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妻亡,一直没办房屋产权证查询,我在个旧工作,现退休回耒,和儿子居住。请问现在怎样办房屋产权证查询?

以我儿子名义卖进的房改房我有居住权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请问律师;原来是我一套70平方的房子,一直同我儿子一家居住,后来以儿子的名义买进,办了儿子的名字(产权证)。我没有参加过房改房。1.我有居住权吗?2.我现在算不算是无房户?
谢谢!                           
现在父母要我们帮出去,我跟我老婆没有房子住,只有到外面组房子了!房子18W,财礼钱3W!
我和爷爷 奶奶
父亲 儿子在一个户口本上
现在公房房子拆迁 补偿了一套105个平方的安居房
爷爷是户主
补偿协议上有我们的名字 爷爷签的字
户主已改为我父亲
现在因为家庭矛盾
出现问题 我想问一下 补偿的安居房我和我儿子有居住权吗
我和我儿子不能居住在安居房 我是否有权利到法院请求补偿
我出首付装修费,儿子贷款产权证写的是儿子的名我们共同居住,请问我对房产有处理权吗?是否算利害关系人?
问题补充:我和儿子同一户口本我是户主,离婚后我一直带儿子共同生活是卖了旧房买新房,是唯一住房 .是2006年买的房子.2007年儿子已结婚,我们共同居住. 假如我搬出去我对房产还有处理权吗?
我结婚了没有登记,有一个儿子三岁了,我跟我老婆吵架,二年我老
因为年龄关系我们老两口不能贷款就用儿子和儿媳名义贷款买了房,房子让他们住,首付及月供均有老两口出钱。因为是他们的名字,按规定他们拥有产权。但是,现在不想把产权给他们,而仍然归我们名下,等我们死后再由他们继承或在我们认为合适的时候赠与他们。在不更名的请况下,我们通过什么程序才能达此目的。公证的办法?他项权利的办法?请指点,谢谢!
双方都是二婚男方有一套房子男方有两个女儿女方有一个儿子,以后男方或者女方去世了,女方的儿子有继续住的权利吗,和有继承权
房改时,公婆因年纪大了,又只有一个儿子,所以房产证上直接写的是儿子的名字,房子出租时,儿媳骗老人说出租经常换人,要看房产证为由,背着老人把房产证的名字改成她自己的名字,现在要离婚,赶公婆走,说房子属她个人,老人怎么才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结婚六年半,孩子5岁半,房子是男方买的女方名下没有房,如果离婚,孩子子归女方,女方是否有居住权
我是去年协议离的婚,当时儿子3岁,儿子归男方抚养,离婚是男方补偿我两万元,要我把户口迁走,到现在为止还还差我一万所以我没迁移户口,男方因此不让我见儿子,这一年多来我以前的婆婆经常打电话告知我男方不想要抚养权了,因为他已经再婚并生了一个女儿,并且他现任妻子对我儿子很排斥我前夫因此对我儿子很冷淡。我儿子一直是他爷爷奶奶在抚养,他没有尽过做父亲的责任。
房子的产权是我和我老婆的,去年我的母亲过世,在继父要求我们写下要让他有居住权,随后他把自己的东西搬到自己的女儿家住,却锁了我的一间房间。后来,以此向我们要五万元钱买断居住权,我们不答应,他就威胁我们:要把我们炸死。他对我没有抚养过,因为我母亲和他同居(他们没有打结婚证)时,我已经出来工作了,请问我有权收回居住权吗单位房改房,没有房产证。昨办?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单位2003年破产了,将一间平房卖给了职工,个人没有房产证《集体房产、土地证》,只有法院民事裁定书,现在家人须钱看病,没有个人房产证,无法买出,昨办?
房子已经5年以上,找到买家了,也已说明没有土地使用证,后来打听说土地使用证没有划分到个人,不能办理过户,这是真的吗?
原来购房的契约上有一条是写,办理房产证后,购房方要同时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这条说明什么?自己可以办理土地证还是仍然由单位出面办理?
是不是单位不帮办理土地证就不能进行房屋交易?
如题,房子已经5年以上,找到买家了,也已说明没有土地使用证,后来打听说土地使用证没有划分到个人,不能办理过户,这是真的吗?
原来购房的契约上有一条是写,办理房产证后,购房方要同时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这条说明什么?自己可以办理土地证还是仍然由单位出面办理?
是不是单位不帮办理土地证就不能进行房屋交易?
