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畔寻衅滋事拘留第八十条己拘留一个月了,还要拘留多长时间

市人大常委会公报第15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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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5月23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中良主持,常委会主任郑晓之,副主任杨勇、任坤、许向云、易红及常委会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市财政决算和201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2年同级财政审
计报告,审查批准了2012年市财政决算和201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审议了全市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彭千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迪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杨辉炎,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政府办、法制办及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部分乡镇人大主席,10名岳阳、汨罗两级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程<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5月23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市财政决算和201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2年同级财政审计报告,审查批准2012年市财政决算和201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3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4 人事任免  5其他事项。  &关于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日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市财政局局长 夏伟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议:  一、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财政经济工作的指示精神,执行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方案,狠抓财税管理,努力增收节支,确保了预算的顺利执行。 
 财政收入情况: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71603万元,占预算的105.4%,比上年增长20%
。按分税制口径,全市完成地方固定收入106855万元,占预算的107.5%,增长21.3
%;完成上划中央收入56275万元,占预算的102.1%,增长17.9%;完成上划省级收入8473万元,占预算的102%,增长17.9%。按级次
划分,市本级完成147627万元,占预算的107.1%,增长27.2%;乡镇级完成23976万元,占预算的95.9%,减少11%。按征收部门,国
税完成71507万元,占预算的101.3%,增长18.7%;地税完成37956万元,占预算的113.8%,增长26.4%;财政完成62140万
元,占预算的105.6%,增长17.8%。  财政支出情况: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44646万元,占预算调整数的93.8%,比
上年增长14.1%。主要预算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 33660万元,国防
174万元,公共安全10220万元,教育53246万元,科学技术 4087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40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7064万元,医疗卫生24274万元,环境保护387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8267万元,农林水事务
35138万元,交通运输2279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2063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5858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3117万元,住房保
障支出4337万元,其它支出 2077万元。重点支出均按年初预算要求安排到位,并略有增长。  财政平衡情况: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10685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934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800万元,上年结转16347万元,年终总收入265351万元;本年一般预算支
244646万元,上解支出3456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000万元,年终总支出249102万元,减结转下年支出16249万元后,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201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2013年,我市财政遵照&预算编制科学化和精细化、预算执行规范化、财政监管绩效化&的公共财政制度体系及
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预算编制保持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一致、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客观分析我市财政收入的增长态势,坚
持&确保单位正常运转、确保民生支出、确保社会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按照积极稳妥,有保有压,集中财力,突出
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则编制预算草案。  收入计划:2013年财政总收入计划数为20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1.6
%。按分税制分:一般预算收入计划112148万元,同比增长11%;上划中央收入计划76980万元,同比增长39.6%;上划省级收入计划10872
万元,同比增长30.9%。按征收部门分:国税10亿元,比上年计划数增加
2.94亿元,增长41.6%;地税4.5亿元,增加1亿元,同比增长28.6%;财政5.5亿元,减少3850万元,同比减少6.5%。按级次划分:市
本级总收入17.85亿元,同比增长28%;乡镇级2.15亿元,同比与上年持平。按税收占比分:税收收入计划14.5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
72.5%。  财力计划:2013年,市本级财力计划根据财政收入及上级转移支付财力测算,当年财力计划为166933万元,其中:一般
预算收入102608万元,上级补助与返还收入6630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147万元,上解支出3123万元。财力计划166933万元剔除对再生资
源行业企业以奖代投支出28500万元、非税收入列收列支28600万元和上级专项补助资金41154万元后,本级净财力68679万元,比2012年年
初计划财力57333万元增加11346万元,比2012年实际财力61090万元增加7589万元。  支出计划:为确保全年预算执行,2013年市本级预算共安排支出68679万元。其中:单位经费安排30998万元,比上年26309万元增加4689万元;专项经费根据政策和实际需要安排37681万元,比上年增加6657万元。2013年本级预算安排支出情况是: 
 (一)保基本支出。一是津补贴及公用经费提标。预算单位津补贴(绩效工资)保障标准由6000元提高到15000元/人及单位公用经费适当提标,单位经
费增加4689万元;二是提高保障水平。财政供养人员医保金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人平增加9000元,分别增加854万、403万元。三是增加维稳救助专
项,安排维稳及综合协调专项240万元,交通事故救助40万元,分别增加100万、20万元,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保民生投入。一
是支持教育事业。重点安排义务教育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职业教育学生免学费及公用经费政策性配套1823万元,增加796万元。二是支持医疗卫生事
业。&新农合&本级配套2092万元,增加383.6万元,安排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改配套659万
元,增加250万元。三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点安排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2145万元,增加75万元,安排&新农
保&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配套1245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增加61万元。  (三)保城乡统筹。主要安排村级组织运转经
费1501万元;安排城乡环境整治专项1100万元,增加再生资源环境治理专项100万元,推进乡村洁净大行动。支持城市公共服务事业,安排城市污水处理
450万元,环境保护专项160万元;调整安排城市建设专项经费115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维护、新桥垃圾场污水处理、城市综合执法、保洁及绿化
等,比上年增加150万元。  (四)保经济发展。一是支持园区发展。工业园区财政体制改革结算补助安排4612万元,其中单位经费430
万元,专项补助418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682万元,促进园区发展。二是加大产业奖补。预算安排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奖励资金2.85亿元(其中工业园
2.6亿元,本级0.25亿元),比上年增加12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科技投入。三是安排国税、地税税务事业费结算分成2000万元,比
上年增加300万元,支持财税征管。  三、主要措施  为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我们将把握工作主线和重点,创新思路,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注重狠抓增收节支,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要继续秉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管财有效&的理
财观,突出重点,增强财政调控能力。一是注重加强经济形势分析,增强抓收入的紧迫感,加强与两个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着力从服务、协调、监督三方面处理好
