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仙侠传。我的明珠仗上边上有个移动速度+2,是什么…

全部答案(共1个回答)
1.5%的移动速度,3个就是4.5%,2000金币
你原来的速度乘百分之108
人马、乌迪尔、炼金术士
强化消失是个BUG不用加的 我亲自做的实验 用了强化消失速度一点都没增加
前面的伪装相当好用
1. 用乘法,不是用加法,
譬如:天赋加5%,套装&FM +3%,总速度 = 105% * 103
猫形态潜行只有70%速度,潜行速度 = 70% * 1.05...
我也曾看过一个160级的,,风一样的神速`````大家可以打开地图,,从邯郸图上看,,,从下面的衡山郡到邯郊跑一下的时间不到4秒```````````这样的速度...
答: 马云出什么事了
答: 好像叫英魂之刃
答: 最近在倒数完进入游戏的时候经常会直接消失只能把程序关了重开然后重连才能进入游戏这是什么情况怎么才能解决有没有遇到过这个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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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QQ仙侠传官方小说【仙侠传三部曲之一 大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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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修罗场
大雨从天空中倾泻而下。  整座天下城都笼罩在凛冽的寒意中。在苍茫的雨幕之下,这座城池更显得宏大、古老。高耸的城墙上半部已湮没在混沌的雨云里,显示出一种陈旧的青铜光泽。而那些朱砂红的雕梁画栋,青碧色的琉璃瓦片,也在这片大雨洗刷下来分外暗淡,仿佛一瞬间被洗去了颜色。  这场雨下得蹊跷,明明一瞬之前还是满天星斗,转眼就大雨倾盆。千重门阙,万重宫殿,便在水雾中影影绰绰,失去了原本的形状。后宫大殿上的灯火,看起来更微弱得像是一个幻觉。  风雨飘摇间,报时的司礼官一步挨一步爬到摘星楼上去。雨水把他的朝服打得湿透,贴在身上,沉甸甸的。他爬到一半的时候停下步子,叹了口气,捶了捶后腰。  一千七百三十七步。  这座摘星楼是天下城建立之初就耸立在后宫的。传说天下城是仙族所建。的确,如此巍峨宫墙,宏伟建筑,怎么看都不是人类的力量能够建造。  “雨盈千秋,朝野升平。子时――”  铜钟鸣响。苍老的声音随风雨声淡去。司礼官苦笑一声,转身欲离去。  说什么朝野升平,说什么千秋万世。如今天下纷乱,反王四起。仙族魔族争战不休,危及神州。然而,宫墙之内,歌舞尤酣,仿佛天下果真一派平安繁荣!  他又抬起昏黄的老眼,望了一望大殿上的灯火,正要举步爬下摘星楼。  猛然,电光闪过!  ――何来电光?  司礼官一瞬间想起这样的念头。  如此风雨飘摇之夜,难道又要电闪雷鸣?  就在这瞬,他已望见,自己的身躯正向着那一千七百三十七步高耸的台阶下滚落!  ――自己的身躯?!  他的思绪只到此为止。  那雪亮的电光一闪即逝,回到一个人手中。  那是一柄古拙、优美,镌刻着菱形古纹的长剑。看起来,完全不能想象这柄观赏价值大于实用价值的剑,刚才能发出那么凌厉的剑光!  凌厉到让人误以为是闪电!   这人轻飘飘地落到摘星楼的平台之上,一手拎起司礼官的头颅,漠然看着无头的身躯从高高的台阶上滚落。血迹一路泼洒在漫天大雨中,转瞬被雨水洗去。  他年轻、孤傲、俊秀,薄薄的唇紧抿着,唇角倔强地拗下去。即使风雨怒哮着打在他身上,他看起来也完全不受这天时影响似的。一双湿漉漉的黑色眼睛,在眉骨的阴影里,显得特别深邃。而此刻凝视那滚落尸体的眼光,又特别的无情。  仿佛那不是他刚刚杀死的人,而是没有生命的石块木头。  “什么人!”守台的玄军发现有异,怒喝着向他所站之处冲过来!  这摘星楼高耸入云,在上升的台阶上有两三处转折,各驻守着四名守兵。这些玄军都是万里挑一的好手,此刻发现有异,立刻配合默契地,两人一阵向上冲来。而最下面的四名玄兵,两人奔向台上,另两人立刻疾步奔向广场另一边的金钹!  ――一旦鸣响金钹,这天下城的守卫立刻都会集中到此,将闯入者一举歼灭!  况且这闯入者看起来只有一人……而固若金汤的天下城,自从建立以来,还从未有闯入者活着离开!   持剑青年松开左手。  司礼官的头颅向着高台之下坠去。  他死不瞑目的眼睛还圆睁着。若他还有神智,从混沌的眼角望出去,便可看到如今高台上下,所展现的奇景――  修罗场!   持剑青年忽然跃起。  跃入雨中。  他的脚下,便是摘星台下的数百尺高度!  若这样着地,哪怕是仙族也会摔成肉饼吧!冲上来的玄兵望见那飞起的身影,一瞬间都兴起这样的想法!但这想法只是在脑袋里打个转儿,训练有素的他们立刻向着空中的身影,投出手中的长枪!  “澹台,小心!”  空中忽然响起呼声。  被叫做“澹台”的持剑青年在下落的过程中,对那些攻击仿佛完全不在意。一听到这呼唤之声,他微抬了抬眼,表情却没有什么变化。  一名奔向金钹的玄兵抬头,雨水立刻打进他的眼睛,一阵疼痛。  但他却不顾疼痛,睁大了眼!一时之间,连奔跑的脚步都缓了下来。  空中,一片巨大的白色羽翼,正从北边高高的城墙方向,飞掠而来!  这是什么神鸟,竟然这么巨大?天下城北边的城廓紧靠着昆仑山脉的高峰,又怎会有飞鸟从那处飞下?  那羽翼瞬间掠近了,看起来线条却十分笔直完整。仔细看去,竟似白纸制成!那三角形的纸翼,足有丈许长,其下却挂着一个机械结构的方台。  方台之上蹲站着数名青年,个个手中拉弓持箭。出声呼唤澹台的,正是其中一人。这青年丰额广颐,相貌堂堂,在和澹台打完招呼后,立刻向后摆手:“左天狼,引弓!”  左边的两名青年立刻拉弓。  “嗖嗖”连声,疾风暴雨也遮掩不住那羽箭的呼啸之声!  这名玄兵正想呼叫,羽箭已迎面射到!  “噗噗噗噗”四声,几乎是同时响起。  痛感汹涌而至。  他吃力地低头,望向胸口穿透的白羽。  ――明明只有两支箭,为何我会身中四箭?!玄兵心中猛然想起一个词:  分影穿杨!逍遥派的箭术绝技:分影穿杨!!  他大张着嘴,身躯翻倒在地。  另一名玄兵的脚步略有迟疑,还未决定是过来看护战友,还是继续奔向金钹,飞翼上的那名青年已喝道:“右天狼,乱红!”  立刻,两支羽箭风驰电掣地,左右环绕向他飞来!  这玄兵已有准备,立刻举盾格挡。但那两枚羽箭在空中,忽然“波波”连声轻响!  这一次,却不是一化为二的“分影穿杨”之术!只见空中忽然箭影无数,那玄兵只举盾挡得一下,便惨呼连声,被无数箭支穿体而过!  ――逍遥派的“乱红飞过”夺命箭法?!  飞翼上的青年轻嘘一口气,他已成功解决了报信者,但不知澹台,他――  他把目光转向高台上的持剑青年。   方才那两发四箭,变生突然,结束得也极之迅捷。而那两声惨呼,还是引起高台上玄军的注意。  只是这一瞬的分心。  澹台忽然一个翻身。  他的身形已在半空之中,上下无凭,但他却能随意翻身,且忽然向上拔高数尺!  那些投向他的枪矛,自然也就落了一个空。  他人在半空之中,枪矛掠过他的脚下。他的脚尖在枪矛上轻轻一点,忽然拔剑!  ――他右手已持着菱纹古剑,怎么还拔剑?  这一次,却是拔出的左手剑。  那柄剑一拔出来,霎时,漫天琉璃幻影。  那青碧之色,瞬间弥天弥地,连这漫天灰蒙蒙的风雨也一时被染上青绿的剑光!  这剑光十分好看。  铺陈出一地的绿意。  还带着三分脆生生的艳色。  一瞬之间,四周都被这青碧色照明了。  然后,血光乍迸。  仿佛大写意的春色调里,大泼墨的殷红牡丹。  当先冲到的两名玄军,身体忽然裂了。  ――在澹台的剑光下,支离破碎!  手指,臂膀,身躯,头颅……一瞬之间,分裂的躯干块体飞到空中,然后向下落去。  澹台更不停留,身体直掠向下面的四名玄兵!  那四人也是久经沙场的战士,各个施展绝技,一瞬间枪风怒啸!  但这些攻势,在那青碧色的美丽剑光前面,都似完全不堪一击。  瞬间,血肉漫飞。   飞翼青年指挥着飞翼落地之时,这广场之内,除了那持剑青年澹台,已经没有一个活着的人。  四处都是残肢断骸。  雨依然下得很大,空气中有股浓烈的血气。  这血气在雨势中四下弥漫着,带着微微的腥甜。雨声又大了起来,衬得这布满尸块的广场,有一种分外的凄清和静谧。  飞翼上的青年微微皱了皱眉。  “澹台,你没事吧?”  澹台还剑入鞘,转过身,他那两把形式不一的长剑:菱形古纹的右手剑与青碧琉璃色的左手剑交叉挂在后腰。  他身上那浓烈至极的杀性,一瞬间消失了似的,湿漉漉的黑色眼睛愈见深沉,愈见忧郁:  “庆侯。此处是天下城西北角制高处。你带着他们联络天道军的兄弟,在此布伏。”  “没问题,我们在此布阵,”庆侯解下背上的长弓,问,“澹台,你独自去那里吗?”  澹台转身,朝向那隐约闪耀灯火的宫苑。  “对。”  “会不会太冒险?我跟你去。”  “不必。”澹台简短地说。  顿了顿,他又道:“这是我一个人的战斗。”   天空五重星阙投射下朱紫、银蓝、玄黑、金曜、赤红五色,在风雨中扭曲着,十分微弱,那些仙族是否正在星阙之上,俯视着这场人间的战势?他握紧了他的剑。只有这沉重的金属在手心的质感,才是那唯一可信赖的东西。澹台名向下望着,透过风雨飘摇,他仿佛看见,几年前的自己,在远处一闪而过。  时玄朝天授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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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一 大漠沙如雪
