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大河报报9月1日以后是否要涨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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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健康报郑州急救车接诊行驶600公里收费5000元遭质疑
核心提示:南阳一病重老人通过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救护车接诊来郑治病,结果来回大约600公里的路程,被收了5000元“救护转运费”。河南省发改委方面认为救护车跨区域接诊收费(不含院前急救)是“政府定价”,标准为“10公里以内20元,超过后每公里2元”。
大河网-大河报9月1日报道&南阳一病重老人通过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救护车接诊来郑治病,结果来回大约600公里的路程,被收了5000元“救护转运费”。
市民认为救护车接诊收费太高,被郑州市物价局告知,该收费政府未定价,属“议价”范畴,但省发改委方面认为救护车跨区域接诊收费(不含院前急救)是“政府定价”,标准为“10公里以内20元,超过后每公里2元”。
救护车600公里收费5000元
8月30日上午,郑州市民白女士拨打本报热线投诉说,8月15日,她在南阳油田居住的老父亲突发中暑并病毒性感冒,昏迷不醒,急需急救。
白女士说,当时她咨询了南阳油田当地医院,但医院说没有合适的随车医生,无法派车。无奈之下,白女士致电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请求派救护车来南阳接诊。
据白女士讲,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当时告知,来回收费需要5000元。白女士虽认为太贵,但讨价还价被拒绝,最终在对方出具的一份转运文书上签字。
在这辆有1名医生、1名护士陪护的急救车上服用降压药1瓶,吸氧3小时,并做了心电监护后,白女士的父亲平安到达郑大一附院。白女士交纳了5000元费用,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为她开具了河南省行政事业性单位发票。发票显示,此次转运唯一的收费项目是“救护转运费”,数额为5000元。
目前,白女士的父亲经治疗病情已经稳定,不日即可出院。
“从郑州到南阳油田,再返回郑州,全程不超过600公里,他们收费5000元,平均每公里将近10元,这个费用实在太高了!”白女士说,即便加上车上一些基本的医疗服务,“这个价格还是太高了,有点乘人之危的感觉,我想知道这个收费到底是否合法?”
救护车转运收费
“议价”还是“政府定价”?
8月30日下午,白女士来到郑州市物价局一楼价格举报中心投诉。工作人员说,这需到该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处咨询办理。随后,该处一名严(音)姓负责人接待白女士时明确告知,救护车跨区转运属于“议价”范畴,具体该收多少,需要双方协商而定。
8月30日下午,白女士来到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交涉,要求部分退款。该中心出面接待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收费正当合理,拒绝了退款要求。
当天下午,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特勤大队长途组主任许新建受访时表示,5000元的跨区转诊救护价格系由“议价”确定,完全合法。他说,他们到达南阳后,白女士在认可书上签了字,这就是说白女士接受了这个价格。
不过,白女士认为,当时她的父亲病情危重,又未能找到救护车,签字实属被逼无奈。
据许新建讲,按照正常情况,外地患者要求接诊,他们会要求对方先支付一半押金,然后才能出车,因为不少患者因病情太重等缘故,在救护车到达以后不能上车,造成救护车“放空”,会对他们造成较大损失,“没有收这个患者押金,我们已经很让步了”。
记者询问市民是否可以绕开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直接联系医院接诊,许新建认为“郑州的医院救护车原则上不能出郑州”,市民有需求,还应该通过他们联系,原因是我省“医疗资源有限,需要统一调配”。
昨日下午,记者就5000元收费都包含哪些服务收费再次询问,许新建说,主要是救护车接诊费用,“也就这一项收费”。
针对此事,省发改委收费管理处一位负责人8月30日下午说,根据我省规定,作为医疗服务收费的一种,救护车接诊收费由政府定价,省级、市级、县级价格都一样,标准为10公里以内20元,超过10公里后每公里2元(含来回里程),不过不包括院前急救费用。
记者问该标准是否适合省内跨区域救护车接诊,该负责人表示“收费标准制定的时候就没有限定范围,跨区域当然也一样适用”。
“按照规定的标准,这个收费有点高了。”得知600公里被收费5000元的费用后,这位负责人表示。不过她同时说,以上收费标准只是救护车的费用,如有院前急救等医疗服务,收费另行按规定标准收取,至于确切的应收费总额,需进行调查。
记者随后查询了现行的由省发改委、省卫生厅联合颁发的《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原文。
该文件显示,“综合医疗服务类”第5项的“救护车费”收费标准与省发改委方面说法一致。此外,包括内脏衰竭、外伤、烧伤抢救(不包括化验、特殊检查、治疗、药品、血液)在内的“院前急救”的省级、市级价格也不过每车次40元,县级更低,只有30元。
《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同时显示,氧气吸入包括低流量给氧、中心给氧、氧气创面治疗(含一次性鼻导管、鼻塞、面罩等)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元,省级、市级、县级都一样,同时“必须为医用氧,非医用氧不得收取”。护理收费方面,最贵的“特殊疾病护理”,标准也不过每天20元。
昨晚7时记者发稿前获知,此事仍无结果,白女士表示一定要讨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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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小学部分教科书9月1日开始免费循环使用
大河报 评论
  记者 王灿
  本报讯&&9月1日起,全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可以免费领到教科书。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昨日联合发出通知,为确保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中小学《音乐》、《美术》等课本将首批纳入循环使用范围。
