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我国法定职业病包括目录的疾病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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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项内容:对的诊断,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以下由法律快车编辑为你介绍
  职业病目录的内容。
  1、矽肺
  2、煤工尘肺
  3、石墨尘肺
  4、碳黑尘肺
  5、石棉肺
  6、滑石尘肺
  7、水泥尘肺
  8、云母尘肺
  9、陶工尘肺
  10、铝尘肺
  11、电焊工尘肺
  12、铸工尘肺
  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内照射放射病
  5、放射性皮肤疾病
  6、放射性肿瘤
  7、放射性骨损伤
  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9、放射性性腺疾病
  10、放射复合伤
  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职业中毒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5、铍病
  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11、铀中毒
  12、砷化氢中毒
  13、氯气中毒
  14、二氧化硫中毒
  15、光气中毒
  16、氨中毒
  17、偏二甲基肼中毒
  18、氮氧化合物中毒
  19、一氧化碳中毒
  20、二硫化碳中毒
  21、硫化氢中毒
  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23、工业性氟病
  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
  25、四乙基铅中毒
  26、有机锡中毒
  27、羰基镍中毒
  28、苯中毒
  29、甲苯中毒
  30、二甲苯中毒
  31、正己烷中毒
  32、汽油中毒
  33、一甲胺中毒
  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35、二氯乙烷中毒
  36、四氯化碳中毒
  37、氯乙烯中毒
  38、三氯乙烯中毒
  39、氯丙烯中毒
  40、氯丁二烯中毒
  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
  42、三硝基甲苯中毒
  43、甲醇中毒 44、酚中毒
  45、五氯酚(钠)中毒
  46、甲醛中毒
  47、硫酸二甲酯中毒
  48、丙烯酰胺中毒
  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
  50、有机磷农药中毒
  51、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
  52、杀虫脒中毒
  53、溴甲烷中毒
  54、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
  55、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
  56、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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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定职业病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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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修订后的职业病目录:
10、铝尘肺
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三、职业中毒
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55、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
56、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
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5、手臂振动病
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2、森林脑炎
3、布氏杆菌病
六、职业性皮肤病
1、接触性皮炎
2、光敏性皮炎
3、电光性皮炎
7、化学性皮肤灼伤
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七、职业性眼病
1、化学性眼部灼伤
2、电光性眼炎
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
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3、牙酸蚀病
九、职业性肿瘤
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3、苯所致白血病
4、氯甲醚所致肺癌
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
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7、焦炉工人肺癌
8、铬酸盐制造工人肺癌
十、其他职业病
1、金属烟热
2、职业性哮喘
3、职业性变态反映性肺泡炎
5、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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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于日实施后,我国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工作也做出相应的调整。主要有如下特点:   ①诊断与鉴定工作截然分开,鉴定工作仍由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通过抽取专家库专家进行职业病鉴定;   ③诊断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④劳动者可直接申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   ⑥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我国的法定职业病名单是根据疾病的危害性,国家的经济、生产和技术条件而提出的。只有在国家颁布的职业病范围和名单中的职业病才是法定职业病,现行法定的《职业病名录》由卫生部、劳动保障部于日颁布,有10大类115个名单。其中   ①尘肺13种,   ②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③职业中毒56种,   ④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   ⑤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   ⑥8种,   ⑦职业性眼病3种,   ⑧职业性耳鼻喉疾病3种,   ⑨职业性肿瘤8种,   ⑩其他职业病5种。   职业病诊断诊断工作不同于普通疾病的诊断,它是一项政策性、科学性、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对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医师、诊断与鉴定工作程序以及诊断原则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1、诊断机构   应具备的条件:①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②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③设备;④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诊断工作流程、质量管理制度,有组织地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⑤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做出的诊断结论能承担责任。   