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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应探索解决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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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应探索解决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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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应探索解决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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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一项系统很强的工作,牵涉面广、程序复杂、涉的政策规定多,加之不合格党员的表现特征及其产生的原因各不相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而不断演变。因此,不能孤立地、静止地来认识对待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和不合格党员,必须用普遍联系地、发展的观点,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高度,来运筹和推进此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分层负责,使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常态化。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之所在疏通“出口”、纯洁队伍、教育党员方面作用发挥不够,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此项工作在有的地方一直处于时断时续的状态,上级部署了就抓一阵,多年积累的问题成堆了被迫开展一下,有的甚至将其作为应景性的工作。在这种状态下,再科学、再完善的工作机制也会因为组织实施的主体缺位而难以取得实效。实践证明,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只有真正实现了常态化,才能更加及时有效地发现和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才能更好地发挥对广大党员的警示、激励、教育作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实现由“运动式”向常态化转变,关键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通过会议、培训班、报刊杂志、广播电视、英特网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不合格党员对党的威信、对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的危害和影响,认真分析处置不合格党员的迫切性和必要性,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在全党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要把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明确规定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要高质量地开展一次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将其纳于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范畴,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加强分类指导,狠抓督办落实。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党委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通过强大的宣传攻势和各级党组织的强力推进,逐步使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成为基层党组织的一种自觉行动、一项常规性工作。&&& 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处置不合党员工作机制。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基本原则、基本标准、基本程序具有政策规定性和相对稳定性,必须毫不动摇地遵照执行。但在具体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上,要紧密结合本地、本支部党员实际,加强探索和实践,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使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更为科学。一是要扩大党内民主。发扬党内民主,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基本形式与方法。只有充分发扬民主,广大党员才能真正受到教育和触动,才能保证对不合格党员定性的准确性。要用民主的理念指导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把民主的精神渗透到每个环节之中。在拟定方案和制定标准的过程中,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特别是党员的意见建议;党员、群众进行评议时,要加强引导,消除顾虑,营造说真话、摆实情的民主氛围,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其成为党员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会议决定前,要正确对待党员的申诉和辩解,使事实越辩越明;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时,更应该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先入为主、简单定格。要以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为突破口,培养党员的民主思想,强化民主意识,树立民主态度,养成民主习惯,为发展党内民主奠定基础。二是要灵活选择工作时机。在上级党委统一安排部署的基础上,应允许各支部根据党员队伍状况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时机。比如,可在年终组织开展,也可在“七一”期间、在完成重大突击任务之前或之后、某一阶段某类问题表现较为突出之时组织开展,因势利导,趁热打铁,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但必须明确,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并不是开展得越多越好,但各党支部每年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三是要完善评议的方式。一方面,要创造民主的环境,鼓励党员在会上面对面地揭短摆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另一方面,为防止会上出现“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局面,可让被评议对象离开会场,实现“背靠背”评议,由支部整理后向被评议者反馈。也可通过会前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访谈等形式,收集有关线索,掌握实际情况。&&& 三、找准症结,综合治理,认真解决产生不合格党员的突出问题。不合格党员是党内的消极因素,产生不合格党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就决定了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不能“一处了事”,而必须深挖根源,综合治理,使党内尽可能少产生或不产生不合格党员。一是要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与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结合起来。要从年龄、文化、职业、收入、入党时间等方面对不合格党员的构成进行分析,找出不合格党员的主群体,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要经常性地组织党员系统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坚持不懈地抓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意识。要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谈话制度、思想汇报制度、组织关系接转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健全流动党员、下岗职工党员、非公经济组织党员、离退休党员等特殊群体党员教育管理办法,提高日常教育管理水平。要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关心爱护老弱病残和贫困党员,激发党员的政治热情。要积极探索诸如党员设岗定责、农村党员“双带”活动等有效载体,创新机制,拓宽路子,积极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二是要把处置不合党员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是产生不合格党员的一个重要原因。