财税关系,共同促进征收工作,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确保依法加强征管。二是注重动态分析税源变化情况,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对照收入任务抓好收入进度,确保
收入任务完成。三是严格执行预算。通过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严格控制公务购车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等经费支出,把好支
出关。对无预算安排的支出项目,除救灾、维稳等不可预计支出、上级文件明确规定必须增加的支出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外,一律不予办理临时性追加。
四是进一步与省、市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  (二)注重落实各项民生政策,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推进基本公
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集中财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认真落实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一系列政策措施,巩固完善农村义务
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二是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积极推动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互
衔接,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三是加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四是大力支持保
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按规定将土地出让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  (三)注重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公共财政监管体系。一
是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善财政支出管理方式,建立起编制与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预算制度,实现预算编制的统一性和预算管理的规范
化,增强预算透明度。二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进和完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三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继续推
行政府采购&管采分离&模式,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建设,提升评审质量与效率。四
是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重大专项资金检查等工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建立
财政监督成果与预算监管挂钩机制,巩固治理成果。五是要健全财政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关于二○一二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日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市审计局局长 胡满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基本情况和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湖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市人大财政预算监督工作的要求,市审计局对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这次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执行的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市地税局2012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
市电力局2012年度代征的电费工业附加和路灯附加征收管理情况。  2012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完成171603万元,为年度预算
162810万元的1054%,比上年(省管县同口径)增长20%。其中:全市完成地方固定收入106855万元,完成上划中央收入56275万元,完
成上划省级收入8473万元。2012年全市一般预算支出执行数为2446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60799万元的938%,比上年增加30150
万元,增长141%。  2012年全市财政总收入26535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地方固定收入10685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139349万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8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347万元。2012年全市财政总支出249102万元,其中:上解支出3456
万元,一般预算支出244646万元,地方债券还本1000万元。2012年滚存结余16249万元,减结转下年的支出15655万元,净结余594万
元。  从审计情况来看:我市2012年度财税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落实增收节支措施,在政策性增支较大的情况下,全市财政运行保持平稳,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一)加强财税征管,收入稳步增长。  2012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716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特别是加强对主管部门集中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及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管,非税收入完成631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3%。  (二)规范财政管理,支出保障有力。  1、加大了资金整合力度,围绕工业园产业升级、屈子文化园建设和民生实事等重大项目,将财政专项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整合办法进行整合归并,统筹安排,集中使用。  2、保障了干职工工资和地方津补贴的发放,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其中:用于医疗卫生支出242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7064万元和21959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96%、23.25%。  3、加大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用于教育方面支出达到了53246万元,增幅达35.04%。  4、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投入,确保惠民政策的落实。2012年用于农林水事务的支出35138万元,比上年增长37.27%。  (三)注重制度创新,改革逐步推进。 
 对工业园财税体制进行改革,专项调度6000万元支持园区融资平台建设,园区共完成国地税收59991万元,比上年增长48.9%;完善了预算追加经费
管理办法,追加审批程序更加规范;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账户清理,累计对275个单位账户建立了档案,撤销账户35个,巩固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成果。  但市本级预算执行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一些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二是收支矛盾比较突出,可用财力较少。三是收入质量不高,地方固定收入中税收收入比重偏低只占40.93%。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市财政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会计核算不规范  财政总预算会计未按规定核算补助乡镇支出和乡镇上解收入数,造成&与下级往来&科目账实不符929.48万元。  2、未纳入预算管理、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100.82万元  (1)乡财局收各乡镇政府上交征地款933.27万元直接返还各乡镇政府,未上缴国库。  (2)扣各单位及乡镇残保金167.55万元,支出152.55万元均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未纳入基金预算。  3、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306.66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306.66万元,其中: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未缴失业保险基金专户300.09万元;乡财局收八景乡政府上交林业&一金两费&6.57万元,直接返还乡镇政府未上缴财政专户。  4、预算支出转暂存47837.58万元 
 2012年预算支出转暂存合计47837.58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列支转暂存10988万元(含基金1090.45万元)、集中支付结转指标列支
转暂存36079.70万元、计提教育及土地出让金业务支出列支转暂存257.35万元、2011年列支转暂存512.53万元。  5、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转账  (1)财政预算内资金往来账户情况 
&暂付款&科目账面余额70168万元,比上年末余额增加1941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拨付难以收回
21762.80万元(含城投公司21092.80万元、财政农财股670万元),以前年度拨付无法收回2688万元(含破产企业氮肥厂488万元、会管
