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人民调解员员最美人民调解员好了但是医药费超出了在起诉打人着赔偿可以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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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调解员以情说法调解赔偿金纠纷案
www. 平安临沂网&发布时间: 11:03:21 大 中 小 论坛
  兰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成功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现年67岁的首席调解员葛连才多次被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日前,葛连才接到了一起申请调解解决死亡赔偿金纠纷案件。&  &  葛连才通过调查了解到:王晓华在沂水县一建筑工地劳动时因突发急症,不幸身亡,为此相关单位赔偿了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5万元,并另行支付了部分丧葬费用。死者的妻子张丽只领取了死亡赔偿金1万元,而死者的母亲张春花及哥哥王晓国拒付张丽及女儿王菲应得的其他份额。  调解员老葛认为此案虽然争议标的数额不大,但牵涉的事情比较复杂。为了不出现僵局,葛连才确立了一条调解思路,即:“金钱不是主要的,亲情才是重要的”。方法是重点从双方的亲情关系入手,等拉近了思想上的感情距离,再行解决赔偿金的问题。  &  开庭调解时,双方的情绪都比较激动,各自哭诉自己心中的悲痛和委屈。死者的妻子张丽说,自嫁到王家以来,和丈夫相敬如宾,和公婆相处融洽,现在天有不测风云,自己的丈夫突然离开人世,她心中的悲痛可想而知,她也能了解公婆心中的悲痛。但是因为自己没有固定的收入,就只能指望拿这些钱来将孩子抚养长大。死者的哥哥王晓国说,父母一直说该是张丽和孩子的钱一分都不会少,但现在自己的弟弟刚去世不到一个月,骨灰尚未下葬,就过来要钱,父母心里难受。  &  听到这里,老葛心里就有底了。双方都不是不通情达理的人,在这之前,有很好的感情基础。老葛决定继续沿着亲情线调解,在亲情的基础上明事理,讲法律。  &  针对双方当事人就钱的分配数额争执不下,老葛结合法理情理讲出了一番话:“你们双方应当明确争议焦点的性质,切不可无原则地纠缠具体事务,以避免久调不下,防止伤害感情及问题不得解的事情发生。需要说明的是,死亡赔偿金并不是遗产,不属于死者的生前财产,只是给死者生活亲近亲属的一个补偿,具体划分要按照‘亲疏远近,紧密程度、抚养关系以及生活来源’等情况做出适当分配”。  经过面对面、背对背多次调解,双方终于同意让调委会做出分配方案。最终葛连才考虑多方因素提出方案:张丽、王菲、王国强、张春花享有15万元份额的比例分别为25%、35%、20%、20%,即张丽分得死亡赔偿金3.75万元,王菲分5.25万元,王国强与李春花共分得6万元。双方对此方案均感到满意,最终握手言和。  一起特殊的婆媳反目争赔偿金的案子就此得到了圆满的化解。调解员葛连才通过拉亲情、明事理、依法出方案的方法成功阻止了婆媳因金钱反目,修复了婆媳和睦的家庭关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公卿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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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老娘舅
被告人家徒四壁无从落实赔偿款 调解员依法以理化解矛盾皆满意
日 & 08 :互动 &
稿件来源:晨报社区报-花木 &
&&&&【案例分析】  几年前,农民工小王经某人力资源公司被派遣至位于街道的某公司工作。由于表现出色,半年后,他就被提拔为小组长。2009年,小王组内来了一名年龄比小王大的新员工。由于小王要求严格,新员工便对这位比他年轻十几岁的小组长多有不服。在一次上班时,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新员工将小王踢倒在地。旁边的工友急忙将受伤的小王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  之后,新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新员工提起公诉。新区法院于日下达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向小王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贴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等共计人民币六万七千九百七十一元五角。