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基本原则规定多少钱,算大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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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发改局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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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正文阅读次数:人次发改局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汇报1.VIP俱乐部2.查看资料3.订阅资料4.在线投稿5.免费阅读6.会员好评7.原创检测8.教材赠送9.联系我们10.常见问题
一、强化,严格厉行节约。
为实现厉行节约目标,推进党风廉政,我委用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要求,规范加强了各方面开支的管理。
1、认真执行会议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会议经费支出比重。2011年度我委会议费支出为3060元。为实现比上年节支10%的目标,今年我委严控该项目支出,1-8月份尚未发生该项支出。
2、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执府采购确定的定点、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三定”制度,努力节能减排。2012年无更新、购置新车指标,确保车辆运行支出费用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减少20%,即0.91万元,控制在3.65万元以内。我委公务用车已使用5年多,修理费用逐年增加,但我委严格小车费用管理,1-8月份开支为2.82万元,力争控制在全年限额目标以内。
3、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持“三定”,做到了“四不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2011年公务接待费用为5.93万元,按规定2012年应在上年的基础上削减10%,拟压缩0.59万元,控制在5.34万元。月份实际开支7.4万元,尽管总额比部分兄弟单位要少,仍高于全年限额,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08年下半年的开支多在09年初支付。如仅在09年元月份就支付接待费3.7万元,其中绝大多数费用实际为2011年开支;二是2011年底以来,我委承担了新增国债项目迎检、市对县“七项考评指标体系考评”部分主要指标牵头迎检工作及核电开发等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使我委接待工作次数和人数同比明显增多,接待费用有所上升。如果按照接待实际发生时间来计算当年开支,我委今年招待费与去年应当还略有下降。为厉行节约,在四季度,我委要进一步严格控制,全力减少接待开支。
4、积极推动节能减排,切实降低机关运行成本。2011年用水用电支出1.17万元,2012年继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力争节电、节水指标较上年降低5%,减少额为0.059万元,控制在1.11万元以内。今年1-8月份水电开支为0.835万元,占全年总限额1.11万元的75%,与限额进度基本保持一致,预计全年可以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5、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2012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必须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30%,即0.31万元,控制在0.72万元以内。今年1-8月份,该项开支数为零。
6、严格楼堂馆所项目审批,两年内暂停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我委作为全县基建项目主审部门,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按国家有关工作精神要求,对党政机关办公楼一律暂停审批。
7、健全公务人员出差审批制度。除省市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的业务学习培训外,一律不另行安排公务人员外出参观。
8、我委还积极履行对政府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工作,使上半年全县政府公共机构水、电、油等消耗量同比分别下降5.4%、5.1%、5%,较好完成了预期的工作目标。
二、加强廉政建设,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县委《关于科级领导班子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精神,我委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发改委“三重一大“制度》和《县发改委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1、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均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专人负责。
2、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讨论、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了《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内部稽核制度》等制度。大项物资采购交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工程项目严格按招投标方式进行。
3、建立了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建设工程和大宗物品采购制度,按照分工将其明确由副职分管,并分别作出具体的管理规定,防止权力滥用。
4、大力加强机关廉政建设。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坚决执行“五条禁令”。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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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暂行)
&&&&&&&&&&&&&&来源:&&&&作者: &&&&摄影作者: &&&&发布时间: &&&&【字体: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切实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有效规避决策风险,确保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人员正确履职,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7号)和《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暂行)》(中国水电股〔2011〕11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和公司各分局(单位)、各直管(控)项目部以及公司为责任方的联营体。
第三条 &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应当遵循:
(一)按照议事规则,依法依规决策的原则;
(二)务实高效、科学决策的原则;
(三)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原则;
(四)决策事项可追溯的原则;
(五)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二章 &三重一大&的内容和范围
第四条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一)重大决策事项,是指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战略规划、经营方针、资产处置、职工利益、党的建设等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2.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以及内部机构设置和调整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4.公司党的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重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5.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资本运营、注册资本变更等重大资产(资本)管理事项;
6.公司改制、兼并重组、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等重大管理事项;
7.职工薪酬分配方案,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8.重大资产处置:
(1)公司批准处置各单位发生的单台5万元以上或设备物资批量账面原值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
(2)公司处置单台或批量账面原值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且净值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
(3)公司发生的单台或批量账面原值在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上且净值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需上报股份公司审批的。
9.资产损失核销:
(1)公司批准各单位处置单项或单笔资产损失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
(2)公司处置单项或单笔资产损失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
(3)公司发生的单项或单笔资产损失在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上,需上报股份公司审批的。
10.各二级单位按公司规定提交决策的重大事项;
11.其他有关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公司直接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任免和调整。主要包括:
