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警衔等级图片或辅警可以升警衔么

怎么区别正式警察和协警?肩上的那个警衔有图的尽量发图
怎么区别正式警察和协警?肩上的那个警衔有图的尽量发图
看警号吧,正式警察都是数字的,协警一般都是带字母的。
警察和协警的衣服最主要的区别在左上臂的袖标,肩章。警察的袖标是警察字样,协警一般是辅警,也有的是经警。肩章警察是一至三颗四瓣的星,协警只是一个大大的圆形的徽章样的标志。如果是警察,即使是试用期,也是警察的制服,不同的是肩章是这样的,没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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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上的肩章有很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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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武器领域专家
& &SOGOU - 京ICP证050897号公安改革规范辅警管理文件是否印发? - 警务探讨 - 中国警察网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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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改革规范辅警管理文件是否印发?
各位协警/民警兄弟姊妹,请问谁知道公安改革辅警文件是否已印发,辅警规范是否有配套措施,慢慢老去的协警该何去何从?此次改革不知涉及到协警身份和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晋升希望?
有文件的发上来看看
其实国家可以参考香港的辅警制度,辅警拥有执法权,但必须按正式警察的标准来招收和培训,合同最低3年为起步,连续签约两次3年的,可以改为一签5年,最后是十年的长期合同,辅警的工资可以相对高一些,并享受正式警察的休息标准,这样一来,辅警既没有身份上的不同,也不会有只干活没休息的不满,同时,严格按正式警察的训练和考核标注,还能保证执法的专业性。或者也可以取消辅警,改为一定数量的合同制警察,配发正式警察的警衔,并且可以晋升,同样分3年5年10年这样的合同,你干的好,合同时间就签的长,你就可以放心不会随时走人,只要保证严格训练和考核即可。
新国士无双
应该重视辅警/协警的待遇问题了,要不然留不住人才。我单位,说得不好听的,有些辅警的业务素质、工作责任心和组织性纪律性都远胜老警察,但政治待遇(无晋升渠道)和经济待遇(干得再好也不如正式警察)差,使他们不愿意再把青春和精力浪费在这,人才流失严重。单位的一个辅警写手,很快也要辞职了,再找一个跟他水平差不多,难啊!
新国士无双
我想说的是,既然军转干部的转公考试都可以没有那么难,对于那些工作了好几年,业务素质更高工作经验更多的辅警,就不能放低公考难度吗?
可惜我木有,估计也不会这么快的制订并下发下来,等到手的时候还不知猴年马月呢
协警工资高于地方服务员,低于正式工,这样用人制度也不错。
估计很难啊,的确每年辅警流失很大
中日必有一战
新国士无双 发表于
我想说的是,既然军转干部的转公考试都可以没有那么难,对于那些工作了好几年,业务素质更高工作经验更多的 ...
你和军转干部有可比性吗?其实说话谦虚点对自己有好处,也许你的素质和水平真高,可是你知道13亿中国人里面比你素质知识高多的多了去了,可是能当公务员不是每一个人能做得到的,所以才要逢进必考,不然怎么才能做到相对公平呢?给你一句话,天上不会掉陷饼.
& && && &想让公务员考试降低要求,可能么?大批高校毕业生找不到工作的情况下,放低门槛让“小学毕业生”进来?那样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岂不成了空话?
