区、乡镇的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切实增强基层居民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技能。建立社区、乡镇气象灾害警报站,及时接收预警信息并向责任区内的群众传递,按照防御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防御工作。面向社区和乡镇开展远程培训、集中培训和应急演练相结合的气象灾害防御综合培训。
  第五章& 重点建设工程
  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战略布局、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总体要求,积极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与福建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共同推进气象服务海西建设合作协议》,建设一批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提高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其中,综合防范、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程,按照国家防灾减灾规划执行。
  一、海西气象监测预警体系
  (一)完善新一代天气雷达网工程
  1.新一代天气雷达观测系统。进一步完善我省天气雷达监测网,在泉州、三明、东山、宁德等地建成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实现固定新一代天气雷达的组网观测,增强对暴雨、台风、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警能力。
  2.雷达综合应用业务系统。一是建设雷达共享及应用分系统,建设1个省级雷达数据共享中心,9个市级雷达共享分中心,建立全省新一代天气雷达数据的收发、处理、管理和共享服务体系。建立省、市级海量存储及信息共享子系统,建立全省高清视频会商子系统,建立全省雷达资料传输应急通信子系统及全省气象信息安全子系统。二是建设气象雷达业务服务分系统,建设集气象信息采集、产品加工制作、产品在线编审、产品发布准备、业务流程监控、客户信息管理等功能于一身的气象服务产品加工处理、业务流程综合管理的平台。
  3.雷达技术保障分系统。建设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运行监控平台。
  4.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改造泉州、三明、东山、宁德等地新一代天气雷达塔楼及信息中心业务用房。
  (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
  1.山洪地质灾害气象监测系统。根据我省中小河流治理、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需要,加密建设500个自动气象站。在太姥山脉和武夷山脉建设10个无人高山指标自动气象站和20个梯度气象观测自动站;建设13部风廓线雷达和5套雨滴谱仪;在国家级基本台站增建10个GPS/Met观测站;在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交通干线、沿海主要港口,建立20个交通气象观测站,布设具有能见度观测功能的自动气象站;建立2个输电线积冰(铁塔实景)观测示范站;在重要旅游区建设20套专业气象观测站,建设1套省级移动GPS探空系统和1台微波辐射计。在9个设区市配备具有基本气象要素观测、通信系统、网络接入、GPS定位、服务与指挥等功能,集观测、通信、指挥、保障于一体的移动观测车,实现对突发事件和突发气象灾害的移动观测。在63个县级气象局配备移动气象观测系统,确保第一时间开展应急气象保障服务。编制70个基本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2.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系统。建设山洪地质灾害暴雨实时监测分析系统和省、市、县三级致灾强降水网格化实时监测预警系统。适时构建综合性能稳定、能够嵌入安装各类气象数值模式运算程序的高性能计算系统。建设山洪地质灾害气象条件等级预报系统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价系统。完善省级气象灾害预警中心建设,建设9个设区市气象灾害预警分中心,建设县级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平台,并实现气象与水利、国土等部门的信息共享。
  3.装备运行监控与保障系统。建立省、市、县气象装备运行实时监控与应急保障系统,升级完善省级维护维修平台,建设市级车载移动式维护维修平台,建设省级风洞实验室和自动化检定系统,完成省级标准器装置自动化升级改造,新建市级检定分所和移动气象计量标校系统,改造省级气象装备储备库。
  4.配套工程。建设与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系统相适应的配套工程,重点在武夷山南岭园建设中国气象局预报员技术交流中心,建成以高清视频会议系统为主的适宜交流的电子会议系统,实现与中央气象台、省气象台会商系统的联网;建成集科技信息、气象业务信息、政务信息、公益信息、人才信息等于一身的信息共享平台;努力营造适合气象人才交流、培训和工作的环境,使其建成为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的预报员技术交流中心和国家级的天气学科科研与创新基地。
  (三)海洋气象保障工程