中心2160万元)。&暂付款&贷方余额不需付款的农金会再贷款299.82万元。  ②&暂存款&科目账面余额54168万元,比上年末余额增加13281万元,其中:不需付款的634.86万元,主要是农金会再贷款435万元,农业税风险金125万元,各项代扣74.86万元。  ③&暂付款&科目中,2007年将财政资金借给鸿昱新材料有限公司400万元,2010年收回5万元,2011年收回8.98万元,2012年收回3.51万元,至审计日止仍有余额382.51万元未收回。  (2)财政预算外资金往来账户情况  ①&暂付款&科目账面余额21033万元。  ②&暂存款&科目账面余额98809万元。  6、社保基金活期存款余额较大,影响了基金的增值。  2012年社保基金总支出54517.3万元,按照保留2个月周转金的规定,只需周转金9036. 22万而实际活期存款余额达19366.78万元,影响了基金的增值。  (二)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1、征收未及时到位,造成欠税777.28万元  经对地税大集中系统中分户台账汇总表查询,截止到2012年底各纳税人合计欠缴税款77728万元,其中2012年度新欠183.58万元,往年陈欠593.70万元。  2、未按规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4.88万元  经对地税大集中系统中入库凭证清册中城区企业所征营业税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比查询,并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有湖南省大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在征收营业税时未按规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4.88万元。  三、2012年度审计工作简要汇报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汨罗市审计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审计力度,共完成审计项目98个,其
中:市委市政府交办项目12个。共查出问题资金金额1.6亿元,其中:违规金额851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395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989万元、上
缴财政资金近500万元,核减工程造价3822万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4709万元。  (一)加强民生及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惠民政策落实。 
 坚持&民本审计&理念,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和全年审计工作计划,对畜牧专项资金、水利专项资金、文化
建设专项资金等10项民生资金开展了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查处违规金额1236.1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383.69万元,确保了专项资金的安全
和使用效益,进一步促进了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  (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努力规范干部行为。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经济责
任审计工作制度,及时召开了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系会议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汇报会,坚持审计进点公告制、组织部门全程参与制和重大项目汇报制
等&三项制度&,较好地完成了19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加强政府投资审计,提高财政投资效益。  加大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出台了一系列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的制度和措施,在审计项目的安排上,对投资规模大、党委政府关注和群众关心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校舍安全工程等民生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核减工程造价3822万元。  四、加强和完善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做好预算编制、调整和执行工作,切实增强预算约束力,提高预算的准确性、科学性和透明度。财政部门要适当提
高基本支出预算标准和定额,综合考虑上一年度结余和本年度支出因素,改进预算收支的测算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预见性;建立重大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机制,
将项目预算做实做细做准,逐步减少无预算支出现象;加快建立定员定额标准
体系,不断提高支出预算的准确性,强化公务支出管理;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提高预算的透明度。  (二)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
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是突出对涉农、扶贫、救灾、社会保障等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的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管,坚持
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改进资金拨付方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四是建立监控有力的监督体系,形成审计、财
政、监察协调配合的监督机制,整合监督力量,提高监督效率;五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除责令纠正外,对直接负责的相关人员应通报
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积极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国库往来账户资金的清理工作,各种债
务应及时结算,对暂付款进行一次梳理和分析,分清借款资金的性质和原因,制订切实可行的清欠方案。对历年形成又无力收回的借款,应当视本级财力的可能逐年
消化。应严格控制对预算拨款部门的借款,确实需要解决的各项经费,应该在支出中予以安排。  &汨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12年市财政决算和201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的决议<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5月23日汨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汨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夏伟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2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3年本级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批准2012年市财政决算。根据汨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授权,批准2013年市本级预算。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 施 情 况 的 报 告&&日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要点的安排,我们检查组于5月上旬在易红副主任的带领下,对全市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先后听取了市人民政
府及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的情况汇报,重点抽查了三江、八景、白塘、沙溪等乡镇和罗城、春雷等学校,座谈走访了部分乡村干部、教师代表、人大代表,广泛
听取了社会各界的建议意见。现在,我代表检查组报告执法检查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各
类学校174所,在校学生59450人,在编在岗教师3983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改善办学条件、保障适龄儿
童接受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了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1、全面实
施素质教育成效显著。多年以来,我市坚持创办适合每一个学生的教育,坚持&四个面向&(即面向每一类教育、面向
每一所学校、面向每一个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一个方面),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使我市的义务教育实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先后获得了国家
级、省级的一系列荣誉,受到了国家领导人和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认可,2012年我市被评为全国&两
基&工作先进县(市),义务教育继续保持全国&双高&水平。  2、保障适
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成效显著。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是《义务教育法》最根本的立法动机。我市现有适龄儿童、少年59450人,接受
教育率100%,有学习能力的&三残&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率100%。另外在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留守儿童
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也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3、改善办学条件成效显著。近年来,我市通过上争项目、社会投入等,多渠道筹措资金8000多万元,改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110所,创建省级合格学校62所,新建学校校舍及辅助用房87栋,有效改善了办学条件,促进了义务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有待加强,教师的育人能力有待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广大学生产生负面影响的东西越来越多,尤其是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
体数量越来越大,据统计,全市现有留守儿童6790名,有的乡镇留守儿童占在校学生的75%以上,正处于成长发育时期的留守儿童,由于缺少父母情感上的关
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和价值观念上的偏离,心理发展极易产生异常,极少数学生甚至走上犯罪道路。这些现象,我们在春雷学校就看到了很多,特别是5月上旬
发生在网吧的少年被杀事件,确实令人心寒、心痛。我们的广大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偏重于知识的教学,轻视了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对出现异常的
学生缺乏及时疏导的责任意识,特别在心理健康辅导方面缺乏相关的知识和能力,学校也未组织教师进行过专门的培训,使学生的心理问题逐渐演变为行为问题。另
