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无聊,不上班不知道做什么以前豪情的混吧的不?进来聊天啦

无聊的日子又开始了..有同样上班无聊的人吗..聊天啦..【中山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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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的日子又开始了..有同样上班无聊的人吗..聊天啦..收藏
话说,每到过了15号以后我就挺无聊的....持续时间大概10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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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天天都蛮无聊,今天有事做啊,工商局。好欢乐。。
现在一天最少得上班12小时
再过一个多月后可能更多
还没得休息的时间
但还是感觉好空虚 这是为何?
今天度娘这楼抽的
中山哪里学车好
恒通驾校超坑爹!! 考试太慢了!教练不给力! 和当时报名时他们的承若相差太远了!!!太令人失望! 望不再受骗!!
我都不知道我闲还是忙,总之要做有做不完的事,无做有闲得发慌。
谁工商的?
在国企混日子
不如让我死了算了
有事做不想起床,没事做一起床不知道干嘛去!
来了,,混日子继续。。。
我在跑工商局 不是工商的
我失业了很久
其实我想有份压力大的....
呵呵~~~误会了~~~我还以为哪个这么NB,胆敢大庭广众说自己清闲,还爆单位。呵呵呵!!如果这样真是服了....
我要在工商局上班就好了,在怎么也是个铁饭碗啊。。。
亲,你在古镇哪上班,咱两去逛街
自己做老板好,喜欢几时放假就几时放假,想去旅行拿起背包相机就出发了。拉风得很。
亲,做老板娘还要好...有老板顾着别的...
亲,做老板儿子更好,富二代都过的比老子拉风~~~~呵呵~
亲,要自己有钱才算有钱,别人的都是浮云,包括老爸...我想做高富帅,可是这辈子木有希望了
亲,比尔盖茨的母亲是IBM董事,巴菲特的父亲是国会议员,有多少首富真是白手起家?现在还有这样的机遇吗?至于说富二代什么的只是玩笑一个,命里有的总会有的,不是中山有个第一次买彩票的中头奖了吗?
果断傍大款
我在灯饰广场这边,
做老板也没时间啊。天天忙死了。你以为老板这么好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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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就像一只灵动、娇媚的蝴蝶,不经意间落在他的花心,他屏住呼吸,享受这令人窒息般的幸福,不敢喘息,怕稍有闪失就惊扰了她的恬静……她就是那只飞不过沧山洱海的蝴蝶,不是不能,而是不敢,她的身上载负了太多的重担,她的翅膀早已被泪水打湿,她注定是飞不过的。  一  冷弦将最后一道菜端上桌,抬头瞥了眼墙上的挂钟,离约定时间还有20分钟,她嘘了口气,来得及。然后飞快地跑进了卫生间---冷弦是个完美主义者,她喜欢为心爱的人做饭,但她不喜欢落在身上的油烟味,她冲了澡、换了衣服、化了淡妆。所以当戴书进门时,看见的是一桌色香味俱全的菜和同样活色生香的冷弦,他淡淡地一笑:“哇,好香!”算是对冷弦忙了一下午成果的赞赏。  冷弦将戴书脱下的外套挂到衣架上,又给他拿了拖鞋换上,偷偷地观察他。从戴书进门的那刻起,冷弦就盯着他的脸看---姐姐说,她从来不敢问起即将参加高考的儿子成绩,只是每次在儿子放学回家时偷偷地看他的脸,如果他的脸色轻松,说明他考好了,如果脸色凝重,则说明没考好。但此刻戴书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既不是轻松,也不是凝重,到底他是个成熟的人,不像孩子那样一览无遗。会是什么结果呢?冷弦暗暗告诫自己,别急,别急,这么多年都等过来了,不在乎多再等片刻,于是她张罗着吃饭。  二  戴书将两个杯子斟满,也不看她,举着酒杯碰了过来:“生日快乐!”酒杯发出清脆的声响。酒,艳艳的,因了这碰撞微微地颤动,冷弦忽然一阵心悸,也像这酒一样颤动了一下,她突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猜到答案了,无需他开口,她已知晓答案了……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会是这样?!虽然她也无数次地想到过这样的结局,但她总觉得他是不会这样对她的,那些老土的、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故事决不会发生在她的身上,他是真心爱她的。不,不,不,一定是自己疑神疑鬼搞错了,事实不会是这样的。她脖颈一仰,将杯子里的酒全部倒了进去。可是冷弦感到喉头发紧,哗地一下,刚喝进去的酒悉数喷出,就好像无数的花瓣,落在白色的地板上,格外刺目。戴书连忙跑过来,关心地问:“呛着了吧?怎么这么不小心?”冷弦一句话也说不出,摆摆手,踉跄着冲进了卫生间,胃里翻江倒海,她剧烈地咳嗽着,吐得一干二净。  三  柔和的灯光下,氤氲的水汽中,冷弦看向镜中的自己。她今天特意穿了件粉色的旗袍,头发利索地绾到脑后,浅黄的刘海衬托她红润、精致的脸蛋。细细的脖颈两边,珍珠耳环左右摇摆。粉色的指甲,腕上也是粉色的水晶手链,晶莹闪亮,还有一只小铃铛,叮叮咚咚,清脆锐耳。甚至在家里她连拖鞋也没穿,而是穿了一双高跟鞋。一举手、一投足,无不透着风情。此刻她脸色微红,泪光盈盈,越发显得楚楚动人。这是她自己最喜爱的一身打扮,她知道所有的等待今天会有个结果,不管这个结果如何,她都要用最好的状态来迎接。她重新补了妆,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告诫自己要挺住,不要哭,这么多年都咬牙挺过来了,今晚一定也会挺过来的,决不可以在他面前哭,决不!你能做到,一定能做到!  四  冷弦重新回到桌边坐下,她给自己的杯子斟满酒,举起来向戴书碰了下:“谢谢你陪我过生日。”她故意把“生日”两字咬得很重,然后轻轻抿了口酒,也不看他,低下头兀自吃菜,气氛有些尴尬。戴书打圆场地说:“时间真快,你都三十七了吧?一点也看不出来,你还是我当初遇见时的模样。”冷弦抬起头,幽幽地说:“是啊,真的是很快。我们交往有七年了吧?”她凄然一笑:“七年之痒啊!”戴书的心抽搐了下,忍不住伸出手想摸摸她的脸,冷弦头一歪,侧了过去。  七年了,她在这个男人身上倾注了全部的感情,到头来还是一场空……  五  七年前冷弦的丈夫出差时遇山洪暴发,他为了救一名孕妇,不幸牺牲。那时候冷弦和丈夫虽然没有小孩,但夫妻感情非常好。消息传来,冷弦如晴天霹雳,悲痛欲绝,就像天塌下来似地无所适从。有关部门追认冷弦的丈夫为烈士,不停的有领导登门看望冷弦,冷弦的痛一次次被展示在众人面前,可怜的女人整天以泪洗面。后来有一天夜里,她忽然接到那个被救的孕妇电话,那个女人在电话里指责冷弦,说是冷弦杀死了自己的丈夫。原来那个孕妇竟是丈夫的情人,并且还怀了他的孩子,他到她所在的城市出差,顺便看看她。为了赶回耽误的时间,他不顾大雨连夜回家,那个女人放心不下,硬要陪着他,结果就出事了。这好比又一个晴天霹雳,把冷弦彻底给打蒙,她的泪水一下子就收住了,继而代之的是满腔的愤怒和疑问,她多想问问丈夫,她哪点不好,竟让他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还有了孩子?他为什么要欺骗她?这到底是为了什么?可她连知道真相的权利都没有,她也不能去问别人,他是烈士,她怎么能给烈士的脸上抹黑呢?双重打击之下,冷弦终于病倒了。  六  彼时,戴书是冷弦的同事,是她的顶头上司。冷弦病倒后很多同事都来看她,他们成群结队地来,在她的床前叽叽喳喳,说着千篇一律安慰的话,无非是“节哀顺变”、“多保重”等等,大家一致认为冷弦是伤心过度所致。戴书却很特别,每次都是单独一个人去看她,每次也从不提有关她丈夫的一个字,他只是关心她的健康:“今天好点了吗?”,“早饭吃了吗?”,“晚上想吃点什么?”,“用的什么药啊?”等等,像她的家人,让她感到了温暖。过了几天,戴书的口气又变成:“这是我熬的鸡汤,你喝点吧。”,“外面太阳好,你出去活动活动吧”,“我给你带了几本书,你解解焖吧。”,虽然口气缓和,但俨然还是她的领导,他给人的印象总是不苟言笑,她本来在单位就怕他,现在也只好乖乖地听他的话。  七  冷弦是个细腻、敏感,感情丰富的女人,所以她才被丈夫伤得那么重。丈夫死后,她的大树倒了,是戴书为她遮风避雨,送寒问暖,听他倾诉,陪她沉默,伴她走过一段又一段的黑暗。在戴书的细心呵护下,冷弦心里的坚冰渐渐融化,脸上也有了血色,人才慢慢地精神起来。自然,冷弦对戴书感激不尽,他对她的恩情点点滴滴她都记得,她会振作起来,不会让他失望。于是她打起精神,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她暴发的潜力让她自己都感到吃惊,甚至连睡梦中都在考虑工作,工作就是她最大的快乐,她清楚的知道这一切都是源于他,为了他,她可以牺牲一切。他们在工作中配合默契,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成绩,戴书也因此得到了提拔。  八  所谓日久生情,渐渐地他们之间有了一定的感情,但发乎情,止乎礼,始终没有逾越界限。冷弦觉得戴书看她的眼神越来越温柔了,温柔的像口井,她怕自己哪天一个把握不住就会栽进去----这是她最最担心的,曾经她是个受害者,知道那种痛,所以虽然她早就知道戴书的夫妻感情不好,但她也绝不可以去插足!她不是感觉不到他的爱,她只是不敢去爱。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在爱与不爱间挣扎。一颗心被撕的好痛。多少次她都下决心离开他,去看别人给她介绍的对象,但回来后遇见他绝望的眼神,她就彻底的败下阵来,如此几次,再有人给她介绍对象时,她都一概回绝,大家都以为她是还没有忘记死去的丈夫,都赞她是个痴情的女子。