  1.海洋气象观测系统。充实海洋气象观测内容,在厦门建设2座观测塔(梯度风观测塔和电离层观测塔各一座),平潭建设1座观测塔,开展海—气通量观测等;在福建中部沿海建设2部高频地波雷达站,开展海上风场反演监测;在福建—台湾航线选择部分期客(货)船安装6套自动气象站;在离海岸较远的5个海岛各建设1套自动气象站。
  2.海洋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以研发台风风雨、海上大风及海雾精细化预报预警系统和海洋气象预报质量检验评估系统为重点,建立和完善海洋气象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和多灾种监测预警综合业务平台。针对海洋航运、海上救援、港口和现代海洋渔业等需求,建设专业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建设海洋渔业、海事等多部门气象信息共享平台。
  3.核应急气象保障系统。建设核电厂特定应急区域基础气象信息数据库。编制核电厂场外核应急实施程序。建立应急区域精细化风、温、湿以及降水等气象要素场的诊断模型、短时短期预报模型和核应急气象评价模型,建设大气环境紧急响应气象预警中心和核应急气象保障业务平台,实现向省核应急指挥中心事故后果评价系统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数据。
  4.配套工程。一是建设平潭海洋气象基地。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集海洋气象综合业务、试验研究、科普宣传于一体的平潭海峡气象监测预警服务系统。主要内容包括建设总面积为5000平方米的海峡气象防灾业务楼和研究中心楼、环岛型海上气象监测网、现代农业小气候观测站和海洋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海峡两岸合作气象观测实验基地等。
  二是建设翔安海峡大气探测中心基地。在翔安区大嶝岛建立一个两岸气象科技交流基地,基地内建设地面气象观测站、大气成分观测站、雾和霾研究中心、人工影响天气研究基地、电离层观测站和监测分析处理中心、风廓线雷达、地面微波辐射计观测站和一个梯度风塔,建设GPS/Met水汽监测系统,观测资料通过主干网传输到市信息共享平台。
  三是建设三沙登陆台风外场综合观测基地。在霞浦县三沙镇建设国家台风实时探测资料获取、收集和分发基地,以及台风野外科学试验训练基地。基地规划占地49亩,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分山顶、山坡、山脚三个平台建设台风气象观测场、300米边界层气象梯度观测塔、风廓线雷达、小型无人探测飞机试验场、飞机储放库、GPS高空探空气球充气库、小型观测场、近海浮标站系统、测波雷达系统及配套基础设施等,提高台风综合观测能力及观测资料应用能力。
  (四)应对气候变化气象基础工程
  1.气候变化综合监测系统。在国家基准气候站布设双套自动气候站,并开展云、能、天观测自动化试点工作。在国家级气象台站建设实景监控系统,编制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新建38套固定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为农服务重点县局配备移动便携式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建设漳州农田生态系统、闽江口湿地生态系统、武夷山森林生态系统等3个气象监测站,配备专业仪器设备,开展农田、湿地、森林生态气象要素监测;新建6套农田小气候自动观测站。在尚未建立国家基准气候站的设区市建设7套太阳辐射观测站;评估和改造已建风能观测网,并在内陆风能资源丰富区建设20个强风自动观测站。在重点城市加密建设100套城市气象观测站,开展城市基本气象要素观测。在武夷山新建1套大气成分观测站,并对省级观测车配备1套移动大气成分观测仪器,开展大气成分及污染物观测,增强对突发污染事件的监测能力。
  2.气候变化影响评估系统。建立实时、客观的气候变化(包含气候灾害、极端与异常气候)监测、诊断、预测、评估和服务平台,开展气候变化对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预评估技术研究,开展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气象灾害对农业、交通、城乡规划等领域的评估及适应对策研究。
  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业务系统。开展重大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方法研究;开展干旱、暴雨洪涝、台风、高温热浪、低温雨雪、寒潮等气象灾害风险承受能力与风险控制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研究。重点提高气候变化对农业、水资源、能源等行业或重大工程影响评价的针对性和定量化水平。开展重大工程和城镇规划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和气候风险技术评估,建立重大工程、城镇和区域建设对气候影响的评估方法与标准。
  3.气象灾害防御与服务保障系统。实施闽南沿海和九龙江流域人工增雨作业基地建设,建设4部移动式近程天气雷达,推进九龙江流域跨区域飞机人工增雨作业示范区建设,推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向生态调节型转化;优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和作业效果评估系统;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空中云水资源的时空分布特征及其开发利用潜力,针对人影作业重点行业开展专项调研和评估,推进利用物联网技术加强人影作业装备的安全运行管理。
