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政府网临储库开始收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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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国家临储玉米和大豆承贷
收储企业租赁地方国有库点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储粮黑〔2013〕254 号
中储粮各直属库,各市县粮食局、各市县行:
为了充分利用国有粮食企业现有仓储设施,扩大秋粮收储能力,满足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需要,依据国家关于安排秋粮收储库点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对临储玉米和大豆承贷收储企业租赁地方非承贷国有库点组织收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储粮直属承贷企业租赁库点
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和北方公司直属企业作为租赁主体, 租赁具有水稻最低收购价收储资格的地方非承贷国有粮食企业作为临储玉米、大豆收储库点(见附件 1) 。
二、地方国有承贷收储企业租赁库点
省里确定公布的地方国有临储玉米、大豆承贷收储企业可作为租赁主体,租赁不具有水稻最低收购价收储资格的地方非承贷国有粮食企业作为临储玉米、大豆收储库点(见附件 2) 。
三、有关要求
上述租赁主体企业,要在省里确定公布的被租赁库点名单范围内,本着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租赁本行政区域(或所辖区域)内的地方国有库点。确定作为临储玉米、大豆承贷主体的地方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租赁库点的,应当具有当地市县政府作出的承诺;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中储粮北方公司直属企业租赁库点,应当具有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配合监管的承诺。租赁库点必须坚持“一对一”原则,不得交叉重复租赁。租赁主体企业要将租赁库点情况及时报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储粮在地机构、农发行备案,并逐级上报省级主管部门。租赁双方应当规范签订合同(样式文本另行下发) 。 租赁费用统一按每吨粮食每年保管费用 83 元标准执行,收购费用按每吨 40 元标准对被租赁库点包干使用,搭建露天储粮设施的标准及费用水平按承贷收储企业执行。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储粮在地机构、农发行要督促指导承贷租赁主体加强对所租赁收储库点的收购、储存、资金使用和销售出库等各环节业务的全程监管,被租赁的收储库点要对政策执行和粮食数量、质量及安全负责,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格规范落实到位和粮食储存与生产安全。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中储粮北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黑 龙 江 省 粮 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2013 年 12 月 5 日&&&&中储粮严肃处理进口转基因菜籽油掺入临储库事件
 来源: 
  光明网科技11月1日讯(记者 战钊)今天下午,中储粮总公司就“进口转基因菜籽油流入国储库”事件再次发表声明,认定中纺农业湖北有限公司和湖南巴陵油脂公司存在进口掺入的违规行为,已对两起违规进口菜籽油掺入临储库存事件作出严肃处理。
  中储粮表示,对于上述两家违规企业,对其所收购的油菜籽,以及加工的菜籽油,全部退出国家临储库存,取消参与临储收购的资格,追回企业全部非法所得(包括收购的贷款和拨付的各项费用),并移交主管部门,建议予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对于负有监管责任的中储粮湖北、湖南分公司及相关直属企业,给予湖北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索学君、湖南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吴跃放行政警告处分,责成两分公司分别对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湖北荆州直属库主任胡忠诚、湖南岳阳小港直属库主任许飞予以免职,给予荆州直属库副主任徐合斌、岳阳小港直属库副主任陈礼平行政降职处分。责成两分公司向总公司作出书面检查。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在今年国家临储菜籽(油)收购过程中,有一些委托收储企业进口转基因菜籽油流入国库。8月23日,中储粮曾就此问题公开表态。
  上月29日,国土资源部发布消息称,发现1477吨进口菜籽油掺入国储库。同日,中储粮再发声明称,检查发现违反收购政策将进口油菜籽掺入临储库存的企业有两家,这两家企业均为委托收储企业。“对于媒体和社会关注的进口转基因菜籽油污染国家临储菜籽油库存的问题,目前是不存在的。对于已经出现的混入问题,已经采取整罐全部退出临储库存,确保国家临储菜籽油全部是国产非转基因菜籽油。”
  中储粮在最新的声明中表示,中储粮相关分公司已将此批进口转基因菜籽油退出国家临储库存的情况通报地方农业转基因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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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储粮总公司的历次表态
  8月23日:关于媒体“进口转基因菜籽油流入国储库” 报道的表态
  近日有媒体报道在今年国家临储菜籽(油)收购过程中,有一些委托收储企业进口转基因菜籽油流入国库。就此报道,总公司表态如下:
  1、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调【号)中明确规定,“严禁将进口油菜籽加工后作为国家临时存储油入库”。在收购过程中,中储粮总公司也将此作为政策执行和监管的重点,严格禁止委托企业进口油菜籽加工临储油,并规定对违规企业采取取消收储资格、收回不当得利、列入“黑名单”等措施。
  2、中储粮总公司有关部门已经对今年国家政策性粮油入库质量验收、抽查工作进行了布置。责成有关分公司立即组织排查、自查,对于发现的违规问题,不论涉及什么企业、任何人,将按照临储收购政策的规定严肃处理。
  3、欢迎媒体及社会各界对国家临储菜籽(油)收购工作进行监督、据实举报,确保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8月25日:中储粮总公司派出3个检查组开展菜籽(油)临储收购重点检查
