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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1-18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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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门而入攻略
入室盗切犯有没有人民币寻找器?为什么山东省郓城县南赵楼乡商营村那么被盗贼准确偷走家里放的现金?_百度知道
入室盗切犯有没有人民币寻找器?为什么山东省郓城县南赵楼乡商营村那么被盗贼准确偷走家里放的现金?
这个是不存在的,根据问题呢,应该是盗贼是熟人作案,知道平时钱在哪里,或者是提前踩点做的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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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熟人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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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news/system//.shtml王芸芝告诉记者歹徒当时已经撬开了防盗网 □记者周斌文图 核心提示 隆冬深夜,开封一男子发现有人撬开窗户正在入室,报警之后挥刀相向,导致撬窗者重伤。 近日,这名男子被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3年,并被判赔偿各项损失费5万余元。这名男子及其家人不服判决,准备上诉。 撬窗男子血溅窗台 日,开封市市民王芸芝收到了开封市龙亭区法院的判决书。她的丈夫朱忠喜因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刑3年。王芸芝说:“收到判决书后,我始终想不通,我丈夫砍的是撬窗入室盗抢的歹徒,是为了保护家人和财物的安全。为啥却被判了刑呢?” 35岁的朱忠喜,是开封市古建彩绘公司职工。他们家住在开封市铁塔西街13号院,是一栋坐北朝南、南面附带小院的二层小楼。日,王芸芝将记者带到案发地点——位于一层北面的厨房。厨房窗户加装有钢筋防盗窗,窗外是无人居住的北邻家的小院。 王芸芝告诉记者:歹徒是翻入北邻家的小院后,撬开了她家厨房的防盗窗的,当时防盗窗已被撬开一个可钻入人的大洞。 王芸芝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记录时间为日4时30分的询问笔录复印件,这份笔录记录了朱忠喜向警方叙述的案发经过:“今天凌晨3 点多钟,我和妻子正在家里一楼卧室睡觉,俺妻子王芸芝把我叫醒,对我说家里的大铁门有动静。我听了一下,确实有声音,(来到客厅),趴在窗户边看了一下,没有看见人。正在这时,听见俺家厨房传出‘嘎嘎’的撬窗户的声音,从卧室电脑桌下摸出以前买的大砍刀。让妻子打110报警,等警察过来,一边听着动静,厨房的动静越来越大,我知道小偷快进俺家了。” 笔录还记载着,当朱忠喜冲进厨房,看见窗户外的防盗网已被撬开,一名男子头在前,双手把着灶台往屋里拱,马上要进屋。朱忠喜右手持刀向该名男子头部砍了四五刀,窗户外的两名男子将受伤男子拽出来放在地上后,跳墙逃走。 受伤男子的两名同伙当场逃离后至今不见其踪影。 心急如焚四次报警 王芸芝拿出当时丈夫砍伤小偷的那把刀的布套,对记者说:这把刀是买厨具的时候赠送的,孩子说这把刀挺好看,买来后就一直放在电脑桌的下面。 她拿出一份显示手机主被叫号码和时间的单据照片,告诉记者案发当时她用这部手机先后拨打4次110报警。单据显示拨打110的时间为日凌晨3时24分、3时38分、3时39分和3时43分。 王芸芝说,案发当日凌晨,她和丈夫还有年仅10岁的儿子在卧室睡觉,突然被一声金属断裂的声音惊醒。她马上意识到有小偷,赶紧叫醒丈夫。 凌晨3时24分,她第一次拨打110:“我们家院里进贼了,你们赶快来吧。”报警之后,王芸芝心急如焚,可10多分钟过去了,警察没有来到家里。3时38分,王芸芝第二次拨打了110报警,王芸芝急切地问:“你们怎么还不来啊?” 3时39分,王芸芝第三次拨打110的时候,丈夫拿起卧室里电脑桌下面的那把刀,推开卧室门就出去了,由于当时害怕也没有开灯。王芸芝听到厨房有动静,迅速下床,打开屋里的灯,看到厨房的灶台上一大摊血迹。 恐慌中她第四次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这时是凌晨3时43分,在电话中她哭着说:“你们怎么还不来,家里都发生血案了!”打完电话她瘫坐在客厅沙发上,丈夫拿着那把刀,像木头一样呆在客厅的门口。 又过了10多分钟,警察赶到她的家中。这时王芸芝用手机拨打了一个朋友的电话,让对方赶到家里,手机单据上显示此次通话的时间是4时1分。王芸芝由此推断,警察赶到的时间是凌晨4时。 王芸芝说:“我第一次打110是3点24分,派出所离我们家大约2公里,如果警察能早一点赶到制服歹徒,我丈夫就不会把他砍伤了。” 记者前天电话采访欲了解事发时的出警情况,但警方未接受采访。 法院认为防卫过当 被砍伤的男子叫黎永吉,36岁,贵州人。案发3个多月后的法医鉴定显示,外伤致其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颅骨粉碎性骨折,硬脑膜破裂,脑组织膨出、坏死。经3个多月治疗,他不能自己移动身体、不能自己进食,不能自己控制大小便,生活完全靠他人帮助。 黎永吉伤残评定司法鉴定结论为外伤致重型颅脑损伤,三肢瘫肌力≤2级,属一级伤残。其精神司法鉴定结论为脑外伤所致轻度智能损伤(偏轻)七级精神伤残。 公诉机关开封市龙亭区检察院建议以故意伤害罪(防卫过当)追究朱忠喜的刑事责任。朱忠喜的辩护人为其做无罪辩护,认为其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全部条件,在国家保护力量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况下,其行为是英勇行为。 