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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作者:潜江人大办公室
来源:未知
时间: 09:51
潜江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3年1月8日在潜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郑家荣
各位代表:
我受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一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市工作的大局与中心,突出政府工作的重点与难点,紧贴人民群众的期盼与呼声,依法履职,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服务科学发展,注重监督实效
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市人大常委会长期关注的重点。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监督与支持并举,有力推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进程。全年共听取并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8项,组织执法检查、视察 5 次,开展专题询问1次。
(一)围绕经济跨越发展开展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事关经济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重大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先后对汇总纳税企业税收、工业园区经济发展、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新城区招商融资和项目建设、商贸企业改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开展了监督。去年8月,针对我市汇总纳税企业和油田企业外迁税收收益流失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开展了专题调研,分析了我市财税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讨论研究了应对措施,并向市委专报,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策,并安排财政部门牵头对税源流失情况展开调查摸底,重点就油田企业外迁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我市油田企业外迁情况的调查报告》。目前,市政府正与油田、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主动联系,加强沟通,争取支持。去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就我市工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全市工业经济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创新体制增活力、强化调度保目标、力推项目增后劲、优化环境促发展”4项建议。市委书记朱汉桥批示:“调研有成果,报告有价值。此报告中:部门效率不高;企业环境不优;主管部门调度不力;干部作风不实;工作落实不够等问题,切中要害,要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且在实际工作中狠抓整改。”市政府根据市委领导的批示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建议,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各项整改正在有序推进。
(二)围绕财政预决算审查开展监督。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财政预算监督的新方法、新途径,按照“会前审查预算编制、会上审定预算报告、闭会期间监督预算执行”的思路,切实监督政府及财政部门为人民当好家。一是开展预决算审查。组织专班分别对2012年、2013年预算草案和2011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听取并审议了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2011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在审查2012年预算草案时,提出了“建立四项机制,深化预算监督”的建议,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迅速出台了4个加强预算编制工作考核监督的制度文件,进一步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听取了市审计局关于201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市国资办管理的四家公司2011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将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梳理,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市政府及审计部门组成整改督查组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了整改工作的落实。三是坚持借款审定和备案制度。去年,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潜江市预算监督办法》有关借款管理的规定,审定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借款事项64个,金额2.8亿元;备案事项7个,备案金额200.9万元。
(三)围绕司法公平正义开展监督。市人大常委会一贯重视司法监督工作,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增强司法监督的实效性,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突出司法为民。一年来,我们坚持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相结合,认真听取了市法院《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并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公安局《关于打击“两抢一盗”刑事犯罪和基层治安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审议意见并加强跟踪督办。“两院”及公安局专题研究,落实措施,切实整改。市法院于去年6月正式设立了独立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这也是全省基层法院中第二个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二是突出维护稳定。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依法促和谐、保稳定作为司法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对信访案件认真归纳总结,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重点监督,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理效率。全年共接待涉法涉诉来访35人次,受理来信45件,都及时进行了交办、转办和督办。
(四)围绕促进民生建设开展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先后对村级卫生室建设、水环境保护、义务植树、村级公路养护、保障房建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了监督。去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卫生局《关于全市村级卫生室运行情况的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村医队伍建设,提高村医素质;加强村级卫生室管理,强化乡镇卫生院监督管理责任;完善村级卫生室运行绩效考核机制;落实并完善村医补偿机制”4项意见。市政府和卫生部门强化措施,认真加以改进:一是出台了《关于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和《潜江市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二是科学规划设置村卫生室,确定村医人数。全市共设置338个村卫生室,按服务人口1.2‰的比例配备乡村医生638名。三是完善村卫生室经费补偿机制,将村医的定额补助定为每年3000元。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卫生服务质量的提高。
(五)围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保障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正确实施,是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还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同时还依法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共备案审查16件。去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水法》在我市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水法》宣传贯彻、水源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管、水利建设投入、水政严格执法五个方面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及水务部门根据这些意见,积极整改:一是331013布水环境质量公报,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三是全面完成了渠道确权划界工作和湖泊水生态修复、田关河综合治理等项目初步规划。四是积极争取水利建设项3.981.6
(六)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6112012
二、着眼全市大局,决定重大事项
