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收养条件的居民能否同北京儿童福利院院签订代养协义

打拐所救儿童栖身福利院 收养遭遇法律困境
打拐所救儿童栖身福利院 收养遭遇法律困境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户网站&www.&|&发布:&|&来源:中国广播网&|&作者:
&&& 今年7月,公安部统一指挥全国15个省市区公安机关,摧毁了两个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解救了181名被拐卖的孩子。中国之声也全程记录下被拐儿童的解救过程。
  除了少数与亲人相认,这些宝宝大部分被暂时安置在属地的福利院。如今4个月过去,他们的情况如何?中国之声记者回访了其中的一家福利院,保定第一社会福利院。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虽然这些孩子在福利院受到了悉心的照料。但因为法律规定的滞后,他们未来如何被安置面临面临不小的困难。
  在4个月前的全国打拐专项行动结束当晚,河北省保定地区被解救的21名婴幼儿被送到了保定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最小宝宝只有两个半月,最大的不到三岁。如今再次走进福利院二楼的育婴室,当初那些刚会坐住的宝宝,已经在蹒跚学步。
  截止目前只有一位宝宝找到了亲生父母,离开了福利院。三四十平米的育婴室中排放着20张有护栏的小木床,这些把福利院当做"家"的孩子们,也都有了新的名字。
  保育员:都有名字的,这个叫党新鑫,正好我们这的孩子也姓党,比方说唐县送来的,我们就中间带个唐,望都送来的就带一个望,哪个警察送哪个孩子我们就取他最后一个名字。
  三名保育员阿姨全天照顾这些孩子。
  儿童部主任李亚芬:两个小时喝一次奶。
  记者:大一点的孩子一日三餐?
  李亚芬:三餐,两餐中间加上水果和蛋糕。每个孩子都不小于8次奶。
  这20个年龄从半岁到两周岁的宝宝,与同龄的孩子相比更加乖巧。他们会不认生的让记者抱抱,有了新玩具,暂时没有玩到的宝宝也会乖乖的坐在小床上等着。与保育员朝夕相处的孩子们,表现出了对这些"妈妈们"特别的依赖。
  除了生活空间较为局限之外,福利院院长李艳雪表示,保育员很想多抱抱、逗逗孩子们,但大多数时间根本忙不过来。
  保育员:他们几乎一个班是十八个小时,事实上到现在为止,我认为我们这些护理员,包括我们福利院的职工也好,全部都是靠爱心在这儿支撑着。
  根据民政部去年公布的数字,从2010年到2011年全国公安开展的打拐专项行动中,解救被拐儿童13284名,没有找到亲生父母的孩子约有12100名,也就是说,仅有不到十分之一的被拐儿童能够回到父母身边。如果找不到亲生父母,这些孩子们能否拥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这些在打拐中被解救的孩子,如果没有查找到亲生父母,将会在福利院长大,或者按照规定被家庭寄养。对于这批将要生活在福利院中等待警方查找亲生父母的幼儿,保定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院长李艳雪说出了她的担心。
  李艳雪:这些孩子,都是正常的孩子。他需要的关照和关怀,不仅仅是吃多么好,穿多么好。对他来讲,他稍微大一点,懂得事越多,将来再回到家庭对他的伤害越大。我想在有这些记忆之前让他走向家庭是最好的。和父母之间的沟通,他们在我这怎么也得不到。我再努力,他都是一个机关养的孩子,一个机构养的孩子。
  根据相关规定,福利院可以为打拐解救儿童寻找寄养家庭,但这些孩子不能按照"弃婴"的相关规定被领养。也就是说,与可以拥有稳定的法定监护人的领养相比,寄养只是福利院与收养人签订代养协议,孩子只能拥有一个临时的"家"。福利院院长李艳雪表示,想要为这些孩子找到符合条件的寄养家庭并不困难。目前最大的症结在于如何让"临时的寄养关系"变得更加稳定,甚至能够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最终实现领养。福利院希望能够进行这样的探索。
  李艳雪:我们有一个审查的程序,你符合我这个条件的,就是说给孩子能创造一个比较稳定的家庭环境的,我们才可以对外寄养。如果说你愿意收养,他又找不到父母的话,到了多年以后,我希望公安部门给我们这方面的宽松政策。比方说几年以后,可以给我们出具一个弃婴证明,只有弃婴才可以往外收养。你在收养的时候就有这种条款,就是说如果找着亲生父母,必须解除这种收养关系。在这段时间收养是合法的,如果解除的时候,需要解除也给予一个不同于其他收养孩子的政策。
  在福利院递交给上级机关保定市民政局的《关于2012年打拐解救婴幼儿实施寄养工作的建议》中,福利院希望"以现有的寄养规定和借鉴河北邯郸市福利院以收养为目的的寄养经验,把这些孩子本着先寄养、后送养的程序予以安置"。对于福利院提出想要为这些幼儿尽快找到稳定的寄养家庭的建议,保定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钱志国表示,根据现有政策,民政局只能安排这些孩子生活在福利院。同时,"寄养"也并不是万全之策。
