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民行科有几个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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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科室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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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职责(主任:史燕玲)
1、协助院领导处理我院检察政务。
2、组织安排院务会、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远程视频会等大型会议。
3、负责起草大型会议领导讲话、人大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总结等重要文稿、文件。
4、做好公文处理工作,包括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和归档。
5、负责检察信息、简报的编发。对于检察长有批示的信息,负责转办并督促落实。
6、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7、负责检察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立卷归档、保密、保管、借阅利用、统计移交、鉴定销毁。
8、做好检察统计工作,为机关和领导及时提供决策依据。
9、负责院章、介绍信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10、负责督促检查工作。
11、协助做好保密工作。
12、做好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
13、做好外事工作。
14、负责文印、通讯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政治处工作职能(主任:史燕玲)
一、协助院领导抓好本院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具有检察特点和自身特色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检察文化工作;
二、承担全院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办理公务员及辅助人员的招考、调入、调配、调出、退休等工作;
三、负责干部行政职务、法律职务的任免和各类职称、职级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院工作人员的理论学习、专项教育、业务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五、负责本院公费医疗、独生子女福利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六、办理工资、福利晋升和调整工作;
七、负责工作人员的慰问、抚恤、体检工作;
八、负责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工作人员考勤、请休假等纪律作风的督查,调查、处理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事件;
十、负责工作人员工作证件的管理,办理出国、赴港澳台的有关审批手续;
十一、负责人事信息资料库的建立和管理,干部档案的整理、归档、移交工作;
十二、领导、支持和保障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十三、负责实习生的接收、调配、考评、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侦查监督科工作职能(科长:王春凤)
1、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
2、审查本院侦查部门移送逮捕的案件;
3、审查公安机关要求复议、复核的案件;
4、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
公诉科工作职责(科长:黄百川)
1、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不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
2、对侦查活动实行监督。
3、出席第一审法庭支持公诉。
4、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
5、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反贪污贿赂局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和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重大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
2、调查研究、分析判断全县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情况、趋势,提出预防对策。
反渎职侵权局工作职责
一、受理、初查、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二、案件侦查终结后,向本院起诉部门提出起诉意见或不起诉意见书。
三、结合办案,积极开展渎职侵权犯罪的预防工作。
四、负责承办院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
五、做好协查工作。
监所检察科主要职责(科长:樊泮军)
(1)对监狱、看守所、拘役所执行刑罚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监督监外执行罪犯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7)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和劳教人员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对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8)受理被监管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
(9)承办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民事行政检察科工作职责(科长:原沁育)
一、受理不服沁水县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抗诉,或建议沁水县人民法院再审
二、支持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行政诉讼
三、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环境污染严重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行政公诉
四、对刑事犯罪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五、查办审判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职务犯罪
六、对沁水县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七、民事行政法律咨询
控申检察科工作职责 (科长:董伟)
一、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群众的控告、申诉、举报,接待犯罪人的自首。
二、承办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初查部分举报线索。
三、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通过接受群众的控告、申诉及举报,为群众排忧解难,宣传法制,提供法律咨询,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四、综合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反馈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五、完成上级检察机关及院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配合其它业务部门完成案件的查处工作。
职务犯罪预防科工作职责(科长:高小棉)
一、负责本县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和调查研究。
二、研究、分析本县辖区内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及时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和对策。
三、与重点行业、系统配合协调,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制度,通过宣传教育、调查研究、提出检察建议等方法开展各项预防职务犯罪活动。
四、协调、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实现专门预防和社会预防的有机结合。
五、协调本院内设业务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六、宣传预防职务犯罪的先进典型,教育和引导社会各界,营造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良好氛围。
七、制定本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相关规定、规则、细则和办法。
八、检察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案件管理中心工作职权(主任:宋永亮)
一、负责统一受理和分流审查逮捕类、公诉类等案件,统一编发案号、备案管理民事行政、刑事申诉、刑事赔偿等案件立案决定;
二、负责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的管理开具,实施办案流程监管。
三、负责对外移送案件材料,协调案件流转过程中的内外关系。
四、负责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撤销案件、撤回起诉案件的重点审查。