本帖最后由 三无战神 于
11:32 编辑
& && && && && && && && &全国政协委员王建沂:公安改革为规范协辅警管理提供契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 15:49&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来源:中国警察网-人民公安报& &作者:张年亮& &徐立民& &
.cn/n918106/part/.jpg
  中国警察网讯 “由于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我国公安协辅警队伍建设和管理存在着人数多、名称不统一、待遇低、素质差,流失率高,队伍不稳定等问题,亟待破解。”3月7日,在接受人民公安报记者采访时,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工商联副主席、富通集团董事长王建沂表示。为此,他今年提案建议,从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强对公安协辅警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尽快制定专门法律,明确协辅警人员的法律地位和岗位职责,完善职业保障,增强协辅警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问题:职责权限不明、收入待遇不高、素质参差不齐
  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王建沂还有一个身份:公安部特邀监督员。双重身份让他有条件、有机会经常深入基层公安机关走访调研,积极为公安工作建言献策。
  过去一年,王建沂在浙江多个地方调研发现,当前,公安协辅警虽然已成为维护基层社会治安的一支力量,但在队伍管理机制以及工资待遇等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王建沂将问题归纳为5个方面:
  一是地位不明确,职责权限不够明晰。王建沂告诉记者,各地协辅警基本分布于公安机关的一线科所队,主要从事技术、事务和辅助性工作。从法律层面来看,协辅警没有执法权、侦查权等,但却直接协助民警开展行政管理、执法执勤等工作。“然而,在日常工作的开展中,协辅警对自身‘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没有明确的界定,定位不清、履职范围不明,权限模糊,主体地位不明确。”他说。
  二是人数多,名称、证件等不统一。据王建沂了解,浙江省杭州市的协辅警队伍大约有12000人左右。对于协辅警人员的称谓,各地名称不一,有的叫辅警、协警,也有的叫协管员和协勤。同时,各地协辅警的标识、证件和服装也不统一。
  三是收入待遇不高。目前,协辅警队伍发展迅速,但经费保障来源不一,保障水平普遍偏低。协辅警工资采取“一刀切”,没有薪级制度和职级差别,也没有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同时,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协辅警人员收入差异较大,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四是素质有待提高。王建沂发现,由于工作难度大、强度高,还有危险性,协辅警收入普遍没有优势。近年来,浙江一些地方本地就业人员逐步退出协辅警队伍,大量外来从业人员进入协辅警队伍。同时,队伍管理上存在着“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培训流于形式,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亟待提升。
  五是队伍不稳定,流失率高。“多数协辅警实行劳务派遣制,自身缺乏职业荣誉感,对所在单位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王建沂说,由于职业保障和发展空间等因素,协辅警人员的流失率较大,人员流失率前两年大约在40%左右,现在大约在30%左右。
  “在普通百姓眼中,协辅警等同于民警,他们是公安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协辅警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滞后,将极大地影响公安队伍在百姓心中的形象。”王建沂强调。
  建议:尽快制定专门法律,完善协辅警职业保障
  如何进一步规范我国协辅警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推进公安协辅警队伍的职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更好地发挥公安协辅警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王建沂呼吁从国家层面加强对公安协辅警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我建议由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公安部出台统一的协辅警管理条例、办法,以及具体的实施细则,以此严格协辅警招聘、解聘、辞退程序,以及晋级晋升、薪酬、绩效考核等机制,并统一协辅警队伍名称、服装样式、标识和证件。此外,进一步明确协辅警人员的法律地位和岗位职责,完善职业保障,增强协辅警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减少队伍流动率,保障队伍稳定性,提升协辅警队伍的地位和社会公众形象。”他说。
  王建沂进一步指出,应将公安协辅警队伍建设纳入公安队伍的建设范畴,进一步明确管理机构,落实责任,强化队伍建设。“在确保人员素质的前提下,提高待遇,推行绩效考评制度,严格奖惩措施,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最后,他提出可将公安协辅警经费(包含薪酬、保障、服装、教育培训、考核奖励等)列入地方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公安部:建立政府出资保障、公安使用管理的辅助人员管理模式
  据了解,《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和相关改革方案专门提出“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推动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的内容。并明确到2020年,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管理制度体系。
  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协辅警队伍存在的一些问题,公安部早已着手调研。
  下一步,公安部将推动修改人民警察法,出台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办法,逐步建立政府出资保障、公安使用管理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模式。
  王建沂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次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把改革指向聚焦到着力完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提高治安防控水平和治安治理能力上,几乎涵盖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为解决协辅警管理存在的问题提供了契机。他希望这场触及根本、适应时代新发展和人民新期待的改革尽快变成现实。(本报北京3月8日电)
& && && && & 网上找到的相关说明:辅助警察是合同制岗位,有合法的劳动者地位的,不是法律的模糊地带,且考虑到辅助警察的特殊性质,是不会转正的。
& && && &出处:百度& && && && && &/link?url=6PZ7cZ5BRlQQsDTZaxEuoUzp0wM4n_Pvgw0bSDeVSjmQD5r7wHqudoh0Nx67kINARBM_g1GtJm-v9x_EWBqb6Qc5aLWgjOnYsicxBtVAMru
本帖最后由 三无战神 于
11:40 编辑
& && && && &个人观点,辅协警是一支人数庞大的群体,转为在编人员,不大可能。
& && && && &在编人员的管理,也不是公安部管理范围,那是归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管理的事。
新国士无双
中日必有一战 发表于
你和军转干部有可比性吗?其实说话谦虚点对自己有好处,也许你的素质和水平真高,可是你知道13亿中国人里面 ...