  通知要求,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国家课程教科书和地方课程教材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费提供。严禁任何单位向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任何教材费用和作业本费。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和地方课程教材所需资金,由各级政府财政负担。
  今后,我省将建立部分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从今年秋季学期起,纳入循环使用的城市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包括:小学《科学》、《音乐》、《美术》(或《艺术》)、《信息技术》;初中《音乐》、《美术》(或《艺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纳入循环使用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免费教材包括:《书法艺术》、《综合》(《地方课程读本》)。
  今后发到手里的教科书,将不再是学生个人的“私有财产”,而成为学校的“公共用品”。按照规定,上述教材今后将不属于学生个人所有,教材发放到学校后要集中管理,教育学生爱惜使用,不得涂画损毁;不得要求学生或家长购买纳入循环使用范围的教科书(教材)。
  按照要求,各地可使用免费教科书结余资金、学校公用经费、财政专项资金等,集中为学校添置、配备能够满足教科书循环使用需要的存储和消毒设备,对已经使用过的教科书,应在循环使用之前进行严格消毒,确保循环使用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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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引发冰城旅游业格局 9月中旬澳新线价格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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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法》“十一”起实施引发冰城旅游业变局,低价团纷纷提价,品质团变化不大
  ●专家解析:变隐性消费为显性消费,消费者总体支出变动不大
  自助游市场将会越来越大
  生活报9月2日讯
《旅游法》即将实施,8月30日,记者从冰城各大旅行社了解到,不论是境外游还是国内游,国庆期间旅游产品价格都明显上涨。随之而来的是,一些并不了解《旅游法》内容的游客,想抢在“十一”之前低价出游,纷纷预订9月的低价团。而旅游业内人士分析,《旅游法》的颁布,将让旅游产品更加透明,价格“上涨”也成必然,而事实是,这个“上涨”后的价格是刚刚回归到“正常”而已,对原有的品质团价格影响并不明显。
  九月旅游市场火热“十一”报价“未定”
  9月即将到来,按照以往的惯例,冰城各家旅行社都应该在主推“十一黄金周”产品了,但8月30日,记者在走访冰城各大旅行社时发现,很多“十一”后的线路和报价迟迟出不来,而即将到来的9月却也与以往不同,各条国内外旅游线路分外抢手。
  江山国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日,来咨询9月出游价格的游客明显增多。“很多游客看了媒体关于《旅游法》的报道,认为‘十一’后去哪玩都将会涨价,而‘十一’前出行会便宜点儿,所有预订和咨询国内外线路的人都集中在9月。”
  记者走访冰城各大旅行社时了解到,即将施行的《旅游法》成了“十一”后线路报价“难产”的主因之一。“现在各地的地接社都在了解、学习新《旅游法》,因为以后不能进店、没有消费和购物,对旅行社来说的话可以算是重新洗牌。”
  境外低价团提价澳新线9月中旬价格翻倍
  据了解,10月1日将开始实施《旅游法》,其中第四章第35条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以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因此,全国各地的旅行社都根据新的法规修改了之前的产品行程,由此导致部分线路价格上涨明显。
  “澳大利亚新西兰10至12日的线路价格原来在1万元左右甚至更低,9月中旬的价格几乎翻倍,达到2万4千元左右,而东南亚各条线路的价格也多出元。”哈尔滨青年国旅副总经理安郁忠告诉记者,《旅游法》实施后,地接社不敢再给组团社低于成本报价了,所以组团社也就相应地提高了对游客的报价。而品质团本身就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消费者群体,价格变化不大。
  专家解析:“分步消费”变成了“一次结账”游客总体支出变动不大
  目前,冰城许多旅行社已开始对10月份的旅游产品报价进行调整,表面上国内国外旅游线路团费均出现明显上涨。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的刘晓杰教授认为,这是变隐性消费为显性消费,消费者总体支出变动不大。
  刘晓杰教授告诉记者,过去,低价旅游团一方面是因为旅行社与航空公司、酒店、景区等有协议,可以获得更低的折扣。更主要的,就是旅行社通过在行程中安排游客参加购物、自费项目来获取部分利益,以补充团费的不足。《旅游法》明令禁止零负团费、增加购物点、强迫购物等行为,要求隐性消费透明化。以前带客购物、自费项目所得的利润和导游的小费、旅游车费等分步消费的支出,现在并入团费中。所以,旅行社给出的报价看似涨势凶猛,但其实是由过去的“分步消费”变成了“一次结账”,游客实际消费的金额变化不大。
  刘晓杰教授表示,《旅游法》实施将带动旅游市场出现新的变化,高峰时段的热门景区会出现“一票难求”局面,以预订酒店、机票、门票等自由游要素为主的自助游热度将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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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四国游:涨5000元
  记者在不少旅行社网站上查到,“欧洲四国游产品”往年“十一”期间价格在1.2万元左右,今年“十一”都调整到了1.7万元,甚至还有更高的。
  东南亚:报价涨3000元
  据《大河报》报道现在很多旅行社还在观望阶段,很多出境游的价格还没有出来,尤其是东南亚线路。河南金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高龙海总经理介绍说,“目前泰国游报价在3000元左右,预计“十一”会涨到6000元左右。因为《旅游法》取消了购物点和自费项目,所以地接的费用肯定会有所提升。”
  国内游:“零团费”涨到八千
  据《大河报》报道新法严格杜绝“零负团费”、强制购物等“潜规则”,加之国庆黄金周的影响,这导致10月份出行的旅游团费上涨。像国内的海南、云南等旅游团费将会“水涨船高”,甚至一些“零负团费”游将涨到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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