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3年6月-2014年7月在一家公司上班工资7000/月。7月3号公司没有原由炒了我7月21号我自己申请了劳动仲裁,但那個公司向仲裁委提供另外一家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料然后改名又换地址了。我想申请财产保全但我没有该公司的对公账号怎么办??公司以前发工资给我的那个账号是一个高级经理的私人账号给我们发工资的为了这事我到现在都没有找到工作,我找不到该公司的对公賬号现在应该怎么办啊??
我有的证据是:和那个高级经理的对话录音,发给我工资的银行流水账号(经理个人的)上班时用的郵件资料,一部分原公司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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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賠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勞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违法解除合同的双倍赔偿,如需要委托律师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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