而当执行法官赶到被告人的老家收取赔偿款时,却发现其家徒四壁,根本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小王听到这个执行结果,也如同晴空霹雳。因为他还需要拿这笔赔偿款继续治疗和养伤。  于是从2010年6月开始,小王家属每天都到他受伤时所在的公司讨说法。2010年7月,公司召开了协调会,但会上双方律师各持己见,互不让步。2010年8月,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介入了解情况并通过与小王家属沟通后,小王和人力资源公司就此起纠纷正式向花木街道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在调解的过程中,人力资源公司坚持要依据法院的判决,公司方面只会尽力为小王多争取保险赔偿,其他与公司无关。但基于小王与人力资源公司之间存在着劳动合同关系,而小王是被这家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公司工作的事实。小王作为该公司员工,虽然其受伤时的工作场地是在派遣单位内,但是这并不能排除该公司应该承担起给予员工安全工作的环境和条件的责任。因此,公司应该承担起这个法律上、道义上都兼而有之的责任。听了调解员对法律关系的分析,人力资源公司表示愿意先向受害人小王垫付这笔本应由被告人支付的赔偿款。  调解工作走到这一步,出现了峰回路转的局面。可这时小王的父母却向调解员提出因为儿子这次受到的伤害十分严重,所以额外的补偿是一定要有的。  对于两位老人的要求,调解员一边耐心地进行劝导,一边将调解工作重点放到小王所在公司。经过调解员的说理,公司也表示愿意向受害人表示一点补偿和心意。最终双方达成由人力资源公司先行向小王垫付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及其他补偿款共计人民币七万元。  ◆感言:  人民调解是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在调解员根据事实和法律的居中调和下,互谅互让,达成合意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花木街道调委会的调解员在这起纠纷的调解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各方利益的冲突,通过对法律使用和调处方案的选择,体现出保护重点的不同,既做到了对当事人公平、公正,及时将各种不良情绪、积蓄的矛盾有效化解,又维护了一方社区的稳定,对和谐社区的构建起到了一个积极的推动作用。  (高莉 整理)  (本栏目与花木司法所合作,地址:杜鹃路80号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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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书上稀里糊涂签字反悔难要经济补偿 工会调解员提醒签字须看清内容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工作6年签过4次合同却被忽悠签字承认自动辞职
  ■员工称因家中有急事用钱同意签字实为无奈之举
  ■调解员称员工签字承认辞职后可能丧失诸多权益
  “今年1月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没跟我续签,说让我先干着。后来公司拿来一份《辞职申请书》让我签字,上面写着劳动合同未到期,个人申请离职。由于正赶上老家有急事,我着急拿钱回家,领导说不签字就不发工资,没办法,我只好签了,结果我干了6年,单位只给4000元钱就把我扫地出门了。”5月19日一大早,农民工林时战来到北京市丰台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向工会调解员陈国柱诉说自己的委屈。
  事情经过
  工作6年签过4次合同
  签字自动辞职补偿难要
  林时战有三个孩子,家里很穷,为了多挣些钱养家,他于2008年初从河南老家来到北京打工。经老乡介绍,他被一家物业服务公司聘用。过了一个月的试用期后,单位与他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后,物业服务公司跟林时战续签了劳动合同。截至2013年5月,单位已经与他签订了三次合同。在最后这次劳动合同尚未期满时,公司又找他重签,但这次没有按惯例续签一整年,也没按法律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是将合同期限续签到日。“我干了这么长时间,物业服务公司最少也得跟我签一年期劳动合同吧?”林时战有些愤愤不平。
  “这可不一定。”工会调解员陈国柱向他解释:“劳动合同期限定多长时间,法律没有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约定。如果您愿意,单位认为您合适的话,可以一次签10年;要觉得您不合适,也可能只签三个月。”