现今我想转让该房屋手续如何办理
一个单位的员工,要把他之前的单位房卖给我.可我不是单位的员工,,房子也已经房改了,没房产证,我过户前是不是还要看那个人之前出了多少产权给单位吗?不管他有多少产权.只要他有产权在里面.我就可以放心过户了是吗?以后如果拆迁了。房子是归谁呢? 单位没有房产证。单位前几年都破产了。当时房改,那个员工也付了一些钱给单位。员工和单位之前有一份协议书。但是协议书上写着不得转让。我现在跟这个员工买他的单位房,和他之间也签了一份协议书。是不是还要先到房产局去查这个员工的...
因历史遗留问题,本人在10年前现金一次性支付完转接了一间70平米的小卖部,该小卖部是20多年前国营单位员工家属占用公司土地私盖房屋,现在面临该国营单位停止生产,土地厂房租赁给别的公司用于经营其他项目要拆迁,因为房屋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拆迁有赔偿吗?
父母都已去世,留下集资房一套,没有房产证,单位也无法开证明,还能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吗?
我家有一套房是别人赠予的方式所得,只有赠予证书,没在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至今没有房产证,这种房算个人名下的房产吗?
离婚时我前妻放弃房产,过后才起诉要跟我分,法院会支持吗?如果会,没有办房产证的房子怎么判呢?
父母将新买的房产赠与其中一个子女,但房产证还没有拿到(因为开发商的原因短期内拿不到房产证),请问需要办怎样的手续才能明确这套房产的所有权是受赠的那个子女的?
如果婚前公公婆婆已经买了房,但婚后儿媳共同还了债,假如儿媳双方离婚,媳妇能分割房产吗?房产证上没有她名字。 媳妇的名字,只有公公婆婆自己的名字。红网 - 消费维权 - 中南林学院房改房的房产证何年何月才能办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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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林学院房改房的房产证何年何月才能办下来?!
yzc6561 发表于 &21: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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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岳母是1997年参加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当时的中南林学院)的房改,符合了学校的购房条件,同年 还且也交了购房款,购房款的发票现在还保留着。几经周折,房产证迟迟没有办下来。到了2012又在办房产证,学校把符合购房条件的住户名单和相关资料也交到了房产局,但是在办证的过程中,岳母年事已高,因病不幸去世,到死也没拿到房产证。   岳母去世前留有遗嘱,也得到了子女们的认可,由其小女儿夏丽江来继承及办理房产事宜。但是,我们数次往返于株洲市房产局和长沙林科大,都得不到答复,房产局开始说不能办理,后来又说要学校出具文字性的东西。找学校,学校说是房产局不同意办理。找了株洲市信访局,信访局要求他们在2月25日前回复的,房产局把信访局的函又丢给学校,一直到现在也没有给我们确切的答复。今天再到长沙找林科大,学校又说要和株洲市房产局商量研究。  我不知道现在的事情怎么这么难办,从1997年到2013了,这个时间跨度实在有点长。我们这个房产证到底能不能办,我希望学校和房产局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们等得太艰难,我们跑的路也实在不少了。办事不要踢皮球,让我们这些经济并不宽裕的老百姓省点心好吗?  我强烈要求房产局和学校依法办事,把我们的房产证办下来,以慰老人家在天之灵。
您好! 根据您的叙述,您所谈及的是一个房改房办证的问题,依据法律法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有协助办证的义务,理由有二: 一、房改房的房是可以继承的财产权益。房改房的房屋具有社会福利性质,但是不容否定的它也是一种隶属的权利人的财产权益,《继承法》第三条第二款:“遗产是农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二)公民的房屋……”《株洲市房改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第五条:“房改房上市交易的形式包括:转让(买卖、继承、换购等)、出租和抵押。”可见,房改房的房是可以继承的。 二、法律事实,引发合同权利转移的。夏立江之母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基于房改房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对该房屋有办理权属证书的合同义务,也就是夏立江之母有要求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办理权属证书的合同权利。现由于夏立江之母死亡,基于上述法律事实该房产已经转移至继承人,该合同权利已经依法转移到继承人手中。 又该房属于房改房,产权界定应以购房资格的确立及交款为准,夏立江之母购房民事行为已经完成,是当然的产权人。又房产证未及时办理是由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拖延”,并非购房手续不完备;夏立江等继承符合法定程序,并无不当,故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应当依法为继承人办理相关权属证书。