她也不解释,只是如履薄冰地维系着她和戴书的这份特殊的感情。但有两条原则她是绝不放弃的,一是绝对不和戴书发生肌肤之亲,虽然柏拉图式的爱恋对他的家庭也是一种伤害,但没有突破底线至少可以减少她心里上的罪恶感。二是绝对不逼他离婚。她不想让他为了她而离婚,如果他觉得自己的婚姻不好,哪怕没有她他也会离婚的。她坚守着这两点,期待他自行冲出围城奔向她的那一天。她苦苦地撑着、撑着,一直撑了整整七年,她撑得好累好累啊……  九  一个月前的一个雨夜,戴书硬是敲开了冷弦家的门,他喝高了。她知道他父亲去世心情不好。她给他冲了蜂蜜水,绞了热毛巾,然后坐在他身边静静地听他倾诉。他说他父亲身前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抱上孙子,这么多年来他却不能了却父亲的心愿,他真是不孝啊。他说着说着竟孩子般地嚎啕大哭起来。她手足无措,不知道怎样才能安慰他。也许是他们离的太近了,她身上的体香刺激了他,他忽然冲动了起来。她意识到了危险,以前也遇到过多次危险,虽然双方都很艰难,但最终也都化险为夷,为此她也很敬佩戴书的人品,遇到这种事,起决定作用的还是男人,冷弦希望这次也能撑过去。可戴书喝了酒,冷弦的呵斥他根本听不进,她越挣扎他越用力。情急中她抓到了茶几上的一把水果刀,刺向他的手臂:“放手,快放手!”戴书两眼血红,像一头怒吼的狮子:“你杀吧,杀吧,杀死我,我也不放!”无奈,冷弦只好说:“你再不放手,我就杀我自己了。”“那也不放,不放,就是不放!!!”冷弦毫不犹豫,手一抬,胳膊上留下一道血口。戴书立即放开她,抓住她的胳膊,轻轻吻住伤口:“你这是何苦呢?”然后他抬起眼睛望着她,一字一顿地说:“你-好-残-忍-啊!”那是一种怎样的眼光啊,绝望、痛苦、悲伤,冷弦被他的眼光彻底打倒了,乖乖地举手投降……  十  第一个原则放弃后,冷弦想不到自己很快又放弃了第二个原则,一向不逼婚的她也俗了一把。冷弦正式对戴书下通牒:“要么离开你老婆,要么离开我。二者只能取其一!”他们约好在冷弦生日这天戴书要给出答复。这么多年了,冷弦只想要个结果!无论好坏,这件事必须有个交待。  十一  其实冷弦不知道,戴书第一次在办公室看见前来报道的冷弦时,他就爱上了这个清丽的女孩,可一打听人家早就名花有主了,所以也就死了那份心。后来戴书遇到了他现在的妻子,在她及她的家人强大的攻势下,他稀里糊涂就走进了围成。他们一直没有孩子,夫妻感情也不好。他就像被困在笼子里的野狮,狂躁不安。就在这时,命运又将冷弦“送”到了他的身边,他看见她因为失去丈夫而痛苦时,十分心疼,忍不住去关心她、照顾她,从病房到单位,他心心念念的就是她,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牵扯着他的神经。后来冷弦终于从阴霾中走出,焕发出青春的活力,更使戴书不可遏制地恋上了她。她的美丽、她的聪惠以及她的善良和热情无不让他疯狂。她就像一只灵动、娇媚的蝴蝶,不经意间落在他的花心,他屏住呼吸,尽情享受这令人窒息般的幸福,不敢喘息,怕稍有闪失就惊扰了她的恬静。  十二  夜深了,一轮圆月升上天空,清亮的光辉撒满大地。冷弦今天好像不胜酒力,一杯红酒就醉了。他扶她躺下,抹去她腮边的泪水,心里隐隐做痛。他知道自己对不起她,她无非是想要一个答复,或者和她在一起,或者离开她。他何尝不想和她在一起?想得他都快疯了。但生活中不止有爱情,还有友情和责任,所以,他为了责任不能和她在一起,而为了爱情又离不开她。这就是他无法给出冷弦答案的原因。  十三  戴书的心里一直有个解不开的心结,无法对人说。他结婚后,很快发现两人不合适,本来他想,要个孩子勉强过算了,况且他爸爸也一直想要抱孙子。可他老婆总也怀不上,查来查去却是戴书的问题,戴书像被人当众剥光了衣服一样,感到无地自容。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这样阳刚的一个汉子,怎么会没有生育能力呢?为这事他一直抬不起头来,心里的痛苦和屈辱无法与人说。虽然他和妻子感情不好,但他有一点是要感激她的,那就是每当别人问起他们为什么不要孩子时,她总是善意的替他撒谎,说是她自己不想要,把一切责任都自己揽下来,保守着她和他两个人才有的秘密。所以,当爸爸要求他离婚重找,赶快生个孩子时,他不得不和老爸闹翻,最后连爸爸家也不敢回了。戴书从小失去母亲,爸爸怕他心里难过,一直没有再娶,一个人含辛茹苦地把他拉扯大,什么也不要他报答,只希望能给自己添个孙子,但直到去世这个愿望也没有实现,他是罪人啊!他心里的痛无人能说。同时他也从心里感激他老婆,感激她保留了他男人的尊严,为了这份感激,他在心里发过誓,除非她愿意,否则他是绝不会离开她的!戴书爱冷弦,疯狂地爱着,如果没有她,戴书可能活不下去,但他也知道他给不了她未来----一个没有孩子的家庭是不完美的,况且冷弦是那么地喜欢孩子。他和冷弦无话不谈,但惟独这个秘密是例外。所以他今天两手空空地来见冷弦,他知道冷弦要结果,但他什么结果也给不了她,他眼睁睁地看见自己把心爱的人伤得那么深却无能为力……  十四  其实冷弦知道戴书所谓的“秘密”,而且他们机关大院里很多人都知道。戴书的老婆林玲年轻时和一个有妇之夫的领导好上了,还怀了孕,怕人知道,去私人诊所流产,没弄好,结果不能生育了。后来戴书大学毕业分到此地,马上有好心人将林玲介绍给他,林玲全家热情逼迫地很快将他们完婚。为了掩饰林玲不孕的真相,家人又打通关节,捏造了戴书不孕的假象。非但如此,林玲现在还和那位领导保持来往,林玲这几年仕途顺畅,据说都是这位领导关照的结果。大家很不服气,私下里议论纷纷,真的是地球人都知道,只有戴书蒙在鼓里了。  但冷弦不忍心将这一切告诉戴书,她希望戴书能和气地离婚,她需要戴书离婚----因为她怀孕了!但今天看来,他并没有要离婚的意思。告诉他实情吗?不,不不!他一定受不了这样的打击,以他的个性,一定会和林玲家闹翻,到时候林玲、她的家人、医生、还有那位领导都会受到牵连,不知道有多少个家庭为此付出代价,说不定还会闹出人命,不,不能!正如那些蝴蝶,不是不能飞过沧海,飞过去就会牺牲大半的生命,代价太大。遍体鳞伤的爱情又会有多大幸福可言?冷弦摇了摇头,拧开音响,舒缓的音乐在屋内蔓延开来,在竖琴和弦乐器的背景里,长笛像一只活泼明快的小鸟,飞进春光明媚的天空,小提琴也从记忆深处走来,诉说着诗意的篇章。冷弦觉得浑身无力,这一路走来,她真是太累了,她要休息。眼前的景象缥缈起来,她仿佛化身为蝴蝶,向着苍山洱海永不停歇地飞啊,飞......  十五  今年夏天的雨特别多,气象台预报说今晚有百年不遇的大暴雨。戴书离开冷弦家时,雨已经开始下了,黑沉沉的天空像要塌下来似的。本来,这样大的雨,他可以借口在冷弦家不回去的,可他心里有愧,实在没有勇气面对冷弦绝望的眼神。刮雨器吱嘎吱嘎,刮过来,刮过去,狂风卷着暴雨不停地抽打着车窗,路上的积水模糊了视线,戴书不知道该往哪里走,不知道路在哪里,哪里是安全的,哪里又是危险的?冷弦绝望的眼神又浮现在他的面前,他有点烦躁起来,她现在还好吗?酒醒了没有?头痛吗?口渴吗?是不是又哭了?他的心抽搐着,忽然不顾一切地调转了车头,他要回去!在这个大雨滂沱的夜晚,他不能丢下她一人不管,他要陪在她身边,再也不分开,他不是懦夫,他是勇士,为了她他可以牺牲一切。他加大油门,快点,快点,再快点,他恨不得马上飞到他身边。电闪雷鸣中,只见一辆黑色的越野,像脱缰的野马,在如海的水面上撕开一条大口,毫不犹豫地冲了进去。夜色茫茫……  十六  碧草青青花盛开,蝴蝶双双久徘徊......泪染双翅,身化彩蝶,翩翩花丛来,历经磨难真情在,天长地久不分开。
  有人这样夸过鹿晗的美貌:美而不自知,是美的最高境界。一直以鹿晗为爱豆的我,自然觉得自己多多少少也是有几分姿色的。  暑假回家,我这种心态被我妈暴击的连渣都不剩。刚到家,我妈的视线在我身上来回几圈,最后摆出一副嫌弃的嘴脸给我看。  我往沙发上一瘫,生无可恋的说:  “我的亲妈,想说什么你就说吧,别害羞”  她理所应当接过话,“还亲妈呢,我还真不想是你亲妈,你看看你什么样子吧,多大个人了”  又来了,年年月月花相似,岁岁年年话相同啊。我什么样子?不就是现在没有坐相啊,哦,还有,下巴冒了两颗痘痘,然后,头发有点乱。没了啊,谁在家不是这副鬼样。  我的这幅模样,我比谁都认识到位,这么多年了,早已经全盘接受。  她坐到我身边,扯了扯我的衣服,说:你看看你会不会穿衣服,这穿的什么?今天是六一儿童节吗?老说自己腿粗,还穿这种紧身的裤子,你长点心行吗。夏天都快来了,肥成这样怎么穿短裤裙子啊?皮肤这么不好怎么化妆啊?你说你这样谁会喜欢你!  “怎么在你眼里我就这么丑了?!我一个人好好的我不要谁喜欢!”  “你还真以为你不丑啊?你有好好看过自己吗?你看你那表妹…”  “停!你够了啊,我回来可不是听你说她的,”  每一次提到这个表妹,无非就是她多么会打扮,举手投足多么让人心动。可是年纪还那么小,这么包装自己干嘛!好好珍惜自己那点胶原蛋白吧。  每次我都是这样的反应。  “你啊,真的也不小了,还真觉得自己还是个小孩吗,永远不要学着打扮不要学着恋爱了吗?长大了就要坐长大了的事,成熟点也没你想的那么可怕”。  我也想成熟点啊,可是真的觉得成熟这个词的状态呈现让我那么反感。需要化妆,需要穿让自己看上去很优雅知性的衣服,不可以有小脾气,不可以任性的想走或者想留。说实话,自诩要放荡不羁一生的我,对于要达到成熟的条件想懒得去想。  可是也不仅仅是这样,除了害怕成熟,其实更害怕的是长大。我对于长大这件事总是格外拖沓,身边的人都开始大波浪化妆高跟鞋了,而我还是永远的短发素颜帆布鞋,好怕自己和任何朴素干净的世界拉开距离。  好像不甘心,不甘心人生只有一次的童年或者青年就要这样成为不可抵达的彼岸了,所以拼命想留住那样随意张扬,舒适惬意的少女时代。世界上那么多事可以从头再来,可偏偏年华不可逆。我奋力反抗,排斥成长,焦虑时光,只是想留住这点青春的外壳。  可是我妈却还是一次次打碎这躯壳,拿出内部变质的部分给我看。道理我都懂,那就是即使皮肤尚未衰老,身体依旧活力,对生活的热情依然在,可是眼前的一切我们所拥有的一切,早就不是那个“池塘边的榕树下,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的夏天,也不是那块“黑板上排列组合你舍得解开吗”的黑板。  然后表面妥协跟着妈妈去买她所谓能看上眼的衣服,穿上稍微淑女一点的长裙,再配上高跟鞋,头发梳起来,不习惯浓妆就来点淡妆。  为的是少听她说几句。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皮肤看上去好了很多,眼睛大了,大粗腿被裙子遮住了,比例拉长了。原来和思想里的老顽固来一次背道而驰真的可以发现新世界。  嘻嘻。  一向讨厌这种熟女打扮的我,竟然忍不住笑了。那种心满意足的笑容,那种川端康成偶见海棠花未眠的惊喜,  好像看到了那个经常穿着宽松衣服,头发凌乱随意,素面朝天,痴迷各种少女风的自己,站在不远的地方,大声对我说,你这样也很美!  我竟无言以对。  突然发现,这是一场战役,关于对成长的态度。因为不断的否认成熟。喜欢那些充满少年感的事物。所以一路上要招兵买马,壮大队伍,找到一些和自己一样态度的朋友,一起对抗已经长大的事实。  终于意识到,我身边的人品味都差不多,关注的东西也依旧是那些活力却幼稚的东西。喜欢的偶像,是那种少年感满满,笑起来永远阳光青涩的人,他们耿直幼稚的时候最直击内心。相反,对那些成熟内敛的人,总是保持敬畏与距离。  可是,就在穿上这一套衣服的时候,就在我妈继续她重复性无创意的吐槽的时候,我觉得,真正美的,是眼前的这个自己。  这个自己,已经看清了过去的丑样,  不是说那种模样是丑的,而是说,那样的我在现在这个阶段来说,真的丑爆了!  开始意识到自身的丑与美,有了明确界限的审美体验,是内心在接受长大的事实,体现到外表,那就是成熟。  不把美丑当回事,糊弄自己,故意不看清不接受,的确,可以说是丑的最高境界了。  
