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山东工商学院人事处局检组长能否分管单位人事工作?

县工商局纪检组长兼副局长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_(快文网)
标题:县工商局纪检组长兼副局长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根据××县纪委《关于制定____年县(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通知》的要求,依据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分管单位(部门)工作实际,制定____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协助局长分管纪检监察室、登记注册分局、机关党委;负责联系富强分局、城郊分局、开发区分局;对上述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县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管责任。  二、责任内容  _、维绕全县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全面开展工作,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保证。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紧密结合工商管理机关的职能,深入研究把握科学发展观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从思想、作风、纪律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力保证,及时排除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妨碍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一是要开展对依法监管、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的监督检查;对维护公平、切实保护消费者 ……(快文网省略74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的案件,尤其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重视查办严重干扰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案件;严肃查办顶风违纪案件。  _、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深入推进源头治腐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县工商系统工作实际,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重要干部的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寻找从制度上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要关口前移,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特别要根据群众的反映,注意区别,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早纠正。要把制度建设与教育、监督、惩处结合起来,完善决策机制,规范运行程序,健全行为规范,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_、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落实中纪委、中组部年初制定的《关于对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关于党员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从党内生活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效监督。同时,要着力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着重检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执行情况,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_、围绕促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继续加大整治和建设软环境工作力度,让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到党风政风行风的好转。一是紧紧围绕软环境建设开展明查暗访,重点查处顶风违纪、阻碍政令畅通、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决不姑息。二是扩大社会监督。县局职能科室和分局,分别与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及各阶层代表建立了软环境建设联系点,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回访等形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在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大对各单位监管执法和行政收费进行交叉检查,及时处理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作风粗暴的问题;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  _、深入学习党章,全面深刻地理解和掌握党章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县局机关科室成员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同时,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组织好党章的学习,进一步明确和掌握党员的义务,党员的权利,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党的纪律等基本规定和要求,重点围绕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发扬党内民主、严明政治纪律、强化制约监督、加强制度建设六个方面,加深对党章的理解,按照党章的规定、要求查找差距,认真解决问题。  三、工作措施  _、当好参谋。作为抓好全县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负责人,首要任务就是给局党组提供贯彻落实和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意见和方案,为局党组的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同时,要按照责任制要求,细化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和考核标准,监督和检查各分局签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真正形成从上到下,由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主管领导指导做,纪检监察室具体办,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  _、搞好协调。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与县纪检委和市工商局局纪检组的协调,与相关部门联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共同促进县级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新台阶。同时,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不断深化反腐倡廉意识,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以教育为先、靠制度管人,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形成防治腐败的系统工程。  _、敢抓、敢管、敢于碰硬,认真抓好 ……(未完,全文共3477字,当前只显示193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上一篇:下一篇:相关栏目:&&&&&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工商行政部门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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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履行纪检监察部门“保护、教育、监督、惩处”的工作职能,使纪检监察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中共哈尔滨市纪委驻工商局纪检组、哈尔滨市监察局驻工商局监察室,是全市工商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受市工商局党组和市纪委常委会的双重领导。   第三条 市局纪检监察部门对下级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有检查指导的职能。各分局、县(市)局的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副主任的任免和调动,要事先征求市局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第四条 纪检监察工作要认真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加大治本力度,为全市工商系统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于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第二章 纪检监察工作的任务及职责   第五条 市局纪检监察部门的党纪检查、行政监察对象(以下简称检查、监察对象)是市局管理的各分局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县(市)局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市局处级(含正处级)以下党员、干部。   第六条 各分局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察对象是分局科级及科以下党员、干部;县(市)局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察对象是股级及股以下党员、干部。   第七条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规章制度的情况。   第八条 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第九条 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   第十条 纪检监察部门受理检查、监察对象对系统内党组织对其作出纪律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申诉。   第十一条 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需要追究检查、监察对象党纪、政纪责任的,按照管辖权由市局管理的党员、干部,构成违纪应给予处分的,由市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对处以上干部给予行政开除处分或给予党员干部党籍处分的,由市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后,分别呈报市纪委、市直属机关纪工委审批。处级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要呈报市纪委备案。   第十二条 各分局科级及科以下党员、干部、县(市)局股级及股以下党员干部构成违纪,应给予纪律处分的,要按照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监察案件检查暂行办法》中的第五章关于移送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纪检监察部门要与机关党委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第十四条 纪检监察部门要大力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善于发现系统内带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给局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第十五条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承办领导交办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 工作规则   第十六条 信访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承办、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违反党纪、政纪的检举、控告以及越级对基层党、政组织和检查、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检查、监察对象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受理特邀监督员对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批评、建议和咨询。