1.公司总经理助理、三副总师、各部门正副职的任免和调整;
2.公司各分局(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和调整;
3.公司直管项目部班子成员的任免和调整;
4.公司中层以上后备干部的确定和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后备人选的管理;
5.向联营体委派或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
6.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生产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
1.年度投资计划和融资、担保项目;
2.计划外追加投资项目;
3.股权投资项目;
4.筹融资项目;
5.应当向上一级主管单位报告的投资管理项目;
6.单台套200万元以上或批量400万元以上的设备物资采购计划、年度设备物资采购计划及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
7.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招标工作中项目分标规划、年度招标计划和大额重要招标项目的招标结果;
8.各直管(控)项目部的工程项目分包策划预案;
9.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公司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所规定的公司领导人员在授权限额以上资金的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
1.年度资金使用计划;
2.公司处置年度预算内的资金使用单笔在700万元(含700万元)以上的;
3.公司处置年度预算外资金使用单笔在70万元(含70万元)以上的;
4.公司处置非生产性资金使用单笔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
5.捐赠、赞助,对外借款,对困难职工的补助方案;
6.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章 &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
第五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构是公司经理班子、党委。
第六条 &依据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经理班子进行决策时,按照本细则执行。
第七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构要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公司议事规则、工作规则,以会议的形式集体讨论决定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有关规章制度或具体事项。应根据决策内容以总经理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党委会、职代会的形式,集体讨论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经理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应事先与党委沟通,听取党委的意见。进入经理班子的党委成员,应当贯彻党委会的意见或决定。
第八条 &公司党委要对决策实施中发现的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符或脱离实际的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当向上级反映。
第九条 &凡应报上级进行批复或备案的&三重一大&事项,应由本级按决策程序进行决策后进行上报。
第十条 &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需要作出临时处置的,可不以会议形式决策,主要负责人进行必要沟通后先予以处置,并对决策情况负责,同时应在处置后及时在相应会议上进行通报,按程序予以追认。非紧急情况,&三重一大&事项不得以传阅、会签或者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第十一条&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一)议题确定
1.&三重一大&决策议题,应广泛调研并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咨询评估,提出完整的决策提案。
2.重要人事任免要先征求同级纪检监察组织的意见及履行相应程序,并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提交讨论。
3.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拟提请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应按公司工作规则,提交议题的部门首先书面呈报分管领导签批并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报送会务工作责任部门汇总。
(二)会议通知
会议时间、会议议题、会议有关材料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同时告知和送达所有参与决策人员。不得临时动议。
(三)议题讨论
1.决策会议符合规定人数方可召开。与会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见。因故未到会的人员可以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2.集中讨论时,议题提出人员或有关人员全面介绍议题有关情况。研究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讨论决定。
3.总经理、党委书记或其委托会议主持人应在其他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
(四)会议表决
1.与会决策人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一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2.议题讨论决策时,要建立表决机制,决策应由超过全体决策人员总人数2/3以上通过方才有效。条件具备时可实行票决制。
3.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一般应当推迟作出决策。
(五)会议记录
1.会务工作责任部门负责决策过程及结果的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汇总会议文件。
2.记录应完整、准确地反映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及参加决策人员的意见建议并存档备案,参会人员应在记录薄上签字确认。
3.会议纪要和会议文件按规定程序审签后下发执行。总经理办公室会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纪要要由党委书记会签,总经理签发。
(六)决议执行
1.形成的会议决议经签发后,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组织实施。
2.对集体决策形成的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重新改变决策前,应无条件服从,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
3.会务工作责任部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跟踪和监督各项决策执行情况,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会议主持人汇报。
4.如在决议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原来的决定或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经过原作出决定的机构集体复议,作出新的决定,并按新的决定执行。
第十二条 &会务工作责任部门
(一)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会务工作。
(二)公司党委会会议由党委工作部负责会务工作。
(三)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会务工作。
(四)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由工会负责会务工作。
第十三条 &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回避事项需要领导成员回避的,有关领导成员应按照领导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自觉回避。
第四章& 关于直管(控)项目部&三重一大&事项特别规定
第十四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项目部的管控能力,项目部涉及&三重一大&的具体事项,必须经过项目部决策机构以会议的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主要包括:
(一)项目部工程分包队伍的选择或推荐;
(二)工程款支付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三)工程分包或内部承包价格的审定;以及分包或内部承包的结算金额的审定;超合同15%以上的结算必须说明原因并重新上报公司审批的;
(四)项目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定员编制方案;
(五)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的任免和奖惩;
(六)项目部招聘外聘人员和其工资方案的确定;
(七)因地质条件的改变和设计变更而产生的量与价格的变化等分包合同重大变更,必须重新上报公司审批的;
(八)设备的租用及设备、材料采购;
(九) 设备及废旧材料的处置,处置收入按规定进入财务账;
(十)相关项目部的重大索赔和赔偿事项的商定;
(十一)项目部安全生产中重大部署、突发事件及处理预案应立即向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报告;
(十二)公司、二级单位领导人员不得向下级或项目部推荐分包商,供应商,特殊情况需经集体研究并处于受控状态;
(十三)上述内容详情每季度末要定期进行厂务公开,接受监督。
第五章 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和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为实施本意见的主要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抓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
