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惩防体系系规划

省委颁布《惩防体系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
  中共湖北省委印发《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的通知》 (中发〔2013〕14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划》),进一步深化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现将《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实施办法》贯彻中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是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各级党委(党组)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协助党委抓好《实施办法》任务分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密切配合、多措并举,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细则或工作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对贯彻执行《实施办法》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委。
中共湖北省委
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的通知》(中发〔2013〕14号)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下简称惩防体系)是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近几年来,我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要求,扎实推进湖北特色惩防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加强我省惩防体系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安排,坚持“力度统一”,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协同推进。坚持惩防并举,大力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持系统高效,充分发挥纪律约束、法律制裁、经济处罚、市场监管、科技支撑和群众监督作用,增强反腐败综合效果。到2017年,坚决遏制我省腐败蔓延势头,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为加快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战略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二、持续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作为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一)坚持从严抓党风。各级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落实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党风建设责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从具体问题入手,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专项整治,严肃执纪,循序渐进、由易到难、由浅入深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中要把自己摆进去,讲党性、讲原则,重品行、作表率。
  (二)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重点。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加强日常监管,增强制度刚性,坚决纠正“四风”。严格落实“三短一简”,改革会议公文制度,从省委、省政府做起,带头减少会议、文件。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等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对工作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积小胜为大胜。
  (三)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目标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落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找“四风”问题,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整改脱离群众、作风漂浮等问题,坚决反对和纠正特权现象。把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改革政绩考核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建立群众诉求及时处理责任机制,为作风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四)以严明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督促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加强对中央和省委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加强作风状况评价和作风建设检查考核办法,健全作风问题专题约谈、跟踪督办、明察暗访工作机制,严肃查处和点名通报曝光违反纪律的行为。以问责追责为重点,深化电视问政等工作,推动作风建设载体创新,保证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依纪依法严惩腐败
  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各级党组织要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利剑高悬”,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一)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人的处罚力度,震慑腐败分子。
  建立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重视和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提醒,对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及时函询、约谈、诫勉。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重点岗位风险防控。建立查办案件问责机制,对发现严重腐败问题隐案不报、压案不查的,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直接管理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二)严肃查办选人用人上的腐败问题。各级党组织要把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作为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重要保障,严肃查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用人上的腐败问题,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规用人等不正之风及时发现、迅速处理、严格问责,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健全查处选人用人腐败问题的工作机制,建立并落实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立项督查制度,完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检查、信访核查、纪律处分及责任追究制度,不仅查处当事人,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
  (三)严肃查纠不正之风。坚持管行业必管行风,建立健全部门抓行风的责任机制,大力整治行业不正之风,严肃整治涉农、涉企以及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建设、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部门履行行风管理责任的再监督,对纠建不力,以及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严肃问责追责。加强对领导干部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就学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
  (四)完善执纪办案管理机制。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转变办案模式,加强办案力量,不断提高新形势下惩治腐败的能力。实施信访举报“绿色通道”工程,完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有效管控制度,严格执行线索分类处置标准,健全完善线索排查会议制度,细化规范初核、立案、采取党内审查措施等办案工作制度。严格办案纪律和办案安全责任制,加强案件审理目标管理、质量检查和考核评估。规范线索移送、案件调查、案件移交等环节组织协调程序,完善跨地区、跨部门办案合作机制。建立案件整改建议跟踪督办、落实评估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推行“查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探索和总结预防腐败工作途径和经验,加强教育、制度、监督和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
  (一)完善反腐倡廉教育体系。将反腐倡廉教育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理想信念和宗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结合起来,突出抓好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廉洁自律教育。  打造反腐倡廉“教育链”。党委(党组)中心组要定期安排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教育机构要有廉洁从政课程,针对初任公务员、重点领域中层干部、主职干部、领导干部配偶开展廉洁从政专题培训。推行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完善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套餐”制度。坚持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完善并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加强廉洁从政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国民教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教育之中,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家庭。开展廉政文化“一地一品”创建活动,打造地方特色廉政文化品牌。加强廉政文化精品创作与展播。
  加强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把反腐倡廉宣传作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方面,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安排重要版面、时段宣传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办好反腐倡廉专栏和专题。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完善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平台,充分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在反腐倡廉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引导,完善涉腐舆情发现、协调机制,加强和规范涉腐舆情调查、督办和处置。
  (二)健全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及时制定落实中央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配套规定,推进反腐败制度创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完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遏制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健全作风建设监督惩戒制度,明确违纪违规责任内容和惩罚措施。实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抽查核实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建立健全纪检机关案件办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等制度。建立完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反腐败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派驻(派出)机构统一管理等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反腐倡廉形势评价制度。
  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开门立法,加强法规制度清理、廉洁性评估和备案审查,增强制度科学性。加强制度宣传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体系和督办检查、考核问责、反馈整改机制,每年选取有代表性的法规制度开展调研评估。对严重损害制度的行为进行问责追责。
  (三)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分级开展党委书记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测评。健全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制度。地方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提交述职述廉报告。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突出监督重点,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完善成果运用责任、督查机制,实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加强法律监督。支持和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积极开展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加强人大对“一府两院”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建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制裁机制,加大法律监督惩戒力度。支持和保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开展行政审判活动。