  其实之前我个人对“作”的定义一直是一个人特别装模作样矫揉造作,所以我一直都很不能理解那些动不动就说女孩子作的人,也觉得一个根本不装模作样矫揉造作的女孩子听到自己被这么评价肯定会很伤心。直到上次听见我的好朋友讲她与她室友之间发生的事——  这里暂且把我的好友称作小悦吧。小悦早上去阳台拿鞋的时候,由于没戴眼镜,一不小心就把一个室友的一盆多肉碰掉了,花盆碎了,泥土也掉了一地。  小悦在解释一通之后,那个室友的态度还是冷冷的,什么也没有说。本来时间就挺紧的,小悦这时也有点着急了,不知道此刻该怎么办才好。便问那个室友还要不要那盆多肉,如果还要的话,她就去买个花盆帮她重新栽好。那个室友仍旧只是冷冷地说了句,不要了。  虽然时间要来不及了,可是一地狼藉摆在那里总归是不好。于是小悦急忙过去为自己闯下的祸善后——把多肉捡起来和泥土一起收拾好后扔进了垃圾桶。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中午那个室友回了趟寝室之后,竟然公开发朋友圈斥责小悦,说是即使她说不要了,小悦也没权利处置属于她的多肉,然后就开始骂人,各种扭曲事实地叙述。  小悦看到这条朋友圈时,手里正提着一盆新的多肉,正是打算赔给那个室友的。可是这么一来,小悦就感到非常生气:你公开地大题小做就算了,可是当时你分明看见了我在收拾,却一声不吭,而且当时我问你还要不要,你说了不要,那我当然就觉得你真的不想要了啊。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事后才在这里发牢骚有什么意思?何况我不把它收拾掉难道摆在那里很好看吗?  当然,我们这里不去评论那个室友在朋友圈公开骂人的幼稚愚蠢做法,只评价一下她分明说了不要了,在事后却又揪着不放的行为吧。小悦来向我倾诉时,感叹说,这不是作是什么——以为全世界的人都理所应当地明白你心里想的和说的不一定就是一样的,可是这又怎么可能呢,就算把你的脑袋敲开,也看不见上面刻了你的真实想法啊。  到这里,我才算完全明白了原来作是这么解释的,难怪总看一些文章各种写“你是怎么把你的男友作没的”,“有一个太作的女友是什么体验”等等。细细想来,这个定义也不无道理:你不说,又希望别人能明白你的意思,自找气受的同时还在给别人添堵,这不是作是什么?  之前看了各种描述都不能真正理解大多数人所说的“作”的本质,现在我却觉得一句话就能概括了:你不开心,却又不说,就是作。  这么看来的话,其实我也犯过作。之前因为对男友的某个做法感到非常不满,所以根本不想搭理他,即使迫不得已要说话,语气都是冷冰冰的。他有所觉察,却感到莫名奇妙,最后是在他的反复要求下,我才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这才解决了这个矛盾。  当然,我能理解为什么大多数女孩子尤其是刚谈恋爱的女孩子,都“喜欢”先自己生闷气或者冷战,而且即使每次都是自己气了好久好久,最后终究要说出来,她们还是会一次次地这么做。这里之所以加了引号,是因为其实并不是我们女孩子真的喜欢生闷气、喜欢冷战,而是由于如同八月长安在《橘生淮南》里说的那样,有一个词叫做“憋屈”,憋屈是什么?就是说出来觉得不好意思,可是不说又难受。   而我们在恋爱的过程中,会让我们不开心的那些事说出来大多都属于是那种,要么会显得我们很小气计较,要么会说明我们心里有过吃醋妒忌的事。也就是刚才说的,说出来觉得不好意思,怕被看低,不说却又真的计较,放不下。个人以为,这才是使得大多数女孩子显得有些“作”的根本原因,而不是一些分析里说的女孩子们以为自己是虐恋小说的女主角,喜欢自虐和心痛的感觉。  所以啊,这里非常想对广大妹子说:既然真的计较,而且最后还是会说出来,那就不要怕一开始说出来会很丢脸,也不要指望别人会从你面部的高冷表情自行揣摩出什么。你自己倒是在生气冷战的那段时间里,心灵备受摧残,饱尝愤怒难过,还分泌了各种对皮肤有害有损寿命的激素,结果最后换来的还是一句“又作了”的评价,岂不是更气?  记住,至少在大多数人看来,做不到放不下,却又不说,就是作。  这么吃力不讨好的事儿,咱们可不要。
  小小是一个靠个人奋斗从不知名的小乡镇走出来的姑娘,读书、求学,在这座城市谋取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变身为一名白领丽人。天资聪颖、年轻漂亮、工作条件好的小小很快结交了一个男朋友,一个身为本城土著的中产二代,这个资质一般又有些内向腼腆的男孩子,几乎是一见钟情般爱上了开朗、热情又聪明漂亮的小小,男孩想要稳定地发展下去,于是主动提出想请小小见一见自己的父母,把两人的关系定下来,并暗示想尽快结婚。靠个人努力而跻身于这个城市的小小对这个老实憨厚的男朋友谈不上有多么浓烈的爱意,但也不反感,面对男友的老实憨厚、礼貌周到和家庭条件优渥,小小觉得很安心很踏实。面对男友诚恳的交往示意,小小觉得很开心,并暗想和这样的老实人过一辈子也不赖吧,于是欣然同意了男友的提议。  因为一贯的成绩优异和表现出众,因为一直被家人视为代表和骄傲,因为从小聪明伶俐而一直被百般宠爱,小小的自我感觉一向非常良好,因为自信所以小小的性格比较大大咧咧,在见男友家长这件事上也一如继往地大大咧咧,因为小小对自己有信心呀。到了男友家,小小一如在家乡走亲戚般地放松自如,一如往常般口无遮拦地高谈阔论、没心没肺地大声说笑,张扬着自己的聪明与才气,显摆着自己内心的优越感。自我感觉良好到爆棚的小小,沉浸在自己的聪明与才华里,完全没注意到身边男友脸上大写的尴尬和男友家长脸上那笑而不语里的意味深长。  一直沉浸于自我感觉良好之中的小小,原以为在见过家长之后,一切都该顺理成章般心想事成,自己在这个城市扎下根,成为其中一员。可世事并非所想,在与男友继续波澜不惊地交往一段时间后,与男友的家人、朋友们一起吃饭游玩了数次之后,男友对小小的态度渐渐冷淡并日渐疏远。心高气傲的小小气愤不已,这个除了家世其他什么都不如他的男人,居然没把她捧在手心奉为女王,而是这样冷漠地对待她,就算不是男女朋友只是普通朋友,他也不应该如此冷淡自己。小小想不通,也咽不下这口气,她一遍又一遍地找男友理论,不容辩驳地指责对方,男友始终缄默的不与她理论,礼貌周到之余只是愈加的疏远。小小不甘心,以为男友的周到礼貌是对自己还有感情的表现,于是更加的声色俱厉,情绪激愤之下甚至把撒泼耍赖等种种手段都用上了,想要证明自己在男友心里的地位,但男友愈加的冷漠,并最终平和地和恼怒的小小分了手。  不久后,小小辗转从熟人那里得知,前男友结婚了,和一个除了家世比自己好,其他什么都不如自己的本城女孩。小小终于为自己“不明不白”的“被分手”找到了原因:因为自己的家世不够好,因为自己没有本地户口,不是本地人。  “大彻大悟”的小小就此发奋图强起来,为了那个本地户口,小小将全部的心力都放在了事业上。熬夜加班也要将方案做到完美,就算是呵气成冰的日子也亲自到零下几十度的现场盯进度,查找不足总结原因,并找出改进的方法,力争达到最完美的效果。老天终究不会辜负那些认真而努力的人,天资聪颖的小小在努力地打拼过十年光阴之后,有了自己的公司,实现了财务自由,在这座城市买下了房,并拥有了那个曾带给她“耻辱”的本地户口。  当小小平静地从户籍民警手中拿过那个红红的户口本的时候,小小想起了前男友,想起了自己曾经幻想过无数次的画面,把户口本摔在前男友的面前,狠狠地出口恶气。可是此刻,想起前男友的小小,从心底涌出却不是终出一口恶气的恨,而是满满的感谢。如果不是前男友的冷漠与离去,自己今天可能还沉浸在那个嫁个好人家、轻松获取好生活的美丽幻想里;如果不是在事业上的挫败与打磨,自己一定还是那个没见过多少世面,自我感觉良好到爆棚的井底之蛙;如果不是这些年的冷静反思与改进,自己又怎会明白被男友冷淡、被他人嫌弃的真正原因,是自己的口无遮拦与自大狂妄,是自己的情绪失控与心胸狭窄,是自己错把学养不足当作不拘小节、错把不尊重他人当成了真性情,是自己欠缺的教养拉开了自己与他人的距离,自己被男友看不起的,其实是没教养。  很多时候,我们总是将过错、将原因归结于他人、归结于外因,当我们不放弃改变,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时,回首往事,我们必须感谢那些狠狠教训了我们的人和事,感谢那些不留情面的看轻,谢谢他们促使我们改变,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