对接到的群众来信,要认真填写《人民来信登记处理卡片》,按分级归口的原则及问题性质和干部级别分别予以处理。一般来信应在3日内送审、转办,重要信件应于来信当日及时送审,做到不压、不拖、不错、不漏,及时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立、结案情况。对署名控告、检举信下转时原件必须盖“注意保护检举人”印戳,不得直接下转有关领导署名的批示件。   对来访者参照来信承办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执法监察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对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政府的政令情况;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情况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采取直接介入、现场调查,跟踪访查、调档剖析等方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执法监察建议书》或终止执行的《执法监察决定书》,经纪检组长批准后下发,并负责督办。   第十八条 宣传教育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教育为主”的方针,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通过组织开展以案说纪教育、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及进行党、政纪条规知识测试等形式,对监察对象进行党规党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纪的教育及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组织开展重大宣传教育活动,要制定实施方案,经纪检组长审定,报市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后组织实施。对通报表彰树立的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典型违纪案件,协调有关部门起草通报,经纪检组长审核同意,报市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常务会议讨论审定后下发。   第十九条 综合调研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开展对全系统党员、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专题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规范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风纪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建立起一套权力分解和权力制衡机制。   第二十条 案件检查工作人员按照《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案件检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 纪检监察部门要通过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等形式,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定向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需要。   第四章 工作人员守则   第二十二条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守则:   (一)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刻苦钻研业务,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不徇私情,尽职尽责;   (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重大原则问题,要事先请示,事后报告;   (三)恪守保密守则。对正在查处的案件和尚未公布的处分决定等情况,不得私自扩散和传播,不得随意以组织名义表态;   (四)不准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故意扩大或缩小案情;   (五)不准接受与案件有关人员的财物和其他利益;   (六)严格掌握政策界限,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规则由市纪委驻工商局纪检组、市监察局驻工商局监察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规则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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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是今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工商机关是行政执法机关,直接面对消费者和市场主体,关系到千家万户,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工商机关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在有的工商机关、有的工商执法人员中不同程度存在的执法腐败、执法争利、执法扰民、执法随意、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等问题,严重影响工商机关正确履行职责,败坏工商机关形象,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近年来随着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特别是经过队伍教育整顿,这种情况有了很大好转。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有的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信访举报,相当数量涉及损害群众利益,有的工商系统外的群众署名举报,反应的问题很强烈。这些是不容轻视的。纪检监察作为党组直接领导下的独立行使监督、监察职能的专门机构,其职责非常明确。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怎样才能把工作做到“活”起来,做得“深”一点,做得更有效一些,真正发挥作用。通过以往的工作实践来看,坚持“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的“四同”机制是十分重要的。但这与人民群众的希望与要求还远远不够。形势和任务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纪检工作当然要跟上步,合上拍,与时俱进,这就要在工作的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不断拓宽工作领域。关键是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要求,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其职能作用,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做党的忠诚卫士,为老百姓办好事,服好务,当好群众的贴心人。下面,就工商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如何当好群众的贴心人,谈谈粗浅的认识。一、工商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履行职责工商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倡廉第一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工作艰苦。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素质。首先,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章,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积极参加正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中开展的“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为主题实践活动,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廉洁奉公;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关心群众疾苦,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其次要加强能力建设,采取有力措施,既熟悉、精通纪检监察业务,又了解、掌握工商业务知识,关注工商事业的改革发展,紧紧围绕工商机关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第三、要全面履行职责,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在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同时,要更加自觉地接受工商机关、广大工商干部和群众的监督,谦虚谨慎,加强自我约束。第四、要进一步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一是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对派驻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加强监督,这是派驻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管理的总体要求之一。各级党组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积极、主动、虚心接受派驻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二是积极为派驻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创造方便条件。要充分保证派驻纪检监察机关的知情权,派驻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能按规定参加党组会和行政领导班子会议;要积极探索有利于派驻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的机制,加强“一把手”与纪检组长的经常沟通,建立完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三是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能。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关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四是与司法、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强配合、相互支持,努力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要做到在生活上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感情不能变,要进一步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关心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二、联系工商机关实际,认真贯彻执政为民要求,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首先,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同时,借鉴队伍教育整顿“五项清理”的经验,以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认真梳理工商机关的日常工作,查找容易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环节和部位,已经发生的要坚决纠正,有隐患的及早采取措施防范。