玄 天授十年初冬。   他一直在注意角落里那个青年。  这里是瀚海。  神州西陆无边无垠的大沙漠。  金狼是龙门客栈的老板。  他在这里开了一辈子的客店,几乎就把开店当作毕生最崇高的事业。酒坛子就是他的良朋好友,抹布就是他的亲密爱人。来来往往的客人个个都能和他天南海北聊上一通,金狼可谓是老于世故,识人无数,目光如炬!  可那个坐在角落里的青年,他一时之间竟看不出来路。  风声浩荡,在门外徘徊。时近暮秋,这座位于瀚海大沙漠边缘的龙门客栈,成为方圆百里内唯一温暖安全的所在。所以,即使是这不太好的时令里,客栈也几乎客满了。  门外的沙漠,笼罩在一层又一层昏黄的烟雾中,风把沙粒不断翻起来。若有旅人在艰难跋涉,那些打在脸上的沙砾便如同刀子般的刮人!这片沙漠却又奇异,颜色特别浅特别淡,四顾苍茫,直如弥天弥地的大雪一般,让人心头觉得冷,还冷出三分疼痛来。  风声断断续续传进客栈的门,是胡笳一样悲凉的声调。客人们三三两两散坐在四周,尽量靠近火塘的微光,揉搓着双手,饮着温热的酒。  这里酒不太好,价钱也不便宜,但这些人并不挑剔。  毕竟,这沙漠里,在这时候唯一能温暖他们的,就是虚弱的火苗和廉价的烧刀子了!  只有这个青年例外。  他把自己隐藏在角落里,离火塘最远。那个角落靠近墙壁,形成一个夹角。在夹角里,是深深的暗影。  他的身体就掩藏在这些暗影中。  金狼站在柜台后面,从他站的地方,只能看到青年的头低低垂下,黑色长发散乱地披在颈背。他穿着一件和时令不符的蓝色布衣,从颈间露出质地良好的竹叶细纹中衣,腰间似是用皮革左右交叉缠裹,显得身形颇为颀长。腰间一点赘肉也无,倒也像是个练武的体魄。  这一身装束,对于旅客来说过于单薄,难以抗寒,并非西陆常见打扮。更何况这时令,连那几个裹着皮毛大衣的客商都缩在火堆边,可这青年他就像完全感觉不到冷!  他的侧影看起来,非常、非常疲惫。  金狼叹了口气。  十几年来,玄朝的大军源源不断开进西陆,无数青年怀着理想,带着薄薄的包裹和崭新的兵刃来到这片沙漠。这个躲在角落里的青年想来也就是其中的一个。金狼不用等青年抬头也知道那双眼睛里有什么:饥饿、疲惫,和理想燃烧殆尽后的灰烬。  金狼顺手把抹布往柜台上一甩,从柜台底下捧出一个小小的酒坛,就往青年的那张座位走去。  “喂,老弟!”  青年像是被惊醒似的,猛然抬起头来。他的眼睛是湿润的深黑色,迎着火光一闪,立刻又黯淡下去。  金狼一惊。  他也算见过不少人中龙凤,可和这青年一比,全都失色三分!  青年已伸手抓过坛子,拍开泥封,却没有像金狼看惯了的江湖浪客那样仰头就灌。他很平静的往面前的浅碗里倒了浅浅一层,伸出右手拇指食指捏住碗沿,对金狼做了一个“敬”的手势,一口饮干了碗中的酒。  这青年,孤傲、俊秀,还年轻得像是从未受过人生的伤害。可他的表情却是如此消沉。  他的手指很长,动作简练流畅,他的表情里带着一种倨傲和疲惫。那种深深的疲惫,就像他已经和什么东西搏斗了很久。  那种搏斗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伤痕,只是把这种和他年龄不相称的疲惫感刻入他的骨子里。  “老弟,怎么称呼?”  金狼等了等,见对方沉默着不说话,便自顾自地道:“我姓金,也算是中州商会里挂名的商人。在这沙漠开了二十年店,名字么,早就忘了!来来往往的人说我做生意再狡猾不过,便叫我一声金狼!嘿嘿,在这鬼沙漠里,人要是不狡猾几分,怎么活下去?老弟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青年抬了抬眼。  “澹台,”他说,“名。”  “澹台――澹台名!”金狼把这姓名念了两遍,心里猛然一惊!   当今玄朝天下,有四武门、三文宗。这四大武门,便是任氏铁军、澹台家剑武士、洛川夏侯,与雪国燕云铁骑。  其他几家也就罢了,“澹台”这姓十分少见。这青年看起来像是个学武习剑的人,又姓澹台,莫非他是澹台家的人?  金狼目光向下一瞄,便见到澹台名腰间,皮革左右交缠,果然是绑着两把长剑!他坐在黑暗中,剑身也就看不清楚。金狼暗暗咋舌,口中却和颜悦色地说道:“澹台老弟,我看你一个人闷坐着,有什么想不开的?和我随便叨咕叨咕――”  他话音未落,客栈的门忽然被人猛力撞开!  寒风立刻卷进来,狠狠扑击在人脸上,大漠风沙呼啸的声音也一起传进来。  火塘边的两个青年立刻跳起来。  “格老子的!快把门带上!”他们刚刚喝了两斤酒,又是血气方刚的年龄,这几个青年的手按上刀柄,怒声喝骂!  然后他们看见了进来的人。  瞬间,他们乖乖闭上嘴,尴尬地坐了下去。  走进来的是两个身形高大的男人。  他们穿着白色的袍子,脸也几乎全裹在袍内,看不清长相!但是,那高大壮硕的身躯,以及走进来时虎虎生风的步势,便让人感觉到,这两人绝不好惹!  何况,在他们的袍子上还画着暗红色的花纹。那花纹的形状,酒店里的每个人都认识。那正是近年来在西陆风行的“拜火教”的标识!  最初,在大荒七十二国中,开始盛行拜火教。后来随着传教之人日渐北迁,西陆瀚海和敦煌,信奉拜火教的人也一日比一日多起来,正得令当时,连当今玄朝天子都忌惮几分。这小小酒馆内的客人们来自东西各国,都是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人物,自然知道这两个人不好惹。  金狼连忙离开澹台名的桌子,向两名新客人迎去,堆出一脸笑容:“客官,要点什么?”  当头进来的那个人,身形十分高大,他站在金狼面前,金狼的身高只能及他胸口。他随手把遮挡风沙的头巾向下拉开,露出碧蓝色的眼珠和满脸络腮胡子。  “月氏人……”一个靠近门口的男人咕囔了一声。  大荒号称七十二国,可见部族之繁多。在这些部族里,月氏无疑是其中很不好惹的一支。  他们精于骑射和刀术,尊崇火与光明之神,游荡于昆仑山脉以南。这一代的月氏王刹帝信奉拜火教,立国于敦煌,手底下的月氏人分布在俱物绿洲,也经常来往于龙门客栈附近。月氏人的好刀法和他们暴烈的脾气一样出名。  那男人向下看着金狼。他太高了,向下看的时候哪怕不带敌意,也会让人浑身不舒服!  何况他现在的脸色,严寒迫人。那双碧蓝的眼珠子,更似结了冰似的,渗着丝丝寒意。  他抬起手,指了指自己。  “我,大阿尔。”  他又向身后指了指:“我的弟弟达克。  大阿尔一报出名字,周围便是一阵窃窃私语。在月氏人里面,“大阿尔”不是一个名字,而是一个称号。这称号的意思就是――勇士!  “原来是月氏的尊贵客人!”金狼连忙把手按在胸口,按照月氏的礼节向这汉子致意,“我是这家客栈的主人金狼,不知能为你提供点什么?”  大阿尔双目如鹰,盯着金狼,慢慢解下沾满尘土的外袍,露出战衣包裹、肌肉丰隆的躯体。  金狼吃了一惊!  大阿尔的战衣用厚重的皮革和甲片缀成,显然是出于名家手笔。如今这名贵的皮甲沾满血迹,一些没干的血在火塘照耀下闪出微光。  金狼站得近,甚至还能闻到那呛鼻的血腥气!  这两个月氏勇士为何浑身浴血?看他们的样子,分明刚刚经历过惨烈的战斗!  大阿尔随手把外袍扔向一旁,大步向火堆走去。本来坐在那里的几个青年识相地站起来,把靠近火塘的好座位让给这两个月氏人。  “酒!”大阿尔盯着金狼,语言中流露出一种烦躁,“最烈的酒!”  金狼急忙回到柜台后,把装满烈酒的皮囊从柜台下拽出来,用力抛向大阿尔。  大阿尔伸手接住,立刻拔开塞子。一股冲鼻的酒味充满室内。这不是什么好酒,好在上头快,在胸腔里就像一团火。  他咕嘟咕嘟灌了几口,弟弟达克立刻抢过去,拼命向喉咙里灌。达克要稍微年轻一点,身形也略小一些,但还是比一般人更高大健壮。两人的脸型五官都很相像。  金狼在这片沙漠开客栈已经几十年了,知道有时候应该节制自己的好奇心,可是还是忍不住问:“月氏兄弟,你们怎么了?受伤了吗?”  两人没有理他。  他们只是出神地看着火光,好像被火焰迷惑了。良久,大阿尔才喃喃说:“光明的神祗啊,启示于我……”  “哥哥,不要再念祷文了!”达克猛然把皮囊掷向地面,大声喊。  “为什么?”  “这次出了这么大的事,神明可没有保佑我们!我们的族人遭到残杀的时候,都在向神祈祷,可是神在哪里?”  “达克!”  大阿尔的声音,一瞬间变得非常严厉。弟弟闭嘴不再作声,面有惧色。  大阿尔沉默了片刻,声音柔和下来:“在我们的心迷失的时候,要更相信真神。我们的一切苦难都是他的考验,最终他会用光明指导我们,走出这片黑暗。”  两人沉默下来。只有风的声音在外面的大沙漠上呼啸。  只有金狼注意到,在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角落里的澹台名忽然抬了抬眼,目光如电射向两个月氏人。  两兄弟各怀心事,反而忽略了过去。  围着火塘的人里,几个商旅打扮的人,互相看了一眼,为首那个看起来年龄略长的人,小心翼翼开口:“两位老兄,不知道方便不方便,问个问题!”  “你们是?”大阿尔抬头看这群商人。商人是典型的沙漠商旅打扮,身上穿着耐磨的皮甲和中原的长袍,一共有五个人。  “我们是洛川的商人,这里前往敦煌的道路被玄兵截断了,我们已经停留在这里好几天了。到底发生什么事?看您两位这满身是血的,莫非沙漠里发生战争?”  “战争?”大阿尔在嘴里咀嚼着这个词,慢慢的,变成一声冷笑。  “屠杀。”大阿尔用冷冰冰的声音说,“大屠杀,在俱物绿洲。”  金狼的眼角余光撇到,角落里的澹台名忽然向前凑了凑身体,身形在黑暗中看起来像绷紧了肌肉的豹子。那专注的侧影,是正在凝神倾听的姿态。  