龙亭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朱忠喜持砍刀向被害者头部猛砍数刀,手段特别残忍,造成被害人特别严重残疾的重伤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犯罪成立。(朱忠喜)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特别严重的损害后果,属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处罚。 日,龙亭区法院判决:朱忠喜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赔偿黎永吉各项损失的40%,即51160.46元。 邻居联名为他鸣冤 案发后,朱忠喜被刑事拘留,数十名小区居民联名写信要求相关部门还朱忠喜自由。 他们在联名信中说:“有歹徒入室行凶时还不能打斗,否则正当防卫就会变成故意伤害,我们真的不明白。案件虽发生在一家,可危险却威胁着我们大家,我们同样都是人民群众,我们同样都不知道以后遇到这样的事到底该如何处理,如何处理才不犯法。” 今年73岁的李俊枝是铁塔西街12号院4号楼的住户。她说:“在小朱出事前几天,我们小区曾经发生过一起动静很大的盗窃案件。那天晚上7点多,有两个小偷连偷3家,包括我家。当偷到第4家时,小偷被众多群众围堵在居民楼二楼。他们还对我们叫嚣,下来后要弄死我们。随后派出所民警和20多名防暴队员赶来,才把歹徒制服。” 李俊枝说:“发现盗贼后我们都是打110报警,而民警没来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办,难道我们就眼睁睁看着贼逃走,而不去打他们?如果他们要动手的话,我们就不能还手,难道我们被打之后才能还手?” 上诉意见否认防卫过当 目前,朱忠喜的辩护律师已经为他写好了上诉状,准备就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上诉意见认为一审判决仅以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这一结果而认定防卫行为过当,并没有对案发时其他大量相关因素进行分析。 这些因素包括:案发时间为隆冬时节凌晨3点多,朱忠喜刚从沉睡中惊醒,猛然发现大危险,心理极度惊恐,精神高度紧张;朱忠喜家有弱妻幼子,案发地点距妻儿卧室仅有3米之距,窃贼已撬窗而入,身后还有两名男性同伙,且携带有作案工具,朱忠喜如不彻底制止窃贼的非法侵害,他和家人都难以保全;歹徒由外入内,朱忠喜没敢开灯,案发现场一片黑暗,朱忠喜根本无法判断打击位置、造成后果以及窃贼是否受到了制止和控制;案发前,王芸芝已多次、连续电话报警,而警察却是在接警半个小时、所有事情都已发生后才赶到现场,朱忠喜是在求救无门、不能得到及时保护时实施的自救防卫。 上诉意见认为,基于以上综合因素,朱忠喜为保护自己和妻儿,无论造成不法侵害人哪种结果,都不应当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就这一案件,记者咨询了本报法律顾问闫斌律师。他告诉记者: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需要考量的因素较为复杂。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同时第三款规定:“对正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该条中确立的防卫权,是针对我国目前复杂的治安状况的,其考虑的重点是鼓励公民与暴力犯罪行为作斗争。 具体到朱忠喜这一案件,就需要考量不法侵害人有无前科、作案时是否携带凶器、作案时间以及入室盗窃是否可能转变为抢劫、可能对受害人造成的侵害等种种因素。 ===============================前面为转载====== 本人观点: 对使用暴力手段破坏住宅的防护侵入公民住宅的,主人在住宅内无论采用何种手段制止,制止时给侵入人造成何种伤害均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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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亭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朱忠喜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 =========================== 请问:什么是必要的限度? 如果不能把歹徒击倒,他很有可能爬进家来,,他的两名同伙也会进来,家中还有弱女子,幼儿,要怎么才能保全家人的安全?!
苟屎中国法官,一点专业素质都没有,大部分是靠关系当上的。在美国,私闯民宅者户主可以打死都不偿命。
脑袋进来了,就砍,属于防卫过当;等下半身进来了,再砍他下半身属于正当防卫。法律上规定好的,刑法第113条。
如果被告当时是在国企或国家单位值班,砍死一两个的话,绝对二话不说,先评个荣誉市民,先进工作者什么的,要是牺牲了,还来个追认党员,家属享受烈士待遇!
入室盗窃不对,拿刀砍人也不对, 其实可以尝试当小偷爬进来的时候先在其脸上轻轻吻一下,并告知他你已经报警,如果该小偷仍然顽固不化,还要往里钻,就用手机拔打110,并把手机递给小偷,让其直接与110值班人员通话,如果其仍然顽固不化,就可以拿刀收拾他了,这样不知道合法不?
美国权利法案第3条
未得允许侵入私人领地者,可将其 “合法击毙”
拿刀往头上砍?三年够轻了
无聊,杂谈的粪粪真多。
作者:wddljxs 回复日期: 21:47:37
入室盗窃不对,拿刀砍人也不对, 其实可以尝试当小偷爬进来的时候先在其脸上轻轻吻一下,并告知他你已经报警,如果该小偷仍然顽固不化,还要往里钻,就用手机拔打110,并把手机递给小偷,让其直接与110值班人员通话,如果其仍然顽固不化,就可以拿刀收拾他了,这样不知道合法不? ------------------------------------------------------------ 这样很好,就不会犯法判刑了。郁闷的是有生命危险,这小偷要是麻利点,一下子就拱进来,随后一刀,房主能追认烈士吗?为保卫家园捍卫法律尊严 而牺牲。
无语了 警察指望不上 靠自己也不行 干脆大家都改行抢劫算了
这篇文章我也发过,题目大概是请法律学的好的进来说说该咋做,结果说是敏感,未通过审核。我日!