  加强行政监督。加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执纪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再监督。全面落实《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加强民主监督。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通过建议案、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重视和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发挥监督作用,规范群众监督的方式、程序、渠道,加强对媒体反映问题的督办、调查、反馈。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扩大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覆盖面,深化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信息公开,加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三公”经费支出等重要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四)深化防治腐败体制机制改革。着眼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深化改革,将防治腐败的要求体现在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之中,不断消除滋生腐败的体制弊端。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和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对保留的行政权力加强监管、提高效率。制定和完善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健全完善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系统。紧紧抓住干部人事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和干部管理等相关制度改革和完善,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逐步将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碳排放权出让、产权交易等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按地域分层级进场交易、集中监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范围、标准、方式,完善规范预算内投资项目审批程序、资金下达、建设管理和后评价等制度。开展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核实试点,完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加强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监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加强对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统一领导
  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全党全社会动手一起抓。
  (一)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是惩防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支持和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要把惩防体系建设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创造条件、畅通渠道,发挥社会各有关方面的积极作用,构建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反腐败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各级纪委承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监督责任,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制度,建立线索处置、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机制,制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副组长)交流、轮岗以及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中分工和排序等办法。全面落实县级以上地方纪委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出)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出)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专司纪检监督职责。积极探索整合乡镇纪检办案力量的有效方式。推进纪检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反腐败主责主业,加强对监管者的监督。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廉洁履职能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规范工作流程和标准,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约谈制度,促进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落实。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责任。组织部门负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监督,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宣传部门负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加强舆论引导。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等机关和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综合效果。各部门要各负其责,把防治腐败的要求体现在深化改革的总体设计、制度创新和执行落实之中,全面完成牵头任务和协办任务,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推动惩防体系建设深入。
  (四)增强工作实效。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分类指导,抓好综合规划、任务分解和督办检查。要充分发挥党委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分年度建立惩防体系工作台账,实施项目管理,加强跟踪督办、上门督办、专项督查,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惩防体系工作责任体系,搞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抓好组织实施。要把惩防体系建设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有机融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推动中央《工作规划》和本实施办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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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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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
败体系年工作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
真贯彻执行。
&&& 通知指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
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对于坚
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国家治理
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中国梦,具有重大意义。
&&& 《工作规划》是指导今后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依据。通知
要求,各级党委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
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颁布实施《工作规划》的重要性,担负起全面
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列入议
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
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党
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承担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抓好各项任务分解,搞好组
织协调,加强检查监督,推动工作深入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单
位和协办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配合,多措并举,整体推进,形成工作合
力。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严肃认
真地抓好任务落实。
&& 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
体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制定本工作规划。
&&& 一、总体要求
&& 党的十八大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全面部署,提出了全面提高党
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任务。新形势下,党面临着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
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和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
、消极腐败危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
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
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 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
责任。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和政府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
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当前,腐败现象多发,滋生腐
败的土壤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
义和奢靡之风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
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全党必须从思想上警醒起来,坚持惩治和预防腐
败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 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
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章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坚
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
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
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完成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
提供有力保障。
&&& 经过今后5年不懈努力,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
进展和成效。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认真治理,党风政风
和民风社风有新的好转;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
戒作用有效发挥;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
能力显著增强。
&&& 二、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 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要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密切党同人民
群众的血肉联系。
&&& (一)坚持党组织从严抓党风,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 各级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
设,牢记&两个务必&,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
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
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落实抓党风建设的工作责任,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
一级。各级领导干部要讲党性、讲原则,清正廉洁,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 (二)持之以恒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 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
坚决纠正&四风&,不断改进学风文风会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在坚持
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巩固发展成果。要从具体问题抓起,由浅入深,由易
到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建立健全制度
规定,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日常管理,纠正打折扣、搞变
通行为,坚决防止反弹。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思想、工作
、生活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铁面执纪,严肃查处和通报
、曝光违纪违规行为。
&& (三)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入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宗旨意识,增强贯
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查摆&四风&
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整改脱离群众、作风漂浮等问题
。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
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及畅通群众诉求反映
渠道制度,改革政绩考核机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 (四)严明党的纪律,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保证
&&&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
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
准则办事,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
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
松弛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
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
为政、阳奉阴违。加强执纪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确保中央关于