其他人没人注意到这个青年,他们都被大阿尔的话吸引了注意。  那个问话的商人倒吸一口冷气:“俱物绿洲!那是月氏营地……”  “我们部族的人的营地。”大阿尔冷硬地说,“三天两夜,被玄朝那个狗皇帝慕容幽的军队,杀了八千人!”  “什么?!”  “老人,妇孺……那些玄兵疯了!见人就杀!”大阿尔激愤地站起来,“俱物绿洲旁的瀚玉河,本来白得像羊奶子,清得像姑娘的眼,现在已经变成血红色!我们的兄弟,我们的姐妹,他们的尸体堆在那里,河流都被截断!”  “怎么会这样?”金狼忍不住插话,“瀚海大沙漠,据我老金所知,已经几十年没有发生过战争!”  大阿尔又仰头喝了一大口,道:“三天前,我们月氏的勇士出发前往昆仑山,寻找明年放牧的牧场。今年的雪下得特别厚,不仔细找,根本找不到来年开春时适合牧草生长的土地!我们一路走一路找,不知不觉已经离开绿洲很远,也和绿洲的族人们断了音讯!”  他的弟弟达克接上话去:“我们这一路去,走得太远,等到找到合适的草场回去的时候,隔得老远,就……”  他慢慢闭上了嘴,一脸沉痛,已经沉浸入三天前的回忆中。   他们这一堆人,是月氏在俱物绿洲的那支部族最精锐的男人们。游牧的民族逐水而居,安营在绿洲中也有不少年头了。但每年冬季,他们还是会出发寻找更好的土地。  这一路回来,大家心情都很好。  他们的头领,大阿尔带着这支骆驼队,经过剑门,又转而向北,虽然没有发现比俱物绿洲更好的草场,却在剑门东北、靠近洛川道的地方发现了一大片野生的黄羊和巨熊。那些黄羊明年一定会有很多小羊羔,捉一群来圈养,明年的冬衣就有指望了,女人的纺车上也有了羊毛。而那些巨型黑熊看起来凶残,但是皮厚肉丰,在即将到来的大严寒的冬天,必定是上好的食物!  大阿尔一路走着,看着其他人打打闹闹,严肃的脸上却没什么笑意。知道他的,都在背后偷偷笑着:“他在想艾菲呢!”  “艾菲可不想他!”  更有好事者,不敢去惹这勇士,却绕到他的弟弟达克身边,手肘捅捅达克:“喂,你说,那俱物绿洲最漂亮的白莲花,月氏最美丽的小云雀,会不会变成你嫂子?”  “别胡说啦!”达克咧嘴笑笑。他知道大哥在追求族里最美丽的姑娘艾菲。而……大哥是月氏的英雄,是“勇士”,是月氏王刹帝亲自授予他“大阿尔”的称号。艾菲是个漂亮的姑娘。美女总是要嫁给英雄的!  他们就这样一路说说笑笑。眼看俱物绿洲还隔着几十里,大阿尔忽然变了面色。  他一挥手,身后的骆驼队立刻停下脚步。  几十匹骆驼上坐着的,都是月氏人的勇士。这些人不但精于放牧,而且骆驼驯得好,骑着骆驼在大漠里奔驰,弯刀长弓,打起仗来是一以敌百的精锐!  但是他们都很服从大阿尔。如今见他面色惨变,都感到惊异。  ――他们立刻就明白了。  他们在下风处,上风头就是族人所在的俱物绿洲。往常走到这里,渐渐就可以闻到绿洲的水流的气息,那清澈的气息仿佛能一下子洗涤掉沙漠带给他们的疲惫,让他们有说有笑回家去。  可是如今,风里传来的却是一片浓烈的血腥气!  大阿尔猛然挥手。  “冲――锋!”他猛然大叫起来。那雷鸣一样的声音回荡在风啸里,就像要靠这声音把恐惧压下去!  所有的骆驼一瞬间都奔跑起来,带着绒毛的蹄子像急雨一样打在沙地上。白色的沙砾立刻在驼队周围形成了一团沙雾。不多时,眼前就出现绿洲的轮廓。  那血腥气越来越浓,大阿尔的心也像悬在刀锋上一样,震颤不已。  他终于看见了!  在那本来洁白如玉的河流中,处处倒伏着熟悉的身影!老人,孩子,妇女,尸体堆着尸体,河流一片暗红。  ――这本是天堂一样的绿洲,竟成人间地狱!  听到雷鸣一般的骆驼脚步声,一群士兵忽然从营帐中闪出来。  那些士兵腰佩双剑,身姿矫健,个个身穿紧身皮革战衣,脸庞一看可知是中州人。  “大玄朝的军队!”大阿尔愤怒地狂喝,声音像半空中炸响的惊雷,“澹台家的剑武士!”   听到达克描述到这里,围坐的众人又是一惊!  澹台家是大玄朝的武家氏族,是如今的四大武门:任氏、澹台氏、夏侯氏、燕氏之一。早在开国英雄英雄慕容建横扫天下的那个时代,澹台家的剑士就是他旗下玄军中最强大的战力。玄朝立国以后,澹台家的剑武士经常被编入军伍,去执行棘手的任务。  这是个尚武的时代,使剑的好手比比皆是,可只有澹台家的人,精谙双手分持之技,左右手各执一把长剑,在战场上只知前行而不知后退,令对手闻风丧胆!  如今,听说他们被派来西陆,血洗绿洲,众人心里除了惊,还有惧。  比起一般的沙场征战,更可怕的是这种对部族的屠杀。沙场征战还可以说是军人对军人的对决,而屠杀面对的,却是手无寸铁的百姓!  澹台世家一直有清名,为什么这次却参与屠杀?  几个见多识广的人,心里暗暗叹息:“现在那个皇帝慕容幽,嗜杀成性,恐怕这次又不知为了什么原因,就下令屠杀月氏一族!”  “我们向那些剑武士发起冲锋,但……”大阿尔的脸上,出奇的没有太多惨痛的表情,仿佛已经完全麻木。脸上深刻的皱纹如同刀削一般,显示出一种深重的悲哀,和在悲哀后令人心悸的怒火!  达克看看他的哥哥,接上去说话。他的声音有点嘶哑,仿佛又回到那可怕的战斗中:“那些剑武士,太强了……一个个的,就仿佛我们的光明之神所说的修罗厉鬼!我们不敌他们的进攻,四散奔逃,我不知道其他兄弟去了哪里,只有我和我弟弟,在大漠里逃了三天,才来到这里。”  那个洛川的商人叹息一声,也不知怎么安慰这对异族的兄弟,只得随口询问:“那屠杀月氏的,当真就是澹台家的剑武士?在下约莫记得,他们的剑武士也分好几支。”  “就是他们。”大阿尔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的说,“屠杀我们族人的是,澹台家那群狗崽子,天曜剑武。”  角落里的澹台名猛然站起来!该贴在 日 22:37:08 被
第2楼 ? ? ? ?发表于 22: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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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二 剑气素霓生酒店老板金狼这才看清,澹台名的腰间皮革,似是一长条的样子,以奇特的绑法缠绕在腰间,更显得蜂腰长身。皮革之上左右交叉,挂着两把长剑。右腰的左手剑鞘又细又长,左腰的右手剑鞘却是宽正平实的古剑式样。  澹台名一站起来,大阿尔和阿尔克的眼光立刻向他瞧过去。  大阿尔愣了一愣,看着眼前这个青年,又注意到他腰间的剑,脸上立刻升起一种狂怒的表情:“澹台家的狗崽子!”  他随手扔掉酒囊,猛然踢翻面前的桌子!在众人惊叫声中,他已拔出腰间弯刀,一掠丈许,向青年当头劈下!  金狼下意识眨了眨眼。就在这一瞬之间,澹台名起身,移形,迅捷如电,躲开这一击。  大阿尔的刀“当”的一声直劈入木桌!电光火石之间,桌面裂成两半,向两边倒下。  澹台名站定,正想说些什么,达克悄悄从后面掩近了他。  弯刀猛然击出!  形如月弧的雪色刀光瞬间向澹台名推进。  他却似背后长了眼睛一般,头也不回,只是一伸左手,连鞘的宝剑架上背后弯刀。  他的身体并不瘦弱,而是修长挺拔的身形,但与阿尔兄弟比较,还是不及这些月氏汉子孔武有力。两边这一开打,几个商人心中都有同一想法:“这月氏人看起来这么壮硕,又是两个打一个,那个小哥看来有难了!”  但接下来的一切却让他们瞪大了眼。  澹台名轻松的回手一架,达克比他高了足足半个头,身形也壮硕许多,在这反手一架之下,猛然感到刀锋上一股大力推来,竟然“腾腾腾”向后连退三步!  他吐气开声,“喝”的一声大叫,后脚跟猛一发力,终于抵住!  大阿尔在青年面前又是一刀劈下,伴随着几句狂吼的月氏语,敢情是月氏族中骂人的话。青年却听不懂,只是随手招架,只听得“当”“当”“当”“当”连声,大阿尔急如狂风骤雨的一轮快攻,却伤不到他分毫。  而他犹未拔剑。  他竟然只是用左手的剑鞘随意格挡,这月氏的勇士便奈何他不得。  周围观战的商人们,因变生突然,都来不及反应。此刻便一个个向外挪去,有那好奇之心的,还回头屡屡观看,心中感叹:“这剑士看起来如此年轻,身手竟如此高明!”  大阿尔猛然怒喝一声,抽刀后退。  “为何不拔剑!”大阿尔抬起手中弯刀指向澹台名,用西陆的通行语大喝。  澹台名微微沉身,那矫健的身形就像随时会弹跳而起的豹子。他咬紧牙关,却是一声也不响。  大阿尔冷哼一声,走到达克身边,两把雪亮的弯刀一起对着青年。  澹台名的脊背微微拱起,那姿态就像已经被激怒的猫科动物。旁边观战的金狼却忽然想起一个词语。  困兽。  他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跟着父兄前去捕猎豹子。那是一种叫做“云生豹”的大型猫科动物,极凶残也极美丽。当那凶兽陷于困境,便是如今澹台名这极度凌厉的眼光。  极凌厉,又极力自我抑制着。  ――但仿佛下一瞬间,便会腾空而起,只求一死!  “我们月氏的勇士,和你们这些屠夫不一样!不能对手里不挥武器的敌人下手!”大阿尔冷沉着脸,又想起那满地的尸首,血红的河水,“拔出你的剑,和我们决一死战!”  澹台名说话了。  他的声音低低的,“别逼我。”他说,“我拔剑,你们死。”  他是在解释,仿佛他并不想要这一战。可是在语言里,忍不住流露出一种傲睨天下的锐气。  大阿尔看着他。  “你的名字。”  “澹台名。”  大阿尔把这个名字念了两三次,转头看了看他弟弟,慢慢点了点头。  达克犹豫着,看着哥哥,忽然咬了咬牙,伸手解下额头上的白色覆巾,狠狠扔在地上。  大阿尔也这么做了。两块白色方巾落在地上,在肮脏的客栈地板上特别显眼。  金狼忍不住发出一声惊诧的感叹。  他在瀚海大沙漠生活多年,自然明白月氏兄弟这番举动的意义:他们扔掉的是身为月氏勇士的徽记。  ――将一个男人多年来的荣誉,踩在了脚底。  