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新农合结算单住院病人出院审批结算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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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初审
发表时间:
东方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初审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住院材料
1、住院发生费用总发票原件(发票背面要患者签名,联系电话、申请日期)&&&
2、住院发生费用汇总清单
3、疾病证明书&
4、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以上材料必须盖医院公章
二、与患者相关的材料
1、患者户口本复印件1张&
2、合作医疗证第1、2、3页复印件各1张
3、农村信用社账号(或一卡通)复印件1张
4、账号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谁的账号就要谁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如有以下情况者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生孩子必须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复印件 1张
2、母婴或父婴捆绑必须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1张(出生证)
3、慢性病患者必须提供:慢性病症复印件1张
4、意外伤害者必须提供:意外伤害审批表
四、省外公立医院就医需加以下材料(其中一种):
1、省外就医转诊审批表&&
2、医院出具的急诊证明
3、本人工作单位出具工作证明(打工证明)和暂住证&&
4、嫁到省外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和当地居委会(或街道办)的证明
5、探亲证明(探亲期间突发疾病住院)
6、在省外上学的需要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学校证明
注明:1、患者所住医院必须是公立医院,所有证明、医院材料必须盖红公章;
&&&&& 2、市外非定点民营医院、省外民营医院不得报销。
咨询电话:8
东方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初审材料申请登记表
乡镇合管站(盖章):
& 材料报送人:&&&&&&&&&&&&&&&&&&&&&&&&&&&&&
& 年& 月& 日
申请时间(年、月、日)
申请人签名(或家属)
发票、清单、疾病证明、出院记录等
1889893XXXX
市合管办受理人:
受理时间:
--省政府门户网站--
--省政府部门网站--
省政府办公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县政府网站--
洋浦开发区
--市县政府部门网站--
海口秀英区
海口龙华区
海口琼山区
--其他相关网站--
人民网海南视窗
中国新闻网海南
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主办:海南省政务公开协调小组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如何看懂新农合住院费用补偿结算单
第06版:读者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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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懂新农合住院费用补偿结算单
  新农合住院补偿结算单是新农合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对住院病人审核结算后微机打印出的单据,参合群众凭此单据领取补偿报销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结算单可以分为五部分,为了方便群众看懂补偿结算单中的各项内容,简单说明如下:  1、基本情况,包括就医机构、机构级别、填单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医疗证号、个人参合号、补偿类别、入院日期、出院日期、主要疾病等内容。其中机构级别是指所住医院属于哪一级,分为:乡级、县级、地市、省级四类。补偿类别是指补偿报销属于哪一类标准,分为:乡级普通医院、县外(内)普通住院、定额补偿、恶性肿瘤化疗、农民工补偿、特殊病门诊等。主要疾病通常是指病人住院后临床的第一诊断。  2、住院费用情况,包括住院医疗总费用(西药费、中药费、床位费、护理费、化验费、诊疗费、手术费、检查费、其他费)等内容。总费用中包含两部分费用,一是可报费用(即补偿范围内费用),补偿范围内费用是根据《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和《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试行)》规定的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发生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二是不报费用(即补偿范围外费用)这部分费用不能报销。  3、费用补偿情况,包括本次医疗费用发生额、本次补偿金额、本次自付金额、实际补偿额(大写)、本年累计补偿是否已达封顶线等内容。其中本次补偿金额=(补偿范围内费用-相应住院级别的起付线)×相应补偿类别的报销比例。例如:李某某在县级医院住院花费了2000元,如果其中有100元属于不报费用,1900元属于可报费用,那么,他应获得的补偿报销额应该这样计算:先在总费用中减去不报费用100元,再减去县级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300元,再乘以县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65%。计算公式:()×65%=1040元。  4、本年度累计补偿情况,包括特殊慢病大额门诊、普通住院、单病种、分娩、其他住院、次数、补偿额等内容。其中次数是本年度累计补偿次数的,补偿额是本年度累计补偿金额。年度累计补偿额为30000元。  5、核算付款部分,包括核算机构、核算人、审核人、付款人、领款人签字及日期等内容。其中领款人可以是患者本人,亦可委托他人领款,委托他人领款时必须出具、留存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邢台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张伟)您当前所在位置: & 明光市新农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卫生、体育,三农,DOC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明光市新农合
