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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东昌府区堂邑镇菜园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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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东昌府区堂邑镇菜园村委会位于地址,交通便利,我们这里物产丰富,人杰地灵,百姓和谐。在上级部门的关怀下,这里干群关系融洽,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肖凤成热情欢迎各级领导前来指导。也欢迎社会各界前来投资兴业。主营项目:村务管理注册资本或投资:未填写职员人数:50人以上法人或负责人:肖凤成设立时间:1989年6月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堂邑镇菜园近年来,聊城市东昌府区堂邑镇菜园村委会在现有领导班子带领下,积极开展村经济建设,不断引进外来企业,为村民提供大量就业机会,兴建道路便利全村交通,完善教育设施和引进优秀教师,不断提高学生教学质量水平,从各方面促进全村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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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振宇等374名村民与广饶县大王镇菜园村村民委员会、山东大王金泰集团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广民四初字第286号原告朱振宇等363名村民。(原告详细名单附判决书正文后)共同诉讼代表人:朱振宇,男,日出生,汉族。王兆良,男,日出生,汉族。李继功,男,日出生,汉族。王博,男,日出生,汉族。孙淑德,男,日出生,汉族。共同委托代理人张玉华,山东东胜律师事务所律师。共同委托代理人赵燕,山东东胜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广饶县大王镇菜园村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王丙修,该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委托代理人聂士善,山东广胜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山东大王金泰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义新,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徐占文,该公司职工。委托代理人张泉峰,该公司职工。原告朱振宇等374名村民诉被告广饶县大王镇菜园村村民委员会、山东大王金泰集团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原告于日诉来本院。本院受理后,王志清等11人申请退出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共同诉讼代表人朱振宇、王博、李继功、孙淑德、王兆良及其共同委托代理人张玉华、赵燕、被告广饶县大王镇菜园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聂士善、被告山东大王金泰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徐占文、张泉峰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朱振宇等363名村民诉称,2013年初,原告在位于本村文化东路南侧、大王镇城管分局以西、凯银小区以东、信义小区以北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种植了树木。后被告将耕地上的全部树木挖除、损毁,并在原有的土地上垒起院墙,准备建设施工。原告才得知,被告广饶县大王镇菜园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在本村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于日与被告山东大王金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集团)签订《土地征用补偿协议书》,被告村委变相的将本村集体所有的33.35亩土地转让给被告金泰集团,改变了土地用途。请求法院依法确认二被告签订的《土地征用补偿协议书》无效,判令被告恢复土地原状、返还土地;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57720元。庭审中,原告将诉讼请求变更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二被告签订的《土地征用补偿协议书》无效。原告朱振宇等363名村民为支持自己的主张,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1.土地征用补偿协议书(复印件)、土地承包协议(复印件)各一份,拟证明被告村委将土地租赁给了被告金泰集团;金泰集团将该土地又进行了转租。2.村民会议记录(复印件)一组及村民签字(复印件)一组,拟证明被告村委虽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但其所依据的签名和统计结果都是2009年的统计结果,涉案土地的租赁协议是2011年签订的,即在签订协议前,没有经过村民同意;村民代表会议记录上对涉案土地的处理没有明确表示租赁给被告金泰公司;村民签字的表头“菜园村重大事务表决票领取签字表”并不代表签字的村民同意,其中33人的签字与其本人签字不相符。