他们的举动只是为了证明:要杀死这个对手,即使在对方不拔剑的情况下。  即使这会被他的族人看成一场不名誉的决斗!  风声忽然大了起来,咆哮着拍打着客栈的墙壁,空荡荡的大沙漠上仿佛有千军万马在狂奔。  小小的建筑在飓风里摇晃起来。  “拔你的剑!”大阿尔在飓风的声响里,嘶声怒吼,“你不拔,我们也要杀你!”  澹台名沉默着,提起右手的剑鞘,做出防护的姿态。  他的唇紧抿着,深深拗下去,显示出一种难以言喻的傲慢。  大阿尔再发出一声怒吼。瞬间,所有的风声都被他的怒吼压下去!  “杀!”  刀光划作弧线,猛然在空气里涌出烈焰,向青年侧削!  “火焰刀?!”四周的人惊疑不定。  传说,受到拜火教庇佑的子民能使用仙族的仙术,其中包括远古创始时的火、冰、雷诸元素。这些商旅没有想到,有生之年竟然能亲眼看到!  青年猛然跃起。  他的身形矫健轻灵得像掠过悬崖的飞燕,瞬间划出弧线,从火焰中心的空隙里穿进,挥动右手剑鞘,狠击大阿尔的刀锋!  这一击精准无比,火焰骤然熄灭!  刚刚被照亮的空间,刹那幽暗一片。众人的眼睛尚不能接受这黑暗,一时间眼前什么都看不到了!  只有大沙漠的风声,铺天盖地,摇撼着这小小的建筑!  黑暗中又是刀光一闪,那是月氏的阿尔克掩到青年身后,配合哥哥作出攻击。  黑暗中只有两兄弟的刀光闪耀,一片又一片刮过视线!  猛然间风声炽烈,众人都有一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心脏如同被重鼓擂着,一声又一声,胸口都疼起来。  “不对!”金狼猛然大喊起来。  这压迫感,不是交战的三人造成的!  他猛然想起,上一次有如此巨大的被碾压的感觉……是……  “大家――快躲起来!躲起来啊!!”  金狼凄厉的声音刚刚冒起,就被狂啸的风沙压了下去。  周围的一切,忽然猛烈震动起来!  众人只听到耳朵边的声音,瞬间到达一个极限,然后,什么都听不到了。  就像在暴风眼里那般宁静。  屋顶在那一瞬间飞了出去。  在狂舞的风沙中,众人战战兢兢抬头,就看到一个青铜色的身躯,从风沙中缓缓现形。  首先吸引人的是那火焰般红彤彤的眼睛,这魔物身形足有两层楼那么高,那身躯上纠结着的肌肉看起来竟似铜铁!  “魔……魔物……”  最先回过神来的人,开始尖叫着,连滚带爬想赶快逃走!  “救命啊!――魔物,魔物来了!”  那魔物赤红色的眼瞳,向着尖叫逃窜的人群转过去,猛然一伸手,那只手便如同一座小山那般,轰隆隆鸣响着拍下来!  瞬间,逃跑的两个商人在它手掌下化作肉泥。血肉碎末四下飞溅,众人忍不住惊惧尖叫!  “蹲下来!快蹲下来!!”金狼大喊,“这是石魔,它只攻击活动的东西!”  有几个镇静一些的,听得金狼的喊叫,当下蹲了下来,用手抱住头在地上簌簌发抖。还有些人不管三七二十一,只知四下逃散。更有即使听到喊叫也因慌张而继续逃窜的人,被那巨大的石魔一手一个,全部拍成肉饼!  一时间,血污在风沙中四溅,小小的客栈竟成炼狱。  激战中的三人已注意到这里。澹台名身形一顿,似乎是想转向这边,大阿尔却怎容他脱身,刀光暴涨,又是一道火焰击出。  达克却毕竟年轻,见到这魔物,先自胆怯,脚下竟然一个打滑。就在这瞬间,青年躬身,转腰,间不容发地躲开大阿尔的火焰刀,左手的剑鞘一横,竟然敲在达克胸口。  只听一声惊叫,达克的巨大身躯,就被这一敲之下,斜斜击飞!  “达克――!!”大阿尔惊叫。他眼角余光撇到,那巨大的石魔被这边的打斗吸引了注意,那庞大的、小山一样的身躯,正在缓缓转动过来。  石魔跨出一步。  只是一步而已。  这一步就是地动山摇,跨过了大半客栈的距离!  被击飞的达克,好巧不巧的就撞上了石魔!  石魔随手拍去。  达克立刻落入他掌中。  石魔的赤红眼睛向下看去,就好像小孩子看着手里的麻雀,然后恶作剧似的收紧手掌。只听得“吱吱咯咯”几声摩擦之声,达克忍不住惨叫起来,鲜血从指缝中瞬间淌出!  “达克!!”大阿尔撕心裂肺地一声哀号,猛然就转向石魔,挥刀连击!  他这一攻击,石魔好不耐烦,挥着抓住达克的巨手,就向大阿尔捶下。  大阿尔的火焰刀发到一半,眼看就要打在弟弟的手上,急忙硬生生顿住!就是这一顿之下,火焰回卷,瞬间身上就被灼伤好几处。  巨掌拍下,大阿尔连忙侧身躲开。一声惨叫之下,眼看达克的身体被狠狠摔在地上!  这一下真狠,地上血迹四溅,眼看是凶多吉少。大阿尔急忙举刀要挡住石魔的下一击,免得它再一拳捶下,自己的弟弟就要变成肉饼!  他心底却知道,自己和弟弟,以及客栈中所有人,今夜恐怕是逃不过这魔物的杀戮了。死亡的阴影忽然像一片黑云从他头上罩下,瞬间让他喘不过气来。  “我们的光明之神啊。”他心中瞬间闪过祷文,“为何我不能呼唤你,拯救我们这些虔诚的子民?”  石魔的巨掌已压下。大阿尔明知必死,在这一瞬间,他挺起了胸,睁大眼睛,恨不能当面看看死神的长相!  却在忽然间。  一道青碧色的光华逸出。  那微微的拔剑之声,如玉碎云倾,漫天的风沙狂啸都遮不住这一声的清脆。  也遮不住这一剑的光华。  剑从鞘中出,虹驰电掣,剑光竟然是青碧琉璃色泽,透明澄澈。那剑光挥动之美,一瞬间令人意眩神迷,竟不能仔细分辨它的来去踪迹。  剑光漫天。  却不能看清它的真容。  只能看到那挥动轨迹,灿若花火,青碧色的光华在夜中舞动。  光芒大盛,而后,又瞬间湮灭。  一切都沉默了。  众人这才看清,那个名叫澹台名的青年,已经把左手的长剑又插回鞘中,轻飘飘地落下,面对巨大的石魔。  众人自始至终看到的,只有他从拔剑之后到还剑之前,那青碧色的剑光而已。  忽然之间,火塘的光又亮起。却是这场沙暴渐渐过去,风势也弱了。  那石魔默然站立,众人都胆战心惊看着它。他们知道刚才澹台名终于拔了剑,出了招。虽然他只拔出了自己双剑中左手的那一把。  他攻击了石魔?当石魔正攻击他的敌人的时候?!  他胜了吗?  澹台名紧抿着唇。唇角深深拗下去,唇线却骄傲地微翘。他看都不看大阿尔和他垂死的兄弟一眼,沉默着正了一下长剑的挂位,转身就走。  走向那风沙弥漫的大漠。  “喂,你――”金狼颤巍巍站起来,正出声呼唤他,猛然间,那石魔动了!  它举手,狠狠拍向澹台名的背影!  风声呼啸而下,澹台名却连头都不回一下。  就在这一瞬,石魔裂了。  从肩、颈、背、臂、腰、腿,身上猛然绽出数十道青色剑光!而后那庞大身躯,裂成数十块巨大的金石,轰然滚落。  众人惊叫着躲开这些落下的身躯。那碎裂的身躯一落到地上就变成了死硬的石头,看起来再没有半点活气!只有那青色火焰的余烬,仍在石块边缘燃烧着。  大阿尔吃力地抱起弟弟的身体,站起来,对着大漠狂吼:“澹台家的!我不会放过你!别以为你这样算救了我!”  他看看怀中垂死的兄弟,又用尽力气怒吼,他的声音像受伤的孤狼,闻者惊心:“我们月氏死掉的千万人都不会放过你,我以祖先神灵的血起誓!!”  澹台名的身影早已消失。  只有大漠厉风呼啸,月色苍茫,沙砾如雪。
第3楼 ? ? ? ?发表于 2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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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三 少年负意气初冬的寒风从大漠的尽头吹过来,带着昆仑山脉亘古不化的积雪气息。这气息扑上行人的面,带着三分肃杀,三分萧瑟,多少人紧紧拉起衣领来遮挡寒风,却也有那敞开了衣怀,扬扬大笑着,在这风里前后跑马的人。  那是一个布衣少年。  “少主,前面就是剑门。”  黑衣骑手轻轻一拉缰绳,雪白的卷鬃踏云驹立刻向前小跑几步。黑衣骑手接近了在队伍最前面来回跑马的布衣少年,在马背上微微躬身,低声说。  这一支队伍看起来,是中州商会来往明珠古道的商旅队伍。  千百年来,从中州到西陆的交通要道被称作“明珠古道”。  ――传说,南方沧海的鲛族出产明珠,那天下城中的皇帝,慕容氏的君王派人求而不得,竟至发动战事。往来征战数十年,海族放弃了桃止山下一带的土地而退往沧海,却依然不愿对中州贸易。那慕容氏的皇帝恨得牙痒痒的,却终究无法把军队开入沧海,到那波涛里去寻鲛人的晦气!  鲛族却将明珠贩于西陆,宁可绕过半个大陆,和那些西陆人做生意。慕容氏于是开凿通路,从中州的天下城一路一直开到剑门,派出军队守护着的商队,前往西陆敦煌寻求宝珠。  这本是刀戈兵火,最终却成就了明珠古道的繁荣。  只是近十年来,新一代的皇帝慕容幽为人暴虐,对西陆民族多有镇压,往昔繁华的明珠古道竟至渐渐荒芜。  这一支队伍行了几天,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人烟了。  这一支队伍中间,是几十匹骆驼,背上都负着重担。骆驼这种畜生结实耐劳,最抗风寒,又不惧沙漠。千百年来西陆商会向中州输出骆驼,作为“明珠古道”的主要交通工具,如今已然成为每个商队的标准配备。  在骆驼两侧护卫的,便是左右齐整的卷鬃踏云驹,每匹马上都骑着一个黑衣骑手。看他们在马上利落矫健的样子,便知都是会家子!  沙漠中多有劫匪。以前,中州商会和西陆商会还收银保护商队,如今却连他们也守护不了明珠古道的安全,各商队只能自求多福。有财有势的大家族豢养自己的武装力量,而等而下之的小商行只好花钱雇人,无形中又催发了镖业和雇佣刀客的兴起。  是的。这是一个天子政令不行,四方豪强自立军伍,民间武力组织林立的时代。  领头的那匹马却不是卷鬃踏云驹这样的绝世名驹,只是一匹又瘦又小的老马,几乎只剩一把骨头。骑在上面的布衣少年似也不谙骑术,一路上东倒西歪。可他偏偏十分活跃,一会儿驾马冲到队伍前面去,一会儿又敞开衣襟去体会那沙漠的寒风。  