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在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所从事职业病诊断项目的申请,并在获得批准、取得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后,方可进行职业病诊断工作。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限为4年。   2、诊断医师   应具备的条件:①具有执业医师资格,②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③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规范和职业病诊断标准,④从事职业病诊疗相关工作5年以上,⑤熟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及其管理,⑥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3、职业病诊断原则   科学、公正、公开、公平、及时、便民。   4、职业病诊断工作流程   申请→受理→诊断→签发诊断证明书→档案保存。   5、职业病诊断与注意事项   5.1申请应提供如下资料:①职业史、既往史;②复印件;③近年职业健康检查结果;④工作场所历年检测、评价资料;⑤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和/或委托人的有关证件。   5.2申请方式   劳动者本人或用人单位,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提出职业病诊断申请,如委托律师、亲属等。但委托他人申请,当事人应提供委托书。   劳动者本人因病死亡,其家属可直接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提出职业病诊断申请,同时提供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5.2.1正确理解“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者本人经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   例如:原居住地在湖南省长沙市地区的劳动者到广东省中山市某企业工作,在工作期间因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疑患职业病,该劳动者应到中山市或广东省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但广东地区的其他市(如珠海市、深圳市等)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不能受理该劳动者的职业病诊断;如果该劳动者到中山市居住不足1年,可以到长沙市或湖南省职业病诊断机也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5.2.2该向“谁”申请   胡某原居住在湖南省常德市属下一个小镇,6个月前到中山市某企业工作,在劳动中接触到多种化学物,现疑患职业病。她该到下列那家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   1)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湖南省劳动卫生研究所,   4)常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5.3受理   5.3.1当事人提交相关资料,并缴交职业病诊断费后,职业病诊断机构给予办理职业病诊断受理手续,并出具“职业病诊断受理通知书”。   对①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的;②缺乏与职业接触史相应的临床表现或异常检查(检验)结果的;③申请的疾病名称不在国家颁布的《》范围之内的;④所患疾病明确,而且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明显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不受理。   5.3.2受理注意事项   5.3.2.1确认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目前劳动者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主动到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但在受理时可能遇到:   ①劳动者不能提供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证明材料;   ②劳动者提供的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与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出入较大;   ③用人单位拒绝提供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材料。   对上述问题   ①《防治法》与《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可通过向当地卫生执法部门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提供必要资料的职责;   ②若劳动者提供的接触史与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出入较大时,在不影响职业病诊断时,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为准。若可能影响到职业病诊断时,应在卫生执法部门的配合下,现场核实资料。   5.3.2.2、缺乏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资料或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也可以受理职业病诊断   由于大多数的用人单位守法意识淡薄,未能建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因此没有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在受理诊断申请时,即使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都不能提供详细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资料与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只要劳动者的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与其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存在因果关系,应该受理职业病诊断申请。   5.4诊断   5.4.1依法独立行使诊断权。   5.4.2每次应组织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进行集体诊断。   5.4.3可以聘请具备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的外单位人员共同进行职业病诊断。   5.4.4按地域管理的原则,据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者本人的经常居住地依来决定该劳动者是否属于本诊断机构承担的职业病诊断对象。   5.4.5诊断注意事项为避免发生重复诊断事情发生,应要求当事人在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声明是首次申请职业病诊断,并承诺对声明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5.4.6实施回避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断医师,应主动回避:   ①是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②与职业病诊断有利害关系的;   ③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诊断的。   