重点是要健全党的组织体系,选准配强领导班子,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整顿后进支部,使其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担负起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三是要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与发展党员结合起来。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全面考察德才表现,准确掌握入党动机,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分清真伪,把握本质,把经实践检验表现优秀的、群众和党员公认度高的人员吸纳到党员队伍,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员混入党内。如果“入口”把关不严,党员队伍将很难纯洁。四是要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与树立典型结合起来。要充分评议结果,对评议中脱颖而出的先进典型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同时,还要抓住反面典型,深刻剖析,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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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份文档政法工作"面对面"我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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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
“不合格党员处置”渐趋常态化
发布: 08:41:18&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本社实习记者 张 腾&
核心提示:而根据积分考核党员,不合格者要接受告诫谈话,仍不改正者,则会被“清退”。据悉,桥梓镇已有两名党员因不合格被除名。
  &我们每个党员手中有个&积分卡&,积够了分那才是合格的党员。&4月10日,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桥梓村党员鲍淑平告诉记者。
  在桥梓镇,党员履行义务积分制度已经铺开。根据该制度,农村党员应履行的基本义务细化为加分项和减分项两大部分。加分项设为党员教育培训、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10大项29小项;减分项包括违反有关规定私搭乱建、违反计划生育、影响村内环境建设、怂恿支持和参与集体上访等10项内容。
  每个月,党员需要进行一次积分管理考核。
  而根据积分考核党员,不合格者要接受告诫谈话,仍不改正者,则会被&清退&。据悉,桥梓镇已有两名党员因不合格被除名。
  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当中,对在新形势下的党员管理提出要求,&控制总量&,并&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之后,广东开始发力。
  2月17日,深圳宝安区召开干部大会,明确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将在该区石岩街道展开。石岩街道也成为广东探索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8个试点单位之一。
  实际上,去年伊始,关于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的探索逐渐公开化。山东寿光市、湖南溆浦县、江苏涟水县均有党员除名或劝退记录。
  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副编审邓聿文撰文称:&清退不合格党员是执政党的自我完善。&
&一项正常工作&
  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历来倍受媒体关注。
  2005年中央组织部施行党务公开,第一次公开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被问及不合格党员退出的问题。
  时任中组部副部长李景田表示:&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是我们党内的一项正常工作。我们2004年的党员统计资料已经在媒体上公布,2004年,我们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理,出党的49000名。&
  但实际是,这项&正常工作&之前因为罕见于报端,被披上了神秘面纱。
  而且,2005年之后,媒体报道依然很少触及这个领域。
  2012年5月,山东省寿光市在该市开展的党员登记工作中,102名不合格党员被清退出党组织。根据当地媒体的报道,这102名党员中,除68人有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纪违法行为外,另有34人是因为平时发挥作用差、民主评议中合格票数低而被清退出党的。
  此事迅速发酵,而关注的媒体也是蜂拥而至。本社记者也与当地政府进行了联系,但遗憾的是,当地政府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而就在一个月之后,广东省也出现了首个处置不合格党员案例,3名党员因长期不参与党组织生活,不及时缴交党费被清退出党组织。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寿光的不合格党员退出行动,并非&运动式&清退,而是经过数年的试点,将对党员的笼统要求细化,形成一整套严密周全的机制,变成常态化要求。
  这一点也随即在广东出现。2012年7月开始,广东省开始逐渐设立试点单位以探索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
  &这么多年的实践来看,我们感觉这种做法对于维护党的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很有好处的。我们不要害怕处置不合格的党员会影响党的形象,因为没有杂质的钢才是好钢,没有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党员的政党才是真正有战斗力的政党。&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表示。
纳新须吐故
  早在上世纪70年代,中国共产党就提出清理党员队伍、吐故纳新的主张,认为只有清除那些不合格党员,吸收新生力量,党才能朝气蓬勃,保持永久的活力。
  但多年来,党员队伍建设&严进宽出&的状态仍是外界的感受。
  2010年,时任中央组织部新闻发言人的邓声明在接受美国有线新闻网记者吉米采访时曾坦言,中国的确存在有人&入党动机不端正&的情况。
  今年1月28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亦明确指出,&少数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不强,甚至思想蜕变、腐化堕落&,并强调&有的党组织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发展党员质量需要提高&。
  中国社科院2010年曾受中组部委托对党员队伍规模做相关调研,调研报告中建议:必须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规模,严格控制党员数量。
  参与调研的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党建与党史研究室主任陈志刚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员发展速度一度很不平衡,而每一次高速度高指标地发展党员都存在党员标准降低的问题,少数低质量党员进入党内。相比数量规模,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显然有待加强。
  而毛泽东同志也曾就此表示,&不清除废料,不吸收新鲜血液,党就没有朝气&。
  &纳新须吐故。&邓聿文认为,要防止&入党动机不端正&,以及党员队伍中的&腐败分子&对党的侵蚀,必须建立和完善&清理、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退出机制&。
各地标准不一
  &在新形势下,我们应该有一种正常的党员退出机制。这种退出机制我认为不应是一种处分,因为有一些党员没有犯错误,并没有处分的理由,但又由于各种原因长期不能发挥一个党员的作用,这就应该形成一种正常的退出机制。&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戴焰军说。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就退党的具体情况规定:一种情况为&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另一种情况则是&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实际上,在不合格党员处理机制探索中,各地标准不一。
  浙江省奉化市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党员计分并划分星级,不达标者则定为不合格党员,纳入劝退或除名等程序。该市对不合格党员的规定包括&理想信念滑坡、组织观念淡薄、道德品质低下、服务奉献意识缺失、工作消极落后&等5大情形,这5项内容在各地的规定中颇有代表性。
  江苏涟水县对不合格党员标准列出了10种情形,包括不遵守社会公德群众影响极差、参与聚众赌博、参与违规聚众闹访、参与邪教组织等具体行为。