作者:巡林客种豆子大师 回复日期: 21:56:49
拿刀往头上砍?三年够轻了 ----------------------------------------------------- 下次你进来,我砍你小头
这样的法律就是不保护好人。 假如盗贼入室后才被屋主发现,杀死屋主后逃逸,警察无法追捕盗匪归案,是不是可以把这几个出警的警察枪毙? 盗匪和平民,平民是弱势群体,就应该保护弱势群体。 盗贼应该人人得而诛之,法官可能受了盗匪偷来的赃物了,应该也被枪毙。
这个社会没法律可言,保重
法律保护好人这就应该是入室抢劫,盗窃是在事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这一家人半夜起床、穿衣、报警、到厨房拿刀,犯罪嫌疑人还往里进。
家属可以告110不作为。。
中国法律装样子都装不来了。很多事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带给了民众什么信息!
这样判一面打击了民众的信心,反过来增加了犯罪的信心。两不好的结果。
同样的还有彭老太的案例。谁都不敢做好事了,对这个社会绝对是很严重的影响。
人治国家谈个P的法制!
终于可以放心大胆的入室打劫了
这回小偷们什么也不怕了,法律也不过如此。
私闯民宅,当场击毙
赤匪的法律就是保护贵族和罪犯,守法公民都是SB,是任他们鱼肉的肥猪
法律真的 很复杂啊
是搞的太很了 何必剁那多刀呢
防卫过当 没什么好说的
此案如不判,那以后拆迁工作就不好开展了.
关键是被告请的律师不够厉害啊。
现在终于明白了家家户户装防盗网的原因了
真的无语,还有这样的法律
谁叫你是个小民,你要是干部你随便砍人都没事
根据对我国现行《刑法》的理解,如果小偷在半夜三更破门(防盗网)而入室盗窃时没有高喊“我是来偷东西的,只图财不伤人”,那么户主就可以断定他是来1、行凶2、杀人3、抢劫4、强奸(户主家有女性)5、绑架其中之一,所以可以行使特殊防卫权,即正当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负刑事责任。
作者:南_薰 回复日期: 22:46:01
是搞的太很了 何必剁那多刀呢 防卫过当 没什么好说的 ========================================================== 你们家如果进小偷了,就让你老婆脱光了温柔的上
一群sb网特,平时谈人权那么起劲,现在怎么就不讲人权啦? 我告诉你,保护入室的歹徒就是维护人权,人人平等!
神奇的国度,神奇的法律!
叫大家做顺民.
连个周老虎都解决不了的法律,拿来P用
作者:八四消毒水 回复日期: 23:07:45
一群sb网特,平时谈人权那么起劲,现在怎么就不讲人权啦? 我告诉你,保护入室的歹徒就是维护人权,人人平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毛收好!
作者:八四消毒水 回复日期: 23:07:45
一群sb网特,平时谈人权那么起劲,现在怎么就不讲人权啦? 我告诉你,保护入室的歹徒就是维护人权,人人平等! --------------------------------------------------------- 你只要敢说出你的地址,估计一大堆人等着抢你,SB
换作是我,我绝对拿刀砍,否则等小偷进来了就不好办了,老婆孩子谁来保护?
这个一是出警的速度 在那么长时间 物主都承受着非常大的压力 二是 所谓的防护过当这个所谓的法律 其实就是不保护自己的个人财产 这个跟美国有天壤之别
这哪是个好人生存的世界!入室抢劫,就什么情况都可能发生。击毙强行入室者,顿属正当防卫。谁知道抢劫犯能够做出什么来。在被入室抢劫,还能正常判断防卫分寸,那还是正常人吗?除非此人受过职业训练。我们的法律还在都在保护些什么人呀?
这也行?还让不让人活了啊?这社会怎么了啊?
这个人的老婆笨死了!报案的时候要是说发现有人聚众赌博,警察肯定用不了10分钟就来了!愚人自误!!!
作者:天路遥远 3:32:26 这个人的老婆笨死了!报案的时候要是说发现有人聚众赌博,警察肯定用不了10分钟就来了!愚人自误!/ / / 报假警也要追究责任滴――――――――――――――――――――――――――――――――――再怎么追究也判不了3年刑吧?
入室偷窃,砍死不亏!判刑不公!!!!
作者:八四消毒水 回复日期: 23:07:45 一群sb网特,平时谈人权那么起劲,现在怎么就不讲人权啦? 我告诉你,保护入室的歹徒就是维护人权,人人平等! ======================================================= sb
连砍四刀是防卫过当,如果只砍三刀就是正当防卫了,三刀为必要措施. 当事人可以追究警察不作为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的.接警五分钟到现场这是谁都知道的啊!我想他们不会不知道吧!还是他们本就是一家人呢?
被砍的人到底是盗窃还是抢劫,这个是关键
早知道要坐牢还不如直接砍死丫的!!!
我要对这个sb法官说:“我操你妈!!!!”
没油水的报警,警察会那么积极吗? 如果法官判个正当防卫,小偷家属应该不会上诉,那法院就没有油水了。如果判个三年有期徒刑,户主家肯定上诉,那诉讼费,灰色收入就远源源不断了。这点道理都想不明白,别混天涯了。 可惜,现在的体制下,越来越觉得前途暗淡。
作者:宝贝爱秀哦 回复日期: 23:44:44 ---------------------- 再发卖淫贴,下次被砍成植物人的就是你!
作者:八四消毒水 回复日期: 23:07:45 一群sb网特,平时谈人权那么起劲,现在怎么就不讲人权啦? 我告诉你,保护入室的歹徒就是维护人权,人人平等! ======================================================= 5毛 老子发的美国权利法案第3条----擅入私宅,合法击毙,你没看到吗???
中国的法律一向是保护人民的利益的. 不好意思,说反了!!
不是还有两个同伙跑了吗?他们以后可以去抢法官家,他肯定不会打你们的。
正当防卫都要判刑,这个国家早点灭亡吧!
呵呵,支持两个逃走的小偷去偷法官家。
不太懂,法官的脑袋让门夹了吗?
