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哪一个不是不公平交易保险诈骗罪的行为形式行政责任的形式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7014 公平交易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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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14 公平交易监督管理
& 扬州大学编 (高纲号 0295) & &&& 前&&言 & &&& 工商行政管理是国家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行政执法的活动,担负着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合法经营,反对不正当竞争,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任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工商行政管理的范围拓宽了,管理的层次提高了,管理的侧重点也发生了转移。这就要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具有更高层次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江苏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从1997年上半年起开考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正是为了适应社会日益增长的工商行政管理人才的需要。 & &&& 《公平交易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必修的一门专业课。它以公平交易的监督与执法为研究对象,以反不公平交易或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交易与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为其研究范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这门课程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对这门课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 本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同层次相同课程的水平一致;同时又针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把课程的基本内容按章节化解为考核要求和知识点,使之成为个人自学、社会助学、进行命题、选择自学指导书的依据。本大纲与教材相配套,共ll章。 & &&& 本大纲由扬州大学商业学院管理系谈咏梅执笔 & &&& 扬州大学商业学院管理系工商行政管理教研室 &&& 一九九七年四月 & &&& I 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要求 & &&& 《公平交易监督管理》课程是江苏省高等自学考试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必修课,是为培养和检验自学应考者的公平交易执法基础知识而设置的一门专业课。 & &&& 《公平交易监督管理》是阐述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课程,具有时代性强、实践性强、涉及面广等特点,是工商行政管理学学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门课在考试命题中将充分体现其性质和特点。 & &&& 设置本课程具体的目的要求是:通过系统而专门的学习,使自学应考者能正确理解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的概念,掌握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的特征,原则、主体、客体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公平交易监督管理权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并能够将这些基本理论实际相结合,灵活地加以运用,毕业后能较好地适应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 &&& Ⅱ 考核目标(考核知识点,考核要点) & &&& 第一章& 公平交易概述 & &&& 一、考核知识点 & &&& (一)交易 &&& (二)公平交易与不公平交易 &&& (三)公平交易的基本原则 &&& (四)公平交易的规制 & &&& 二、考核要求 & &&& (一)交易 & &&& 1、识记:交易; &&& 2、领会:交易的基本要求,交易的特点; &&& 3、应用:阐明交易的历史发展。 & &&& (二)公平交易与不公平交易 & &&& 1、识记:公平交易,不公平交易; &&& 2、领会:公平交易的具体内容,公平交易的特征,不公平交易的特点; &&& 3、应用:阐明公平交易的合同关系和竞争关系。 & &&& (三)公平交易的基本原则 & &&& 1、识记:意思自治原则; &&& 2、领会:市场交易中平等的基本要求,市场交易中意思自治的基本要求,市场交易中诚信原则的基本要求; &&& 3、应用;阐明公平交易的原则。 & &&& (四)公平交易的规制 & &&& 1、识记:公平交易的规制; &&& 2、领会:公平交易规制的意义; &&& 3、应用:阐明公平交易法律规范体系的内容,公平交易法律规制的运行体系。 & &&& 第二章& 程度公平交易监督管理概述 & &&& 一、考核知识点 & &&& (一)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的概念与特征 &&& (二)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的原则 &&& (三)公平交易监督管理关系 &&& (四)公平交易监督管理主体 &&& (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 &&& (六)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的客体 & &&& 二、考核要求 & &&& (一)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的概念与特征 & &&& 1、识记:公平交易监督管理; &&& 2、领会: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的特征; &&& 3、应用:阐明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的意义。 & &&& (二)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的原则 & &&& 1、识记: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 &&& 2、领会: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合理性原则的具体内容,合法性原则与合理性原则的关系; &&& 3、应用:阐明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的原则。 & &&& (三)公平交易监督管理关系 & &&& 1、识记:公平交易监督管理关系,公平交易监督管理关系的主体,公平交易监督管理关系的客体; &&& 2、领会:公平交易监督管理关系的特征; &&& 3、应用:阐明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相对人的权利。 & &&& (四)公平交易监督管理主体 & &&& 1、识记:公平交易监督管理主体; &&& 2、领会:公平交易监督管理行政机关。 & &&& (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 & &&& 1、领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公平交易监督管理权; &&& 2、应用:阐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公平交易监督管理主管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 &&& (六)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的客体 & &&& 1、识记:公平交易监督管理客体; &&& 2、领会:公平交易监督管理客体的特征,公平交易监督管理客体的具体划分; &&& 3、应用:阐明不公平交易行为产生的原因。 & &&& 第三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 &&& 一、考核知识点 & &&& (一)不正当竞争概述 &&& (二)欺骗性不正当竞争行为 &&& (三)商业贿赂行为 &&& (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 (五)诋毁竞争对手商誉的行为 & &&& 二、考核要求 & &&& (一)不正当竞争概述 & &&& 1、识记:不正当竞争; &&& 2、领会:不正当竞争的特征,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特点; &&& 3、应用:阐明不正当竞争的危害。 & &&& (二)欺骗性不正当竞争行为 & &&& 1、识记:欺骗性不正当竞争行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知名商品,虚假的商品标示行为,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有奖销售; &&& 2、领会:欺骗性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表现,仿冒知名商品行为的要件,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的行为特征,虚假的商品标示行为的特征和表现形式,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的种类。 & &&& (三)商业贿赂行为 & &&& 1、识记:商业贿赂,回扣,折扣,佣金; &&& 2、领会:商业贿赂的法律特征,回扣的法律特征,折扣与回扣的区别,佣金的基本特征。 & &&& (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 &&& 1、识记: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 &&& 2、领会:商业秘密的构成特征、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标准; &&& 3、应用:阐明商业秘密保护的必要性。 & &&& (五)诋毁竞争对手商誉的行为 & &&& 1、领会:诋毁竞争对手商誉行为的法律特征; &&& 2、应用:阐明诋毁竞争对手商誉行为的表现形式。 & &&& 第四章& 限制竞争行为 & &&& 一、考核知识点 & &&& (一)限制竞争行为概述 &&& (二)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行为 &&& (三)强制性交易行为 &&& (四)超经济强制行为 &&& (五)压价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 &&& (六)限制竞争协议行为 & &&& 二、考核要求 & &&& (一)限制竞争行为概述 & &&& 1、识记:限制竞争行为; &&& 2、领会:限制竞争行为的特征,限制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 3、应用:阐明限制竞争行为的危害。 & &&& (二)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行为 & &&& 1、识记: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行为; &&& 2、领会:搭售行为的构成要件,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的特征。 & &&& (三)强制性交易行为 & &&& 1、识记:强制性交易行为; &&& 2、领会:强制性交易行为的特征,强制性交易行为的形式,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强制性交易行为的表现。 & &&& (四)超经济强制行为 & &&& 1、识记:超经济强制行为; &&& 2、领会:超经济强制行为的特点,超经济强制行为的种类和表现形式; &&& 3、应用:阐明超经济强制行为的危害。 & &&& (五)压价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 & &&& 1、识记:压价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 &&& 2、领会:压价排挤对手行为的特点,压价排挤竞争对手行为的表现形式,压价排挤竞争对手行为的除外规定。 & &&& (六)限制竞争协议行为 & &&& 1、识记:限制竞争协议行为,串通投标行为; &&& 2、领会:限制竞争协议行为的特征,限制竞争协议行为的表现形式,串通投标行为的表现形式。 & &&& 第五章& 垄断行为 & &&& 一、考核知识点 & &&& (一)垄断行为概述 &&& (二)垄断行为的表现形式 &&& (三)垄断行为的法律规制 &&& (四)制定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构想 & &&& 二、考核要求 & &&& (一)垄断行为概述 & &&& 1、识记:垄断行为; &&& 2、领会:垄断行为的特征; &&& 3、应用:阐明垄断行为与限制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之间关系。 & &&& (二)垄断行为的表现形式 & &&& 1、领会:垄断行为的认定方法; &&& 2、应用:阐明垄断行为的表现形式。 & &&& (三)垄断行为的法律规制 & &&& 1、识记:反垄断法; &&& 2、领会:反垄断法的性质及地位; &&& 3、应用:阐明对垄断行为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 &&& (四)制定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构想 & &&& 1、识记: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 &&& 2、领会:制定反垄断法应处理好的几种关系,规定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意义,适用除外制度的范围; &&& 3、应用阐明我国《反垄断法》的框架。 & &&& 第六章& 投机倒把行为 & &&& 一、考核知识点 & &&& (一)投机倒把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 (二)投机倒把行为的构成和表现形式 &&& (三)投机倒把行为的产生与危害 &&& (四)查处投机倒把行为的界限 & &&& 二、考核要求 & &&& (一)投机倒把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 &&& 1、识记:投机倒把行为; &&& 2、领会:投机倒把行为的特征。 & &&& (二)投机倒把行为的构成和表现形式 & &&& 应用:阐明投机倒把行为的构成要件,阐明投机倒把行为的表现形式。 & &&& (三)投机倒把行为的产生与危害 & &&& 应用:阐明投机倒把行为的产生原因,阐明投机倒把行为的危害。 & &&& (四)查处投机倒把行为的界限 & &&& 1、领会:投机倒把行为与正当交易活动的界限,投机倒把行为与一般违反市场管理规定行为的界限,投机倒把行为与不正当竞争的界限,单位投机倒把行为与个人投机倒把行为的界限; &&& 2、应用:阐明查处投机倒把行为的法律依据。 & &&& 第七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 & &&& 一、考核知识点 & &&&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概述 &&& (二)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 (三)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 &&& 二、考核要求 & &&&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概述 & &&& 1、识记:消费者权益; &&& 2、领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义,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特点。 & &&& (二)消费者的权益和经营者的义务 & &&& 1、领会:保护消费者权益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特点; &&& 2、应用:阐明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 &&& (三)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 &&& 1、识记:消费者组织,消费者权益争议; &&& 2、领会:消费者组织的特征,消费者协会的职能,赔偿主体的确定,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的途径; &&& 3、应用:阐明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 &&& 第八章& 不公平交易行为中的法律责任 & &&& 一、考核知识点 & &&& (一)不公平交易行为法律责任概述 &&& (二)不公平交易行为的民事责任 &&& (三)不公平交易行为的刑事责任 &&& (四)不公平交易行为行政责任 & &&& 二、考核要求 & &&& (一)不公平交易行为法律责任概述 & &&& 1、识记:法律责任、不公平交易行为的法律责任; &&& 2、领会:不公平交易行为法律责任的特征,不公平交易行为法律责任的种类,确定追究法律责任的原则。 & &&& (二)不公平交易行为的民事责任 & &&& 1、识记:民事责任,不公平交易行为的民事责任; &&& 2、领会:民事责任的特征,不公平交易行为民事责任的特征; &&& 3、应用:阐明不公平交易行为民事责任构成,阐明不公平交易行为民事责任的形式。 & &&& (三)不公平交易行为的刑事责任 & &&& l、识记:不公平交易行为的刑事责任; &&& 2、领会:刑事责任的特征,犯罪的特征,刑事责任的构成,刑事责任的形式。 & &&& (四)不公平交易行为的行政责任 & &&& 1、识记:不公平交易行为的行政责任; &&& 2、领会:不公平交易行为行政责任的特点,不公平交易行为行政责任的构成条件,不公平交易行为行政责任的形式。 & &&& 第九章& 公平交易监督管理中的行政处罚 & &&& 一、考核知识点 & &&& (一)行政处罚概述 &&&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 (三)行政处罚的实施 & &&& 二、考核要求 & &&& (一)行政处罚概述 & &&& 1、识记:行政处罚; &&& 2、领会:行政处罚的特征; &&& 3、应用:阐明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 &&&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 &&& 1、识记:有关行政处罚种类与设定的一些基本概念,如申诫罚、财产罚、能力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的设定等; &&& 2、领会: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设定的特征; &&& 3、应用:阐明行政处罚设定权划分的基本原则,阐明行政处罚设定权的划分。 & &&& (三)行政处罚的实施 & &&& 1、识记: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时效; &&& 2、领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须符合的条件,综合执法机构应具备的条件,授权组织必须具备的条件,行政机关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必须符合的条件,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 &&& 第十章& 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程序 & &&& 一、考核知识点 & &&& (一)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程序的概念与特征 &&& (二)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程序的原则及法律依据 &&& (三)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程序--一般程序 &&& (四)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程序--简易程序 & &&& 二、考核要求 & &&& (一)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程序的概念与特征 & &&& 1、识记: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程序; &&& 2、领会: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程序的特征; &&& 3、应用:阐明规定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程序的意义。 & &&& (二)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程序的原则及法律依据 & &&& 应用:阐明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程序的原则,阐明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程序的法律依据。 & &&& (三)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程序--一般程序 & &&& 1、识记:立案、案件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检查、调查、证据、听证、核审、定案、执行、办案文书; &&& 2、领会:立案的条件,立案材料的来源,确定案件管辖的意义,管辖的种类,检查与调查的要求,证据的特证及表现形 式,取证的方法,检查与调查中的措施,听证的适用范围,听证的原则,听证主持人的职权,核审的主要内容,办案文书的特点,办案文书的分类; &&& 3、应用:阐明听证的程序。 & &&& (四)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程序--简易程序 & &&& 1、识记:简易程序; &&& 2、领会:简易程序的原则,适用条件及内容。 & &&& 第十一章& 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的救济制度 & &&& 一、考核知识点 & &&& (一)公平交易监督管理救济概述 &&& (二)公平交易监督管理中的行政复议 &&& (三)公平交易监督管理中的行政诉讼 &&& (四)公平交易监督管理中的行政赔偿 & &&& 二、考核要求 & &&& (一)公平交易监督管理救济概述 & &&& 1、识记:公平交易争议,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的救济; &&& 2、领会:公平交易争议的特征,公平交易监督管理救济的特征; &&& 3、应用;阐明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的关系。 & &&& (二)公平交易监督管理中的行政复议 & &&& 1、识记: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构: &&& 2、领会:行政复议的特征,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复议机 关管辖复议案件权限的划分; &&& 3、领会:阐明行政复议的范围,阐明行政复议的程序。 & &&& (三)公平交易监督管理中的行政诉讼 & &&& 1、识记: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移送管辖、移转管辖,证据的保全; &&& 2、领会:行政诉讼的特征、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地域诉讼被告资格的确认,行政诉讼的证据种类,起诉的条件,行政判决的种类,行政诉讼的范围。 & &&& (四)公平交易监督管理中的行政赔偿 & &&& 1、识记:行政赔偿、行政赔偿请求人,行政追偿; &&& 2、领会:行政赔偿的特征,行政赔偿的构成条件,工商行政管理中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行政赔偿的范围,行政赔偿程序,行政追偿的条件。 & &&& 附录: & &&& 题型举例 & &&& 一、判断题(下列命题认为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 &&& 1、商业秘密具有利益性。(&&& ) & &&& 2、诋毁竞争对手商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 ) & &&& 二、填空题(将正确答案填入空格内) & &&& 1、投机倒把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行为的违法性、广泛性、可变性等特征。 & &&& 2、不公平交易行为的法律责任主要指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 & &&& 三、名词解释题 & &&& 1、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或法定的组织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 &&& 2、投机倒把行为(投机倒把行为是指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违反国家法规和政策,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 & &&& 四、简答题 & &&& 1、简述垄断行为的特征 &&& 答:垄断行为具有下列特征: &&& (1)垄断主体是涉于竞争关系的组织和个人; &&& (2)垄断是一种违法行为; &&& (3)垄断行为具有危害性; &&& (4)垄断行为是一种排斥和控制竞争活动的经济行为。 & &&& 2、简述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的途径: &&& 答: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的途径有五种: &&&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五、论述题 & &&& 1、试述限制竞争行为的危害 &&& 答:限制竞争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在: &&& (1)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一方面限制竞争行为通过限制转售价格,价格歧视、掠夺性定价、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强制性交易、协议竞争等行为,限制了其他经营者正常的竞争权利,使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了损害。另一方面限制竞争行为是经营者用经营者滥用经济优势或通过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的,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秩序。 &&& (2)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限制竞争行为使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能得以实现的,从而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3)妨碍了竞争型市场的形成,限制竞争行为妨碍了竞争的正常开展,对已发展起来的竞争进行阻挠和摧残,从根本上 破坏了社会主义大市场的形成,因而应予以制止。 &&& (4)阻碍了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限制竞争的经营者不是通过技术进步,提高质量、改善服务、降低成本等手段控制市场,既剥夺了他人的竞争机会,又破坏和摧残了推动技术进步的力量。而一但限制竞争的经营者控制了市场,就更加失去了的高技术、提高效益的动力和压力,不思进取,客观上必然影响技术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使竞争本应发挥的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的积极作用受到了抑制。 & &&& 2、试述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 答:我国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项: &&& (详细参考答案略,以下仅为要点) &&& (1)一级复议制原则; &&& (2)合法、及时、准确、便民原则; &&& (3)合法性与适当性全面审查原则; &&& (4)书面审理原则; &&& (5)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 &&& (6)行政复议不适用调解原则。 & &&& Ⅲ 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 &&& 为了使本大纲的规定在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命题中得到贯彻落实、兹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并进而提出实施要求。 & &&& 一、关于考核目标的说明 & &&& 为使考试内容具体化和考试要求标准化,本大纲在列出考试内容的基础上,对各章规定了考核目标,使自学应考者能够进一步明确考试内容和要求,更有目的地系统学习教材,使社会助学者能够更全面地有针对性地分层次进行辅导,使考试命题能够更加明确命题范围,更准确地安排试题的知识能力层次和难易度。 & &&&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领会、应用、综合应用四个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四个层次是递进等级关系,各能力层次的含义是: & &&& 识记:能正确认识和表述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 & &&& 领会: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简单叙述或简要回答有关问题。 & &&& 应用:在识记和领会的基础上,能对问题进行全面的正确的阐述和分析。 & &&& 二、关于自学教材 & &&& 公平交易监督管理考试全省统一命题,指定使用的材料是《公平交易监督管理》,朱太康、谈咏梅、戚兆岳编,河海大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 & &&& 三、自学方法指导 & &&& 1、在全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掌握基本概念,基本知识,本课程是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全书是一个整体,各章又有相对独立性。自学应考者首先应全面系统地学习各章,明确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的概念、特征、原则;其次应当识记基本概念、基本知识、注意各章之间的联系;然后,在全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掌握重点,有目的地学习重点章节,但切忌在没有了解全貌的情况下孤立地去抓重点。 & &&& 2、教材各章后面的思考题,为各章内容的重点,自学应考者应全面掌握。 & &&& 3、本课程阐明的内容来源于公平交易监督管理实践,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自学应考者在学习中切忌死记硬背,而应把课程内容同社会实际联系起来,以增强感性认识,更深刻领会教材内容,将书本知识内化为自身的理记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 &&& 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 &&& 1、社会助学者应根据大纲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考核目标,认真钻研指定教材,明确本课程与其它课不同的特点和学习要求,对自学应考者地行切实有效的辅导,引导他们防止自学中的各种偏向,把握社会助学的正确导向。 & &&& 2、要正确处理基本知识和应用能力的关系,努力引导自学应考者将识记,领会同应用联系起来,把基本知识转化为能力,在全面辅导的基础上,看重培养和提高自学应考者的素质和思想水平。 & &&& 3、要正确处理重点和一般的关系,课程内容有重点和一般之分,但考试内容是全面的,而且重点与一般是相互联系的,不是截然公开的,社会助学者应指导自学应考者全面系统地学习教材,掌握全部考试内容和考核知识点,在此基础上再突出重点。总之,要把重点学习同兼顾一般结合起来,切勿孤立地抓重点,把自学应考者引向猜题、押题。 & &&& 五、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要求 & &&& 1、本课程的命题考试,应根据本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考试目的来确定考试范围和考核要求,不要任意扩大和缩小考试范围,提高或降低考核要求。考试命题复盖到各章,并适当突出重点章节、体现本课程的重点内容。 & &&& 2、试题要合理安排难度结构。试题难易度可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易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为:易占20%,较易占30%,较难占30%,难20%。必须注意,试题的难易度与能力层次不是一个概念,在各能力层次中都会存在不同难度的问题,切勿混淆。 & &&& 3、本课程考试试卷采用的题型一般有:判断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各种题型的具体式样可参见本大纲附录。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11年司考真题卷二第49题] 试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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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43 题目内容及评论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11年司考真题卷二第49题]
行政许可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皆为要式行政行为
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
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确定力的表现
&本题有 7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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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span id="t_13-6-6 15:23
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分为要式的与不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划分标准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需要具备法定的形式。需要具备书面文字等其他特定意义符号为生效必要条件的,是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不需要具备书面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意义符号就可以生效的,是不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评价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的实际意义,就在于对其法律效力的影响。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表现。
发表于 <span id="t_13-6-6 15:20
。《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发表于 <span id="t_12-8-7 09:34
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
发表于 <span id="t_12-8-6 23:42
D是执行力··
发表于 <span id="t_12-4-30 23:18
答案错了,应当为C。D选项明显错误,因为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表现,而不是确定力的表现。
发表于 <span id="t_12-2-25 20:58
那到底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 ?
发表于 <span id="t_12-2-14 20:27
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表现,非[确定力],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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