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怎样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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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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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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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进一步加强全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歙县深渡镇委员会&
歙县深渡镇人民政府&
抄报:县依法治县办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增强我镇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物和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啊全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方案》(治县办[2012]07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要求,以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提升我镇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我镇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领导干部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法律,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记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物,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三、主要任务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对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以全国普法办编写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为基本教材,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一)要学习宪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二)要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自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贯穿到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的管理中。
(三)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和基本特征,认真学习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深入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依法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能力。
(四)要深入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和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熟练运用法律处理事务,解决问题;及时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法律知识,更好地适应依法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需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五)要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各级领导干部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自觉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参学对象和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参学对象:全镇所有党政领导干部,各村(居)、部门、单位党政领导。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 1、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国家民事、刑事、行政、经济等基本法律制度;3、反腐倡廉、维护社会稳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制度;4、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
五、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坚持和完善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党委(支部、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以上集体学法活动,每次学法时间不少于 2 小时。领导干部要认真做好学法记录。
(二)坚持和完善法制讲座。各村(居)、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和形势的需要,把握法律出台实施的重要时机,坚持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村(居)、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每年不少于 2 次。要采取措施确保到课率,提高讲座效果。
(三)加强会前学法培训。要充分利用召开各种会议的时机,在会前根据形势和会议议题,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丰富会议内容。
(四)坚持和完善自学法律知识。我镇统一为镇、村领导干部征订了全国“六五”普法统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农民工学法用法读本》等教材,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确定学习内容,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 40 个小时。要联系工作实际,撰写学法笔记,增强学习效果。
(五)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六)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制度。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考核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同时进行。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在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也对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具有重要作用。各村(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干部学法用法取得实效。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进一步加强全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歙县深渡镇委员会&
歙县深渡镇人民政府&
抄报:县依法治县办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增强我镇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物和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啊全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方案》(治县办[2012]07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要求,以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提升我镇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我镇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领导干部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法律,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记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物,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三、主要任务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对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以全国普法办编写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为基本教材,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一)要学习宪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二)要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自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贯穿到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的管理中。
(三)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和基本特征,认真学习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深入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依法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能力。
(四)要深入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和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熟练运用法律处理事务,解决问题;及时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法律知识,更好地适应依法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需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五)要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各级领导干部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自觉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参学对象和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参学对象:全镇所有党政领导干部,各村(居)、部门、单位党政领导。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 1、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国家民事、刑事、行政、经济等基本法律制度;3、反腐倡廉、维护社会稳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制度;4、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