没油水的报警,警察会那么积极吗? 如果法官判个正当防卫,小偷家属应该不会上诉,那法院就没有油水了。如果判个三年有期徒刑,户主家肯定上诉,那诉讼费,灰色收入就远源源不断了。这点道理都想不明白,别混天涯了。 可惜,现在的体制下,越来越觉得前途暗淡。 ---------正解,有相同的经历.NND什么世道????????????
对使用暴力手段破坏住宅的防护侵入公民住宅的,是很严重的,很危险的,严重威胁到房主的生命安全,而住宅是房主最私密最后的避难所。 如果允许公民在住宅里持枪,则入室犯罪成本增加,入室案件会减少,住宅才是真正的避难所,才有安全感。 而使用暴力手段破坏住宅的防护侵入公民住宅的,若是我立法则应该被列入无过当防卫权的,不过现在的立法不是这样。
这个不是防卫问题,是个人财产受到侵犯后采取的行动。中国历来不重视私人财产,所以有钱在中国是没有什么用的。你的资产随时都可能变成别人的。
作者:常山山 回复日期: 22:16:08
中国法律装样子都装不来了。很多事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带给了民众什么信息! 这样判一面打击了民众的信心,反过来增加了犯罪的信心。两不好的结果。 同样的还有彭老太的案例。谁都不敢做好事了,对这个社会绝对是很严重的影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称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但是每次判决一下来,我们往往大跌眼镜,不由得怀疑我们的法官经常忽视事实,藐视法律。 这么判决,简直是没有最神奇,只有更神奇。这个案子大肆宣扬后,日后入室抢劫的更多了,彭老太的案子宣扬后,日后碰瓷的多了,有胆量帮助陌生人的少了。
对使用暴力手段破坏住宅的防护侵入公民住宅的,主人在住宅内无论采用何种手段制止,制止时给侵入人造成何种伤害均属于正当防卫
私闯民宅,直接击毙
不会真有这么混蛋的法官和法律吧,入室抢劫,不是你捅他就是他杀了你,难道非要等到他捅了你两刀让你把银子都交出来时才去砍他不成??????????????????????????????????????????????????????????????????????????????????
实在是很好笑啊,为什么大家都紧紧围绕在“入室盗窃”四个字上呢?在家中有人的情况下,暴力破坏住宅防护入侵的,怎么看也是抢劫吧?夜间团伙入室抢劫可能存在防卫过当的情况么?
三个人都进来了的话就是3V2了,还指不定会发生什么事呢。法律到底是保护谁的哦?
为啥会这么判? 现在各地的野蛮拆迁不就是暴力破坏、闯入私人住宅吗?这要在法治国家,早jb两枪撂倒了,绝对正当防卫。 人治国家发生这样神奇的判决见多不怪。
作者:英俊的下半身 回复日期: 21:34:08
高亮 脑袋进来了,就砍,属于防卫过当;等下半身进来了,再砍他下半身属于正当防卫。法律上规定好的,刑法第113条。 ****** ID自重. 下半身自重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 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 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 从以上规定看,以暴力手段破坏住宅的防护措施侵入公民住宅的,主人在住宅内无论采取何种手段制止侵害,制止时给侵入人造成何种伤害均不构成防卫过当或者故意伤害。
这么个判法简直是在长邪恶之风! “以暴力手段破坏住宅的防护措施侵入公民住宅的,主人在住宅内无论采取何种手段制止侵害,制止时给侵入人造成何种伤害均不构成防卫过当或者故意伤害。”支持!
作者:从没坐过沙发 回复日期: 02:15:07
实在是很好笑啊,为什么大家都紧紧围绕在“入室盗窃”四个字上呢?在家中有人的情况下,暴力破坏住宅防护入侵的,怎么看也是抢劫吧?夜间团伙入室抢劫可能存在防卫过当的情况么? ========================================================= 顶这个。 1,盗窃与抢劫的区别就在于是否使用暴力手段。本案罪犯以暴力手段破坏住宅的防护措施侵入公民住宅,理应属于刑法263条第一项规定的入室抢劫行为。 依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作者:南_薰 回复日期: 22:46:01
是搞的太很了 何必剁那多刀呢 防卫过当 没什么好说的 ******************************* 一个吓得屁滚尿流的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况,根本就无法控制自己 事实上,这类判决是一个引导,必须要模糊私有财产意识,模糊领地意识,否则,今后的拆迁怎么搞?那些没有搜查令就闯入民宅的警察岂不很危险? 所以,在这件事上,法律必须承担起保护歹徒,打击人民的重任,这是一个导向问题。
中国的法律,也就这样!日后再说,日后再说。
日他娘的,那帮猪脑法官,就等着那帮窃贼和劫匪去日他们去吧!
强烈要求剩下两个去法官、警察家里大肆偷窃,行动之前大叫:我是来偷东西的,你敢打我就告你!!!!!
这就是中国的和谐 谁让你砍人了,人家小偷也不容易嘛,大过年的出来偷东西多难为情啊,你一住户不老实在家待着等警察砍人干嘛呀,还砍的溅了一地血,多不和谐! 住户就应该躲屋里等警察来,偷了什么都不要管,警察来了给你登个记就行了,东西也别指望警察帮你找回来,那么多被盗的就算找回来也得让人家警察叔叔先分分啊! 再说现在小偷哪个没有点案底的,很多还都是亡命之徒而且说不定都有黑 社 会背景,你一住户惹得起吗?人家警察见了都不敢碰的主你敢拿刀砍,你说这不是找死嘛??!!所以人家警察本着保护住户的宗旨,在黑 社 会找来寻仇之前就把您关监狱里,你不就安全了!再说监狱是个什么地界儿啊,一般小偷一般黑帮敢到里面造次??给他俩胆!! 所以啊,人家法院判的很对!!和谐社会要和谐!!! 最后说一句,麻辣隔壁的老胡,提什么不好提和谐社会,现在奥运开完了,再和谐下去D都给和谐没了,国家也给和谐亡了。狗日的到时候再来个乱世大家就都舒服了!操行!