  建设防雷产品测试实验室,开展雷电防御技术研究;建立雷电监测产品共享及防雷技术业务服务系统。建立交通运输、电力、旅游等行业高影响天气监测、发生规律及精细化预报技术等专业气象预报技术和天气预警系统,研发对策与服务效益评估系统。进一步完善和开展电力、交通、海洋、航空、海事、旅游等气象服务系统。
  二、省气象防灾中心项目
  在福州市金山建设集业务服务、科技创新、技术保障、科研实验、教育培训、应急指挥为一体的福建省气象防灾中心,在福州市建新镇淮安山建设福州高空气象探测站。两个项目共规划占地面积92.4亩,其中福建省气象防灾中心占地面积83亩,福州高空气象探测站占地面积9.4亩,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福建省气象防灾中心由防灾业务主楼、公共气象服务中心、科技中心、防灾应急保障中心、大气探测中心等部分组成,配套建设附属设施。
  三、气象台站能力建设工程
  按照台站综合改革要求,重点改善基层气象台站业务系统的配套基础,着力提升基层气象台站“四个能力”,切实增强基层气象台站业务服务能力,实现“一流服务”。进一步加大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力度,对探测环境受到破坏、严重影响业务质量的台站实施迁建,对地处偏远、为地方政府服务存在困难的台站实施局站分离建设。拆除危房、修缮旧房和新建、购置业务用房,切实改善办公条件。改造涉及安全和影响职工工作、生活的配套基础设施,合理解决台站交通工具。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建设各具特色的台站文化设施,营造与气象业务现代化相适应的工作、生活环境和文化氛围。
  四、多要素自动气象站网建设工程
  按照科学布局、合理选型、信息共享、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建设运行稳定可靠、数据收集及时准确的多要素自动气象观测站网。在气象灾害易发区、天气系统敏感区、主要城市、交通主干线和海岛等,新建和改建一批多要素自动气象站,使全省多要素自动气象观测站平均间距缩小为约11公里,主要港口城市多要素自动气象观测网达到密度为5公里×5公里,并在重要桥梁、港口、高速道路、旅游景区、沿海及部分岛屿(包括厦金、厦台航线邻近岛屿)进行加密布设。完善自动站信息处理与共享系统,与水利、国土、林业、海洋等部门建设的观测网实现实时数据共享。加工采集到的数据,生成标准数据集,以网站WEB浏览、手机WAP显示、数据集调用等方式,通过“数字福建”政务网、SDH数字电路接入、互联网、移动通信等途径,为各部门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建立和完善省级和地市级多要素自动气象站运行监控与保障系统,实现自动站的运行状态实时监视、故障信息实时告警、站点设备远程在线检测和设备故障维修快速响应。
  五、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建立“政府领导”的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机制,加快省、市、县三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建立覆盖面广、响应及时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依托福建气象业务系统和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1个省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9个市级分中心、59个县级分中心。建立与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指挥中心、省直有关部门预警指挥机构相联接的通信线路。在现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基础上,通过气象网站、气象频道、手机短信、电视插播、广播插播、电子显示屏、农村信息大喇叭、电话声讯服务等技术手段,拓展信息收集和传输渠道,解决预警信息传播“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六、海峡气象防灾减灾科技能力建设工程
  一是建立海峡气象研究所。依托中尺度数值预报系统,在台湾海峡和沿海加密布置探测设备和预警服务平台,加强海峡气象深度研究,为提升海峡气象预报预测能力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开展延伸期预报研究。依托拟建设的高性能计算机系统、已建立的科技创新团队以及多年积累并已业务试验运行的科研成果,开展持续性天气气候事件延伸期预报(10~30天)研究。
  七、公路交通气象观测网工程
  科学合理布局高速公路交通气象观测站,对大交通量路段、气象条件复杂路段和重要构造物路段,在实地调查和充分论证后,规划建设特殊路段交通气象观测站,尤其是在国、省、县道交通主干线及主要港口周边新建和改造部分交通气象观测站。建设交通气象信息共享系统,包括相应的通信网络系统及运行环境配套,安装交通气象信息共享软件,实现气象环境条件观测、路面状况观测、实景气象观测数据的共享。建设交通气象数据中心和预警服务平台,开展数据收集、监控和共享服务,为交通、气象部门应对突发气象事件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完善交通气象装备保障系统,形成交通、气象应急保障联动机制。
  八、海洋气象综合监测预警预报工程