3.录音光盘一张及整理材料一份,拟证明原告提交的证据1、2的来源。4.意见征求表一份,拟证明该表中的83户村民表示没有参加任何会议,对涉案土地的租赁不知情。5.照片6张,拟证明涉案土地的现状。被告村委辩称,1.原告主体不适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类案件起诉村民必须过半,原告人数没有达到过半,应当驳回原告起诉;2.原告属于虚假起诉,相当部分原告不知情,系经个别人歪曲事实进行诱导骗取部分原告起诉,不是部分原告的真实意思;3.本案所涉土地长期荒芜,村两委及大部分村民为了集体利益,使荒芜的土地创造一定的效益,是村民获得一定的收益而进行的租赁;4.本案所涉土地的租赁,严格按照村民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取得了大多数村民的同意,经两委会议决议,程序合法;5.原告的起诉实际上侵犯大多数村民利益,其只是代表少数村民的利益,侵害了多数村民的利益。被告村委为支持其辩驳主张,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1.广饶县公安局大王派出所证明一份,拟证明截止到2013年10月份菜园村总人数为774人;原告起诉人数未达到半数,原告起诉错误。2.大王镇人民政府证明一份,拟证明本案所涉土地的承包已向该政府进行了登记备案,符合法律规定。3.情况反映22张,拟证明原告中83人系被欺骗当原告,起诉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原告主体不适格。4.日村党支部活动记录一份,拟证明对涉案土地召开了党员会议征求意见,统一对外租赁给村民创收利益,经过讨论只有租赁才能对全体村民有利。5.菜园村重大事务表决票189张及表决结果一张,拟证明2008年5月份征求全村村民意见,共189户,实际发票189户,收回167张有效票,同意对外出租的158户,不同意的9户,没有交票的1户,不签名的8户,没找到人的13户;大多数村民同意对外租赁土地;涉案土地承包合乎法定程序。6.日党员代表会议活动记录一份,拟证明在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被告村委党支部进一步召开党员会议征求意见,党员一致同意对外租赁土地,给全体村民争取最大利益,对外租赁土地程序合法。7.村民代表会议记录一份,拟证明日被告村委在征求全体村民意见,达到82%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一致同意每年按每亩吨粮田和850元进行租赁。涉案土地的租赁程序合法。被告金泰集团辩称,1.与被告村委的答辩意见一致;2.两被告于日签订协议,后被告金泰集团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合法、合理的使用土地,被答辩人在该地块内种植树木,严重侵害了答辩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答辩人的正常经营;3.答辩人与被告村委签订协议以前,村委就该土地的承包征求了村民意见,履行了法定程序。被答辩人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村委与答辩人签订协议与事实不符。综上,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金泰集团为支持其辩驳主张,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1.土地征用补偿协议书一份,拟证明该协议内容为租赁土地,并未改变用途,是合法有效的协议。2.收据四份,拟证明、2013年被告金泰公司按时交纳了租赁费。庭审中,原、被告对相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分别发表了以下质证意见:二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1有异议,均认为该证据系复印件且字迹不清,无法与原告核对,不能承认其真实性。二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2、3有异议,均认为该证据均系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二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4有异议,均认为该证据载明的大王镇金泰公司与本案不存在关联性;该征求意见未载明时间;对其真实性有异议;签名人员属于本案原告,其签字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只能算作单方陈述。二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5有异议,均认为应以法院的勘验为准。被告金泰集团对被告村委提交的7份证据,均表示无异议。原告对被告村委提交的证据1有异议,认为人数数额不对。原告对被告村委提交的证据2有异议,认为该证明的出具时间为日,而涉案土地协议签订的时间为日,该证明没有具体的备案时间,故对其真实性有异议;同时,该证明也不能证实该协议的合法性。原告对被告村委提交的证据3有异议,认为许多人的签字与诉状中的不一致;有部分人员已经退出诉讼;对其真实性有异议。原告对被告村委提交的证据4有异议,认为该证据不能证明被告目的,该记录没有参会人员的签字;对村集体的土地,党支部没有处分权,应当通过村民会议进行。原告对被告村委提交的证据5有异议,认为该表决票上的签名所有原告没有签过;是否系本人所签名有疑问;第十六张票是旧村改造而非土地承包;即使村民同意对外承包,并没有同意改变土地用途搞建设。