靠,有谁能证明那三个人是来盗窃的,可能是杀手呢。 什么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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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长啸三声,笑中有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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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砍三刀,就是必要措施,不算防卫过当 也有人说,等他下半身进来再砍,也不算防卫过当 这么复杂?这个知道的说下,没准以后被你我碰到了
狗官
中国的法律 真是看不懂 贪官贪污个几千万 都判不了死刑 在自己家 为了保护家人 砍了歹徒 竟然要判刑.难道 法官真是要吃了被告 吃原告? 当然目前 很多法院的工作人员在法律上的素质是令人惊讶的 我就见过一个复员军人 完全不懂法律 复员就进法院当了领导
私人空间神圣不可侵犯,那么对于任何想非法进入的人采取任何防卫措施都是正当的
家是唯一不被充许外人不能进来的地方
“具体到朱忠喜这一案件,就需要考量不法侵害人有无前科、作案时是否携带凶器、作案时间以及入室盗窃是否可能转变为抢劫、可能对受害人造成的侵害等种种因素。” 好么,看来老百姓遇到犯罪行为,还得先调查清楚歹徒有没有前科,搜出他是否藏了凶器,确认案发时间是否合适,问清他是不是打算盗窃不成就抢劫,以及打算怎么做案,并且全部符合理想答案后,才能被允许合法自卫。
作者:四处瞎逛逛 回复日期: 09:04:49 事实上,这类判决是一个引导,必须要模糊私有财产意识,模糊领地意识,否则,今后的拆迁怎么搞?那些没有搜查令就闯入民宅的警察岂不很危险? 所以,在这件事上,法律必须承担起保护歹徒,打击人民的重任,这是一个导向问题。 //////////////////////////////////////////// 真正明白人
作者:heweiycl 回复日期: 22:49:05
此案如不判,那以后拆迁工作就不好开展了. --------------------------------------------------- 正解!
作者:四处瞎逛逛 回复日期: 09:04:49 私人空间神圣不可侵犯,那么对于任何想非法进入的人采取任何防卫措施都是正当的 ================================ 如果:私人空间神圣不可侵犯 那以后非法拆迁怎么办
作者:heweiycl 回复日期: 22:49:05 此案如不判,那以后拆迁工作就不好开展了. =========================================================== 顶
为啥会这么判? 现在各地的野蛮拆迁不就是暴力破坏、闯入私人住宅吗?这要在法治国家,早jb两枪撂倒了,绝对正当防卫。 人治国家发生这样神奇的判决见多不怪。 ------------------------------------------------------- 正解
妈的,真不想说脏话,但实在想骂,这种事非但不该判刑,还应该表彰这个男的,他在关键的时刻敢于保护自己的女人和孩子,要判刑的是那些个匪徒和警察。
如果大陆法律规定:私人空间神圣不可侵犯 那以后非法拆迁怎么办 过去共产他人财产的老账怎么算了?
杀杀杀 杀尽天下不义人
判的太轻了,至少要判二十年,否则政府拆迁的工作就没法做了.
暴徒该斩....当事人实在是冤啊
白吃当道.无语.
没有语言了.... 我曾经工作地方的老板他们家就是 两边打官司 都送钱 谁送的多 法官向着谁 中国现在就这么个情况 没办法
作者:岁寒先生 回复日期: 00:12:20
没油水的报警,警察会那么积极吗? 如果法官判个正当防卫,小偷家属应该不会上诉,那法院就没有油水了。如果判个三年有期徒刑,户主家肯定上诉,那诉讼费,灰色收入就远源源不断了。这点道理都想不明白,别混天涯了。 可惜,现在的体制下,越来越觉得前途暗淡。 ============== 正解!
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虽然宪法上暂时还没有神圣,但也必须让我们每个公民,也包括官员公民知道神圣两字的含义,否则和谐社会只能是空谈.
当然得判重点,要不以后某些人强行入室杀狗杀猫,暴力拆迁,扫黄打非时,你举刀自保伤了某些人,那不全乱了套了吗.
应该定性为入室抢劫,甚至可能是强奸杀人。入室盗窃应该是明知是室内无人使用技术手段打开门锁入室行窃,而犯罪分子多人在明知屋内有人时,采用暴力手段打开窗户,显然并不是为了盗窃的。
作者:太子杀骗子 回复日期: 21:56:23
美国权利法案第3条 未得允许侵入私人领地者,可将其 “合法击毙” ------------------------------------------------------ 这条法律在中国万万使不得·~不然那些暴力拆房的房地产商还不都被人砍死了!
支持楼主
外国也有防卫过当的 怎么总有这么多脑残的人 也不是全残了 一见到外国的马上就正常了 比见到亲爹还高兴
支持击毙 多击毙几次我国公检法开销会大幅下降
空穴来风
美国权利法案第3条 未得允许侵入私人领地者,可将其 “合法击毙”
作者:城前过客 回复日期: 10:52:07
作者:岁寒先生 回复日期: 00:12:20 没油水的报警,警察会那么积极吗? 如果法官判个正当防卫,小偷家属应该不会上诉,那法院就没有油水了。如果判个三年有期徒刑,户主家肯定上诉,那诉讼费,灰色收入就远源源不断了。这点道理都想不明白,别混天涯了。 可惜,现在的体制下,越来越觉得前途暗淡。 ============== 正解! -------------------------------------------- 太可怕了
把贼一刀砍死就好了,肯定不会被判防卫过当。
操他妈的狗屁法官,出来后学杨大侠,砍死狗日的法官
狗日的法官哦!!!