&生成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明卫计〔2017〕79号
关于进一步严明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稽查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严明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稽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参合农民住院管理、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公平、合理使用,促进我市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日,我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稽查管理的通知》(明卫计〔2015〕72号)文件,实施了加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稽查管理等措施。
自文件下发以来,各定点医疗机构响应度、执行度不高,以区域位置优劣、住院条件好坏等为借口,对住院患者疏于管理。根据平时工作掌握和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情况,一些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入院指征和标准掌握不严格、在院病人管理松懈、登记住院信息和诊疗信息上传不及时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全市新农合住院病人管理工作。为了切实纠正上述问题,现就进一步严明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稽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稽查重点
1.入出院指征和标准。严格把握入院指征,是否收治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参合病人,是否拒收符合住院标准的参合病人等。严格执行出院判定标准,是否存在滞留患者、延长住院天数等。
2.患者参合信息。认真核查是否存在借卡看病住院、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现象。
3.患者住院病历。是否按照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诊疗过程,并妥善保存病历资料。
4.在院病人管理。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出,因故必须外出的应履行请假手续,住院病人请假率应控制在15%以内。禁止直接或间接地将门诊医疗费用转为住院医疗费用。
5.医药费用控制。是否建立医疗费用控制管理制度;住院总费用、住院人次、次均住院费用、三费(药品费、材料费、检查化验费)比例、平均住院日、抗生素使用情况、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是否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是否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和合理收费的原则,正确引导参合病人看病就医。
6.住院信息上传。患者入院48小时内上传住院信息,每天上传诊疗信息;患者出院后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并于结算当日上传结报情况。
二、稽查形式和时间
稽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稽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在院时间为,白天:上午8:00-11:30分;下午:14:30分-17:30分,夜间:19:30-次日06:30分。该时间段内病人不在院者视为挂床住院。住院病人因特殊情况临时离开医院必须有负责人签批同意的书面请假条,稽查人员现场稽查发现病人不在院,医院必须在30分钟内通知病人到院到床,30分后不能到院者,视为挂床住院。
三、稽查原则与方法
按照“查实、查严、查细”的原则,有目的、有组织、有重点的进行稽查审核。具体稽查审核方法如下:
1.现场稽查审核人员不少于两人,通过明查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及走访群众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稽查审核。
2.随机核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人数、参合农民身份,随机抽查病历、处方、住院费用信息等资料,对用药、检查、病历文书书写记录等经治过程中的及时性、规范性、合理性、真实性进行稽查审核。
3.稽查审核人员现场填写新农合稽查审核现场记录表,被稽查审核单位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被稽查审核的科室负责人或现场值班人员,必须在稽查审核记录表上签字。拒绝签字的,现场稽查审核人员如实记录。
4.对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下达处理和整改意见书,对稽查审核情况与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四、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一)对虚假报销行为的处罚