从近年来披露的损害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看,主要发生在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审批环节中,即在办理案、费、证、照中违规收费、滥施处罚、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为了始终保持工商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其次,必须继续严格执行“六项禁令”,并对执行情况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在“五项清理”中积累、探索办案人员执法执纪情况回访、执法公示(行政审批、处罚、收费结果均公示)、执法督查、“窗口”服务质量监督评价、消费者申诉办结反馈等行之有效的办法,要逐步通过规章制度固定下来,建立长效机制。还要对规范执法程序、正确把握行政处罚裁量权、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加强对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电子管理和监控等进行调研。三、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等各项工作,严肃惩治腐败1、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特点,深入分析研究近年来工商系统已披露的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原因及规律,以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接受或参与商业贿赂、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重点,严肃查处在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审批及干部选拔任用、资金分配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同时,工商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发挥职能优势,做好与有关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沟通工作,把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办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对署名举报的,要将办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办案中要加大组织处理的力度,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和保护干部的作用,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体制、管理上的漏洞、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2、要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努力拓宽案源。严格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中央纪委《关于依法依纪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妥善处理信访举报,及时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减少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3、要健全完善案件报告制度。凡工商干部受到当地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处罚处理的,必须及时逐级报告,强调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体现对纪检监察人员的警示性。4、要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管理、培训和使用,在适当时候举办工商系统纪检监察干部案件检查培训班,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执法水平。5、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各级工商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发挥监督检查和协助党组(党委)搞好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支持、帮助、督促工商执法人员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肃查处涉及工商干部接受、参与商业贿赂的案件。要以自查自纠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工商系统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强对全体工商干部的教育管理,使大家受到教育、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约束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要求、严格自律,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四、以人事、资金、项目管理为重点,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今年面临着公务员工资改革、工商服装换装等重要工作,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工作任务更加突出。工商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有力的措施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要加强对《公务员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公务员登记和工资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干部人事制度的行为和违规发放工资的行为。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确保选好人、用好人。二是加强对工商制服换装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制作、发放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要认真执行基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制度,加强对大宗开支、基层建设补助经费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用好钱、管好物。五、行使好纪检监察职权,严格对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的监督管理对行政收费、行政处罚,必须认真履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赋予工商机关的职责,做到应收尽收,该罚必罚。同时又要坚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因为这主要牵涉到群众的贴心利益,如执行不当,群众的合法利益必将受到损害。总局对此历来非常重视,先后出台了许多明确的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有:一是严禁无法定依据处罚、收费;二是严禁不出具有效票据收费、罚款;三是严禁“搭车收费”,代收代扣;四是严禁以罚代刑;五是严禁下达收费、罚款指标并分配到个人;六是严禁将收费、罚款情况作为奖惩、考核、任免的依据;七是严禁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处罚、收费;八是严禁截留、挪用规费、罚没款;九是收费、处罚的依据、标准和结果必须公示。这九条规定是硬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如果不这么做,危害极大,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损害工商机关形象,也毁了干部。所以工商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在这些方面下大力气,行使好自己的职权,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作用,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发现一起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一起,并要对行政收费情况进行检查,解决纠正一些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执法、收费腐败行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工商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当好群众的贴心人,根据形势的发展,还应做到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开拓创新。紧紧围绕业务抓工作就是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与时俱进搞创新,开拓进取抓落实,要从传统“就监察而监察、就办案而办案”的工作模式中解放出来,从常规的“下有举报而办案,上有精神转文件”的工作状态中摆脱出来,多想点办法,多深入基层,多触及业务。要善于把握工作的着力点,善于捕捉信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然后再反弹琵琶、总结经验、推陈出新。  二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业务抓工作就是要突出重点,紧紧抓住办照、办证、办案、收费等关键部位,对这些行业不正之风的多发地带要紧盯不放,有的放矢,把工作渗透到这些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业务工作中去。三要主动出击。紧紧围绕业务抓工作就是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要针对新形势下行业不正之风的新特点、新趋势,对业务工作中的一些薄弱环节开展选题调研,提出对策,建立健全制度,开展教育引导。四要协调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监督监察,这就要善于把腐败寓于各项工作之中,加强与其他业务科室的协调配合,发挥各业务科室的积极性,做到到位不缺位,到位不越位,协调不包办,监督不代替,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执法监察,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工作。五、关口前移 , 建立监督预防体系。腐败问题为什么无孔不入,屡禁不止?它更多地反映了监督失效、监督失控、监督失衡的问题。如何实施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尽可能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就是要形成“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位一体的严密的预防体系,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工作,纪检监察作为党组直接领导下的独立行使监督、监察职能的专门机构,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抓紧抓好,切实用好手中的权力,做好党的忠诚卫士,当好群众的贴心人。为此,工商纪检监察机关要着重针对人事、资金、项目管理、行政收费、执法办案、行政审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经验和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的措施,研究在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对策和方法,积极探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规律,进行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研究和思考,以便更好地加强监督制约。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切实把贯彻执政为民要求、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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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的通知和苏州市委《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苏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解放思想,加快科学发展,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促进园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实际,对全区年惩防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明确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这是新形势下我们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的认识,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当前,园区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全面兴起思想解放新高潮,着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力争创在合作发展、产业升级、科技创新、城市能级、生态文明、综合环境等方面的新优势,实现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的更大跨越,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取得更大成绩,在科学发展道路上加快“两个率先”,开创园区更美好的明天。