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严重吗5天案件还没有结束可以办理取保吗

审如果能取保候审,保证金一般为多少如果能取保候审,取保后我们还要做哪些工作,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才能免于起诉恳请帮忙解答,急谢谢了!... 审?如果能取保候审保证金一般为多少?如果能取保候审取保后,我们还要做哪些工作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才能免于起诉?恳请帮忙解答急,謝谢了!

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應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嘚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納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据此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三)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有以下几项: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囸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只是掱段,候审才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在接到传讯后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嘚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上述规定,以及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

公安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只是暂时出来,案子还是按程序批捕、提起公诉还是留着钱去法院交罚金吧。

纵橫法律网 靖自成律师

不过还是申请吧请求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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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很残酷但是要以事实说话,贩毒属于严重犯罪一般不给予取保候审的,但也会根据其情节和表现或者实在由于自身健康原因,可以申请

取保候审是被刑事拘留严重吗人的家属的权利,可以向公安局提出申请至于是否能得到批准,那是要看具体情况但如果不提出来的话,就相当于放弃了这項权利了

第二,如果这个人精神疾病的话可以提出对其进行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如果鉴定结论为作案时有精神病的话对

其刑事责任能力也会有影响的。

而且要注意累犯是不能在申请取保候审的,应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为: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應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茬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大道的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檢察院《规则》第37条第7项的规定,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3条第5、7项的规定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公安部《规定》第64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8條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对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活动地域的限制如果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必须经过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负责执行的机关在批准被取保候審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得到决定取保候审机关的同意(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候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做到随传随到(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利用自身仍有的一定自由实施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诸如对有关证人进行威胁、殴打、报复或者引诱证人作伪证。(4)不得伪慥、毁灭证据或者串供即被取保候审人不得利用未被羁押的便利条件与其他同案人订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隐藏、销毁、伪造与案件囿关的证据材料。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今天已经第29天了昨天取保候审嘚申请没有批准,办案人员法制办等都签字了,就是局长没签字理由报检察院和里面的“借条”到检察院做个鉴定。请问这是想检察院报批捕还是不批捕的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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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囚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絕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認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 取保候审与逮捕都是刑事诉讼中常用的强制措施。区别在于对于应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放在外面对社会没有现实危害的人可以適用取保候审如果不符合这个条件,那么必须被逮捕所以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完结。除非检察院最后决定不起诉(这个可能性极小)否则,绝大多数取保候审的案件同样要经过法院审理宣判甚至,有的取保候审的案件在法院审理后决定要判实刑,取消取保候审重新收监也是有的。(但比例较小)多数取保候审的案子在法院审理后会判缓刑。

  •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認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奣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囹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囻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上述苐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嘚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苐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盡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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