五、负责对检察业务数据和案件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通报。
六、负责对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管理和处理的备案监督。
七、负责律师阅卷接待、案件信息发布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九、负责检委会办公室和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工作。
十、负责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主要职责:(队长:李延庆)
(一)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察案件的犯罪现场;
(二)执行传唤;
(三)参与搜查;
(四)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协助追捕逃犯;
(五)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
(六)送达法律文书;
(七)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
(八)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九)执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主任:武海斌)
1、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公务、办案用车。
2、坚持节约、安全、便捷的原则,合理安排调度车辆。
3、强化对司机的安全行车教育,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
4、搞好车辆的审验、年检等工作。
5、搞好食堂管理,为值班和住宿干警提供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
6、对机关的水、电、暖进行管理和及时维修。
7、对机关的房屋、茶炉等基础设施进行管理和维修。
8、搞好其他后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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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7024889 邮箱:基层检察院的科室有什么用途:办公室、政治处、侦监科、公诉科
请分别解释下各个科室的用途
在线等,谢办公室是后勤和接待部门。
政治处是人事部门。
侦监科是负责公安机关的侦查的监督,对于公安不立案的情形,就由他们管。
公诉科就是起诉部门,在法庭上代表国家,作为原告,控告犯罪分子。
控申科负责对本辖区检察机关控告工作;受理公民的控告;受理公民的刑事申诉;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承办由本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
反贪局就是反贪污贿赂局。
反渎局就是反渎职和职务侵权。
监所科是监督监狱和看守所的工作,并对里面的犯人再犯罪进行起诉。
民行科是对的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进行审查,提出再审。办公室:。领导的秘书机构,负责带外接待、对内公文办理;
政治处:公检法三家都有的遗留机构,主要负责公务员招聘、人事升迁等;
侦监科:办理公安机关保送案件是否批准逮捕,全称侦查监督科;
公诉科:代表国家出庭公诉刑事案件;
控申科:接受控告、申诉、举报线索,也负责上访等事项;
反贪局:办理刑法第八章 贪污、贿赂案件
反渎局:办理刑法第九章 渎职、侵犯公民人事权利的案件
监所科:监督看守所、监狱的执法情况,兼狱内涉及检察机关受理刑事案件侦查线索的办理
民行科: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抗诉等案件。 -- 办公室 --
1、 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业务,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
2、 草拟、审核全院性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其他综合性的文字材料。
3、 负责本院工作部署的调查研究工作。
4、 处理检察信息、机要文电和秘书事务,编发内部刊物,打印文件。
5、 联络人大代表,督办领导批办事项。
6、 负责检务公开、检察统计、档案管理、机要密码管理和保密工作。
-- 政治处 --
1、 负责本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院党委的部署抓好全院的政治学习和纪律教育,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
2、 协助党委考察考核干部,负责本院人员的奖惩、任免、调配及招录工作。
3、 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本院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工作纪律的情况,受理并查处对本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4、 协助党委抓好党建、党务工作,负责本院工会、青年、妇女、计划生育、体协以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5、 负责本院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6、 负责检察官等级评定的管理工作。
7、 负责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
-- 侦监科 --
1、 办理本院管辖范围内的审查逮捕案件。
2、 对刑事案件的立案和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 公诉科 --
1、 办理本院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抗诉工作。
2、 对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 控申科 --
1、 受理公民和单位的报案、举报、控告和申诉。
2、 办理本院管辖的刑事申诉复查、刑事赔偿以及被害人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案件。
3、 综合反映控告和举报情况,定期分析社情动态。
4、 开展文明接待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
负责立案侦查本院管辖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单位受贿、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单位行贿、巨额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以及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
-- 反渎局 --
负责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读职犯罪和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 监所科 --
1、 负责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及监管活动的执法监督工作。
2、 办理发生在刑罚执行和监管过程中的虐待被监管人案、私放在入员脱逃案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
3、 办理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的控告申诉案件。
-- 民行科 --
1、 对民事经济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监督。
2、 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3、对审判人员在审查民事、经济案件中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犯罪线索进行初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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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现年52岁的,是省昭通市昭阳区教育局教育科科长,3月23日她被昭阳区检察院反贪局&4名工作人员以“了解情况”为由,带回检察院调查。3月26日,她却死在该检察院。魏静玲到了检察院后发生了什么?她是死于还是他杀?带着种种疑问,记者多方走访,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事情却越发地扑朔迷离。就魏静玲是不是自杀等关键问题,昭阳区检察院的相关负责人以“案件正在调查中,现在不好说”为由,回避了采访。
>>>震惊 女科长死于检察院
&&&&“出事了,一个女科长莫名其妙地死了……”3月31日晚10时许,接到报料电话后,记者随即上网查询发现,一篇题为“魏静玲老师死亡之迷”的帖子引来无数网友跟帖。该帖明确指出:3月26日下午,昭阳区教育局教育科科长魏静玲被调查期间,蹊跷死于昭阳区检察院。随即,记者通过各种渠道,证实了魏静玲死亡的消息。
&&&&值得一提的是,该帖子还宣称:死者有一处9厘米长的刀伤和其他3处大小不同的伤口,被送至医院时其所穿衣服却完好无损,身上没有半点血迹;案发后,家属并没有在案发现场见到死者,只是接到昭阳区检察院通知到医院后才见到死者;昭阳区检察院相关人员告知家属,死者死于自杀……
>>>疑点 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
&&&&3月31日,昭通市委政法委在“昭通政法网”上发布了通告:“3月26日,昭阳区检察院在调查一起举报线索时,将昭阳区教育局教育科科长魏静玲带到检察院了解情况的过程中,魏死在检察院。事后,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有关领导和政法部门高度重视&,由公安机关组织专案组负责查明死因,由纪委立案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审查。目前,此案正在侦查和调查中,市、区党委、政府及政法部门将全力查清案件真相,严肃处理责任人。”
&&&&尽管昭通市政法部门的通报对此事有了一些回应,但是,不少疑团仍未解开,比如:魏静玲因何事被昭阳区检察院调查?是自杀还是他杀?