五、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坚持和完善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党委(支部、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以上集体学法活动,每次学法时间不少于 2 小时。领导干部要认真做好学法记录。
(二)坚持和完善法制讲座。各村(居)、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和形势的需要,把握法律出台实施的重要时机,坚持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村(居)、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每年不少于 2 次。要采取措施确保到课率,提高讲座效果。
(三)加强会前学法培训。要充分利用召开各种会议的时机,在会前根据形势和会议议题,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丰富会议内容。
(四)坚持和完善自学法律知识。我镇统一为镇、村领导干部征订了全国“六五”普法统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农民工学法用法读本》等教材,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确定学习内容,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 40 个小时。要联系工作实际,撰写学法笔记,增强学习效果。
(五)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六)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制度。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考核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同时进行。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在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也对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具有重要作用。各村(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干部学法用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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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_学习时报
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
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高低关系到推进和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治国方略,也直接关系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的转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形成是主观条件和客观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因此,创造有利的客观环境,促进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的提高,是目前我们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的关键所在。
一、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要偏重于提高其法律信仰
目前,领导干部对法治的理性认识与在实践中坚持法治原则的坚定性之间有不小的落差,这在很大程度上与领导干部缺乏对法律的信仰有关,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现行法律所持的一种尊重、信赖并积极认同的态度。
法律是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规范,但仅靠国家强制力是不能实现其所蕴含的全部价值的,况且仅建立在强制力基础上的法律其合理性和公正性也值得怀疑。真正能确立法律权威地位并保证法律制度的有效运行的,不在于国家强制力,而在于人们能理解并接受现行法律制度,在于人们对现行法律的态度,法若不被信仰,则形同虚设。而现实生活中尚存在的权大于法、以权压法和权钱交易现象,不仅亵渎了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而且还会对人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律信仰的形成产生极为消极的影响。所以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更应该偏重于法治信仰的培养和塑造。
由于生活节奏加快,管理范围的拓展,领导干部无暇深入研讨汗牛充栋的法律文献和考察法制的运转。因而努力向他们传播新的权利义务观念和法律的基本原理和精神,似乎比向他们灌输大量的法律条文更容易收到预期效果。如果我们的法治教育、法治宣传能够在普及知识的同时,更注重法律信仰、法治观念的培育,并且持之以恒,那么在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提高上就会事半功倍。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应树立这样的法治观念,比如宪法和法律具有极大权威的观念、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法大于权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权力必须受到制约的观念等等,这样的理念是培养法律信仰、促成现代法治精神形成的重要内容。
二、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
为了更有效地确保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提高,我们还必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而腐败则必然是违法行为。所以,为了培养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必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权力的运作,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必须在制度的框架内进行。唯有如此,才能培养出一支崇尚法律的领导干部队伍。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一是要以决策和执行等环节作为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点,必须有一套相关的制度来保证决策过程体现科学、民主、开放的原则。各级决策机关应该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权力运行过程的执行阶段是最易出现腐败问题的环节,更应加强制约和监督。二是制定具体的法规和措施,让以道德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法律制约权力等真正落到实处,并使这些制约手段在实践中互相配合,融为一体,构成完整、严密的权力制约机制。三是建立制约权力的具体制度,如进一步深化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深化财税投资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权力运行过程公开化制度、权力轮换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法治观念的转变,必须以法律制度和组织结构的转换为依托。我们目前制约监督权力的制度建设任务,还相当繁重。
三、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要建立保证机制
领导干部学法,一靠自觉性,二靠制度。要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真正成为履行工作职责的需要,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保证机制。
首先,要探索普法教育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往的普法确有不可否认的经验与成绩,但是还应该根据发展变化了的形势和需要,与时俱进地努力探索普法教育的新模式,由原来形式化、表面化、初始化、浅层次的普法观念向深入化、持久化、常规化、制度化、高层次的普法观念转变。在普法的方法手段上,应当从原来的行政指令式、群众运动式、统一答卷式的做法向深入社会化、启发自愿化、手段多样化、机制制度化的方向转变。改变原有那种“上面发动一阵,下面运作一时”的普法模式。
其次,在制度上将法律素质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必要条件。现在法律规范越来越多地深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逐渐成为社会关系的主要调节器。不懂法的人难以适应社会的生活,更难以胜任党政机关的领导工作。因此在考虑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时候,除了考察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外,也应考察他们的法律素质。也只有把干部任用与法律素质两者结合起来,才能从根本上触动领导干部,促使领导干部自觉提高法律素质。要建立起刚性制度,无论是各级干部的选拔任用,还是公务员的录取升迁,都必须先过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的门槛,以体现法律的权威性和重要性。
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还需优化法治环境,加强司法改革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使群众和各级领导干部树立起法治信仰和信心,必须让人们能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权威。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改革现行司法体制,从体制上保障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力,避免个别地方党政领导插手干扰司法活动;制定切实的制度,保证司法机关的人权、财权、物权,使其尽可能地不受地方的干扰,保证司法机关的办案质量;杜绝司法腐败,保证公正司法。不论是谁,只要违法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从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自觉规范政府行为,特别是规范政府执法行为,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威,使公众从中认识到法律不仅仅约束老百姓,还约束政府,从而为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法律素质,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应加大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力度