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党委的决策和人大的决定有机统一起来,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意图转变为人民的意志。全年共作出决议、决定11个,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一)围绕市委决策决定重大事项。新城区建设是市委“一区两带三极”发展战略的首要内容。去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新城区招商融资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认为市政府采取“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开发建设模式符合我市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要求,建设“现代、生态、宜居、活力”的潜江新城区,招商融资是必然选择。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潜江市新城区招商融资和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在充分审议后同意支持市政府与中南建设集团的战略合作协议,并提出了“要落实好合作协议相关事宜,为中南建设集团投资合作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多渠道保障新区农民利益,全力打造和谐新区建设;要加快新区建设步伐,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工程质量”3项意见。这对解决新区建设资金瓶颈问题,加快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迅速拉开城市骨架,提升城市整体功能,全面落实市委的重大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围绕人大重要工作决定重大事项。制定并出台《潜江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和《潜江市财政性资金借出偿还监督办法》(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是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点之一。市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底就分别成立了起草工作专班,对制定“两项制度”的依据进行了充分论证,并远赴多地学习借鉴经验。形成初稿后,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前后九易其稿,最终形成草案。去年10月,“两项制度”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施行,为进一步深化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府财政预算的监督、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两项制度”的出台历经近一年的时间,凝聚了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大量的心血和汗水,是市人大常委会集体智慧的结晶,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建设史上具有重大意义。
(三)围绕政府议案决定重大事项。为实现潜江经济跨越发展,在现有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工业园区招商融资方案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就该议案提出的融资方案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形成了专项调研报告。去年8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的议案和调研组的调研报告,认为该议案提出的“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以园建园、以土地换资金”的思路是解决目前我市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的较好途径,并作出了《关于批准工业园区招商融资方案的决议》。作出这一决议,对于破解工业园区发展的资金难题,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业园区承载能力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三、培养使命意识,规范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推进人事任免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于宪法和法律、勤政廉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责任意识。一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48人次。其中,任免人大机关及联络处工作人员34人次、政府部门工作人员40人次、法院工作人员67人次、检察院工作人员7人次。
为进一步完善任免制度,规范任免程序,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潜江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宣誓暂行办法》,修订完善了《潜江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建立健全了任前考试、任前考察、供职承诺、就职宣誓等制度,切实把好干部“入口关”,不断提高人事任免质量。一是实行任前考试制度。凡“一府两院”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必须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不及格者,暂缓任命。二是实行任前考察制度。组织考察组分别到拟任命人员的工作单位进行走访,了解其工作情况,并形成考察报告提请主任会议初步审查和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表决。三是实行供职承诺制度。规定拟任命人员必须在任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供职承诺,供职承诺要求不准说大话、空话,要言之有物,掷地有声,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加深了对被任命人员的了解,增强了任命的准确性。四是实行就职宣誓制度。实行就职宣誓是新一届市大常委会依法任命工作人员的创新之举,要求拟任命人员在接受任命之前,面对国徽进行庄严宣誓,切实增强了任职人员的使命意识与责任意识。
四、改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去年,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搭建履职平台,使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一)加强代表培训学习。市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坚持集中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并常抓不懈。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聘请省人大常委会专家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并安排人大机关两位精通业务的工委主任作了《监督法》和《代表法》的讲座;去年3月,还聘请多位专家、学者,集中两天时间对全市324名人大代表进行了系统培训,使我们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充分了解和认识了人大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增强了履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鼓励代表参政议政。一是坚持和完善了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的制度。去年共邀请15名市人大代表和15名市民代表列席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邀请35名市人大代表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二是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走访市人大代表,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去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7个组走访了市人大代表,征求代表对议案、重点建议和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16件,对政府的意见和建议31件,对“两院”的意见和建议11件,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将意见和建议转达给“一府两院”。“一府两院”分别进行了督办落实,并及时将办理情况进行了反馈。三是开展了2012年度优秀代表议案和建议评选活动,评选出6件优秀代表议案和建议。四是开展了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促使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保持同人民群众的经常联系。五是开展人代会会前市人大代表走访选民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为大会提议案、建议做准备。六是创新代表工作宣传机制,与潜江日报社联合开辟了“代表风采”专栏,宣传代表的先进事迹,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
(三)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一是构建组织体系,增强代表小组活动的实效。为方便代表就近参加活动,将全市的省、市代表按区域进行了编组,共划分23个代表活动小组,并建立了“代表之家”。二是创新开展关爱敬老院及五保老人活动。去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倡导市人大代表开展了关爱敬老院及五保老人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响应。在活动启动仪式上,市人大代表和61家捐赠单位五年认捐额高达537.2万元。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将活动情况专题向市委进行了报告,市委领导朱汉桥、张桂华、龚定荣同志相继作出批示。市委书记朱汉桥批示:“关爱老人,推动老龄事业发展是一件十分光彩的事业,市人大抓住社会关切的问题,主动作为,有序推进,值得全市学习,市委市政府等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截止去年12月底,捐赠资金已到位162万元,占五年认捐总额的30%;全市15所农村敬老院都已制定完整的敬老院总体建设规划,建设总面积4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708万元,其中积玉口、杨市敬老院的改扩建工程和总口敬老院的二期改造工程已于去年10月完工并投入使用。