丢你螺母,没看明白我的就来回复,真丢嘎。
中日必有一战
新国士无双 发表于
丢你螺母,没看明白我的就来回复,真丢嘎。
你这个群体比军转干部素质高多了,建议政府全部把你们转为公务员,这个答案满意了吧
中日必有一战 发表于
你这个群体比军转干部素质高多了,建议政府全部把你们转为公务员,这个答案满意了吧
& && && & 别老这样,我对等级不感兴趣。警察也罢,辅警也行,同样是为社会治安而工作。社会等级这东西,虽说没法消除,但还是不要为这类事较劲。毕竟地位高的人原先也是普普通通的人。
新国士无双
中日必有一战 发表于
你这个群体比军转干部素质高多了,建议政府全部把你们转为公务员,这个答案满意了吧
讲得出这种话,看来大脑重度缺氧了。
中日必有一战
新国士无双 发表于
讲得出这种话,看来大脑重度缺氧了。
就你这素质,公安部应该特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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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公安编外人员同工不同酬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增加警力编制避免“辅警”履行警察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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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日& &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北京)
图为全国人大代表孙桂华。
文/图本报记者王斗斗
83万人口,3000平方公里,348人,这一组数字令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桂华感到担忧。
原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下辖的双城市,公安局编制仅有348人,已远远不能满足3000多平方公里、83万人口的社会治安工作需要。
由于警力严重不足,双城市每年会酌情增加一些事业编制作为补充,现有事业编制250人。
“这些事业编制一方面起到了维护治安的作用,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在今年的两会上,孙桂华提出了关于增加边远地区公安警力及理顺编制混乱问题的建议。
辅警素质参差不齐
孙桂华调查发现,在双城市通常每年会从社会的复员军人和学校毕业生中江苏省邳州招聘一些“辅警”作为警力资源的补充,来协助正式警察工作。
辅警,也称协警。这部分人员没有编制,没有警号和警衔,也没有执法权,但每天却要处理一些警务工作,这与警察严格的要求形成了一种极大的落差。由于这些非正式警察的存在,素质参差不齐,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执法水平,影响了警察队伍的形象。
在双城市,辅警数量在300人左右。
“这部分人,工资来源不同,工作十分辛苦,而工资待遇特别低,每月只有几百元,而他们的工作和正式警察一样同样存在着风险。”孙桂华说,前不久,在山东泰安发生的袭警事件中,就有一名协警死亡。
事业编制人员受歧视
邳州在线-运河论坛
打开网络,随处可见各地公开江苏省邳州招聘公安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
“国家有文件,取消事业编制,而地方的事业编制一时难以取消,没有足够的公安专项编制来解决这个问题。”孙桂华称,这说明全国的警力存明显不足。
孙桂华在调查中发现,事业编制的警察,没有警衔,没有警官证,没有执法权。这些人多数都是在公安战线工作多年,有的甚至工作几十年。
然而,同样的工作却没有同样的待遇。2010年警察工资套改,只有公务员编制的才有。在双城市,事业编制的不是一两个人,要占公安编制的近一半,这样最基本的待遇都不能得到保证,大大打消了民警工作的积极性,挫伤了民警工作的热情,消极的情绪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工作。
孙桂华建议,理顺人员编制,多给一些公务员编制,冲销所有事业编制,实行编制统一,待遇统一。“要多给地方一些警员编制,根据地方人口、物流和地理环境适当增加一些警员编制,实现警察队伍正规化,避免非正式警察履行警察职务。”
(本文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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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日& & 来源:新浪网—新浪博客& & 作者:王孝付
最近,“协警之伤”、“协警之困”的新闻成为了焦点。
舆论认为“一线执法岗位尤其是处于较弱势地位的协警岗位,实际上已沦为极易受到伤害和不公平待遇的‘高危岗位’。”还认为应当“从制度上给予协警呵護,让协警队伍制度化、法律化、标准化”。
我却认为應当取消协警制度,就象取消代课教师制度一样。因為从深层次制度层面来说,协警和代课老師实际上是剥削制度和剥削思想的产物,是剝削制度的遗毒。類似现象在宋朝就已经很普遍了,武松打死了老虎,阳谷县聘他当督头,宋江当运城县的押司,等等,梁山好汉们個个都是英雄好汉,但是却被封建社会剝削制度压制在低端的岗位上,他们忍无可忍,最终被逼上了梁山。
虽然从表面上来说,剥削作为一种制度在现代社会已经被取蒂,但实际上這种剥削残存仍然在一定的范围内灵魂不死。既然干得是同样的工作,就应当同工同酬,给予相同的待遇,而不应当有嫡庶之分,正协之别。如果协警或代课老师占据的這些崗位是必需的,那么就应当给予法律上的保障——编制;如果協警或代课老师占据的这些岗位不是必需的,那就是人浮于事,必需予以精简,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
如果协警或代老師从制度上被消除了,那么也就不会有“协警之伤”、“协警之困”、“高危岗位”这样的负面新闻了,人们之所以敢对协警或代课老师不理解不支持,不善待和尊重协警和代课老师,就是因为协警岗位和代课老师岗位只是“低端岗位”。协警相对于正式警察、代课老師相对于正式老師,“处于较弱势地位”,充其量不过是“小妾、二奶、偏房”,小老婆生的孩子能得到人们的善待和尊重吗?