  而刚刚开始试点的深圳市宝安区也透露,对于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的相关细则需根据党章制定,除了党章中明确规定的&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等原则之外,还会有一些出于基层实际考虑的细化标准。该区试点细则目前尚未公布。
  而此前,试点之一的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出台了《党员量化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及《处置不合格党员暂行办法》。据寮步镇委组织人事办工作人员透露,该镇的细则也是基于党章制定,此外还增加了部分标准,比如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违规上访等成为&不合格党员&的标准。
  &部分试点地区出台的操作标准,我们应谨慎对待,应抛弃个人好恶和地方主义的主观因素,依据党章建立统一、公正的标准,既解决党员规模偏大的弊端,又避免出现轻率劝退党员的情况,伤害党员个人的权利。&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唐任伍撰文表示。
  而辛鸣也认为,一个合格的党员不仅要组织上不越轨,更要思想上保持真信仰,因此要注重党员的党性分析,注意党员日常行为的变化。&比如群众有时会说一些领导干部&不像个党员&,说明日常行为已经反映出这些党员合格与否。&
 责任编辑: 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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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
信息分类: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责任部门:
铜广支发〔2013〕1号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
局属各股室、两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高我局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党员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铜组字〔2013〕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党员点、互相帮”的方式,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通过细化标准、完善程序、健全制度、慎重处置等办法,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为推进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坚持以下四条原则:
1.坚持分类指导原则。根据不同行业、岗位、层次党员的特点,结合党员工作、生产和生活实际,制定党员评议标准,分类开展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作为衡量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根本标准,在细化党员评议标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不提过泛过高的要求,不蓄意整人,不定指标,不卡比例,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3.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坚持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充分尊重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接受党内外监督,提高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4.坚持教育为主原则。立足教育转化,将处置不合格党员与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结合起来,把加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观念、遵纪守法教育贯穿始终,积极做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稳妥做好不合格劝退、除名党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实施范围
局机关、电视台、电台全体党员干部。
四、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3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
1.制定方案。按照铜组字〔2013〕12号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我局实际的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全局党员大会,广泛动员全体党员按时参加本次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专题讨论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内容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使广大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明确评议标准,自觉参加活动。
4.整顿组织。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与整顿后进党支部结合起来,对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应先切实加强整顿,健全组织,配强班子,为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5.调查摸底。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五清理”:即清理入党材料;清理流动党员的管理情况;清理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三不”党员;清理党员违纪违法情况;清理党员信教和参加邪教组织等情况。清理的基本方法:调阅党支部的记录本、党费收缴登记及党员档案等有关资料,查清每个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员资格情况;与党内外群众座谈,了解党员的现实表现、完成任务、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到有关部门核实党员违纪违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依法纳税等方面的情况;流动党员查阅《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情况。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作为评议党员和党员定格的重要依据。
6.党员登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党支部要集中开展一次党员登记工作,建立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管理库,为下一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准备。对经调查核实党员身份不实的,不予登记,不参加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对流动党员、口袋党员、隐形党员,要开展党组织找党员和党员找组织活动,至2013年11月25日前,对已取得联系的党员,要进行补充登记,对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暂缓登记,并报上级党委审核备案。暂缓登记的党员,暂不参加本次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
第二阶段:评议定格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
已登记的全体党员,根据评议标准,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经自评、互评、民主测评等环节初步认定党员格次。评定格次由局党支部对初步认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经调查取证、结果反馈、组织定格、审批公示等环节确定格次。
预备党员要参加党内民主评议,但不评定格次。
(一)党员评议标准
1.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符合《党章》规定,并能根据本行业、本岗位的特点和要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政治素质优秀、道德品质高尚、工作成绩突出,在遵纪守法、弘扬新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带头作用发挥明显,群众评价较高。
2.基本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介于合格与不合格党员之间,基本能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有一定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比较安心本职工作,基本能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
3、不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不合格党员:
(1)理想信念动摇。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2)思想观念落后。在工作、生产和各项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3)党性意识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党费的;或者在转移党组织关系过程中,超过6个月不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的。
(4)原则立场不强。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对坏人坏事不制止、不揭发,甚至包庇纵容;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水灾、火灾、车祸和犯罪分子侵害等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5)组织纪律松弛。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反映情况和问题,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组织群众闹事、非法集会等;在选举、人事任免、发展党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后果;影响、阻碍征地、拆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造成较大影响的。
(6)道德品质败坏。参与黄、赌、毒活动,或为他人赌博等非法活动提供场所;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生活作风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的。
(7)廉洁自律松懈。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的。
(8)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但不构成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的;或其他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
除上述外,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工作业绩较差。工作中不思进取,业绩平庸,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2)工作责任缺乏。不按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办事,给国家和集体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胜任不了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因失职、渎职产生重大损失或发生重大事故的。
(3)工作作风漂浮。对上级决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着不办,致使某一方面工作遭受一定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服务态度恶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拖拉推诿,刁难群众,不按政策规定办事,有索、拿、卡、要行为,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个人主义严重。不执行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作出的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利用职权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6)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为家庭成员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评议定格程序
1.“一会三评”。及时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开展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一是自我评价。组织每名党员对照《党章》规定和评议标准,形成党员个人自我评价材料。二是相互评议。组织全体党员对照评议标准,先本人自评,再党员采取面对面或背靠背等方式互评,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好评议记录。三是民主测评。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和5名以上品行好、热心集体工作、责任感强的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发放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的得票数,当场宣布,作为党员初步认定的重要依据。四是发放《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进行填写并收回。
没有纳入流动党支部管理的流动党员原则上要回其所在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确实有困难不能返回的应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并及时寄回自我评价材料和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党组织要采取电话、书信联系等形式,将评议的内容、时间安排及要求告知他们,组织好评议;老弱病残党员,应参加局党支部民主评议,因病残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不出席党员大会,局党支部应上门听取他们的评议意见,并向其通报评议和处置情况。
2.初定格次。支部支委会要对党员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严格对照评议标准,对每名党员格次认定提出初步意见,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3.调查取证。对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党员,由局党组派人,联合支委会成员、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三人以上调查组,通过找其本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考察了解、调查取证,做好谈话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局党组在审查确认事实的基础上,以党组名义写出结论材料。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党员落实人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结果反馈。结论材料形成后,要及时反馈至党员本人,听取本人说明并签署意见。本人认为所作结论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时,可以申请重新调查,或向上级党委申诉。如果事实确有出入,局党组应重新调查认定。
5.组织定格。局党支部要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及组织考察情况,以支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对每名党员进行票决定格,定格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每名党员本人。
6.审批公示。局党支部要将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要在3日内进行审批),并进行为期3天公示。党委要严把审核关,对党员定格存在有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党(总)支部,责令其重新评定,并将审定后的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报县委组织备案。
第三阶段:组织处置阶段(12月6日至12月20日)
1.谈心谈话。对组织定格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上级党委要及时指派专人找其本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教育其端正态度,稳定思想,正确对待评议结果。
2.帮教转化。实行帮教责任制,由党支部对每名帮教对象指定专人进行帮教。基本合格党员,指定1至2名党员对其进行帮教;不合格党员,指定2名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正式党员作为帮教联系人,做好帮教转化和思想稳定工作。
3.投票表决。局党支部要根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帮教转化期间现实表现和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情况,适时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形式,对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形成处置决议。基本合格党员限期改正一般不少于6个月,限改期满后,局党支部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结束限期改正。对不合格党员酌情作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党内除名的处置决议。一是限期改正。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如果问题性质不是很严重,本人要求留在党内,并且有改正的决心和措施,经支委会表决同意,一般给予6至12个月的限改期。对限期改正的党员限改期满后,局党支部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结束限期改正处置。在限期改正期间,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二是劝其退党。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三是党内除名。对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