1.对未参合人员冒充参合人员进行住院补偿或挂床住院(含重床、无病历),通过各种手段虚报住院补偿的,一经查实,扣除定点医院申报核定的该人的新农合补偿款,并按照申报补偿款5倍的额度核减结算补偿款。
2.稽查核实住院病人未做的医学辅助检查及治疗,现场拿不出医学辅助检查和治疗依据,而医院有记账的,扣除本次记费,并按照该病人当次补偿款3倍的额度核减结算补偿款。
3.有串换药品、虚开药品、虚开医技报告单、虚登医疗费用行为的,一经查实,扣除该病人本次住院补偿款,并按照该病人当次补偿款3倍的额度核减结算补偿款。
(二)对稽查住院病人不在院的处罚
1.普通病人治疗期间稽查不在院的,扣除该病人当次住院补偿款,并按照该病人当次补偿款3倍的额度核减结算补偿款。
2.病重、病危的病人(以住院病历记录为依据),随时稽查不在院的,扣除该病人当次住院补偿款,并按照该病人当次补偿款3倍的额度核减结算补偿款。
(三)对采取不正当手段收治新农合病人的处罚
1.定点医院对新农合住院病人不收起付线款,或变相退还起付线款,一经查实,扣除该病人当次住院补偿款,并按照该病人当次补偿款3倍的额度核减结算补偿款。
2.定点医院通过支付下级医疗机构或个人一定费用,诱导新农合病人住院的,一经查实,扣除该病人当次住院补偿款,并按照该病人当次补偿款3倍的额度核减结算补偿款。
3.举报定点医院存在其他不正当手段收治新农合病人,一经查实,扣除该病人当次住院补偿款,并按照该病人当次补偿款3倍的额度核减结算补偿款。
(四)对诊疗行为不规范的处罚
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比例抽查的病历进行集中或专项审核,经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核认定存在滥检查、重复检查、过度检查、滥用药、过度治疗等现象并造成医药费用明显超出正常水平的,扣除违规病例当次住院补偿款,并按照该病例当次补偿款3倍的额度核减结算补偿款。责令定点医疗机构对经治医生进行约谈,给予劝诫;对约谈、劝诫后,再次认定存在诊疗不规范病例的,除扣除违规病例当次住院补偿款、核减3倍额度补偿款进行结算外,暂停经治医生新农合报销资格3-6个月。
(五)对造成新农合资金流失的处罚
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导致新农合基金流失5000元以下的,责令其全额赔偿流失的基金,暂停医疗机构定点资格半年;导致新农合基金流失元的,责令其全额赔偿流失的基金,暂停医疗机构定点资格一年;导致新农合基金流失10000元以上的,责令其全额赔偿流失的基金,取消医疗机构定点资格。
定点医疗机构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主要负责人或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直接责任人,依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给予警告或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新农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加大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新农合管理中心要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稽查力度,对稽查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市卫计委将及时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经稽查审核确定的不认可费用和核减的补偿款由新农合管理中心在结算新农合报销款中直接扣除。
(三)各定点医疗机构稽查审核情况将与卫计委年终对医疗机构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评先评优结合、挂钩。
(四)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新农合稽查审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积极配合开展稽查审核工作,确保稽查审核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全市新农合工作规范健康运行。新农合患者住院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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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都医院 - 小儿科
一.如何办理住院手续:
新农合患者持合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住院证首先到院医保办(合疗办)办理审核登记手续。如遇急诊可直接到一楼入院登记室办理住院手续,外伤患者次日需到合疗办补办相关手续。
二.如何交纳押金:
&&&&&& 患者住院期间需足额交纳押金,否则住院科室将不能取药。
三.床位费报销标准:
合疗患者住院床位费标准为20元/每床日,超出部分自费,不足20元者,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
四.用药范围:
合疗用药与医保用药范围相同,药品信息中带有符号“Y”的药品可以报销,不带“Y”者为自费药。
五.新生儿补偿办法:
&&&&&&& 日及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可随母亲享受新农合住院补偿,新生儿与母亲分别结算,与母亲共同享受1万元的封顶线。
六.如何办理出院手续:
&&&&&&& 灞桥区合疗患者在我院住院实施报销直通车,即患者出院在医院直接报销。出院后先到医院合疗办,经审核,到出院结算窗口结账,报销部分(补助部分)退交患者,患者持发票到合疗办领回合疗证。
&&& 其他各地合疗患者出院请先结账,去所住科室退押金,打印费用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带合疗证、出院证、诊断证明和结账发票在合疗办审核盖章,回当地报销。
七.最高支付限额:
新农合患者每人每年累计报销限额为1万元,超过限额后的费用自费。
八.报销比例:
机 构& 类& 别
街道卫生院
区级、区内
或起报点(元)
14岁& 以下&& 2100
14岁 以下&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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