他的腰间挂着一柄装饰性的宝剑,剑柄上鎏金嵌玉,但只要是习武之人,就看得出那剑式只不过是中州流行的装饰用“剑器”而已。  这少年听到黑衣骑手的招呼,回头对他微微一笑:“别担心,命功。我们出行前给中州商会塞够了银子,这一路都会平安的。”  黑衣骑手是这少爷家养的武士,名唤李命功。他微微皱眉,心里暗想:这少主倒是天真!  当时中州以慕容皇室为尊,之下有世家三十七氏,分为上中下九品三阶。其中武将世家,以任氏铁军、澹台家剑武士、洛川夏侯家、雪国燕云铁骑四家为最尊,有“天下武门”之称,正对应楚氏、冉氏的“天下文宗”的名号。  这商队正是中州任氏的商队!  但他们护送的却不是寻常商品。  近日,皇帝慕容幽发兵剿灭西陆叛乱民族,主力是夏侯家的洛川军和澹台家的剑武士。然而兵发出去了很久,粮饷却因朝政腐朽,中间层层盘剥,迟迟未到。最近前线士兵有所哗变,下面的官员这才急急筹拨了饷银,请任家的铁军送往前线。  这商队护送的,便是发往前线的军饷。只因这条路不太平安,负责西线防务的任老将军,也就是任氏家主任渊,便叫手下人打扮成寻常的商队,以遮人眼目。  ――不过,这支商队护送的除了银饷,更有些隐秘东西,由皇帝身边的高手亲自护送,连任氏家主都不知道那是什么!  李命功一想到此,忍不住眼角斜扫队伍末尾的骆驼和黑衣骑手。那骑手虽然一样骑着他们的卷鬃踏云驹,一样穿着黑色劲装,却并不是他们的人,而是宫中派出护送那样要害事物的高手。  任氏家主任渊想借这次机会磨练幼子任桓之,因此把这个任务交给年方十七的任桓之去完成。但他也知道这个幼子性格顽劣,爱玩成性,和大哥任晴川完全不能比,于是把手底下最精锐的家臣派去,装作普通护卫,保护这趟军饷。  这黑衣骑手李命功就是任氏家臣,跟着任老爷子沙场征战,积累军功,已经升到从七品的祺将。他感益于任老爷子的知遇之恩,对这次任务十分看重。但一路相处下来,这任氏幼子任桓之果然如传闻一般,是个只知玩闹的二世祖!  一路上他不好好看着货物,却经常骑着那匹瘦马,偏离主道,四处游览。李命功经常要喊停整个队伍,花上数个时辰去将任桓之找回来!  “任老爷子一世英雄,怎么生了这么个儿子……这次他到底是来执行任务,还是来游山玩水的啊?!”  李命功心里这么想着,嘴上却不能这么说,只是越发恭谨地低头:“最近这古道不太平安。据说夏侯家的洛川军,因为缺银少饷,竟然有些士兵乔装成劫匪,打劫来往客商。还有个组织叫‘天道盟’,自命上承天道,专劫官银。少主,您看……是否派两个斥候先去探探路?”  任桓之随手拂去布衣上积累的沙尘,漫不经意地说:“啊啊,好。”  李命功心内更认定了这少爷仔初次行走江湖,什么都不懂。  他转身退下,对着后面打个响指,两旁立刻各有一骑穿插而出,纵马来到他身边。他对那两个骑手低低耳语一阵,两人点头,都各自控缰,纵马跃出队伍,加快马速,向前面那狭窄的路口行去。  任桓之在马上歪歪斜斜拉住缰绳,停住了马,凝视着前面的关隘,良久,才把嘴里那口气缓缓呼出来。  “好一座雄关!”  他称颂的,是被称作“天下奇险”的剑门。  剑门是浑然天成的关隘。昆仑山的一支山脉到此,与西陆板块互相碰击,形成两边高耸,中间深陷的地形。最窄处仅容一人一驼穿行。两边山崖壁立千仞,形成天然的奇险地形。那崖壁陡峭如剑,险峻无比,只是在这里一望,便让人生出头晕目眩之感。  剑门也是易守难攻的一处险要之地!  数百年前,慕容氏统一中州,挥兵西进,就是在这里被西陆联军阻住,不能越剑门一步。  而后来中州战乱,西陆民族雄起,跃马东侵,也被当时镇守剑门的中州任氏铁军盾兵与澹台家的天曜剑武死战于此,亦不能越剑门一步!  因为这天然关隘,无形中竟然保持了中州和西陆的平衡,一代又一代,轮回如此。  任桓之再不晓事,这防守剑门血站杀敌的故事,却是从小听父亲说的。他凝视着剑门,忽然轻微地扬了扬眉。  他的眉毛生得好,是天生一对飞扬的剑眉,但在尾端却又上扬,直欲破空飞去的傲岸和不羁。  然后他扬起马鞭,指向剑门。  “雄关是死的,人是活的。给我三百精锐,我可以攻克这座关隘,踏平西陆!”  李命功心里猛然咯噔一声,任桓之马上扬鞭的姿态,让他瞬间怀想起跟随任老爷子,南征北战的往事!  但任桓之马上放下马鞭,扭头对他微微一笑:“但战争总是太辛苦。能不打,最好不要打。”  李命功忍不住内心“叱”的一声。这黄口小儿!说什么打不打,只怕送他上了战场,立刻就要吓破胆子!  任桓之却对他招招手:“李将军,你方才说什么夏侯家的洛川军假扮劫匪,打劫客商,是怎么回事?”  当时玄朝世家中,最负盛名的武将世家就是任氏、澹台氏、夏侯氏和燕氏。夏侯氏更是拥兵自重,在洛川道一带隐隐然就是个割据的诸侯王。当家的家主夏侯勒武功赫赫有名,为人的贪婪也是远近闻名。  “任老家主多年来都有派出斥候,收集资料。近些日子,在明珠古道上打劫来往商旅的,报上去的都说是月氏的刀客,但根据我们家斥候的回报,其中至少在洛川道区域内,是夏侯勒的洛川军假扮劫匪干的好事!”  “哦……他拿劫银,月氏人背黑锅。是这样吗?”  “正是!”李命功皱眉,心内愤懑,“少主有所不知,前段时间和月氏人开战,洛川军也趁火打劫捞了不少好处!虽说他们是友军,但我们这次押饷,却也要防着他们背后下手!”  “你说的这些我却不太明白。”任桓之轻轻弹一弹手指,“既是友军,就该休戚与共。又要合作,又要防着,这却怎么相处?”  李命功不屑地嗤出声来:“友军?哼,数十年来,每次西陆有战事,都是澹台家的军队在冲锋,我们任氏的铁军在防卫。他们洛川军?最喜欢在我们战斗后,精疲力竭地救护伤员时,来打扫战场,邀功示好!”  “原来如此……”任桓之若有所思,“可见每次战斗,洛川军都没有损伤。数十年下来,也难怪他们的声势,越来越大了。”  李命功一想的确如此,不由得更为愤懑。任桓之却又话锋一转:“你方才说,还有一支天道盟的义军,又是什么人?”  “义军?不过是匪军罢了!他们是最近崛起的民间武力,以天道为名,四处宣扬自己得天承运,要拯救这战火四起的乱世――我看,就是这些民间军伍,才是乱世的火头!”  “啊啊,李将军说的也很有道理。那他们做了什么事?”  “天大的恶事倒也不曾做过什么,不过啸聚乡里,誓言反抗官兵,也做了些不小的乱子!在这明珠古道上来回押运的官银,是见一次劫一次!”李命功压低声音,“这种事情,报上去是会龙颜大怒的!因此每次失银,都不敢声张。有几次,还是家主看押运的人可怜,自掏腰包补上。”  “那我们这次万一有个闪失,岂不是也要害我爹掏腰包?”  “咄!童言无忌,童言无忌!”李命功连忙阻止他继续天马行空的胡扯,“这次押送的东西非同小可,万一出了差池,不是我们任家能扛下来的!”  任桓之微微一笑,正要说话,前面烟尘忽起,正是那两个前去探路的骑手回来了。  他们跃马近身,向任桓之和李命功拱手行礼:“少主,将军。前面的关隘要道没有人,一切安全!”  “那我们可要过关了!”任桓之仰头大笑,一拉马缰,那匹瘦马立刻冲了出去。  李命功又皱紧眉头。这少主做事如此莽撞,他忍不住为任氏的将来担心起来!  “幸好还有晴川大少爷……”这想法在心底打了个转,李命功向后挥手打出手势,立刻黑衣骑士排出船型阵,护卫着中间的骆驼货堆。李命功自己则纵马加速,想追上任桓之,免得他出什么差池!  仅仅几瞬,李命功的坐骑已经冲入剑门要道。这里两边都是绝壁,天光仅仅一线,四周的温度陡然降了下来。李命功感到一阵寒意,脚底下的马匹也放缓了脚步。  “这鬼地方!”他呸呸的吐着唾沫。每次走进这条要道都会有这种寒气逼人的感觉!他抬头想看看任桓之在哪里,但四下看去,本来在他前面不远处的任桓之,竟然不见了踪影?!  见鬼了!就算他晚了那么几瞬,任桓之骑的又不是什么名马良驹,怎可能在这小会就跑出了这段峡谷?!  李命功心内隐隐感到不妙。他又凝神打量四周,的确是没有异常人物,也没有这种峡谷埋伏常见的滚石擂木。但那心内不安的感觉,却更加强烈!  他猛然回头,就见骆驼队已经进入峡道。他当下安全第一,高喊:“回马!”  就在这一声叫喊响起的同时,忽然间,那峡谷最末端的山崖,忽然整片地倒下来!  “小心――!”李命功大喊。那整片倒下的山崖,不管压倒什么,都将立刻化作肉泥!  一时间骆驼嘶鸣,和人们的惊叫声混作一团。等那山崖地动山摇地倒下来以后,回去的路已经被彻底截断!  李命功眼前一片烟尘,几乎不能视物。他大声喊:  “王七!张元!报人头!”  “报!左翼十一人,缺一人!”  “报!右翼十人,全!”  两边传来两个小队长的声音。  李命功回想刚才山崖倒下时,并无人的惨叫声。左翼缺的人,应该就是那宫内监管的高手,被留在了山崖的那一头,没来得及进入峡道!  ――这埋伏却是谁做下的?做下埋伏的人不仅通晓地形,而且似乎明知他们会有斥候探路似的,既没有在这段路排下人员埋伏,也没有排下更有杀伤力的滚石擂木之类机关!  ――但他们却有推动整片山崖,彻底封死道路的能力!  ――这是什么样的一种力量!  他猛然反手拔剑,左臂向下擒出大盾,右手的剑狠击在盾面上,发出一声清越的金属交鸣:“列阵――!”  众骑手立刻拔剑持盾,数十人动作整齐划一,都是任氏军中千里挑一的精锐,自然久经战事,在此变乱下也没有丝毫紊乱。  李命功向峡谷对面一挥手:“后路断绝,我们先冲过去,再找少主!”  “冲!”两边的骑手一起大喝。中间的骆驼队受了惊,个个引颈嘶鸣。李命功正要整队前进,忽然在峡谷的另一头,传来奔腾的马蹄声。  他猛一抬头,就见峡谷尽头,忽然出现一人,一骑,一车。  马是不起眼的矮马,人也是身形瘦弱的青年,穿着便装,赤着脚,只用布巾蒙了面。但李命功往来漠西,一望就知他胯下的是西陆大苑一族出产的名驹“赤月追风”,虽然看起来矮小,却有追风踏月的速度!  “你是什么人!”他沉住气,扬声喝问。  那小个子一个人拦着路,却有一种云停岳峙的气势:“上承天道,济世扬名!”