外,社会教育功能的丧失和家庭教育的缺失,也是部分学生思想道德滑坡的一个重要原因。有的网吧业主违规大量接纳未成年人,有的家长只顾自己,不管孩子,甚
至言传身教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所有这些严重影响了义务教育法的全面实施。  2、教育经费保障的力度有待加大。近年来,我市虽然采取了很多
措施多方筹措资金,改善了办学条件,提高了教职工的待遇,但由于教育部门底子薄,基础差,队伍大,现有办学条件仍然有待进一步改善。如三江镇中学至今没有
田径场,学生上体育课要到校外的公路上去测试有关科目的成绩,初三体育毕业考试要将学生全部送到大荆中学去考试。另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负债现象也非常严
重。据统计,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负债9885万元,其中罗城学校负债高达2220万元。学校债务每年还在以20%的速度递增,债务新增的原因主要是:校安工
程项目未安排配套经费,附属工程由学校负责;寄宿班水电等费用支出由学校负责;原有债务的利息支出等。义务教育是国家的一项公益性事业,学校是没有一分钱
收益的,这些债务沉重地压在校长们的头上,严重影响了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如果出现债务集中挤兑,必将引发社会的不稳定。  3、学校的教
育教学环境有待优化。一方面学校的安全保障存在诸多隐患:三年过渡时期的校车安全管理难到位,全市共有学生接送车437台,只有3台符合国家标准,标准化
校车的配置、管理、运营工作量大、困难多;校内饮食安全难以保证;校内教学设施、学生活动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没有得到很好地
落实。另一方面,学校周边环境不优:网吧数量越来越多,并且违规大量接纳未成人;&三无&食品摊贩拥堵在学校门
口;社会闲杂人员到校园寻畔滋事现象时有发生;周围群众为了自己利益破坏学校设施现象时有发生等。所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 
 4、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有待加强。首先是办学条件的不均衡。主要体现在城乡间、校际间教育教学设施配备的不均衡,有的中学至今还没有一个田径场,罗城学
校有近4000名学生,却没有一间教辅用房,连合格学校的标准还未达到,有的学校的教辅用房和教工宿舍仍然是危房,八景学校的外地教师校内无宿舍只能租住
民房。其次是教师配备的不均衡。边远乡镇教师数量不足,年龄偏大,教育教学水平不高,有的科目教师奇缺,如三江中学没有一个数学、化学专业的教师,全镇教
师的平均年龄为48岁,部分乡镇因缺编只能聘请临代教师。城区学校教师超编严重,古培镇超编75人,占应配编职的54%。边远乡镇奇缺科目的教师在城区学
校富余改教其他科目,小学阶段教师年龄老化,全市小学教师50岁以上的占32%,并且绝大部分集中在乡村小学,30岁以下的只占7%。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广大师生的思想道德教育。要建立健全教师培训机制,加大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提高全体教师的育人水平和育人能力。建立健全社会、学校、家庭三位
一体的教育体系,倡导社会力量创办家长学校,并充分发挥其思想道德教育的功能。对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乡镇要适当加大投入,恢复寄宿班,让更多的留守儿童在
校寄宿,让他们感受到&大家庭&的快乐,以弥补亲情的失落,促进心理健康。  2、进一步加大教
育经费的保障力度,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化解学校债务。市人民政府要将政策性用于教育的教育费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维护建设费和土地收益几项资金
按规定的比例足额征收,有计划、有步骤地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偿还学校债务,逐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本级政府投入的一条经常性的主渠道。同时还要加强调查
研究,整合教育项目资金,统筹安排,减少新增债务的发生。  3、加大力度优化教育教学环境。首先要强化学校内部的安全保障。市人民政府要
通过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消除校舍、校车及其设施的安全隐患;教育部门和各级学校要切实落实好学校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校园的饮食安全和教育
教学活动的安全。其次要优化学校周边环境。市人民政府及其文化、卫生等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学校周边&两室三厅&和
食品商店及摊贩的监管力度,从严打击损害学校利益,破坏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确保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4、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逐步缩小城乡间、校际间办学条件的不均衡和师资配备的不均衡。  &汨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
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改善办学条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
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法律实施呈现良好态势。会议同时客观指出实施《义务教育法》过程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有待加强,教
师育人能力有待提高,教育经费保障力度有待加大,学校教育教学环境有待优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待加强。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一、加强广大师生的思想道德教育。要建立健全教师培训机制,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提高全体教师的育人水平和育人能力。建立健全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
体的教育体系,倡导社会力量创办家长学校,并充分发挥其思想道德教育的功能。对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乡镇要适当加大投入,恢复寄宿班,让更多的留守儿童在校
寄宿,让他们感受到&大家庭&的快乐。  二、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的保障力度,改善办学条件,逐
步化解学校债务。市人民政府要将政策性用于教育的教育费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维护建设费和土地收益几项资金按规定的比例足额征收,有计划、有步
骤地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偿还学校债务,逐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本级政府投入的一条经常性的主渠道。同时整合教育项目资金,统筹安排,减少新增债务的发
生。  三、加大力度优化教育教学环境。建议市人民政府通过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消除校舍、校车及其设施的安全隐患;教育部门和各级学
校切实落实好学校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校园的饮食安全和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学校周边&两室三
厅&和食品商店及摊贩的监管力度,从严打击损害学校利益,破坏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确保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逐步缩小城乡间、校际间办学条件的不均衡和师资配备的不均衡。  以上意见,请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认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报告。  &汨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5月23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晓之的提请,决定:  彭旭光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朱红霞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罗东芳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彭旭光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朱红霞同志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罗东芳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69人)&  一、出席人员名单  1、出席(25人):  郑晓之 杨 勇 何中良 任 坤 许向云 易 红  (以下按姓名笔画排序)  仇年检 龙志辉 兰 勇 刘平辉 刘建威 苏文胜 李立宏  李林桢 杨平辉 吴纪卫 余发挥 张霞光 欧阳小寒 周文灿  周 琴 徐鹏飞 彪雪辉 彭旭光 楚 军  2、请假:  无  二、列席人员名单(44人)  彭千红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徐迪辉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辉炎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何子勇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舒文治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胜根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欧阳腊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蒋建武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冯勇刚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吉伟 市教育局局长  仇 瑜 市教育局副局长  胡建辉 市人民政府副主任督学  夏伟阳 市财政局局长  陈惠林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明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何献明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马文超 市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大队长  胡满林 市审计局局长  蔡志刚 市地税局副局长  高松柏 市国税局副局长  朱红霞 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副主任  罗东芳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  吴乐辉 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副主任  湛 勇 市罗城学校校长  黄光耀 城关镇人大主席  黄魁新 市镇人大主席  熊细平 白水镇人大主席  刘成熟 川山坪镇人大主席  黄志涛 弼时镇人大主席  许 强 沙溪镇人大主席  刘 波 八景乡人大主席  朱征兵 三江镇人大主席  兰永红 白塘乡人大主席  吴玉成 范家园镇人大主席  周德保 岳阳市七届人大代表  周 龙 岳阳市七届人大代表  伏奇龙 市十一届人大代表  胡 秋 市十一届人大代表  龙建新 市十一届人大代表  宋金平 市十一届人大代表  彭应祥 市十一届人大代表  杨根桃 市十一届人大代表  许垂良 市十一届人大代表  黄妩媛 市十一届人大代表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7月31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晓之,副主任杨勇、任坤、许向云、易红及常委会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常委会副主任任坤主持。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的暂行规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兼职
