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工厂从事管理工作
不需要劃分!员工承担全部后果
首先是休息时间,其次又是酒后而且还违规使用电炉。公司无过错不承担任何责任。
但是是在公司的宿舍呢且顺便负责看守宿舍区,因为当时属于放假时间宿舍没有其他人员住宿,宿舍内有公司财物
顺便看守宿舍区?是公司安排的还昰自己顺便的?
即使公司安排的公司的责任也比较小。
住宿+顺便看守其实是个建筑工地的临时独立库房,安排一个人在这里住宿顺便晚上看守,但不是责任制的也就是说,即使发生丢失看守人也不负有赔偿责任的那种。
另外喝酒是因为公司元旦宴请管理人员,傷者贪杯自饮并无其他人员劝酒,且散席之后并未有人察觉其有醉酒症状
后果很惨,这要看公司的仁慈程度了法律上讲,公司责任鈈大
4天已经为其垫付医药费10万,彻底治愈预计要花费上百万。钱也是一个问题,最主要的感觉是觉得这样的事情很冤枉从法律上講,公司不应该负主责但从道义上讲,如果不出钱治疗伤者极可能连性命都保不住。哎两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