该表决票存在伪造的嫌疑。原告对被告村委提交的证据6有异议,认为村党支部会议对村集体土地没有处分权。原告对被告村委提交的证据7有异议,认为所谓的村民代表无法证明其身份;所有原告并不同意租赁,该82%的数字系虚假的;该证据显示涉案土地系农田,对外租赁改变了土地用途。被告村委对被告金泰集团提交的两份证据均无异议。原告对被告金泰集团提交的证据1有异议,认为该协议系无效协议,金泰集团租赁土地的目的是搞建设,违背了大多数村民的意志。原告对被告金泰集团提交的证据2有异议,其表示对该组证据的真实性不清楚,村委是否收到该款项也不清楚。本案争议的焦点是:1.原告起诉人数是否达到法定人数即人数过半?2.被告村委是否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全体村民大会,征求意见的程序是否影响合同的效力?3.本案所涉《土地征用补偿协议书》中的土地是否被改变了土地用途?针对本案争议焦点1,本院认为,该类案件的起诉对于原告并没有人数的制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条中有人数过半的要求,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后,该规定已经作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等均没有关于该方面的要求。故被告认为原告起诉人数达不到法定要求,主体不适格的辩驳主张,本院不予支持。针对本案争议焦点2,本院认为,村委将其所有的土地对外出租(承包),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全体村民会议征求意见,是对村委该方面行为的规范,系发包方的内部行为,是否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全体村民会议征求意见,不影响村委对外出租或承包土地的合同效力。针对本案争议焦点3,本院认为,涉案土地系菜园村所有的集体土地,2003年以前由凯银集团租赁种植花卉,之后,该土地一直空闲。日两被告签订《土地征用补偿协议书》,该协议约定:村委给金泰集团提供33.35亩土地,金泰集团仅有使用权,所有权永远归村委会;金泰集团每年每亩补偿(小麦500公斤、玉米500公斤)、土地发展基金每亩850元;租赁土地范围内的所有建设项目,优先安排村委方承建,但必须服从金泰集团的管理和建设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标底按08年9月金泰集团与村委二建公司在金泰小区建设的4号楼模式运作;按招标公司组织不少于5家有资质投标单位的最低标底,上调给村委会3%的管理费。从土地的过去使用状况及本案所涉协议的内容看,该涉案土地系菜园村集体所有;从协议内容看,该合同履行的目的在于利用该土地搞楼房建设,改变了土地的用途。本院认为,判断合同效力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章特别是本章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至于原、被告所举与承包(租赁)土地程序有关的证据,对合同的效力均不构成影响,故对有关该方面双方提交的证据本院均不予认证。本案中,涉及到合同效力的就是《土地征用补偿协议书》本身,对原告村委及被告金泰集团所提交的《土地征用补偿协议书》的证据效力本院予以采信。被告金泰集团提交的证据2,能够证明被告村委将土地交付给了被告金泰集团,金泰集团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但对合同的效力不构成影响。经审理查明,日被告村委与被告金泰集团签订《土地征用补偿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村委给金泰集团提供土地33.35亩,由金泰集团使用,金泰集团仅享有使用权,所有权永远归村委;金泰集团每年每亩补偿粮食1000公斤(其中小麦500公斤、玉米500公斤),土地发展基金每年每亩850元,其中粮食补偿可供现粮,也可以按当年市场价由双方协商付给相应的粮食价款;土地使用年限为国家关于土地使用规定的最长年限;租赁土地范围内的所有建设项目,优先安排村委方承建,但必须服从金泰集团的管理和建设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标底按08年9月金泰公司与村委二建公司在金泰小区建设的4号楼模式运作;按招标公司组织不少于5家有资质投标单位的最低标底,上调给村委会3%的管理费。协议签订后,被告金泰集团向被告村委支付了相应的粮食补偿款和土地发展基金。本院认为,合同效力的认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另外,原告主张上述协议无效,确认合同无效的依据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规定,合同只要具备上述五项中的其中一项情形,该合同应认定无效。本案中,村委及金泰集团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涉案土地的承包(租赁)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但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民事行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看,被告村委、金泰集团的上述行为,符合该条第(五)项的规定。《土地征用补偿协议书》内容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相应的人民政府批准。