(四)强化议案建议办理。在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议案建议159件。市人大常委会及时进行转办、交办,并建立了跟踪督办机制,有力地促进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整体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在去年10月的第六次会议上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重点建议、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在12月的第12次主任会议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6件市人大代表不满意建议重新办理情况的报告》,大多数建议办理成效明显,代表满意率进一步提高。其中,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将“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保护水生态环境”作为议案交市政府办理。市政府明确了“增强农业抗灾减灾能力、加强水环境治理、维护河道生命健康、改造危桥”4项办理重点,制定了13条具体措施,明确了5个关键阶段。2012年度市财政预算用于水利工作的专项经费达3800万元,全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达2.39亿元。此外,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还将“加大社区建设力度”和“探索拆迁有效途径,加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作为重点建议交市政府办理。市政府将社区建设纳入2012年十件实事,出台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了1个社区服务中心和10个社区公共服务站,并对社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在提高社区工作经费的同时,还积极争取省级项目资金250万元,专项用于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在探索拆迁有效途径方面,市政府重点在抓好拆迁安置和完善保障政策上下功夫,在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机制、和谐拆迁机制、拆迁还建激励机制、建设资金筹措管理机制和联系协调机制。这些措施的实施,切实把人大代表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到了实处。
(五)依法补选人大代表。去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按照选举法的程序和要求,指导园林办事处、广华办事处、泰丰办事处、熊口镇依法补选了因工作原因变动缺额的8名市人大代表。
五、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工作实效
打铁先得自身硬,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加强人大常委会及工作机关自身建设是关键。去年,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了一支求真务实、依法履职的人大工作队伍。
(一)强化学习,提升综合素质。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学习放在突出位置,注重学以致用,采取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机关“一办七委”负责人分期、分题主讲的办法,经常性地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
(二)建章立制,规范人大工作。修订完善了《潜江市人大常委会联络处工作百分制考核办法》等8项制度,重新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奖惩措施,签订绩效考核责任状,奖勤罚懒,推动机关高效运转。
(三)加强指导,发挥人大联络处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各地人大联络处工作的指导,实现了人大工作的上下联动。年初召开了全市人大联络处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历次会议、组织的各类培训也都邀请各地联络处参加,一年来,各地联络处的工作各具特色,富有成效。如高石碑镇联络处实行“三个评议”(群众评议、代表评议、工作评议),激发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潜江经济开发区联络处强化“四种意识”(发展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增强了代表履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四)强化措施,改进工作作风。一是以调查研究为着力点,改进作风。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开展了“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潜江经济开发区污染整治及水环境保护情况”等6项专题调研活动,并提出了多项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市委书记朱汉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桂华等同志分别对相关调研报告作了重要批示。二是以结对帮扶为着力点,改进作风。去年,市人大常委会结对帮扶周矶办事处联盟村、李塘村,着力帮助其解决村级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三是以关注民生为着力点,改进作风。在去年6月份的市人大代表关爱敬老院及五保老人活动中,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率先在周矶办事处敬老院组织开展了关爱敬老院捐款活动,为敬老院的五保老人们送去了20台液晶彩色电视机,并现场捐款1.54万元,拉开了市人大代表关爱敬老院及五保老人活动的序幕。
(五)与时俱进,加强人大宣传。一是积极开拓现代化的信息交流渠道,进一步对人大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二是创办了机关刊物《潜江人大》,并着力将其打造成我市“民主法治的园地、权力机关的喉舌、人大代表的窗口、普通百姓的知音”。三是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去年5月启动了以“保护农村环境,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的2012年环保世纪行活动。四是把信息、宣传报道列入机关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调动了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人大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六)廉洁从政,树立良好形象。一是抓学习教育。经常组织党组成员及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学习中纪委和省纪委、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等,时刻做到警钟长鸣。二是抓责任落实。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和民主生活会,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健全约束机制。三是抓廉洁自律。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从严要求自己,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树立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深感成绩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和“一府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市人大代表共同努力和全市百万人民热情支持的结果。在这里,我谨代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与党和人民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监督工作还需大力推进,增强实效;代表工作还需创新方式,增强活力;自身建设还需强化措施,不断提高。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
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紧紧围绕“冲刺全国百强,建设‘四化’同步发展先行区,打造荆楚明珠”的宏伟目标,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财政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全力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全市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各位代表!当前,我们正处在新一轮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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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平正义。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支持和保障审计、监察等部门开展专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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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名词解释
11“”即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部门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部门行政性、服务性收费缴入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到位,行政审批职能授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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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送戏、送电影、送图书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