职业病诊断过程除需要临床检诊资料外,还需要职业卫生流行病学调查资料、现场生产环境检测和评价资料、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等等,这就决定了职业病诊断需要取证,需要依靠患者、用人单位和当地相关部门的配合。   职业病诊断涉及到劳动者健康权益问题,涉及到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问题,涉及到卫生执法人员和诊断医师的(法律)责任追究问题。   5.4.7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式3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各执1份,诊断机构存档1份。经职业病诊断医师集体诊断后,未能诊断职业病的,也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需由参加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盖职业病诊断机构印章。   告知当事人如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在30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可申请鉴定。   5.4.8报告   确诊职业病后,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5.4.9档案资料存档职业病诊断工作完成后,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6、职业病鉴定   6.1鉴定申请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结果有异议,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天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提供以下材料:   1)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申请职业病诊断时提交的资料;   4)其它有关资料。   6.2鉴定机构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鉴定书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在鉴定。省级职业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鉴定专家   6.2鉴定专家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抽取专家。   鉴定专家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回避:   1)是申请鉴定当事人近亲属的;   2)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利害关系的;   3)与鉴定当事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6.3鉴定程序   申请→资料审查→组织专家鉴定→签发鉴定书→档案保存。   6.4鉴定方法   6.4.1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   6.4.2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必要时,不是必经程序)   6.4.3对被鉴定人进行医学检查(必要时,不是必经程序)   6.4.4对工作场所进行调查取证(必要时,不是必经程序)   6.4.5向诊断机构、用人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调阅有关资料鉴定期限   6.5鉴定鉴定机构在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补充。   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鉴定结束之日起20日内由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将《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发送当事人。   7、处罚   用人单位未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可以处5-20万元的罚款。   用人单位未报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可以处2-5万元的罚款。
人脸T区皮脂分泌旺盛,是滋养黑头的温床,很多爱先有话语权,再谈职业病
  日前,全国人大着手修改职业病防治法,其中备受关注的“职业病定义”一项或有较大改变。颈椎病、鼠标手、长期视频作业导致的眼部损伤、职业性腰背痛等白领易患疾病都有望纳入职业病目录。(1月10日《成都日报》)    一说职业病,想起尘肺病。2009年,农民工张海超一场悲壮的“开胸验肺”,掀开了职业病防治的冰山一角。作为法定意义上的职业疾病,在尘肺病的维权上,无数农民工为生命四处奔突,却依然陷于“山穷水复疑无路”的困境。更不要说那些无数隐匿于法定规章背后,缺乏法律保障的白领职业病。有更坏的维权标杆立在那里,白领们倘若说要为自己的职业病维权,只会让人讥笑“饱汉不知饿汉饥”,无病呻吟。    身体健康权利保障若此,罹患职业病的白领们无疑是尴尬的。现在,全国人大着手修改职业病防治法,颈椎病、鼠标手、职业性腰背痛等白领易患疾病,有望纳入职业病目录。在此意义上,“职业病定义”得以拓宽,颇为普遍的白领职业病,开始从法律意义上得到正视,更多人群的身体健康权利保障,通过这样的修法,逐渐纳入法治保障轨道。这种法治惠及大多数人群,对个体身体权利保障的转身,当然值得期许。    对于白领职业病,坊间曾有一句形象的说辞:“这世界上本没有鼠标手,用鼠标的人多了,才……你懂的。”都市白领这样的职业,上班坐车、上楼坐电梯,日夜蹲守电脑前,即便是一只小小的鼠标,也拥有水滴石穿的力量:鼠标手、近视眼、腰椎痛、颈椎病……这样的疾病,因为太过普遍又不至于伤及性命,所以长期不被人所重视,更遑论还要求爹爹告奶奶地维权?    但整个社会群体因为职业原因导致的不健康或者亚健康,却是早已有目共睹、感同身受的问题。就在上个月,“23岁白领女孩患胃溃疡去世”的新闻,就曾引爆白领群体的健康焦虑。在她去世前的微博里,人们看到太多凌晨时分发出来的文字:“陪我加班,给我送吃的”、“长期睡前洗头种下了我的偏头痛,每天晚上九点后进食,吃完就睡养成了我的胃出血”、“现在觉得生病才叫那个悲惨。连假都请不出来。”这个年轻生命骤逝激发的社会反响颇大,谁能想到职业原因导致的胃溃疡,也能要人命。但最终,一切感慨,都只能陷于死水微澜。    加班?胃溃疡?什么事儿?年轻人都已经习惯了。老板常常教导我们:今天你不加班工作,明天努力找工作。可谁又保证,你明天努力找的工作,能是八小时一天的?所以,白领们加班依旧,职业病依然故我。在这样一个资方拥有绝对话语权的时代,普通白领们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倘若没有一套完备且能落地施行的法治条例,保障白领们的话语权、博弈权,年轻人的命运便只能剩下燃烧自己透支生命。同样的语境,也适用于害了尘肺病的农民工、罹患腰椎病的司机……在身体健康权受到资方隐性剥夺的时候,怎样保障劳方的话语博弈权利,也许才是职业病防治,最需要从法治上突破的问题。    无论如何,在资方与劳方博弈话语权不对等的情境下,说职业病防治甚至维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将鼠标手、颈椎病等普通意义上的职业病,纳入法治保障范畴,算是从法治维度救赎身体健康权利的一种。但要真正将这样的法治愿景落地施行,先回头看看尘肺病,从那里,也许才能找到身体健康权利保障的密码。
( 10:12:44) ( 9:20:04) ( 9:29:44) ( 18:35:40) ( 17:49:12) ( 0:36:52) ( 11:01:39) ( 15:29:08)问题补充&&
中暑早就竖家法定职业病了
chinalifa**&
中暑不是职业病,也不可能被列入
木糖醇萨其马&
中暑已经列入职业病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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