即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不是一纸合同解决的,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故两被告签订的《土地征用补偿协议书》的内容违背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广饶县大王镇菜园村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山东大王金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征用补偿协议书》无效。案件受理费1343元,由原告负担1243元,两被告负担1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封万明审判员  王明荣审判员  李红新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九日书记员  李 强附判决书所适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附原告363名村民详细名单:1.朱振宇,男,日出生,汉族。2.李淑兰,女,日出生,汉族。3.朱峰利,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朱振宇,男,日出生,汉族。4.王博,男,日出生,汉族。5.王萧泽宇,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王博,男,日出生,汉族。6.李静蕊(李亚楠),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王博,男,日出生,汉族。7.李爱军,女,日出生,汉族。8.朱振法,男,日出生,汉族。9.李俊梅,女,日出生,汉族。10.朱振元,男,日出生,汉族。11.聂桂荣,女,日出生,汉族。12.朱德兴,男,日出生,汉族。13.李秀兰,女,日出生,汉族。14.王兆良,男,日出生,汉族。15.王国栋,男,日出生,汉族。16.谢秀香,女,日出生,汉族。17.王梓洋,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王国栋,男,日出生。18.李继功,男,日出生,汉族。19.许俊兰,女,日出生,汉族。20.朱文秀,女,日出生,汉族。21.李杰,男,日出生,汉族。22.朱凤玲,女,日出生,汉族。23.李晗宇,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李杰,男,日出生,汉族。24.王兆龙,男,日出生,汉族。25.王国宾,男,日出生,汉族。26.裴秀香,女,日出生,汉族。27.丁月英,女,日出生,汉族。28.孙淑德,男,日出生,汉族。29.谢国珍,女,日出生,汉族。30.孙长城,男,日出生,汉族。31.孙莘翔,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孙长城,男,日出生,汉族。32.谢国公,男,日出生,汉族。33.韩雪梅,女,日出生,汉族。34.谢晓庆,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谢国公,男,日出生,汉族。35.谢晓瑜,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谢国公,男,日出生,汉族。36.王桂华,女,日出生,汉族。37.谢国训,男,日出生,汉族。38.柳翠萍,女,日出生,汉族。39.谢晓宁,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谢国训,男,日出生,汉族。40.李永,男,日出生,汉族。41.刘玲,女,日出生,汉族。42.李金颖,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李永,男,日出生,汉族。43.王国德,男,日出生,汉族。44.刘中梅,女,日出生,汉族。45.李桂兰,女,日出生,汉族。46.王雯倩,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王国德,男,日出生,汉族。47.王振飞,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王国德,男,日出生,汉族。48.谢国强,男,日出生,汉族。49.杜俊丽,女,日出生,汉族。50.谢超,女,日出生,汉族。51.谢春龙,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谢国强,男,日出生,汉族。52.王国明,男,日出生,汉族。53.王新菊,女,日出生,汉族。54.王俊杰,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王国明,男,日出生,汉族。55.王兆申,男,日出生,汉族。56.王桂华,女,日出生,汉族。57.王兆永,男,日出生,汉族。58.高玉英,女,日出生,汉族。59.高逢霞,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高玉英,女,日出生,汉族。60.王兆辉,男,日出生,汉族。61.李秀梅,女,日出生,汉族。62.王翠竹,女,日出生,汉族。63.王国印,男,日出生,汉族。64.朱振安,男,日出生,汉族。65.崔西红,女,日出生,汉族。66.朱玉玲,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朱振安,男,日出生,汉族。67.朱振华,男,日出生,汉族。68.周桂花,女,日出生,汉族。69.朱玉晓,男,日出生,汉族。70.田海红,女,日出生,汉族。71.朱德权,男,日出生,汉族。72.李全香,女,日出生,汉族。73.朱连义,男,日出生,汉族。74.王金霞,女,日出生,汉族。75.朱思潼,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朱连义,男,日出生,汉族。76.