中共中央下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指出:“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作为干部培训的主渠道之一的党校应在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方面充分发挥作用。首先,各级党委应提高认识。党校是党委直接领导下的一个重要工作部门,各级党委提高对党校法学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无疑从源头上给党校法学教育奠定了思想基础。其次,各级党校应提高认识,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法学教育的培训力度。现在党校系统的教学改革与时俱进,逐步形成了具有时代精神和党校特色的教学体系。但是,面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新课题,仅设置几个必修法学专题远远不能满足学员对法律知识学习的要求。因此,各级党校应审时度势,加大法学专题课程及原理课程的设置,力争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通过学习,不仅懂法律知识,而且在法律意识、自律方面也有提高。再次,党校法学教育工作者应有历史使命感。作为党校教育工作者,只有顺应历史潮流,才能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输送一批批高素质的领导人才,为建设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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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事厅党组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学习的意见》
党组[2003]5号
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学习的意见
  各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全厅处以上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根据省委发[2003]21号,省委办发[2003]19号、24号,省直工发[2003]2号
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的学习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学习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
  党的十六大和全国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勾画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对做好新时期的人事编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当前,我省正在紧紧抓住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任务繁重而艰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大力提高处以上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本领和领导能力。切实抓好学习,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更为迫切。处以上领导干部,处在管理者、组织者和领导者的位置上,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事人才保证,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和顺畅的行政管理体制,就要充分认识十六大提出的创建“学习型社会”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积极主动地抓好学习,在优化知识结构上多下功夫,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处以上领导干部要在学习中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学在前面,用在前面,成为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
&&&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
  围绕我省今后一个时期人事编制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安排部署,处以上领导干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系统地学习。
  1、党的十六大报告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主要学习内容为:党的十六大报告,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江泽民同志“7.1”讲话、“5.31”讲话,胡锦涛同志在十六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考察西柏坡时的讲话和中宣部编写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干部群众关心的25个理论问题》等。2、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主要学习内容为:《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问题》,《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和《邓小平理论基本问题》等。
  3、市场经济、法律、现代科技、行政管理、历史和文学等方面的知识。主要学习内容为:中组部组织编写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公共行政概论》,《工商管理概论》,《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读本》,《21世纪科技修养必备》,《从文明起源到现代化》,《古今文学名篇》,《汉语语言文字基本知识读本》和《中国艺术》等。4、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准则。主要学习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制度、报告制度、民主测评制度,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央和省上领导关于反腐倡廉的讲话和有关会议精神等。5、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学习内容为: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央和省上领导关于人事、编制工作的讲话,全国和省上的综合会议、人事会议精神,国家人事部和本厅的各类业务工作文件,外省的研究动态和发展思路以及国际规则等。还应结合各自工作任务和实际需要,自行选定。
&&& 三、坚持原则,改进方法,增强学习效果
  要坚持学以立德,在改造世界观上下功夫。要紧密联系思想实际,通过深入钻研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领会和把握其精神实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警惕和防范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始终坚持“两个务必”,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坚持学以增智,在提高综合素质上下功夫。要努力掌握经济、科技、法律、管理、历史、文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扬弃旧义,探求新知,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提高科学判断事物的能力、驾驭工作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树立新形势下人事编制工作者的新形象。要坚持学以致用,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要围绕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以开发人才资源和创新行政管理体制为中心,把学习掌握的理论和知识,用以观察、分析和解决我省人事人才和编制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学以创新,在与时俱进上下功夫。要紧跟时代发展潮流,树立创新精神,培养创新思维,增强创新能力,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形成新认识,开辟新境界,推动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和其它方面的创新,努力开创人事、人才和编制工作的新局面。要注重研究和改进学习的方式方法。对规定内容的学习,要采用“述学、评学、查学、考学”的办法进行。“述学”即把学习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评学”即在群众评议领导干部时对其学习情况一并进行评议;“查学”即对领导干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考学”即在对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时对其学习态度、理论素养、学习效果等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和评价。
&&& 四、加强领导,严格措施,推动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在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要进一步加强对学习的组织领导,把学习作为机关建设的一项根本任务抓紧抓好。党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处室作好组织、落实工作。
  1、坚持制定学习计划制度。根据省上安排,机关党委要于年初提出学习计划意见,明确年度学习内容和重点,拟定思考专题和讨论题目。处以上领导干部,都要根据统一安排,制定自学计划。
  2、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厅中心组的学习,重视集中学习前的调查研究,增强学习的针对性,确保参学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次数“四落实”。厅中心组成员要发挥带领和引导作用,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带头学习,带头思考,以自身的学习推动其他干部的学习。3、坚持自学制度。按照学习计划和实际情况,理论原著和辅导材料的学习主要以自学为主。处以上干部要养成良好的自学习惯,备有自学笔记,每年的自学笔记应不少于1万字。
  4、坚持理论指导下的调查研究制度。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活动,积极撰写理论研究、心得体会文章和调研报告。
  5、坚持辅导讲座制度。每年都要聘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和辅导报告。要采取研讨会、参观学习、理论对谈等多种形式,促进学习质量的提高。
  6、坚持检查考核制度。由分管领导负责,厅办公室、机关党委和法规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成立“学习督导小组”,负责学习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对学习情况的检查,于每年的年中和年末集中进行两次。各处室中心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抓好本处室中心学习的落实工作,注意总结经验,寻找差距,组织开展学习互助和竞赛活动。7、建立学习档案。厅学习督导小组要抓紧研究建立干部个人学习档案。对中心组学习、干部脱产进修和在职自学情况以及理论学习的考核评议结果,要及时搜集、整理并存入干部个人学习档案。
          二ΟΟ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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