第4楼 ? ? ? ?发表于 22: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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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四 天道当歌吟“天道盟?”   李命功心内一惊。  这个组织最近很是出名。  这群人来路不明,根据有限的信息,上自达官贵人,下至贩夫走卒,都有加入天道盟的人。他们以“上承天道”为名,四处行侠义之道,管不平之事,很是做了几件震动朝野的大事!  ――自然,也被当朝天子划入了“乱民”的范畴。  “正是!”小个子对他拱拱手,“李将军,我知道你是个英雄,也知道你们这次护送的是官银。方才谷中设伏,只为截断后路,并无意伤人。你把官银留下,我们自然不会留难你!”  李命功冷笑,反手击盾:“你看见我这块盾牌没有?”  “看到了。”小个子语气平稳。他有一把柔和平缓的声音,容易给人好感。  “你可知此盾的意义?”  “天下三十七宗族,其中武门四世家,分别是任氏、澹台氏、夏侯氏和燕氏。其中任氏的黑甲铁军,数百年来都是大玄朝最强的防线,天下闻名。”小个子侃侃而谈,“李将军手持的就是任氏的天卫铁盾。”  “不错!既然看到我手持此盾,便知我任家铁骑,是大玄朝最坚固的防线,怎会不战而退!”  “不过这天卫盾材料不好。”  “――什么?!”  “标准的任氏天卫盾,长二尺七分,宽一尺八分,应以青铜、生铁、白锡按照三三分比,再加上特有的熟玄铁,经百层夹打而成。其断截面有百折夹打的痕迹,刚中带韧,刀剑不摧。进可攻,退可守!”  李命功听到这里,他本就以身为任氏子弟而自豪,不由挺一挺胸膛,对这小个子内心赞赏:“这小子,见识倒也不差!”  小个子却又话锋一转:“可惜将军手里的盾,已经不是当年的天卫盾!”  “你说什么?!”  “将军手中这面盾,应该是近年新铸的。任家军是官军,一切装备都由中书省下的工部督造司制造下发。往年都是真材实料的装备,如今李将军不觉得这面盾轻了一点?”  李命功的左手不由得微微一颤。  这些年南征北战,手里的装备也不知换过了几茬。近几次上头发下来的装备,用料的确不若往年结实,军中也多有怨言。  只是这小个子,难道只看了一眼,就能作出这样的判断?  “这面盾牌的生铁含量少了一成,青铜含量少了半分。熟玄铁则以普通熟铁代替。总重量比起标准的任氏盾,少了足足一成半,柔韧性更是降低不少。”小个子侃侃而谈,“其手工夹层锻打,本应夹打百次,成为百炼钢,但这面盾的夹打次数应该在七十次到八十次之间――”  李命功拉紧缰绳,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  “本来任氏天卫盾,能抵御百步内的三百石强弓!但只因这军备偷工减料,如今的天卫盾只能抵御一百二十石的强弓!”小个子大喝,“李将军!国之将亡,天下纷乱!即使这面盾牌没有偷工减料,难道你们任家军,还是以前那支众志成城的天卫铁军吗?!”  李命功心潮翻涌,大喝一声:“一派胡言!”  他一提缰,卷鬃踏云驹向那小个子冲去。左手铁盾高举,大喝:“就让你体验一下,任氏盾的威力!”  这正是任氏军的特技之一“盾击”,以防守的盾作为近战武器,可以将对手击飞压倒,加上盾牌本身的沉重,对方稍有不慎就会筋断骨折!  小个子摇头叹息一声。  他向后招了招手。  那辆车上本来遮着布蓬,如今布蓬忽然飞开,露出下面的东西。  那是架在敞篷马车上的两座巨弩,木质结构,包以皮革,足有丈许长。巨弩上已经架上长箭,拉满了弦!  小个子再挥了挥手。  弦鸣。  两支长箭一左一右,向李命功飞来。  太快了!  李命功甚至还没听到那一声弦鸣,利箭已近在眼前!  他吐气开声,左手举盾猛挥,将左边的长箭硬生生隔开!  那长箭失了准头,斜飞插入崖壁,深深扎进石头里。  李命功倒抽一口冷气。  这巨弩不知道是什么机关设计,力道竟然如此大!胯下坐骑也被这一冲之力,硬是蹲住脚步!  第二支箭又飞到。李命功格挡不及,举盾遮去!  星火四溅。  那只箭深深扎入盾面,从另一头穿出,直射上他肩头,入肉三分,余势方歇!  李命功大喊一声,再无法保持平衡,从马背上翻身落地。他一手捂住伤口,狠狠拔出长箭。这是什么机括?竟然只是射出两支箭,就把他这个久经沙场的战将逼落马下!  “将军!”左右大惊,立刻有两个骑手跃下马来,想扶他起来。  李命功挥手阻住他们,低头向手上的箭支看去。黑色的长箭平实无华,流线型的箭镞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只在箭头上刻了小小的“黑土”两字。  “黑――土?这是什么组织?”  那小个子脸部抽搐了一下:“抱歉,天工手艺不精,字刻得不好。那是个‘墨’字。”  “墨……”李命功念了两遍,眼睛慢慢眯起来,“天工技艺,冠绝天下的墨家!”  “天工弟子墨云,向李将军问好。”  “你们墨家巨子,不仅天工技艺冠绝天下,文采风流也是名噪一时,同时位列‘三大文宗’与‘天下奇门’。你既是墨家子弟,为何为虎作伥,沦为流寇?”李命功大声喝问。  “并非流寇。”墨云微微笑起来,“是天道盟。”  他的声音本来柔和,但说到天道盟三个字的时候,嗓音忽然轻扬,现出一种少年人的激越。  “咄!天道盟!”李命功想起有关天道盟的情报,不由得冷笑,“就是那什么以天道为己任,自诩行侠仗义的盗匪帮?”  “李将军说我们是盗匪帮,在下倒也不反对,”墨云微笑,“但我们只劫官银。我们天道盟的子弟,要在这乱世里开拓一个没有战争、没有饥荒的新时代,就是我们的天命。这和我墨家‘兼爱、非攻、尚同’的理念一致。所以,我是天道盟的人。”  “哼!一派胡言!”李命功翻身站起,拔出长剑:“上!”  “李将军!你手下的将士能抵御我几轮墨神机弩?”墨云疾喝,“我们不愿多伤人命,希望你明白!留下官银,自动离开!”  “废话少说!王命在身,拼死护之!”李命功大喝之下,两边的任氏骑手列阵而出,摆出冲锋队形,一触即发。  墨云叹了口气。“那我也没办法了。”  他又向后招了招手,立刻又有一人,押着个李命功很熟悉的人来到跟前。  李命功凝目看去,却正是失踪了的少主任桓之。  任桓之被天道盟的人拿住,双手反扭扣在背后,一看到他立刻大喊:“将军救我!”  墨云随手拔出一把刀,架在他脖子上,好整以暇地说:“任公子稍安勿躁,等李将军留下骆驼,撤退二十里,我们立刻放了你!”  刀光如雪,映着任桓之的脸。他本就是少年容姿,如今利刃交颈,更显可怜。他惊慌地看着李命功,大喊:“将军,救救我……”  李命功长叹一声:“我们留银撤退,你可真会放了少主?”  墨云微微一笑:“将军,无论天道盟还是墨家,都出言必行,绝不欺诈。”  “后面的道路被山崖截断,我们如何后撤?”  “只要将军答应和平解决,我自有办法!”  李命功咬牙,看着任桓之惊吓的脸。这是任老家主的骨血、他的小主人,虽然不成器,却是他拼死也要守护的人!  他默默点了点头。  墨云抛下刀:“将军愿意合作,再好不过!”  他打个呼哨。李命功只听得背后传来吱吱咯咯的声音,忍不住扭头望去。  后面那些黑甲骑手个个张大嘴巴,不胜惊诧地看向来路。  那处峡道本被倒下的山崖整个阻断。如今那山崖却似门扇一般,缓缓升起,眼看就会回复原位!  “这,这是什么?五鬼搬运的仙术?”李命功十分惊诧,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们墨家只知研究机械天工,对仙术就不了解。”墨云哈哈一笑,说,“天工一道,变化万方。移山倒海,有何不能为?”  李命功眼尖,已瞥见山壁之侧,在阳光下有几十道明晃晃的金属反光。他心底一思索,明白这山崖的山根已被截断,犹如一块巨型石头被墨家用不知什么技巧,吊起在后面的山脉上。一旦他们经过,发动机关,就可随意压下或吊起。  他在天下城也常目睹墨家的机关和市面上流通的机械制品,但以整座山来作为机关的一部分,却是平生第一次见闻!  机关摩擦之声不绝于耳,眼看那山崖已吊起来,下面渐露天光,离地已有数尺缝隙。  罢了罢了……李命功想着,手也垂了下去。  对方只来了两个人,巧设机关,挟持少主,就让自己这几十人无计可施。这天道盟果然不是浪得虚名,和一般盗贼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这次任务功垂败成,回天下城时,有何脸面去见任老将军!  猛然间,劲风从山崖那一侧迎面扑来!  “怎么回事?!”墨云惊声发问。  众人眼前一花,只见一道黑色身影,迅疾如电,从山崖下的缝隙内一闪而出,凌空越过数十个任氏骑手的坐骑,鹰击长空,直扑墨云!  墨云百忙中挥刀相迎,挽起数个刀花,只听“扑哧”之声不绝于耳,却是那柄刀另有机关,发射出数十点寒星,直击那个黑衣人!  黑衣人一击不能得手,旋身而退。他的身形转的极快,看起来就像个黑色的陀螺!  那些寒星一碰到他飞旋中的身形,都被抛出去。李命功正看得心惊,猛然听到一声惨叫!  他扭头看去,不由目眦欲裂。  却是一名任氏骑手,被弹飞的寒星所伤,从马上坠地而亡!  “住手!”李命功大喊一声,“伤了自己人!”  寒星已经射尽,飞旋的黑衣人也站稳脚步。他身段容长,沉眉鹰目,左颊有一道深深的刀痕,正是宫内派出监护车队的那个督运使。  ――方才机关发动,他被阻隔于剑门外,如今才冲进来。  一冲进来,就向对方主帅出手。但这一出手,两边无事,却害了旁边一个任氏子弟的性命!  墨云也没想到会出这样的状况,心内不由得感到歉疚。他知道这黑衣人是难缠的劲敌,沉住气问:“阁下何人?”  那督运使正眼都不看他一眼,只自言自语:“哈,天道盟要造反。墨家要造反。你们这些不知进退的兔崽子,这次回朝,正好掌握罪证,让皇上下旨,把你们一起灭了!”  说完,缓缓伸出一双手,他的手指特别细,特别长,指尖那一截又弯屈如钩,看起来就似是巨鸟的爪子一般,十分渗人。  一直跟在墨云身边,正在扣着任桓之的青年侧身,对墨云说:“铁线鹰抓,宫内高手黄敬。”  他只说了十个字,声音也不大,督运使却听得周身一颤。  黄敬一双鹰目狠狠盯向那个青年:“多年来认识本尊的人倒也不多!小子,你是何人?为何识得我!”  那青年双目晶亮,看了看他,笑一笑却不答话。墨云低声说:“华弟,还是你见多识广!”  “黄敬此人,数十年前曾是横行南部的独行盗。十年前,天子慕容幽派出逍遥卫高手:“逍遥公子”谢长庚,前往剿灭,从此在江湖上绝迹。却没有想到他竟然入了宫,成为供皇帝驱使的高手。”这青年侃侃而谈,随口讲来寥寥几句却将黄敬的底细抖了个一干二净,“其人残忍好杀,无恶不作。”  墨云听了,直说了两个字:“可杀。”  黄敬不住冷笑,猛然转向李命功:“李将军。护卫官银本是你的责任,速速带人上前,杀了这些反贼!”  “这――!”李命功看了一眼仍在那些天道盟人手中的任桓之,犹豫起来。  黄敬看他这样,冷笑一声:“将军为何不动手?投鼠忌器吗?”  李命功咬咬牙。  他也早听说黄敬的恶名,他们任家军在战场对敌,从不容情。但在平时,却绝不滥杀无辜。这黄敬却是臭名昭著,传言他易怒而嗜杀,连孩童和老人都不放过!  一想到和这样的人并肩战斗,李命功内心先起了武人的高洁之心,大声说:“少主被他们挟持,恕我不能从命!”  黄敬冷笑连连,忽然单脚一挑,挑起地上一块石头,握在手中:“既然如此,不如让本尊为将军扫除这个障碍!”  说完,一扬手,那块石头带着疾风飞出,直奔任桓之心口!  李命功大惊,扑击上去,佩剑横扫将石块击落:“黄敬!休得伤我少主!”  黄敬上下打量拦在自己面前的李命功,啧啧有声:“早听说你们任氏子弟,眼中只有家主任渊,没有皇上。今日一看,果然如此。”  这话说的可重。李命功一时接不上话,只握剑在手,沉声说:“黄御使,多有得罪。伤我少主,却是万万不能!”  黄敬一双鹰目上下打量着他,忽然轻轻一笑:“既然如此,留你何用?”  话音未落,他手指轻抬。  李命功忽然感觉心口一闷,然后就是一阵微凉。