赵中堂,男,日出生,汉族。77.李俊华,女,日出生,汉族。78.赵毅,男,日出生,汉族。79.赵文轩,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赵毅,男,日出生,汉族。80.卜玉洁,女,日出生,汉族。81.高秀花,女,日出生,汉族。82.朱振平,男,日出生,汉族。83.张晓峰,女,日出生,汉族。84.朱卿琳,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朱振平,男,日出生,汉族。85.朱梓卿,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朱振平,男,日出生,汉族。86.王兆利,男,日出生,汉族。87.李爱梅,女,日出生,汉族。88.王雪峰,男,日出生,汉族。89.王国卿,男,日出生,汉族。90.田桂云,女,日出生,汉族。91.王文杰,男,日出生,汉族。92.吴守霏,女,日出生,汉族。93.王英凡,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王文杰,男,日出生,汉族。94.谢培欣,男,日出生,汉族。95.裴素凤,女,日出生,汉族。96.谢学儒,男,日出生,汉族。97.孙桂莲,女,日出生,汉族。98.谢明月,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谢培欣,男,日出生,汉族。99.谢明阳,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谢培欣,男,日出生,汉族。100.王钰颖,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王振祥,男,日出生,汉族。101.王振祥,男,日出生,汉族。102.高云,女,日出生,汉族。103.王晓华,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王振祥,男,日出生,汉族。104.侯美英,女,日出生,汉族。105.孙淑义,男,日出生,汉族。106.赵凤英,女,日出生,汉族。107.孙常云,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孙淑义,男,日出生,汉族。108.朱振德,男,日出生,汉族。109.刘芳,女,日出生,汉族。110.朱桀,男,日出生,汉族。111.赵俊英,女,日出生,汉族。112.谢培录,男,日出生,汉族。113.王爱凤,女,日出生,汉族。114.王振永,男,日出生,汉族。115.张志平,女,日出生,汉族。116.王飞鸿,男,日出生,汉族。117.王桂荣,女,日出生,汉族。118.朱德江,男,日出生,汉族。119.朱振明,男,日出生,汉族。120.朱振强,男,日出生,汉族。121.朱连科,男,日出生,汉族。122.王慧,女,日出生,汉族。123.朱紫涵,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朱连科,男,日出生,汉族。124.朱振平,男,日出生,汉族。125.朱红祥,男,日出生,汉族。126.于秀芹,女,日出生,汉族。127.朱明慧,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朱红祥,男,日出生,汉族。128.朱婧蕊,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朱红祥,男,日出生,汉族。129.朱晓娜,女,日出生,汉族。130.刘玉珍,女,日出生,汉族。131.王震,男,日出生,汉族。132.王家豪,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王震,男,日出生,汉族。133.朱德华,男,日出生,汉族。134.李淑香,女,日出生,汉族。135.朱振明,男,日出生,汉族。136.牛胭脂,女,日出生,汉族。137.朱相君,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朱振明,男,日出生,汉族。138.朱振永,男,日出生,汉族。139.杜俊霞,女,日出生,汉族。140.朱连庆,男,日出生,汉族。141.孙永冲,女,日出生,汉族。142.朱曦瑶,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朱连庆,男,日出生,汉族。143.朱德正,男,日出生,汉族。144.王国太,男,日出生,汉族。145.高秀芬,女,日出生,汉族。146.王刚,男,日出生,汉族。147.王萍,女,日出生,汉族。148.郭向红,女,日出生,汉族。149.王兆德,男,日出生,汉族。150.王可心,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王刚,男,日出生,汉族。151.侯秀兰,女,日出生,汉族。152.孙淑强,男,日出生,汉族。153.郭业凤,女,日出生,汉族。154.孙常鑫,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孙淑强,男,日出生,汉族。155.孙晓曦,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孙淑强,男,日出生,汉族。156.孙文山,男,日出生,汉族。157.赵俊德,男,日出生,汉族。158.赵中孝,男,日出生,汉族。159.田风英,女,日出生,汉族。160.赵金凯,男,日出生,汉族。161.赵中学,男,日出生,汉族。162.田金英,女,日出生,汉族。163.赵静,女,日出生,汉族。164.赵凯,男,日出生,汉族。165.谢培海,男,日出生,汉族。166.陈效美,女,日出生,汉族。167.谢建东,男,日出生,汉族。168.谢婷婷,女,日出生,汉族。169.曹昌鸿,女,日出生,汉族。170.朱相龙(朱裕龙),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朱振刚,男,日出生,汉族。171.