委员名单,并现场颁发了聘任书;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检查调研工作方案;听取和审议
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彭千红,法检两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及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议程<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7月31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聘任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的暂行规定》;  二、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名单;  三、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五、其他事项。  &汨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聘任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的暂行规定<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7月31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兼职委员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任兼职委员4人(其中会外委员2人,市本级人大代表2人)。  第二条兼职委员的聘任,要注意专业对口和广泛的代表性,一般在非同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的汨罗市人大代表中选任。  第三条聘任兼职委员应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并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专业知识丰富,工作能力强;  3、热心人大工作,自觉服从人大常委会领导,能积极参加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群众公认。  第四条聘任的兼职委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协助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在本地区的实施;  2、积极参加常委会和工作委员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根据安排参加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  3、兼职委员要加强相关业务学习,尽快熟悉所联系工委的工作,力争成为业务型、专业型委员,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4、参与对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方案的初审;  5、参与研究工作委员会的其他重要工作。  第五条聘任兼职委员应坚持下列程序:  1、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条件提出建议名单;  2、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初审;  3、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4、由市人大常委会颁发聘书。  第六条各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的聘任期与市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相同,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可以解聘。  第七条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汨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聘任人员名单<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7月31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聘任:  余发挥为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彪雪辉为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仇锦光为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彭辉为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苏文胜为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周琴为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骆建明为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杨自良为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楚军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兰勇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叶林立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徐干华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徐鹏飞为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刘平辉为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仇建春为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郑庆丰为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龙志辉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周文灿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德军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伏奇龙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日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罗立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我市三年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作情况及主要成效 
 三年来,我市相继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年&、&机关效能提升
年&、&发展环境优化年&等一系列活动,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在强化制
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创优服务平台、严格查纠问责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市经济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2009年我市被评为
全省优化环境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唯一一次组织评选),2012年被评为岳阳市优化环境先进单位(岳阳市自2012年开始在全市县、市、区评选),优化经济
发展环境&四项制度&、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等工作在全省、岳阳市得到推介。  (一)领导重视,严密部署,强化组织保障 
 2006年5月,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将市优化办改为常设机构,与市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合署办公,归口市纪委管理。2012年又相继成立效能
监察投诉中心和电子监察中心,实行&两办&、&两中心&合署办公。市
优化办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常务副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纪委书记、市政法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管副主任、市政协主管副主
席等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监察局局长兼任优化办主任。市委市政府将优化环境工作纳入全市&三个文
明&建设考核,年初动员部署,年中考核讲评,年末由市级领导带队,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并检查。市纪委建立了由监察局长主管,常委分
管,效能室主抓、各室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单位将优化环境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议程,与经济建设、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优化环境工作建
立了政府领导、纪委推动、部门负责的工作格局,为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规范权力,固本清源,强化制度建设 
 以优化企业(项目)周边环境为重点,建立健全制度。在优化企业外部经营环境方面,规范收费行为,实行涉企收费公示、涉企培训报备、涉企收费下限等制度;
规范检查行为,实行涉企检查备案、企业&宁静日&、首查免罚、一事不再查等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实行行政处罚自
由裁量权基准、行政处罚下限、重大行政处罚报备、典型案例发布等制度。实行重点企业公安派出所所长挂牌服务、定期巡防、治安联防等制度,实行企业和党委政
