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有一套别人公证给峩的房子,去过户的时候被告知房子被法院保全了我是公证在先好几个月了,现在我找到起诉人了她答应帮撤的,但是她说她保全了欠债4万起诉能保全房产么人名下的所有财产单独这套房子不好撤诉,是这样的吗去过户的时候被告知房子被法院保全了,但是她说她保全了欠债4万起诉能保全房产么人名下的所有财产是这样的吗?
山东-济南 民事法 债权债务 218 浏览
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哪些情況需要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有关规定,以下几类情况必须办理公证: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书”;4、有关嘚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
如果房产证登记人和配偶一起做了,而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材料那麼委托书代理人可以不经过房主办理过户住房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規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书或鍺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權发生转移的材料
债务人已经把房子抵押给他人在房产有备案后我起诉债权人到法院还能申请财产保全吗是优先给抵押的债主吗?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已经把房子抵押给他人在房产有备案后我起诉债权人到还能申请吗是优先给抵押的债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