潜江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8日在潜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潜江市人民法院院长& 赵& 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潜江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12年度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创新推进服务举措,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为全市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履行审判职能& 全心服务经济社会大局
一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市委各项重大决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900件,审结1853件;受理各类执行案件(含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58件,执结和部分执行646件。
刑事审判保稳定。坚持把刑事审判放在各项审判工作的首位,依法严惩刑事犯罪,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打击与预防并重,惩治与教育结合,全力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38件465人,审结338件465人。针对比较猖獗的抢劫、绑架、重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涉恶、涉毒犯罪,加大打击力度,从重惩处,绝不手软,依法稳妥审结了一批重大案件。共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29人,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91人。有序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和解、量刑规范化等刑事司法改革工作,规范操作流程,明确适用条件,推动量刑公正与均衡。牢牢把握“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共对135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宣告缓刑。全面落实“精审、细调、稳处”要求,做实做透调解工作,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4件,调撤率100%。不断延伸青少年帮教工作覆盖面,在审理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对判处缓刑、免处的未成年罪犯定期进行回访考察,做好跟踪教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的重复犯罪。
民商审判促和谐。民商事审判坚持理念先行,注重创新实践,能动和谐化解纠纷。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92件,审结1448件,结案率为97.05%,化解争议标的9050余万元。针对民事纠纷增幅明显、案件总量大、矛盾尖锐、处理化解难等现状,加大调解力度,采取多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同时充分依靠交警、妇联、卫生局、保险公司、律师等各类组织和社会资源,加强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攻坚。共化解道路交通、劳动争议、医疗、婚姻家庭纠纷1152件,其中调解(含撤诉)结案839件,占民事结案数的72.8%。商事审判密切关注经济发展态势,围绕区域经济特点,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310件,审结296件,化解争议标的5080余万元。坚持因案制宜,针对买卖、保险等纠纷多发态势,深入企业,送法上门,防范纠纷;坚持因企制宜,对涉及企业改制、股权转让等纠纷,多采用协调、和解、重整等形式解决;坚持因事制宜,对资金周转暂时困难、尚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慎用、善用司法保全措施,确保企业不因审判影响发展,努力当好企业经营生产的“调节器”和“减压阀”。
行政审判重协调。坚持维护行政机关权威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重,将监督支持贯穿行政审判始终,做到依法维护行政执法权威与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有机统一。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70件,审结67件,结案率为95.71%。通过加大协调力度,立足内部配合,依托外部联动,顺利协调化解多起因行政强制或行政不作为引发的行政诉讼案,有力推动官民关系和谐融洽;加大服务力度,建立健全与行政机关的工作通报、定期交流、联席会议等制度,有力保障全市城市化建设顺利开展;加大宣传力度,采取专题讲座、庭审观摩、法律咨询等形式广泛普法,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行政纠纷发生,促进依法行政与行政诉讼的良性互动,不断提高行政机关执法水平。
执行工作求实效。在执行工作中,以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为目标,坚持一手抓老案清理,一手抓新案执行,努力促进执行工作良性运行,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提高案件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切实维护胜诉者权益。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58件,执结421件,部分执行225件,执行率为98.18%,执结案件标的5690余万元。通过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执行威慑、执行救助等机制,用足用好财产申报、查询账户、执行曝光等措施,适时组织“晨战”、“夜战”、“节日战”,打好执行“组合拳”。加大对道路交通、劳动争议、建设工程等涉及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同时,积极参加配合市里对市中心集贸市场的整体拆迁重建工作,用足用活执行手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践行能动司法& 全方位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不断强化“讲大局,优服务,促发展”工作理念,紧扣审判实践,延伸司法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全面提高参与社会管理的水平和成效,努力以司法和谐增进社会和谐。
关注热点,保障发展大局。一是拓宽服务之路。主动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潜江市政法机关服务企业、营造公正安全发展环境的六项措施》的文件精神,制定了《潜江市人民法院服务企业发展九项承诺》。通过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发展难题,为企业发展提供公正高效优质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积极开展“四联四助”等活动,组织干警深入企业村组,为企业释法解惑,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二是集聚发展之力。统筹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按照湖北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基本完成了广华寺法庭作为“示范人民法庭”的建设工作;张金法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打造学习型、亲民型、和谐型、廉洁型法庭,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庭长林发扬被评为全省劳动模范,潜江市总工会还专门授牌 “林发扬劳模创新工作室”。
把握重点,丰富司法服务。一是优化窗口推行“一站式”服务。按照立案咨询、诉讼服务、信访接待等不同功能,将立案大厅改建为集诉前引导、法律咨询、风险告知、诉前调解、案件查询、材料接转、判后答疑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全年服务群众3500余人次,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101件。二是“零距离”审判贴近群众。继续开展巡回审判,实现巡回审判从工作特例向工作常态的转变。对年龄大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尽可能上门开庭,就地审理,现场调解。全年共开展巡回审判、巡回调解1600余次。三是着力发挥救助功能。加强司法救助,保护弱势群体,为涉诉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下岗职工以及交通、医疗、工伤事故的受害人等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全年共为83起案件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38.146万元,保障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并对这些案件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同时安排7.5万元司法救助专项经费,对4名无法获得赔偿的刑事被害人及家属、执行难以到位而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救助。四是“多维度”指导防范纠纷。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预防,变单一普法为多元指导,建立健全与地方党委、政府、基层组织矛盾纠纷预防、调处、稳控的联动机制,深入开展好人民调解、判后释疑、法制宣传等工作,努力把倾向性、苗头性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培育亮点,深化和谐共建。一是院校联动关爱学校师生。在潜江中学等学校设立“法制教育基地”,选派优秀法官担任“法制辅导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讲进校园”活动。2012年6月成立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进一步拓展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空间,先后举办法制讲座、庭审观摩等各类活动5次,服务师生8000余人。二是庭所对接构筑立体网络。充分整合人民法庭和公安派出所调解职能和资源,6个人民法庭均与辖区派出所建立重大纠纷事先通报、矛盾纠纷联合化解等多项联动机制,实现了法院审判工作与公安警务工作的无缝对接。三是诉调对接促进多元化解纠纷。依托覆盖全市的司法所、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通过业务培训、庭审观摩、联席会议等途径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指导,广泛开展委托调解、邀请调解、联合调解等工作,构建了“多主体参与、多渠道疏导”的纠纷化解格局。