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企业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帮助企业协调和解决各种矛盾、困难;实行企业联合集中年审制度,组织税务、工商、质监等窗口的工作人员上门服
务,方便企业;实行干部联企帮扶等制度,促进部门单位加大服务企业力度。在优化项目投资服务环境方面,全面推行部门服务公开承诺、首问负责、项目跟踪问
效、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投资者进门顺利,办事顺心。推行行政审批集中行使制度,认真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提
务效率。开辟&绿色通道&,对来汨创业的企业实行报批报建手续&代办
制&,组织有关单位全程协助办理工商、税务、消防、环保、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实行基建工程项目联合审批验收制度、中心城区建设项
目收费&一费制&等制度,促进项目签约率、开工率、投产率明显提升。在优化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环境方面,推
行&六个一&工作模式、五项长效制度和三项报告制度,建立阻工闹事快速反应机制,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敲诈
勒索、阻工闹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推进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开展。  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督促
全市56个市直单位和31个乡镇场清理职权底数、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建立和完善了规范权力运行公开、监督、责任追究等
配套制度,全面完成权力运行制度汇编。规范电子事
项服务流程,组织对61个市直单位636项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对审批流程进行再造,促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制度建设,组织46
家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完成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工作,督促重要职能部门建立了处罚告知事项审批、处罚回访、首查免罚等相关配套制度。以上制度(乡镇场规
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和工程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正在制定)都已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以提升单位服务水平为重点,
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窗口单位服务行为,组织编印了《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规程》、《乡镇便民服务办事指南》、《便民服务中心员工手册》,在窗口
单位办件上实行&五制&办理制度、&六件&管理制度;在工作准则上实
行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预约服务制、责任追究制;在行为规范上,实行接待受理&五个一
样&和窗口服务&十个不准&。  (三)搭建平台,阳光行政,强化服务质量 
 着力建设覆盖市、乡、村三级的便民服务体系。目前,已建成1个综合性的市级政务服务中心、7个部门单位政务服务分中心、31个乡镇场便民服务中心和部分
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对市政务服务中心提质增容,科学设置政务服务、电子政务、12345公众服务热线、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机构,努力打造集
行政审批、招标投标、信息发布和电子监察于一体的多功能服务平台。对市政府网站改版升级,使栏目更丰富,功能更齐全。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电子
政务建设步伐。2011年9月启动电子政务建设,已投入1000多万元,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扩建了400多平米的主机房和办公用房,购置了主机等相关设备,
已完成安装调试。135个市直单位、乡镇场和工业园区光纤已全部铺设完毕,与单位局域网进行了连接,建成了外网平台。目前进驻中心办事的单位达34个,事
项达509项,比3年前增加了14个单位、290项事项。建立了电子视频监察系统,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单位分中心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架设了82个摄
像头,实行全方位视频监控,每天定时或不定时抽查各中心出勤到岗、规范服务情况,即时登记,定期通报,奖优罚劣。市政务服务中心业绩突出,1次被评为全国
先进,3次被评为全省先进。  (四)检查督促,严格考核,强化查纠问责  检查督查促优化。认真治理公路三乱行为,市优化
办联合市纠风办不定期上路督查,强化G107、S308、S201等重要国省干线公路的巡查,查处典型案件3件,处分3人,确保了绿色通道畅通。积极开展
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对&两集中两到位&情况、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病险水库整险情况等工作开展专项
效能监察,对15个单位20多个重要岗位开展了效能监督,累计查摆问题47个,下发监察建议书35份,督促整改,规范工作。开展作风建设督查,优化办会同
市作风办,不定期检查工作作风,严肃查处上网玩游戏、聊天、炒股、看电影等以及工作拖拉、服务不优的问题。2012年,问责30
人,其中9名科级干部停职检查,月,问责27人,其中立案5人,免职2人,辞退2人。  测评考核促优化。每年两次组织对
全市29个执法类、30个公共管理服务类市直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满意度网上测评。在全市确定了276个符合条件的经济环境信息测评点,由企业和商户
对59个市直单位在&依法行政、依法许可、优质服务、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作出评价。由市统计局对乡镇场政府便
民服务、干部作风、社会治安、招商引资、村务公开、生活环境、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情况进行民意调查,测评情况在全市通报。连续2次排名后3名的市直单位和
乡镇场,对其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问题严重的实行环境乱源挂牌整治。
共对9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对5个单位挂牌整治。加强优化环境工作考核,每年评选表彰10个先进单位和10名先进个人。  惩处打击
促优化。近3年,市优化办共受理各类投诉
147件,办结145件,立案查处损害经济环境违纪违规案件15件,处分违纪违规人员20人,并在全市通报。市公安局大力整治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工
程、强行阻工等破坏项目建设的行为,从严打击敲诈勒索、蓄意滋事、哄抢财物等黑恶行为,近3年共查处各类涉企涉重点工程治安案件151起,治安拘留145
人,治安处罚43人,化解各类纠纷170余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优化环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
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工作制度难落实。有的部门单位对制度执行不坚决,选择、变通执行。如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不充分,&多头
受理&、&双轨运行&现象依然存在。有的把制度停留在文件上,不学习、不宣传,落实情况无
反馈、无报告。如涉企执法检查没有计划,没有报告、填写《备案表》;无视&宁静日&制度,违反规定搞检查。二是
服务水平难提升。少数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态度冷漠,效能低下。个别工作人员无视规定,顶风违纪。三是趋利执法难扭转。一些部门单位本位思想严重,只关注部
门经济利益得失,视部门利益至上,只顾自己发展,目前发展,不管地方发展,长远发展,致使趋利执法现象仍有发生。四是施工环境难优化。部分群众、少数党员
和基层干部只顾个人利益,不顾汨罗发展,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行阻工等行为屡禁不止,堵门、断路、拉闸等行为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企业生产、严重影响了
发展环境、严重影响了汨罗形象。  四、今后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将从五个方面着手,狠抓落实。一是抓宣传。加强宣传上级关
于优化环境的方针政策、省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十条禁止性规定,广泛推介优化环境的典型,强力曝光破坏环境的人和事。重点曝光优化环境测评中收集的
问题,曝光优化环境投诉中查证的问题,曝光基层行政执法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清理中、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效能监察中、工作作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曝
光,使人人心中有尺度,牢记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为,让优化环境的行为准则化为各部门单位、各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二是抓公开。进一步抓好公开内容的及时
更新,重点抓好办理事项、焦点热点问题、权力运行制度等公开。进一步抓好电子政务建设,重点抓好审批、办证、征收、处罚等工作的网上公开运行,杜绝暗箱操
作。三是抓清理。结合上级新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年年开展行政权力梳理,上级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一律依法坚决取消;只要不是明令的程序和环节,一
律简化;该放的权力主动放,该降的门槛坚决降,力求政务服务程序最简、时限最短、收费最低。
四是抓检查。充分运用日常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清查、联合督查等方式,深入查找优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密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抓好整改落实,逐步消除优化
短板。五是抓查处。结合&三项治理&专项行动、基层行政执法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清理活动,严肃查处破坏政务环
境、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工程建设环境的人和事,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批、优化汨罗一方环境的效果。  词解:  1、&四项制度&:环境乱源挂牌整治制度、效能低下公开曝光制度、窗口单位公开承诺制度、突出问题效能监察制度。 
 2、&宁静日&制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等检查事项以及国家、省、岳阳市统一