  至2015年,建立较完整的海洋气象业务流程,基本建成近海海洋气象综合观测系统,海洋气象灾害预警预报和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海洋气象服务时效延长到10天,初步实现海洋气象专业化、精细化服务,海洋气象服务信息基本覆盖沿海海洋区域,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防灾减灾等对气象服务的需求。至2020年,建成海洋气象综合观测系统,实现对海域的立体气象监测,海洋预报预警能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构建完善的灾害预警和防范体系,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海洋气象服务。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气象灾害防御的重要性,把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当地气象灾害特点和防御重点,组织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气象灾害防御重大项目。层层落实防御工作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健全气象灾害防御信息通报与协调机制,加强对防御工程的实施和管理,抓好防御工作宣传和培训,努力提升防御工作水平。
  二、推进法制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气象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行政管理和监督机制,规范全社会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提高依法防灾减灾水平。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对防御工作中失职、渎职并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加强对气象基础设施的保护和对气象探测、公共气象信息传播、雷电灾害防御等活动的监管,全面落实气象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气象法制和气象科普宣传活动,让公众更加了解并运用气象知识趋利避害。
  三、健全综合防御机制
  积极推进区域间、部门间、部门和地方、部门和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间的相互合作,不断深化合作领域和层次,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及时解决气象灾害防御和防灾减灾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合理配置各类防灾减灾资源,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信息资源共享,联合组织实施重大工程、科研项目和人才培养计划。
  四、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切实加强我省气象灾害成灾规律、成灾条件、发生机理、预报预测、风险评估、防御对策以及各种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灾害防御工程标准等科学技术和标准的研究。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响应仿真实验,开展台湾海峡区域气象灾害机理研究、减灾政策研究和减灾合作机制研究,制订应对气象灾害的战略和政策。加快科技成果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应用,大力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深入开展气候变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经济社会发展及能源、水资源、粮食生产、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实现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和气候变化影响评估的新突破。
  五、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防灾专业技术队伍、灾害监测预警专业人才、气象灾害防御专家队伍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引进、培养、流动和评价机制,不断优化队伍结构,为气象灾害防御提供人才支撑。加强灾害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开展不同层次的减灾专业教育,提高灾害管理水平。加强防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分依靠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民警、民兵预备役和各部门(行业)抢险队伍,形成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骨干力量。积极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基层防灾志愿者队伍和乡镇、社区、乡村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建设,在乡镇设立气象协理员,协助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工作,在社区、乡村设立兼职气象信息员,及时接收和传递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和灾害信息,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参与本社区、乡村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制订和气象灾害防御的科普宣传、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