  痛苦的来源?痛苦是什么?我们为什么痛苦?什么能解决痛苦?生活的难题是不是痛苦的来源,我们能做的又是什么,为什么世界从来都不是想象的那么美好,我们向往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免于暴力事件,免于灾难,免于一系列的灾难,我们能否通过一些了,我们的本质是什么?  这么多的问题,要怎么回答呢?我们都生活在这个世上,难免遇上这样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都是伴随着我们一路走来。  生活是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不停的循环,没有根本的安稳和和平,也没有永远的痛,但是这些事都是参杂着一起来,就这样过完了我们这一生,世界上大多数人是幸福的,少部分是遭遇了不幸的,我们要解决的都是一些琐碎的事情,我们解决的首先是养活自己,然后过上所谓的好日子,然而就这样我们就幸福了吗?我们要的就是一切欲望的满足吗?那样的话谁能保证会不会出现一个新的欲望的出现。谁都不能保证。  生活的难题,都不是单纯的金钱或者什么利益的问题,更多的是,也是最重要的情感问题,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容易痛苦,心情沉闷,忧郁,然而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  想想下一个人这辈子都很独立的生活,他会觉得痛苦吗?他谁也不认识,谁也不认识他,只是他知道自己一个人,跟这个世界独立的存在,每一天对他来说是个奇迹,我觉得他不觉得痛苦,也不觉得所谓的无聊或者幸福,他完全没有定义,或者是他是个局外人,这样的局外人显然是个幸福的。  为什么当我们无法得到的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会感到难过?为什么我们必然应该得到我们想得到的东西?为什么我们就应该自己想要的东西呢?我们想要的东西为什么必须我们想的越多而越积累呢?我们为什么不满足现状,是什么?  当我们有对食物,衣服和栖息地之所得需求;但是我们并不满足于此,我们渴望更多的事物。我们渴望成功,我们渴望被人尊敬,渴望被人爱,被人仰视,我们渴望有权有势,我们渴望成为著名的诗人,圣人,演说家,我们渴望当上首相,总统。为什么?我们以为获得更多的事物,更多的东西,更多的权利来消除我们的不满。然而不满依然存在着,不是吗?我仅仅用事物,权利,房子,车子,将其掩盖住了而已。  仅仅用占有,权利我们会消除痛苦和掩盖住自我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我们依然会痛苦和不快乐的。明白了这一点,那个痛苦的,不快乐的人,那个处于悲伤当中的人,就不会跑去寻找精神导师和心理咨询师了,也不会躲进,占有和权利之中;相反,他渴望去认识痛苦背后存在什么。  假如你去探究自己的痛苦和别人的痛苦,就会发现自己的多么的渺小,你在哪些痛苦的面前是不值一提的,空虚,有限的,就了将发现你是在努力着怎样的努力来回避痛苦,你根本想不到痛苦的来源正式你想要获得更多事物和权利之中。正式痛苦的根源。你想要什么的欲望很可能促使你不断的感受到痛苦,会遇到挫折,也可能感到别人对你的排挤,和歧视,你很痛苦你能怎么办呢?只要你能探寻自己的内心,平静的面对更多的痛苦,和痛苦一起走着,你不要第一时间想要改变痛苦,因为那是不可能的。没有一个痛苦会变得不痛苦,它依然是痛苦的,关键是你要把用自的内心变的不那么痛苦,不那么重要,或许是无所谓的太多,因为你不会失去什么,你还是你!所以尽情的享受痛苦的根源和探寻他的过程吧,那么你会看到即将出现某种截然不同的事物。
  再过几天,就是“绝交”纪念日了。  和那两个人“绝交”已经快一年了。以为没有他们陪伴,我也可以过得潇洒,所以选择了绝交,;以为我的后悔会换来他们的原谅,所以选择了“低贱的奢求”;以为我的悲伤无法愈合,所以选择了封闭,封闭自己的心......可是,一年了,他们没有原谅,而我似乎也不再那么悲伤。对于他们,我或许就是依赖吧!那两个人的好,我没有办法忘记,在享受那些“好”的时候,把它当作了理所当然,不甚在意,直到失去的时候,才想起......这一年,我习惯了提前做好很多事情,习惯了一个人自习,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爬山,一个人行走......从一开始的不适应,到后来的习惯,才明白,有的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有一个朋友,不喜欢参加聚餐,与室友,与同学格格不入,看上去像个“自闭症”,但这样的习惯却也替她挡掉了很多麻烦。下学期换宿舍,由六人间换到四人间,意味着原先的六个人不得不形成“4:2”的“阵营”。朋友跟我说不知道找谁一起组合,在猜测会是她们中的谁跟她一起被“刷出去”,可是在换寝登记之前,有三个同学问朋友要不要跟她们一起住,我不知道其中发生了什么,想来大概是另外两个得罪了她们,而我朋友不善言语,不与她们深交,自然无需“防备”。想来想去,另外找同学组合也比较困难,倒不如就在原地不动。  独来独往,也让学习效率提高。可以自由调节自己的时间,不用花时间跟同伴调节。有一个高中同学,现在跟我同一所学校,还是跟高中一样,似乎不喜欢别人打扰,可以一起出去玩,但是在她学习的时候,不喜欢有同伴,她说一个人做事效率高。期末考试期间,白天基本上待在教室,晚上却早早地上床追剧,问她,她说一天的任务已经完成,想怎么玩就怎么玩。相比之下,其他同学晚上背书背到很晚,白天也在拿着书,可是每次专注时间不到半小时,因为他们约好几个同学一起复习,但是总是在几分钟就情不自禁地开始聊天,这样的效率,即使通宵,估计也达不到最好的效果,也浪费了休息时间。  另一位朋友,她似乎很“害怕”孤独。她没办法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课,同伴不去吃饭,她不想一个人去食堂,便索性不吃饭;完成作业时,总是在问——“这个怎么弄的?”,“这个怎么做?”,“完了完了,我完不成了,你们教教我.......”,“你们帮我做吧,算了,我不做了......”,在宿舍里她的声音最大,对其他人的话题都感到无比的兴趣。我不知道她在怕什么,为什么要把自己与别人捆绑在一起呢?她之前与另一个室友关系很好,但是后来却没说话了,而她也一直跟着另外两个室友吃饭,上课......听其他人说跟她交好的那个女生一直“欺负”她。我很惊讶,都是成年人,还存在“欺负”?后来仔细一想,可能“欺负”倒算不上,只是她的确很迁就那个女生,大概是害怕那个女生不理她吧!其实没必要,费尽心思“讨好”,换不来平等的友情,只会让讨好的更加卑微,被讨好的更加肆无忌惮。孤独,没那么可怕,反而应该享受孤独。她跟其他人一起复习,忙着参与她们的话题,等到别人背完书的时候,她还没背完。  孤独,哪有那么可怕?最可怕的应该是一直依赖的人突然离开,而你还没有习惯一个人行走。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却在远古时期便开始群居生活,一开始是为了抵挡兽类的攻击,渐渐地,有了人类文明,人们开始组建国家,发展到现在,已经没有人能够脱离人群了。一直向往归隐生活,可是家庭,事业不允许,羡慕那些敢于放弃一切,入居深山的隐士,他们孤独吗?归隐之前一定是孤独的,可是追求到了想要的生活,便从此不再空虚。有的人始终认为“独来独往”是怪异,是不合群,可是,真的有必要花时间强迫自己合群吗?  宁肯高质量的孤独,也不要低质量的社交。一个人狂欢总好过一群人无话可说。  浮华褪尽,人比烟花寂寞。张爱玲说出这样的话的时候,一定爱上了孤独。烟花足够绚烂,可是短暂的灿烂过后更是无边的寂寞。歌德说“人可以在社会中学习,然而,灵感却只有在孤独的时候,才会涌现出来”。人是需要有时间面对自己的,外界的所有人都有可能说谎,但是自己却没办法欺骗自己,只有面对自己内心深处,才知道自己的心,才能让想法更加清晰。我们需朋友,但是孤独,是每一个人的必经之路。儒家提出了“慎独”,“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讲究个人道德水平的修养,在独处时也能保持谨慎不苟,才是“君子”。
  对弱势群体的怜悯是大部分人的惯有心态。然而,就算这是与生俱来的情感,用的过多,过频繁,难免也会引发大家集体的反感。  周末从车站坐车回家。刚坐上大巴没几分钟,一个男孩抱着一踏报纸上来了。他穿着看起来很朴素,一上车先是帮着乘务员安排乘客,又忙着在车里来回巡查。坐了这么久的大巴,还从来没遇到这种情况。硬是不知道他是什么路数。大概过了十几分钟,男孩拿着报纸站在了车厢的最前面,开始了他含糊不清的讲话。说含糊不清,是因为由于某种原因他不能准确清楚的表达自己。大概是说自己是孤儿,父母都已不在,自己还有一个妹妹要养活,希望大家能够帮助他,报纸十元一份。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罢了,这种寻求帮助的方式近年来已司空见惯。可是说完这些话,男孩立刻跪下向全车的人磕头。额头碰撞车箱的声音清晰可见。就在那一瞬间,我却突然有了厌恶的情绪。  这两年,走在大街上,四处都能见到类似的情况。有母亲带着小孩乞讨的,有残疾人拉着音响卖唱希望获取帮助的,还有白发苍苍的老人跪在路边讨钱的。更有甚者,有些拿着自己是聋哑人说明的牌子以各种社会爱心组织的名义上来就给你手上带手链,不明情况的被戴完手套就会跟你要钱。这种被逼迫的善良着实让人心生不快。弱势群体是需要帮助,这点没错。但这并不意味着弱势群体就有权利随意消费别人的同情心,完全放弃自己等待国家或者社会的救助。这些年,利用人们怜悯之心冒充弱势群体到处敛财的人不在少数,但是照样有许许多多的我们认为的弱势群体靠着自己的双手双脚闯出了一条生路,他们不仅摆脱了弱势的枷锁,还成为了帮助别人实现梦想的造梦师。  “旗袍先生”崔万志,生活从一开始给了他沉重的打击。由于他母亲难产导致脑瘫从此留下了终生残疾,这也致使他在生活中受尽了磨难。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崔万志凭着惊人的决心和勇气开创了属于自己的人生路。“一切靠自己,抱怨没有用!”这大概是我们听到的关于他的最多信息。事实上,他也确实做到了言行一致。既然抱怨没有用,他就把所有的苦难化为自己前进的动力。即使波折重重,最终还是到达了理想的彼岸。他也是弱势群体,甚至比一般的弱势群体还要弱势,但是他并没有放弃自己,让生活击垮自己的信念。相反,他从不觉得自己比别人差,更不认为自己是归属于大家眼中的“弱势。”他积极的对待生活,热情的追逐事业,比我们更加卖力的去实现人生价值,甚至于,因为他的成功带给了更多普通人就业机会。  我不知道那个男孩是真是假,但是被过度消费的同情心让我不自觉的想要排斥。社会风气好还是坏取决于没一个人的共同维护,莫要被少数的社会蛀虫毁掉了我们原本崇尚真善美的美好时代?