同时,园区的党风廉政工作与反腐倡廉建设也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高度融合、协调并进,为实现“两最目标”、创建“四个示范区”保驾护航。园区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争当思想解放的先行者,科学发展的排头兵,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果。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园区顺利实现现代化、国际化目标提供有利条件和坚强保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是:1、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各个领域,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3、坚持科学指导、统筹推进。以服务发展的理念统筹惩防体系各项机制,使改革、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等措施互相配合、互相协调、互相促进。4、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努力解决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最大限度地遏制和消除腐败现象。5、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改革进程和全社会思想文化道德状况,建立健全一套符合园区实际、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便利管用的措施和办法,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五年努力,到2012年,全区形成健全的拒腐防变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建立较为完善的具有园区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二、围绕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完善惩防体系各项机制(一)增强教育说服力,形成拒腐防变长效机制反腐倡廉教育要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结合起来,继续推进廉洁文化“六进”工作,加强廉洁文化基地和廉洁文化品牌建设。要坚持以各级领导干部及关键部位、关键岗位人员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和廉政培训,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牵头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制度的健全落实。组织人事、宣传、理论研究、党校等部门要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要加强对党员的宣传教育,加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二)增强制度约束力,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1.加强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建设。根据中央和中央纪委出台的反腐倡廉制度规定,梳理完善现有制度,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程序,实行重大决策票决制和公示制,完善领导干部组织生活制度。根据园区实际,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约束、惩处的各项制度。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勤廉公示和点题述廉等制度。完善反腐败领导工作机制。2.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创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行制度改革,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深入推行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回避、交流、职务任期和辞职制度。建好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人员选任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审判公开和检务公开,完善和落实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廉政监督员、诉讼监督员制度。加强具体执法活动、关键执法环节、案件流程制度规范,推进各环节间的相互配合和制约。建立和完善办案责任制,严格执行错案追究制。深化财政管理和投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制度改革,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进完善非税收入征缴方式。在基层推行参与式预算管理制度。推进专项资金规范化建设,建立绩效评价制度。推进公共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行综合财政预算。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强化财政内控机制建设,继续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健全政府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实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制、公示制、稽查制、绩效评价制和决策失误追究制,对政府专项资金、补贴项目加强跟踪评价和项目审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继续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国资监管体系,逐步将财务联网向二、三级企业以及区外投资企业延伸,进一步加强国企内控专项审计。继续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引入外部(独立)董事制度,健全企业财务总监、人事经理等关键岗位的责任制度和办事规则。探索在二级、三级监管企业设立纪检组长,建立健全廉政绩效评价机制。深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制度改革。继续规范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在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行业、公共服务行业和特许权部门引入竞争机制。国有(集体)企业产权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公开转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3.有效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要初步建立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完善对外行使权力的制约条件。结合对制度事项的梳理,查找薄弱环节,辨识权力风险点、管理风险点和人员素质风险点,细化裁量标准,健全预防措施,完善权力运行风险管理制度。加大法规制度宣传力度,积极推动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和执行制度规定,同时要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制度落实。要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衡量制度建设实绩的首要指标,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要及时分析和解决制度执行中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三)突出监督制衡力,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1.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快形成监督权力运行的良好环境。要强化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要严格执行《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完善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动态、及时公开权力运行规程。深入推进办事公开、厂务公开。要大力推行电子政务,扩大公开覆盖面。2.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及有关配套制度,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要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探索“一把手”权力行使规则和廉情分析办法,建立健全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要改革并完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班子、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管理人财物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交流回避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和干部辞职的规范化、制度化。3.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完善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强化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工程建设远程评标系统。继续推行重点工程巡视督查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权力的监督检查,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4.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加强党内监督。要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注重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纪检部门要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的相互监督,完善纪检部门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加强政府专门机关的监督。强化行政监察,推行行政问责制。试行绩效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绩效考评网上监察系统,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处理机制。强化审计监督,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加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预决算审计、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全面推行对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工作和审计结果运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内容,包括切实推行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积极开展执法监督巡视工作,组织进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等内容。