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历史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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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来自:(2012年公选领导公共科目模拟试题,)三、论述题为什么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正确答案: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 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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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坚持依法行政的历史必然性
摘 要: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继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六大报告、十七大报告对这一方略进行强调之后,再次对这一方略进行阐述和强调,这也表明我们党坚持依法治国的决心和信心。依法治国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它的实现需要多方努力,需要多个环节的整体推进,包括从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自觉守法以及法律监督等方面扎实推进。其中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对依法治国伟大方略的实现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就为什么要坚持依法行政进行深入的探讨。准确把握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
发布时间:日 09:21 | 来源:天津日报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中,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这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至关紧要。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这些重大论断是对新中国成立65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6年以来法治建设基本经验的高度概括,深刻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本质,科学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对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坚持党的领导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治国理政的根本,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不是自封的,而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20世纪初,中国内忧外患、四分五裂,“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救亡图存成为最紧迫的历史课题。当时的中国人想了很多办法,奉行各种主义的这个党、那个党都曾登上过中国的历史舞台,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等也都曾在中国试验过,但结果都行不通。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是一个“开天辟地的大事变”,中国人民从此有了坚强的领导核心。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也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解决13亿人民温饱问题和初步建成小康社会,也是在党的领导下实现的。中华民族要走向繁荣富强,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可以说,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中国今天的一切离不开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领导,反映了中国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历史必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庄严宣告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赋予了党治国理政的重大使命。因此,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战略任务,又是党的神圣使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然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势必引发各方面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的重大变革。按照全会确立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既要求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把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的管理都纳入法治化轨道;又要求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使一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以宪法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这一切,显然只能由党来领导。这是因为在我国,党居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位置。我国的宪法和法律凝结着人民的意志,而人民的意志又是通过党来汇集和凝聚的,通过权力机关变成国家意志的,通过执行机关组织实施的,通过党的组织带头贯彻的,党就是我国立法的政治设计者、执法的组织协调者、司法的思想引导者、守法的行动带动者。在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和实现人民利益的复杂性、艰巨性,必然要求有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坚强的政治核心,来广泛地动员、领导和组织人民掌握好国家权力,管理好国家、社会事务和各项事业;推进法治建设,更需要有自上而下坚强统一的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形成举国上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创造推进依法治国的必要条件。如果离开了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凝聚全社会各个党派、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才能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贯穿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才能促进和保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带动全体社会成员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坚持党的领导和
  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相辅相成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是不可分离的,是缺一不可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这三个方面实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只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大框架中进行,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才会不被错误思想所左右,不受制于人,才能保证方向不偏离、规定不走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为离开党的领导就不会有真正的社会主义法治,就会出现群龙无首、一盘散沙、各自为政、政出多门的混乱局面。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才能有序推进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才有可靠保证。与此同时,坚持党的领导又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依法治国从根本上讲是对党自身建设提出的要求。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毫无疑问包括了党能否坚持依法治国的问题。在当前社会矛盾多发期,党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人民群众的权益问题。只有坚持依法执政,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才能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纵观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正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完善了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构筑了法律监督和法律救济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法律常识的普及工作,从而使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们获得巨大成功的奥秘,最根本的就是始终坚持党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牢牢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正确方向,切实做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因此,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不能虚化、弱化甚至动摇、否定党的领导,而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战略定力,从理论上澄清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的错误观点,始终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动摇。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
  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必须有坚强的政治保证,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既要始终把握法治建设的政治方向,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成为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又要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顺利推进和有效实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坚持科学立法。现在,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同时也要看到,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党领导立法,就是根据党和国家大局、人民群众意愿提出立法建议。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二是“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三是“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要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引导立法机关把握立法方向,突出立法重点,使所立法律更加务实管用有效,增强法律法则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要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工作,抓紧制定和修改同全面深化改革相关的法律,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党保证执法,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工作体制,为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提供后盾和保障,使执法者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宪法法律保持一致。要深化行政体制和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推进行政机关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政府是实施依法治国的主要承担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政府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让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自觉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创造条件。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党支持司法,就是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司法工作,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司法权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排除外界对司法不当干预,确保司法公正。对于司法机关而言,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伸张正义、维护公平,提高司法公信力,就是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设人民信赖的法治人才队伍,使事关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职位始终由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担任。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源自党员干部的率先垂范。党带头守法,就是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引导全社会信仰法治;带头以严格的党规党法管党治党,使全体党员都成为全社会守法的表率。我们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既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又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在推进党的任务和执行党的纪律时没有特殊党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接受党内法规更高标准的约束。要强化法律意识,强化法治思维,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有赖于人民对法治的真诚信仰。正如一位哲人所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深刻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努力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在加强中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绝不是直接干预司法,而是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机制来保证。要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切实做到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和法治的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中,只要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坚持党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领导地位不动摇,真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我们就一定能建设好法治中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刘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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