  之前在朋友圈看到一句吐槽:本来挺喜欢今日头条的,因为他们推送得很精确,但是长久使用了发现他们总会同一个事件,给你推送N种千篇一律的文章,同一个基调的东西,叫人犯困。  即使是这样的数据大平台下,依旧会有人感到乏味,可想而知,我们日常的交际圈,如果排斥了那么多可能性,将会导致多么严重的局限性思维?  曾经很火的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人与人之间是有圈子的,如果不属于自己的那个圈子,不必强融。  造就了很大一部分人误以为,没有必要交往比自己高端的人才,甚至误以为这是一种智慧的选择。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舒适圈,身边有挚友,有亲人,有熟悉的同事,能看懂脸色的老板。我们大部分人都喜欢这种熟悉而接近自己最想要的状态,总觉得这感觉是最舒服的。  有人喜欢结交与自己志趣相投的人,因为这样才能活得快乐。  向他们征询一件事,会大部分有认同的声音在支撑你,你会觉得安乐自在。  但是当有一天,你会发现,自己想的也是他们想的,你很难接受与你不同的声音和思想,变得敏感和局限。才恍然发现,原来圈子也成了一种舒适区。  在这里,你可以不用过于顾虑某些人的感受而变得小心翼翼。不用担心出风头被人家以为是出头鸟,因为每个人的脾性你已经心中有数,甚至拈拈自喜觉得自己人缘还不赖,和大家相处还愉快。一家企业混了5年+,觉得自己特别伟大,因为自己稳定性强,忠诚度足够高。  因为你的技能和经验值依旧保持在三年前,你的做事速度因为你熟悉公司情况而有所提速。然而,最最关键的一点是,老板永远不会因为你做好一件事或者只是在职能范围内理所当然应当提速而给你加工资,更加不会因为你呆了三年而要给你加工资。  每年发完年终奖就开始想着明年老板会给我加多少工资。但是往往事情很悲催,基本盼望的值只能维持在你臆想中的五分之一。  直到金钱的欲望开始动摇你的想法,但是依旧敌不过那个舒适的圈子,因为出去又要重新熟悉环境,如果有我不喜欢的人的怎么办?有不喜欢我的人怎么办?公司里有小人怎么办?  这种人可能会带给你“不舒适”的感觉,甚至让你感觉低人一等,因为你会被他们强烈的光环和智慧而产生仰视的感觉,会不自觉产生自卑心理。  但是真正可悲的不是你的圈子小,身边没有高人,而是你害怕融入比自己更高端的圈子。  我不赞同,随意交比自己高端的人,从而刻意提升自己格局,显得多牛逼。  真正谦卑的做法是,你即使知道对方比你强,你依旧可以保持空杯心态去学习人家的优势。  朋友,不要轻易被你的圈子舒适区出卖了,勇敢走出去听听不同的声音吧。你,会耳目一新。
  波兰切斯瓦夫?米沃什曾写过一首礼物的小诗,我非常喜欢。诗的中文翻译是这样的:多美好的一天呀,花月里干活腾雾已经消散,蜂鸟飞上忍冬的花瓣,世界上没人任何东西我想占为己有,也没有任何人值得我去羡慕,我曾遭受的种种不幸,我早已忘却,想到故我今我同为一人,便不是我难看。不再考虑身上的伤痛,我听起身来前面是蓝色的大海和点点白帆。米沃什的一生经历了漫长的漂泊,动荡凶险,屠杀与欲望。他曾参加左派组织,从事反法西斯活动,198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的这首叫礼物的小诗之所以打动我,就是因为在疯狂的战争岁月,使人依然能看到生活的美好。并洞悉生命的真谛,从过去到未来,我就是我从容不迫。生命要浪费在那些值得的时光,不必是自己与别人保持一致,也不需要经过别人的默许,只要你自己感觉美好。  没有人能够让时间停息脚步,我们也不比因错过而感到遗憾,生命是自己的我们完全可以由自己做主。美好的事情很多,可以从善待自己开始,对自己的善良永远都不会浪费。你可以选择一段忘记自我的旅行,找一个晴天就出发,你可以坚持一份兴趣与爱好,即便要与梦想插肩。你还可以勇敢的追求一份爱情,大胆的说出你的爱,只有勇敢的追求才有实现的可能。只有自己努力争取来的东西才会感觉美好,让人珍惜。  一切交往都是初遇,一切爱情都在心中,一切往事都在梦里,我所理解的生活,就是和喜欢的一切在一起。春日暖阳中,裹袭着的花香,泛着甜丝。黄昏时飞舞迎唱的落叶,冬雪簌簌时,卧在火炉旁慵懒的猫,只想想这样的生活,心里就止不住咕噜咕噜冒泡泡。想和喜欢的一切在一起,比如寒冷冬季里,糖炒栗子的温度,脖子里缠绕的大红色围巾,玻璃窗上朦胧的雾气,还有你温柔的拥抱。喜欢的对象本来就没有什么特定的范围,喜欢一个物件,喜欢一种味道,或者就像我此刻,喜欢一阵风,今天的那阵风啊,是甜的,因为风是从你的方向吹过来的。最近执拗的喜欢你,好像你抵得上我喜欢的一切啦,特别喜欢你朝我走来的样子,你出现的时候,整个世界的背景色都是暗的,而你在发光。阳光打在你的侧脸,害我忍不住又看呆啦!你比早餐可口,清晨的阳光柔和,一丝丝地从指缝漏过,斑斑点点洒进心里。你啊就是这样,让阳光住进我的心里,被阳光晒软的地方,有清晨的清,傍晚的时候,星星很少月亮高高挂起,路灯灰红的光懒懒散散的洒在路上,把你的影子拉倒在我的眼前,我们的影子在夜色里融在一起,我开心的想要咬耳朵,就算什么都不做,只是待在一起,偶尔偷偷用余光看看你,就十分美好。这种时候就想要变成相机,眨眼,眨眼,再眨眼,想把每一瞬间都存进记忆里,最喜欢的是哪一部分呢,都喜欢;有你在的每一寸时光,都美好。隔着距离的时候,我们就对着屏幕分享天气,分享食物,分享热点新闻,分享生活趣事。醒时有你发来的未读消息,睡前给你讲晚安好梦,开心有安慰。每次跟你互道晚安的时候,我总在想可不可以一天不落的说晚安。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我们总是想把生活里的每个细节都告诉他:“这朵花好看,今天天好蓝,回来路上遇见的猫咪真可爱呀。”跟喜欢的人聊天连标点符号里都藏着我喜欢你。当把你和我说的话都用亮晶晶的糖纸包起来,等到懒洋洋的下午剥开来吃,想要和喜欢的你在一起,于是,每天都希望自己明天的生活比今天更有趣。这样子,我就可以跟你分享更多我有趣的事情啦!想要自己变成你的光,变为你冬天里的暖阳,夏天里的冰镇西瓜汁,深秋时的大衣,春暖花开时的好心情。想变着你喜欢的一切,然后和你在一起多美妙。安东尼对波尔说:“你是否正在爱着某人呢,如果是的话一定要很用力,很用力地爱”。我也想过如果你喜欢的人也喜欢你,一切都会很美好,反正比你最困得时候我抱你上床要好一万倍,比新宠夸你也要好一万倍,比我们之前的所有旅行加起来的快乐也要好一万倍。可能坚持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像葛优瘫人人都觉得好笑,唯独自己觉得舒服。那感觉就好像耳机音量刚好能盖过外界噪音,闹钟响起时你刚好自然醒,下雨天你刚好带了伞,饿了时你刚好下班吃饭,一切都是那么的刚刚好,不多也不少。相遇太难何况是遇到你,跟你在一起的时候你就是一切,你不在身边的时候一切都是你。
  有时候真的只要摘一片雪花,放在手心,就会有满世界的怅然。那一朵朵洁白,在空中渐渐消逝,飞舞而下,淹没了秋天最后的景色,化为一地洁白。  好像无法摆脱从前,每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都会唤醒记忆细胞,去回味儿时的美好,似乎这一切就在昨天,但事实上它已离我远去。回首这一切,在成长的旅途中,弄丢了最初的天真,更弄丢了自己。  我们谁也帮不了谁。你一定也有过这种感觉的。当你心事重重,渴望找一个人谈一谈的时候,那个人来是来了,但你们却并没有谈什么。当然,谈是谈了,他谈他的,开始你也试着谈谈你的,可是后来,你放弃了。你沮丧的发现,你们的距离就像赤道到极点那么远,他那儿永远不会下雪,你这永远没有晴天。  那些落在别人生命里的雪,无法一一为我们浮现。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着冬。于是,你慢慢可以感觉到,天上的水汽是怎样凝结又落下,它把身体吃的发胖。臃肿的雪在溟茫里毫无目的地游动,地上的黑色一点一点被冬雪给囚禁,它嚎叫的撕心裂肺又歇斯底里,那空旷的感觉就像积雪一层一层地在你身上压下,压下…直到你呼吸困难,心跳迟滞,像反复呼吸着同一个袋子里的空气,气力不继地渐渐地慢,渐渐地停下…  在那雪国只有你自己。睁开眼睛是一片惨白,闭上眼睛是一片漆黑,抬头看去是一抹又一抹的灰。燕山雪花大如席,片片吹落轩辕台,孤雪从小变大,上一刻在和云撕扯,一下秒就覆盖你的眼睑,直到你被雪掩埋。你被自己的寂寞拉扯,被原野上成群的雪花分食。你常常被自己幻想出的人所感动,有时候甚至感动的都要哭了。  有的,这里有人。只不过他们俩在春天,你自己在冬天。你的世界,只有一场孤雪。也不是,还有一场浩荡万里的长风。李白乘风破浪,杜甫青春作伴,你呢?你的风也算雅致,婉若流风之回雪。冷风裹起陈雪,洋洋洒洒的给你一场送别。每逢分别,总有一些优待的,你的世界里,除了孤雪,也就多了长风。  孤雪是寒冷的,孤傲的,近乎纯粹地白。风是感觉,雪是视觉。满满一个世界,除了孤雪什么都没有,只有白色。飘飘洒洒,满地碎花,白色如故。  雪落,为心倾诉这美景,带来的却是冰冷与凄凉。宁可不要这理解,也不愿让它在冬季的北风里独自前行。