三、完善管理机制& 全力推进司法效能建设
认真落实“重程序、讲质量、提效率”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审判规律,切实提升管理水平,推动审判质效稳中有升,司法公信力不断彰显,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
讲方法,全力抓好审判管理。一是加大科学管理力度。合理调配现有审判资源,进一步均衡院机关业务部门和6个人民法庭审判力量,将审判骨干派到法庭工作,构建上下流动、能进能出的管理格局。二是强化均衡结案理念。对办案进度实行每月通报制度,确保和提高审限内结案率及结案均衡度。三是加大质效监管力度。采取庭内专题讨论、法庭联席会议、审判委员会例会和邀请上级法院指导等多种方式,对疑难案件统一裁判尺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四是狠抓案件质量评查。实行“每案必评查、每月必通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过相关程序予以纠正,强化办案法官责任心,确保各类案件裁判公正。五是建立审判绩效考核机制。制定《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办法》,将法官业绩考评结果与单位评优、个人评先以及晋职晋级挂钩。全院案件调撤率、上诉率、发改率等多项审判质效指标逐年改善。
重落实,全力抓好涉诉信访。一是领导包案化解重点信访。对重点涉诉信访案件,严格落实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处理的“四定一包”责任制,多措并举息诉息访。全年来共化解重点涉诉信访案件19件。二是高度重视妥处初信初访。建立健全信访接待首问负责制、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制等制度,构建信访接待“法官、庭长、院长”三级联动工作格局,第一时间甄别情况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共处理涉诉来信87件,接待涉诉来访343人次。三是主动作为减少信访隐患。适时开展涉及民生、经济领域的不稳定因素排查活动,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案件,提前介入,做好预案,慎重应对。对确有困难的上访人给予必要的关心与帮助,平息情绪,消化矛盾,有效减少信访发生。
搭平台,全力抓好司法保障。一是改善审判工作环境。认真履行审判基础保障职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诉讼服务中心、案件审判区和培训中心进行了改造,使审判工作环境更加规范,为全院的日常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更大便利。二是加强司法政务管理。完善了考勤、印章、财物、警车等相关管理制度,使。三是落实审判安全措施。对重点部位实行全天候视频监控,并固定人员落实安检、值勤、流动巡查,对于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案件,制定预案,做好防范工作。四是。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司法鉴定服务,为审判工作提供科学、严谨、有价值的鉴定结论共进行司法鉴定对外委托95件(次),进行司法鉴定结论审查15件(次),接受司法技术咨询510余人(次)。
四、立足素质强院& 多层面筑牢队伍建设根基
积极贯彻“强素质、提干劲、保廉洁”的工作思路,一手抓从严治院,一手抓从优待警,有效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抓好队伍建设,全力打造一支“思想过硬、能力过人、廉政过关”的干警队伍。
以学立德,凝聚发展合力。深入推进和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等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和班子成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全面抓好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作风建设,引导和鼓励干警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全面推进政工、审判、行政三大管理类制度的落实,严格要求,严肃纪律,严明奖惩。积极开展审判业务交流活动,先后组织干警到上级法院和有关部门进行各种岗位培训76人(次),邀请上级法院的资深法官和其他相关单位领导来院授课5次,努力为干警搭建学习平台。积极开展案例分析、庭审观摩等多种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干警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裁判说理等业务技能。
以廉促审,提振工作实力。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继续发送《案件审理(执行)廉政监督卡》,设立24小时语音自动答录举报电话,聘请廉政监督员,经常性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实行审务督察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加强内部监督。实行干警廉政情况月报制度和廉政风险迹象管理工作,有效前移预防腐败的关口。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及时依规依法处理全年无一人受到法纪、党纪、政纪处分。
以业修为,激发队伍活力。全面加快青年法官培养进程。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新录用人员一律安排到审判一线接受锻炼,助力青年干警成长成材;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鼓励干警积极参与重点课题调研、学术论文研讨等活动,努力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为法院可持续发展储备人才;注重对实干型干警的培养,把那些想做实事、做了实事、实绩突出的干警适时提拔到中层干部岗位上来,让实干者有想头、有奔头,有施展抱负、展现才能的平台。共提拔任用20人,在全院营造崇尚实干的良好氛围,增强了法院工作活力。
以人为本,打造法院文化。紧紧围绕“人”这个主体与核心,努力打造法院文化特色。一是通过建设法院院史陈列室、司法文化走廊、廉政文化长廊、法官文体中心、局域网谈心室等阵地,以强化物质载体来展示法院文化氛围;二是经常性地开展大读书、演讲比赛、各类征文等积极有益的文化活动,倡导先进的法院文化,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培育清廉为人、公正司法、干净干事的司法理念,努力在三尺法台上实践“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五、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努力改进法院工作
把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作为推进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公开的重要动力和保障,认真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批评和建议,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汇报制度。
积极办理人大转办信访案件。对人大常委会机关转办的代表建议和群众信访件,认真查实,及时办理并回复,共办理人大常委会机关转办的涉诉上访信访案件8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来院座谈、旁听案件庭审,向人大代表寄送工作汇报材料及征求意见函,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评议和监督。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联席会议上,认真听取了全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评价以及提出的一些具体的意见,并作出承诺。专门走访人大代表3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来院座谈、旁听案件庭审3次。同时,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各位代表,2012年,我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协调发展,在打击犯罪、制裁违法、调处纠纷、维护稳定、保障权益、促进和谐、服务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我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法院”,先后还有8个集体和15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先进荣誉和奖项。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代表、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执行难”问题虽有所缓解但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社会诚信缺失,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率很低,逃避执行现象比较常见,执行工作仍然比较艰难;网络舆论拓宽了对司法进行监督的渠道,同时也对法院工作尤其是对个案审判如何把握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带来了新的考验;涉诉信访形势依然严峻,工作压力增大;案多人少、法官断层、人员结构失调等问题依然存在;少数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不高,需要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和困难,对法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能力水平是严峻的挑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努力应对解决。