加强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司法机关密切配合、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加大查办重点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力度,完善职务犯罪预警和防范机制。审判机关要正确履行审判监督职能,加强和改进行政诉讼工作。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活动、法院审判活动和判决生效后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发挥人民团体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完善基层民主具体制度。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深化干部下访和网上举报工作,完善基层信访网络,健全信访举报受理机制。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完善和落实新闻舆论监督规定。(四)加强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1.改进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基层领导干部作风。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效能建设,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强化对机关作风、依法行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评估考核,扎实推进基层站所作风建设。切实纠正一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良风气,促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形成守法、勤廉、尚俭、民主的良好风尚。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向职代会报告职务消费和廉洁从业等有关事项。深入推进三级互动接访中心工作,着力发挥镇、社区的作用,在真正实现三级互动上实现新突破。2.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严肃处理产品质量重大安全事件。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监管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健全考评机制,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五)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1.改进查办案件工作,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健全查办案件的协调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建立健全各项查案工作制度。健全来信来访实名举报办理规定,完善督办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管理和排查制度。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深入推行党员权利告知、审理助辩和对受处分党员回访制度。严格执行对违法犯罪党员的处分、处罚决定。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惩处行贿和受贿行为。2.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深入分析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要定期选择典型案件,对广大党员干部集中进行警示教育。要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手段,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三、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惩防体系建设整体效果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各项具体目标任务。要将惩防体系建设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内容,加强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不力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2.强化协调配合。惩防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各单位各部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研究确定体系建设重要事项,建立保障机制。纪检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制定体系建设的规划方案,抓好任务的分解落实,加强督促检查。3.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责任机制,各单位各部门各负其责。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切实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协办单位要积极协助、主动配合,完成好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要建立工作情况交流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要建立督查机制,检查督促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要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奖优罚劣。要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惩防体系建设更具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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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的通知和苏州市委《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苏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解放思想,加快科学发展,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促进园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实际,对全区年惩防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明确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这是新形势下我们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的认识,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当前,园区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全面兴起思想解放新高潮,着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力争创在合作发展、产业升级、科技创新、城市能级、生态文明、综合环境等方面的新优势,实现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的更大跨越,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取得更大成绩,在科学发展道路上加快“两个率先”,开创园区更美好的明天。同时,园区的党风廉政工作与反腐倡廉建设也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高度融合、协调并进,为实现“两最目标”、创建“四个示范区”保驾护航。园区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争当思想解放的先行者,科学发展的排头兵,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果。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园区顺利实现现代化、国际化目标提供有利条件和坚强保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是:1、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各个领域,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3、坚持科学指导、统筹推进。以服务发展的理念统筹惩防体系各项机制,使改革、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等措施互相配合、互相协调、互相促进。4、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努力解决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最大限度地遏制和消除腐败现象。5、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改革进程和全社会思想文化道德状况,建立健全一套符合园区实际、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便利管用的措施和办法,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五年努力,到2012年,全区形成健全的拒腐防变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建立较为完善的具有园区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二、围绕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完善惩防体系各项机制(一)增强教育说服力,形成拒腐防变长效机制反腐倡廉教育要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结合起来,继续推进廉洁文化“六进”工作,加强廉洁文化基地和廉洁文化品牌建设。要坚持以各级领导干部及关键部位、关键岗位人员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和廉政培训,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牵头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制度的健全落实。组织人事、宣传、理论研究、党校等部门要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要加强对党员的宣传教育,加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二)增强制度约束力,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1.加强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建设。根据中央和中央纪委出台的反腐倡廉制度规定,梳理完善现有制度,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程序,实行重大决策票决制和公示制,完善领导干部组织生活制度。根据园区实际,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约束、惩处的各项制度。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勤廉公示和点题述廉等制度。完善反腐败领导工作机制。2.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创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行制度改革,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深入推行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回避、交流、职务任期和辞职制度。建好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人员选任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审判公开和检务公开,完善和落实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廉政监督员、诉讼监督员制度。加强具体执法活动、关键执法环节、案件流程制度规范,推进各环节间的相互配合和制约。建立和完善办案责任制,严格执行错案追究制。深化财政管理和投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制度改革,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进完善非税收入征缴方式。在基层推行参与式预算管理制度。推进专项资金规范化建设,建立绩效评价制度。推进公共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行综合财政预算。