  钱志国:家庭寄养它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说白了它里边也有好的一面,也有一些其他的风险因素,寄养时间长了是会有感情的,你要是把他接回来,这个大人会受不了的,对小孩也不太好。
  钱志国进而表示,作为基层民政部门,虽然也有想让被拐孩子尽快回归家庭的心愿,但这需要公安部门的配合,也更需要相关政策的支持。
  钱志国:咱们法律上对于打拐来的孩子没有收养的类型,就是说哪些人可以收养,哪些孩子可以收养。因为从法理上来说,他是有监护人的,只不过没有找到。这是我们工作中的一个困惑,希望制定出台一个办法,有据有理可依最好。
  保定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队长赵斌也明确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想要这些孩子走进寄养家庭,也只能在2年之后。
  赵斌:严格按照公安部和民政部的要求,如果不按照那个要求,他现在寄养到一个家庭里,等到找到他的亲生父母之后,对孩子的成长都不利。目前在两年之内先这样抚养着,下一步涉及到其他的有什么新的规定,我们到时再协调再商量。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接受采访时曾经表示,为了让被拐的孩子有一个更好的归宿,公安部和民政部正在协商修改有关条例,拟规定"超过一定期限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被拐儿童,可以办理国内收养"。相关规定何时能够出台?被拐孩子怎样才能有个真正的"家"?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樊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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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彭凤兰多次前往龙岗区福利中心大门口,希望能看一眼园园,却被告知不行。记者了解到,全国并没有统一对收养家庭评估的标准,而龙岗区民政部门委托第三方进行细化评估的方式,在深圳也仅此一家。
原标题:夫妻捡弃婴视如己出 不够收养标准被送福利院
大图:朱增华在深圳的家是一个临时建筑,卧室只有10平方米左右
小图:园园在护工怀里很安静
彭女士路边偶然捡到一个女婴,这让她和丈夫老朱喜出望外,有两个儿子的他们一直想有个女儿。因担心女婴有疾病,老朱一家还花钱把女婴送到医院检查并治疗。原本希望孩子治疗后,能高高兴兴带回家抚养,但谁知报警后,警方坚持将女婴送往深圳龙岗社会福利中心。
捡着弃婴却不能收养,这让老朱一家愤愤不平。昨天下午,龙岗区社会福利中心回应称,尽管老朱一家有爱心,但经济条件等方面不尽如人意,且经过相关机构评估,老朱一家的得分仅30分,不够收养的标准。
“天降女儿” 夫妻花钱为她治疗
去年8月30日15时30分许,45岁的彭凤兰在上班路上,发现龙岗区城管局围墙外有两个袋子,其中一个袋子里有一个女婴,另外一个袋子里放置衣服及红包等物,她急忙将女婴抱回家中。彭凤兰与丈夫朱增华来自河南周口,有两个儿子,大儿子18岁,小儿子13岁。这几年,他们一直盼望着能再有一个女儿,可惜一直未能如愿。“刚好捡了一个,这就像做梦一样。”朱增华觉得,这个女婴帮自己圆了梦,于是他当天就给她起名“朱园园”。
由于担心园园患有先天性疾病,在捡了她的第二天,朱增华就与妻子到龙岗妇幼保健院给园园做全身检查,并为其治疗患有的风寒,几天便花去4000多元。去年9月8日,朱增华盘算着要给园园上户口,就想到龙岗妇幼保健院开出生证明,一位保安在得知园园是捡来的之后,建议朱增华报案找警方求助,说派出所调查园园何时出生是最快的。
朱增华随即拨打了110。很快,龙岗区盛平派出所民警赶到并告知朱增华,女婴必须被送往福利中心。朱增华一下子懵了,他不知道该如何向妻子交代,因为彭凤兰已经把园园当亲生女儿看待。
为了给园园办理弃婴手续,民警随后将园园放在医院内做详细检查。彭凤兰一直留在医院,想守着这个女儿。但在去年9月24日前后,民警趁彭凤兰短暂离开,将女婴紧急送往福利中心办理手续。当天15时许,在龙岗社会福利中心门口,追赶来的彭凤兰尾随民警进入保安室内,一把将女婴夺了过去,并死死抱在怀中。一直到傍晚,民警找来医生,说是帮园园检查身体。在检查期间,趁彭凤兰不注意,民警又从她的怀中将孩子抱走,并迅速移交给福利中心。
彭凤兰歇斯底里地与在场人员扭打成一团。民警要开车离开,彭凤兰挡在车前。“后来民警说,我可以随时来福利中心看孩子,福利中心也说,办好正规手续,我是能够抚养我的女儿的。”