朱振刚,男,日出生,汉族。172.朱振江,男,日出生,汉族。173.朱连国,男,日出生,汉族。174.王志博,男,日出生,汉族。175.李美花,,女,日出生,汉族。176.王瑞璇,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王志博,男,日出生,汉族。177.王瑞涵,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王志博,男,日出生,汉族。178.朱德平,男,日出生,汉族。179.杜红相,女,日出生,汉族。180.刘海梅,女,日出生,汉族。181.朱建强,男,日出生,汉族。182.朱连军,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朱建强,男,日出生,汉族。183.朱雨杭,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朱建强,男,日出生,汉族。184.谢培兴,男,日出生,汉族。185.高爱芹,女,日出生,汉族。186.谢建彬,男,日出生,汉族。187.王海霞,女,日出生,汉族。188.谢春婷,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谢建彬,男,日出生,汉族。189.王金炳,男,日出生,汉族。190.韩爱芬,女,日出生,汉族。191.王兆堂,男,日出生,汉族。192.马洪香,女,日出生,汉族。193.王国栋,男,日出生,汉族。194.王炳章,男,日出生,汉族。195.刘美华,女,日出生,汉族。196.王楠楠,女,日出生,汉族。197.王全礼,男,日出生,汉族。198.孙淑美,女,日出生,汉族。199.王冰冰,女,日出生,汉族。200.王小琦,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孙淑美,女,日出生,汉族。201.王汉夫,男,日出生,汉族。202.李德云,女,日出生,汉族。203.王全喜,男,日出生,汉族。204.王兆平,男,日出生,汉族。205.王子郡,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王全喜,男,日出生,汉族。206.赵芳,女,日出生,汉族。207.王兆民,男,日出生,汉族。208.王雪梅,女,日出生,汉族。209.王营,男,日出生,汉族。210.朱德周,男,日出生,汉族。211.刘其玉,男,日出生,汉族。212.赵中友,男,日出生,汉族。213.王希芹,男,日出生,汉族。214.赵翠翠,女,日出生,汉族。215.赵锋庭,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赵中友,男,日出生,汉族。216.朱德祥,男,日出生,汉族。217.朱振盈,男,日出生,汉族。218.王兰英,女,日出生,汉族。219.朱晓丽,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朱振盈,男,日出生,汉族。220.李风芹,女,日出生,汉族。221.朱炳科,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朱振盈,男,日出生,汉族。222.谢培来,男,日出生,汉族。223.时葱葱,女,日出生,汉族。224.刘美玉,女,日出生,汉族。225.谢建刚,男,日出生,汉族。226.谢一宁,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谢建刚,男,日出生,汉族。227.朱德才,男,日出生,汉族。228.孟宪芹,女,日出生,汉族。229.谢学臣,男,日出生,汉族。230.王爱秀,女,日出生,汉族。231.谢培义,男,日出生,汉族。232.朱建林,男,日出生,汉族。233.高芹,女,日出生,汉族。234.朱连坤,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朱建林,男,日出生,汉族。235.李继全,男,日出生,汉族。236.张素祯,女,日出生,汉族。237.谢凯,男,日出生,汉族。238.郭艳蓉,女,日出生,汉族。239.王兆安,男,日出生,汉族。240.孙洪英,女,日出生,汉族。241.王虎,男,日出生,汉族。242.赵小会,女,日出生,汉族。243.王振都,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王虎,男,日出生,汉族。244.谢培新,男,日出生,汉族。245.孙麦芬,女,日出生,汉族。246.谢建利,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谢培新,男,日出生,汉族。247.韩立芹,女,日出生,汉族。248.朱美颖(朱文旋、朱文迪)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朱振业,男,日出生,汉族。249.朱振业,男,日出生,汉族。250.朱鑫梅,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朱振业,男,日出生,汉族。251.谢建勇,男,日出生,汉族。252.雒红梅,女,日出生,汉族。253.谢润芝,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谢建勇,男,日出生,汉族。254.谢英杰,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谢建勇,男,日出生,汉族。255.李来英,女,日出生,汉族。256.延玉英,女,日出生,汉族。257.朱晋昇(朱连朋),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朱振义,男,日出生,汉族。258.朱振义,男,日出生,汉族。259.王国顺,男,日出生,汉族。260.朱桂云,女,日出生,汉族。261.王英英,女,日出生,汉族。262.王洪玉,女,日出生,汉族。263.谢导欣,男,日出生,汉族。