>>>家属 “我姐姐不可能自杀!”
&&&&4月1日晚9时30分许,记者来到昭阳区民政局殡仪馆8号悼念厅,灵堂前立放着魏静玲的遗像,10多名家属个个悲愤流泪。
&&&&“我们希望尽快查明案件真相,还死者一个公道!”魏静玲的亲弟魏强说。当记者问及关于魏静玲死因的猜测及魏静玲身上是否有刀伤时,魏强、魏明两兄弟没有正面回答,只是摇头说:“我姐姐死亡的疑点太多了,只是最终的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我们不方便说,也不愿别人瞎猜测!”
&&&&谈及魏静玲属自杀身亡的传闻,魏强当即予以否认,并列举多条理由:她是中层干部,负担很轻,衣食无忧,家庭和睦,没有生活压力;她性格开朗活泼,“没啥子想不开的”。
■魏静玲其人 在教育系统工作了30年
&&&&魏静玲是一个怎样的人?4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昭阳区教育局,从对方提供的一份人事档案表上,依稀“见证”到了她的人生历程:魏静玲,现年52岁,大专学历,中共党员&,中教一级职称。1958年,她出生于绥江县一个中层干部家庭,从小求实上进。1974年8月在绥江参加工作;1980年2月,毕业于云南大学化学专业,此后一直在教育系统工作,1980年开始在绥江县第四中学任教,担任校团委副书记;1994年出任昭通市第一中学副校长,党支部书记;1997年调昭阳区教育局工作,1999年担任昭阳区教育局教育科副科长,2002年起担任该局教育科科长。
■最新进展 5人被“双规”或停职检查
&&&&“不瞒你(记者)说,昭阳区检察院成了这起案件的当事方,我作为检察长,现在出了这种事,下一步我也会成为调查处理的对象的。”接受采访时,昭阳区检察院检察长熊雁接连摇头,略显无奈。随后,熊雁强调说,魏静玲确实在接受该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调查时,死在检察院里面的办案工作区内,虽然谁也不愿发生这样的事,但还是发生了。目前,昭通市委专门成立了案件协调组,全力展开案件调查、相关责任人处理工作和家属的安抚工作。
&&&&“魏静玲是死于他杀还是死于自杀?”记者问案情时,熊雁总以“案件正在调查中,现在不好说”为由,回避了采访。不过,他又补充说:“等案件有了调查结果时,一定会及时向社会和媒体公布真相。”
&&&&“关于此案的案发过程,肯定是有监控录像的。”据熊雁透露,魏静玲死前被群众举报其有受贿行为,昭阳区检察院反贪局接报后,在魏出差过程中将其带到检察院了解情况,没想到导致案件发生。熊雁说,昭阳区检察院已对该案的5名相关责任人做了严肃处理:该检察院的一名副检察长被停职检查并被昭阳区纪委立案调查,另外的3名反贪局办案人员和一名法警均被双规。目前,此案正在调查中。
&&&&据《春城晚报》 (来源:半岛网-) [编辑: 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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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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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监督机构
综合业务机构
综合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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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委会主任:
编委会副主任:
编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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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检察院民行检察科履职为民二三事
  本网讯(通讯员 周德宝&李逸之)“对待人民群众你如果没有满腔的热情,没有真挚的感情,你是不会急他们之所急,忧他们所忧的,作为一位民行科的检察官要想搞好本职工作更应如此……”麻城市人民检察院分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李成美常常对民行科检察官说。他们也是这样做的,默默地在法律监督领域里践行着忠诚为民的诺言,办理了一件件令人民很满意的案件。
  该科始终坚持以审判、执行程序违法为监督重点,以准确把握民事、行政诉讼法监督的职能定位为切入点,先后在资源、环保、劳动争议等领域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今年以来,该科共受理各类监督案件38件,其中,民事审判、执行监督各5件,行政审判监督3件,执行监督2件,督促履行职责23件。切实做到了止争处纷,息诉罢访,制约公权力,救济私权益,保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维护了司法公正。
  你可千万别小瞧这些简单的数据,其实它是由你想象不到的复杂所组成。因为,办理好一件案件往往牵涉到多个部门,往往牵扯到“新法”与“旧法”的冲突,加之大多案件时间跨度大,存在部门分分合合的现象,往往处理起来非常棘手,非常麻烦。但该科以人民利益为重,处处为群众着想,克服重重困难,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诉求,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该科还审慎开展了督促履职工作。服从公共利益,恪守行政执法监督的边界,到位而不越位。通过对行政执法的监督,防止了公权力专断滥用,保护了群众的正当权利,增强了执法的公信力,树立了良好的检察形象。
  下面就选取他们所办的三个案件说说该科为民的事迹吧!