针对最近媒体关于一些菜籽临储委托收购企业进口油菜籽转为国家临储库存的报道,中储粮总公司高度重视,在前期责成有关分公司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决定抽调得力人员,组建3个专项检查组,分赴四川、湖南、湖北等油菜籽产区进行严查,重点就临储菜籽(油)的收购、加工和入库环节的程序、收购资金使用,以及库存品质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处理,并将检查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10月28日:有关媒体报道“国储库流入大量转基因菜油” 的情况通报
  今年8月,有媒体报道在今年国家临储菜籽(油)收购过程中,有一些委托收储企业进口转基因菜籽油流入国储库。针对此报道,中储粮总公司高度重视,立即成立3个专项检查组,分赴四川、湖南、湖北等油菜籽产区开展检查。9月初,财政部驻上述三省专员办也对此开展专项检查,总公司全力配合检查。现将这一阶段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8月末以来,中储粮总公司通过临储菜籽油验收检查、专项检查,以及财政专员办等有关部门的检查,对临储菜籽油收购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此次检查在湖北、湖南、四川三省共发现3个方面问题,涉及企业16家。其中,违反收购政策,将进口油菜籽掺入临储库存的企业2家,湖北一家企业掺入994吨进口菜籽油,湖南一家企业掺入483吨,两家企业均为委托收储企业。目前,上述两家企业涉及临储油菜籽已全部退出临储库存,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也对其进行了处罚。中储粮总公司也将严肃追究相关直属企业的监管责任。检查中还发现收购政策执行不严格、基础管理薄弱和不规范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总公司正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涉及到中储粮直属企业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依规严肃处理。
  在执行国家政策性粮油收购方面,中储粮总公司的态度是一贯和坚决的。我们将以国家利益为重,严格执行国家粮油政策,加大在其他政策性收购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也感谢新闻媒体对国家临储菜籽油收购工作的关心,欢迎社会各界继续监督。
[责任编辑:朱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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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直属库”临储玉米“收购开始,你怎么看?
  随着国储玉米收储标准等细则的公布,目前玉米市场纷纷在讨论这个收储启动时间在什么时候,上周笔者曾预测今年收储时间或将去年差不多,也就是11月底(去年是11月27日),业内众多人士也表示可能性很大。不过截至11月23日还没有什么收储启动时间的消息,距离12月也只有一周的时间,11月份国储能够开始收储吗?
  中储粮锦州直属库大量收购玉米按临储标准收
  一位业内朋友前两天给笔者发来一消息说中储粮锦州库开始收玉米啦,这本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不过锦州直属库大量收购玉米是按临储标准收的,那么这个是临储要收购的玉米吗?与其同时,除了锦州库,其他很多地方粮库和个体都开始按照临储的标准收购,但却不是临储政策的执行。那么这些玉米收来的意义是什么呢?笔者认为一旦收储时间公布,这些玉米可能会直接转成临储。
  收储时间在何时?
  收储的目的在于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作为我国玉米的主产区,东北地区今年玉米增产已成事实,据了解,目前内蒙通辽地区潮粮价格1600元/吨左右,而去年同期为1800元/吨左右。内蒙农户反映尽管今年玉米丰收,但是玉米种植成本也增加了,所以这个价格有的农户是早早就把玉米卖了,有的则持再等等态度,整体来说对目前的价格都不太满意。国储规定的内蒙古玉米收储价格在2260元/吨,所以部分农户等待收储时间公布再卖,以便卖个好价格。所以临储玉米收储时间势必将在近期公布,11月底公布的可能性大于12月份。
  不管是明还是按,粮库按照临储的标准收购,对于农户来说是一件好事,对于粮库来说也没有损失,所以何乐而不为呢,不过这一举措是不是也说明收储时间公布在即呢?
(作者:亦心)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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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检查指导我省临储油库存和粮食收购工作
发布时间: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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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至11月4日,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袁辉副司长带领督导组,对我省国家临储油库存专项检查和秋粮收购检查工作进行督导。督导组一行分赴我省荆州、荆门等地,深入现场检查了解中储粮荆州直属库、荆州区川店粮食储备库、湖北宏凯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中储粮荆门直属库、掇刀区余岭粮食储备库、湖北日月油脂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国家临储油库存专项检查情况,以及中晚稻收购预案启动和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听取了有关方面的专题汇报。袁辉副司长对我省开展国家临储油库存专项检查和秋粮收购检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及时与农民结算,不打白条,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确保国家粮食收储政策执行到位、落到实处。二是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确保收购粮食质量达标、储存安全,不出现任何责任事故。三是进一步加强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依法管粮,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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