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 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
务,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 (一)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
&&&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
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什么
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严格
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
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人员徇私
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
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
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畅通举报渠道,严格
查办案件程序,严明办案纪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
率。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
&&& 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
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
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
话工作。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
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 (二)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腐败问题,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 各级党委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对违
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决不放过,坚决纠正跑官要官不正之风;对拉票贿选、
买官卖官的腐败行为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用人问题及时发现
、迅速处理、严格问责,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坚持和完善立项
督查制度,对干部群众举报的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组织力量
进行查核,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让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没市
场、受惩戒,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 (三)坚决查纠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整治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
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
以权谋私问题,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认真贯彻落
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
预付卡等问题。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 推进预防腐败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
腐;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
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
&& (一)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将其纳入学
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各级党校
、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把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必修内容。学习廉
洁榜样,强化示范教育。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对存在苗头性问
题的领导干部进行教育提醒。
&&&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把培育廉洁价值
理念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教育之中。发挥文化馆、纪念馆和廉
政教育基地等的作用,加强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建设,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扬真抑假、扬善抑恶、扬美抑丑,培育良好的民风社风。
&&&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
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
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和重点新闻网站要办
好反腐倡廉专栏和专题。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完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
机制。健全新闻发布制度,严肃宣传纪律,加强对外宣传工作。
&& (二)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 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健全改进作
风常态化制度,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国家工作人
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
和办公用房清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并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标准享受待遇等问
题。完善反腐倡廉党内法规,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完
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
点,制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健全和完
善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的立法,研究完善惩治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规范
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方面的法律规定。
&& (三)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 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落实集体领导和
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
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
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
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中央提交述廉报告。加强法律监督,支持人大及其
常委会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保证审判机
关依法独立公正开展行政审判活动,强化检察机关对立案侦查活动、审判和执
行活动的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
,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加强民主监督,听取人民政
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发挥工会、共青团
、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重视和加强舆论监督,
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
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
开,深化财政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
开,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控廉政风险,增强工作实效
。加强对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的监督,健全执行、
问责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决策权、执行权
、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 (四)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消除滋生腐败的体制弊端
&&& 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深化行政审批制
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
政府作用,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
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对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监
管职能缺位、错位或不到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推进财税、金
融、投资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防范腐败问题发生。探索和总结预防腐败工作
的途径和经验。
  五、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
社会一起抓。
&& (一)各级党委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
&&& 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
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充分发挥
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贯彻落实本工作规划列入重
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支持和保证纪委认真
履行职责,发挥监督执纪作用。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党风廉政建
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
、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
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组织要
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发挥社会各有关方面的积极作用。
&& (二)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
&&& 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全
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
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驻在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
提供工作保障。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试行)》,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
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
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
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强
化对监管者的监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
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同级
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加强和改进
行政监察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
意识、责任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做到正人先正己,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
律要求自己,强化基础工作,坚持和完善约谈制度,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
、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 (三)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合力
&&&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抓好组织实施,整体推进作风建设、惩治
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落实责
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坚决纠
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宣传部门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
强化舆论引导;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等机关和部门要充分发挥纪律约束
、法律制裁、经济处罚、市场监管、科技支撑作用,多措并举,增强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合效果。
&&& (四)狠抓任务落实
&&& 各地区各部门要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有重点、分步骤地落实本工作
规划部署的任务。对阶段性任务,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
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提高;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充实的工作,及时研究安排
。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督查
考核机制,每年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评估,查找不足,督促任务落
实。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
,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本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中国人民
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由中央军委参照本工作
规划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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