第5楼 ? ? ? ?发表于 22: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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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五 白日行欲暮
他不敢置信地低头。  黄敬的手指极长,指尖曲折如钩。如今这手指竟已伸长达数尺,嵌入他胸口。  李命功愣了一愣,这才感觉到剧痛,不由发出一声狂吼,挥盾击向黄敬!  黄敬嘿嘿冷笑,挥动十指,指上发出十股犹如利刃般的劲气。瞬间,盾碎,骨折,臂断,头落。  李命功的无头尸身站在原地,少顷,骤然倒地!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众人一时都反应不过来,等李命功的尸体倒地,两边的任家骑手才识清眼前事实。左侧队长忍不住狂喝:“你这妖人!”更不废话,跃马上来就是一剑斩下!其余骑手反应过来,纷纷拔剑攻击黄敬!他出手杀害李命功,如此残忍,又如此妖孽,这魔功全然不是人间所有。  黄敬的鹰目左右看看,冷笑连声。  他十指连弹,手指竟然长短收放自如,犹如十柄利刃四下纵横。周围的骑手们手里的长剑还未砍下,就先遇到他的鹰指,在空中爆出点点星火!  长剑与铁盾在与指风接触的瞬间就片片碎裂,失去铁盾庇护的人体立刻成为切割目标。一时间,周围血流四溅,许多战士尚未近身,就已经被破空斩成数截!  黄敬挥指之间,竟然人畜无忌,不仅骑手,连他们胯下的卷鬃踏云驹都被斩成肉块。仅仅几瞬之间,周围已经尸体堆积,犹如人间炼狱!  “住手!”被挟持的任桓之怒喝,墨云亦反应过来,一挥手,两支长箭直飞黄敬!  黄敬嘴角微微冷笑,尾指骤然伸长,斜卷墨云的飞箭。那三百石强弩射出的长箭竟也被他一卷之下,擎在手中!  他转手一挥,长箭斜斜飞驰,直插入一个任氏骑手脑门,将他从马上钉到崖壁上去!那骑手惨嚎一声,在撞上崖壁的瞬间,已然死亡,尸体被箭钉着,软软垂挂下来。黄敬周围已无半个活人。  墨云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杀人狂魔,自己甚至来不及出招,前面已经血流满地,尸横遍野。只听得“格格”两声,竟然是自己牙齿打颤。  挟持着任桓之的青年一把扯下遮脸巾,却是个修眉星目、书卷气很浓的男子,大声说:“这狂魔杀人手段太狠,不能放他出去害人!云哥,今日便是战死在此,我们也绝不后退!”  墨云点头,也扯下自己脸上的蒙面巾。他说话柔声慢语,长相也是五官柔和。但他的眼却坚定无比看着黄敬,也大声说:“不错!我们天道盟,只可前进不可后退,今日必须杀此邪魔!”  黄敬冷冷笑着,一步步走过来:“你们放心,我总会留个活口,回去坐实你们谋反的罪名,好让皇上有挥兵西进的借口!――你们谁想死?”  他说着,忽然纵身飞起,向他们当头跃下,手指翕张,猛然化作利刃向他们攻来。刀风扑面,墨云急忙伸刀格挡,他那柄刀也是墨家天工绝艺打造,看起来平淡无奇,其实却有削金断玉之质!  只听“铛”的一声,黄敬的铁爪点在他刀上。  这一下无效,黄敬连连冷笑,双手十指连弹。便听到一连串的“当当当当”之音,墨云忽感手中一轻,长刀已被截断!  眼看他就要成为尸块,忽然之间,眼底一阵红光闪烁,火焰之光大炽。  黄敬百忙中斜眼一看,却见一枚直径半尺的火球,正朝自己飞来。  他“嘿”的一声,猛然斜掠三丈,那火球却似有生命,绕了个弯,紧追不放。他冷哼一声,十指交织如网,扬手挥去。一声闷响,那火球化作数十火星,炸开在空中!  火星余烬在他手指熄灭,却也颇为疼痛。他冷冷看着那个青年:“――玄炎仙术?!”  “我姓楚。”对方淡淡地说,“草字西华。”  “哼……天下文宗、不理世事的楚家史官,竟也加入反贼!”  楚西华抿了抿唇,也不答话,只抬手作出莲花手势,正是在召唤下一个玄炎仙术。墨云大喝一声,挥刀又向黄敬砍去。  黄敬冷冷地说:“小小火球也敢拦我!”  他一低头,身体忽然起了奇怪变化。  他本就身形瘦长,如铁树虬干。如今这一低头耸身,忽然又拔长了些,头顶渐渐伸出鳞片状的覆甲,将整个头颅包起!  “这,这是什么魔功?!”楚西华十分诧异。  便是如何修习仙术,凡人也不会这样改变外貌,如今黄敬这般形貌,令他立时想起那传说中,可怖的“魔族”!  墨云咬牙,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砍下去。手中的断刀同时飞出数十颗墨星,飞向黄敬!  同时,楚西华手中亦召唤来火球,直攻黄敬面门!  “呀――”黄敬一声怪笑,身形陡然伸长。他背后凝出形似双翼的黑雾,一时间身体随黑雾而起,躲开了墨云手中飞出的墨星。那些星子越过他的身体,撞上崖壁,一时星火阵阵。  而楚西华的火球却是有自己生命般的,一击扑空,又回绕着向黄敬飞来。只是楚西华自己知道,这仙术学习未精,就算击中,也只能造成灼伤,无法对黄敬造成真正致命的伤害!  果然,黄敬对绕向自己背后的火球不闻不问,只在空中翕张十指,向墨云抓来。他立意要把墨云毙于爪下,这一抓风声呼啸,墨云立感利刃扑面!  他勉力侧身躲开,却还是被搭上肩头。黄敬发力,墨云闷哼一声,肩头血光陡现。  一只手臂飞到空中。  “云哥!”楚西华疾呼。  黄敬冷声长笑,十指转折,又卷向墨云的头颅。  今天已经杀了不少人,但他还未达到兴奋的顶点。  任家的骑手也好,李命功也好,杀起来都没甚兴味。  这些人本就是在战场上搏杀的勇士们,死的时候也算死得其所,黄敬并不觉得自己的杀戮有什么不妥!反而是那种视死如归的武人勇气,让他觉得乏味之极。  只有杀那种本来不属于战场的柔弱生物,那些会嚎哭逃跑,会哀叫求饶的人类,才会让他感到兴奋快慰。  ――以此来看,眼前这两个也不算什么好猎物了。也许最后留下那个任家的少爷任桓之,会让他找到点乐趣!  他想的时候,楚西华的火球已经击上他的背脊。火焰炸开,猎猎燃烧,背上有一种迅速扩散的灼痛。黄敬的动作不由得滞住。  楚西华急忙赶上去护着断臂的墨云。却见黄敬轻吼一声,那已覆盖他头颅的鳞甲瞬间扩张,将他的后背前胸都包裹起来!  火焰随之熄灭。  楚西华扶着墨云,墨云勉力站直,看向黄敬,心中难掩惊惶。  此刻的黄敬,全身覆盖甲鳞,背后生着一对阴影凝成的翅膀,铁爪如钩,已完全不是人类相貌。  “――魔族。”楚西华冷冷地说。  他双手举起,再次吟诵仙术咒语。火焰涌动,结成网状,将黄敬围起。  墨云已难再战,他的玄炎仙术在这魔物面前,也只不过是小儿科的把戏。但楚西华心内却十分宁定。若一定要战死在此,死便死吧!  只可惜自己不能把魔物临世之事,告诉世人,让他们及早做好准备!  黄敬听到“魔族”这两个字,再抑制不住内心的狂意,仰头大笑起来。  忽然一个声音轻轻地说:“我不能让你杀我的兄弟。”  黄敬的笑声冻结在喉咙里。  他眼角余光瞥见那一直站在旁边的任氏少主任桓之,反手握住了腰间那柄剑器,拔了出来。  ――那只是装饰用的剑。  他一瞬间想到这个,忍不住又想发笑。  然后,一股冰冷忽然裂胸而入。  他甚至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就是在任桓之抬眼看着他的那一瞬间。  那双眼睛就像闪电一样劈入他的神智里!  ――那双眼睛,他见过!  在他初次被心魔所蚀,心魔向他展示了天地之间无边无际的“影”的愤怒、“影”的绝望,和“影”中蕴含的、莫可能与的力量的时候!  但这种狂乱、巨大、无边无际的黑暗为什么会出现在这样一个人类的眼睛里!  任桓之的剑刃砍到他的胸口。他胸口的甲壳坚硬如铁,这柄剑只能造成小小的伤口――这果然只是装饰用的剑!  然而,随着那一点冰冷之意,从胸口透入,黄敬忽然顿在空中,无法动弹!  黄敬大叫起来,声音中充满惊恐。一瞬间,他又仿佛回到那弱小、濒死的人类躯体中,面对无穷无尽的黑暗――那名为“死亡”的黑暗!  就在这时,楚西华的火焰缚到了。  这是他第一次施展这仙术。本来他能通晓的只是玄炎入门的火球,但如今危在旦夕,楚西华被逼施展出从未用过的玄炎仙术“火焰缚”!  瞬间,两道金红色的火焰从他掌中发出,似奔龙怒啸,奔向黄敬!  火龙自任桓之造成的小小裂口进入,沿着甲壳的轮廓四下燃烧。瞬间,黄敬变成一块燃烧中的巨大人形。  任桓之拔出那把剑的时候,心内忽然向下一沉。  周围所有的声音,一霎那都消失了。他听到自己耳朵里血液的逆流。竟然那么大那么响,仿佛有武士在用重锤擂鼓!  然后,眼前的一切都扭曲了。周围的一切沉入黑暗,而这黑暗却不是黑色,是无边无际的血红!  没有光。  无论看向哪里都是黑暗,无论向着什么方向都是深渊。数不清的声音在周围尖叫、哭泣,而黄敬就浮在这一切地狱的尽头!  ――他看过太多次这幻像了,当他还是孩子的时候。父亲请来的仙族抚摸着他的头,对父亲说:“天生残缺,血脉逆流――终生,勿触刀剑。”  而之于他,那幻象是不可以向任何人述说的噩梦。一碰触刀剑,它们就争先恐后把自己的历史向他诉说――杀过多少人,创造过多少恶行,斩下过多少头颅。他睁大眼睛看着那些梦魇,心中明确地知道:自己身为武门子嗣,却――终身不能触碰刀剑!  他终于拔剑。眼前如同被血液浸染,大泼墨一般染红了整个视野。  任桓之猛然跪地。  全凭手中那把剑支撑着,他才没有倒下。他猛烈呛咳,大口大口的鲜血从他口中吐出。  “老大!”  楚西华扶着墨云,两人扑到任桓之身边。  “你不可以用剑的!”楚西华手忙脚乱想替任桓之擦去唇边的血。任桓之抬眼笑了笑,又一口鲜血喷出来。  黑暗铺天盖地地压下来。
第6楼 ? ? ? ?发表于 22: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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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六 王风委蔓草
