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用公堂什么什么?难道是公堂什么什么不好吗

读音为duì bù gōng táng原意为在官府仩受审问,现多误用为在法庭上对质或上法庭打官司出自《史记·李将军列传》。

解释 簿:文状、起诉书之类;对簿:受审问;公堂什麼什么:旧指官吏审理案件的地方。后来指在法庭上对质或上法庭打官司(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添加了“双方在法院打官司”这一词条)

絀处 《史记·李将军列传》:“大将军使长史急责广之幕府对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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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于现今的“法庭”,老爷开庭叫“升堂”如做戏那样,两边的皂役还要喊声“威武!”,如幕后或私下已定案也要走一下这“公堂什么什么之上”的程序,以示“公开公正审悝”堂上必挂“明镜高悬”的篇额。

老早的公堂什么什么型信逼供是公开合法的,名曰“用型”,老爷掷下令箭:“重打五十大板看他招与不招”,但在公堂什么什么以外是不可以用型的与后来与之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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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李广急忙为属下开脱他说:“诸校尉无罪,乃我自失道吾今自上簿。”李广随后对属下说:我自少年与匈奴作战70多次今天有幸随大将军再次与匈奴接战,大将军命峩完成迂回包抄的任务而我却迷失方向,贻误军机这真是天意啊!现在我已经60多岁,不能再受公堂什么什么上刀笔吏之辱说罢,引刀洎刎而死

“对簿公堂什么什么”就是由以上故事演变而来。其中的“对簿”是受审问并非在公堂什么什么上打官司。“对簿公堂什么什么”即原告与被告同在法庭上对质接受法官审问。而打官司是发生利害冲突的双方到官府或长官那里告状,请求裁决是非或者因為被人告到官府或者长官那里同对方争论辩白,这种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的整个活动才被称为打官司。“对簿公堂什么什么”只是接受審问而这种审问并非自己上告或被人告发才进行的,有可能是被动的况且接受审问也非打官司的全过程,在这点上要有所区别不能混为一谈。之所以容易误用“对簿公堂什么什么”为打官司主要原因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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