2013年,我院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认真履行各项司法职责,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此,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发挥能动性,着力保障经济转型。要积极应对民间借贷纠纷增多和楼市价格波动引发房屋买卖违约纠纷增多等新情况,妥善化解各类合同纠纷。要加大对重点项目与新兴产业的司法扶持力度,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是体现公正性,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重点审理好抢劫、盗窃以及涉恶、涉毒等刑事案件,维护稳定;妥善审理好道路交通、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民事案件,保障民生权益;积极推动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要准确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调解质量;要突出抓好涉诉信访,通过重点约访、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举措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注重创新性,倾力参与社会管理。要加强与学校和新闻媒体的互动,加大对社会面和特殊群体的法制教育,谋求普法教育新成效。要进一步改进完善巡回法庭审判方式,将庭开到社区、农村、学校、企业,以案讲法,增强法制宣传效果。要继续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对接机制,不断形成化解纠纷合力。
四是突出廉洁性,努力提升队伍素质。要进一步加强理念教育,改进司法作风,营造爱岗敬业的浓厚氛围,加强对青年法官的培养,努力为他们创建安心向上的工作环境。要不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形成规范化、精细化的审判管理体系。要坚持“零容忍”,瞄准“零违纪”,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维护队伍纯洁,确保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催人奋进,新的任务光荣艰巨。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坚定信心,求真务实,扎实做好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为建设幸福潜江,推进全市经济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8日在潜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少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就2012年的检察工作向大会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党的工作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细化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以强化检察管理、推动能力建设为抓手,以检察工作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加强“三个体系”[1]建设、打造“五个检察”[2]为保障,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勇争全国百强,建设幸福潜江”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为建设幸福潜江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充分履行批捕、起诉、控告申诉检察职能,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并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今年,共受理各类提请审查逮捕案件297件41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64件363人,不捕33件47人。受理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445件71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46件487人,不起诉17件20人,呈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的死、缓、无案件14件25人,起诉案件法定时限审结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
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以积极投身打黑除恶专项活动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严打力度,对杀人、抢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杀人、放火、强奸、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案件6件6人,起诉7件8人;批捕“两抢一盗”犯罪案件70件107人,起诉76件126人。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实际困难,对重大刑事案件、自侦案件坚持专人专班全程办理,确保快捕快诉。一年来,我们先后办理了涂某、郭某在闹市区安放炸弹引爆他人车辆爆炸案,许某、彭某、陈某等8件42人电信诈骗案等,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凝聚打击合力,提高打击效率。积极推动侦、捕、诉沟通协作,不断完善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联席会议、疑难案件会商等制度,共同研判案情,依法及时作出处理。一年来,侦监、公诉两部门提前介入实施引导侦查取证287件467人。坚持案件繁简分流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依法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和简化审程序等工作机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135件,简化审118件,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97件105人,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稳”、“准”、“快”地打击犯罪。
坚持宽严相济,彰显执法效果。深刻领会“两减少、两扩大”[3]原则,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主犯、累犯、惯犯坚决打击,依法快捕快诉,加大惩处力度;对未成年人犯罪、偶犯和轻微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六字方针,不断缩小社会对立面。牢固树立保障人权意识,依照新刑诉法有关规定推行“一档一卡一书”[4]试行建立审查逮捕环节听取辩护人意见制度。制度试行以来听取辩护律师意见16人次。推行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专门办理机制,推动刑事和解办案,在审查起诉环节和解办案25件31人,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增进了社会和谐。今年8月下旬,我院对一起在校未成年人涉嫌共同犯罪案件推行不起诉公开审查,召集侦查机关、校方代表、社区代表和监护人进行听证,对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设置了6个月考察期,这一做法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全面化解矛盾,力促社会和谐。以我院创建的全国、全省文明受理接待中心为依托,不断巩固“1+1+2”[5]信访接待模式,充分发挥12309综合受理系统“六合一、四整合”[6]的各项功能;先后开展“四联四助”、“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并积极参与市信访局牵头组织的联合接访,确保及时协调处理群众诉求。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35件次,其中举报55件次,控告128件次,申诉赔偿52件次;为5名刑事被害人落实救助资金9.4万元。不断强化涉检涉诉信访风险评估机制,通过充分整合控申、侦监、公诉、自侦等各部门资源加大涉检涉诉信访风险的搜集研判力度,对信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办案一线,化解在基层。积极推动执法办案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对于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变更强制措施等决定,强化对被害人及有关方面的释法说理,促进释疑增信。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在综合治理联系单位开展经常性的走访,在城区建立班子成员与社区联系制度,协同分析治安形势,就打击预防涉毒犯罪、交通社会化管理、“两劳”[7]人员回归安置、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有关问题加强联系指导。同时结合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及时向社会管理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其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为建设幸福潜江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指示,切实加大力度,加强措施,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取得了新突破。共办理贪污贿赂案件22件26人,渎职侵权案件4件5人。在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中大案8件8人,要案8件9人,大要案比例达到72.7%,办案规模效应进一步提升。
围绕中心工作加大办案力度。紧紧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突出了三个方面的重点:一是突出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开展集中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专项工作,先后立案查办了血防系统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弄虚作假贪污、挪用国家用于农村血吸虫病治疗、预防的专项资金窝串案7件7人。二是突出查办“三机关一部门”[8]职务犯罪案件。针对一起司法审判过程中虚报立功材料的事件,立案查办了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赵某伙同社会闲散人员彭某徇私枉法案,同时还将涉案的市公安局副局长梅某以涉嫌受贿移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立案办理。三是突出查办重点行业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办教育系统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在物资采购环节收受贿赂的行受贿案件5件6人;根据这些案件中获得的新线索,立案查办医疗卫生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利用物资采购收受贿赂的案件6件6人。一系列案件的成功办理,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职务犯罪。