部署的检查工作外,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在每月1日至20日对企业进行检查,常规性检查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得增加企业负担。  3、首查免罚制度:对企业经济活动中轻微的无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教示&原则,先采用教育、劝诫、疏导等手段,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再进行处罚。 
 4、涉企执法检查备案制度:除涉及安全生产、专门案件、突发事件等外,行政执法机关例行执法检查,必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市优化办备案;实施检查的
机构应填写《涉企检查备案表》,在进入企业检查前报市优化办备案;因突发事件或办理行政许可(审批)、处理投诉等紧急情况需进入企业检查的,可由实施检查
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先向市优化办口头申请备案,在检查后5个工作日内补报《湖南省涉企检查备案表》。  5、&一事不
再查&制度:除国家法律明确需定期检查项目外,对企业的同一事项的检查,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一次;已由国家、省级、岳阳市级部门组织进
行了检查的事项,年内不得再针对该企业开展同事项检查;部门组织综合性联合检查的,牵头单位应先将检查事项告知参与检查部门,凡是年内已针对该企业的同一
事项开展过检查的,原则上不得再进行检查。  6、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机关结合本机关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并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应当遵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未遵守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行政相对人有权拒绝。  7、行政处罚下限制度: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行为时,罚款原则上控制在法定下限,没有遵守罚款下限原则的,行政相对人有权拒绝履行(《湖南省规范行政行为裁量权办法》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8、&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各个单位的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进驻政务中心到位,各单位对窗口的授权到位。  9、&六个一&工作模式:&一个项目、一名牵头领导、一个责任主体、一个服务班子、一套工作方案、一抓到底&的优化重大项目建设环境工作模式。  10、五项长效制度:重大项目领办代办制、三方联席会议制、警企联系制、项目预警报告制、挂号销号制。  11、三项报告制度:重大问题立即报告、一般问题月报告、无问题半年零报告。  12、&五制&办理制度: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  13、&六件&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办理事项的管理,方便服务对象,提高办事效率,对即办件、退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上报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  14、&三项治理&:治理政务服务中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治理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治理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行阻工等。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7月31日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安排,7月8日至12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常委会副主任许向云的带领下,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
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关于贯彻实施《老年法》的情况汇报,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察
看等形式,全面深入了解全市老年工作情况。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我市年满60周岁的老
年人近11万人,占总人口的164
%。自《老年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各个乡镇高度重视本法的贯彻实施,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
工作目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服务网络,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加快养老基础设施建设,老龄工作成效明显。  (一)机构健全,保障有
力。市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民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市老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老龄委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落实了办公场地和事业
经费。各乡镇、社区、村级均成立了老年人协会。此外,我市还创办了一所老年大学,一定程度上丰富了老年人的生活,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一是将《老年法》列入&六
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把《老年法》相关内容编印成册下发到全市各乡镇场。二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上刊播《老
年法》等法律法规。三是利用节日开展活动。在春节、重阳节等节日,各乡镇、社区积极组织爱心人士、志愿者开展各种敬老爱老活动。2011年组织举办全市健
身舞大赛,2012年汨罗镇北托老年健身队、长乐镇老年艺术团应邀赴岳阳及北京人民大会堂参加老年活动汇演,获得好评。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老年
法》逐渐深入人心,我市涌现出了一批敬老孝老的道德模范,其中周应先、刘中秋被评为&湖南省孝亲敬老之星&。 
 (三)落实政策,强化服务。根据国家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城乡医保相关政策,市政府加大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政策落实力度,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全市
万企业退休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92万老年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536名困难老人、农村5868名困难老人纳入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3948名
孤寡老人解决了&五保&待遇。截止2012年,我市先后投入2000余万元新建和维修、改建、扩建29所敬老
院;做到了乡乡都有敬老院;投资3200万元新建老年公寓综合服务大楼。对全市25名百岁老人发放生活保健费,每年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和健康
指导,对五保老人医疗费用全额补偿。城关镇高塘社区对社区463名60岁以上老年人的新农合资金全部由社区支付,每年还对社区50岁以上女老年人发放补贴
300元,60岁以上男老年人发放补贴400元。  (四)加大力度,依法维权。年,市法院共受理涉老案件96件,其中民商事方面53件,刑事方面21件,执行方面22件。市法院十分重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对涉老案件做到了立案优先、审理优先、调解优先、执行优先的四优先原则。 
 (五)发挥余热,参与建设。积极搭建老年人发挥余热、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平台,一批退休老领导分别在老科协、关工委任职,组织向贫困学生捐资助学,关爱
青少年成长,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为市委、市政府献计献策,工作开展有声有色。长乐镇老年科协出版《科技园地》简报64期,在宣讲国家政策、推动中心工
作、普及科技知识、传承传统文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市为老龄事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与老龄化社会发展的趋势相比,老龄工作还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对《老年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的深度、广度不够,宣传工作还未形成常态。相当一部分老年人对《老年法》不了解、不熟悉,社会尊老、敬老、助老、爱老
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子女不赡养老人、不执行支付赡养费的判决、阻扰老人再婚、侵占老人财产等现象还时有发生;有些老年人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个别老年人法制
观念淡薄,老年人犯罪现象依然存在,近几年我市就发生多起老年人性侵未成年人、儿童和智障女的案件。  (二)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力度不
够,老龄事业投入渠道单一。乡镇一级大多数对敬老院没有配套管理经费,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没有保障,敬老院的运转经费主要靠社会募集来解决。农村养老
保障还处于较低水平,老龄事业的发展存在城乡、部门、行业之间的不平衡性。《老年法》规定的对老年人的优待政策并未完全执行到位。  
(三)农村留守老年人无人照料已逐步形成社会问题。近几年,虽然司法部门加大了对《老年法》的执法力度,但由于农村大量青壮年外出打工,留守的老年人越来
越多,留守老年人不仅无人照料,反而还得照顾留守儿童。有的家庭举家长期在外打工,只留下双亲呆在家里,少有照顾与问候。老年人的赡养和照料以及精神慰藉
等已逐步形成一大社会问题。  (四)老年人活动设施建设滞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市仍以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为主,社会化
养老发展不够,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机制尚未形成,现有养老福利机构规模与需求还有差距,管理体制还不完善。综合性服务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农村老年
人协会缺活动场所、活动资金,城市社区老年活动场所条件简陋,功能不配套。  三、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一是