有实力就报复....没实力就认命..... 在中国一向都是靠实力说话....
作者:常山山 回复日期: 22:16:08
中国法律装样子都装不来了。很多事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带给了民众什么信息! 这样判一面打击了民众的信心,反过来增加了犯罪的信心。两不好的结果。 同样的还有彭老太的案例。谁都不敢做好事了,对这个社会绝对是很严重的影响。 555555/
人民反抗的意志就是这样消除的。明白吗?2000年的封建统治你以为是白痴在搞啊。
判的太轻了,至少要判二十年,否则政府拆迁的工作就没法做了.
嗯,中国的法律,已经法官的判例,简直是不让普通老百姓活的。当官的有警卫员,有包镖。老百姓就只能等他们偷,假装睡觉,要是你起来,就是你不打小偷,小偷能安心偷东西?他肯定要拔刀相向的。现在的法官,把人们和小偷打架当成一般邻里之间的打架了,谁伤的重就是受害者了!不知道是全过人民都是白痴还是制订法律的代表们是白痴,~~~ 其实,按照现在中国的法律,索马里海盗是不必那么辛苦在海上抢的,他们可以到中国来,堂而皇之的抢东西的,中国的法律会保护他们,上次还有一个因为追抢他东西的人,那人跑的时候突然心脏病发作死掉了,被法院判有罪,还赔钱的。 现在,我们的国家把很多东西搞颠倒了,对犯罪分之是很和谐的,比如小偷偷啦,贪污犯啦,抢劫啦等等。而那些反抗的,反而成了罪犯~~~~~
作者:太子杀骗子 回复日期: 21:56:23 美国权利法案第3条 未得允许侵入私人领地者,可将其 “合法击毙” ------------------------------------------------------ 这条法律在中国万万使不得·~不然那些暴力拆房的房地产商还不都被人砍死了!
通过一些网友的留言,我才明白了“吃完原告,吃被告”的实际含义。 买个钢制的棒球棒吧,砸晕了不犯法吧,nnd。
该死的法官
成王败寇,主人应当把歹徒当场击杀才算成功,现在倒好,留个半身不遂,你让国家出钱养它吗? 正当防卫要狠一点。
作者:岁寒先生 回复日期: 00:12:20
没油水的报警,警察会那么积极吗? 如果法官判个正当防卫,小偷家属应该不会上诉,那法院就没有油水了。如果判个三年有期徒刑,户主家肯定上诉,那诉讼费,灰色收入就远源源不断了。这点道理都想不明白,别混天涯了。 可惜,现在的体制下,越来越觉得前途暗淡。
------此为正解!------
现在,我们的国家把很多东西搞颠倒了,对犯罪分之是很和谐的,比如小偷偷啦,贪污犯啦,抢劫啦等等。而那些反抗的,反而成了罪犯~~~~~ —————————————————————— 都是和谐惹的祸。也是孔老二惹的祸,讲什么仁者爱人,其实是妇人之仁。 强盗、小偷,没错,也是穷苦人,是可怜,但他去偷去抢就有理由了?就该受法律保护了?就有人权了? 中国法律,你置那些守法公民、自食其力的公民于何地?
作者:wolf2500 回复日期: 13:17:24
判的太轻了,至少要判二十年,否则政府拆迁的工作就没法做了. ------------------------------------- 有见地,可封为上大夫。
能否状告110?因为他们的渎职造次了这次案件
作者:wolf2500 回复日期: 13:19:38
作者:太子杀骗子 回复日期: 21:56:23 美国权利法案第3条 未得允许侵入私人领地者,可将其 “合法击毙” ------------------------------------------------------ 这条法律在中国万万使不得·~不然那些暴力拆房的房地产商还不都被人砍死了!
应该一脚把那家伙踹下楼去,就没人唧唧歪歪了
以后小日本皇军进来,大家的抵抗也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哈,绝对不可以拿刀砍皇军的头头,最多把自己的头头准备好让皇军砍。
明显是户主防卫过当! 小偷进入室内时,户主应当先跟小偷商量:你偷东西是很不好的,就算是偷点花花草草也是不对的...... 小偷一感动,说不定就跟你去派出所了.报纸上不是经常说,警察经过说服教育,让犯人招供的么? 这叫以德服人. 或者商量,让小偷转过身去,露出屁股(能脱下裤子就更好了)然后打他屁屁.也不会造成大的伤害. 或者让小偷把路让开,让你去厨房拿擀面杖,拿来后再打架. (注意,只能打腿或其他非致命部位) 你看,这么多的办法,为什么用刀呢?? 退一步讲:用刀,也不必砍脑袋呀,比如,你可以拿着刀,然后躺在地上,专砍小偷的小腿,这不也行么??
看来以后遇到匪徒就倒霉了,不是被抢被砍就是自己坐牢
怎么什么事儿都有啊?!服了! 我觉得是防卫过当了。如果那个小偷对那个男的实施人身伤害了,男的把小偷砍成重伤了,这个应该叫正当防卫吧。这种情况下,就是把小偷砍死了,都算正当防卫。可是这个小偷没有对那个男的实施人身伤害,把他砍成重伤就有点儿不对了。
没有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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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人层多次被小偷光顾,如果是我就把那人砍死得了!没有经历过的人是不知道当时的那种恐慌与无助的!
愚民政策 愚民的法律!