所以,要想不再有类似的“协警之伤”、“协警之困”、“代课老师之困”现象发生,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從制度上消除协警和代课老师之类的事物。
(作者系青年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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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日& &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我國关于协警制度的立法相對滞后代表建议制定协警法
公安部正研究辅警管理相关问題
& & 本报讯(記者陈丽平)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了解到,公安部正积极研究辅警使用、管理的相关问题,一些地方也在尝试开展相关立法工作。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周晓光等30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制定协警法。议案提出,我国关于协警制度的立法滞后,缺乏对协警的法律地位、岗位职责、执法权限、权利保障等的规范,建议制定协警法。
  公安部认为,当前公安机关使用辅助人员对提高公安机关依法履職能力,维护社会治安和打击违法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公安机关辅助人員的使用和管理中也出現许多问题,有必要加强相关立法,对其法律地位、管理机构、招录程序、岗位职责、教育培訓、权利保障等予以规范。
  内司委认為,协警属于公安机关辅助人員,不具有公安民警身份和执法资格,对其使用和管理是公安机关内部事务,可以通过制定部門规章来解决,可不制定专门法律。
(本文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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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間:日& & 來源:西部网(陕西)
全国政协委员称交警“游击队”多过“正規军”应增一线警力
& & 西部网訊(特派北京记者 韦海)全國两会期間,参政议政的政協委员们不仅关注国家社会经济建设的大问题,也关注到了百姓生活中衣食住行的小问题。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张生朝就提交了一份关系到群众的出行安全,加强交警察队伍建设的建议。
& & 一线警力嚴重不足 交警整体素质偏低
& & 张生朝委员说,公安交通警察工作在经济社会發展中为降事故、保畅通、促平安上发挥着巨大作用。但随着交通事业的高速发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任务日益艰苦繁重,公安交通警察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 & 他特别结合了陕西的情况,向记者介绍说。首先是,一线警力严重不足。随着陕西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1987年核定的交警编制已经远远不能適应日益繁重的交通管理任務。尤其是最近三年以来,省内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地方道路大規模建设、农村“村村通”工程深入开展,加之轿车大量进入家庭,繁重的交管任务进一步加劇了警力不足的矛盾。与1987年相比,现在全省公安交警的工作量增加了3.8倍,但是一些地方交警警力不增反降。例如:安康市石泉縣交警大队年期间,调走1人,退休7人,不但没有新增警力而且还减少了8人;渭南市大荔县交警大队自1999年以来未补充警力;铜川市耀州区、宜君县交警大队10年来未分配一名新的人员。
& & 其次是,交警队伍人员结构复杂,整体素質偏低。为了缓解警力不足的矛盾,部分县(区)政府采取增加事业编制、调剂公安机关内部编制、从其它部门调入人员等方法补充警力,导致县(区)交警大队普遍存在正式授衔民警、未授銜的干部、工人身份人员和划拨的农机监理人员等各种成分,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以渭南市为例,全市交警系统在册人员982人中,高中(含中专)以下学历者占68.5%,其中初中以下学历达180人。同时队伍年龄老化、身体健康状况恶化现象較为严重。由于警力补充渠道不畅,交通民警年龄老化。交通安全管理是高强度、高风险、高污染的“三高”行业,民警患职业病的人数庞大。据统计,全省交警系统民警平均年龄43岁,40岁以上民警占总数的50.3%,全省患各种职業病的民警4198人,占总数的61.4%。
& & “游击队”数量远超“正规军” 非执法主体成交管主力