  陈国柱继续说:“去年您与单位签订合同时,您完全可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明确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没有严重失职、不胜任工作等情形,单位应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您已签订4次合同,早就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了。”林时战很遗憾:“我要早几年懂这些道理就好了。”
  员工自述
  因家中有急事用钱
  签字“辞职”实为无奈
  “今年1月1日劳动合同到期了,我找到办公室问这次能签几年合同,领导让我先干着,说等合同打印出来就签。我没有多想,就回去继续干活了。”林时战介绍。
  从年初开始,公司不断有人议论,说单位要换领导、调整经营,很可能会辞掉一些员工。“合同到期后单位没跟我续签,几个工友劝我多找领导催着点,别到时候裁员裁到自己头上。我在这家公司上班6年了,从来都是任劳任怨,不管脏活儿累活儿,分配干什么,我立马就去,从没二话儿。怎么也没想到会裁到自己。”林时战说。
  3月中旬,老家出了点事,林时战想回家去看看。平常领的工资都寄给老婆了,他去找领导请假,顺便想预支当月的工资,对方答应研究一下。第二天,办公室说领导同意给他放假,但让他去签个协议,不签字不给钱。
  “我看了一下,是份《辞职申请书》,上面写的是劳动合同未到期,我由于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等各种费用等共计4000元,并注明该申请是我个人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显失公平、单位强迫等情形。”林时战说:“家里人一天打四五个电话催我,跟领导谈了好几次都不管用,我只好签了字,然后拿着钱回老家了。”
编辑:郭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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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更新日期: 16:22:17信息来源: 敦化新闻网点击:
敦化市司法局 钟慧家住胜利街民和社区刘某一家,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吵了整整一年,这场风波直到最近才平息。附近邻居感慨地说道:&终于不会再有打骂声,这都得益于人民调解工作。&&破屋偏遭连夜雨&,这句老话恰好可以形容刘某家的状况。前几年,刘某和妻子相继下岗,女儿又考上了大学,夫妻两没有稳定工作,一家人仅靠刘某一人在外打工支撑起这个家。某天刘某在回家路上被邻居赵某某驾驶摩托车撞倒受伤,经医院检查右脚骨折,未出现其他异常。虽然没有出现更重的伤情,但是医生告诉刘某至少五个月不能做重体力劳动。听到这个消息后,简直就是晴空霹雳,女儿马上就要开学,家里又没有其他收入,全家人一筹莫展。这时刘某家人想到找赵某某索要赔偿来解决家里的困难,当找到赵某某家时,赵某某岳父张代义告诉刘某妻子,赵某某在撞伤他后就因无证驾驶被刑事拘留了,并且告诉刘某妻子,赵某某也是在外面打工的,今年一直没干什么活,司法机关怎么处理都认,就是没钱给。刘某妻子只好流着眼泪回家。过了一个月后,刘某的妻子找到了扣留期满的赵某某要求支付一些赔偿,但是赵某某说自己已经被拘留过了,而且自己也没干什么活,没钱。从那以后两家动不动就为此事大动干戈。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民和社区调解员姜树斌上门调解两家纠纷。经过了解得知两家的纠纷不仅让两家人失和,还影响了左邻右舍。为此,在调解员姜树斌的协调下,与社区调委会成员一同,把两家人约到司法所共同商量调解方案。但第一次调解,大家不欢而散。到了下个月,两家又因此事又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紧要关头,闻讯赶来的调解人员借着这次机会,再一次召集两家人坐下来商议,开了四五次会后,双方终于达成共识:由赵某某的岳父张代义代替一次性支付刘某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7500元人民币整,并且双主约定此后双方不再因此事要求相对方负其他责任,双方要求全过程由调解人员&主持公道&。第二天,社区调解员又到刘某家看望刘某的病情,刘某在炕上一直拉着调解员姜树斌的手连声说:&这下总算解决了女儿上学的学费了。&民和社区平房较多,但同时这类小区邻里关系比较密切,居民间的熟悉程度较高,司法所利用这一特点开展&四位一体&调解,社区调解委员会、律师、法院法官、和社区干部等共同参与,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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