围绕资源整合强化机制建设。大力加强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通过优化整合资源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对上,我们依靠上级检察机关统一的侦查指挥体系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协作的办案模式,提升大要案件指挥协调、排除干扰的效率。对内,我们建立互相协作、贪渎并查的“大自侦”格局,提升兵团攻坚的整体力量。今年所办理的全部自侦案件均采用了这种兵团作战模式,一些案件还较好地实现了贪渎并查的效果,如从赵某徇私枉法案中查获梅某受贿线索并成功办理该案。在自侦与其他部门之间、公诉机关与审判机关之间,我们重点完善与公诉、侦监部门的协作配合和与法院的交流沟通,由侦监、公诉先后提前介入自侦案件的侦查,协助调取、固定初始证据,补齐、补强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确保案件快速起诉。
围绕打防并举健全预防机制。认真落实“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回访、一案一建议”的预防工作机制,共发出预防检察建议27份,开展预防调查4次,开展预防警示教育7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近3000人次,制作廉政宣传电视短片一部并在省院评比中获得三等奖。在抓好预防教育等常规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系统预防,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在非公企业领域针对行贿犯罪建立健全系统预防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力度,加快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联网对接步伐,一年来对外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73人次,更新录入记录50余条,较好地发挥了档案对市场诚信的监测作用和对党员干部的监管作用。
三、持续强化诉讼监督,努力为建设幸福潜江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保障人权,打击犯罪,较好地维护了执法司法公平公正和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着力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发现并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23件25人,依法向侦查机关提出监督意见后,侦查机关已立案查处;不应当立案而立案8件10人,侦查机关根据我们提出的监督意见已做出撤案处理。大力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一方面加强与公安、工商、监察等部门的联系,一方面狠抓落实,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活动”,并密切跟踪处理结果。共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件9人。着力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共向侦查机关和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1份,办理侦查活动监督案件12件次,追捕漏犯14人。今年,我院侦监部门办理的2件法律监督调查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侦监部门法律监督调查案件十大优秀案例;公诉部门办理的1件法律监督调查案件被省院评为“2012年度刑事诉讼法律监督调查优秀案件”;8月下旬,侦查监督部门在省院召开的全省侦查监督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着力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加强量刑建议工作,坚持口头书面相结合,注重全面收集量刑证据,深化量刑建议说理,在法院已审结的案件中,我院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8.2%。坚持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今年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5次,出庭支持公诉9次。认真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检法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案情交换意见制度,完善检察建议和法律监督调查工作,今年,公诉部门启动法律监督调查机制6件次,依法提请抗诉3件,确保刑事审判监督职权依法充分履行。重点加强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审判监督,依照新刑诉法的规定于7月1日起试行简易程序案件全部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相关做法得到人民监督员的充分肯定。
着力加强民事行政诉讼及执行监督。共受理不服市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民事申诉案件26件,行政申诉案件6件。经审查立案12件,提请抗诉6件,汉江检察分院已采纳4件。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法院已采纳3件。加强对法院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及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开展法律监督调查39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份。依法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办理支持起诉案件8件。
着力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狠抓监管场所管理秩序的维护和监督,针对监管活动及刑罚执行变更中的违法现象发出纠违通知书8份,办理法律监督调查案件25件,对监外执行及社区矫正纠违10件。深入开展留所服刑犯清理,确保无违规留所服刑现象。持续强化监管场所通风报信、“跑风漏气”专项整治,今年5月间成功查办了看守所原副所长龚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有效地遏制了“跑风漏气”现象,并于8月在省院就成功办理此案作了典型经验介绍。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成立社区矫正检察室,建立了互联互通网络信息平台。狠抓驻所检察工作硬件设施建设,通过视频监控联网实现监管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的动态监督模式,进一步提升了驻所检察室的规范执法水平。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主要坚持了以下几点:
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水平。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市委工作的大局中去谋划和考虑。年初,我们出台服务企业营造公正安全发展环境的“十条意见”,紧扣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职能明确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的方式方法和纪律要求,受到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五条办案原则”[9],较好地发挥了“执法为了大局,执法服务大局”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主动接受市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们除了定期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外,还以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召开人民监督员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今年以来,我们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全面汇报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充分听取了人大的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院党组均加以认真研究归纳,逐一进行整改,促进了检察工作的水平不断提高。
坚持加强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不断强化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认真落实省院规范执法22项任务,严格落实“四个绝对禁止、一个必须实行”[10]办案纪律。进一步规范了同步录音录像、执法办案“一案三卡”[11]、初查预案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行受贿案件统一办理机制,全面完成了看守所审讯室和院内办案区的“双区域双通道”[12]改造,严格确保强制物理隔离措施落实到位,较好地提升了安全办案和规范执法水平。持续抓好人民监督员工作,一年来组织人民监督员活动62次,较好地发挥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七种情形”[13]的监督作用。大力推进案件管理改革,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并与控告申诉部门合署办公,按省院要求落实案件管理各项职能,把好了案件进出口关,提高了案件质量。