& & 張生朝委员告诉記者,现在,非执法主体人员已经成为基层一线交管工作的主力军。他介绍说,为了緩解警力不足的压力,在人员编制無法增加的情況下,各地大量招录交通协管员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除西安市区以外的其它交警大队、支隊有正式民警3481人,而交通协管员和其他未授衔人员等不具備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就达7399人。基层一线执法的交警中队人员中,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主体非法化的问題非常严重。
& & 他认为,只有进一步加强公安交通警察队伍建設,才能更好地发挥这支隊伍在经济社会發展中保驾护航的作用。为此,他建议,研究制订公安交警编制指导意见;允许增加地方编制;置换现有編制,補充年青公安交警。请编制、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一次深入调研,结合公路通车里程、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等因素,确定交警警力配置意见,指導基层科学增加交警部门人员编制。
& & 张生朝委员还建议,出台灵活政策,经公安部审核同意,允许省一级人民政府为公安交警增加地方编制,并解决所增加地方编制人员的录用问题。参照国家机关机构改革人员安置的有关文件,制定相应政策,妥善安排交警系統内年龄偏大的民警提前退休,置换出一批编制录用新的人员。同时,积极探索推行非执法崗位聘用文职人员制度,将置换出来的警力充实到基层,加强一线的警力和执法力度。
(本文来源:西部网—时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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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日& & 来源:正义博客& & 作者:无名英雄
& & 今天在網上看到一个看了让人很伤心的新聞,海南的一位协警王章友由于疲劳過度,突发脑溢血,在一次出警中殉职,年仅46岁。王是一位老黨员,曾在部队当兵,他在派出所工作14年,月工資为500元,扣掉养老、工伤、失业、医疗四项保险,每月拿到手只有429.5元。他一生未婚,住在派出所,以派出所为家,一生清貧,死时钱包里仅有7元钱。在生命的最后4天里,他休息的时間还不足12个小时,最后終因脑溢血劳累過度而牺牲在工作岗位上。
& & 王是一位普通的民警,甚至还不能算是民警,他的身份是“协警”。什么是协警?說白了就是警察队伍里的臨时工,和有正规编制的警察一起工作,做同样的事,但报酬低很多。同工不同酬在中国很普遍,很多单位都有正式工和临时工,临时工干的多,但拿的少,逢年过节福利待遇低,有時还会受正式工的气。城管也有临時工,城管里的临时工殴打小摊小贩时冲在最前面,当广大民众和媒体對城管提出批评时,他們又成了有正规编制的城管队员的“挡箭牌”,城管队长的一句“打人的是协管队员”就把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但没有城管队长的授意,这些协管队员敢对老百姓大打出手嗎?
& & 广大的代课教师也是临时工,他们奉献了自己的青春,为祖国做成了巨大而无闻的奉献,可现在对他们的政策很不合理,除了那些有机会转正的,其他的都被无情清退,得到了补偿款太少,给人一種没人情味的感觉。
& & 这位协警的结局讓人看了很心酸,辛苦这么多年,每月才500元,最后殉职在岗位上。外语里有一句“Equal work, equal pay”,恳请英明的党能落实勞动政策,做到同工同酬,让每位劳动者的报酬能体现其价值,體现社会主义的公平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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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日& &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我国协警制度,自其诞生之日起,便成为备受争议的法律盲区。协警弥补了在编警力不足的缺点,為社會治安管理贡献了重要力量。同时,协警队伍中人員素质不高、缺乏法律规制的现状,又为社會治安增添了新的问题。记者进行了一番研究,又采访了有关专家,希望可以理顺协警制度的理论脉络,并借鉴国外輔警制度成功范例,为我国协警制度的未来发展作出制度设计。
  一、协警辛酸,缘于身份尴尬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安徽阜陽协警向“黑老大”下跪事件,再一次将协警這个特殊群體、特殊制度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2004年9月公安部曾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聘用的协警、联防队员、治安員队伍进行专項清理,并要求在3年内全部清退。但这道命令似乎并没有彻底解决协警问题,日,公安部又下發《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員队伍建设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合理确定交通协管员的工資福利和医疗保险,并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而在现实中,协警的工作性质、执法权限、福利待遇与维权途径一直饱受争议。很多协警表示,他们的“工资”(津贴)非常微薄,又要无償加班,随叫随到,而且劳动关系得不到保障。同时,协警队伍中人员的法律知识与业务素质水平偏低,个别协警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引发社会对协警制度的不满,更有人大代表曾提议取消协警制度。概言之,由于我国没有關于协警制度的法律、法规,协警的功过评说、发展走向,缺乏最公正权威的衡量标准。