  独在异乡为异客。  因为“老乡”,每次买东西不问价格,更不会货比三家去挑,只认准“老乡”的店,觉得问价、还价有失“同乡之谊”,显得小气又庸俗,且老乡每次都会客客气气地算的特别优惠,结果发现,不是缺斤就是少两。  素不相识的“老乡”住院,出于好意先处理,先做各种治疗,却被老乡反骂:“英雄难见老街坊”…  “老乡”这个词让在外打拼的人有了相逢故友的归属感,像有了底气,但似乎有个通病“通过‘鸿儒’为代表人物表现自己的不凡,和该地方民风的淳朴善良;若有‘白丁’倒又不以地域划分了,哪棵花开的茂盛会不招蝴蝶呢?”  也许是生活中太多不尽如人意和无能为力吧。  我们把憧憬寄回过往,家乡无疑是个让人眷恋的地方,而老乡承蒙同“地”之人也变得亲切起来。   01)  学生时代,背井离乡去读书,开始接触五湖四海的人,起初大家都带着些拘谨。没有了地主的归属感,也没有犯了错总有人替你撑腰的底气,每个人都是单一的个体。  偶然得知校外卖水果的阿姨是我的同乡,那种“自己人”的怜悯感油然而生。甚至不亚于遇见“知己”一般。打着老乡的旗号,我极力向同学推荐她卖的水果,自己更是常客。有次想买提子,她没得卖,我还是在她家买了苹果,再去别家买提子。第二家店主问我苹果买了多少钱,我说一共25,店主有点惊讶,问多少钱一斤,那么贵,我说标价写了了7元一斤,店主情不自禁地夺过我手中的苹果,放在称上,两斤一两,边说边指给我看,替我愤愤不平。我本想争辩些什么但事实不容许我感情偏袒谁半分。  我回去“老乡”的店,问苹果多少钱一斤?他说七块,够优惠吧?我说是不是刚刚看错称了,好像没有三斤多。“老乡”立刻变脸,开尽嗓门说我吃了几个苹果想回来骗钱。声音大道理自然就也跑过去了。  我没底气争执,也没想争执,就当花钱买了一次教训。  人与人之间信任都是那么脆弱的吗?我不解。  喜欢光顾“老乡”,并不是因为有多优惠,更不是因为会比别家便宜,更多是出自于一种“同乡之义”,即所谓“自己人”。  但也正是利用了“老乡”名义产生的信任,才缺斤少两缺得肆无忌惮和心安理得。  “老乡老乡,背后一枪”陌生人我们习惯保持拘谨和距离,“老乡”套个近乎,让人放下惯有的防备心,才能将悄无声息地打这枪,你发现痛和流血时,这一枪已击中了。   02  婷是某市三甲医院的儿科护士。  二胎政策,可谓人满为患,有一次婷在帮病人办理入院,小孩家属听到婷说话的口音,问婷是不是某地人。婷回答是,原来是“同乡”。婷觉得小孩子那么远过来住院也挺不容易的,所以出于“同乡”,入院床位婷挑了较好的。有什么治疗或者铺床这些没有明文规定也不耽误其他病人的前提下,婷都用“私心优待”同乡的小孩,但婷由始至终并没有得到什么,也没有要得到什么。  病人要做雾化,科室只有十台雾化器,有十八个病人要做雾化,肯定得按先后顺序,婷配好药给“同乡的小孩”先做。走到病室门口,同乡说:“那个死护士怎么还不来。”家属大概都不懂医,所以巴不得婷能24小时守着他们的小孩吧。婷说:“不好意思,现在帮你小孩雾化。”嘴不饶人的同乡又说:“别以为我们不懂就随便弄,别搞错。”婷说:“我们有双人核对的,请您放心。”同乡还打算不依不饶说下去。婷说:“有事请按铃,我还有别的工作。”同乡更愤愤不满地说:“不就是个护士吗,有什么了不起?英雄难见老街坊?”但婷本来就与他们素不相识,非要说的跟婷很熟,让人觉得婷是个无情无义的人。  升米恩,斗米仇。你以为你人蓄无害的存在,有些人看来就是一种罪。  物极必反,过度的量会引起事物相反方向的转化。  即使婷不求回报且是出于好意方便了同乡,过度的好意则让同乡认为这是理所当然,超极度的支援使他养成一个习惯。  欲望就像潘多拉宝盒,一旦开启,不加以制止,内心无穷无尽的贪念就会被恶愤填补。  每个在爸妈或家人眼中那么宝贝的人,到了社会就什么都不是了,像个“委屈鬼”,恨不得跟所有人诉说你的不如意,但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有太多太多的无奈,一提起来沉重地无话可说,借“乡愁”麻木自己并非一个人无力地活着。  只有找对自己所在的角色,让人认可你的存在,才能踏实下来,心底知道即使生活让人暴躁,也不慌张和害怕,因为地球不会因此爆炸。  我们总在担忧过几年要是还是这样怎么办,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怎么办,其实只管找到属于自己的意义和合适的位置,几年后再耿耿于怀的事都会变得无关紧要。而不像没有躯壳的肉体,找“同乡”来填补内心的归属感,麻木告诉自己这是“安全地带”。  人与人的区别不过是:“有人能为自己而活有人不能。”
  带着快6岁的女儿外出,过十字路口等绿灯的时候,女儿问我:  “那个穿黄色马甲的老人为什么在马路上打扫卫生?”  脑门一顿,不知作何回答,再常见不过,简单可笑的问题。  过了几秒,似乎思索到了答案。  “因为他没有选择,如果他能有更好的选择,他不会去在37度高温的夏天,在马路上打扫卫生”。  这应该是自我感觉的满分答案,他没有更好的选择,是的,他如果有技能或者有知识,可以选择更好的工作。  谁!都得承认这是事实。  虽然,我没有延伸:“不好好学习的人,就是这样的下场。”  或者:“不要像他那样没出息”。  可能我觉得比较不仁,我选择没有夹带什么蔑视情绪给孩子讲,只用略有遗憾的口吻说:“他可能没有更好的选择吧。”  同样,当我骑着电动车,在马路上顶着白花花的太阳,胳膊腿脸晒的火辣辣的时候,我也在想,旁边坐在汽车里面的人,吹着冷气,该有多舒服呢。  但是,我没有选择。或者说我为了省钱,不想做其它选择,比如滴滴或者打的,或者说短途没必要。  当我中年失业在家已经5个月,目前为止没有找到可以坚定的、长期的做下去的事业。  当我在网上搜集我可以做的工作岗位时,竟然发现我没有什么拿的出手的技能。  当我想一切从头开始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时,发现这个行业90后的都棒棒哒了。  我开始怀疑我的人生,我的前半生真的已经浪费了?  最近火热的电视剧《我的前半生》,给我的打击也不小,我比剧中子君更惨,现在总结来,基本是浑浑噩噩的前半生。仔细思量,值得可圈可点的实在太少,几乎没有。  随风而过的一颗种子,不经意的长成一颗小草,偶尔被人莫名踩几脚,漫不经心的又佯装还能站起来。  这种无奈,谁不曾有?  其实这个世界上好多中年人,都是这样漫不经心的活着,为了生存做着最底层的工作,也许不像余华的《活着》中福贵的那样历经坎坷和磨难,但心酸和悲催时常光顾。  不管前半生我们经历什么,此时此刻,  你甘心情愿,后半生就这样吃吃喝喝玩玩吗?  你甘心情愿,后半生为了责任做着一份毫无兴趣的工作,勉强糊口吗?  你甘心情愿,后半生就这样将就着活着吗?  反正我是不甘,所以从今天开始,我正式的起誓,就像党员宣誓那样,从最喜欢的写作开始,给我一年时间,让我找到我自己,只要有人能肯定我写作的价值,我就认准了这是我的方向。  最近痴迷上的中国作家、散文家史铁生,30岁开始写作,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他体验到的是生命的苦难,表达出的却是存在的明朗和欢乐,他睿智的言辞,照亮的反而是我们日益幽暗的内心。  他是一个生命的奇迹,在漫长的轮椅生涯里至强至尊,一座文学的高峰,其想象力和思辨力一再刷新当代精神的高度,一种千万人心痛的温暖,让人们在瞬息中触摸永恒,在微粒中进入广远,在艰难和痛苦中却打心眼里宽厚地微笑——摘自百度韩少功评。  而我们,我们,我们呢。  也许是我们一边消遣的刷着朋友圈,一边麻木的应付迫不得己的奔波,一边悄悄的牢骚为什么还没给我涨工资?  也许是生活没有给我们太大的磨难,不足以刺激早已麻木的神经,不足以大破大立。  也许是凑合过日子的悠闲自得,追求假自由真荒废,迷失了心智。  每当开学季朋友圈家长刷爆的,华人最有力的一支笔,台湾“文化部长”龙应台的一句话:  孩子,我要求你读书用功,不是因为我要你跟别人比成绩,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会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当你的工作在你心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给你快乐。  再品这句话,不禁潇然泪下,假如有一天,当我面对我的孩子,说这些的时候,我自己是否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我自己是否有成就感,我自己是否有尊严和快乐?那时再搪塞掩饰就真的晚了。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中年再努力,幸好来得及。
  如果你是班里的学习成绩第一的学生,还有个全级第一的同学是你要超越的对象;好吧,如果你是那个全级第一,也还会有全区第一的同学。以此类推,还会有全市第一、全省第一的各类状元。  如果你是单位小组里的优秀组员,那也还有部门里的优秀成员,还有公司的优秀员工,优秀领导以及各种总监总经理总裁类的公司高层,全是上进的你前进的目标。  可是那些比优秀还优秀,比厉害还厉害的名单里,就是没有你的名字啊。  那些小集体里面的顶尖,top,省里的单科全科总分状元,公司的高层领导人,业内首屈一指的代表。到达了那个高度,就不是承认别人的优秀了。在那种境界的人,从始至终都明白“三人行,必有我师”的道理,就是人家的重点从来不是去承认别人的优秀,而是学习别人的优点,给自己前进的道路上加装备,武装好自己后,勇往直前,越战越勇。  而还在中下阶层里奋斗的你,除了每天抱怨自己没有伯乐,看不到自己的才华;抱怨学校、单位的制度,使自己个性不能突出;抱怨周围的人不配合你,使自己的作业、业绩不突出。你还在做什么?  你在酸,酸什么?  学习成绩比你好的:那人就是书呆子,除了会读书,什么都不会了,连打扮自己都不会,土包子一个。  长得比你好人缘还好的:那人不就是长得好看吗,没实力的花瓶一个,说不定还潜规则呢,她不就是那谁谁谁的人嘛,所以周围的人都捧着她呢,众星捧月的,可势力了。  比你有钱的:人家是官二代富二代,那金光闪闪履历可是家里用钱裱出来的,要不是他家那背景,给我端茶倒水都不够格呢。  比你穷没背景可就是混得比你好的:每天就知道加班加班,从来不参与我们的娱乐活动,我要是像她那样努力,我早就飞升了,怎么才只是高我一级。  然而再过几年,你回头看看,比你学习成绩好的,考上了重本学校,各种职业证书高级学历拿到手软,而你委委屈屈地读三流大学拿个专科学历;长得好看的凭借出色的社交技能已经开拓出了自己的人脉网,各个圈子混的如鱼得水,而你依然在每天和自己八卦嚼舌的圈子里跨不出圈;比你有钱比你有背景的,凭借着自己金光闪闪的履历逐步成为了你眼中的人生赢家,而你还在自己的小集体里的中下阶层位置苦逼地奋斗着;比你穷可每天就知道加班加班的,已经无声无息的有了房有了车,可你就算在淘宝买东西也还要四处找优惠券。  为什么你总是与各色各样的人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不是你一开始就输在了起跑线上,而是你后天缺乏成为优秀的人的条件。  如果你有书呆子的耐心沉着,你不至于拿着低层次的学历在找工作时四处碰壁;  如果你在社交场合中,带着情商和真诚,  你不会被窄小的朋友圈限制;  如果你有富二代的自信大方,你决不至于给人打杂默默无闻;  如果你有穷人的努力刻苦。你也用不着在淘宝买着白菜价的东西。  可你偏偏没有,你只有吐槽别人的尖酸刻薄,和不愿正视自己不足的狼狈。在比你优秀的人身上鸡蛋里挑骨头,以此安慰自己:我还是有比他强的地方的。长此以往不断地循环往复,你在酸别人的过程中使自己得到满足感,给自己的失败找尽一切的理由借口。  直到彼此的差距让你们相距甚远,你开始惊慌:同学聚会你虚荣爱面子,找借口推脱,相亲因为条件太差屡次失败,朋友圈几乎没有能够晒出来的好事。为什么你就是没有同期混得好呢?  不为什么,就因为你的盲目自信,总以为自己比别人优秀;因为你的片面,看事物只看得到自己想看的方面;因为你为自己的失败找借口太多,为别人的成功总结经验太少。