阳青,副主任律师 执业证号:81  执业理念:敬业赢得客户、专业成就发展 手机:、&&Email:
网友44:株洲60余户居民购房17年无房产证
  株洲60余户居民购房17年无房产证   中国经济网长沙3月15日讯(实习记者&李红练)购房已经17年,房产证却一直未见踪影。昨日,家住株洲市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下称林科大)的袁职长致电记者,称他母亲席庆云1997年参加林科大的房改,并缴纳全部购房款。由于种种原因,学校60多住户房产证都未办理,如今学校又把土地卖给了湖南发展集团土地储备发展有限公司,两年后即将拆迁,没有房产证对于他们来说也许就没有安置房。&
  林科大房管科科长虢榛表示,对此情况目前没有政策支持,学校领导也正在和房产局研究此事。株洲市房产局住房保障处公共房科陈科长则说,土地已卖所以暂时不能办理,要等学校拿出具体方案。   老人:至死没拿到房产证,房屋又遭拆迁   袁职长一直住在林科大,他母亲1997年1月缴纳全部购房款买了学校一套房子,购房发票保留至今。袁职长说去年学校把他们这些住户的购房名单和资料交给株洲市房产局,但是在办理过程中,他母亲因病去世,到死也没拿到房产证。   为此袁职长和其他住户不断在学校和房产局反映并在大湘网论坛爆料,“第一次找到房产局,经管处陈处长说由于我母亲已经过世,而我不是林科大职工,所以不可以办理。后来我带新闻媒体去找他的时候又说可以办。”袁职长向记者介绍,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是可以继承办理房产证的。之后他们又找了株洲市信访局,信访局也下了函,要房产局在2月25日必须回复,但是房产局又把函丢给学校,一直没有给他们回复。   “后来我又向学校讨要说法,学校却说要和房产局研究。”说到这里,袁职长忍不住愤慨,“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可以继承办理房产证,但去年上交房产局的资料中,我和另外一位住户的资料被退回,原因是双亲去世且自己不是林科大职工。”袁职长说,令他更气愤的是,学校竟然不经过第三方同意,就已经把土地卖掉。   像袁职长一样17年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在林科大总共有60多户,他们自发选取72岁的老退休职工张亢荣为组长,协助办理房产证等事宜。   张亢荣告诉记者,1997年那一批购房的总共有106户。2008年的时候已经有44户办理了房产证,他们属于第二批。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对法律不清楚,也说不上话,学校和房产局对他们是一吓二哄三拖延,不知不觉中更是把土地给卖掉了。房屋两年后就要拆迁,他们虽然已经签了经济适用房协议,但没有房产证会不会安置,他们并不清楚,并没有书面协议。  学校:正在研究,办房产证没有政策依据   随后记者致电株洲市林科大房管科,科长虢榛表示学校也很重视这个事情,目前学校无房户办证领导小组和房产局正在研究这个事情。   虢榛说,根据学校要求,去年他们已把相关材料送至株洲市房产局,但是那两户死亡户的材料被退回,原因是他们这个房屋属于改造房,只有林科大的职工才能继承。今年正月初十,他们又跟房产局联系这个事情,但一直没进展。   “本来1998年就该应该办理的事情,现在是作为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来处理的。”虢榛介绍,2000年学校合并,2002年株洲市出台了一个关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但审计厅却对此提出质疑,这对他们办理房产证造成了非常不利影响,2008年因有政策依据,刚好办理了一批,现在因为政策又发生了变化,2002年出台的政策失效了,使得他们的房产证办理难上加难。   关于土地之事,虢榛表示学校确实卖掉了土地,房屋会在两年后拆迁,学校正在制定安置方案,不管有没有房产证,都会得到安置。   房产局:土地已卖暂不能办证,等学校出方案   得知学校情况,记者致电株洲市房产局住房保障处,该处公共房科陈科长向记者介绍,17年房产证都没有办理下来是因为学校去年才把相关资料交至房产局,但又因为学校把土地卖给了开发公司造成学校要搬迁,所以他们暂时不能办理。   陈科长说,目前房产局正在和学校协商,要求学校拿出一个整体的方案,然后他们把方案上报省政府,省政府同意办们才能办理,至于什么时候学校能拿出方案,陈科长说他也不知道,他们只负责执行。   律师:明显涉嫌不合法   随后,记者就此咨询了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李健表示,依据《继承法》等相关规定,公民的房屋等合法遗产都可以由继承人予以继承,因此当事人可以凭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依照程序办理房产权证。   李健说,此外,根据我国土地与房屋管理的法律政策,土地和地上房屋具有物理上的不可分割性,因此法律也不允许进行分别处置。因此若林科大居民反映情况属实,这宗土地买卖行为明显涉嫌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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