  目前,由于协警相关立法的缺位,協警的身份界定也是各地做法不一,充满了尴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孟昭阳教授对记者谈到,辅警、协警是对辅助警力人员的笼统称谓,輔警制度是国外的叫法,在我国如浙江等一些省市的公安机关,建立协警队伍,可以稱之为協警制度。但是,我国公安部的正式法律文件中,并无辅警、协警的提法。我国香港地区有辅警制度,但是香港辅警多是义务性行为,辅警人员都有正式工作,出于热心公益事业的目的协助警察执行公务,与我国内地很多城市的协警专职化相比,差异较大。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张应立警官撰文指出,“我国的辅协警类型复杂,从归属上分为社会上的辅协警與公安机关的辅协警。社会上的辅协警又分为基层政府组织的辅协警与企事业单位使用的辅协警。公安机关内部使用的辅協警,分为勤杂类辅协警与执法值勤類輔协警。前者如打字、卫生清洁、门卫、驾駛等,后者如交通辅協警、治安辅协警等。”不同主体使用的辅协警,同一主体在不同岗位上使用的辅协警,其职责、权利等差异较大。同時,协警的劳动保障、社会保障、福利待遇等都处于法律空白状态,协警絕称不上是一份“正常”的工作。
  有学者认为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四条是协警制度的法律依据。孟昭阳教授认为,该条規定是对公民配合警察执行公务的宽泛义务性规定,而不是协警队伍存在的法律依據。我国對协警的直接法律規制,尚属空白。个别省份出台了规制交通协管员的地方性规定,如云南省公安廳日颁布的《聘任公安道路交通协管员暂行办法》。但是总体而言,我国对协警身份地位、工作职责等,缺乏法律规制。
  二、比较法视角:国外辅警制度纵览
  清华大学法学院余凌云教授指出,辅助警察的出现是国外群众性治安自治傳统的一种承袭与发展。例如,英国自古以来就有治安法官从民间任用“特別警察”协助维持治安的制度。目前,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南非、摩洛哥和我国的香港、台湾地区都设有完备的辅警制度。以英国为例,政府衡量社会治安状況的重要标准之一是“见警率”,即在公共场所一定范围内可以见到警务人员的数量,“见警率”高则意味着社会治安更有保障。辅警人员也可计算进入“見警率”,大大提高了人们的安全信心。从历史沿革上對比而言,我国协警制度是脱胎于计划经济年代群防群治、全民动员理念下的治安联防组织,进入市场经济时代之后,治安联防队伍不复存在,维持社會治安的警力不足,“见警率”急剧下降,必须建立协警制度进行弥補。因此,我国协警制度对比国外輔警制度,欠缺相关经验,具有先天上的不足。
  广义上,国外辅警包括以下六类:1.行使一定警察权的“辅助警察”。如英国的“特别警察”,“特别警察”除了岗上待遇之外,没有薪酬。他们中的多数人都有自己的职业,任期一般为3年。2.其他行政部门有警察权的执法力量。如英国的移民局情报处、关税总署调查处、商务和工业局调查处、国内电信总局安全调查局等。3.一些行业單位的“警察”。在某种行业单位中,設立专属的“警察”。美国的“校园警察”是一個典型。4.私人保安产业。保安公司是公安行业中进人市场的最具代表性的安全服务产业,可弥补地區警力不足。5.私人侦探社。这是一种以调查为主要手段,为顾客提供信息服务的私人企业。在美國,纽约的私人侦探社需要政府的许可和监督,侦探员在实习三年后经過考试才能取得资格,其地位不亚于一般律师。6.民间义务治安组织。在美国许多城市的社区,实施了建立“邻里守护组”的规划,通过這些组织,警察与居民的聯系制度化了。余凌云教授说,“安全”大体上分为两类:公共安全与个人安全。警察主要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而设立,而在个人安全领域,警察的功能无法满足多种多样的个人安全需求,因此国外辅警制度中各种“辅警服务”应运而生,实际上是用市场机制来解决个人的安全需求,同时也達成维护社会整体公共安全的客观效果。对比而言,我国的个人安全市场机制由公安机关和地方政府主导建设。
  吉林大学理论法學研究中心研究员侯学宾谈到,國外辅警制度对我国协警制度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其中最值得借鉴的就是各国輔警都有严格而科学的辅警制度规定,包括:1.辅警制度具有完备的法规体系。2.辅警的录用程序标准科学。一是公民自愿報名;二是具有嚴格、完备的资格审查和选拔标准;三是经过专业训练,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设有严密的组織结构和職务序列。4.辅警的权力有限、职责明确。輔警一般不拥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有任何形式的执法权。5.辅警的待遇及工作时数明确。6.设置充满人文关怀的奖励抚恤制度。以英国為例,辅警因执勤负伤或牺牲,比照警察的有关规定,享受最好的医疗和最高的抚恤。
  三、中国协警制度向何处去:义务化或职业化?