处置决定通过后,要及时送达被处置党员本人签署意见,拒签的不影响决定的执行。预备党员经审查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延长预备期;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能作限期改正处理。
4.党委审批。局党支部需将处置决定连同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签署的意见,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5.反馈决定。处置决定经局党组审批后,局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上级党委批复,并将处置决定反馈至每名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
6.立卷归档。局党组要及时将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决定报县级党(工)委组织部门备案。局党支部处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除处置决定归入个人档案外,民主评议资料、表决资料、调查材料、结论材料、会议记录、组织审批材料等,及时交上级党委保存。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组织处置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后,以局党支部为单位,在党员群众中,广泛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收集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响评价,检验工作成效。局党组要认真总结工作的基本做法、经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动态信息,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上级党委。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评议过程中,要打开情面,不包庇、不护短,要克服和纠正畏难情绪,坚决抵制“领导不重视、支部不认真、党员无所谓”马虎了事的状况,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用整风精神认真开展评议工作。我局特成立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张才兵任组长。局各股室、电视台、电台全体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局党支部的民主评议活动。
2.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评议重点。局党组要根据我局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操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合理组织民主评议工作,确保工作稳妥推进。要努力在提高评议质量、增强评议效果上下功夫,要把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作为这次评议工作的重点。通过评议,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在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严格坚持标准,把握政策界限。一方面,在民主评议工作中,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评议标准,对党员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另一方面,在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时,要把握好五个政策界限:一是把腐败分子、违纪党员同不合格党员区别开来,对不合格党员不能用纪律处分代替组织处置,对违犯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要按程序移交纪检机关处理,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纪律处分;二是把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三是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把主观上为了搞好工作,但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有限,在工作中发生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行不好,以权谋私,损害人民利益区别开来;五是把因有实际困难一时无力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同组织观念淡薄、革命意志衰退,不发挥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4.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出口”力度。局党组要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即评即处、帮教转化、考核督查等长效机制。对基本合格、不合格限改党员,要建立帮教目标责任制,采取专人帮教、集中教育帮教、领导谈心帮教、亲友情帮教等措施,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帮教期满后要及时进行复评复议重新定格;对不合格劝退、除名处置的党员,要做好结对帮扶和思想稳定工作;对腐败分子更要坚决地清除出去;对“三不”党员,在严格区分五种界限后,该限改的限改,该劝退的劝退,该除名的除名。
        & 中共铜鼓县广播电视局党支部委员会
             2013年11月13日
铜鼓县广播电影电视局人秘股     &&2013年11月13日印发
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注:本表一式三份,党(工)委、党支部、党员个人档案各存一份。 
党员民主测评表
党支部名称:           &  &评议时间:&年&月&日
民主评议等次
(主要优点、不足或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说明:请在您所认定的档次栏内打“√”,每位党员只能认定一个档次。
民主测评党员情况汇总表
党支部名称:                &
本支部党员  人,其中正式党员  人、预备党员  人、流动党员  人;本次民主评议党员应参评党员  人,到会参评党员  人,其中流动党员返乡参评  人、流动党员寄回自评表或电话沟通参评 人、因借用外单位、因事等党员请假 & 人;发放测评表 份,收回测评表  份,群众代表参评 人;邀请入党积极子列席 人。
民主测评得票情况
基本合格党员登记表
警示谈心谈话情况
支委会处置意见
谈心谈话人签名:
       年&月&日
     & & &年 & 月 & &日
支部大会票决、决议情况
本人对处置决定意见
       (盖章)
      & &年 & 月 & 日
本人签名:
年 & 月   日
党委审查审批意见
县(市、区)委组织部
     & & &年 & 月   日
    & &  & 年 & 月   日
帮教结果及帮教人意见
帮教人签名:
    &   & 年 & 月 & 日
帮教人签名:
      &   &年 & 月 & 日
党支部意见
     & & &年 & 月   日
     & & &年 & 月   日
不合格党员登记表
警示谈心谈话情况
支委会处置意见
谈心谈话人签名:
       年&月&日
     & & &年 & 月   日
支部大会票决、决议情况
本人对处置决定意见
       (盖章)
      & &年 & 月 & 日
本人签名:
年 & 月   日
党委审查审批意见
县(市、区)委组织部
     & & &年 & 月   日
    & &  & 年 & 月   日
帮教结果及帮教人意见
帮教人签名:
    &   & 年 & 月 & 日
帮教人签名:
      &   &年 & 月 & 日
党支部意见
     & & &年 & 月   日
     & & &年 & 月   日
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调查认定表
民主评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处置表决票
 &    党(总)支部
 & 注:赞成的,在“同意”下画“√”,不赞成的,在“同意”下画“×”,不按规定画符号的为弃权票。
帮教转化目标责任卡
帮教措施及
帮教人意见:
帮教人签名:
党支部意见:
支部书记签名(公章):
党委意见:
党委书记签名(公章):
县(市、区)委组织部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 填报时间:& &年&月  日
其中开展评议
其中参加评议
注:本表一式两份,党(工)委、党(总)支部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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