钻到自己家来偷东西,砍死也正常 S
法官是不是没收礼,就乱叛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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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把这篇新闻剪下来 下次入室抢劫的时候给户主看
法律就是法律,不是正常人能够理解的!如若不然大家不都做法官了吗?不过这次大家都受到教育了:遇到类似情况 ,先要问清对方,你是做什么来啦?是没事半夜爬我家窗户玩呢还是来偷东西的呀或是来抢东西的?你是否要伤害我或是我的家人哪?你要是来偷东西那你就偷吧!我好打电话报警!你要是来抢东西的呢?麻烦你先打我几下或者是砍我两刀,我好实施正当防卫!
法律就是法律,不是正常人能够理解的!如若不然大家不都做法官了吗?不过这次大家都受到教育了:遇到类似情况 ,先要问清对方,你是做什么来啦?是没事半夜爬我家窗户玩呢还是来偷东西的呀或是来抢东西的?你是否要伤害我或是我的家人哪?你要是来偷东西那你就偷吧!我好打电话报警!你要是来抢东西的呢?麻烦你先打我几下或者是砍我两刀,我好实施正当防卫!
作者:wddljxs 回复日期: 21:47:37 入室盗窃不对,拿刀砍人也不对, 其实可以尝试当小偷爬进来的时候先在其脸上轻轻吻一下,并告知他你已经报警,如果该小偷仍然顽固不化,还要往里钻,就用手机拔打110,并把手机递给小偷,让其直接与110值班人员通话,如果其仍然顽固不化,就可以拿刀收拾他了,这样不知道合法不?
神奇的国都 神奇的法律
本人观点: 对使用暴力手段破坏住宅的防护侵入公民住宅的,主人在住宅内无论采用何种手段制止,制止时给侵入人造成何种伤害均属于正当防卫。
作者:太子杀骗子 回复日期: 21:56:23
美国权利法案第3条 未得允许侵入私人领地者,可将其 “合法击毙” ============================================== 谁说房子是私人财产,允许你租70年,70年以后就不是你的了
作者:剑拭天下 回复日期: 22:04:31
无语了 警察指望不上 靠自己也不行 干脆大家都改行抢劫算了
还是做贼好
共惨
我要把这篇新闻剪下来 下次入室抢劫的时候给户主看 `````````````````````````````````````````` 你真有材
入室盗窃不对,拿刀砍人也不对, 其实可以尝试当小偷爬进来的时候先在其脸上轻轻吻一下,并告知他你已经报警,如果该小偷仍然顽固不化,还要往里钻,就用手机拔打110,并把手机递给小偷,让其直接与110值班人员通话,如果其仍然顽固不化,就可以拿刀收拾他了,这样不知道合法不? ============================================== 要以德服人,以德报冤,怎么可以拿刀收拾他呢?-------小日本杀了几千万人,国家还不是以德报冤!
撬了,进了,报了,砍了,残了,判了,无言了。
封建社会的思想还很盛行啊。
现实就是这样的,活着是个垃圾挂了就是宝了
搞的声音这么大就有抢的可能了!
哈哈!!中国的法律呀,中国的法官呀!!!党国皇恩浩荡呀!!!!
那个朱什么的真笨啊,反正是个贼啊,直接杀了还好点。 你把他杀了,或者把他致残,废了他。 只要把他废了之后,把他的撬窗工具在自己胳膊上来一下, 诬赖那个贼被发现之后想拿撬窗工具袭击自己,为了保护不得不杀了他,或者致残他,让他没有反击能力。 连说个谎都不会, 对于被判3年,本人不予以同情。 我支持左手偷东西砍左手,右手偷东西砍右手
靠,砍我干嘛?我是进来做俯卧撑的。。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所以中国的劫匪小偷 越来越嚣张
半夜三更的看到有人正进窗户,正常人的第一反映当然是拿起刀和他拼了,你不砍他怎么知道他不砍你?有多少入室杀人后再抢劫的?我们的安全怎么办?我们家人的安全怎么办? 至于伤害程度,我们不是专业砍人的,掌握不好。不知道制定法律的专家有没有这种本事,在瞬间准确的做到退贼不伤贼。 当见义勇为的代价太大时,我们还可以无奈的选择袖手旁观。可是当自卫的代价都这么大时,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作者:zzzzx00000 回复日期: 10:18:49
作者:四处瞎逛逛 回复日期: 09:04:49 事实上,这类判决是一个引导,必须要模糊私有财产意识,模糊领地意识,否则,今后的拆迁怎么搞?那些没有搜查令就闯入民宅的警察岂不很危险? 所以,在这件事上,法律必须承担起保护歹徒,打击人民的重任,这是一个导向问题。 //////////////////////////////////////////// 真正明白人 --------------------------------------- 顶这句
作为户主当前的选择来说: 战术性处理:直接指控法官与盗贼是同伙,证据是:法官在盗贼未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就知道盗贼不是抢劫、强奸、杀人而只是偷盗。 战略性处理:不管最终坐不坐牢,想办法移民吧...
作者:zzzzx00000 回复日期: 10:18:49 作者:四处瞎逛逛 回复日期: 09:04:49 事实上,这类判决是一个引导,必须要模糊私有财产意识,模糊领地意识,否则,今后的拆迁怎么搞?那些没有搜查令就闯入民宅的警察岂不很危险? 所以,在这件事上,法律必须承担起保护歹徒,打击人民的重任,这是一个导向问题。 //////////////////////////////////////////// 真正明白人 --------------------------------------- 顶这句 ---------------------------------- 顶你个肺
象这样的事情应该是正当的,不然以后谁还不能自卫啊
作者:ddyab 回复日期: 14:45:06
法律就是法律,不是正常人能够理解的!如若不然大家不都做法官了吗?不过这次大家都受到教育了:遇到类似情况 ,先要问清对方,你是做什么来啦?是没事半夜爬我家窗户玩呢还是来偷东西的呀或是来抢东西的?你是否要伤害我或是我的家人哪?你要是来偷东西那你就偷吧!我好打电话报警!你要是来抢东西的呢?麻烦你先打我几下或者是砍我两刀,我好实施正当防卫! ---------------- 妈的,对中国的法律和法官太失望了。
没有软实力 没有计划 不去疏通关系 谁护着你 如果不是这种敏感问题 估计屁都没个就进去了 法官等着 你 意思意思那
假设:如果是法官入室行窃被砍,怎么判?其实中国根本没有法官
歹徒一定是法院或者政府的家眷
南京彭宇案中做伪证的派出所长 还在做所长吗? 知法犯法的警察 你不觉得丢人吗?