天空渐渐沉入黑暗。  荒漠之中,视野特别寥廓。西边的晚霞层层叠叠,却透出不吉利的灰色。而孤独地矗立在一片荒芜中那唯一的建筑,便是在瀚海大沙漠边缘、靠近剑门的金狼所开的小客栈。  剑门一战已歇,然而,天道盟三个人里,墨云断臂、任桓之晕倒,唯一能走动的楚西华当下手忙脚乱,好不容易包扎好墨云的伤,又在剑门断崖下找地方藏好任氏押送的官饷银两,然后用马驮着他和任桓之,赶到这方圆百里唯一可以休息的地方来。  这一番折腾之下,天色也晚了。  “老板,帮我找个房间。把马牵到后院去,多给些马草。”  楚西华一手扶着任桓之,一手扶着墨云,走进客栈的时候,少数几个客人不由得都抬起头看这奇怪的三人众。  当先进来的楚西华,修眉星目,身穿长衫,书卷气浓厚,是一派风度翩翩的书生模样。如今他却衣衫上尽是尘土,狼狈不堪。但是在三人之中,还是他的情况最好。  他扶着的墨云,在众人看起来是个受了重伤的小个子,右手齐肘而断,浑身浴血,看得那些旅客脸色阴晴不定。  而任桓之却是一脸疲倦,虽然已经清醒,却连走路却感吃力,面色也不好看。  这三人出现在客栈之内,自然立刻吸引了众人目光。  楚西华扶着墨云坐下,连忙团团一揖:“诸位,打扰了。我们三人结伴出行,遇到悍匪,在下的朋友在匪徒手里受了伤,好不容易逃出……”  他的故事实在乏善可陈,既无英雄壮举,也没有美女艳遇的桥段。那些客人照例感叹几声“天下不太平啊”之类的话,便又转头回到自己的喝酒聊天里去了。  楚西华摇头苦笑。  客栈的老板金狼已经过来,看着墨云,不由问道:“这位小兄弟,你伤的可严重!我们这方圆百里,恐无医师,若你不介意,我便飞鸽传书通知敦煌的西陆商会,看看这几天有没有商队经过!”  墨云看起来柔弱矮小,性格却很要强,笑道:“不必,我自己理会。”  “西陆商会的商队?”任桓之插口问道。  “不错,小哥可能不知道,如今中州商会和西陆商会几乎把持了两地商业,互有贸易,一般商队从敦煌到天下城,来回旬月。除了向导、马夫,还经常配备医师。”金狼笑道。  “如此,劳烦老板了。”任桓之微笑道。  金狼转身离去,墨云已低声道:“阿桓,为何要平白无故,通知什么商队?”  “剑门一战,必定惊动地方。这一带是洛川夏侯勒的地盘――”任桓之低声道,“安全起见,混在商队里走是最好。”  “原来如此……”楚西华皱起眉头,“可,话说那洛川将军夏侯勒,不是正宗的玄兵么?既非盗贼,更非流寇,为何名声这么差?”  “如今天下,有为了一餐一饭,就奋起杀人越货的。有不受嗟来之食,宁可填死沟渠的。也有似夏侯勒这般,身居高位,手握军权,却把这力量用来与草民争利的。”任桓之的指关节轻轻敲在桌面上,有节奏地响着,“这条明珠古道本来极其繁华,联通中州和西陆,两边贸易往来十分频繁。如今却如此荒蛮寥落,有他夏侯将军的一番功劳。”  “是如此么?”楚西华摸摸下巴,又想起一事,低声问,“那,我们今天拿到的那批银两――”  “嗯,若被夏侯勒的军队发现,怕是逃不过他手心。”  楚西华双眉紧皱,想了一想,便道:“那,老大,我要赶快通知其他天道盟的兄弟来接应。”  “接应可以,就不必和我们碰面了。”任桓之眼底看向那几个在客栈中的客人,“我们形迹可疑,怕是早已有人报告夏侯将军了!”  楚西华摸摸鼻子,趁着金狼送酒菜的间隙,便溜到院子里来。  这客栈背靠着一带浅浅的山坡,他绕到坡后,面朝大漠,四下望了望,就从怀中取出个筒状卷轴。  这卷轴看起来平淡无奇,但楚西华一拉开系着卷轴的丝条,一些幽蓝色的灵火立刻飘出来,绕着卷轴飞舞。  这是根据仙族法门而制的千里传信密卷。  仙族大多居住在五星仙阙,却也有高下等级之分。上古诸仙称作元仙,如今星阙居住者被称作飞仙,还有一些散仙、地仙往来人间,隐居山野。偶尔有一些仙族制造的法物在市面上流传,成为达官贵族争抢的对象。  千里传信的密卷倒不算稀罕的东西。只因大玄朝开国以来,开国皇帝慕容建得到仙族帮助的缘故,后来大力说动仙族在人间选擢根骨优秀的少年,传授仙术。经过传授的人类机缘得巧,也能飞升为仙。  也有一些修仙之人专门制作各类仙术卷轴,以提供人类生活的方便。  楚西华在卷轴上疾书,要附近的天道盟兄弟们赶往剑门,处理任家骑手的遗体,以及带走那笔官银,送往敦煌。  那些官银本来是送往瀚海沙漠,交给驻军充作军饷的。天道盟此次对官银下手,却是为了完全相反的目的。只是任谁也想不到,大玄朝天下城四武门之一的任氏少主任桓之,就是天道盟的组织者。  写完诸事,楚西华微一犹豫,又在卷轴上写下一句:  “至于那魔人尸身,也需妥善掩埋,勿使魔人现世之事外传,避免朝野惊惶。他所携带的宝箱,勿自行开启,送到敦煌后再处理。”  他是楚氏史官的弟子,自小通读史书。天上地下,人、仙、魔三族并存,但魔族早在千百年前已迁往雪国的尽头,那传说中的无尽黑暗处,只有一些低等魔物在神州流浪。如今出现人类入魔,不管这件事情怎么会发生的,光是这个消息已经可以引起无限恐慌。  而黄敬护送的那个宝箱,他百忙中检查了一下,是个小小木箱,色泽血红,贴着奇异的封印符文。他略作试探,已发现那符文中有上乘仙术,不敢自行开启,就和那些饷银先放在一起了。  他写完卷轴,默诵仙术咒语,只见那卷轴悬浮在空中 ,字体发出一阵金光,忽然开始燃烧。  金色的火焰舔舐纸面,不多久,空中只剩下一些浮灰。那幽蓝色的闪光也渐渐归于安静。  楚西华知道信息已经送出去,于是安心返回客栈。  客栈里火光正炽。天气越来越冷了,客栈老板金狼是个细心妥帖之人,早已把火塘扩大,保证底层大厅个个角落温暖如春。  他见任桓之面色不佳,心想,这少年郎怕是初次远游吧!  一想到他遇到悍匪,金狼这古道热肠的人便觉得有点可怜,立刻上楼取了一件毛裘,不顾任桓之推辞,就批在他身上,帮他暖身。  任桓之缩在毛皮大氅内,面色青白,正是因为白天拔剑斩杀黄敬,妄动元气,而导致血脉反噬。  他这毛病很是麻烦,幼年时,每次触碰刀剑就会幻象迭生。父亲托了仙族来诊治,只说是血脉逆行,也正是因为这体质,十几年来父亲和长兄都放任着他,也不让他习武。倒是落下了个不成器的二世祖名声。  任桓之忽然想,如果自己能舞刀弄剑,刚才在剑门,墨云是不是便不用断臂?  “阿桓,你怎么了?”墨云见他脸色有异,问道。  任桓之凝目在他断掉的手臂上。  如果我能用剑……  “若刀剑无忆,便思饮血杀人。若刀剑有忆,便有无穷战事述说。对这孩子,有害无益。”  那时候,那个青衣白发,看起来十分温和的仙族尊者站在他面前,伸手抚摸着他的头,对父亲如此说。  “那岂不是终身不能习武?”  青衫的仙尊温和地笑了笑:“即使不能习武,若任将军有意,本尊可以教他一些防身护体的仙术。”  “能否沙场征战,保家卫国?”  “不能。”  “能否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不能。”  “能否遇挫不折,不惧强敌?”  “不能,”那青衫仙尊笑着摇头,“任将军,吾等仙族强调心魂之纯净,而你所求的,都是人间杀伐征战――只会污染人的心魂,致堕修罗道中!”  他这话一出,任桓之一愣,身边的大哥任晴川早按奈不住,右手握上刀柄!  任渊却挥手,阻止了任晴川的行动。  他看看任桓之,沉思着,摇了摇头。  “武门之后,修仙无益!”  那青衫仙尊叹息一声,状甚遗憾:“如此……天道弄人,便看这孩子自己的造化吧!”  那时候任桓之还年幼,懵懂中,只是记得这些对话。  及至年岁稍长,他才明白:自己终身不能习武!  而修仙的希望,又被父亲扼杀!  也许,父亲宁愿家中有个庸碌无为的儿子,也不想在这武力冠绝天下的家族中出现一个飘逸出尘、格格不入的修仙者吧!  于是,从整个童年,到少年时代,任桓之只能看着大哥晴川和其他堂兄弟们,习武、练剑、带兵、出征!  换做别的孩子,难免对这样的命运有所埋怨,任桓之对这命运却看的很开。没有挥剑的手,他至少还有想问题的脑子。  但是此刻,他第一次感到无力――如果我能用剑,是不是能保护自己的兄弟?墨云是不是就不用断臂?!  这时候楚西华走过来坐下,拿起酒杯斟酒,忽然“咦”了一声。  “老板,你们客栈最近装修过?”  这客栈仔细看起来,下面的地板,四周的桌椅都是旧的,屋顶却是新的。墙壁更是奇怪,四壁有明显的拆除后又整修的痕迹,靠近屋顶的地方都是新的砖石墙篱,新旧交界处还留下难看的痕迹。  “你们几位小兄弟有所不知!”金狼过来上酒,一边随口说,“就在前几天,有几个月氏人在这里和澹台家的剑客决斗。”  “哗!月氏人?是那个俱物绿洲的民族?他们一族可好勇斗狠的很!”楚西华一听到这句话,眼睛忽然亮起来,仿佛登徒子看到窈窕淑女,守财奴看见千金宝藏,“澹台家的剑客?那岂不是驻守瀚海的澹台氏天曜剑武的人?听说他们前段时间血洗绿洲,难道就是那件血案的流毒?”  “公子爷,您对他们的恩怨倒是清楚得很!”  “那当然。澹台氏乃天下四大武门之一,精通剑技。几年前,澹台家的长子澹台名成年从军,带领一支亲手栽培的剑武士,号称天曜剑武,前来瀚海沙漠屯军。”楚西华凝神回想,“他带的军队,战力惊人,数年来纵横西陆,名声倒也不错!”  “这个我倒也听说,”金狼叹息,“只是前段时间这支军队忽然举起屠刀,杀害俱物绿洲的月氏人,两边结下仇恨……在我们客栈决斗的,就是月氏的两个勇士,和那个统领澹台名!”  任桓之扬了扬眉:“是他?!”  “不错!”  “如果是他,那月氏人绝不是对手。”任桓之沉吟,“他只要拔剑,就能解决对手,又怎么会毁了你的客栈?”  金狼回想那一晚,澹台名果然是面对大阿尔兄弟时,从头到尾都没有拔剑,不由得大为叹服:“没错没错!他正是如此!这客栈不是被他们决斗毁的!而是后来出现一头巨大的石魔,几乎害的我们客栈的人,性命不保!”  “――石魔?!”楚西华大为兴奋,“熔岩石魔,还是血石魔?”  金狼当下整理回忆,将那一天的事情说出。他本来是见多识广之人,在这客栈见闻也多,说起故事来绘声绘色,说到紧张处更是唾沫横飞。眼角瞥见楚西华,这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公子,却从怀中掏出一册书卷和一支细笔,正在奋笔疾书,将他说的故事写下!  “西华,你毛病又犯啦?”墨云笑说。  “在下终究姓楚啊!”楚西华一边努力记录,一边说道,“楚氏史官,本应身处历史洪流之外,记叙天地间发生的一切。身为史官后人,在下虽然不愿置身事外,而投身这纷繁战乱的人间,加入天道盟。但也曾向家主无忌公子发誓,不忘自己身为史官的使命!要努力记下这世间发生的一切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所以随身携带青史书册,有空就记。”  任桓之听完,只问:“石魔尸首在哪里,我们要去看看。”  “呃……”金狼为难地抓抓头。  “怎么,被埋了吗?”楚西华好奇地问。  “倒也不是,不过我们沙漠地区,材料难找。它又毁了小店一大半,需要重修。于是……”金狼手指东边墙角,“砌那儿了。”  三人互望一眼,一起奔到东边,蹲下研究。  “哗,所谓魔物,死了也就是一堆石头。”楚西华看着那堆砌在墙角的黑色发红的石头,不由得摇头晃脑,随口评论,顺手又写上两笔:“某年某月某日,天曜剑武首领澹台名决杀熔岩石魔于龙门客栈,石魔尸首砌入墙中。毁于斯,建于斯。”。  “好材料,好硬度!”墨云伸手敲了敲那几块大石头,以墨氏天工的专业眼光点评,“砌墙可惜了!若以我们墨家的高温熔炉提炼,应当可以提出三分玄铁,是打造兵刃的上佳材料!”  任桓之仔细按了按石头的边缘,剥落一些泥灰,露出切口来。  “好剑法。”他托腮沉声说,“是‘琉璃火’。”  “琉璃火?”  “对。澹台家世代相传的仙剑。远古之时,以仙族玄星亿万年的寒冰铸造的仙器。传说锻造‘琉璃火’时,动用了玄星星阙运转的力量,在那透明的剑刃中,永远流动着青碧色的冰冷火焰。遇到没有力量挥动它的人,它只是美丽的观赏品。而遇到拥有强大力量的人,它就是无比强大的神兵利器!”  “可我听说澹台名,和他带的这支剑武士,是用双剑的……”  “不错。他的另一把剑‘承影’,则是大玄朝世代供奉的勇者之剑。澹台名还是少年时,在御前比武中以一敌十,赢得此剑。”任桓之微笑,“他创出双剑分持的绝技,传授给澹台家的剑武士,这一系的剑武士冲锋御敌,只知前进不知后退,剑术天下无双。连澹台家的家主澹台从修,都无法驾驭这支剑武士,他们几乎只听从澹台名的号令,被称作‘天曜剑武’。”  楚西华奋笔疾书,将任桓之的话一一记下,又好奇地问:“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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