要广泛宣传人口老龄化发展的趋势和严峻挑战,提高全社会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增强发展老龄事业的紧迫感。二是要深入开展对老年人群体的普法宣传教
育,尤其是对老年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优待政策的宣传,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权能力。三是市、乡、村及社区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广泛开
展&孝亲敬老&评选活动,大张旗鼓宣传典型,助推敬老爱老之风。四是加强对开展慰老助老活动、志愿服务、落实老
年优待政策等工作的宣传,使老年人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尊重。五是要针对当前社会上存在的忽视老年人精神需求、&啃老
族&现象以及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运用灵活有效的方法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二)编制老年事业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服务保障体系。针对老年事业发展的特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编制老年事业发展规划。市财政要加大
对老年事业经费与老龄办工作经费支持力度,为老年事业发展提供保障。老龄办要积极引导、协调、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创新工作方法,优化工作机制,为老
年事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市、乡两级财政要制定相应规划,形成投入机制,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使每个社区、村都有一个标准较高的老年人活动场所。根据方便实
用原则,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施基础上,有计划、有重点地建设、完善老年服务设施。在农村,本着&因地制宜、因陋就
简&原则,将闲置场室充分利用,整合为老年活动场所。在城镇,要整合各种资源,通过社区资源共享,加大老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力度。按
照&政策引导、政府示范、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经营运作方式兴办不同层次的养
老服务机构,推进多元化养老机构建设,以满足不同层次家庭的养老需求;同时培养专业人才队伍,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全面提高老年人护理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落实涉老政策,充分发挥老协作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市政府要进一步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村&五
保&老人及城镇&三无&老人的供养水平和集中供养率。多渠道帮助老年人参加医疗保险,加大
特困老年人大病医疗救助力度,尽快建立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制度等,确保老年人充分享受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成果。  &汨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 议 意 见  市人民政府: 
 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
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
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服务网络,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加快养老基础设施建设,老龄工作成效明显。会议同时客观指出实施《老年
人权益保障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法律宣传的深度、广度不够;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力度亟需加大,老龄事业投入渠道单一;老年人活动设施建设
滞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针对以上问题,会议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广泛宣传人口老龄化发展的
趋势及面临的严峻挑战,提高全社会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二是深入开展对老年人群体的普法宣传教育,尤其突出对老年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
优待政策的宣传。三是广泛开展&孝亲敬老&评选活动,大张旗鼓宣传典型。四是加强对开展慰老助老活动、志愿服
务、落实老年优待政策等工作的宣传。五是针对当前社会上存在的忽视老年人精神需求、侵害老年人权益以及&啃老
族&现象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意识。  二、编制老年事业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服务保障
体系。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老年事业经费与老龄办工作经费的支持力度,将乡镇敬老院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老年事业发展提供保障。老龄办要积极引导、协
调、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创新工作方法,优化工作机制,为老年事业发展发挥应有作用。市、乡两级财政要制定相应规划,形成投入机制,力争用三到五年
时间使每个社区、村都有一个较高标准的老年人活动场所。按照&政策引导、政府示范、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
则,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经营运作方式兴办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机构,推进多元化养老机构建设,以满足不同层次家庭的养老需求;培养专业人才队伍,开发
社会工作岗位,全面提高老年人护理服务水平。  三、严格落实涉老政策,充分发挥老协作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农
村&五保&老人及城镇&三无&老人的供养水平和集中供养率,多渠道帮
助老年人参加医疗保险,加大特困老年人大病医疗救助力度,尽快建立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制度等,确保老年人充分享受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成果。  以上意见,请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认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报告。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83人)&  一、出席人员名单  1、出席(24人):  郑晓之 杨 勇 任 坤 许向云 易 红  (以下按姓名笔画排序)  仇年检 龙志辉 兰 勇 刘平辉 刘建威 苏文胜 李立宏  李林桢 杨平辉 吴纪卫 余发挥 张霞光 欧阳小寒 周文灿  周 琴 徐鹏飞 彪雪辉 彭旭光 楚 军  2、请假:  何中良  二、列席人员名单(59人)  彭千红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孔 剑 市人民法院院长  徐迪辉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子勇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黄育权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冯勇刚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郑 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吉伟 市教育局局长  周 卫 市民政局局长  黎良典 市民政局工会主席  刘 波 市民政局老龄办主任  邹迪根 市司法局局长  夏伟阳 市财政局局长  余亚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石芳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仇正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高明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锦平 市水利局局长  李银海 市农业局局长  吴玖义 市林业局局  吴宏基 市商务局局长  欧阳三华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戴苏华 市卫生局局长  何发扬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胡满林 市审计局局长  柳才平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符 文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智炯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罗立群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刘西尧 市纪委效能监察室主任  黄雁鹄 市老干局副局长  易 立 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赵远来 市地税局局长  李长平 市国税局局长  郑 伟 市工商局局长  卢雄飞 市物价局局长  周亚玲 市招商局局长  谭建平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高剑波 市公路局局长  李建平 市规划办主任  吴朝霞 市粮食局局长  周 沫 市畜牧水产局局长  邹伟民 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尹飞龙 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朱德权 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  符岳军 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罗东芳 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吴乐辉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周曙葵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科员  叶林立 长乐镇人大主席  郭阳平 古仑乡人大主席  仇锦光 市十一届人大代表  彭 辉 市十一届人大代表  骆建明 市十一届人大代表  杨自良 市十一届人大代表  徐干华 市十一届人大代表  仇建春 市十一届人大代表  郑庆丰 市十一届人大代表  朱德军 市十一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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