  六、完善经费投入机制
  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指挥及防灾减灾重大项目、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国际组织以及社会各界通过捐款、赞助等形式支持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多渠道筹集气象防灾减灾资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按照“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建设专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在气象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减轻人民群众因灾损失。
  七、提高防御意识
  不断完善和规范气象科普网络,广泛宣传气象科普知识。发动社会力量,加大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力度,加强对全社会尤其是对重点地区和人群的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发动气象灾害易发、多发区公众广泛参与防灾避灾演练,提高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引导,做好相关科学解释和说明工作,增强公众抗御气象灾害的信心。
  八、加强国际合作和闽台交流
  加大国际间气象防灾减灾及相关领域的科技交流合作力度,大力开发利用国际气象科技资源,完善国际间科技合作机制,加大智力引进和人才外送培养力度,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气象防灾减灾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我省气象灾害防御整体水平。充分发挥“五缘”优势,深化闽台气象科学交流,共同实施合作项目,共同开展海峡气象研究,着力建设两岸气象灾害防御交流合作的特色平台。
  福建省气象灾害风险区划
  一、台风
  我省东部沿海地区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受台风影响,经济损失相对较重,是台风灾害的高风险区,鹫峰山区及龙岩市区历史上曾遭受登陆和影响台风重创,也是台风灾害的高风险区。西北部和内陆高海拔地区台风灾害风险相对较低(图1)。
  图1& 福建台风灾害风险区划图
  二、暴雨洪涝
  我省暴雨洪涝风险最高的地区主要分布在中南部沿海和闽江流域的南平市区,闽西北武夷山脉东麓一带的暴雨洪涝风险也较高,风险最低的地区主要在闽中腹地的永安、大田、尤溪、闽清和闽侯山区及与闽赣交界的建宁和泰宁(图2)。
  图2& 福建省暴雨洪涝灾害风险区划图
  三、雪灾
  我省鹫峰山区的寿宁、周宁、屏南和拓荣,闽北的建宁、光泽和浦城为雪灾高风险区,海岛平潭、东山、厦门和闽南地区为雪灾低风险区(图3)。
  图3& 福建省雪灾风险区划图
  四、大风
  我省平潭、东山、厦门、晋江、惠安、福州、长乐等海岛和沿海地区为大风高风险区,闽南平和、云霄、龙海等平原地区为大风低风险区,由于我省的大风受地形影响较大,不同等级风险区的分布也较分散(图4)。
  图4& 福建省大风灾害风险区划图
  五、低温
  我省南平、三明市大部、宁德市的鹫峰山区为低温灾害高风险区,闽东南沿海区域低温灾害风险等级较低,但中、南部沿海地区虽极端低温出现次数少,但所种植的作物和果树产值大、效益高,一旦遇低温冻害经济损失很大,为低温冻害重点防御区(图5)。
  图5& 福建省低温灾害风险区划图
  六、高温
  我省闽中腹地的南平南部、三明东部及福州西部是夏季高温灾害高风险区, 沿海地区具有海洋性气候特征,出现高温的几率较小,地处高海拔地区的九仙山、寿宁、屏南、周宁和柘荣很少有高温日的出现,是高温灾害低风险区(图6)。
  图6& 福建省高温灾害风险区划图
  七、气象干旱
  我省闽江以南的沿海地区,包括福州、长乐、福清、闽侯、平潭、莆田、晋江、崇武、厦门、同安、东山、漳浦、龙海、诏安、云霄等县(市)为气象干旱高风险区和次高风险区。鹫峰山区及宁德市区为气象干旱低风险区(图7)。
  图7& 福建省气象干旱灾害风险区划图
  八、雷电
  我省的宁化、长汀、上杭、武平、永定是雷电灾害的高风险区, 南平市北部、龙岩市、三明市东南部为雷电灾害的次高风险区, 平潭、东山、崇武等岛屿及沿海部分地区雷电灾害的风险较低(图8)。
  图8& 福建省雷电灾害风险区划图
  九、冰雹
  我省冰雹灾害较高风险区主要分布在南平地区的谷地和戴云山脉、博平岭一带,多出现在山脉的西侧,迎风坡方向,周宁、屏南和古田为冰雹灾害高风险区,尤溪、德化山区和建阳、松溪山区为冰雹灾害次高风险区,东部沿海地区和闽南地区为冰雹灾害低风险区(图9)。
  图9& 福建省冰雹灾害风险区划图
  十、大雾
  我省大雾灾害高风险区在中北部的丘陵地带,沿海和南部地区是大雾灾害低风险区,该区域大雾天气虽较少,但经济较为发达,分布着机场、密集的高速公路、沿海港口和航道,极易受到大雾天气的影响,为大雾灾害的重点防御区 (图10)。
  图10& 福建省大雾灾害风险区划图
  十一、地质灾害
  我省地质灾害易发区长轴方向与全省的地形骨架基本一致。地质灾害的中、高易发区主要分布在闽中戴云山脉的周边县,高易发区主要分布在安溪、德化、尤溪、大田、南靖、闽清等县(图11)。
  图11& 福建省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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