  绝望的外省农民工没有绝望
  “我是在走投无路时,不抱任何一点希望到麻城检察院投诉的,万万没有想到你们替我追回了12万余元拖欠工资。临近的厂家闻信被感动,主动将拖欠的工资3万余元给得我了。我如愿拿到救命钱了,可以放心地回家治病,这是多么不容易啊!……”今年元月,何孝章代表18名农民工兄弟将写有“心系民工,情暖人间”的锦旗送到了该院时,激动地对副检察长李成美和民行科的检察官说,说着情不自禁地流出感动的泪水……
   &&这是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检察院介入为农民工追讨欠薪的成功案例。
  2013年11月,该院民行科检察干警在走访过程中接到四川省何孝章等18名农民工的申诉:自2010年10月签约后为麻城市开发区某石材厂做木工活,于2011年10月完工,业主方共计拖欠何孝章等农民工工资12万多元。
  完工后,何孝章他们就开始走上了长达2年的漫漫讨薪路。
    何说:“我们连续好几次找到业主要工资,但都没有结果,后来我检查得了绝症,急需钱动手术,找到当地一些职能部门,还是没有解决问题。”
    还有几位情绪激动的农民工七嘴八舌说:“我们已经近两年时间没领到工资了,我们一定要讨到血汗钱,否则,我们就和业主同归于尽。”
    眼看讨薪过激行为就要发生,在查明案情后,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的权利,该院副检察长李成美带领民行科检察官多方协调,不仅成功阻止了过激行为的发生,还为农民工讨回了12万多元欠薪,临近几个厂闻信被感动主动支付给他们3万元的欠薪。农民工领到拖欠的工资高兴回家过年。
  城中的“雾霾”将永久地消失
  今年5月份,麻城市工业大道某居民小区因多年来某洗浴中心燃煤造成严重污染,引起群体性上访事件。该区是麻城市居民集中的地域之一,居住着约2万居民。该洗浴中心每年冬季开张,附近的居民到了冬季也就不能开窗,若开窗黑色的小颗粒状的煤灰就附着在家具和衣物上,一层一层的。那儿的空中也常常漂浮着阵阵裹着灰尘的烟雾,随风飘散得很远,空气质量极差,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
  群众在四方投诉无果的情况下,到麻检民行科申请监督后,该科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会同环保部门积极应对,在5月就达成交纳6万保证金限期整改的协议。
  几个月整改以来,煤气燃烧设备已经拆除,接通了天然气管道,天然气燃烧设备已经安装就绪,经环保等部门验收符合环保标准。预计冬季洗浴开业时,燃烧清洁能源,过去的“雾霾”必将消失。
  冰释十三年之久的矛盾积怨
  今年8月28日上午,董某到该院民行科申诉,声称:其父亲于2001年从新兴小区一拆迁户熊某手中购买96平方米宅基地(拆迁证总面积195.8平方米),当年房屋建成,曾多次找规划局、房产局要求办理规划证及房产证未果。先后到过市法院、市信访局、市规划局等单位上访。2013年熊某又将拆迁证剩余面积转让给帅某,但帅某在办理规划证时办证面积为137平方米,挤占了董某37平方米,这样其三方矛盾升级,邻里不和,诟谇谣诼,董某上访逾演逾烈。
  接到董某申诉后,该科检察官迅速向分管检察长李成美汇报,先后到市规划局、市规划局下属的南湖规划所、关厢村了解情况。查明,这是一起由于拆迁引起的矛盾纠纷,市规划局执法人员、办证人员在没有弄清折迁证转让归属、政策是否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办理了帅某的规划证,将其面积扩大了37平方米,从此两家为此事吵闹不停,导致矛盾不断升级,一直闹了13年之久。董某的诉求明确,即依诉迁政策按其父亲现有房产面积办理规划证、土地证。在办证时,侵权一方帅某应给一定的补偿。
  查清症结所在后,&9月16日,该科将市规划局南湖规划工作人员、当事人召集到关厢村居委会,在双方当事人谅解、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即由关厢村居委会负责办理董某房屋两证事宜,所需费用由董某、帅某各摊一半。董某承诺不再上访,邻居重归如好。
  这是该科通过督促履行职责又一成功案例,化解了积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周德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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