期盼收养 因返乡办手续失业
既然龙岗福利中心表态了,彭凤兰就马上着手办理收养手续。夫妻俩从福利中心拿到一张办理收养手续的说明,上面详细列举了需要开具的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婚姻、房产、工作、计生等证明。
彭凤兰告诉记者,因为夫妻俩的户籍在老家河南周口,他们一共回乡三次,才把手续办全,特别是今年春节前的第三次返乡,仅仅是为了开具“无犯罪前科证明”。夫妻俩这三次返乡,每个单趟都要坐大约2000公里的大巴车,单趟单人路费大约400元。“回去一次没个10天半月办不成事。”因为多次回家办证,朱增华还丢了工作,目前处于失业状态。
今年春节后,夫妻俩办齐了所有手续,据他们说,龙岗区福利中心也同意两人收养园园了,让夫妻俩到龙岗区民政局办理登报手续,即如果登报后的3个月内,没人来认领园园,那么朱增华夫妻俩就完成了收养手续。
但天不遂人愿,这最后一道手续似乎并不简单。“那天在民政局,一位姓谢的负责人告诉我,说有政策,‘你捡的小孩你就不能养’。”这样一句话,完全“噎死了”满怀希望的朱增华夫妻俩。
之后,彭凤兰多次前往龙岗区福利中心大门口,希望能看一眼园园,却被告知不行。
申请被拒 并非谁捡的就是谁的
昨天,经过龙岗区民政局的协调,记者进入龙岗社会福利中心内。该中心副主任许丽婷说:“(彭凤兰)没有依法收养的概念,不管是否符合收养条件,就认为‘我捡着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许丽婷还称,彭凤兰办理收养手续时,起初谎称自己只有一个孩子,并且是个残障儿,智力发育不正常,“她想收养女婴,希望老了能有个依靠”。而后龙岗区民政部门专程到彭女士家里调查才发现,彭凤兰夫妻俩其实已经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已经外出工作,小儿子在读中学。
“她觉得两个儿子不贴心,希望能收养个女儿养老,”许丽婷说,从她个人角度出发,朱增华愿意出钱给园园治疗,说明他们一家对孩子有爱心,不过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看,福利中心不能把孩子交给他们。“要收养孩子,我们要看领养家庭是否能首先保证孩子的生存质量、发展质量,要考虑收养人是否能保障孩子有好的未来。”
但是在龙岗区民政部门眼中,朱增华一家明显不符合这个要求。“他们住在一个不到10平方米的房子里,里面布满垃圾,就一个电扇,彭女士在工厂帮人扫地。”许丽婷说。
收养条件 全国没标准龙岗靠打分
事实上,今年上半年,龙岗区民政局委托了第三方社工机构,给朱增华家做了评估和打分,100分制,老朱家才拿了30多分,60分才算合格。许丽婷介绍,第三方社工机构做的调查评估,其中包括许多细化的指标,并对应不同的分值,其中包括年收入、年纪、学历、住房、教育条件、家庭情况等。基于评估得分,龙岗民政局决定,朱增华一家没有领养小孩的资格,孩子目前只能先由福利中心代养。
记者了解到,全国并没有统一对收养家庭评估的标准,而龙岗区民政部门委托第三方进行细化评估的方式,在深圳也仅此一家。
许丽婷认为,龙岗的“打分制”做法比较公平客观。她举例,比如领养人学历本科,分数就比大专高,年收入20万元比10万元分值高。还有从情感角度,没有子嗣的父母,收养之后会把弃婴当成亲生的,这类家庭就比有儿女的领养家庭分值高。“收养人的方方面面评估下来,最少要到80分,我们才会考虑把孩子交到收养人手里。”
各执一词 朱家称月入过万还有房
彭凤兰与朱增华的真实收入情况,是否如龙岗福利中心所说的每月只有一两千元呢?昨日下午,记者找到龙岗龙西社区“对面岭垃圾转运站”,在垃圾站的角落有一个平层的临时建筑,彭凤兰和朱增华就住在里面。
这个单房面积约10平方米,摆放有一张双人床、冰箱、电视机及空调。房间角落是洗手间,入内后发现,厨房也安置在洗手间内。对于夫妻俩的收入情况,彭凤兰大呼福利中心胡说。她说,丈夫朱增华这七八年来一直有一辆人货车,在捡了园园之前,朱增华每月帮公司拉货都能赚“万把块钱”,而彭凤兰在附近工厂做清洁,每月收入也有3500元。
彭凤兰说,他们早就在河南老家帮两个儿子盖好了结婚用的两套两层高的楼房,老家还有5个“门面房”,仅收租金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昨日下午,记者在龙岗福利中心内见到了园园,她在护工的怀抱中非常安静,她皮肤白皙,不哭不闹。“如果朱增华没有报案,这个孩子是不是就可以偷偷养下去了?”面对记者提问,许丽婷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她也表示,福利中心希望能在3到5个月内,尽快给她找到收养家庭,而这个家庭,很可能不是朱增华一家。记者 李晓旭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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