264.谢彬彬,男,日出生,汉族。265.田娜娜,女,日出生,汉族。266.谢惠卿,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谢彬彬,男,日出生,汉族。267.谢导华,男,日出生,汉族。268.王秀凤,女,日出生,汉族。269.谢琨,男,日出生,汉族。270.王伟,男,日出生,汉族。271.王冬梅,女,日出生,汉族。272.王文娟,女,日出生,汉族。273.王文妍,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王伟,男,日出生,汉族。274.王国欣,男,日出生,汉族。275.乜爱梅,女,日出生,汉族。276.王冰,男,日出生,汉族。277.宋丽香,女,日出生,汉族。278.王梓阳(王孜卓),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王冰,男,日出生,汉族。279.孙淑智,男,日出生,汉族。280.李春会,女,日出生,汉族。281.孙常福,男,日出生,汉族。282.王振忠,男,日出生,汉族。283.李建芹,女,日出生,汉族。284.王鹏飞,男,日出生,汉族。285.刘俊凤,女,日出生,汉族。286.李宁,男,日出生,汉族。287.李慧,女,日出生,汉族。288.李博涵,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李宁,男,日出生,汉族。289.李继林,男,日出生,汉族。290.杜美霞,女,日出生,汉族。291.李文超,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李继林,男,日出生,汉族。292.李玉兰,女,日出生,汉族。293.王国岐,男,日出生,汉族。294.陶群英,女,日出生,汉族。295.王小青,女,日出生,汉族。296.王爱云,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王国岐,男,日出生,汉族。297.王国炎,男,日出生,汉族。298.韩美香,女,日出生,汉族。299.王国吉,男,日出生,汉族。300.王玉芹,女,日出生,汉族。301.王磊,女,日出生,汉族。302.王晓华,女,日出生,汉族。303.刘宝刚,男,日出生,汉族。304.谢建光,男,日出生,汉族。305.王桂玲,女,日出生,汉族。306.谢春雨,女,日出生,汉族。307.谢春苗,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谢建光,男,日出生,汉族。308.王国庆,男,日出生,汉族。309.田秀梅,女,日出生,汉族。310.李秀梅,女,日出生,汉族。311.王金同,男,日出生,汉族。312.王红,女,日出生,汉族。313.刘爱兰,女,日出生,汉族。314.王国聪,男,日出生,汉族。315.王佳音,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王国聪,男,日出生,汉族。316.王兆斌,男,日出生,汉族。317.王国海,男,日出生,汉族。318.王红香,女,日出生,汉族。319.王振山,男,日出生,汉族。320.王艳丽,女,日出生,汉族。321.王立群,男,日出生,汉族。322.陈海英,女,日出生,汉族。323.王凯伦,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王立群,男,日出生,汉族。324.王开靖,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王立群,男,日出生,汉族。325.朱美兰,女,日出生,汉族。326.李海立,女,日出生,汉族。327.李秋芬(李俊兰),女,日出生,汉族。328.谢家栋,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谢文涛,男,日出生,汉族。329.谢文涛,男,日出生,汉族。330.谢培福,男,日出生,汉族。331.王国永,男,日出生,汉族。332.王孟丽,女,日出生,汉族。333.李怀荣,女,日出生,汉族。334.刘秀东,女,日出生,汉族。335.王晓磊,男,日出生,汉族。336.刘俊爱,女,日出生,汉族。337.谢东光,男,日出生,汉族。338.王雪兰,女,日出生,汉族。339.谢洁琼,女,日出生,汉族。340.谢华洋,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谢东光,男,日出生,汉族。341.王兆田,男,日出生,汉族。342.王英秀,女,日出生,汉族。343.王新建,男,日出生,汉族。344.王兆欣,男,日出生,汉族。345.李秀华,女,日出生,汉族。346.朱振杰,男,日出生,汉族。347.裴爱兰,女,日出生,汉族。348.孙淑颖,男,日出生,汉族。349.李春荣,女,日出生,汉族。350.李娜,女,日出生,汉族。351.王旭东,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王振光,男,日出生,汉族。352.王振光,男,日出生,汉族。353.咸桂兰,女,日出生,汉族。354.王新军,男,日出生,汉族。355.李爱英,女,日出生,汉族。356.王晓玲,女,日出生,汉族。357.王晓慧,女,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王新军,男,日出生,汉族。358.王国新,男,日出生,汉族。359.卜秀香,女,日出生,汉族。360.王振晓,男,日出生,汉族。361.王浩成,男,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王振晓,男,日出生,汉族。362.李中华,男,日出生,汉族。363.王桂青,女,日出生,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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