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就医时怎么争取第一最大的补助

第一次起诉时原告主张了医疗費和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后来原告又去看病发生了医疗费用,被告还用赔偿吗

山东-威海 民事法 离婚 17 浏览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傷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告知具体的地区,一般是以终止劳动关系时上一年度福建省实施《唎》办法第二十七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计算。其标准分别按照所在统筹地区最后一次公布嘚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以及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   医療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嘚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費、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鉯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受害人其出院时的费用结算单上关于社会统筹部分的医疗费用,加害人应否承担因立法中缺乏明确的规定,实践中比较混乱亦成为讼争的焦点。根据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的决定》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作收入的2%。由此可见受害人因伤住院后,社会保险机构为其支付的医疗费用是在其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后才享有的权利。因此社会医疗统筹机构支付的医疗費,实际上就是受害人自己的支出换言之,对受害人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理解为其住院花费的全部医疗费用,包括自费部分和统籌医疗费用部分所以,关于社会统筹部分的医疗费用加害人应当承担。

  •   医疗补助金是指按规定支付给未实行医疗保险地区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費的时间可以补助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60%—80%的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是: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照医疗费的60%给予补助;但累計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60%;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照医疗费的65%给予补助;但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65%;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照医疗费的70%给予补助;但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70%;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照医疗费的75%给予补助;但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75%;  (5)累計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按照医疗费的80%给予补助;但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80%  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条件領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劳動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三)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  (四)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種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①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②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劳动者本人提出或者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  (五)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傷保险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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