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舞倾城第三集和吸血,必杀可以一起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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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恢复夜舞倾城伤害公式
是否恢复夜舞倾城伤害公式,使其重回历史舞台
众所周知,现在的PK,大量的血宠,血力宠,血法宠的出现,以及PT的奇经八脉拉鬼魂宝宝的作用,使得现在的PK宝宝越来越难清除了。  大力金刚与夜罗刹的出现应该算在同一时代,大力的技能力劈华山,已经被广大玩家挖掘,合妖把力劈赋予给吸血鬼,使多技能高级吸血的血力宠站在PK台上更有威慑力;而观夜罗刹的技能:夜舞倾城。在刚出道的时候,作用类似与诅咒之伤,无论是人还是宠,都对其有相同的伤害,在当时血少,耐高,敏低的年代,是非常变态的技能,于是策划立即选择了修改伤害公式:力量点*1.5,对人减半。于是,这个技能一下被打入冷宫。要靠本身加点在力量上去提升那微不足道的伤害,实在是有点得不偿失,放弃此技能是个明智的选择。  而看如今,血成为当今PK的主旋律,封系,已经不加耐点,千速,血衣,大行其道;物理系比拼出手先后,从而导致辅佐也都快马加鞭,个个都近无耐高血。  在梦幻早期,出现一个万血的人物都惊讶的不得了,而现在,万血的人物已经是想到达,就能达到的地步。此时夜舞倾城如果还依然用原先的力量点*1.5伤害公式,那么按1000点力量算,则是造成1500点伤害,打人则是750点伤害,不会出现连击,不会出现必杀效果。这是多么垃圾的技能!!!  所以我个人觉得,大力与小夜同一时代赋予我们的2个新技能力劈与夜舞,都应该有它们的舞台。  力劈强大,人人都看的到。那么小夜的技能也应该强大,否则小夜为什么如此难见?个人觉得夜舞倾城技能可以象以前一样恢复成:1,打宠为诅咒之伤的效果,即为血量的五分之一;2打人物时伤害减半。这样既可以使夜舞倾城技能对血宠、血力宠、血法宠有一定的优势,而又不会对人物造成足以改变战局的效果,使得夜舞倾城技能重回PK的舞台。(考虑如有高级驱鬼,则对鬼魂、高鬼魂类宠伤害加倍!  这样可以稍微遏止以PT为核心的复活己方鬼魂类宝宝,消耗对手输出宝宝,最后活活耗死的消耗流,那样的PK,又回到瓶子流一样的长时间了,两边都带PT,那么看录象就几乎可以直接去看第99回合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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