  就我国协警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方向而言,协警队伍不应当沦为收容所,不应当将协警队伍当做解决临时工作的廉價岗位,而应当让协警队伍建设制度化、法律化、标准化。余凌云教授指出,我国应尽快出台协警法或相关法律法规,对协警人員遴选程序、协警权限、协警培训、协警薪酬、協警劳动关系等敏感问题进行法律规制,将协警制度进一步完善。余凌云教授说,“我國协警队伍建设,关键是严把人员来源的准入門槛,借鉴国外的輔警经验,选拔高素质的人员进入协警队伍,同时要对協警进行专业培训,配发统一的装备和制服,要与正式警察制服有明显的区别标示。同时,明确协警的权限,他们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都要有法律明文规定。公安机关与地方政府在雇佣协警人员时,要和被雇佣者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是劳动雇佣关系,应当受到勞动法的保护。可以在立法中明确协警人员向正式警察的轉化机制,促使协警队伍更加积极健康地发展。”
  对比国外辅协警人员中义务性辅警人员众多的情形,我国也可以开展协警人员义務化模式的探索。余凌云教授谈到,国内志愿者团体很多,志愿者活动也有很深的群众基础,推广義务协警的社会人文环境已经具备。同时义务协警也有助于提高协警隊伍的整体素质,吸纳更多具有法律知识、业务素质高的人员进入协警行列。
  当然,协警制度的改革与發展,不可避免会对当下的协警从业人员产生影响,政府還要从整体体制配套改革上著手,才能将不符合标准的协警替换下来,又不会导致出現新的社会问题。這種更新换代,对社会治安的长久稳定和长远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重要意义。
  协警是对辅助性警力人员的笼统称謂,我国的协警类型复杂,从歸属上分为社会上的協警與公安机关的协警。社会上的协警又分为基层政府组织的协警与企事業单位使用的协警;公安機关内部使用的协警,分为勤杂类协警与执法值勤类协警,后者如交通协警、治安协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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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国家机关協管员问题则需要從整个城市临時工体系和二元劳动力市场角度来进行考虑
&&協管员制度是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新现象。一位专家甚至预言:“如果没有法律约束,这支政府临时工队伍恐怕将永远‘临时’下去,成为政府机构和人员新一轮膨胀的基础。”
&&协管員制度:临时工制度在政府机构中的縮影
 其實,不仅是協管员制度,如果放眼观察,我國許多企事业单位都有與政府机关协管员制度相类似的用工問题,这些用工制度經常被人们稱为“临時工”制度。在一个单位内部,临时工与正式工之间无论在福利待遇,还是参與管理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要探讨解决协管员问题就不能撇開中国的“临时工”制度,协管员制度只是我国存续多年的臨时工制度在政府机构中的缩影。
 应該说,虽然我国企事业单位的临时工由来已久,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一直存在,但大规模临时工的出现则是改革開放以后的事情。随着我国经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原有的以户籍制度和“单位所有制”为根基的城乡劳动力管理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农村向城鎮的劳动力流动形成了所謂“民工潮”,对城市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不可缺少的推动作用,同时也给城市交通、住房及生活管理的现代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流入城市的劳动力看,除少数具有经营和技術才能的人才在城市取得了稳定收入和住房条件,得以長期生活在城市外,大多数进城农村勞动力都属于“候鸟型”或过渡型。這些“候鸟型”的劳动力在经济扩张和迅速发展时期进入城市做工、经商或从事其他能够取得收入的职业,而在经濟低速发展或经济调整时期,又重新回到农村從事收割、播种等农业劳动,成為城市繁荣和国家经济发展的一支不可缺少的劳动力大军,而政府又不必过多的为這些人的社会保障承担更多的责任。这些进城劳动力由于城市户口和住房及其他福利条件的限制,除极少数经商致富或能长期从事具有一定技能职业的人以外,大多只能在城市的企事业单位从事临时性的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工作,形成了我国城市独具特色的临时工制度。由于国家在户籍制度和企业劳動力管理方面的差异性对待,大量进城临时工在子女入学、住房分配、社会保险待遇等方面与城市本地职工相比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从而限制了外来劳动力获得理想职业的可能性,在一些国有企业甚至形成了“正式工看,临时工干”的局面。