  有一天,那座空城里的人会慢慢老去,老成一座无字的丰碑。  一、我忘了,我们曾经也是沧海  “曹阳女士,你愿意嫁给你身旁的这位先生为妻,一生去接纳他,爱他,忠于他吗?”  “你,愿意吗?”  “我…….”  那一刻,礼堂安静了,她的四周漫上来许多泡沫,仿佛浸在一片腥甜的海水中,渐渐地坠落,耳边是泡沫一点点破裂的声音,那些拥挤的目光让她窒息,小礼堂的光影晃得刺眼,依稀的也都慢慢模糊了。  朦胧间,她看见那酒红色的夕阳撒了漫天。他逆着光,越走越远。他消失在长街的尽头,手中没有红玫瑰。她笑了,原来,他不是姜城。  二、原来是红枫叶啊  曹阳第一次见到姜城是因为八年前的那场车祸。车祸发生的那一瞬间,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她是罕见的RH阴性血,在这个只有几万人的小城里想寻找到和她一样的血源太难了,她不抱有任何幻想,渐渐地她失去了生命的气息。回想那碌碌走过的十八年,唯一惦念的也只有溪洋。她记得他曾经说过,加拿大四处都是飘落的红枫叶。  一阵晕眩,飘落的红枫叶,血。  醒过来的时候,头剧烈的疼痛,白炽灯的强光晃得睁不开眼睛,她强撑着沉重的身体想要爬起来,却被一只手压住。  “别动,躺好。”  “李树,这是哪?”她眯着眼睛环视四周,有气无力的问。  “丫头,你被撞傻了吧,这当然是医院了。”李树夸张的摸了摸她的额头,傻傻的笑了。  “李树,我的东西呢?”  病房里是一阵短暂的沉默,空气中弥漫着酒精和消毒水的味道,一股脑的涌上来。  “在我这呢。”李树起身,从他黑色的斜挎包里掏出一个米色的信封,信封不小心蹭了他衣服上的血渍,信纸微微有些潮湿,被攥的皱皱巴巴的。  “李树,溪洋说加拿大魁北克的长街上这个季节飘满了红枫叶,就连影子都是红色的。他还说明年的这个时候他就可以办画展了,画展结束他就回来了。”说这话时,她的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她小心翼翼地握着一片红色的叶子,仿佛果真看见了魁北克的大街上一层又一层的枫叶铺出了一条红色的地毯,地毯的尽头是一座挂着十字架的小礼堂,礼堂前站着捧了一大束玫瑰的溪洋。  曹阳好像从记事的那天起便在左手心刻了两个名字,一个是李树,另一个便是溪洋。他们住在家属楼后的大院里。李树和曹阳一般大,溪洋大他们三岁,于是变成了两个人的大哥哥。那时候他们都还是小娃娃,溪洋很会讲故事,有时间他们就会坐在长街的路边,听他讲许多稀奇古怪的事儿。他说这个世界很大,比我们的小城要大很多。在海的那一边有一个叫加拿大的地方,他说渥太华有成片成片的郁金香,蒙特利尔的湖面上飞着各色的水鸟,尼亚加拉瀑布就像是流淌的被子。那里是艺术梦想的殿堂。他还说那里有很多的红枫树,秋天的时候会落成新人的红地毯。  她天真地问:“哥哥,我以后可不可以做你的新娘?”那天的长街被落日的余光包了一层金色的锡箔纸,溪洋笑的暖了整片天空,而李树那长长的口哨声仿佛回荡了一座空城。  时间总是快上三个来回。曹阳和李树上学前班的时候,溪洋已经上了小学;曹阳和李树上了小学,溪洋就已经上了初中;等曹阳好不容易盼着上了初中,溪洋就已经走进市高中的大门了。后来溪洋上了大学,又被保送出国,去的就是那个飘着红枫叶的国家。送走溪洋的那天,李树陪着她站在长街的路口,溪洋说他每个月都会给她写信,会给她寄一片红色的枫叶。溪洋还说,枫叶代表着想念。她第一次感到走了十多年的长街是那么短,短到溪洋真的会消失在夕阳中。望着漫天酒红色的霞光,破角楼和香樟的影子交织在一起,她想起有这样一句话:  “可惜我走千山,涉万水,登不上你的殿堂。”  李树为她披上外衣,拉着她逆着溪洋离开的方向慢慢的散着步,长长的口哨声荡着她心中一座贫瘠的空城。  三、他说,他叫姜城  “曹阳,你想什么呢?”  “没,没什么啊!”曹阳把信小心的叠好,带着那片叶子,一并装进了信封里,压在了枕头下面。  “李树,是谁给我输的血啊?”  “你看,那个。”  曹阳这才注意到,房间角落的病床上也躺着一个人。  “一个大男人,竟然还晕针,流的是熊猫血就真把自己当熊猫了!”  曹阳睁了睁干涩的眼睛,长时间在强光下已经慢慢适应了。她打量着病床上的男孩,他还没有醒,只能看见简单的侧脸。望着少年瘦消的侧脸,她感到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忽然,男孩的手稍微动了动,两道剑眉微蹙着,他醒了。  男孩慢慢支起身子,医院的白色窗帘就在那时透过了一缕微光。  “溪洋。”  “醒了?”李树望着他,“你没有事吧?今天谢谢你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翻着什么。他盯着手机的屏幕愣了一下,余光冷冷的打在曹阳身上:“你叫什么?”  “曹阳,你呢?”曹阳淡淡的笑着,伸出的手停在一片稀薄的空气中。那人转身离开了病房,跨出门口的时候,他停住了。  “姜城。”  医院的走廊里想起一阵下楼的脚步声,那脚步声干脆,没有迟疑,很快就消失于一片寂静。  溪洋曾经说过,这世上,没有应该的遇见和不应该的爱上。那天除了姜城下楼的声音,还有李树长长的口哨声。微光透过医院的窗,斜斜的打在楼梯上,他逆着光的身影渐渐模糊于一片夕阳之中。  他说,他叫姜城。  再见到姜城,是在曹阳回校的第二天。  下午刚上第二节课,正是睡觉的好时间,她刚想趴在桌子上小憩一会,就听见班主任的小高跟一路响到了班级门口,不应景的推开了门。她直了直身子,揉了揉眯着的眼睛。  “同学们,我们班级转来了一个新同学,高三一年希望你们能够和睦相处。”门后进来一个穿着黑衣服的少年,棒球帽压得极低,双肩包单跨在肩上。他抬头的那一瞬间,伴随着班级里哇的欢呼声和雷动的掌声,她久久的怔住了。  因为,他说,他叫姜城。  再见到姜城,是在曹阳回校的第二天。  下午刚上第二节课,正是睡觉的好时间,她刚想趴在桌子上小憩一会,就听见班主任的小高跟一路响到了班级门口,不应景的推开了门。她直了直身子,揉了揉眯着的眼睛。  “同学们,我们班级转来了一个新同学,高三一年希望你们能够和睦相处。”门后进来一个穿着黑衣服的少年,棒球帽压得极低,双肩包单跨在肩上。他抬头的那一瞬间,伴随着班级里哇的欢呼声和雷动的掌声,她久久的怔住了。  因为,他说,他叫姜城。  老师指了指她身边的空座让他坐下,转身离开了班级。那节政治课,她睡意全无。就这样,留着一样血液的两个人坐在这里,没有人先开口。而她在等一束光,等那束光照着他逆光的背影。那天,除了微风正好,勾勒出他好看的眉眼外,别无其他。  别说,你不叫溪洋。  在这个小城的小学校里,姜城变成了新闻话题,一时留言满天飞,只是除了他显赫的来历还有就是一个无关风月的故事。据说姜城曾经有一个交往了两年的女朋友,至于为什么分手传的更是五花八门,不过所有故事的版本都与一个名字有关―苏里。  数学课,炎热的天气。两名同学说闹着。  “哎,你听说过平行线原理么?”  “哪个,就是那个在无限远处相交的那个平行线原理?”  她喝了口汽水,这个夏天真浮躁。  可是,好好地平行线怎么就相交了呢?  那天是学校例行准备抽血检查,全班的名单登记后只少了姜城一个人。曹阳是在喷泉旁的长椅上找到他的,他压低了棒球帽,手中转着篮球。她走过去递给了他一罐可乐。  “你没去抽血。”  “不想去。”  “我知道,你晕针。”她笑的干净,转身坐在他身边。  他猛地抬头,正对上她的眼睛。“在一起吧,我们。”  “你说什么?”  他起身自顾的走开了。“走吧,回去了。”  “哎,我没答应你啊!”  “你等等,我不同意!”  “呀!你没听见么我说我不同意!”  她小跑的跟在他身后。天边如晨曦初晓,林荫小路上映着一长一短的两个身影,风中混了香樟树温暖的味道。他的背影有一束光,渐渐模糊了溪洋。  四、可惜,爱不将就  从那以后,他就像变了一个人。他把她的柠檬汽水统统换成了白开水加蜂蜜柠檬,她上课外辅导课来不及吃饭,他就准备了保温盒每天带给她,每天都是小四样,摆的像是艺术品。她懒懒的趴在课桌上,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他就在一旁默默地看着她,偶尔会淡淡的笑的失神,笑的如春风化雨。  在这个不大的地方,姜城身边有个女孩的消息,很快就被传的沸沸扬扬,她无论走在哪里,都会有人们投来异样的眼光。  她总是闭上眼睛,再一次感受着那个名字。  “姜城。  曹阳想,可惜,爱不能将就。  以后的日子安然无异,好像从见到他的那天起,他就很少说话。少年紧闭了一扇门,把唯一的钥匙随手丢出窗外,从此那里是一片禁地。每天她的桌子上仍然有一杯蜂蜜柠檬水,每天课外辅导课回来,她的书桌上还是会有小四样和精致的勺筷。他会在她睡熟的时候悄悄地关上窗户,为她披上外衣,会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远远地跟在她身后,直到看见她蹦跳的奔向李树,他才会默默地转身走着一个人的路,路灯下他的影子拉的长长的,棒球帽压得很低,消失在路的另一头。这些假装睡熟的她都知道,悄悄回头的她也知道,只是她就是固执的喝着柠檬汽水,空着肚子吃着大碗的米线,把四样菜放的冰冷。或许只是你一路南行,而我一路向北,你走在繁华的都市,而我却喜欢一座安静的空城。  回家的时候,她滔滔不绝的和李树讲着姜城有多么的多余,她说姜城很像溪洋,可是他又怎么比得上溪洋哥哥呢?  李树沉默了许久,问她:“你只是觉得他像溪洋么?”  “当然了,我又不喜欢他。”  “我没问你喜不喜欢他。”  “我!”  “你到家了。”  望着李树一个人走在长街上的背影,长长的口哨声淹没在一片霞光中淡了颜色,她忽然觉得伤感。那条长着青苔的老街,路口种着一颗枣树,老枣树多少年就在那里守着岁月,岁月安然,它亦无恙。只是从那长街中走来,三个人欢颜的笑影,渐渐变成了两个人的沉默,如今,望着李树一个人向着相反的方向,向着远天红色的霞光,缓缓消失在城市的边角,她不知道什么时候,秋天来了。  在红第一片叶子的时候,秋天就已经来了。  那之后,曹阳没有盼来溪洋的信,她等了一个月又一个月,还是没有溪洋的消息。窗外下着大雨,雨点打在看台的钢板上,打出“铛铛”的声音。