看来我迟早被判刑,我家里准备了一把很锋利的西瓜刀防贼的。
产产真它妈的疯了!
抢劫有理
自卫有罪 几年前就看过一个女孩子之因为跑了几步追赶自己被偷走的自行车,结果要赔偿骑车仓皇逃窜受伤的小偷很多钱的故事,当时女孩哭着说:早知道这样宁愿眼看着小偷偷走自行车我也不会追啊!
吵什么吵,我们的法律和警察管不住坏人,难道还不兴管一下好人?
中国真是“进步”了
小偷都这么有人权了。
作者:heweiycl 回复日期: 22:49:05
此案如不判,那以后拆迁工作就不好开展了. ---------------------------------------------------- 这才是关键.
只能说房主SB,拿刀砍也还说的过去,偏偏砍头上,一砍就是三下,SB啊~~~~用棒子直接轮一下不就 完了吗,什么事没有~~~有人说米国入室偷窃可直接打死,可是你想想,小偷敢无视法律来偷你的东西,双方肯定都拿的枪在玩~~~~~明知道法律规定还冒死去偷,这胆量厉害。在没有特殊情况下,米国开枪之前是要警告的,否则照样起诉谋杀~~~ 中国不行,小偷盗窃是抱着侥幸的心里,其心态是想不到弄出人命来的,换个说法就是不是故意去伤害人,目的是财物。杀人和盗窃熟轻熟重小偷肯定知道,所以按照中国的法律逻辑,入室偷窃打伤小偷可以,打死了你试试,绝对判刑。只有在小偷对房主够成相当大威胁的时候,可以允许绝地反击,杀了也就杀了,但要证据确凿,你不能凭空想象他就是来伤害你的,这只能说明情绪激动,过失伤害,法律上说不过去。所以只能说房主SB,肯定当时被吓煞了,不计后果拿着刀就砍~~~~想想还不如让他进来偷算了,笑死人~~~~ 有人说起人X,别提了,谁让你没背景的~~~
中国咋净出这些傻b法官,没法活了
什么也别说了, 警察了法官都枪毙最好
这个有什么罪!没有罪!傻逼法官! 如果在该主人室内,可以把窃贼杀死! 这在中国宪法上有明确规定的。任何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作者:岁寒先生 回复日期: 00:12:20 没油水的报警,警察会那么积极吗? 如果法官判个正当防卫,小偷家属应该不会上诉,那法院就没有油水了。如果判个三年有期徒刑,户主家肯定上诉,那诉讼费,灰色收入就远源源不断了。这点道理都想不明白,别混天涯了。 可惜,现在的体制下,越来越觉得前途暗淡。 ------此为正解!------
国无善道,祸及良人……
作者:四处瞎逛逛 回复日期: 09:04:49
一个吓得屁滚尿流的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况,根本就无法控制自己 事实上,这类判决是一个引导,必须要模糊私有财产意识,模糊领地意识,否则,今后的拆迁怎么搞?那些没有搜查令就闯入民宅的警察岂不很危险? 所以,在这件事上,法律必须承担起保护歹徒,打击人民的重任,这是一个导向问题。 ----------------------------------------- 真是一语道破天机。。。。 在美国,暴力拆迁等同于自杀。。。。
无法无天
要是这个当事人是法官本人,那他怎么处理???我现在不知道遇到类似的问题该怎么办???当靠警察叔叔靠的住吗?无语了!现在这什么社会??法律好象是在保护坏人,拿我们纳税的钱养这些不是人的法官,实在无语!!想想当初老毛时代的严打,干偷鸡摸狗的小事,抓到就弊掉!那时根本就没有现在这么乱,现在跟小偷或抢劫的人讲人权?这些出法律条款的人是不是脑袋有大便???造此下去,我可能也会参加小偷或抢劫的行列,因为有我们国家出的免死金牌!社会的悲哀,国家的悲哀!!!!!!
楼主是傻子! 你砍了下级,上级当然要恼了! 楼主是傻子! 你砍了下级,上级当然要恼了! 楼主是傻子! 你砍了下级,上级当然要恼了!
未经主人许可,私闯民宅,我们就可以灭了他。 所谓风可进,雨可进,就是国王不可进。 的王法说穿了就是恶法,保护恶人的法律,防卫过当和行贿罪一样无理。
jc不保护民众,民众自我保护还要被判刑,什么世道啊! 这么发展下去,或者没有jc,没有fl对民众更好一些。
记得前些年,一个民办女教师砍死了一个入室的歹徒,结果民办转公办,还得了奖。同一个国家,统一部法律,差别咋就这么大呢!
在美国入室贼即使当场被主人开枪打死也许主人都没半点事吧
我猜,法官的判断思维是: 第一,你应该先警告, 警告无效再下手, 未经警告而动刀砍, 就算过当。 第二,砍1-3刀足以制止犯罪, 3刀以上不必要, 不必要而砍了, 就算过当。 第三,砍伤或吓跑盗贼就行了, 砍成终身瘫痪不必要。 不管是上述哪种思维, 都证明法官是个——SB!
“窃铢者偷,窃国者侯”.大都一家人,所以照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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