 随着社会主義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多年來存在于我国国有企业中的大量隐蔽性失业人口逐步显性化,下崗职工开始走向社会,由此产生了新中国成立以來最大规模的城市下岗失业问题。大量下岗失业人口走向社会直接冲擊了業已出现就业困難的我国城鎮劳动市场,并给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穩定带来了严重的问题。在城市下岗、失业问题日趋严重的情况下,除一部分下岗、失业工人通过政府部门介绍或自我努力重新获得在国有企事業单位找到理想的工作岗位外,许多下岗职工放下包袱、改变观念,走入城市臨时工队伍,从事着各种各样的制造业或服務业工作,實现“非正规部门就业”和“弹性就业”,从而大大增加了次级劳动力市场上的劳动力供给的数量,使我国长期存在于城乡之间的二元勞动力市场格局逐步演变为城市內部的双重劳動力市场格局。而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臨时工都处于次要劳动力市场上,因此解决国家机关协管员问题则需要从整个城市临时工体系和二元劳动力市场角度来进行考虑。
 解决协管员問题关键:法律先行,政府负责
 既然协管员是城市临时工制度的一部分,那应该怎樣解决這一问题呢?事實上,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國劳动合同法》已经部分地给出了答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今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用人必须签定劳動合同,并给予相应的福利待遇。《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訂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報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實行同工同酬”;第五十五条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勞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體合同规定的标准”。这些都对协管员和其他城市临时工的未来管理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同时,对于《劳動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法律也在第二条中做了相应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團体和与其建立劳動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勞动合同法》的出台可能会在法律方面部分地改善广大协管员和城市临时工的地位。
 其次,我们應该看到,仅仅在法律上做出规定是不够的,还应该加强对执法的监管力度,以及对我国现有的整个用工制度进行研讨。对待国家机关协管员队伍的扩大,除了从整个临时工队伍角度强化对执法的监管以外,還有必要从政府的责任和对人民负责的角度进行設计,原则上政府雇傭的人员,不管是正式工,还是临時工,都应该是代表政府向社会提供服务,协管員队伍在服务、管理過程中出现了问题,政府是要负責任的。因此,政府在选择、管理协管员时应该精心挑选,保证政府施政的高效性和服务性,同时给予协管员以合理的福利待遇;对于城市临时工制度也是如此,临时工是企事业单位员工的一部分,相关单位应该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招聘和管理,应着眼于从市场环境和法律建设两個方面,尽量消除劳动力市场歧视,所有在市场上尋找工作并具有相同生產率的劳动者都應该得到同等的对待。在此基础上,政府通過分阶段的勞动力市场制度建设,逐步推进市场公平竞争机制的建立,充分发挥维持市场公正和保护弱者权益的作用。(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劳動人事学院副院长、教授)
 延伸阅读
 我看城市协管员
 现今,协管员的确充當着城市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角色。他们是“交警”,是“城管”,是“街道鄰里关系协调员”。从民生的角度,这无疑为我们老百姓安定幸福的生活上了双保险。显然,他们是卓有成效的。至于所谓的“不规范”,相信只要相应的法律法规出台,这支新型的政府服務人员也能为社会做出很好的贡献。我的丈夫是一名政府公務员。我认为政府公务员相较于协管员来說是真正的“白领”。可究其原因,我认为还是体制等问题。政府公务员的录取机制无疑是使其“贵族化”的源头。(网友:天天天蓝 来源:新华网)
 一个交通协管员的“心里话”
 女儿问我:“爸爸,你是不是警察”。我凄然一笑:“爸爸还不是警察”。“那你不是每天都在路上指挥车辆吗。”面对女儿的质疑,我表面从容,内心其实在滴血。我当了十几年交通协管员,却一直“不是警察”。我希望请大家看看是谁在车管、宣教等交通管理岗位上挥汗如雨,是誰在漫漫平安路上满头霜花,是谁做最重的工作拿最低的报酬,是谁在苦苦守候等着十幾年青春该换来的報答,我最大的希望就是哪怕出台一个非正式的规章,也使我们有一个依靠有一个温暖的家。 
& & (原载于人民网—《人民論坛》&& 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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