坚持抓好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了班子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岗位目标责任制,以提高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为抓手,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一执法思想,调整工作思路,有效地增强了领导班子团结奋战的凝聚力和科学研判的决策力。进一步加强青年干部培养。积极开展读书活动打造青年干部学习成长平台,今年又有3名青年干警通过司法考试,为17名青年干部落实行政职务或法律职务,确保人尽其才。今年11月我院被团省委授予“青年书香号”荣誉称号。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重点抓好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坚持明确方案、强化载体、落实措施、加强领导,以打造“十个一”[14]活动平台为核心手段提升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生动性和针对性,较好地增强了全体干警爱岗敬业的责任意识、争先创优的进取意识、求真务实的实干意识、勤奋好学的求知意识和干净做人的清廉意识。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针对刑诉法和民诉法修改,积极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省院举办的专题培训讲座,确保全员参学;在此基础上投入资金1万余元为干警购买各类学习资料,结合我院“月知识测试”制度抓好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的学习考试,积极为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的贯彻落实做好前期筹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强廉政风险预警和防控,出台《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实施办法》和《廉政风险迹象管理办法》,促进形成“内控防范有机制、岗位操作有标准、事后考核有依据”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在执纪检查中未发现一起干警违纪违法现象。通过持续深化队伍建设,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提升。一年来,我院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集体”、“年度检察技术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先后有33人(次)获得省院、分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的表彰,有11个科室获得“先进科(处)室”、“十佳基层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4人次荣立三等功。
坚持深化检察改革,不断完善检察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围绕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致力于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执法监督制约、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自身体系建设和强化经费保障五个方面,有重点、有层次、有步骤地推动高检院各项改革措施在基层检察工作中贯彻落实。对省院出台的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两个适当分离”[15]、推动检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等重大改革措施,通过强化侦查指挥协作、侦捕诉一体、案件管理等各项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地推动落实到位。今年3月,我院广华检察办事处被省院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推动检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十个试点之一。在此基础上,我院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月读文思廉、月工作汇报、月督察通报、月知识测试”等四项工作机制,着力加强队伍管理机制的探索革新。一年来,干警精神风貌、作风纪律和执法素能有了明显提高。
各位代表,我院一年来在检察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全体与会代表监督与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回顾过去一年,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也存在着有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有些领域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人少案多的矛盾仍然突出,规范执法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2013年,我院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委、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坚决执行市人大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统筹抓好检察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自觉地服从和服务我市改革发展大局,全力助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三是要紧扣执法办案这个总抓手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加大办案力度,确保办案质量,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确保检察工作经得起党的检验、人民的检验和历史的检验。
各位代表,2013年,我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根据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忠诚履职,扎实苦干,为勇争全国百强,建设幸福潜江,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相关用语说明
[1]“三个体系”建设:2011年全省市州分院检察长会议提出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重点,概括为“三个体系”:以坚定政治方向、服务大局为基点的检察工作方针政策体系、以“四个维护、两个促进”(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四个环境”(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为基点的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体系、以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基点的检察机关自身体系。
[2]“五个检察”: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事业要积极融入“五个湖北”建设,打造“实力检察”、“创新检察”、“法治检察”、“文明检察”、“人本检察”。
[3]“两减少,两扩大”:2008年12月17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这一刑事司法工作原则,要求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和老年犯中罪行轻微的人员,依法减少判刑,扩大非罪处理;必须判刑的,依法减少监禁刑,扩大适用非监禁刑和缓刑。
[4]“一档一卡一书”:我院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中侦查环节听取辩护人意见制度的相关规定而制定的制度,即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档案、辩护律师联系卡、律师意见书。
[5]“1+1+2”信访接待工作模式:我院2010年年初开始推行的信访工作模式,即每天由一名检察长带领一名院内设科室负责人到信访接待室与控申科两名信访接待人员一同接访,现场与群众交流,及时协调处理群众诉求。
[6]“六合一、四整合”:举报、控告、投诉、申诉、咨询、查询6项功能,电话、网络、信函、接访等4种受理方式的整合。
[7]“两劳”人员:劳动改造人员和劳动教养人员。
[8]“三机关一部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
[9]“五条办案原则”:抓住重点领域、坚持标本兼治、把握政策界限、掌握分寸节奏、加强联系沟通。
[10]“四个绝对禁止、一个必须执行”:绝对禁止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绝对禁止违法违规扣押、冻结及处理款物;绝对禁止在办案区违法违规关押犯罪嫌疑人或者将已经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违规提押到办案区进行讯问;绝对禁止接受吃请、收礼,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关请托人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必须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11]“一案三卡”: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随案建立的“廉洁自律卡、办案告知卡、回访监督卡”。
[12]“双区域双通道”:在办案区,对被讯问人与办案人员实行物理隔离,使二者分处在不同的区域,并从不同的通道进入审讯室。
[13]“七种情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高检发[2010]21号)第十七条规定,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下列情形实施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
[14]“十个一”:今年我院打造“十个一”活动平台扎实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包括举行一次公开承诺、接受一次党课教育、观看一次教育影片、开展一次传统教育、聆听一场英模事迹报告会、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一次交心谈心、重温一次誓词、举行一次征文活动、提交一份总结报告。
[15]“两个适当分离”:诉讼职能与诉讼监督职能适当分离,案件办理与案件管理职能适当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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