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强化财政内控机制建设,继续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健全政府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实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制、公示制、稽查制、绩效评价制和决策失误追究制,对政府专项资金、补贴项目加强跟踪评价和项目审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继续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国资监管体系,逐步将财务联网向二、三级企业以及区外投资企业延伸,进一步加强国企内控专项审计。继续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引入外部(独立)董事制度,健全企业财务总监、人事经理等关键岗位的责任制度和办事规则。探索在二级、三级监管企业设立纪检组长,建立健全廉政绩效评价机制。深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制度改革。继续规范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在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行业、公共服务行业和特许权部门引入竞争机制。国有(集体)企业产权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公开转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3.有效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要初步建立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完善对外行使权力的制约条件。结合对制度事项的梳理,查找薄弱环节,辨识权力风险点、管理风险点和人员素质风险点,细化裁量标准,健全预防措施,完善权力运行风险管理制度。加大法规制度宣传力度,积极推动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和执行制度规定,同时要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制度落实。要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衡量制度建设实绩的首要指标,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要及时分析和解决制度执行中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三)突出监督制衡力,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1.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快形成监督权力运行的良好环境。要强化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要严格执行《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完善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动态、及时公开权力运行规程。深入推进办事公开、厂务公开。要大力推行电子政务,扩大公开覆盖面。2.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及有关配套制度,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要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探索“一把手”权力行使规则和廉情分析办法,建立健全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要改革并完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班子、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管理人财物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交流回避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和干部辞职的规范化、制度化。3.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完善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强化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工程建设远程评标系统。继续推行重点工程巡视督查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权力的监督检查,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4.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加强党内监督。要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注重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纪检部门要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的相互监督,完善纪检部门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加强政府专门机关的监督。强化行政监察,推行行政问责制。试行绩效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绩效考评网上监察系统,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处理机制。强化审计监督,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加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预决算审计、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全面推行对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工作和审计结果运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内容,包括切实推行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积极开展执法监督巡视工作,组织进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等内容。加强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司法机关密切配合、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加大查办重点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力度,完善职务犯罪预警和防范机制。审判机关要正确履行审判监督职能,加强和改进行政诉讼工作。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活动、法院审判活动和判决生效后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发挥人民团体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完善基层民主具体制度。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深化干部下访和网上举报工作,完善基层信访网络,健全信访举报受理机制。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完善和落实新闻舆论监督规定。(四)加强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1.改进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基层领导干部作风。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效能建设,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强化对机关作风、依法行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评估考核,扎实推进基层站所作风建设。切实纠正一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良风气,促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形成守法、勤廉、尚俭、民主的良好风尚。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向职代会报告职务消费和廉洁从业等有关事项。深入推进三级互动接访中心工作,着力发挥镇、社区的作用,在真正实现三级互动上实现新突破。2.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严肃处理产品质量重大安全事件。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监管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健全考评机制,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五)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1.改进查办案件工作,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健全查办案件的协调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建立健全各项查案工作制度。健全来信来访实名举报办理规定,完善督办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管理和排查制度。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深入推行党员权利告知、审理助辩和对受处分党员回访制度。严格执行对违法犯罪党员的处分、处罚决定。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惩处行贿和受贿行为。2.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深入分析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要定期选择典型案件,对广大党员干部集中进行警示教育。要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手段,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三、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惩防体系建设整体效果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各项具体目标任务。要将惩防体系建设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内容,加强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不力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2.强化协调配合。惩防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各单位各部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研究确定体系建设重要事项,建立保障机制。纪检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制定体系建设的规划方案,抓好任务的分解落实,加强督促检查。3.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责任机制,各单位各部门各负其责。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切实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协办单位要积极协助、主动配合,完成好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要建立工作情况交流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要建立督查机制,检查督促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要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奖优罚劣。要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惩防体系建设更具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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