第十五条 &公司两级党委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本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 &公司纪检组织、监察部门分级负责监督公司和所属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定期实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报告的主要内容,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并列入厂务公开和职工民主监督的范围。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公司保密制度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参加和列席决策会议的人员不得私自泄露、传播会议内容和决议事项。
第十八条 &公司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审计部,应当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公司领导人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审计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对未经集体决策而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同级党委、纪委应在查实后及时向上级党委、纪检组织、监察部门报告。上级党委、纪检组织、监察部门应在收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
&&& (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全面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 (4)其它违反本细则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 &对不执行本细则决策的,给予警示谈话,并限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调离岗位、降职或者免职。
第二十二条 &对不执行本细则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其中的共产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受到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的,减发或者全部扣发当年的绩效薪金、奖金。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本细则决策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国家或者本企业的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的,应当责令清退。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细则决策受到降级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受到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担任公司系统内的领导职务;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撤职的,五年内不得担任公司系统内的领导职务。构成犯罪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公司系统内领导职务。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各分局(单位)、各直管(控)项目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报公司审查批准。并每季度向公司纪委、监察部报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由公司纪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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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中国水电十六局总经理工作部
新闻维护:中国水电十六局新闻中心
备案序号:闽ICP备号广电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
中心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涡阳县委《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涡【2012】65号文件),全面推进和规范我中心党政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切实加强对腐败问题全方位、多层次、多环节的预防和治理,积极探索“三重一大”工作规律,科学合理制定配套制度,对“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二 、“三重一大”范围
凡涉及本中心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范畴。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事项;
3、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调整;
4、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5、经费预算、决算以及单位财务收支情况;
6、重要文件的制定,重要规章制度的修订、修改和废除;
7、领导班子认为应集体研究制定的其他重要问题等。
(二)重要干部任免
1、本单位班子和工作人员分工、工作人员的调入和调出;
2、股级干部选拔,优秀后备干部推荐;
3、发展党员工作,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推荐;
4、干部的推荐、奖惩及后备干部、各类优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确定;
5、全局性的考核奖励、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等重要事项;
6、其他有关干部人事需要讨论的重要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
1、由本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建设方案、咨询论证、招投标、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
2、办公房屋的基本建设、修缮、改造;
3、自身能力建设的项目建设(如办公场所建设);
4、涉及广播电视改革发展或布局调整的基建项目;
5、重大项目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排;
6、大宗物资及办公设备的购置、维修;
7、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做好资金安排,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一把手负责制;
2、单项支出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办公经费、会议经费、接待费、咨询费、职工福利支出等款项;
3、各种庆典、年底各种表彰先进、目标管理考核奖等职工奖励性资金的分配安排;
4、上级批准的重大或集体考察学习活动项目经费的支出;
5、年度大宗物资一次性采购金额1万元以上(包括1万元)或者全年累计金额5万元以上的事项;
6、对外捐款、赞助经费;
7、其他需要集体研究的资金的安排使用。
四、“三重一大”议事规划
中心“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采取以主任办公会为主的会议形式决策。依照有关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广泛征求意见。
(一)决策程序
1、确定议题。主任办公会议题由中心主任根据班子成员和股、部、室的建议、意见以及单位工作需要,确定研究议题。
2、准备材料。会议所需文件、材料由中心分管领导和相关股、部、室提前准备。
3、酝酿意见。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会议材料会前送达,与会人员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
4、充分讨论。会议由中心主任主持,议题由中心分管领导或相关科、部、室负责人汇报,与会人员就议题发表意见,主持人应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表明自己的意见。
5、逐项表决。一次会议有多项议题应实行逐项表决。根据不同内容,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等方式进行。
6、作出决策。会议主持人参考表决结果,作出最后决定。
7、形成纪要。会议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重大问题应形成会议纪要,同时参会人员要签名确认。
(二)管理与监督
1、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应以电话和书面形式,将会议时间、内容提前报告县第四纪检组,自觉接受监督。
2、经中心党组、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重大问题,应严格按照会议决策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如有较大修改,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说明修改执行的理由。
五、责任追究
凡属下列情况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的,根据其事实、性质及情节,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不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其他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
&&&&&&&&&&&&&&&&&&& 涡阳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中心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涡阳县广电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图
抄送:县第四纪检组、县廉政风险防控办
涡阳县广电中心“三重一大”流程图
一、重大事项事项决策流程图
二、重要干部任免流程图
 三、重大项目安排流程图
四、大额资金使用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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