她跑在大雨里,雨水顺着她的头发沿着手臂在指尖滴落,湿漉漉的头发贴在身上,忽然被一个人拥在怀里,一把伞撑在了她的头顶。  “和我回去。”姜城望着她,眼里满是怜惜。  “都说了我的事不用你管,你走开!”她挣开他的怀抱,再次冲进了大雨里。  她跌倒,他扶起,她一次次使劲推开他,大雨模糊了她的方向。他丢了伞也冲进雨里,跑在她的外道,小心的护着她,直到她再也跑不动,倒在他的怀里,失去了知觉。远远的李树的伞掉在了地上,大雨淹没了他的身影,好像一座空城中淹没了一个守城人,变得一片朦胧。  等她醒来的时候,仍然是那个熟悉的地方。雨已经停了,阳光透过窗子打在病房的白床单上,身旁的一个护士正在挂她的吊瓶。  “打完这瓶盐水要是不烧了你就可以回家了。”  “送我来的那个人呢?”  她依稀记得最后看见的是姜城跑来的身影,嘴角动着却听不清在说些什么,接着她便失去了意识。  “你说那个长得挺帅的男生啊,他去给你买吃的了吧,一会就回来了。”  她微微点了点头,身上还盖着他的驼色外套,莫名的他的味道让她感到安心。  护士挂好吊瓶,走到病床前给她夹了体温计,坐在旁边和她聊起了家常:“你别说,我还记得那个男生,上次也是你吧,大出血,就是他送你来的。你是稀有血型,我们血库里根本就没有预备血源,还是他给你输的血呢!那孩子的痛觉神经不知道比常人敏感了多少倍,抽了那么多血,愣是咬着牙挺着不让停,嘴都被咬出血了,一句怨言都没有,一直到抽完才疼的昏了过去。他是你男朋友吧,对你可真好!”  “没事了,等这瓶打完你就可以走了。”说着护士走出了病房。  她愣在那里,脑子里嗡的一声,原来姜城不是晕针,而是疼的晕了过去,原来从一开始她就欠了他那么多。  姜城从病房门口进来时,左手捧了一大束百合,右手拎了新煲好的鸡汤,笑着朝她走过来。他把百合放在床头,正对上她的目光,目光是从未有过的清澈,眉眼弯弯的,嘴角勾起好看的弧度。  “以后别这样了,”他摸着她的头,语气是从未对他人有过的温柔,“因为,我会心疼。”  病房里,她等来了那束光,他逆着光,眼睛里是她的倒影,她望着他眼中的自己,第一次真正的看清他。  他叫姜城,他不是溪洋。  五、在一起吧,我们  自那天以后,李树已经好几天没有来上学了。他不让她去探望,他说他生病的时候就没有姜城帅了。她笑他为什么要和姜城比,他只是变着调子吹着口哨,之后电话里是一阵忙音。  姜城的篮球队忙着准备最近的市篮球赛,每天都要忙到很晚。她推说不要他每天送她了,可是姜城却像是没听见,转着手中的篮球,递给她一大杯奶昔。奶昔还冒着热气,甜甜的。  那天下了晚自习,透过窗子,体育馆的灯还亮着,她看见姜城在里面纠正着队员的动作,汗从耳侧流下也顾不得擦。于是她一个人出了校门。时间已经错过了人潮的高峰期,路上的人很少,月亮被遮在云的后面,整个街道显得空荡静谧。她拐进一条小路,树影晃得妖异,让人感到不舒服。耳边只有风声和她的呼吸声,她不觉加快了脚步。渐渐地,她听见一阵奇怪的脚步声,之后一个泛着寒光的东西抵住了她的脖子,她的脖子上出现了一道微微的血痕。  “别动啊,小妹妹这么晚怎么一个人回家啊,哥哥送你吧。”  送你大爷!”她还来不及反应,就听见李树的声音,身后的人被扑倒在黑夜中。李树和他扭打在一起,只看得到那人手上的刀锋反射的寒光。  就在这个时候,那人突然爬了起来,向她冲过来,刀光逼近,曹阳一时忘记了呼吸。李树来不及阻挡,表情僵在那里:“曹阳!”那一刻是绝望的距离,那一瞬间她的脑海里是一条长街,长街四处挂着四角的铃铛,风来的时候响起清脆的声音,长街仿佛是遥遥无边,远处铺盖着金紫金鳞的霞光,有一个人穿着翻领的白衬衫,捧着一束火一样的红玫瑰,慢慢的回过头。  “姜城!”  那不是她的幻觉,寒光逼近的那一刻,他像是一堵牢固的城墙挡在了她的面前,匕首深深地插进了他的右肩,血顺着胳膊流到地上,流到她的身上,洇湿了半边衣服。他的嘴渐渐失了血色,惨白的脸上滴落下大颗大颗的汗珠。  “姜城!”天开始下起淅沥沥的小雨,冰冰凉凉的,她的眼泪混了雨水浸了血渍。  “你哭了。”  “是为了我么?”他笑着说。  她把手贴在他的脸上,哽咽的说:“姜城,我求求你,睁开眼睛好不好!”  “姜城,没有你我怎么办?”  “姜城,我害怕。”  医院的救护车来了,雨越下越大,小水洼里冒着水泡,街道两旁隔了雨帘,隔开了两个世界,没有呼喊。  李树默默的跟在身后,他闭上眼睛,把手伸向后腰,手上的猩红被大雨迅速冲洗化开。他的脸色白的像是一张白纸,他扶了扶头上的棒球帽,望着她远去的背影,一个人走了好远好远。  医院里她给他输血,看见输液管中一股又一股的鲜血,仿佛一切都回到很久以前,她看见一个少年抱着一个女孩,身上就像她此刻一样沾满了鲜血,少年是如何焦急,如何疼痛,即使痛得快要晕过去,都不愿放开女孩的手。  她久久的站在他的病床前,等着他醒来。晨曦照进第一束微光,他缓缓的睁开眼睛。昨天的那场雨把这座小城洗的透明,窗外的树叶留下还没来得及晒干的雨水,仿佛是她守了一夜的眼泪。  “姜城。”  “恩?”  “在一起吧,我们。”  六、问你,有多少十年值得守候  李树走了,他没说他去了哪里,也没有和曹阳打招呼,只是在他走的那天,他去见了姜城。  “姜城,你真的配不上她。”  “我得了癌症,晚期。”  “我不能再在她身边了,你要好好照顾她。”  “姜城,如果让我知道她过得不好,我不会放过你的。”  丫头,在这条我们一起走过无数次的长街上,总该有一个人最先转身,如果可以,我不愿做那个人,可是,原谅我,我没有办法。  长街上回荡着长长的口哨声,没有调子却不甘心就这样断掉,一直到那人咳出一口猩红的鲜血。  姜城拉着曹阳的手一步步走回家,她不明白陪她走了那么久的人,为什么有一天会悄无声息的离开。电话里李树说他累了想出去散心,或许散到了一半,喜欢上了那里就会住上一段时间。  “李树,我什么时候能再见到你。”  “傻子,你需要的时候我都会在。”  李树离开后,她收到了溪洋的来信,溪洋说加拿大的红枫叶都落了,玛戈的萨摩犬在那天散步的时候走丢了。还有,他要回来了,明年。  街角的奶茶店在放着那张旧CD。  “两个许久的朋友,两段爱来去的理由,在时过境迁之后,我们也在路边叙旧。那被甩了一耳光的梦像雷声隆隆。”  后来,在整理姜城的书包时,她翻出了一张旧照片,照片里的女孩披着长长的深棕色的卷发,一对大大的眼睛正对着镜头笑得嫣然。那是姜城无关风月的传说中的女主角——苏里。  “姜城,我们分手吧。”她望着镜子里自己,大大的眼睛,长长的棕色卷发,泪水在眼眶中打转。  “为什么?”没有回答,电话里是一阵忙音。  姜城,在你心里,我是我,还是苏里?  她靠在路口的枣树下,远天边是一片云。她拨通了李树的电话。  “李树,我好想你。”  “……”枣树的叶子落得差不多了,秋天快过去了。  “丫头,”电话那边是李树依旧温柔的声音,李树问她:“你第一次遇见姜城的时候,喊得是溪洋的名字,不是么?”  或许,无所谓谁替代了谁,只是在这场似是而非的追逐中,我们已经无所谓输赢。  晚风微凉,最后一片叶子也冻死在这个初冬。姜城从身后揽住了她的肩膀。  “起风了,跟我回家。”  一年后,枫叶又红了,溪洋回来了,而李树,他走了。  白色的婉花系着李树黑白的遗像,照片上的他笑得温暖依然,眸子里干净清澈,只是没了她的倒影。她扑倒在遗像前,仰头望着天花板,那一刻,她泪如泉涌。这些年,怎么会有人比她更了解,那个开心的时候笑得像个孩子,不开心的时候就会吹着吹着长长的哨子的男孩。  原来,她都懂。  在整理李树遗物的时候,她打开了一个上了锁的小抽屉。里面安安静静躺着几片漂了色的叶子,都剪成了枫叶的模样和一瓶红色的墨水。最后护理他的护士说,他总是愿意摆弄着这些叶子,一片片的涂成红色,那时时光的沉淀和过去的依恋。  叶语是那样说的。  曹阳最后还是接过了护士递过来的信封,信是写给她的。  :丫头,我走了。丫头,对不起。  骗你我不是诚心的,可是我没有一点办法。与我而言,最后一眼看到的哪里都会是你。而真正得离开不是医学上宣布死亡得那一刻,而是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  丫头,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喜欢你的这些年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喜欢你是一场误会,而我却一错到底。因为你可以选择。喜欢我或是不喜欢我,而我只能选择  爱你或是更爱你。  李树  她想起李树常常唱起得一首歌:  如果对待明天没有要求,牵牵手就像旅游。成千上万个门口,总有一个人要先走。怀抱既然不能逗留,何不在离开的时候,一边享受,一边泪流。  十年,甚至更久,我们都错过了什么!  七、可惜,爱常有始无终  再长的街都有它的尽头,都有它的分叉路口。再后来,她和姜城终于错开了不同的方向,一个一路向北,一个一路南行。   还是站在那棵路口的枣树下,目送他远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已经熟悉了这样的场景。这里每天人来人往,迎来了那么多人,也送走了那么多人。  姜城说:“曹阳,你等我,我会回来接你。”她没有说话,只是点头微笑。傍晚的落日挂了余梢,他逆着微光,渐渐走远,就像无数次她梦里的那样。  姜城给了她一场遥遥无期的等待,而她明白,对的人,往往都在路上,终有一天,她会找到属于她的那座小城。那里没有溪洋,没有李树,亦没有姜城,那里是一座空城。  曾经她很想问溪洋,为什么没有如约给她写信;她也想问李树,为什么不早些告诉她,他喜欢她;后来她想问姜城,她和苏里到底是谁代替了谁。  可是如今,这些都不重要了。  谁的青春不是一路的泪水飞扬,那些在长街上匆匆走过的路人甲终有一天会消失在一场痛彻心扉的大雨之后。随着时光,总有一天你会丢掉你拼命执着的一切,而随着时光流转,它们也该被丢弃。你走过的灯红酒绿,终会变成一座枯萎的空城,城里曾住着的人,会在那里慢慢老去,老成一座无字的丰碑。  八、所谓,时光空城  “曹阳女士,你愿意嫁给你身边的这位先生为妻,一生去接纳他,爱他,忠于他么?”  “你愿意么?”牧师的话把她拉回了现实。  在那一片起哄声中她望见了姜城,他望向她的目光依旧温柔。而她不再幻想他会冲上礼台,他们拖着长长的婚纱,拎着高跟鞋,不论是魁北克的大街还是索菲亚的教堂,随便跑向哪里。  如今他的身边站着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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